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第一名侠

一个人喝酒无趣。

一个会喝酒的人和一个一杯就醉的人喝酒也同样无趣。

一个自说白话多么无聊,可是和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说话更无聊。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道理,李坏懂。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对公孙先生说,“你出手,并不是为了求胜,只不过为了要找一个值得你出手的对象而已。成败胜负根本就没有放在你的心上。”

李坏又说:“如果不配让你出手的人,就算跪在地上求你,你也不会对他伸出一根手指。”

公孙先生看着他,眼睛里仿佛已有光,热泪的光。

“我就知道你会明白的,如果你不明白,世上还有谁能明白?”公孙先生又长长叹息道:“如果我不败,这世上还有谁败?”

他说的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可是道理却完全是一样的。

李坏忽然站了起来,用一种他从未表现过的尊敬态度,向公孙先生行礼。

“我从本不拍别人的马屁,可是今天我们就算是生死之敌,就算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死在你手里,或者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杀了你。我也要先说一句话。”

“你说。”

“公孙先生,你虽然永败无胜,可是你虽败犹荣,我佩服你。”

公孙先生忽然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他忽然凌空跃起,用一种没有人能想像得到的奇特姿势,奇特地翻了七八个跟斗,翻起了七八丈,然后才落在他原来坐的那一处枝桠上。

他没有疯。

他这么样做,只不过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眼中的热泪好像已经快要忍不住夺眶而出了。

要想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眼中的热泪,翻跟斗当然绝不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却无疑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李坏无疑也明白这道理,所以他就喝了一口酒,一口就把葫芦里的酒喝光。

“我非常感谢,你愿意把我当做你第五个对手,我实在觉得非常荣幸。”

“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公孙故意装出很冷淡的样子说,“我已经收了别人三万两黄金来换你一条命。”

李坏又笑了。

“我真想不到,我的命居然有这么值钱。”

公孙先生没有笑,道:“我们夫妻一直都很守信约的,只要约一订,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会守约的。”

李坏也不再笑。

“我也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而且我现在还不想死,所以我虽然很佩服你,我还是决心要让你再败一次。”

朋友之间的感情永远是那么真实,那么可贵。

不幸的是,朋友并不一定全都是真的朋友,仇敌却永远是绝对真实的。

所以如果你的仇敌对你表示出他对你的某种情感,那种情感的真实性,也许比朋友间情感的真实性还要更真实得多。

朋友之间是亲密的,越好的朋友越亲密。

不幸的是,亲密往往会带给人轻蔑。

仇敌却不会。

如果你对你的仇人有轻蔑的感觉,那么你就会因为这种感觉而死。

所以,朋友之间,尤其是最好的朋友之间,很可能只有亲密而没有尊敬。而最坏的仇敌之间,却很可能只有尊敬而没有轻蔑。这种尊敬,通常都比朋友之间的尊敬更真实。

这实在是种很奇怪的事。

更奇怪的是,这个世界上却有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的。

就好像世界上每天,每一个时辰,每一个角落里都有人在相爱一样。江湖中也每天都有人在以生命做搏杀,每天也不知道有多少次。

自从人类有文字的记载以来,像这一瞬的生死决战也不知道有几千万次,几百万次。可是能够永远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又有几次呢?

其中至少有两次是让人很难忘记的。

蓝大先生与萧王孙决战于绝岭云天之间,蓝大先生使七十九斤大铁椎,萧王孙用的却是一根刚从他丝袍上解下的衣带。

这一战的武器相差之悬殊,已经是空前绝后的了。

蓝大先生的武功刚猛凌厉,震鼓砾金,天下无双,一椎之下碎石成粉。萧王孙飘忽游走,变幻无穷。刚柔之间的区别之大更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

这一战虽然无人有机缘能恭逢其盛,亲眼目睹。可是这一战的战况,至今尤在被无数人渲染传说,几乎已经成了武林中的神话。

陆小风与西门吹雪决战于凌晨白雾中。

西门吹雪号称剑神,剑下从无活口。他这一生就是为剑而生,也愿意为剑而死。

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和陆小凤比一比胜负高下,因为陆小凤这一生从未败过。

这个人看起来好像总是嘻皮笑脸,随随便便,连一点精明厉害的样子都没有,甚至好像连一点用处都没有,更不像肯苦心练武功的样子。

他这一生出生入死,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危险至极的事。

可是他这一生居然真的从未败过一次。

那么,他和西门吹雪这一战呢?

这一战也和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那一战相同有一点奇怪的地方。

他们的决战虽然都是惊心动魄,系生死于呼吸之间,可是他们的决战却没有分出生死胜负。

因为在当时他们虽然是在一瞬间就可以把对方刺杀于当地,可是他们毕竟还是朋友。

一种在心胸里永远互相尊敬的朋友。

李坏和公孙不是朋友。

公孙先生虽然每战必败,却只不过因为他的心太高,气太傲,他虽败犹荣。

李坏在江湖中至今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名气,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武功究竟是深是浅,可是毕竟已经有几个人知道了。

有几个从来也没有想到会败在他手下的人,都已经败在他的手下了。

他和公孙先生这一战的生死胜负又有谁能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