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教信仰

宗教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维系物,宗教本身如能维系真正的和谐,那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对异教徒而言,宗教上的争论与分歧他们是不明白的;因为异教徒的宗教缺乏坚定的信仰,而重仪式与典礼。你不难想像他们的信仰是什么,因为异教徒的长老与教士都是诗人。但是,真正的上帝是具有它的特性的,他是一位“嫉妒的神”,因此不允许有别的信仰,不容奉祀别的神。所以我们来谈谈宗教的调和、宗教的功效、宗教的范围和方法。

宗教和谐的功效有二:一是对教堂以外的人而言,一是对教堂以内的人而言。对于前者来说,异教与教派是污辱圣灵的,实在可以说比道德败坏更有罪。如同人身上的伤口或组织结构的破裂比体液的腐坏更危险,精神方面也是这样。宗教思想的分歧最足以使人不信宗教或背叛宗教。如果有人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又有人说:“看哪,基督在圣坛上!”这就是说,有的人在异教徒的修道场所中找寻基督。有的人则在教堂的外表与形式上去找寻基督。对于这些分歧的说法,基督留下一句训言:“你们不要相信!”圣保罗说:“如果一个异教徒进来听到你们各说各的教义,他不以为是一些疯子才怪呢!”当然,互相攻击与不调和的讲道,对无神论者与教外的人士会有较多的说教效果,但这种不调和与相反的思想也足以使他们容易背离宗教。这要说明宗教中的严重问题是不够的,但确实证明了宗教上存在的缺点。从前有个幽默大师在一份假想的图书书单中,给其中的一本取了这样的一个书名:《异教徒的滑稽舞》。实际上他们各派有各派的思想与态度,他们这些分歧的态度不但不能消除那些轻视宗教神圣的俗士政客,反而给予他们嘲笑的把柄。

至于教会内部的功能,主要在使内部平静和谐,这种平静和谐包含了无限的幸福,同时也促进建立信仰和激发仁爱心。教会外在的平静和谐可给内心精神带来平静。因此,以前浪费在阅读与写作争论文章上的精力,现在可以转移用以研究修养与信仰的论著上去。

关于调和宗教冲突的尺度也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个问题有两种极端不同的态度。就某些宗教狂热者而言,任何的和解都是可憎的。旧约上说:“耶户,平安不平安?”耶户说:“平安不平安与你何干?使者你回头去吧!”其实和平或平安与否并不重要,对他们来说重要的还是派系之争。与这相反的是,老底嘉教派的人,他们的态度不冷不热,想用折中的办法居间调停。这两种极端的办法都是要避免的。上帝的意义在下面两句话中看起来好像是矛盾的,但证明了基督徒有联合起来的必要。如果那意义可以充分地解释明白,则上面所提两种极端的办法都是可以避免的,即是说可以避免这样的说法:“凡是不同我们在一起的,就是反对我们的。”或是说:“凡不反对我们的,则是同我们在一起的。”换句话说,信教者有基本观念上的意见不同,有的差别不纯粹是信仰上的,而是见解、秩序与用意上的差别。如能加以辨别,情形就略有不同。

在这里我只能按我自己的思想模式提出忠告:神圣教会的分裂是由于两种性质的争论所造成。一种是争论的论点差异很小,而不值得再争论下去,却由于彼此的反驳而形成了分裂。有一位长老曾这样说明这种差异:“基督的外衣是没有接缝的,而教会的衣服是有好几种颜色的。”因此,他又说:“衣服的色彩尽管有变化,可是不可分裂而存在。”所以说,和谐与划一是两件事,不可混淆。另一种争论是争论点过于深奥精辟而发生了巧辩与实质问题相违的空论。一个有学问有见解的人常因看到不学无术的人在意见上的参差而不愿妥协,但他很明白自己的意见又是如何地不为他们所接受。其实,人与人之间的见解差异几许,上天的神自然洞悉这一切,他早已看出脆弱的人类所争执的其实是一回事。像这样的争执,圣保罗也曾经警惕过我们:“要避免滥用新奇的名词和制造似是而非的反对语。”我们都喜欢创出些根本不存在的反对意见,并用某些新名词来表达;本来是意义支配词汇,结果反而让词汇支配了意义。另外,还有两种和解和调和的错误情形:一种是由于过份的无知所造成,因为色彩在黑暗中都一样地被接受;另一种则在基本观念上直接容纳杂乱且相反的理论,也就是由相异的各方面生硬地配合在一起的和谐;因为真理与虚伪混在一起就像是尼布甲尼撒王梦中的铁与泥一样,二者是黏在一起,而非化合成一体。

谈到和谐的方法,我们要注意的是,为了获得或增强宗教上的思想一致,不要破坏仁爱的规范与人类社会的组织。基督徒手中有两把剑:精神的与现世的,这两柄剑在维护宗教的工作上各有它的地位。但是,切勿启用第三把剑,那就是穆罕默德的剑,以及其他类似的方式;也就是说,不可用战争传播宗教或以血腥屠杀来强迫信仰。当然,如果遇到显著的邪恶,诸如亵渎神圣,反抗政府的阴谋,不管是轻是重的煽动叛乱情势,结党或作乱,授与武器给人民以及颠覆政府的行为倾向,则武力的镇压也是可以采用的。因为以武力传教,无异于把上帝交给摩西的第一块神谕泥块去碰击另一块神谕泥块;同时也不要忘了基督徒也是肉身所造。当诗人鲁克雷斯亲眼看到宁愿牺牲女儿以争取宗教内讧胜利的亚加曼侬的行动时,曾感叹说:“宗教竟能迷惑一个人做出这样疯狂的行动!”如果他知道了法兰西的宗教屠杀和英格兰的武装斗争,不知更要发出怎样的感叹了。并且,他也许会因此而更加靠近他自己以前的倾向:希腊哲学家伊匹鸠鲁斯和其他无神论者。因此,在宗教争论中使用现世的剑,应该要非常谨慎,因为以武力授与一般民众是非常可怕的事。这样的做法只有那些异教派的教徒及其他的狂热者才会采用。恶魔如果说:“我要升到云端,与至尊的上帝一样!”那固然是亵渎了至尊的上帝;但是,如果有人将上帝人格化而说:“我将来到世上,并将与那些昏庸的暴君一样!”则显然是更亵渎了上帝。然而,宗教的运动变成卑劣而残忍的行动,采取屠杀人民与颠覆政府的方式时,这种对上帝的亵渎又何异于将上帝人格化的渎犯呢?那是必然的,宗教运动的暴力化将圣灵舍弃,取代鸽子的姿态却是兀鹰或乌鸦的形象,如同基督教圣船上将会挂上海盗船的旗帜。所以,对于宗教运动的暴力行为,以及袒护暴力的各种谬论,教会必须以教令或法令,君王们必须以刀剑,学者则不论是否为基督教学派都应该以他们的笔有如运用夺魂天使的金杖,将他们诛入地狱。宗教的著名论著中,有杰姆斯的名论,他说:“人在愤怒时无法实践上帝的公正。”从前有位聪明的神父也有过明锐的观察,他说了同样坦率的话:“以压力强迫别人信仰的人,通常都是为了要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