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的基本概念(1)

1.孩子是社会人

人的行为取决于所处的社会环境。孩子对自己的看法以及如何行事,是以他们怎样看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他们认为别人怎样看待他们为基础的。记住,孩子随时随地都在做着决定,并形成着对自己、对世界以及对应该做什么才能求存或成长的信念。当他们“茁壮成长”的时候,他们就在发展着“七项重要的感知力和技能”(见第1章)。而当他们处于“求存”状态的时候(努力地想如何得到归属感和价值感),大人通常会将其看作不良行为。当你能够把不良行为看做是孩子们的“求存模式”的时候,你对不良行为的看法是否就不一样了?

2.行为以目的为导向

行为是以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想要达到的目的为基础的。首要的目的就是归属。孩子对想要达到的目的并没有清醒的意识。有时候,他们对于如何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想法是错误的,并且其行为方式所达到的效果往往与其目标背道而驰。比如,他们想要得到归属感,但他们为达到这一目标所做的努力很笨拙,其行为就会惹人讨厌。这会成为一个恶性循环。他们的行为越是惹人烦或生气,他们就会越急迫地追求归属感,因此也就越发令人讨厌。

德雷克斯解释说:“孩子们的察觉能力很强,但解释能力却很差。”孩子们并非是存在这一问题的惟一群体。下面的情形就是这种状况如何开始的一个好例子。

当阿黛尔(2岁)的妈妈带着刚出生的小弟弟从医院回到家里时,阿黛尔发觉妈妈给予小宝宝很多的关注。糟糕的是,阿黛尔将此解释为,这意味着妈妈爱小宝宝胜过爱她。这并非事实;但阿黛尔的看法比事实更重要。她的行为将取决于她所相信的事实,而不在于真正的事实。阿黛尔的目标是想要重新获得她在妈妈心中的特殊地位,并且她错误地认为达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表现得像个小宝宝,因此她可能会需要奶瓶、会把臭臭拉到裤子里,并且爱哭。结果,她适得其反,妈妈对此感到很沮丧、很厌烦,而不是充满爱意和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