越州赵公救灾记

    【原文】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

    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

    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注释】

    越州:治所在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县)。赵公,即赵抃(biàn),字阅道,衢州丁安(今浙江省衢县)人。宋仁宗景祐初年中进士第,官拜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贵,世称“铁面御史”。熙宁七年知越州。后任参政,因反对青苗法去职,谥号清献。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熙宁是宋神宗的年号。

    吴越:春秋时期吴国、越国的地域。吴在今江苏省南部一带,越在今浙江省北部一带。今称江、浙等地为吴越。

    灾所被者:灾荒所及的地方。被,覆盖。这里指遭受、波及。

    廪:仓库。这里用作动词,发给。

    僦:雇用。

    羡粟:余粮。羡,多余;粟,小米,这里泛指粮食。

    具存:实存。

    谨其备:郑重做好准备。

    故事:旧例,陈规。

    相蹂:互相拥挤践踏。

    粜(tiào):卖出粮食。

    籴(dí):买进粮食。

    完城:修补城墙。

    弃男女者:丢弃自己儿女的。

    【译文】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一带发生严重的旱灾。这年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越州知州赵公在百姓还未遭到饥荒前,就给所属的各县下达文件,问:“有多少个乡受灾?能养活自己的有多少?应由官府发给救济粮的有多少人?要雇工修建的渠道、堤坝等工程有几处?官府的钱粮可以调发的有多少?可以征募粮食的富户有多少?和尚、道士和学生吃用有余的粮食登记在册的,实际上有多少?”让各属县分别登记上报,并且周密地做好准备。

    州县官吏经过登记,报告说全州有孤老病弱,不能维持自己生活的百姓有两万一千九百多人。按以往的规矩,每年开官仓救济百姓,只发到三千担就停止了。赵公通过征收富有人家上缴的粮食和和尚、道士、学生的余粮,共得四万八千余担,作为补助救灾的费用。让穷人从十月初一起,每人每天领取救济粮一升,儿童领半升。他担心灾民太多了,领粮时互相拥挤践踏,又规定男人和女人在不同的日子领粮,每人一次领两天的粮食。又担心他们流亡在外,就在城郊设粮点五十七处,使他们就近取粮,并通知凡离开家乡的,就没有粮食发。这样计算一下,人手就不够用,就把当地没有职务的小官叫来做发粮的官员,委派他们担负一些救济灾民的事务,并发给口粮。对于无法养活自己的人,就用这些措施来解决他们的困难。

    对那些有能力养活自己的人,官府替他们告诫富户粮商不得囤积米粮不卖。又为他们调出官仓里的粮食五万二千多担,低价卖给百姓。设十八个卖粮的地方,使他们买粮食就像领取救济粮一样方便。

    又雇用百姓修好城墙四千一百丈,用工三万八千个。计算他们各人做了多少工,按做工的多少发给工钱,再发粮食给他们,使他们得到双份的报酬。老百姓愿出利息借债的,告诉富人尽量借给他们;等到庄稼成熟,官府责令他们还清借款。被人抛弃的小孩子,都让人把他们收养起来。

    【原文】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世。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注释】

    病坊:临时收容病人的地方。

    瘗(yì):埋葬。

    非便文者:不合法例,不便见之于公文的。

    蚤:通“早”。

    罹(lí):遭受。

    饥馑疾疠:饥馑,灾荒、饥饿。疾疠,疾病。疠,恶疮、瘟疫。

    拊(lǔ)循:安慰,安抚。

    绥(suí)辑:安顿。绥,安。辑,聚集。

    灾沴(lì):自然灾害。沴,气不和、恶气、灾气。

    素:平时。

    识:记录。

    科条:章程、条例。

    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

    太子少保致仕:太子少保,官名,辅佐太子的官员。致仕,官僚正式退休。

    衢:州名。治所在今浙江省衢县。

    岂弟之实:岂弟,即“恺悌”,待人宽厚温和。实,品德,作法。

    云:语气助词,用于一句末尾,表示结束。

    【译文】

    第二年春天,瘟疫十分严重,于是官府又设了收养病人的处所,让无家可归的病人居住。还招来两个和尚,委托他们照料病人的医药、饮食,不让病人失去依靠。凡是死亡的,便叫当地的人就地收殓埋葬。

    按规定,每年给穷人发救济粮满三个月就应停止,这一年发了五个月才结束。凡是不便用公文处理的事,一律由赵公承担责任,不让下属官员受连累。下面向他请示的事情,只要对救灾有好处的,便立即批准实行。赵公在救灾期间,不分早晚,竭尽心血,没有一点懈怠,事情无论大小都一定亲自处理。给病人吃药、吃饭的开销多半是他自己出的钱。老百姓不幸遇到旱灾瘟疫,能够避免在逃亡、流亡中死去,即使死了也不会无人收殓埋葬,都是赵公出的力啊!

    这两年旱灾和瘟疫遍布吴越。百姓因饥荒和疾病而死的将近一半。没有比这更大的灾害了。皇帝为东南方的灾民忧心劳神,州县的官吏推广传布皇帝的恩泽,人人都尽了自己的心力。赵公所安抚治理的地方,老百姓尤其感到有所归附依靠。他筹划安顿百姓,哪件事先做,哪件事后做;如何开始,如何结束的措施周到细致,没有一处考虑得不全面。他的德政虽然只在越州推行,但他的仁德却完全可以昭示天下。他的措施虽然在短时间内实行,但他的方法却完全可以流传到后世。大概灾害疾疫的发生,太平时代也不能避免,但可以预先做好准备。等到百姓受了灾,处在困境中后再来想办法,与还没出事之前就想办法,两者有很大的距离。不学习别人的经验而想临事有所成就,与平时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两者也有很大不同。所以我到越州采访,搜集到赵公推行的一套方法,很高兴地把它详细地记下来。这不只是为了慰藉越州百姓对赵公的感激思念之情,更想让有志为百姓办好事的官吏,假使不幸也遭到旱灾,能推行赵公已试行过的办法,很快制定出有效的规章条例。这样看来,赵公的恩泽怎么能说是很少,只是影响到一时一地呢?

    赵公在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的身份辞职退休,住在衢州。他做官期间表现出来的公正的道德行为,他身上所具有的平易近人的品格,这里就不记述了。只记述他在救济灾荒时可供效法的政事,把它写成这篇《越州赵公救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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