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改过之法

春秋诸大夫(1),见人言动,亿而谈其祸福(2),靡不验者(3),《左》、《国》诸记可观也(4)。大都吉凶之兆,萌乎心而动乎四体,其过于厚者常获福,过于薄者常近祸,俗眼多翳(5),谓有未定而不可测者。至诚合天,福之将至,观其善而必先知之矣;祸之将至,观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今欲获福而远祸,未论行善,先须改过。

【注释】

(1)大夫:官爵名。西周与春秋时由诸侯所分封的贵族为大夫,其封地世袭,封地内的行政由其掌管。

(2)亿:通“臆”,推测,揣测。《论语·先进》:“亿则屡中。”

(3)靡:不,无,没有。《史记·外戚世家》:“秦以前尚略矣,其详靡得而记焉。”

(4)《左》、《国》:《左传》、《国语》。《左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原称《左氏春秋》。相传为春秋末鲁国史官左丘明及其授受者所作,是我国第一部形式完备的编年体史书,主要记述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史事及其相互关系。《国语》又名《春秋外传》,作者相传也是春秋末年鲁国左丘明。《国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分国记事史。

(5)翳(yì):翳子,眼球上生的障蔽视线的膜。也称“白内障”。

【译文】

春秋时期的士大夫,看到人们的言语、行动,便可以臆测而谈论其灾祸与福报,没有不应验的,所以《左传》、《国语》等书的记载也都很可观。大体上来说,吉凶的预兆,先萌发于内心,然后表现于形体,那些积累很厚的人常常会获得福报,那些积累太薄的人常常接近灾祸,世俗之人的眼睛常常看不到这些,便认为有无法预测的变化存在。一个人的诚心合于天道,那么福报将要来临时,看其人的善行就可以预先知道了;灾祸将要来临时,看其人的恶行也可以预先知道。现在若想要获得福报而远离灾祸,没有说行善之前,必须先改正自己的过错。

【点评】

在第一篇《立命之学》中,了凡先生把他自己改造命运的经过,同他所看到的一些改造命运的人的种种效验告诫他的儿子袁天启,让他明白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要自己把握住自己的命运,并要建立改造命运的信心。就具体如何改变命数、建立信心,了凡先生在第二篇《改过之法》中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春秋时期的士大夫见多识广,经验丰富,见到别人的谈话和举止动作,便能预测其吉凶祸福,无不灵验,小则一个人成功失败,大则能看出国家的兴衰。他们之所以能有这种观察能力,就是因为懂得因果的道理。这在《左传》和《国语》中多有记载。

而吉凶祸福、因果报应的征兆是先萌发于内,而后又自然显现于日常言语行动之间的。这里提出了一个原则。一个人若能为“厚”,即心地淳良,待人厚道,能处处为他人着想,此人必有后福;相反,一个人若为“薄”,即对人刻薄,心胸狭窄,起心动念都为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睚眦必报,则此人定为薄福之人,不日将招致灾祸,即使眼前有福报,也只是他命中的福所显现罢了;即使命中福厚,倘若心行不善,福也会折损消亡。

佛门讲因果报应,即为此理。所谓“因”,亦可称为“因缘”,泛指能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包括事物存在和变化的一切条件。佛教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因缘而生,“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缘起论是佛教因果思想的理论基础。佛教对“因”的解释有“六因”、“十因”、“四缘”等。所谓“果”,亦称为“果报”,即是从原因而生的一切结果。佛教用业感缘起论解释世间的善恶之报。它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的生起,都是由业力感召而成。《佛说十二善业道经》上说:“一切众生,心想异故,造业亦异,由是故有诸趣轮转。”轮转趋向的好坏是由“业”的性质决定的。众生所造之业,按其性质又可分为善、恶和无记业。善业能感召善果,恶业能感召恶果,无计业即非善非恶中性的业,对以后果报不起作用。众生造业必然承受相应果报,概括起来是有漏、无漏二果,有漏是指生死轮回,无漏是指超脱轮回。有漏果是有漏业因所致,有漏业因分善恶两类,善有善报,可在六道轮回中得人、天果报;恶有恶报,只能得畜生、地狱果报。无漏果是无漏善业所致,可成就阿罗汉、菩萨和佛。中国传统儒家经典里也有类似的观点,如《易·坤》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但是,儒家的善恶报应说是建立在“天道”观上的,而佛教则不承认宇宙间有任何操纵众生命运的力量存在,众生的生死轮回、善恶报应都是由自己的业力所感召,即如《妙法圣念处经》上说:“业果善不善,所作受决定;自作自缠缚,如蚕等无异。”《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说:“善恶迫人,如影随形,不可得离,罪福之事,亦皆如是,勿作狐疑,自堕恶道。”佛教的因果学说是缘起而生的,不同于一般的、机械的因果报应论。

如果能符合“至诚合天”的原则,也就能预知祸福。“天”乃是自然之法则,若我们起心动念都能合乎自然的法则,不加丝毫的妄想和分别,凡事心必诚、言必善,则吉凶祸福都是可以推论和想见的了。我们观察一个人,只要看他的行为就可推论出他的报应,如果都是善行,那么可以预知他的福报将会来临;相反,观察一个人的行为,都是恶行,则可知他的祸端也就要来了。所以,我们要了解将来的吉凶祸福,乃至自己这一生的顺逆,都应当从我们起心动念、言语造作处去反省和思虑。

中国儒家的传统注重一个“诚”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诚”和“信”可以互训:“诚者,信也。从言,成声。”“信者,诚也。”“诚”是指“天人合一”,是天与人之间的互动。“诚”也是“真实无妄”和“诚实无欺”。说他“真实无妄”,乃在于“诚”是客观存在之实理,不仅是天之道,而且亦存在于人性之中,故而人应当保存自有本性,如其本来所是,勿起任何私心杂念。北宋著名思想家张载说:“诚则实也,太虚者天之实也。”“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北宋理学家二程(程颢、程颐)说:“无妄之谓诚。”程颐的弟子吕大林解释道:“信哉实有其理,故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用,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有是事。故曰诚者实理也。”而所谓“诚实无欺”,是指人要真实地对待自己和他人,既要表里如一,不失其本心,又不欺骗他人。《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朱熹说:“诚,实理也,亦诚实也。有汉以来,专亦诚实言诚,至程子乃以实理言,后学皆弃诚实之说不观。《中庸》亦由言实理为诚处,亦有言诚实为诚处。不可只以实为诚,而以诚实为非诚也。”

此第一段讲的就是“改过之因”。吉凶祸福先有预兆,无论个人、家庭、国家,都是有预兆的。佛经里常常说阿罗汉能知过去五百世、未来五百世,这是每一个众生的本能。而现在能力丧失了,就是因为心乱了,被迷惑了,所以要把心上的障碍去掉,恢复心地的清净。避祸纳福乃人之常情,而“福”是从“行善”来的,若不消除业障,也不容易得到福。消除业障,就要从修清净心开始。所以,在没有谈行善积德之前,先须改过,将自己的心地真正做一番洗刷功夫。若不能彻底改过,纵然修善了,也会使得善中夹杂着恶,其功难显。因此,改过是积善的先决条件。

但改过者,第一,要发耻心。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身瓦裂?耽染尘情(1),私行不义,谓人不知,傲然无愧,将日沦于禽兽而不自知矣;世之可羞可耻者,莫大乎此。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此改过之要机也。

【注释】

(1)耽:沉溺,过度喜好。《韩非子·十过》:“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

【译文】

凡是要改正过错的人,第一,要生发出羞耻之心。想想古时候的大圣大贤,与我同样为七尺丈夫,他们为什么可以成为千秋万代师法的榜样?我为什么像瓦裂开一样失败?沉溺于世俗的情感,暗中做出不义的事,以为没有人知道,还抬头挺胸,没有愧色,天天如此,渐渐沦落到禽兽的地位自己却并不知道;世上最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孟子说:“羞耻之心对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就因为有此羞耻之心就可以成为圣贤,没有就可能成为禽兽。这是改正过错的关键。

【点评】

改过之法,第一是要有羞耻心。羞耻心是改造命运的开端和关键,也是改造命运的动力。了凡先生反问自己:想想古时候的圣贤,与我同样为七尺丈夫,为什么他们能做到为百世所效法,而我为何一事无成?了凡先生的优点即在于他对于自己的过失,丝毫都不隐瞒,能正确地去看待。他把自己的过失总结为:第一,沉溺于世俗感情。佛法告诉我们要远离五欲六尘,五欲即指财、色、名、食、睡五种欲望,六尘即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这五欲六尘能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能衍生种种执着或烦恼,能令善心衰减,从而污染清净之心。所以,每天生活在五欲六尘中的人们,应当时时返观自省,放下尘情,恢复自性清净。

了凡先生所说的第二个过失为:偷偷作出不义之事,还以为别人不知道,面无愧色,一天天沦为禽兽自己却毫无察觉和意识。即自己还缺乏“知耻之心”。中国古代圣贤十分重视“知耻”。孔子曾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又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又说:“耻之于人大矣。”人活在世上,从积极方面说要“立志”,从消极方面说要“知耻”。从伦理学意义上看,耻,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一种社会评价,是人们对那些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他人与集体利益、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国家法律,有损国格等行为的批评与谴责,是社会对自我道德行为的贬斥和否定。知耻,是人对这种行为的羞耻之心、羞耻之感,是人们基于一定社会认可的是非观、善恶观、荣辱观而产生的自觉的求荣免辱之心,是人们一种为维护自身尊严强烈的道德上的反省和自律。人们以这种羞耻感来鞭挞自己,克服缺点,修正错误。羞耻心是人类情绪之精华,正是因为有了羞耻心的存在,才阻止了人类免于堕落,进而促进人类积极向上。由此可见,羞耻感是道德主体实施道德行为的情感基础,道德主体以此来导引自己的行为,取荣舍辱,以获得社会的认同。我们在学习、工作中,一旦落后,要能知耻;倘若做昧了良心、违背仁义的事,也要知耻;自己、集体、国家若受到侮辱,更要知耻。这样,知耻就能给人上进的力量,能让人更清楚地看待自身和周遭的世界。我们应当把无羞耻之心看作是人生最大的耻辱,那样就能落实于行动,知过必改,受辱必雪,也就不会有自取其辱的事了。

第二,要发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难欺,吾虽过在隐微(1),而天地鬼神,实鉴临之(2),重则降之百殃,轻则损其现福,吾何可以不惧?

【注释】

(1)隐微:隐蔽不显露。

(2)鉴临:审察,监视,如明镜照临。

【译文】

第二,要生发畏惧之心。天地在上,鬼神难以欺骗,我们的过错虽然很隐蔽,但天地鬼神其实都在仿佛用明镜照着一样清楚,过失重的话就会降下各种灾祸,轻的话也会损害现在的福报,我们怎么能不畏惧呢?

【点评】

改过之法,第二是要发畏心。“畏”是害怕之意,且含有恭敬的意味。《论语》中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君子敬畏天命,敬畏处于高位的人,更敬畏圣人的言语;而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不尊重在上位的人,蔑视圣人的话。“畏”的情绪是对个体自身良知的呼唤的一种表现。“良知”是人类所固有的判断是非善恶的本能,同时也是一切高尚行为诸如“人道、博爱、奉献”等的伦理学基石。知道畏惧,就是能够感应良知,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样才能产生诚敬之心。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对于父母、老师或是尊长,皆应有敬畏之心,既敬爱又害怕。正因为有“畏”,才会言行举止三思而后行,使之符合于“应当”。

了凡先生言道,天地在上,鬼神难欺。人们认为自己是在暗地里犯下的过错,可是天地鬼神全部能够明察秋毫,重者会降下各种祸殃,轻微者也会减损其现世的福泽,怎么能够不害怕呢?就是说,我们纵使是在很隐秘的地方,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做一点小小的过失,天地鬼神也能够看得清清楚楚,并给以惩罚。其实用因果缘起的思想来看,起心动念及所为,它们产生的后果,“如影随形”,不会因外人看不看得到或个人意愿而改变或消失。在我国古代,就有上天崇拜、祖先崇拜等思想,把“天”、“帝”看作是外在于人、支配人、控制人的力量,并对世人赏善罚恶,从而使人生起敬畏心。早在殷商时代,上帝在人们心中就有很大的权威,它既是风雪雨露、打雷闪电等自然现象的主宰,又是世间人事祸福、成败吉凶的支配者。《卜辞通纂》中记载:“今二月帝不令雨”、“帝降其谨”,《汤诰》曰:“天道福善祸淫”;西周时期,人们更多地用“天”去称至上神,赋予“天”更大的权威,《泰誓》说:“惟天惠民”、“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一观念逐渐渗透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形成一种传统观念。

不惟此也。闲居之地,指视昭然;吾虽掩之甚密,文之甚巧(1),而肺肝早露,终难自欺;被人觑破,不值一文矣,乌得不懔懔(2)

【注释】

(1)文:掩饰,修饰。

(2)懔懔:危惧的样子。韩愈《落齿》:“每一将落时,懔懔恒在已。”

【译文】

不只这些。在自己独居的地方,神明也看得清清楚楚;我们虽然可能遮掩得很严密,文饰得很巧妙,其实五脏六腑早就暴露,最终难以自己欺骗自己;被人看破的时候,便一文不值了,怎么能不懔然而惧呢?

【点评】

上一段了凡先生讲在一般情境下,人们的行为有天地鬼神的鉴察。而这一段说:在私室独居之时,神明也无所不在,即使百般遮掩,巧加掩饰,丑恶的心思也会露出破绽,难以自欺欺人;倘若被别人识破,那就是一文不值了,所以我们怎能不敬畏神明?即使在独处的情况下,也不放松自己,而要如同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时时刻刻检点自己、谨慎谦虚。

鬼神是否真的存在?姑且不论,了凡先生只是想借用天地鬼神,使人们在内心隐蔽细微处,能有所“畏”之物。这样即使在一人独处之时,亦能恪守做人的道德原则。这才符合儒家所说的“慎独”的功夫。《中庸》有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熹解释道:“是以君子既常戒慎,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潜滋暗长于隐微之中,以致离道之远也。”伦理学中也将“慎独”列为一个重要的修养方法:其一,“慎独”是“须臾不离道”的,即它不是外在强加的要求和规范,而是从人的“天命之性”中内化出来的,强调道德主体的自觉;其二,“慎独”强调“戒慎”,尤其是在“隐”处下功夫,哪怕只有天知地知,行为主体也能高度自觉地规范自己。所以,慎独是一种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道德自觉和自由,它能使人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会由于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从而它最能显示一个人的真实灵魂,真正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

不惟是也。一息尚存,弥天之恶(1),犹可悔改;古人有一生作恶,临死悔悟,发一善念,遂得善终者。谓一念猛厉(2),足以涤百年之恶也。譬如千年幽谷,一灯才照,则千年之暗俱除;故过不论久近,惟以改为贵。但尘世无常,肉身易殒,一息不属,欲改无由矣。明则千百年担负恶名,虽孝子慈孙,不能洗涤;幽则千百劫沉沦狱报,虽圣贤佛菩萨,不能援引。乌得不畏?

【注释】

(1)弥天:满天,极言其大。

(2)猛厉:犹“猛烈”。气势盛,力量大。

【译文】

不只这些。如果还有一口气在,就是罪恶滔天,还可以悔改;古代有人一生做尽坏事,在临死时突然悔悟,生发出一个行善的念头,便得到善终。这是说一个念头的猛烈,就足以洗涤一生的恶行。就好比千年无光的小山谷,用一盏灯一照,那么千年的黑暗就都被驱散了;所以过错不论新旧,只以能改正为贵。只是人世无常,生命易逝,万一哪天一口气没了,想要改正也没有办法了。在阳间就会千百年担负着恶的名声,即使有孝顺的子孙,也无法代他洗涤干净;而在阴间则在千万代中沉沦于地狱,即使有大圣大贤、佛祖菩萨,也没有办法援救。这能不让人畏惧吗?

【点评】

了凡先生说一个人只要活在世上,即使犯了弥天大罪,也都是可以悔悟和改正的。古时候有的人一生作恶多端,临死时能幡然悔悟,心中萌发善念,便可得到善终,这种强烈的善念,足以洗去百年罪恶。这样的事例我们看到过许多。在《净土圣贤录》、《往生传》中,都记载了一个叫张善和的人,他这一生中没有遇到善缘,做了一个屠夫,以杀牛为业,一生不晓得杀了多少头牛,造了很重的恶业;临终的时候,他见到许多的牛头人来跟他讨命,但他神志清楚,不迷惑,还大叫:“许多牛头人给我讨命了。”刚好有一个出家人从他门口经过,听到里面喊救命,喊好多牛头人出现了,心里就明白了,给他点了一把香,叫他手拿着,念阿弥陀佛,一心求生西方极乐世界。他照着做了,不过一会儿,他说牛头人不见了,之后,含笑而终。这个时候因为他将死了,他看到牛头人来要命了,所以他的心恳切,真诚,一心系念善号,激发出他以往积累的善缘,从而得以善终。在《观无量寿经》中讲了古印度的阿阇世王,他杀父亲、害母亲,破和合僧,无恶不作,在临终时,真正忏悔了,得以罪障消除,心意清净。在《楞严经》上,佛告诉我们,虚空法界国土众生原本是一体的,因此,极大的罪恶只要回头,所谓“回头是岸”。了凡先生在这里作了个类比,把人所犯的罪恶比作“千年幽谷”,把善念、智慧、觉醒比作“灯”,慧灯一照便可驱除千年的愚昧黑暗,善念一出便可化解百年的罪恶。释迦牟尼佛说,他有两个弟子:一个是从不犯错误的人,一个是知错便改的人,所以,肯改、能改是难能可贵的。

当然,也绝对不能滑向另外一端,即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一生造恶,待临终时发心忏悔也是来得及的。我们说“人命在呼吸之间”,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尘俗世界多变,人生无常,血肉之躯容易消亡,一口气接不上来,想要改过也来不及了。所以,一念觉、一念智慧是非常可贵的。一方面,如果造作恶业太多,千百年来都会背上恶名,即使孝子贤孙也难以替他洗刷罪名。另一方面,若恶行太多,必定会遭到千百劫受苦受难的恶报,这个恶报不是阎罗王制定的,自作自受,就是神通广大的圣贤、佛祖、菩萨也不能帮助他超脱。

第三,须发勇心。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1);吾须奋然振作,不用迟疑,不烦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与抉剔(2);大者如毒蛇啮指,速与斩除,无丝毫凝滞。此风雷之所以为益也(3)

【注释】

(1)因循:流连,徘徊。

(2)抉剔:搜求挑取。

(3)“此风雷”句:《易·益》:“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意思是说:风雷相助,象征增益。君子因此看见善行就倾心向往,有了过失就迅速改正。益卦下卦震为雷,上卦巽为风。风骤则雷迅,雷激则风烈,雷和风互相助益,故卦名益。同时,卦中巽阴居上,震阳居下,巽在上柔顺而不违雷震之刚,故有损上益下的意义。下为上之本,益下则本固,使上也得到巩固。

【译文】

第三,一定要生发勇敢之心。人们不愿意去改正过错,大多是由于拖沓和畏难退缩的缘故;我们一定要发奋振作,不要迟疑,不要等待。小的过错就像肉里有刺,要赶快剔除;大的过错就像被毒蛇咬了指头,要赶快斩断手指,不能有丝毫迟疑。这就是《易》里说“像风雷一样快,就会有益”的原因。

【点评】

改过之法,第三是要发勇心。

了凡先生认为,人们不能改掉自身的过错,多数是由于拖沓和畏难退缩的缘故,因此必须发奋振作,当机立断,不可优柔寡断,不可消极等待。罪过这东西,小的像钻进肉中的芒刺,应该尽快剔除;大的像手指被毒蛇咬啮,为防止毒汁扩散,应当赶紧斩断手指,不能有丝毫迟疑。《论语》有云:“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有了过失就应当及时改正,不可因畏难而苟安。二程(程颐、程颢)也曾说:“学问之道无他也,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

具是三心,则有过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1),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强制于外,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注释】

(1)詈(lì):骂。

【译文】

如果拥有了羞耻之心、畏惧之心和勇敢之心,那么有过错就可以立刻改正,就好像春天的冰遇到了太阳,还害怕不会消解吗?然而,人的过错,有从事情本身改正的,也有从情理上改正的,还有从心理上改正的,改正的方式不同,取得的效果也有差异。比如前一天犯了杀生之戒,今天不再杀生;前一天犯了生气骂人之戒,今天不再生气:这就是从事情本身来改正的。这种方式是从外面进行强制,所以会有百倍的难度,而且引发过错的根源始终存在,消灭了东边的,西边却又发生了,终究不是彻底根除过错的方式。

【点评】

知耻心、敬畏心、勇猛心,是了凡先生所提出的改过的三个步骤。知耻是“惭心所”,是从内心里觉悟,是开悟自觉;畏惧是“愧心所”,是外力的加持,使人不敢胡作非为。《百法明门》里有一个善法就是“惭愧”,人若能有惭愧心,必定有所成就。具足惭愧,才产生出勇猛心来改过。具备了这“三心”,就能智慧增长,业障消除了。

了凡先生指出发“耻畏勇”三心为改过之因之后,继续指出改过之法,即示“事理心”三路。就是说,人们对于所犯过失的改正,遵循的路径是不同的,有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的,有从情理上加以纠正的,有从心灵上加以纠正的。不同的改正方式所需要下的功夫不一样,所取得的效果也大不相同。

首先,从事相上改。比如有个人前天杀害了生灵,现在不再杀生;前天生气骂人,现在不再发怒,这就是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这种改过方式主要是从外部采取强制性手段,所以困难比较大,而且导致错误的根源始终存在,这一方面的过失没有了,那一方面的问题又会产生,因此,从事相上改,不是彻底根除过失的好方法,即所谓的“治标不治本”。

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1),种种痛苦,彻入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2),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注释】

(1)鼎镬(huò):烹饪器具,古代酷刑用鼎镬煮人。镬,似大鼎而无足。

(2)戕(qiāng):杀害,残杀。

【译文】

善于改正过错的人,没有在事情本身上改正之前,会先弄清楚其中的情理。比如有了杀生的过错,就会想到:上帝喜欢生育万物,万物都会眷恋生命,杀了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自己怎么能够安心?而且这种杀生是既要受到屠宰刀割的痛苦,还要再被放进锅里水煮油煎,各种痛苦,都深入骨髓;要养活自己,山珍海味,吃过也就完了,这样的话,五谷蔬菜都可以充饥,又何必残害别的生命,来减损自己的福报呢?又要想到那些有血有肉的生物,都有灵性与知觉,既然有灵性和知觉,也都与我是一体的;纵使不能自己修成至美的品德,让它们尊敬我、亲近我,但怎么可以每天都残害它们的生命,让它们永远地仇视我、怨恨我呢?一想到这里,就会面对这样的食品而感到痛心,难以下咽了。

【点评】

善于改正过失的人,在没有从行为上改正以前,就先弄清楚其中的道理了。从事相上改只是就事论事,只是对自己所做的事进行悔悟;而从明理上改,则能在未动之前就主动地去思考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从而遏制自己的行为。

了凡先生在这里举了个例子,他说:比如有改正杀生的过失,就在心里想:上天爱惜生灵,万物都有求生的本能,杀害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怎么能心安呢?而且这些生灵在被杀的时候,先遭受宰割,然后被水煮油煎,所受的种种痛苦,难以想象;自己在享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哪怕是山珍海味,吃过就完了。谷米蔬菜完全可以充饥,何必要杀害别的生命,减损自己的福泽呢!还可想到,这些生灵也都是靠血气维持生命,都有灵性,既然它们都有灵性,就与人同属一类,那么即使不能修成美好的品德,使它们尊敬我们、亲近我们,也不应该残害它们的生命,使它们的灵知永远怨恨我们呀。一想到这一层,就有可能面对肉食黯然伤心,难以下咽。

了凡先生所举的例子与佛教反对杀生的主张是相一致的。佛教的爱不仅在于人间,而且被及一切有生之物,大者至于禽兽,小者及于显微镜下的微生物,甚至涉及无情草木。佛教还把不杀生列为戒律的第一条,在佛教徒看来,众生同为血肉之躯,贪生恶死,与我相同,快我口腹,彼苦甚剧而我乐无限,于心何忍?

了凡先生在这里所说的从情理上改正过失,与佛教徒的“理忏”的忏悔方式有相似之处。浅意上讲,理忏就是自己做错事后,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追根究底,探寻做错事的深层原因,从而找到从根本上避免再次犯错误的方法。深层讲,就是所谓:“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无时罪也亡。”就是自性忏悔,挖到一切罪恶的本源。如出家人所受的三皈五戒等,虽然表面上名目繁多,实质总归于我们的意(心)根。《全真正韵·三宝词》云:“皈命礼道(经、师)宝。……忏除身(心、口)业障,是故皈依,长福消灾障。”如果意根清净,则身口二业障自然清净;如果意根不清净,身口二业障则难以清净。因此,不管是修行还是为人处世,都不能只就事论事,而要把握更内在的道理。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品格,使内心获得安宁。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1);悖理相干,于我何与?本无可怒者。又思天下无自是之豪杰,亦无尤人之学问;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则谤毁之来,皆磨炼玉成之地(2);我将欢然受赐,何怒之有?

【注释】

(1)矜:怜悯,同情。《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

(2)玉成:成全,帮助使成功。

【译文】

再如前一天发怒了,就一定会想:人们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说也值得怜悯;如果违背情理而互相争气,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可以生气的。又想天下没有自己称赞自己的英雄豪杰,也没有专门指责别人的学问;如果有得不到的,那都是自己的德行没有修炼好,不能感化别人。我要完全地自我反省,那么当别人诋毁诽谤自己的时候,都是对自己磨炼与考验的时机;我应该高兴地接受这一恩赐,又有什么生气的呢?

【点评】

了凡先生又继续说道:假如以前喜欢发怒,必定要想:别人也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来说值得怜悯,假如违背情理相互争执,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这样就不会生气了。又可想到天下没有自封的英雄豪杰,也没有人会成心寻别人的不是。行事不顺利,说明自己的德行不够圆满,功夫没有下到。应当彻底自我反省,这样一来,当别人诋毁自己时,就好比是对自己的最好的磨炼和考验,正好愉快地接受,又何必发怒呢?

在这里,了凡先生指出了面对别人的过失或者错误时应有的态度。概括起来,有这样两点:

第一,从情理上分析,理解并原谅别人。

当看到别人的过失或错误时,我们有时确实不能够忍受,但是,仅仅是这样的态度也是于事无补的。应该想想: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无量寿经》说:“先人不善,不识道德,无有语者,殊无怪也。”这是因为他的长辈、父母不懂仁义道德,没有好好地教导他,所以他才会犯错误。佛说得多温和啊!所以,《观无量寿经》上说:“佛心者大慈悲是。”佛教的慈悲观中,慈是给人以快乐,悲是解除人们的痛苦,“慈”与“悲”合起来即是“拔苦与乐”。《大智度论》上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佛教慈悲观的内容分为利他和平等两个方面。佛教利他主义的道德意识是以缘起论为出发点的,“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也就是说,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产生和消灭,都是由于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所决定的,佛是一位彻底的觉悟者,深察明了一切因缘,度尽内在与外在的众生。佛教徒既然以成佛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就应该利乐一切众生、救济一切众生,对一切众生伸出慈爱之手;另外,佛教慈悲观还强调平等博爱,佛教的爱,被及一切有情无情,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人类与众生同具佛性,都有觉悟实相的可能,一律平等。正如竺道生在《法华经疏》中说:“一切众生,莫不是佛,亦皆泥洹。”众生万物各各一如,从如而来,是名如来,“如来者,万法虽殊,一如是同”。《入楞伽经》上说:“我观众生轮回六道,同在生死,共相生育,迭为父母兄弟姐妹,若男若女,中表内外,六亲眷属。”有了这种兼利他和平等的慈悲之心,在面对别人的过失时,就会更加地平静和理性了。

第二,自省。

在行事不顺利时,正确的态度是进行自我反省,对自己的内心进行省察和考量。所谓“未能自度,而能度人,无有是处”。只有不断完善自身,提高自己的德性,才能够感化别人。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自省亦即内省、反省,就是自己察看自己、自己审视自己、自己检查自己。它是一种道德修养方法,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品行是否合乎道德的自我检查,因此,是人类所特有的现象。《论语》中记载曾子之自省为:“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历代儒家都十分重视自省,胡宏甚至说:“自反者,修身之本也。”通过自省,可以使自己知道自己的道德认识、道德感情和道德意志的道德价值的实际情况;知道自己有哪些不道德的恶的品行和哪些道德的善的品行;知道自己实际上是不是一个有美德的人。因此,自己就对自己有更加客观的判断,知道自己的善恶品德在哪些方面,从而有的放矢地去改正和完善。所以,自省是一个人的品德形成和修养的依据与基础,是培养个人道德认识、个人道德感情和个人道德意志的综合道德修养方法。那么,应当怎样自省呢?孔子将其方法归结为“自讼”,亦即自己与自己打官司:“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英国学者亚当·斯密则相当详尽地阐发了道德自省的这种方法:“当我竭力审查我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当我竭力对其作出判断从而赞许或谴责这些行为的时候,显而易见,在所有这样的场合,我自己仿佛分成两个人:一个我是审查者和评判者,扮演和另一个我——被审查和被评判者——不同的角色。第一个我是旁观者,当我从旁观者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行为时,我通过设身处地想想他将有的情感,从而努力使自己具有他评价我行为时的情感。第二个我是当事人,恰当地说就是我自己,对其行为我努力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评论。”只有擅于自省、自讼的人,才是一个能正视自己的人,能自己把握自己的人,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有明确的方向并为之付出努力,也才能够感染身边的人共同进步。

又闻而不怒,虽谗焰熏天,如举火焚空,终将自息;闻谤而怒,虽巧心力辩,如春蚕作茧,自取缠绵(1)。怒不惟无益,且有害也。其余种种过恶,皆当据理思之。此理既明,过将自止。

【注释】

(1)缠绵:缠绕,束缚。

【译文】

再者来说,听到诽谤的话却不生气,就算谗言如烈焰熏天,也不过像举着大火去烧天空一样,最终不过是自己熄灭;听到诽谤就生气,就算有慧心巧舌来努力辩白,也不过像春蚕一样作茧自缚,自寻烦恼。可见生气不但没有一点好处,而且还十分有害。其他的种种过错,也都应该根据情理来思考。道理想清楚了,过错也就会自然改正了。

【点评】

假如我们听到诽谤的话,要能做到充耳不闻。任由进谗之人如何巧言令色,也不起心动念,心中不起一丝涟漪。那么飞短流长即使汹涌得如同冲天的火焰一样燃烧,也终将在空中渐渐熄灭、自我焚尽。假如我们听到诽谤的话,就立刻怒发冲冠,即使极力辩解安慰,也终究如同春蚕吐丝,作茧自缚,自寻烦恼。可见,发怒不但百无益处,而且十分有害。其他种种过失,道理也是一样,都应当根据情理平心静气地思考,道理一旦明白开悟,身上的过错自然就能随之改掉。

了凡先生以前脾气是不太好的,遇到有人憎恨、毁谤他时,无法接受,睚眦必报;而现在则是不同于往昔,逐渐能够心胸放开、宽厚容忍了。

这也体现了佛教关于处理人我是非的关系上的一个重要的规范:“忍辱”。“八风不动心,无忧无污染”,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风,都不能改变事物本来的状况,所以,心没必要为之所动生起喜怒哀乐之情。

以上几段,就是了凡先生所论述的从情理的角度去改过。概括而言,就是不可妄动,“三思而后行”,这对我们今天的生活也有很实际的指导意义。

何谓从心而改?过有千端,惟心所造;吾心不动,过安从生?学者于好色、好名、好货、好怒,种种诸过,不必逐类寻求,但当一心为善,正念现前,邪念自然污染不上。如太阳当空,魍魉潜消(1),此精一之真传也(2)。过由心造,亦由心改,如斩毒树,直断其根,奚必枝枝而伐,叶叶而摘哉?

【注释】

(1)魍魉(wǎng liǎng):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山川的精怪或江河之鬼。也有称影子外层的淡影为魍魉的。

(2)精一:指精粹纯一。出《书经·大禹谟》:“惟精惟一,久执厥中。”

【译文】

什么叫从心理上改正过错呢?人的过错有千千万万,但都起源于人的内心;我的心如果没有动过错误的念头,过错如何能生发呢?学者们对于好色、求名、求利、易怒等等过错,不必每种都去考查戒除的办法,只需要一心一意地行善,光明正大的念头在眼前,那些邪念就自然污染不了你。就好像太阳当空,魑魅魍魉都暗中消散一样,这就是精粹纯一的真传。过错是由心来生发的,也可以由心来改正,就好像伐除毒树,直接斩断它的根,又何必一枝一枝地剪伐、一叶一叶地摘除呢?

【点评】

什么叫从心灵上加以纠正呢?了凡先生说,过失虽然是多种多样的,却都起源于人的内心,如果心念不曾乱过,又怎么能犯下过错呢?

中国有句古话,说“相由心生,相随心改”。《般若经》五百六十八卷中说:“一切法,心为善导,若能知心,悉知众法,种种世法皆由心。”《华严经》又说:“应观法界性——就是十法界依正庄严,性就是本体,体即是心,——一切惟心所造。”所以,对于当今的文人学士对待自身存在的徒好虚名、贪慕财利、动辄发怒等问题,了凡先生认为,他们不必煞费苦心一项项地去探求克服戒除的办法,只要一心一意培养善良之心地,只想着多行善事、造福他人,那么,这种光明正大的心念就会主导人的身心,邪僻的念头自然就无法乘虚而入。这就好比炽烈的太阳高挂晴空,一时间,魑魅魍魉自然就瞬间消失,而这便是扶正祛邪的关键所在。唐朝中叶的百丈怀海禅师说:“对五欲八风,不被见闻觉知所缚,不被诸境所惑,自然具足神通妙用,是解脱人,对一切境心无静乱,不摄不散,透一切声色,无有滞碍,名为道人。”总之,恶由心念引起,也将由心念来加以改正,就好比斩伐有毒的大树,最好的办法是连根砍断,没有必要拘泥于一个枝条一个枝条地去修剪,一个叶片一个叶片地去摘除。

大抵最上治心,当下清净;才动即觉,觉之即无;苟未能然,须明理以遣之;又未能然,须随事以禁之。以上事而兼行下功,未为失策;执下而昧上,则拙矣。

【译文】

大体来说,改正过错最上之策是调治内心,这样便可以立刻达到清净的境界;念头一动就会觉察,一觉察到念头就消失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便应该用明察情理来改正;再做不到的话,就必须针对具体的事情来警戒自己。如果实行上等的方式但兼顾次一等的成效,还不算失策;如果固执地使用下等的方式却不对上策一无所知,那就是顽冥不化了。

【点评】

综上所述,改正过错的最佳方法是调治内心,可以立即收效。刚一萌生邪念就有所察觉,刚一察觉就立刻扑灭,如此就不会犯下过错了;假如做不到这一点,就应该退而求其次,在想清楚道理之后对错误加以改正;再做不到的话,就应当针对具体的事情加以改正。应当注意的是,在运用高明的办法改过时,如果顺便兼顾次一等的改过方式,也未为不可;而如果只知道通过低级的办法来改过,对根本性的办法一无所知,那就是愚顽不化了。

在这一段中,了凡先生告诉我们改过要从根本的方式抓起。《论语》有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在这里,了凡先生所说的“本”,即“心”,在心念发动处下功夫,才能从根本上止恶,所谓“不怕念起,只怕觉迟”。我国明朝中叶的王阳明也有类似的思想主张。王阳明所说的“心”,是知觉之心,它以良知为本体,在知与行的关系上,强调“知行合一”和“致良知”,其根本宗旨就是“一念发动处克倒私欲”,他说:“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第一义,近云专求见闻之末,是失却头脑已落于第二义。”由耳、目、鼻、口、四肢追求色、声、味和心追求名利引起的都是邪念,若把知行分为两件,一念发动虽有不善也不去禁止,其实邪念发动已经是行之始,这样就不能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要使视听言动都符合“礼”,就应按照“知行合一”的宗旨,对欲念进行自觉的控制,在一念发动处,将不善的念克倒了,从而恢复良知本体的善。

当然,了凡先生也没有苛责世人,毕竟每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觉悟的程度不同,但是,他认为即使不能够从“心”上改之,也一定要从“理”或“事”上改,绝对不能忽视真相,逃避过错。这三种改过的方法,就是佛家讲的三种不同根性,上根的人从根本下手,从起心动念处断一切恶;中等根性的人,用“明理以遣之”;下根之人,只有“随事以禁之”。

顾发愿改过,明须良朋提醒,幽须鬼神证明。一心忏悔,昼夜不懈,经一七、二七,以至一月、二月、三月,必有效验。或觉心神恬旷;或觉智慧顿开;或处冗沓而触念皆通;或遇怨仇而回嗔作喜;或梦吐黑物;或梦往圣先贤,提携接引(1);或梦飞步太虚(2);或梦幢幡宝盖(3):种种胜事,皆过消灭之象也。然不得执此自高,画而不进。

【注释】

(1)接引:佛教称佛、菩萨引导众生进入西方极乐世界为“接引”。

(2)太虚:太空。《庄子·知北游》:“不过乎昆仑,不游乎太虚。”

(3)幢幡(chuáng fān):指佛、道教所用的旌旗。建于佛寺或道场之前。分言之,则幢为有执竿的宝盖;幡则无宝盖,多作悬挂之用。

【译文】

所以如果要发誓改正过错,在明处需要好朋友来提醒,在暗处需要鬼神来证明。一心一意进行忏悔,无论昼夜都不懈怠,经过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就一定会有效验。或者会觉得心旷神怡;或者觉得耳聪目明、茅塞顿开;或者觉得应付烦冗琐碎的事时触类旁通、左右逢源;或者遇到仇人时变怒为喜;或者梦见自己吐出了体内黑色的东西;或者梦见古来的大圣大贤,来提携引渡自己;或者梦见翱翔在太空之中;或者梦见有得道者所用的重重旌旗:这些不同的好事,都是消除自己过错的征兆。不过也不能因此而自以为是,画地为牢而不再进步。

【点评】

这里说的是改过之后所产生的效验。了凡先生说,有的人发下愿心要努力改过时,在明处必须有好朋友督促提醒,在暗中必须有鬼神监督,要一心忏悔,昼夜不停,经过一周、两周以至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必定会有效果。

对于改正后所产生的效验,了凡先生举了以下几例:或者感到心旷神怡;或者感到茅塞顿开,心明眼亮;或者觉得应付繁杂的事务时左右逢源,得心应手;或者在遇到仇人时变怒为喜;或者梦见体内污秽一吐而净;或者梦见千古圣贤都在提携、帮助自己;或者梦见自己翱翔在茫茫宇宙;或者梦见亲临西方净土。诸如此类的好事,都是改过消罪的征兆。

但是,了凡先生也提醒道,不要因此就沾沾自喜。改过需要坚持不懈,需要毅力和勇气。

昔蘧伯玉当二十岁时(1),已觉前日之非而尽改之矣。至二十一岁,乃知前之所改,未尽也;及二十二岁,回视二十一岁,犹在梦中。岁复一岁,递递改之。行年五十(2),而犹知四十九年之非。古人改过之学如此。

【注释】

(1)蘧(qú)伯玉:春秋卫国贤大夫。名瑗,字伯玉,谥成子。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卫大夫史知其贤,屡荐于卫灵公,但终不用。

(2)行年:经历过的年岁。

【译文】

从前春秋时卫国的蘧伯玉在二十岁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以前的错误并全都改正了。到了二十一岁,又知道前一次所改正的,还有没改尽的;到了二十二岁的时候,再回头看二十一岁,就好像在梦里一样。年复一年,不断改正。到了五十岁的时候,还知道前四十九年中的过错。古人改正过错的学问就是这样的啊!

【点评】

在这里,了凡先生举了古人蘧伯玉改过的事例,勉励他的儿子。蘧伯玉是春秋时卫国的大夫,名瑗,今河南长坦县伯玉村(一说今河南濮阳县老渠村)人,生卒年不详,事卫三公(献公、襄公、灵公),因贤德闻名诸侯。相传他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在二十岁时,已经完全意识到以前所犯的过失,从而加以彻底地改正;到二十一岁时,才知道以前的改正并不彻底;到二十二岁时,回首二十一岁时的情形,恍然若在梦境。就这样年复一年,不断改正。到五十岁时,还知道四十九年中的过错。《淮南子·原道训》说:“蘧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蘧伯玉确是一位不断求进而又善于改过的人。孔子也与蘧伯玉相交甚厚。几次适卫,多居蘧伯玉家。一次,蘧伯玉使人到孔子那里问候,孔子问:“夫子(指伯玉)何为?”来人对曰:“夫人欲寡其过未能也。”使者走后,孔子曰:“使乎!使乎!”这既是称赞蘧伯玉的德性高尚,也是称赞蘧伯玉的使者应对得体。伯玉死后,后人慕其贤,在其墓前建有祠堂,碑文曰:“先贤内黄侯蘧伯玉之墓。”

从蘧伯玉的身上可以看到古人坚持不懈地改正过错的执着精神。了凡先生自己在改正过失方面也是非常地坚定。他在《立命之学》中说:“因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

对于我们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就是要不断地反观自身,反省自己的言语行为,使之符合于一定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从而使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更加和谐。

吾辈身为凡流,过恶猬集(1),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见其有过者,心粗而眼翳也。然人之过恶深重者,亦有效验:或心神昏塞,转头即忘;或无事而常烦恼;或见君子而赧然相沮(2);或闻正论而不乐;或施惠而人反怨;或夜梦颠倒,甚则妄言失志:皆作孽之相也。苟一类此,即须奋发,舍旧图新,幸勿自误。

【注释】

(1)猬集:比喻事情繁多,像刺猬的刺那样聚在一起。

(2)赧(nǎn)然:形容难为情的样子。赧,因羞愧而脸红。

【译文】

我们都不过是平凡的人,平时的过错就像刺猬的刺那样多,但回思往事的时候,常常有人看不到自己的过错,这是由于粗心和目光短浅的原因啊。不过,对于那些罪恶过于深重的人而言,也会感觉到一些征兆:或者心神昏乱,转眼忘事;或者无缘无故就感到心烦意乱;或者看到有德的君子就因羞愧反而去诽谤别人;或者听到光明正大的话反而闷闷不乐;或者施给别人恩惠反而招来怨恨;或者夜里常做噩梦,严重的还口吐狂言,神志不清:这都是做了坏事之后的反应。如果一出现这样的现象,就必须发奋振作,弃旧图新,万万不要自误前程。

【点评】

我们都是寻常之人,平日所犯错误多不可计,可不少人在总结往事时,常常看不到自己的错误,这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太过大意粗心、目光短浅的缘故。其实,那些罪恶深重的人,素日里是会有一些不好的效验表现出来的:或者心神闭塞,头昏健忘,或者无缘无故就感到心烦意乱,或者见到德性高尚的人就消沉沮丧,或者听到好的言论就闷闷不乐,不能从善如流者或者向别人施予恩惠反而招来怨恨,或者噩梦不断,甚至口吐狂言,神志不清,意乱情迷。这些都是做了恶行之后的反应。一旦发生这些情况,不能再因循苟且,应该马上迷途知返,改弦更张,重新做人,切莫自误前程。所以,我们应当对自己有一个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在意识到有不好的情况发生时,要立刻省察自己的行为,反思自己的过去。

近代高僧弘一法师曾写有《余之改过之法》一文,总结了自己一生的改过之法。他认为改过的次第为:一学、二省、三改。“学”就是要多读儒释经典,多向传统文化学习,从传统文化中求滋养身心、安身立命的源泉。这样才可以更详细、准确地知道善恶区别以及改过迁善之法。学习之后要经常自我审查,每天审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善还是恶,审查之后还要能改正。孔子的弟子子贡曾经说过:“君子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由此可见改过的重要性。过而能知为之明,知而能改谓之圣。弘一法师还列举了自己五十年以来改过迁善的十大具体措施:第一是虚心,孔子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二是慎独,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第三要宽厚。第四是吃亏。第五是寡言,孔子说:“驷不及舌。”第六是不说人过,孔子倡导:“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第七是不文己过。子夏曾说:“小人之过必文。”第八是不覆己过。第九是闻谤不辩。第十是不嗔。弘一法师自我修炼的体证心得以及经验总结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另外,从哲学的角度看,对主体的反思总是开始于对个体自我的认识,一个不能正确认识自我的人是无法有效地进行自我反省的。所以我们首先应当有正确的自我意识。人只有具有了自我意识才能知道自己是谁,应该做什么,并自觉主动地去践行;而自我反省的对象,概括而言主要包括我们的行为、情感、意志、动机等等,通过自我知觉、评价、体验、审查、纠正等手段的依次作用而完成自我反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沉溺于浑浑噩噩的生活状态中,而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周遭的事物有一个明确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