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大灾荒和流民运动

中国古来有所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安土重居,谓之众庶”的说法。就是说,黎民百姓,通常是留恋本土,不轻易迁徙的。这是以农业为主体经济形式的古代中国的一个重要的文化特征。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历史上经常发生民众离开土地大规模流徙的流民运动。严重的流民问题往往导致对于政治结构的强烈冲击。由于与其他历史因素的交互作用,流民运动又往往成为社会大动荡的先声。回顾历史,常常可以看到,大规模的流民运动如果发生,距离王朝的崩溃,往往就不远了。

因战乱而发生的流民问题,曾经造成较严重的社会影响。然而对社会产生更为剧烈的震撼的,其实往往是非战乱因素引起的流民运动。东汉晚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大批流民离开家园往异乡漂泊。

汉顺帝采建六年(公元131年)因连年水灾,百姓多有弃业,流亡不绝,以及采和四年(公元139年)太原郡(郡治在今山西太原西南)发生严重旱灾,民众庶流亡,都是类似的史实。

汉桓帝永兴元年(公元153年),又一次发生由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流民运动,当时三十二郡国都先后遭受蝗灾,黄河决口,民众饥穷,流落四方,规模多至数十万户。

汉灵帝时,幽、冀地区因流民众多,郡县空虚,万里萧条。刘陶上疏说到河东、冯翊、京兆等地区流民问题的严重:今三郡之民,大量流亡,留居原地的只有十分之三四,而且也都有外流求生之心。

流民的冲击,又使得受纳流民地区的经济形势也受到严重的破坏性的影响。

例如,东汉末年,中原战乱,而徐州地区百姓殷盛,谷米丰赡,流民多归之。然而,不久则又出现所谓“徐方士民多避难扬土”,也就是徐州地区民众又流亡扬州地区的现象。

徐州地区由流民的受纳地转变为流民的发生地,固然有战乱终于渡及这一地区的因素,但是短时间内大量流民的迅速涌入,无疑也是导致当地经济形势恶化的原因之一。

东汉末年张角等领导的黄巾起义军,据说就是以流民为主体成分。因而司徒杨赐曾经建议严厉敕令州郡地方政府,沿途护送流民,以此分化流民,使各护归本郡,以削弱起义军的力量,以为如此则可以不用兵而平息动乱。

流民成为“盗贼”,转化为激烈反抗政府的军事力量,由于本身习惯于流动生活的特点,因而长于运动游击,战斗力相当强。政府调动军队大举追捕,也仅仅只能“破散”其众,而不能真正根绝。

在专制主义政治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政府总是把控制尽可能多的户籍作为最基本的行政要务之一。东汉时期,政府也有针对流民的严厉法令。然而,流民的反抗因已经挣脱乡土田宅等因素的束缚,往往表现出异常的勇敢坚定。

正如当时一首民谣所说:“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事实上,当流民运动已经形成较大声势时,指望以严酷手段平息其影响的企图,只是一种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