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是蒙古帝国的第一任中书令。

传说,在耶律楚材生下之时,父亲移剌履曾经替他算命,算出他将来“当为异国用",因此而选了楚材二字作为他的名字,这名字的含意是“楚材晋用”。这传说不载于《元史》,而载于《新元史》及《蒙兀儿史记》。移剌履是否真能算得出耶律楚材会在若干年之后为蒙古所用,这是很难证明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楚材晋用也未尝不可以解释为“辽材金用"。移剌履本人便是一个辽材金用的人。

耶律楚材自幼受到母亲扬氏的良好教育。这一位杨氏,可能是汉人。楚材书读得很多,除了经史以外,也颇懂天文历法与卜算之道。除此以外,他诗也很会写,留下了一部《湛然居士文集》。就这部《湛然居士文集》(其实是“诗集”)来看,耶律楚材对于佛学书籍,确也涉猎了不少。

他在金昌宗与卫绍王、金宣宗的朝中作官,官至“行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成吉思可汗的兵打下中都,他的年纪是三十或三十岁出头。(根据万松老人给《湛然居土文集》所写的序)成吉思可汗访求辽朝的宗室,找到了他,从此便把他放在身边,西征花剌子模的时候也带他去。可汗给了他什么官《元史》、《新元史》与《蒙兀儿史记》都不曾说。他的主要任务,似乎便是卜卦。

“汗每出师,必命楚材预卜吉凶。汗亦自灼羊髀骨,用相参验。” 他在花剌子模的河中府(撒马儿干?)陪成吉思可汗住了很久,留下了“西域河中十咏”,每首均以“寂寞河中府”五个字作第一句。同时,他写了“西域和王君玉诗”二十首,其中颇露怀才不遇的情绪。例如:第一首,“归去不从陶令请,知音未遇孟尝贤。”第五首,“西伯已亡谁老老,卜商何在肯贤贤?”然而,他在河中却也未尝不自得其乐。河中十咏的第二咏,说:“寂寞河中府,临流结草庐。开樽倾美酒,掷网得影鱼。有客同联句,无人独看书。天涯获此乐,终老又何如?”

传说,成吉思可汗虽则对耶律楚材不予重用,对他的能力却看得很清楚《元史》与《新元史》都说成吉思可汗曾经向窝阔台交代过:“这个人是老天爷赐给我们家的,你以后凡是军国的大事都不妨交给他管。”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没有抄这一节,这是屠寄的“史识”超过宋濂与柯绍忞之处。事实可能是:成吉思可汗对耶律楚材,不过是看成算命打卦的半仙之流;真正对耶律楚材的能力有认识的,是窝阔台。

在窝阔台当选的一天,耶律楚材一则劝主持大会的拖雷不可改期,二则劝察合台以哥哥的身份首先向窝阔台下拜,使得所有的贵族都不敢不下拜,包括窝阔台的叔父帖木格在内。耶律楚材立了如此的大功,难怪其后窝阔台对他几乎凡事无不听从。 耶律楚材于窝阔台可汗即位以后,建议了十八件事,包括设地方文官以与万户们军民分治、下级官吏非奉上级批准不许增加人民负担、死罪必须于申报获准后方能执行、蒙古人与回回人种田而不纳税的处死刑、挪动公家财物供私人经商的酌量治罪、监守自盗者处死刑、任何人不许对可汗贡献礼物,等等。

除了贡献礼物的一项以外,窝阔台可汗对耶律楚材所建议的完全接受,下诏颁行。

那时候,有一些蒙古人,如近侍别迭之流,主张将汉人杀光,将中原的田地一概改为牧场,以便蒙古游牧。耶律楚材向窝阔台可汗说,“汉人留下不杀,对蒙古帝国的政府有利无害,可以让他们工作,然后抽他们的税,约略计算起来,每年(黄河以北)可以抽到五十万两银子,八万匹绢,四十万石粟。这比杀了汉人而一无所得,岂不是好得多?况且,可汗已想渡河灭金,正需要庞大的资源作为战费。"

耶律楚材这几句话,救了河北、山东、山西千百万人的性命。 窝阔台可汗于是授权给耶律楚材,叫他设计抽税的事。他就保荐了陈时可等二十个人,分任十路“徵收课税使”与副使。这十路,是:(1)燕京,(2)宣德,(3)西京,(4)太原,(5)平阳,(6)真定,(7)东平,(8)北京,(9)平州,(10)济南。十路徵收课税使与副使,直属于可汗,与各地管民政的文官,管军政的万户,鼎立而三,各不相干。

十个月以后,辛卯年(1231年)阴历八月,窝阔台可汗到了西京(大同),十路所收到的银子、绢与粟,都陈列在行宫的院子里,可汗很高兴,当天就任命了耶律楚材为中书令,叫他全权筹设中书省。

中书省在金朝没有,在唐朝只是专管颁发诏令文书的机构而并无行政权。在金朝与唐朝,管行政的是尚书省。从窝阔台可汗在辛卯年八月任命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的这一天开始,蒙古帝国开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机构,而称之为中书省。(各地的沿袭自金的“行尚书省",一时都不曾改为“行中书省¨。)

中书省于中书令之下设右丞相与左丞相各一人。耶律楚材保荐了镇海为右丞相,粘台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俗称为“田镇海”,很像是汉人,而其实是客列亦惕族人。他曾经奉命在和林一带屯田,成绩颇好,因此而获得了一个“田"字作为绰号。他是景教徒,精通畏吾儿文,蒙古帝国的所有对西方各地的公文,概由他主持审核颁行,正如对中原各地的公文统由耶律楚材负责一样。虽则是中文的公文,也一概由镇海用畏吾儿文加写“付与某人¨,作为一种证验。至于左丞相粘合重山,却是金朝的宗室,曾经在成吉思可汗面前当质子,而私自向可汗投降,愿对可汗效忠,其后倒也始终一贯,对蒙古效忠到底。他对金朝的山川人物,十分熟悉,颇能襄助耶律楚材做“建官立法,任贤使能,分州县,定课赋,通漕运”的工作。

中书省的机构,到了元世祖忽必烈之时才算完备。耶律楚材有没有设平章政事,右丞、左丞与参知政事,待考。可能设了其中的若干位,而并未全设。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耶律楚材是契丹人,镇海是客列亦惕人,粘合重山是女真人。他们三人没一个是蒙古人。

耶律楚材当中书令,从窝阔台可汗在位的第三年(辛卯,1231年)阴历八月开始,到乃马真(乃蛮氏)太后摄政的第二年(癸卯,1243年)阴历三月、病死之时为止,前后有十一年又七个月,差不多全部时间住在和林。

他在和林盖了一座房了,格式与他以前在中都西山的一座相同。他写了一首诗《题新居壁》:“旧隐西山五亩宫,和林新院典刑同,此斋唤醒当年梦,白昼谁知是梦中。"又有一首诗《喜和林新居落成》:“登车凭轼我怡颜,饱看和林一带山。新构幽斋堪偃息,不闲闲处得闲闲。”

他身在廊庙,心系山林,功名之心极淡,利禄之心绝无。在十一年又七个月的任内,他把蒙古帝国的中央机构从头建置,也把地方上的军、民、财三方面的行政尽力调协。他所登用的人极多,权力之大可以想见,事实上也是应该的。可汗之下,主持国政的便是他。右左丞相均可算是他的属僚。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成吉思可汗所任命的最高断事官失吉刊·忽秃忽此时尚未去世。此人的职权与耶律楚材的职权是否有冲突之处?答案是:并无冲突。窝阔台可汗给了失吉刊·忽秃忽以新的任务,“中州断事官”。既然是“中卅"的,可见已不是“最高”的了。最高的断事官,从辛卯年八月开始,已经是耶律楚材,只是名义上不再叫做最高断事官,而改称为“中书令”了。

嫉妒耶律楚材,与怨恨耶律楚材的人,自然不会没有。做大官,有权在手,可以满足一些人的欲望与要求,同时也必然不能满足另一些人的欲望与要求,甚至在满足了张三的第一项要求与第二项要求等等以后,总有一天满足不了张三的第五项或第六项要求。古今若干聪明人之不敢做大官,原因在此。耶律楚材是好人,而不是绝顶的聪明人,胆敢以非蒙古人的身份,作蒙古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书令,真配得上称为拿性命拚。 第一个要他性命的人,是石抹明安的儿子石抹咸得不。此人使着父亲曾为“太保”,自己又袭了燕京留守之职,“恣为贪暴”,而且“其下化之”(所用的人也是死要钱,乱杀人),弄得燕京城里盗贼横行,有许多“势家子弟”也公然在黄昏时候,走到有钱的老百姓家里勒索。耶律楚材曾经于充任中书令以前,奉了成吉思可汗之命,偕同塔察儿去查办,一举而捕斩十六人,使得燕京的人心恢复安定。那身为燕京留守的石抹咸得不,自知丢了脸,便恨死了耶律楚材。于是,在楚材作了中书令以后,便唆动皇叔帖木格,派使者向窝阔台可汗进谗,说楚材任用私人,“必有二心”。这一状,窝阔台查了以后,知道是诬告,把帖木格的使者骂了一顿。

最后一个要耶律楚材性命的,是不知姓名的某中贵。这位中贵是通事官杨惟中的一党。中贵向窝阔台告一状,说耶律楚材“违制”。(违的是什么制,《元史》、《新元史》、《蒙兀儿史记》都不曾交代。以常例论,这里所谓“违制”,可能是指“僭越”,用了天子才能用的东西,或盖了天子才能住的房子。)一向对耶律楚材深信不疑的窝阔台,这一次竟然耳软,下旨把耶律楚材捆起。不久,窝阔台后悔,叫人解了耶律楚材的绑。耶律楚材拒绝,说:“既然绑我,一定是我有罪。我忝为公辅,犯了什么罪,陛下应该明白宣布,让百官知道。现在又要解我的绑,那是以为我无罪了。怎么忽而以为我有罪,忽而又以为我无罪呢?这不是儿戏么?国家的大事,怎么办得了呢?”窝阔台向他说:“我虽然是可汗,怎么不会有错呢?”于是,君臣又和好如初。

耶律楚材的贡献,除了创设了全国税收机关与中央的中书省以外,还有很多,多到不胜枚举。其中最重要的是:

(1)速不台在汴梁即将攻下之时,向窝阔台报告,准备屠城。屠城本是蒙古军队对付抗命者的老办法。耶律楚材说:“得地无民,将焉用之?"窝阔台因此而下令汴梁免屠,只杀金朝皇室完颜氏一族。于是,有一百四十七万住在汴梁的人,因耶律楚材的一句话,而保全了性命。

(2)此后,有许多抗命的城市,都由于有了汴梁的先例,而免于屠城的劫运。

(3)蒙古有一条禁令,凡是收容或资助在逃的俘虏的,或给予他们以饮食的,一概处死,并且,“无问城郭保社,一家犯禁,余皆连坐。”结果,“逃民无所食宿,殍死道路相望。”这一条禁令,耶律楚材向窝阔台请求废除,获准。

(4)蒙古另有一条规矩:凡是被强盗抢去的东西,如果过了一年尚未破案,便由本地(本路,本府)的老百姓共同赔偿。这一条规矩,耶律楚材向窝阔台请求废除,获准。

(5)在蒙古帝国的领域以内,有花剌子模等国来的回回,经由各地官吏之手放高利贷,年利百分之百,过了一年便是一倍,过了两年便是四倍(复利)。还不起的人每每以妻子儿女作抵,仍旧不曾还清。耶律楚材于奏请获准之后,把所有的已欠本利,由政府代为偿还,用去了官银七万六千锭(一百一十四万两)。耶律楚材规定:从此以后,凡是付利付到了相当于本金的数额之时,一概停利付本。

(6)当时,除了政府自办的驿马以外,诸王与贵戚都可以自备驿马,用政府的驿馆为驿馆。这些诸王贵戚的驿夫与使臣,每每抢夺人民的马,而且在政府的驿馆中“要索百端。供馈稍缓,辄被箠挞。”耶律楚材定下规矩,诸王贵戚的驿夫与使臣,由政府发给牌剳,然后由驿馆依照规定的份量供应饮食。没有牌札的,概不招待。

(7)有一位姓于名元的,向窝阔台建议发行“交钞”(纸币)。耶律楚材说:“当初金章宗开始发行交钞,与铜钱并用,后来经管的人觉得很方便,便尽量地发出,而小热心于收钞回笼,弄到后来一万贯交钞才买得到一块饼。”窝阔台已经准了于元的奏,耶律楚材主张:如果一定要发行变钞,不可以超过一万锭(五十万两)的数目。

(8)蒙古军取得中原北部以后,查户口查得了一百零四万户。其后,积年逃离家乡的户口有十分之三四,但是蒙古政府所抽的赋税并未照减,仍旧按照原来的一百零四万户的赋税总数,向留在家多的十分之六七的民户征收。于是,每一家平均要缴出比以前差不多多出一半以上的赋税。耶律楚材毅然决然,把三十五万逃户的赋税从赋税的总额之中减去,使得人民受惠不浅。

(9)窝阔台把中原若干的州县与人民,分赏了功臣与皇亲国戚,让这些人可以自由抽取所封人民的赋税。耶律楚材认为这是“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主张土地与人民虽则在名义上是已经分封了,仍旧由政府派员代为收税,收好了转交给这些功臣与皇亲国戚。收税的标准是:每五户合缴丝一斤,叫做“五户丝”,给受封的功臣与皇亲国戚。另外,规定了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税,缴给政府。地税商税与盐税均全数作为国税。地税是麦田每亩上田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二升,稻田每亩一概五升。商税按照三十取一的税则征收。盐税也是如此,不过盐价是按照每两银子四十斤计算。

(10)当时扑买(投标包税)的制度很盛行,有一个刘廷玉,花了五万两扑买到燕京的酒税;有一个“涉猎发丁"花了二十五万两扑买到全国的国有“廊房地基水利猪鸡”;有一个“刘忽笃马",花了五十万两扑买到全国内地的“差发”(义务劳动?);有一个姓名不详的西域人,花了一百万两扑买到全国的盐税。耶律楚材说,这些人都是坏人,“捐一偿十"(出一两银子给政府,向老百姓收十两银子)。“使怒归于上,利归于下。”他向窝阔台可汗请求,把这些包税的事都取消,获准。

然而,小的包税被取消了,最后却来了一位大的包税人:奥都剌合蛮。此人经由通事安天合的推荐,获得右丞相田镇海的信任,辗转取得窝阔台的同意,以四万四千锭(二百二十万两)的代价,扑买到全国的赋税。耶律楚材认为这是增加人民的负担太多,不仅在原则上包税的制度是一种陋政而已。以前,在庚寅年(一二三〇)他向窝阔台建议用抽税代替屠杀作为对付汉人的政策之时,所定的税额不过是一万锭(五十万两)而已。其后,打下河南、灭掉金朝,也不过增加到二万二千锭(一百一十万两)而已。于是,他向窝阔台力争,争到声色俱厉。窝阔台说:“你是不是想动手打架?”结果,他的意见不被窝阔台接受。

窝阔台死后,乃马真(乃蛮氏)皇后摄政,对奥都剌合蛮十分宠信,甚至拿空白的盖好了印的敕书若干张交给此人,叫中书省的令史照此人的吩咐加以填写,如果不填写,便砍手。耶律楚材向皇后说:“先可汗把军国的事,都交给了我老臣管。令史有什么相干?要砍,可以砍我的头。何况是手?”说到此处,他放大喉咙,厉声喊叫:“老臣事成吉思可汗及先可汗三十年,无负于国。可敦(皇后),我没有罪,您也不能杀我!"

可敦对耶律楚材,怎么敢杀?可惜,耶律楚材这一次气成了病,不久便死,死在甲辰年(1244年)阴历五月十四,年纪才有五十五岁。

耶律楚材之死,是蒙古帝国的大损失,也是汉人的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