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中央的其他机构

中统四年(1263年)五月,枢密院成立,皇子燕王真金以“守中书令”的身份“兼判枢密院事”。

至元五年(1268年)七月,御史台成立,第一任的御史大夫是先后担任过平章政事与左丞相的塔察儿(成吉思可汗胞弟帖木格的嫡孙)。

次年正月,成立了四个道的提刑按察司:山东东西道,河东陕西道,山北东西道,河南河北道。这四个提刑按察司的提刑按察使,是道道地地的中央官,直届于御史台。

独立于上列“三权”之外的,有“司农卿”,即中统四年以后的“大司农卿”。司农卿或大司农卿之下,有分派到各地的“劝农使”。

至于,大宗正府、詹事院、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贤院、宣政院、国子监、蒙古国子监、宣徽院、太常寺、符宝局、太史院、太医院、将作院、通政院、管领怯怜口(工匠)总管府、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臙粉人户总管府、大都留守司、卫尉院(尚乘寺)、武备司、太仆寺、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都水监、秘书监、司天台、回回司天台、司禋监,等等,都是于忽必烈在位之时,或先或后地设立起来的。这些衙门,虽则比不上唐宋的多,却也勉强可以算得上应有尽有了。

然而,一切都是草创。在枝节上,也就是中级以下的机构上,唐宋的先例与经验足够元初的君臣参考。在最高的行政决策上,由于当时的环境与唐宋迥不相同,元初的君臣便颇有凡事都得从头做起,甚至抱着准备失败的心情,作若干的尝试。因此之故,作为中央政府的轴心的中书省才成为改变得次数最多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