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 北朝的女政治家——文明冯太后

北魏高宗文成帝的皇后冯氏,在显祖献文帝和高祖孝文帝两朝,先后以皇太后和太皇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孝文帝在位二十三年,然在太和十四年(490年)九月冯太皇太后去世前,他没有真正主持过国政。历来称颂的魏孝文帝改革,其中前半段的推行均田制、确立三长法,都是在冯太后手里实施的。她是一个无愧于世的女政治家。

文成帝拓跋濬是太武帝的孙子,太子晃的儿子。太武帝性格残暴,杀人毫不手软,事后有时会后悔,杀崔浩后,与别人议事,觉得都不如崔浩,又说“崔司徒可惜!”正平元年(451年),他攻宋(见第三十四篇)时,使太子晃监国。北回后,听中常侍宗爱的谗言,杀死几个深受太子晃信任的官员和东宫的属员。太子心中害怕,不久便一病不起。后来太武帝弄明白了事实的真相,知道太子并无过失,心里着实懊悔。宗爱怕白己的脑袋落地,竟于正平二年(452年)二月,把太武帝杀了。

北魏朝廷也真怪,宦官谋杀皇帝,元老重臣似乎对事变一无所知,只有尚书左仆射兰延等几个人和宗爱商量立新君的问题。其时皇孙拓跋濬还只有十三岁,兰延等想立已经成年的秦王拓跋翰(太武帝子),同伙中又有人主张立皇孙。宗爱在太武帝的儿子中,与秦王的关系最坏,与南安王拓跋余最为接近,就诈传皇后命令,召兰延等进宫,把他们杀掉,又杀害了秦王,立南安王做皇帝。这位新君任宗爱做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领中秘书,封冯翊王。

这种局面照理是长不了的,然而也拖了好几个月,若不是“皇帝”和“宰相”窝里反,也许会一直混下去。十月,“皇帝”嫌“宰相”太专横,想夺他的权。“宰相”竟重演故伎,把“皇帝”杀了。这件事也秘密得很,幸而有一个带宿卫兵的羽林郎中刘尼知道了,去报告了殿中尚书源贺。源贺与南部尚书陆丽等商议,才决定杀宗爱,立皇孙做皇帝。这原来是易如反掌的事,却拖了大半年,才得解决,原因大概在于宫中府中声气隔绝。然而,区区宗爱,做了那么大的官,封了王,竟没有人挺身而出过问一下,这总是不太正常的情形吧!其中一定有些奥秘之处,史无记载,后人不得而知了。

文成帝太安二年(456年),立冯贵人为皇后。她就是本篇的主人,后来的文明冯太后。冯皇后原籍长乐信都,她的父亲冯朗原是北燕王族,后来逃到内地,投降北魏。冯皇后在长安出生,因父亲得罪被杀,由姑母抚养教训。姑母是太武帝的昭仪(妃殡之一),所以她是在宫里长大的。紧接在立皇后之后,文成帝立三岁的儿子拓跋弘为皇太子。这个拓跋弘就是后来的显祖献文帝。他的母亲李贵人,依照当时宫廷的规矩即被“赐死”。这是极残酷的制度,说是为了防止异日母后干政,然而,只要贵为皇后,就不会受这个规矩约束了。

皇太子三岁,皇帝也只有十七岁。十五岁就做父亲,如何能够长寿!和平六年(465年)五月,文成帝便死了,年仅二十六岁。献文帝继位,这又是一个十二岁的小皇帝。

魏在太武帝时,国势虽则强盛,但是三十年间(423~452年),难得有几年不打仗,国力消耗得很厉害,加之以后政变的影响,局势很不稳定。文成帝时,宋魏绝少冲突,北方边境也比较平静,国力有所恢复。这个较好的局面在献文帝初年险些儿被权奸乙浑毁掉。文成帝本来倚重陆丽。陆氏是鲜卑世族,陆丽的父亲陆俟,军功吏治,都很出色。陆丽对文成帝有拥立的功劳,自然深受信任。他好学爱士,往来的都是正人君子。文成帝太安四年(458年),陆俟去世,他须守孝,后来又患疾病。乙浑大约就是趁这时机抓到权力的。

献文帝即位时,乙浑身任侍中、车骑大将军。他铲除异己,杀了好几个大臣、贵族。当时陆丽正在代郡温泉治病,乙浑派司卫监(掌管宿卫的长宫)穆多侯去召他进京。穆氏也是鲜卑世族。多侯告诉陆丽,京城里局势很乱,乙浑奸邪,以不去为妙。陆丽却认为君父之丧,不可不去,应命入京,结果与多侯同遭杀害。乙浑的气焰越来越盛,他官至丞相,爵封太原王,朝中一切由他作主,和他不合的多遭杀害。

时势迫使冯太后不能不站出来收拾时局。天安元年(466年)二月,她以宗室拓跋丕告发乙浑谋反为由,立即把乙浑逮捕杀死。这显然是一次精心准备好的行动,拓跋丕的告发只是预定的一着而己。

事后,冯太后临朝称制。她用高允、高闾、贾秀共参大政。高允为人正直,崔浩之狱时,他敢于不避嫌疑和安危,向太武帝陈辞,救了几千人的性命(详见第三十三篇)。他时任中书令,是朝中老臣之一。高闾字阎上,渔阳雍奴(在今天津市武清县)人,富有文才,是崔浩识拔的人员,时任中书侍郎。他敢直谏,在私室中说话声音极低,在大庭广众之中则议论风生。贾秀,武威姑减人,是文成帝的东宫旧臣。他执掌吏曹。乙浑为妻子求公主称号,他坚决拒绝,说“我宁死于今朝,决不取笑于将来。”当时听见的人无不失色,他却无所畏俱。乙浑想陷害他,没有来得及动手便失败了。这几个人都是公认有风骨的人士。

冯太后是汉人,高允等也都是汉人,北魏的朝廷已经有点汉化的倾向了。同时,冯太后封侍中拓跋孔雀为濮阳王,侍中陆定国为东郡王;征召久任外官的陇西王源贺为太尉。在重用汉官的同时,这些举措也表示出对鲜卑贵族的尊重。陆定国是陆丽的儿子,又是献文帝的好朋友。源贺是杀宗爱、立文成帝的老功臣,尊重他们,即有酬德报功的用意。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她的手腕着实巧妙。

冯太后这次临朝称制的时间不长,到皇兴元年(467年)九月,便还政给献文帝了,前后不过一年半多一点。皇子拓跋宏(即后来的孝文帝)就出生于还政之前。父亲名弘,儿子名宏,读音完全相同,这名字起得好奇怪,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考虑的。献文帝得子时年仅十四岁,比他父亲生他时还年轻。这种人的身体怎么会健壮!

冯太后还政是不是完全主动,旧史没有任何说明,可能有来自献文帝或贵族们的压力。笔者有两点根据。其一,冯太后亲自抚养孙儿拓跋宏。她为什么要费这番心思,难道不是想培养一个对她有感情又听她的话的少年天子吗?从后来的事情看,她完全达到了目的。其二,她和献文帝的关系并不好。献文帝十四岁亲政,十四岁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年龄,名义上是皇帝,政事却由不是生母的嫡母作主,他不见得能够甘心。嫡母的生活问题,他又耿耿于怀。要知道,冯太后说是太后,然而年龄一点不老,到还政的皇兴元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她有个相好李奕,出身大族赵郡李氏,是太武帝时大臣李顺的次子,文成、献文两朝历任中书监等官的李敷的兄弟。献文帝要杀李奕,着实用尽心机。相州刺史李訢是个能人,治绩也很突出,后来因受胡商贿赂等罪被人告发。献文帝知道了,把他抓到京师,一面审问,一面使人向他传递上面的意思:只要出头揭发李敷兄弟,就可以脱罪。李訢本来与李敷共事多年,很有交情,他既不愿揭发李敷,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可以揭发。后来有人告诉他,李敷快要倒了,你不告他,也有人会告,至于他们有什么问题,有个姓冯的人都知道,只要问他就可以了解。李訢如法办理,果然得到从轻发落,后来又被起用,成为献文一朝的重臣。李敷、李奕兄弟和堂弟李显德、妹夫宋叔珍等,则都于皇兴四年(470年)被处死。这件事,冯太后怀恨在心,后来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详见下文。

献文帝的性格很怪僻:他做了几年皇帝,便于皇兴五年〔471年)声称性喜佛、道,要禅位给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贵族重臣一致反对,他才改变宗旨,决定禅位给儿子拓跋宏。从这年八月起,改元延兴。然而拓跋宏年才五岁,治不了国,于是献文帝自称太上皇帝,来代行皇帝的权力(太上皇与太上皇帝有区别,太上皇是没有权力、不管事的,太上皇帝其实仍旧是皇帝。北魏献文帝是第一个用此称号的人,最后一个是清高宗)。

从延兴元年到六年六月,这位太上皇帝忙得很,他亲自领兵与柔然打仗,又下令征兵征粮,准备进攻刘宋,一点不像有“遗世之心”的样子。延兴六年(476年)六月,冯太后一杯毒酒夺去了他的性命,时年仅二十三岁。这件事做得十分隐秘,孝文帝始终被蒙在鼓里,于是权力又回到了冯太后的手里。这绝不是一次突发事变,必定是长期筹划的结果,也一定有某些人参与其事,可惜这些都是永久的秘密。历史只告诉后人:事后,魏廷宣布改元承明,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再临朝称制。这年,她也只有三十五岁,从此她做了十四年不叫皇帝的女皇帝。

她是一个很有本领的人。她宠信的左右,稍有过失,就重加责打,但事过之后,就照旧任用,并不歧视,该赏就赏,该提拔就提拔,所以受罚的人并不对她离心离德。

她服饰俭朴,饭菜也比宫廷旧规减少一大半,又通晓政事,谋略出众,碰到问题,能够很快作出决断。她信任的宦官王叡、张佑、杞嶷等多人,封王、封侯,赏赐巨万。她宠爱太卜令王叡,把他升到吏部尚书、太原公,后来还进爵中山王。太后经常让他出入宫廷,赏赐的珍玩缯采,以及田园、奴脾、牛马,不计其数。朝士知道他与太后关系密切,都不敢得罪他,而此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劣迹。太和五年(481年),法秀和尚用妖术迷惑百姓,企图在平城造反。这件案子牵连到御史张求等一百多人。王叡请求只杀首恶,赦免余党,因此得减免刑罚的有一千多人。有一次,他跟太后、孝文帝、百官等到虎圈游览,有一头老虎逃出虎圈,几乎冲到御座旁边。左右侍从都吓得各自逃散,王叡却提戟上前,保护太后、皇帝。照此看来,这个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冯太后很善于保持平衡。她在厚待王叡等人的同时,对众望所归的名流,如宗室中的拓跋丕、出使南朝深受对方尊重的游明根等,也优礼有加,做出公正无私的姿态,使人无从指摘。

她也有心狠手辣的时候,不肯放过李訢,就是一个例子。她临朝之初,任李訢为司空,佯为尊重。不久,利用与他有怨的旧同事赵黑攻击他专权,调他到徐州去当刺史,然后在太和元年(477年)十月,利用他旧时的心腹范檦,告发他要叛变投宋,把他召到平城讯问,也不听他的再三申辩,还是把他和两个儿子都杀了。

以上的是非恩怨,只能说她有些手段,并不能证明她是一个政治家,而这要以她两次临朝称制时的政绩来作评说。

她第一次临朝时,从高允、李訢的主张,于献文帝天安元年(466年)在各郡设立郡学,置博士、助教、生员。这在北魏,是属首创,因此这是她的政绩之一。

魏道武帝时设立候官,专做侦讯调查的工作,性质和前之孙吴的校事,后之明朝的厂卫(东厂、西厂、锦衣卫)相同,流弊也一样。冯太后知道这些人专事敲诈勒索,得了钱财,对重罪不闻不问;反之,对轻微过失倒吹毛求疵,对上表功,对下勒索。这些人的员额有一千以上,官吏百姓都对他们头痛。太和二年(479年),冯太后毅然取消候官制度,另外挑选几百个诚实可靠的人,巡逻街道,只抓斗殴闹事的不法之徒。平城居民从此才得安居乐业。这是她的政绩之二。

北魏官吏,一向不发俸禄。太和八年(484年)开始“班禄”。同时,每户增加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专供体禄之用。又规定:发俸禄以后,赃满一匹的处死。这年,地方官因贪赃处死的有四十多人。做官有禄,本来是老规矩,不过,长期不发后,“班禄”倒变成了新花样。淮南王拓跋佗(一作“陀”)不以为然、主张依旧断禄,冯太后就召集群臣讨论。中书监高闾说;“给了傣禄,廉洁的有了保障,贪财的有所畏惧。如果不给,贪财的得以大捞特捞,廉洁的生活困难。淮南王的意见是错误的。”“班禄”不见得能使吏治弊绝风清,但总是政治走上轨道的表现,太后就依照高闾的意见作出决定。应该说,这是她的政绩之三。

接着,就是太和九年(485年)采纳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实行均田制度。均田令规定:十五岁以上的丁男受露田四十亩,丁女二十亩,奴婢照丁男丁女受田;有牛的,每头牛受三十亩,以四头为限。人死或年满七十岁,田要交还政府。初受田的,丁男另给桑田二十亩,用来种桑树;种麻产布的地方,男给麻田十亩,女五亩。桑麻田作为世业,不用再交还政府。一夫一妇每年向政府纳租粟二石,调帛一匹,产麻布的地方改为调布一匹。此外,还要服兵役和徭役。

李安世提议均田,针对的情况是“时民困饥流亡,豪右多有占夺”。豪强占有了土地和人口,“荫附者”(被豪强占有的人口)不向国家纳租服役,而豪强的征敛比公家多得多,其结果是国家占有的人口不多,国家的收人也不多。这种趋势如果不扭转,国家的力量势必日益削弱。均田制是国家与豪强争夺农户的制度。这种争夺,从汉末以来,其实一直不断,多有反复,国家占有农户多的时候,国家就强,反之就弱。李安世是把争夺农户的办法制度化了,所以自此以后,直到唐代中叶,将近二百年内,历代无不遵行,可见在这段时间内,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均田制有利于国家富强,冯太后坚决采用,可说这是冯太后的政绩之四。

与均田制密切相关的三长制是在下一年由秘书令李冲提出来的。李冲字思顺,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他学识优长,又为冯太后所宠,是当时很有权势的人士。他提的是个要害问题:当时户籍混乱,只有宗主督护,民间往往三十家、五十家才算一户。在这种情形下,别的不管,单就推行均田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李冲建议:五家为邻,设邻长;五邻为里,设里长;五里为党,设党长。三长担任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和徭役的工作。这是把豪强的荫户变成编入国家户籍的民户的制度,与均田制相辅相成。当时应当是在实施均田制碰到困难而提出来的。对此,冯太后予以采用,这自然也应算是冯太后的政绩之五。

在以上五者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该从当时社会发展的面貌来进行考察。这方面的材料不多,但也有些可以参考的论述。

太和十一年(487年),平城天旱粮贵,齐州刺史韩麒麟上疏,主张禁奢侈,劝农桑。他说:京师居民,游食之口三分居二。又说,承平日久,风俗奢侈,车服第宅往往超越等级限制;工商之族都玉食锦衣,“宝货盈于市里……丽服溢于路。”他是把这些作为反面现象,与农民的贫苦饥寒来对照的。然而换一个角度看,城市人口增加了,工商之家富庶了,难道不是社会经济繁荣的现象吗?笔者认为这可以作为当时北魏社会经济发展的佐证。

太和十四年(490年)九月,冯太皇太后去世,年四十九岁,谥文明太皇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