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柏拉图与乌托邦

斯巴达:社会生活简单、政治力量集中,施行寡头制。它不同于权力倾轧的雅典,正因为此,柏拉图选择了它,创造了它,使它成为欧州历史上第一个尽人皆知的理想社会,第一个迄今为止为人所知的乌托邦。

柏拉图在这个民众生活粗糙,精神高度统一的城邦基础上,开始了他最富实践的生活。首先,他把哲学家立于城邦统治的核心,以政治自娱自乐的精神制订了从统治者到一般百姓的生活模式。也正是如此,才开始了西方历史上第一次将个人意志、优生、男女平等、教育推广制与贵族寡头专政相结合的政治形态。其次,为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成熟奠基。他强调城邦建设与立法的联系,希望通过对人的约束,达到多种权力的平衡。而这些必须通过各种机制的完善来解决,这也正是三权分立制所汲取的精华。柏拉图也揭开了有意识的精神意识为政治所重视的先河,通过对人的欲望限制而达到对集体利益的维护,虽然这种思想与人的自然本质需要相对立,但仍不失为西方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最后,普遍的权力和义务受到了重视,广泛的道德和自由标准也从此树立。

一、关于斯巴达

斯巴达,演奏了历史战争狂想曲,曾为无数先哲所青睐。而今,只是不足五千人的小村镇……是什么创造了斯巴达往日的辉煌?《荷马史诗》中的胜利者今在何方?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斯巴达是胜利者的标志,国王墨涅拉俄在十年的战争后成为全希腊所仰慕的英雄。战争,成就了国王,也成就了斯巴达。这是荷马时代的神话。现实中,从这个时代起,斯巴达亦是同样的耀眼,两次希波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击败雅典,确立了其最终征服者的地位。

行吟者的传唱歌谣和历史现实相互印证着斯巴达强大的国家机器。也正是因此,斯巴达征服了世世代代的西欧哲人和作家。强大的军事集权政体为多人宣扬,这种国家机器在许多人的著作中都有刻画,包括普鲁塔克、塔西陀、卢梭、尼采以及最初的一批国家社会主义学者。要想了解柏拉图的乌托邦,我们就要首先了解斯巴达国家政体。

在这里,首推的是普鲁塔克,他出生于古罗马尼亚禄统治下的克罗尼亚,是古希腊时代著名的传记作家、散文家,游历了埃及和小亚细亚等地,因此积累了丰富的人文历史知识。他曾经在雅典学习哲学和数学,后在罗马用希腊文讲授哲学。普鲁塔克对罗马斯多噶派的禁欲生活很感兴趣,历代英雄的品格和事迹促使他写作《希腊罗马英雄平行列传》50篇,记载了半神话人物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皇帝的生平,因为以希腊罗马人物成对介绍,因此得名“平行列传”。一般看来,希腊人物写作生动多彩,而罗马人物则较为粗糙。但这位难以用严谨来评述的传记作家的作品仍不失为希腊时代最珍贵的遗产,在欧洲普及古希腊罗马知识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它里面详尽的描述和生动的刻画也为历史文人学者所关注。

历史上,真正的斯巴达人等于战士。“战争”,是真正斯巴达人的惟一合理选择。虽然,一般斯巴达人有传承的土地,斯巴达也是典型的农业城邦,但“劳动”可耻的思想,禁止他们耕种。曾经的大城市,在公元前5世纪,人口达10万,横跨6大部落,牢控伯罗奔尼撒半岛要冲,而今却只是一个5000人的村镇,辉煌已成往昔。

真正耕种的只有农奴,大量农奴为斯巴达人提供了无顾虑成为军人的条件和基础。开始的时候,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北方的多利安人来到了这片幼洛塔河右岸的地方,驱赶并奴役了这里的原住民,使他们沦落为斯巴达的第一批农奴“希洛特”。战争为斯巴达人获取了大量的“希洛特”,强大的进攻侵略使得“希洛特”巨增。战败国的“贡品”(如迈锡尼国王每年向斯巴达贡献2000名农奴和全部收成的一半),刺激着斯巴达人的侵略意识。

斯巴达实行“农奴非买卖制度”,即奴隶制度和土地不可分割,斯巴达人也因此依附于土地和土地上的非卖品。这与希腊大部分地区不同。每个成年的斯巴达自由民都会从家庭继承土地,或者从城邦中得到一小块新的土地(它们同样属于非卖品),通过这种称为“份地”的给予成为地主(无论是贵族或是普通公民均是如此),并以地租的形式向附着于这块土地上的农奴收取地租作为生活供养。地租通常是一定数量的粮食,例如大麦、葡萄、橄榄或酒、腌食,甚至徭役,条件是其余部分都归“希洛特”自主支配。在斯巴达,“希洛特”没有自由可言,他们属于整个国家,也因此,主人无权给以“希洛特”自由。如果主人真心给其自由,必须申报,最终由元老院执行,但最终的释放也只是“半自由”状态。非奴隶,也非自由人。这种渺小的希望,注定了斯巴达“希洛特”悲惨的命运,奴隶一生,直至死亡。

压迫——反抗——镇压,在斯巴达是必然存在的。“希洛特”用组织的反叛、暴乱抗争自己被征服的命运,而血腥的镇压在所难免。据说,斯巴达的国家政体中专门有一支秘密警察队伍,负责对付奴隶的反叛。当地甚至还有一种残酷的传统,用以威慑任何企图改变体制的行为——那里青壮年每年都要进行一项宣战,用捕猎的方式杀死那些在游戏中呈现出强烈叛逆情绪的“希洛特”,因为——在他们眼里,杀死毫无恭顺之意的农奴与杀死野兽无异。斯巴达人每年都会对“希洛特”大肆而秘密的屠杀。这种行为被称为“克里普提”,屠杀的“希洛特”大都体格健壮而富于反抗精神,而屠杀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恫吓”。

二、战士传说

战争、奴隶、供俸……一切都源于战士。战士制度也因此成为斯巴达政权的基础。战士的培养过程是极为残酷的。从初生的幼儿至成年,要经历重重的磨练。培训的方式和原则也与今天大大不同。

“全民皆兵”是斯巴达人最为贴切的描述,“兵”是如何培养、训练的呢?

“战争第一”是每个斯巴达人的思维意识,无论是战争中处于优势的青年男人,还是战争中处于弱势的老少妇人,一生为战而活。

斯巴达的孩子在出生时会被烈酒洗礼,目的是检验他们身体的健康状况。往往发生抽风和昏厥以及体制较弱的孩子就被杀死。这种严酷的生存考验一直持续下去。无论男女婴儿,都会被送到城邦长老的面前接受检验,强壮的留下来抚养,孱弱的则被扔进深潭或山涧。在城邦,惟一一所学校是专门培训战士的,所有的男孩子都必须在7岁时送到那里受训,直到他们20岁成为真正的战士为止。斯巴达人的严酷训练,我们在历史的遗迹中可见一斑,有这样一段残碑上的文字:“……(作为)一个战士,他必须坚定、勇敢,必须能够熟知一切痛苦……他应该喜爱纪律和一切关于战争的技术……作为男人,最光荣的事是用敌人的肠线做成经线,用他们的头颅增加重量感,编制成胜利之网……斯巴达的女人不需要感情,她们渴望(见到)肢体的碎片,那将是最好的奉献给爱神的祭品,在人们眼中,鲜血可能是真实的,但它却可以在神的支配下,乱七八糟地凝聚成新生(生命)。”

进入学校后,男孩子们被分为许多团队,7~12岁的孩童被分入儿童队,再进行分组。主要培训服从忍耐,而分组是为了在以后的战争中配合。分队的主要原则是:身量、年龄,而非今天普遍的钱财、身份、经历等。授予的教育中,文化、手工艺、科学、劳动方法一律遭到摒弃,真正的斯巴达公民是不屑从事这些低级的“希洛特”专业的事情,他们所要学习的只是对抗的技术,然后全心全意地成为国家的战士。所传授的文字教育,也只限于他们能看懂简单的军事行文和命令。这种分组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及自身发育状况进行编排的,意味着系统严格的教学和训练。训练项目按成年和未成年分为两类:成年人主要为角力、摔跤、拳击、格斗、赛马、赛车等;未成年主要为跑步、跳跃、游泳、投掷标枪、铁饼等。

斯巴达教练主要职责就是指导他的学生迅速成长,而主要途径就是严格残酷的锻炼。每个斯巴达教练一般指导100名学生,而训练一般在每天清晨就开始了。除了正常的负重锻炼、远行和技击外,教练还经常故意挑拨关系,制造矛盾,利用儿童的虚荣心把他们训练成斗殴中的教唆者和凶手,并鼓励自相残杀的行为。适者生存,而在斯巴达,适者就是强者,弱者代表着耻辱,而耻辱毋宁死亡。

每年冬季是验证学员磨练成果的季节,检验是在为复仇女神赫卡忒举行的祭典上,这里表演则是儿童遭受鞭笞。作为全国的大事,可谓盛况非常,即使远在城外的家长们也会前来观看。儿童学员们跪在石像前,由一位神庙的女祭司作为临场监视,她不断将手里的复仇女神小像举高或放低,指导着鞭笞的轻重缓急。父母们观看的则是他们的孩子是否坚强,怯弱则遭到别人的轻蔑,而对孩子的伤痛却毫不在乎。孩子们力求表现的也是他们的坚强、从容、安定,而丝毫的痛苦样子都不流露。

更高一级的训练从12岁开始,这也通常被认为是进入了关键的成长期。但这种“升学”并不是毫无代价的,也要历经一次重要的考试。考试便是争斗,教练一声令下,分成两队的孩子便以徒手方式厮杀,勇武和残忍是他们努力表现的。

训练的条件十分艰苦,一年四季,斯巴达学员只许穿一件单衣,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头脚保护。学校为他们准备的宿舍里空无一物,允许他们自己到河滩上摘折芦苇、绳草编织睡卧用的草席。管理者奉行这样的原则:“如果一个真正的斯巴达人觉得不满足,他应该学会如何从别人那里得到补偿。”所以,一切都是极为苛刻的,甚至在吃饭的时候,也经常不开饭或减少食物的配给,这样做的目的是鼓励他们创造自我谋生的门道。在这种极端的条件和训教下,许多斯巴达学员都在做着当今看起来十分不道德的行为,偷窃、抢劫屡见不鲜,甚至斯巴达人以此为自豪。例如:一个斯巴达学员抢劫谋杀教练获得表彰。这是普鲁塔克记述的。

这种非人道的磨练,将斯巴达人的强悍和斗志发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普鲁塔克这样评价道:“他们像狮子一样埋伏在山谷的草丛中,像羚羊一样越过岩石,一下子出现在波斯人面前。”可以想象这种意志和潜能的激发是多么强烈。

“他们只长高,不发胖,肌肉的力量增强了形体的美感。”这是古希腊三大雕塑家之一的波拉西特列斯给予斯巴达人的评价。在这位从伯罗奔尼撒半岛走出的艺术家的眼中,斯巴达人的身材达到了最完美的状态。

斯巴达人的训练结束于20岁,并从此时起成为一名正式的职业军人,直至60岁退休。任何人在20岁就可以结婚,但却必须当做一件偷偷摸摸的事来做。这样说是因为家庭的观念根本不存在,他们住在军营里直到30岁为止。那之后,公民就可以享受一切正当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在公共的大食堂吃饭,并从他的份地生产的产品中缴纳一部分作为公共口粮。国家体制不允许发生分配不均衡的现象,这样既消亡了竞争和内部斗争,也打击了应有的进取心。份地和“希洛特”所缴纳的供奉是必需的,但除了自由馈赠和国家收回之外不得有其他占有关系的转移。在国家范围内,严禁任何人私藏金银。货币统统是用铁铸造的。国王在斯巴达的生活也简朴得像莽汉一样,在《荷马史特》中可见一斑,这也正是斯巴达生活朴素的一个写照。

斯巴达的妇女从出生就开始了与众不同的命运,斯巴达造就了这片土地上的女人特殊的地位。她们并不像西亚或近东地区的女孩子一样从小习惯待在家中。女孩子同男孩子一样,在出生时也要接受烈酒的洗礼和检验,以便确知她们是否有资格成为合格的母亲。在平时,她们也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练习投枪、射箭、搏击、投掷,为了不影响挽弓,她们自小便被割去了右边的乳房。这种看似残酷的行为,其终极目的就是战争。为了使孩子能够很好地吸取营养而成为斯巴达战士,而且做为后备资源,她们也可以作为战士奔赴沙场。

三、性爱与婚姻的关系

斯巴达人的自然状态下的爱情和婚姻对当今社会无疑是一个挑战,如蒙昧未开化的伊甸园般的男女关系却无时无刻不证实着这个以“战”为荣的精神原则,而与精神对应下的政权在权力分割和约束中达到一种平衡。这也让柏拉图以及后来人为之倾心并大加赞扬。

斯巴达的男女青年的生活状态,类似于伊甸园中没有被引诱的亚当和夏娃,他们赤身祼体一起锻炼,而没有丝毫的异样和尴尬。这在当今时代是难以接受和想象的,但却不得不为斯巴达人这种原始的开放而折服。“尽管这些少女们是在公然地袒露身体,然而在一切游戏之间,却绝对找不到丝毫地违背正当的欢乐之情的淫亵的地方”,这是普鲁塔克向我们描述的。

结婚是赤身祼体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这种原始的男女行为显然会让当今人“跌掉眼镜”。但这却成为斯巴达人的独特所在。回归原始的斯巴达人看重肉体的力量,对自然选择的方式不会感到任何的不适。他们在祼体游戏中寻找合意的伴侣,甚至用暴力手段也不足奇怪。当然这种结合方式为制度和民俗所认可,并且成为最重要结合方式之一。

30岁是结婚的最后年限,如果30岁仍然独身,那么他就会被视为性无能和违反法律。独身的男女,都必须在青年人跳舞的地方外边赤身裸体的徘徊,这无疑是对独身者严酷的惩罚。结婚后的妇女原则上应该守住贞操,但如果她的丈夫无法使她受孕,她就可以尝试其他男人是否能比他更能履行职责。而他不应为此怨恨,因为法律上把生育公民看作是头等大事,而且法律支持把所生育的子女算在他的名下。据亚里士多德考证,一个斯巴达家庭有了三个儿子就可以减免部分兵役,有了四个儿子就可以减免对国家的负担,有了五个儿子则可以申请份地的分配。斯巴达的法律默许抢婚制度,直白地说,就是允许在合理情况下分配生育的资源。国家视所辖范畴的一切人属于公有财产,应按照国家的利益分配。在斯巴达,第三者的介入有着与当今社会不同的评判标准。这一切因为国家的战略高度考虑,正直的人与别人的妻子相爱并有了关系,并不会受到太多指责,也不会影响他的形象。因为斯巴达人将之视为对生育资源的珍惜。

妇女在斯巴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她们没有直接的权力。但她们的行为和态度却极大地影响着政治。这会让我们想起母系氏族社会妇女的地位。在这个国家里,父亲是没有地位的,他可以是公共食堂吃饭的任何一个人,可以是使母亲受孕的任何一个人,对孩子是无关紧要的。另一个方面,母亲在家庭生活中起着决定作用,她们的态度足以影响一个人的前程。妇女们有权鄙视怯懦的人。假如这个懦夫就是她的儿子,她可以拒绝为他提供膳宿,从而受到旁人的称颂。这种称颂和唾弃有时不完全是口头和意志上的。曾经出现过这样一段记载,一个年轻的男子在战场上受伤,痛苦万分,禁不住喊出声来,在斯巴达他的妻子因此遭到公安委员会的惩罚,并被关押起来。同时,妇女们要做到杜绝悲伤,即便她们的孩子在出生时因体弱遭到抛弃,或年轻时战死沙场。母亲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今日的父亲形象,坚忍、刚强。她们在送子上战场也不会有丝毫的儿女情长,慈母不是斯巴达母亲的作风。有这样一个送子出征的母亲,送给她儿子的两样东西,一为盾牌,一为严酷的语言:“拿着,否则就躺在上面”。

斯巴达只有胜利着归来,否则英勇战死。所以在斯巴达战士中,只有英雄而无懦夫。这也是斯巴达国家机器制造的成果。

斯巴达国家机器权力的掌控并非大众。在斯巴达实行的是贵族寡头政体,这与雅典的民主制度相对应,权力高度集中,却在其中体现着平衡和制约。所谓“贵族寡头”,即当权者为一小撮人,其复杂的即位制度和宪法体制让很多史学家感到头疼。这种“贵族寡头”当政的体制,起始于两个不同家族的国王,又世袭产生。两个国王分别执政,一个掌管军队,一个管理国家,然后依照次序轮换。国王的权力是极为有限的,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民主制城邦的执政官。国王是三十人元老院的首脑,分别组织例行会议。所谓元老院,是除国王以外,其他人的年龄都在60岁以上(这一点本身就很不容易,在黩武而艰苦的斯巴达,根据统计寿数超过40岁就很难得了)的执政团体,他们由全体公民在贵族中选举出来,并在有生之年保持终身任期。元老院下设公民大会,其功用是定期召开,商议全国性事务,如战争、竞技、征税等等。公民大会不能单方面提出议案,但却可以对向它提出的议案行使否决和通过的权力,任何立案不经它允许则被视为无效。公民大会体现着一种平等思想,但这种平等因受到前两个阶层的制约而大大削弱,因为权力的最终执行在国王和元老院。尽管如此,我们仍能从中体会到这种的政治制度的优势。

斯巴达从上到下分布着国家的权限,这种“贵族寡头“政体,权力分割后含有三个重要部分:国王、元老院和公民大会。除此之外,政府还具有一些特殊的职能机构,这是整个希腊化历史上斯巴达所特有的,即为五个检察官(或称公安委员会)。这些人是在公民大会上被选举产生的,这和雅典的民主政体中的执政者的选举方式大致相同——采取抽签的方法。检察官基本作用就是要限制国王的权利,他们就职时宣誓内容之一就是要监视国王的行动。任何一个国王出征和外出的时候,都会有两个检察官跟随他,监视其行动。公安委员会的权力行使范围使它的地位大大提高。做为斯巴达最高监察,权力包括审判和民事法庭,即便国王也不能拒绝其权力的行使。

斯巴达政体的独特性备受人们的关注,许多人进行深入研究,希望在这个历史上的政权找到治理当时社会的出路,这样的探求,在整个古代络绎不绝。这里面有两个创作和改造上的高潮,其一便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它以斯巴达为蓝本,创造性地热情地讴歌了没有城垣、质朴无华的斯巴达城邦的稀稀落落的村庄。他给予它和居住其间的人民返回远古时代的感觉。但真正的事实与理想是不能划等号的。的确,在想象中,居民可以勇敢、坚强、善良、纯洁,可以无欲无求、安贫乐道,政治也达到一种和谐般的完美。

现实中,残酷的战争,个人空间的极度狭窄,政权的混乱,无时无刻不向理想提出质疑。

美好也只属于柏拉图乌托帮。

古人对斯巴达的探寻和赞美在普鲁塔克那里又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当柏拉图的光辉过去400年之后,斯巴达的城邦也成为几个世纪前的回忆,这位热情的文人在他创作的《希腊罗马名人平行列传》的一篇中为人们展现了古代斯巴达贤明的统治者——莱斯特格斯的风采。他被描绘成一个改革式的立法者,一位充满仁爱的君王,是他使他的人民深信,他们的存在是有着为国家服务的崇高目的,是可以使家园更美好、更幸福的原因……普鲁塔克认为,莱斯特格斯“是在用一种结束其单独生活状态的方法训练他的人民,永远地把大家团结起来,正像使蜂群围绕在蜂王周围……(采取压迫“希洛特”的农奴制度)使他们不仅从原本繁杂的劳动中脱离开来享受到大量的休憩和安逸,用更高明的意识趋向(战争的观念)把他们吸引不得从事无聊行当的行为上,还使财富在国家范围内变成了一件无用的东西”。普鲁塔克为后代文人志士勾勒了一个美好的蓝图,和谐、至上、完美的斯巴达治国方式成为许多人终生追求目标,包括后代文艺复兴者、法国革命人士甚至以后的早期社会主义者。

四、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的乌托邦给了我们一个哲人统治国家的设想,仿效古代斯巴达城邦的政体和现实生活,虽然几无现实意义可言,但历史意义十分重大。

理想国出自柏拉图对话《国家篇》,它是最早关于空想社会主义的描述,脱胎于当时斯巴达政体。作为世界上最早的乌托邦,它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国家篇》大体分为三部分。大众哲学看重前两部分,这两部分是:第一至第五卷,主要描写柏拉图理想国的组织,重点在于哲学王城邦的概况。另一部分是对话的引申部分,主要总结哲学家的实际任务和行为。而探讨当时政体优劣的第三部分,大众哲学认为其没有哲学思辨精神和历史意义。

“正义”城邦描绘之后,柏拉图开始以哲学治国的精神来策划解决城邦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提出许多理想的“可行性建议”,包括阶级建设、教育制度、经济措施、国家机关、人种繁殖、神学宗教等等,但是却隐讳了“除了哲学王之外的其他各阶级能适应到什么程度”,他只是为有哲学头脑的治国者所编制的策略,而不考虑整个“理想国”国民接受与否,甚至很多行政制度把其他公民、居民排除在外。这些制度和条例明显是从斯巴达训练武士国民的方法中照抄来的。也因此,这种制度和条例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只成为“空想”而已。理想国作为一个哲人的国家,也只是在思想上给后人留下挂念和感叹。

五、柏拉图的四主德

柏拉图美德的四个方面的层次性将理想国城邦的人化分为三个阶层。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将卫国者、武士和农民相区分,而正义作为“全民皆享”的美德,也是柏拉图哲学体系的重要概念。可以说,没有“正义”,便没有柏拉图和谐的乌托邦。

正义,是《国家篇》中重点论述的,在对话中,以苏格拉底与几个人的讨论展开。他们是:西法鲁斯及其儿子波勒玛库斯,柏拉图弟弟格劳孔和阿纳克西曼德以及诡辩论者特拉西马库勒。讨论可谓精彩纷呈,让人眼花瞭乱,而正义作为讨论的核心问题也渐渐清晰明了。

柏拉图笔下的正义并非当今社会的“正义”,作为柏拉图体系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有着太多的内涵。正义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不可分割:“衡量一个城邦是否正义,其标准就是其工商业者、兵士、卫国者是否在做自己的工作而不干涉别人的工作”,“正义的城邦就是居民各行其是,毫无僭越和改革行为的城邦。”

至善是一切事物之源,至善创造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真理,也必是完美的理念,这是柏拉图所阐述的认识。《国家篇》中的苏格拉底坚持,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一问题,必须首先讨论正义在城邦中的表现,然后才讨论它在个体人群中的表现。讨论后的正义成为构筑柏拉图乌托邦的基石,而他的哲人城邦也描绘得完美和谐起来。

柏拉图的乌托邦至今已广为人知,黑格尔在《哲人史讲演录》中说道,“这个城邦是由工匠和农民、武士、卫国者组成的,是典型的斯巴达式城邦。”柏拉图并不希望创造一个完全独裁的社会,而是努力在理想城邦的内部造成一种各安其职的事务性场面,使上述三个等级各自从事应当做的工作,城邦便必定繁荣安定。从该角度讲,“正义”即法律,柏拉图不认为个人能自发地获得正义。他建议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制,使人们的意志符合城邦的意志,在这个大的框架下,事务性场面分为三个体系——立法、保卫和满足需要。立法是指为了城邦的需要,制订法律并监督法律的执行,其次就是应当有平时维持秩序和战时保卫国家的常备事务,再次是要为了满足全体国民的物质需要而出现的劳作性事务。建立在正义基础上,“美德”也随之明晰,柏拉图利用“正义”的公有性,将美德从城邦内部水到渠成般的引出。

“美德”的广泛性和阶层性是柏拉图理想国的特色。“美德”被其分为四个方面,针对三个层次的人群提出。具体来说,卫国者应该是有知识的智慧人士。这里所说的知识绝对不是指劳动技能或古希腊时代学者应有的那种修养,而涵盖了一切“普遍的原则”,“是真正的关于理念的知识,因此他们必须是爱智慧的人”,即哲学家;武士应该是勇敢的人,由于心灵中有伟大而坚定的意志,所以他们必然“坚持合理的意见,畏惧伟大的、有威力的东西,具备不为情欲、享受所动摇的坚定精神”;属于第三等级的应该是节制,包括对欲望的克制,这也是前两个等级共同具有的美德,不分地位高低、职能如何都应该共同分享的美德,是一切城邦之人共有的美德,由此,便产生出整个城邦的和谐(消除了物质欲望,任何社会都必然和谐)。第四个美德即“正义”,这是和前三种美德并列,又凌驾于前三者之上的一种美德。它是属于全体城邦之民共有的,当他们归属于“正义”的范畴内,各行其是、协调有序的时候,“智慧”、“勇敢”、“节制”便会存在和发挥力量。“正义”便是一切美德的基础,是渗透性地贯穿整个城邦的总纲。第一美德“智慧”是只有卫国者阶级拥有的,而他们也同时拥有“勇敢”和“节制”,而第三等级却不会拥有“智慧”和“勇敢”,因为它们是上层等级才拥有的美德。由上可见,美德是“不平等”的,“享受”美德因为阶层不同而不同。总体而言,“美德”是由上而下、不断递减的,作为普通的公民,也只有“正义”和“节制”美德的掌控。

柏拉图对美德的分阶层阐述,后来成为贵族派哲学家们宣扬奴隶主阶级的行事原则。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也被称为古希腊时代的“哲学四主德”。在亚历山大大帝和罗马时代,四主德的原则被广泛传播,成为古代世界普遍认可的道德标准。而后,四主德与基督教神学的“神学三德”合称为七主德。这主要是在罗马末代和基督教经院学派兴盛时,被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阿奎纳所接受和倡导的,他们把其看作是人自发自觉的道德标准。

欲望、理性和激情是柏拉图提出的人的三个方面,目的是为深化其他三个等级的观念。这三者与正义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要想了解正义是如何在这三方面发生效用的,首先必须对三者进行初步的理解。这三者呈现连接关系,仿佛一个天平。当人肉体的欲望膨胀时,行为必然趋向利己主义,当人的理性占据了上风时,灵魂就会渗透智慧,窥见理念世界的光芒。至于第三者激情,它处于前两者之间游移不定的位置,人类的激情能促使人更加追求欲望,也能增进理性,使人克制欲望。“正义”就像天平上的砝码,当主观欲望膨胀的时候,它则发挥效力,使人的激情产生作用,即便忍饥受冻,也要努力克服困苦,因此它是“工人和农民”阶级恪守本职、坚持工作的原因;当城邦受到外敌入侵或受到威胁时,激情会点燃烈火,促使战士等级奋力作战;当正义作用在卫国者身上时,法律和国家的监管机制便会并行执行,因为它是使智慧的灵魂摆脱肉体困扰的重要方式。在城邦中,“正义”便可以认作是主观自由的意义。当其发挥至最大效能的情况下,权利与义务便相得益彰,每个人都必然有他的职责和利益,也具备了属于自身的财产——他自己的“正义”。“正义”的意义是深远的,它包含了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概念,是人们安于职守和保证生活安定的基本立足所在。同时,正义也是城邦的存在基石,它依靠于国家法律行为的给予,依靠不同等级的美德而存在。

六、也谈金属人

金属人的编制与理想国的建筑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一种悖论。当人成为虚幻,国家也无疑成为虚幻,进而国家的政体以及柏拉图关于金属人证实的三个等级合理性都被推翻。

柏拉图的理想国因为人物的虚幻而大打折扣。金属公民是柏拉图为说明其三个等级划分的合理性而编制的。编制的最主要部分是关于神创造三种不同人的传说。显然,柏拉图是借鉴古希腊神话而创作的:大地——地母神在我们出生前已经准备好构成我们肉体的物质,这种物质分为三种:金、银、铜和铁,由少至多递增,构成的人依次为:卫国者、士兵、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只有第一种人才可以支配政治,人数也很少。阶层划分与四种德行的配给相得益彰。这也是柏拉图的编造的细微之处。他认为统治者的德行是,把理性表现为智慧;战士的德行是,将意志或激情表现为勇敢;而劳役者的德行是节制。正义在统治者、战士和劳役者身上各行其是。不得不称赞柏拉图这样的一个“高贵的谎话”,虽然作者甚至希望这种谎言得到公认。

等级在神话的编制下合理起来,而人群被分级又是如何建立和维持的呢?一开始,城邦需要一种推动作用,即卫国者采取有力的开拓方式当上国家的统治者后,便由其指定两个等级的入口,后来他们便可以采取世袭制度了。至于子女,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他们必定属于他们父母的那一等级;如果他们不属于那一等级的话,那么他们就相应地升级或降级。等级的继承性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三个等级孩子的地位的提升和降低。卫国者的孩子因为无能会被降级,士兵和劳动者的孩子因为优秀可被提升。

柏拉图对自己的“神话”的推广并不怀疑,虽然当时的人不相信,但他认为通过灌输可以使后人相信。这种思想是有害的。通过灌输使民族的思维死板,甚至愚昧,这样的后果与理想国的立国教育以及他和苏格拉底奉行的自由、实在理论背道而驰,最终理想国可就真的毫无理想可言了。

七、关于理想国的教育

柏拉图理想国的教育在今人看来有太多的不合理,诸如诗歌、戏剧、音乐等等,都被选择性的剔除,而理想国的公民们也在一系列的条款下失去了人性,无欲望,情感单一,“正义”的各行其是如机器一般。理想国到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它的失败。而柏拉图也只能站在空想上,独裁一般的实行着他的理论主张……

柏拉图十分重视理想国的教育,他的教育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音乐和体育,这两个词的涵义与当今相差甚远。音乐与我们今天的“文化”大体相当。其目的是为了将理想国的臣民培养为符合“正义”原则的人。这主要通过声音、节奏、文学诗歌等文学形式训练臣民内在的和谐,塑造团结上的心灵。但诗歌必须通过严格审查才能被用来教育,原则标准是,传达正义和善。体育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力量,培养受训者体魄,以应对非常局面。

柏拉图教育培养内容包括:威严、礼仪和勇敢。但柏拉图对培养途径进行筛选,从而符合他的原则,即“正义”。从尽可能的早期岁月开始,对青年接触的文学、诗歌和能听到的音乐就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保姆和母亲所讲授的内容,必须是合乎官定和法律允许的故事。在这一点上,柏拉图打破了大希腊时代一贯的作风,驳斥了言必称“荷马·赫西俄德”的传统,不允许讲授流传的《荷马史诗》和《神谱》上的内容。在他看来,这两部已经被希腊人当做主要课本的书籍,包含着很多不好的东西,特别是宣扬神祗人性化,他们不仅会犯错误,有时比人类更能作恶,这是不能给青年以教育启迪的。在教育中,必须首先强化的概念就是“神不可能制造邪恶,邪恶的行为只来自神祗以外的世界,因为神并不是一切事物的创造者,而只是美好事物的创造者。”《荷马史诗》和《神谱》中有关神的描绘和柏拉图的神是迥然相异的,前者完全是人性的,与人不同的只在于他们不死,并具有超人的威力(且经常用此胡作非为),在道德规范上,毫无称道的榜样可言,甚至代表着可畏的黑暗野蛮的成分;另一个方面,后者几乎等同于一个空泛的概念,柏拉图从不试图在善和神的至理中讲述他们的具体形态,只强调某些精神的指导性,于是便比前者具有更多的理性和探讨意味。教育的第二点,就是剔除一切关于传统故事中怕死的成分,务必做到“民不畏死”,使“青年人愿意效死疆场”,对孩子们要加强教育,要他们知道“奴役”是比“死亡”更难以接受的事,因此他们不应该听到好人也哭泣流泪的故事——在神话中这是连神和英雄们也难以避免的错误。在完成了前两点之后,理想国的礼仪要求人们摒弃过分的激情,不能大哭大笑,因为过度的感情有违公民平和的行为规范(在荷马那里,“神祗被幸福激动得大笑不已”是并不鲜见的,柏拉图担心理想国的人引证这句话作为对平和规范的抵触)。然后,传说中存在着大量宴饮的例子,又有描写诸神纵欲的场景,这对理想国公民清淡节欲的制度形成了诱惑。最后,一切都应该循环有序才对,神话中应该体现的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而这在两大神话作品中完全被忽视了,这样就很可能产生对柔弱意志的不良影响。行吟者的诗歌有太多个人喜好的成份,这是柏拉图不能容忍的,因为这种诗歌中个人的喜好对公民平和行为规范有着极大的威胁,从而影响国民的教育,于是柏拉图最终在理想国中剔除了诗人。

希腊奥林匹斯山的诸神有太多人性色彩,他们所做的是征服和支配世界,而不是去创造世界,这与其他民族神话中的主神有着极大的差别。这是些具有奇怪的“污点”的神祇,在他们身上,你无法发现其他民族乐于宣扬的东西,很难把他们同护持世界一类的事情联系起来——虽然被冠以各种各样的头衔,但他们并不关心地上人们所期望他们保佑的东西。他们喜欢舒适的生活,袒护偏爱的人和财物,贪图情欲,只谈权利,害怕责任,是一群典型的享乐主义者。这样的性格特征也推及到传说中的人间英雄身上,他们也一样充满着缺点,诸如好色、喜新厌旧、骄傲自大等等。但以上的一切,并不妨碍希腊人和以后的罗马、西欧人崇拜他们。在希腊诸神身上,后人并非从其得到什么规范和教条,而是得到一种印象化的精神,对自由和理想的追求。而这些是从人的精神状态来考虑的,而不是从政治经济的角度,显然,东方人对孔子的膜拜是从后者出发,目的是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

戏剧作为一种极富宣传意义的文学形式,显然柏拉图给了它以特殊的地位。但柏拉图对国民教育的戏剧有着悖论般的原则。也终因戏剧的“瑕点”而遭到柏拉图的驱逐。他认为,戏剧中的角色应该与生活实际中的情况相符,好人不应该被指派去扮演坏人,而坏人也不应该希望去演出与他实践理念相违背的角色,这必然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即大量的反面角色都是由刑徒、仆役、奴隶、战俘来扮演,或者由那些曾经刻意模仿过类似行为的艺术家来充任。另外,戏剧中充斥着无时不在的谎言和激情的场面,演员就不可能没有道德上的瑕点。一个良家的公民不应该把戏剧作者和演员作为职业的追求目标。这种欲加之罪的可笑理论使得柏拉图找到了最终的托词,然后把戏剧也排除在音乐之外,驱逐出理想国!但这并不是说柏拉图不尊重戏剧艺术,他是十分看重这门帕那索斯山(Arnassus)的学问的,更不要忘记我们的对象是一位了不起的戏剧天才,三十六篇有问有答、情景冲突的对话完全可以看作三十六部戏剧,但一旦理想国和他所设定的意见相左的时候,他首先肯定了艺术和诗歌的功用——“当有这样聪明得可以模仿任何事情的先生到我们这里来,并且提出要表演他的艺术和诗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用全心的、五体投地的方式,把他当做是一位了不起、神圣的大人物来膜拜”,当戏剧理想和他所创作的戏剧中的理想(《国家篇》即是柏拉图最重要的一部对话作品,是一位多人出演的政治戏剧)发生冲突的时候,他第一个放逐的就是他自己这样充满激情的文艺人士——“但我们也必须告诉他说,在我们的国家里是不容许有他这样的人的,这是在法律许可之外的。于是便给他们涂上香料,戴上花冠,然后把他们送到别的城邦去。”在柏拉图看来,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音乐”(文化)审查体系,检验什么可以上演,什么必须禁止。就音乐一项(狭隘上的音乐),他分析了当时并存于古代希腊范围的几种音乐派系,剔除了吕底亚和爱奥尼亚音乐,因为他们分别是以“愁苦”和“靡靡之音”为基调的,而代表武士精神的“勇敢力量”的多利安音乐和“铿锵有力”的弗莱吉亚音乐才是可以允许的。音乐必须表现足够的勇敢而又充满和谐,并且必须简单。少有节奏的突转。由此可见,理想国中的音乐是贫乏的,音乐也只起到宣传的功效,而无其他的作用。

体育作为理想国教育的另一组成部分,柏拉图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这与当今体育在国民教育的地位是很不一致的。理想国臣民体育训练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力量,培养坚强的体魄,以应对非常局面,而当今体育却不是为了应对非常的局而,而是维护健康的需要。理想国青年人在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前,是应该远离丑恶和罪恶的,但一旦年龄适当,就必须暴露在“诱惑”之下,好好地去见识一番,特别是需要未成年的公民去看一看战争(那个时代,希腊世界战争频繁,几乎没有歇息的日子,因此走上战场是极为普通的事)。这样才能使他们面对“恐怖”而毫无恐惧之心,在享乐面前不失去意志力。这些考验是必须经受的,其目的是为了检验是否能够成为合格的卫国者。在食物方面,卫国者及其后继人也接受着严格的限制,只有烤制鱼肉,而且不许加佐料、配菜和点心。这也是理想国中没有医生的原因。

柏拉图对其统治者并不抱以当今的人才选择标准,甚至与之背道而驰,他不希望治国者有改革能力和独创精神,只要安守本分,各行其是即可。这是因为他忌讳变化且不愿看到原始社会制度没落。这来自于巴门尼德的“整一静态世界观”。静止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停滞,没有“创造力”的领导,又如何面对困难以及选择未来的领导者呢?显然柏拉图的这一思想是行不通的。

身体的健壮,是可以通过强化的训练来实现的。然而创造一个智能超群的治国者却是从根本上违背了柏拉图的认知论,是反对“有限度精神”的独立性,这必然引发一系列导致任何种类的权威主义也难以克服的困难。从现实角度看,一个独裁主义国家的群众,应该是那些能够顺从地接受领导、指挥的人,最好就是平庸之辈,同时要排除那些反叛、怀疑、敢于抵制他的权威的人。于是乎一个天生的具有独立性人格并为主驱动的人便是能勇敢地对抗权威的人,这自然是绝对稀少的,而一旦出现,则他的这种精神来源于何处呢?因为理想国是没有适当的教育机制促进“革新精神”的(任何生产资料尽可能保持朴素原始),单调的社会体制也是不赞成这样的人出现的——当然,哲学王(古代的高智能独裁者们)也是奉行最简单的治国原则的,革新自然也不会从他们中产生,惟一所需要的创造力和革新思维可能仅仅是要能够对他们的意图和部署进行快速鉴别和领会——因此就不可能真正意识到变化和独创的意义。所以,在柏拉图的乌托邦里,真正的发明家和创新的工匠们是绝迹的。对柏拉图的“独裁”形式,我们可从今天一些独裁者那里得到契合,他们都压榨民主思维,极端、刻板,自我意识强烈。虽然在这些独裁者身上有众多的不同,例如爱好、出身、知识水平等,但他们政治取向的个人主义色彩却极为相似。

军事实践者是最能体现个人独裁意志和个人英雄精神的群体。当然,这种状况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环境。军队以规则和服从而闻名,但选择真正有能力的将军,也必然悖于服从的宗旨。因为真正的服从是没有创造力的表现,更不可能有能力。当然,再也没有比认为优秀的服从者同时也是优秀的指挥者更为荒唐可笑的观点了。无论什么时候,绝对忠诚和军事纪律的需要总是领导者的首选,最佳的筛选方法当然就是把那些有着小主意的下属赶出第二领导层。在许多著名将帅队伍里和庞大政党中,优秀领导的继承人往往不大出色,因为在选拔过程中,那些忠诚且表现欲强的人和有能力的人通常被拒之门外。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柏拉图理想国选拔制度主要通过世袭,杰出的人才往往被埋没,而正是理想国的国家机器原则造就了这样的结果,我们可以将柏拉图看作是平庸主义的奉行者,而最终阻止了国家政权的有效更替。这一点是相当悲哀的,它的本原目的在于把倾向于进步的人从理想国领导层中剔除出去(根本不可能诞生思想进步的人)——在这里,不可能有自下而上的暴动,更不可能有自上而下的改良,一切政治创新和有益的建树都被抹杀了(如果仔细阅读就会发现,柏拉图实际上并不谙于具体的治国方略,只是翻来覆去地表述治国者的优越能力使他们完全胜任这项工作),城邦除掉的将是出色的品质。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社会更可悲的呢?它足以酝酿出最坏的领导,这是由制度本身造成的——它所带给学生的除了安于本位,就是要狂热地热爱职位及其带来的福利。情况就像是这样,在一个奇怪的足球教练那里,他教导队员的不是如何增强体能,打好每一场比赛,而是强调足球的优美和高尚,用诗歌的形式“抒发他们胸臆间的赞美之情”。在理想国,制度和天然的出身下级处于不平的地位,他无权反抗上级的不公和淫威。

八、关于卫国者

理想国中,女性被提升到统治阶层的地位,也因此,卫国阶层在男女关系上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而生育也只作为国家利益的驱使而非爱情的动力。

卫国者在理想国是权力的掌控者,他们倡导公有制,而所有公民也都必须遵守。公有制的存在,使柏拉图的理想国处于大锅饭状态。这里每个人生活都十分简朴,即使国家的首脑,也必须保持军人的风范,仅仅住在一个小屋,吃简单的食物。因为一切归公,财物并不能激发人的欲望,下层臣民也不会因为贫富差距而反抗上层统治者。妇女在理想国被提升到统治者的地位,她们从小必须和男孩子一样进行训练,学习音乐、体育以及战斗技术。柏拉图对女性地位的肯定在世界文明史上具有进步意义。但女性进入卫国者阶层却造成了理想国男女关系的混乱和无序。

这种女人地位的提升引起后代学者的关注,但显然,女人所造成的混乱更为他们所反对,德国哲学家狄慈根这样说道:“苏格拉底”用一种虚伪的勉强,把他的共产主义应用到家庭之中。家庭与国家模糊了界限。不仅朋友间(全体公民在这个公有制城邦中都应该毫无芥蒂之念成为朋友)应该财物共享,而且就是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应该施行这样的原则。这当然并不是不存在难度,却可以通过适当的努力加以克服这种“不利于城邦发展的保守”。立法者在选择一些合适的男女成为卫国者后,就使他们住在公共宿舍里,吃公共的伙食。婚姻在卫国者阶层成为公有制的一种特产:女卫国者是同一阶层的共同妻子;男卫国者是全体女卫国者的丈夫。理想国的生育原则是:最好的父亲和最好的母亲生育最多的子女。而孩子出生就被秘密带走,因此父母从不知道自己的子女,而子女对父母也毫不相识。天生残缺和低等父母所生的孩子,“都要被放到一个人所不知的地方,像他们所应该的归属”。但未经合法婚配所生的子女,即为非法子女,无论健康与否都必须制裁,而不授予其公民资格。父母亲年龄分别在25~55岁和20~40岁,是合法的生育年龄,超过这两个阶段,生育的孩子便要杀掉或事先流掉。既然每个人都似乎无父无母,这样他就可以把所有年长的男性公民都称呼为“父亲”,而把比他年长的女性叫母亲,与他年龄相近的则被称为“兄弟”和“姐妹”。这样也可以增强相互间友爱互助的氛围。个人是不得与“父亲”和“母亲”婚配的,“兄弟”、“姐妹”间的婚配也是禁止的(柏拉图又一次在行文中暴露了他逻辑混乱的毛病,如果我们深入地想下去,就会发现这个毫无直系血亲而又称谓错乱的国家里,一切婚配都被禁止了——因为柏拉图先说了理想国中任何人都以年长的人为父母,年龄相当的为兄弟姐妹,但又说相互间禁止婚配)。个人在国家安排的婚配中是没有地位的,两性交媾应该始终奉行着城邦义务这一高超利益驱使,而不是受到所谓的诗歌中传说的爱情作用。柏拉图充满热情地歌颂理想国的统治阶级,并努力为其营造严格的光环。他追求减少私有感情的眷顾,消除不良的反对公共精神占据统治地位的个人因素。理想国极度的追求国家利益,而最终导致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致。柏拉图用“四主德”对理想国的政体形态进行诠释。而这种对国家机构的本质研究上引起了后代哲人的重视,在消除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上,大多数人与柏拉图持一致观点,认为必须强化突出国家利益,确保各项国家制度的实施与进行。“民族权益”、“全民”、“道德”和“国家共性”必须处于优势地位。正如黑格尔所描述的:“正义的形式原则作为人格的抽象的共性,而以个人的权利作为现存的内容,亦必须浸透全体;而一个等级必然也属于全体……在其中全部的财产就是永久的财产,一块土地的占有正像其身体的占有一样……”

九、关于洞穴理论

洞穴理论不仅是柏拉图为理想国制造的哲学理论,同时又是他对自己和世人的精神世界的探寻。洞穴理论中,我们看到了哲学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印证了柏拉图的睿智和伟大,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柏拉图的预料。

洞穴理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几乎影响了后来的整个基督教哲学世界。《国家篇》第七卷中,柏拉图以哲学治国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从而引入了著名的“洞穴理论”。洞穴理论的隐喻,会把人引入一个不寒而栗的状态。柏拉图把一个国家比作一个深黑幽暗的洞穴,只有一个通光线的小孔与外面连接。那些不懂哲学的人就好像是被监押在洞穴里的囚犯。由于被锁住了手脚,连脖子也被绑在一起,所以他们无法移动,因为锁链的束缚只能向前看去。在他们背后,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火光投射到前方。在囚犯面前高耸着一堵墙壁,好像是看傀儡戏的观众面前的大幕。火光闪动,引得无数的影像在墙壁上跳动、来往,背着各种道具,“他们通常也把这些情势理解成生活而自我麻醉”,“各种材料制成的各种动物形象和影像出现在这座墙上”,“有些人在说话,有些人在沉默着”……这不能不说是一幅奇异的图景,包含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暗示。不谙哲学的人,就像是困居的囚犯一样,只看到自己和同类的影子,而这一切都是火焰投射的结果。而他们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虚象,而真正的实体也不会去理解和思索。于是虚象成为实在,而对真正的实在毫无所知。

黑暗中的人们并非毫无光明的希望。如果一个人恰当的运用理智,去看穿阴影的本质,去利用瞬间的理念光芒追求光明,则希望仍是存在的。然而,这个人也必然开始了痛苦和难以忍受的旅程。这便是智慧和哲学解脱的开始。

因心灵寻求光芒,也必受光芒之苦。哲学的解脱过程无疑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囚居者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无光的环境,刚开始见到光明会非常的不适应并很容易被眼前的事物迷惑,产生驳杂的感受(正像明眼人骤然处于黑暗的感受)。但光明世界的一切也会在“思考更加实在的东西”而呈现在他的面前。于是驳杂的感受烟消云散,剩下的是各个实体的存在。

探寻的“囚居者”最后将历尽艰辛,他见到“善”,而观察到的意念的阴影和理念之光清晰而明确,没有任何迷惑性。“善”的最高最亮的实在全貌也将被看到。

洞穴外面的世界若为人所见,他立刻会觉察到洞穴内部的一切全部是欺骗。外部世界的自由快乐也成为他出洞后的最大收获。假使他正是一个精通哲学的治国者,他也会感觉自己最大的义务就是重新回到洞穴里去,回到他从前的伙伴中间去,去给他们讲实在与虚幻的关系,指示给他们解脱的道路——他一定会以极大的慈悲心理怜悯他们。但是,他这样做几乎是毫无结果的,脱离了阳光的本体,他的劝告变得毫无意义,自己的影像也更加模糊,在他的伙伴看来,他甚至比逃出洞穴以前还要愚蠢可笑。“自由”者对洞穴的回归从一开始就是痛苦的。他会被束缚的人们看成疯子,而他所证实的一切都将成为他被戕害的理由,改变洞穴中的同伴甚至会搭上自己的生命。

所以,“自由”者的命运是悲剧性的,无论他选择哪一条路,都是危险的。离开洞穴,背弃自己的过去是危险的;放弃哲学的理想,自甘堕落沉沦地陷落到洞穴中去,也是危险的。真正快乐的人是愚昧的,而懂得世界本原的人永远痛苦。拥有智慧也因此为之痛苦。

洞穴理论是柏拉图双重含义上的救助,包括自救和救赎他人。到后来他由于心理上的缘故,把自己在叙拉古的失意归结在“其他人拒绝哲学,宁愿待在混乱的幻象中。”在他的理论里,哲学家要想成为理想的治国者或国家最终获得解放,一定要走回头路,和那些未曾见过真理阳光的人们待在一起。这是他国家理论的交汇点,即理解了至善与实在的人指导尚未开化的人,这是必需的。于是,这无疑便形成了一种矛盾——一方面,柏拉图坚持这样做的绝对性,他甚至坚持说,“如果神想要改变他的创造物的话,似乎也必须这样做。”另一方面,他也隐隐知道这过于理想化难以执行(他本人正在此遭受了挫折,叙拉古之行的失败正说明虚幻拒绝实在的道理)。正是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的牺牲精神影响了后世的基督教学者们。他们从这里看到了上帝之子舍去肉身坚持传道的理想。这也正是哲学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它类似于佛陀救世、儒家治国的理想。

柏拉图用“洞穴”隐喻哲学治国的艰巨、伟大和痛苦。而柏拉图对其到底是如何:放弃还是坚持,今人已不甚明了。

作为他的另一歌颂摹本——苏格拉底,不可不提。柏拉图在这里显然是在赞扬苏格拉底悲壮的行为——他领悟了智慧,却想用哲学的思维做“引导不可解救的人们”的努力,结果成了城邦法律的牺牲品;他了解了至上的存在“善”的本质,坚持用德行和知识求解“善”的道路。苏格拉底的行为体现了“自由”的真正含义,他摆脱了无谓意见的纠葛,努力追求真理。苏格拉底虽然相貌丑陋,行迹邋遢,却是不折不扣的至美;然而“举世皆浊我独清”——他的死正说明了世界不允许真正智慧和哲学存在的无情事实,他们处死了所谓的“疯子”,表面上解除了威胁,实际上却是真理的极大损失。柏拉图相信苏格拉底的行为必将会有回报。在哲学的路上,灵魂也必会升华,而现实生活中,也会得到后来人的理解。

十、“善”与哲学治国

“善”即“至善”,在柏拉图理论中,它创造了万物,甚至创造了神,是时间的驱动者。而“善”也自然成为治国者行使最高权威的主导力量,但是以“善”治国并不能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甚至会造成国家的无序而需要重新建立秩序。

柏拉图的洞穴理论不由得让人疑问,谁制造了这样的洞穴?为何要制造这样一个洞穴?如果有造物主的话,这一切将成为造物主的罪恶。因为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令人痛苦而又绝望的场所。但“神为何要创造他不愿意的东西?包括愚昧、无知和罪恶”。

柏拉图注意到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并解开了基督徒解说上帝时的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他用另一个重要的概念——“善”(后来也被称为“至善”)来进行解说。善的解释完全不同于我们现代人看待这个词的道德意义。柏拉图在解释“善”时,首先引入了“分开的界限”的假说,即把整个实在划分为“可见的”和“不可见的”两个部分,在此基础上,又可以继续将任意一部分都划分成两部分。把它假想成一种包含映像的空间,当采取由低层次到高层次填充的时候,可以应用两种思维——一是具体把握每一层面上的物质,二是把握填充层面上的物质种类。柏拉图通过善将世界重新建构。在重新建构的世界中,我们在映象的指引下,将认识世界的本来面目。但这必通过心智和理智来把握。

映像想象的空间在柏拉图那里最终指向一种单一的本原。在这幅等级画面中,整体是受单一的形式——一切形式中最高的形式的引导的。这种形式即被称之为“善”。“善”,光照整体,如太阳照射大地。它创造一切的本原物质,指导一切。

“善”是一切之源,它创造了万物,甚至神本身。而神并未创造万物,只创造美好事物。柏拉图认为,善是一切至上的最高本质。“科学”和“真理”的意义类似于“善”,它们只是“善”体系中的一部分。“善”是建立在世界多重性之外的本原,形形色色的理念并不是神单一创造出来的,它们中的一部分参与了神的组成。柏拉图不提倡关注世界的多重性,而提倡关注世界的单一性,即“善”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哲学家应该认识到的。

《圣经》中的首句“太初有道”和柏拉图的至善理论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在基督教的神学体系中,承认并膜拜冥冥世界中的存在的至理法则已经成为各教派恪守的原则。在这里,柏拉图的理论无疑和基督教的教义吻合在一起,并由其继承下去,这是因为古希腊人的哲学体系大批地进入犹太人和闪族人聚居地成为当时流行的文化风尚,并且直接影响了基督教的理论体系。后人在研究哲学时无疑会注意到这个问题。“基督教是大众的柏拉图主义”,叔本华一语道出了两者千丝万缕的联系。

“善”,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陌生的,因为一般人只能像囚犯那样处于洞穴之中,而对世界毫无认识可言。

“善”的难以理解和无形状特点使人们质疑起来。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很谨慎,他告诫自己不要犯“亵渎和不敬的过错”。他在后来的《蒂迈欧篇》中借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蒂迈欧阐述自己的观点:

当创造万物的至善所在看到自己的成果时,看到创造出的主宰者——神的影像时,他感到万分的喜悦……他努力使他们更相似于原本;既然原本是永恒的,就应力图使宇宙和宇宙万物变为永恒,但把这样的属性赋予一个生物却又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决心把这种永恒当做一种固定的存在……时间成为永恒而又依照数目而运动的影象。它们作为永恒的理念始终如一。时间在柏拉图那里被认为是由善来驱动的。而时间也只是在万物运动时作为一个规定作用。这是尤为让人吃惊的。这必然使他推导出“无论何时善总是以太初的形式运转着它的道,太阳、月亮以及其他的五个星球都是被创造出来用来规定、保持时间和数量的关系”这样一个空洞得令人厌烦的论点。这样一个论点的产生,来源于柏拉图的“整一”静态概念——他认为在星球内部,时间的数量是一定的,天体的运动便是时间以图像的形式出现,或者说天体以自己的有规律的运动消耗着时间。时间作为事物运动的尺码,已经被“创造的意志规定好在事物内部,作为创造的重要部分。事物运动源于它的自身。

“善”创造了万物,在统治过程中,善的意义也极为重要。“善”是治国者行使最高权威的主导力量,柏拉图是试图建立这种学说的——“奴隶天生必然作为奴隶,治国者天生必将成为治国者”——国家的统治权应当赋予哲学家,他们是一切“智慧和善行为的热爱者”。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这样一个语式的转变,即在柏拉图那里,早先在《克里同篇》、《斐多篇》中的哲学家、智慧热爱者不再是谦逊的追求者,而是骄傲的真理的占有者,更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辩证学家。他具有心智上的直觉力,他无疑要行使政治上的支配力,“可以看到永恒神圣的形式和理念并能够与之交流。他被置于所有的普通人之上,不论是他的智慧还是他的权力”,这也将是“近似神,并完全有类于善的”。《国家篇》中柏拉图理想的哲学家接近全知全能,他是哲学乃至一切领域的人间王者。柏拉图是骄傲的、极端的,如上帝般希望带给世界光明,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则是平和的、谦逊的、多思的,他像十字架上的耶稣,尽管代人类受过,却从不会抛弃人类。这便是两个人的最大差别。

柏拉图《国家篇》中的苏格拉底,提出了“聪明人”这一概念,即卫国者。他们并非是《智者篇》和《普罗泰戈拉篇》中的“真理占有者”,“完全合格的哲学家”。而培训“卫国者”的教育理论,实际上是一种纯粹人种主义。后代十字军战士、玫瑰——十字架沙龙都从这里汲取了“养分”。而真正的教育法其中包含大量的诡辩成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只需宣称聪明的统治者足以聪明到凭其聪明来选择最优秀的人做他的继承者,并决定自己及其他人的生活方式——若他认为并不能满足心灵的指示,也可以用剥夺生命的方式显示善的权威——不必有任何的顾忌和怯懦”。这暗示了一种观念,在过去、现在、未来,必存在林林总总的人为环境,其中一定有一些可以左右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更应该存在可能破坏国家未来稳定的、偶然发生的事件。这种理论的宣扬给政权的投机份子以极大的暗示。如果一个人从著名的哲学著作中找到这样的“说教”理论,将其制度化,那么他们在极短时间内控制局面的欲望将会“实现”。而历史上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人种谎言”。

乌托邦为后代人追求“理想”构造了蓝图。后代的乌托邦主义者从柏拉图借鉴的模式必然包括集权统治,结果导致独裁也在情理之中,他们与柏拉图的乌托邦在此的相似性大大削弱了他们之间的不同。历史一再证明,精神意志式的统治是一种最为令人不快的政府形式,即使是那些仁慈的独裁者也将面临的严峻困难(曾经有些犯政治幼稚病的人呼唤仁慈的独裁者,事实证明,“仁慈的统治”并不能给国家带来福祉),即难以了解他的措施的效果是否与其良好的意愿相符。于是,通常的情况便是,这位仁慈的独裁者不容易听到人们对他已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抱怨。给社会造成了疏于管理的流弊,最后发现与预期设想的仁慈目标简直背道而驰。乌托邦出现这种现象将会导致整个国家秩序的混乱,统治者在充分被信任的情况下胡作非为,靡耗、贪污,直到新的强权人物出现来重整秩序,进行新的秩序循环。

十一、有关《法律篇》

《法律篇》作为《国家篇》的辅助是不可或缺的,它们共同构造了“理想国”。《法律篇》中,柏拉图以立法者的地位存在,对城邦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探讨。

《法律篇》是柏拉图最后岁月的著作。它是《国家篇》的辅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这里柏拉图并不耽于政治哲学,而是把思考点转向政治。

《法律篇》的地位在许多现代人的眼里并不高。他们认为柏拉图此时已经江郎才尽,对自由、诗歌、哲学已经没有建树,所以转向法律,寻求他的治国之道。实际上,《国家篇》之所以著名,其中描述的理想国形式之所以为后世所看重,完全是因为柏拉图为其安置了详尽的法律,使这个国家上升为一种可以施行的体系。“理想国”作为一个整体,是由《国家篇》和《法律篇》共同完成的,所以缺少《法律篇》,“理想国”的谈论也就大为失色。

立法者的角色由柏拉图来扮演,这也是柏拉图似于“七贤人”的地方。七贤人即:普里安的拜阿司,斯巴达的凯伦,林都斯的克里奥布拉斯,科林斯的批珀里安德,密提立那的庇达卡斯,雅典的梭伦和米利都的泰勒斯。

《法律篇》由三个人的对话构成,发生在克里特海岛三个人去宙斯洞穴和庙宇的途中。三个人是:陌生于环境的柏拉图、叫克莱亚斯的当地人和叫梅吉鲁斯的斯巴达人。三个人的话题是对一个新殖民地用什么样的法律。

柏拉图在此提出治理城邦的最重要原则:法律与治国之道契合。最好的方法是在“有哲学意志”的人当中推选一位温和派的国王(僭主)和一位对公众负责的立法者(这必然让人联想到他在叙拉古狄奥尼修和狄翁身上所做实验的想法——狄奥尼修和狄翁在形式上正符合了僭主和立法者的特点)。文中所有内容是想尽力描述这样一种景象:理想国是没有内部摩擦和外部战争(这改变了他在《国家篇》中宣扬黩武以强兵的观点)的联合体,无论土地多么广大、人口多么稠密,都不能向外扩张。这是一个共同劳动的国度,全体成员必须团结合作创造城邦。没有扩张、侵略的国度正可以反映出柏拉图对现实战争的厌恶,诸如希腊半岛和爱琴海沿岸的纷争。他认为导致雅典衰落的根本原因在于伯罗奔尼撒战争与提洛同盟和伯罗奔尼撒同盟破裂,而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放弃土地、权力的争斗,回归到“原始”的农耕状态。城邦土地必须按人头分配,大家共同劳动,财产必须公正分派。如果由于海外市场带来一些私人财物,立法者也允许这一事实,但财产须重新调整。

基于理想国的体制,柏拉图也将这个新城邦的妇女和孩子视作共同财产。制造完善和美的秩序的前提是,使用一切手段,奉行不怠地从国家体制中排除私有制,限制发言和所谓的辩论和智者的存在,使广大居民乐于遵守尽可能使城邦团结一心的法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对于什么是至善,绝不会有人去寻求比目前这个更正确或更好的定义”。斯宾诺沙评论柏拉图的法律道,柏拉图是对雅典现行制度的嘲笑。作为雅典公民,柏拉图寻找着至善方向。

十二、有关城邦的建设与土地分配

城邦建设基于克里特海岛的地理特征。在城邦的公有制基础上,土地分配权和所有权属于城邦,而公民通过继承、世袭拥有土地使用权。

城邦建设必须以土地为依托。对话中,克莱亚斯提出了“克里特殖民地”,所以必然围绕克里特海岛的地理特征进行描述。整个国家被合理划分成5040块,从城市中央向外辐射的12个部分。城邦中央为克洛提、亚宙斯和雅典娜的神庙。一个像雅典阿提卡市场那样大的市集占据城邦中心的位置。市政广场(厅)是城邦很大的建筑,用以满足公民大会的需要。

城邦土地实行公有制,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一份,主要通过继承、世袭世代拥有。但土地最高支配属于城邦。土地不能出售,公民也不会变成奴隶。所以也不会出现聚敛土地的垄断阶级。这样的土地配给制度显然有助于土地合理使用、人口的稳定和城邦安定。

十三、有关财富的分配

财富对这个城邦的人是没有快乐可言的。而除此之外,任何野心、梦想、情感等个人事物都在这个城邦无处可寻。公有制的极力执行必然导致城邦人的痛苦生活,而这与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最初目的是相悖的。

财富积累在城邦中是违法的。这让我们很难想象其执行的严格性。为此必须做好这样一些工作。首先,控制金银的占有量,任何公民不得拥有金子和银子。城邦的货币将以官铸的铁条、铁块的形式取代通常使用的金银货币,任何人都不得获得或积攒自己土地自然收获四倍以上的财物,否则多余的部分以充公抵扣。其次要消除贫富差距,由于每个公民都拥有一块土地,同时不允许荒废,这样也已经成为可能。再次,由于制订了维护城邦稳定的法律,对财富的欲望将为之消弭,一切违背城邦需要的追求将被勒令禁止。财富和权力不是令人快乐的,而内外纷争和党派倾轧也不复存在。

这个梦想美好的国度,如今让我们看起来却如此失望,因为在这里做不成任何事:想攒钱致富或想攫取政治的人将受到惩罚;想创造些智慧性的作品,诸如音乐、诗歌和绘画,不是严加限制,就是遭到整齐划一的删除,毫无创新性可言;想追求爱情、安逸地生活,却随时可以发现有别的男性公民合法地睡在自己妻子的身旁;保卫国家的事情除非是在外敌入侵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因为城邦已经放弃了开垦疆土。柏拉图给以我们的承诺似乎成为妄言,“生活快乐、友好相处”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十四、有关社会体系

公有制的施行和等级制度的实行,显得矛盾和可笑。理想国极力追求公有以削弱人们之间的差异,却将等级划分得十分严格,以区别人与人的不同。集体与私人在两种制度的施行下也显得模糊起来。

至善至美是柏拉图的追求,但经过他设想的理想并非至善至美。政治体系也相当保守刻板。这种企图用限制发展的策略避免恶性竞争显然是不合理的。柏拉图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了解人的弱点,而失败在于对人弱点的封杀。

公有制与社会等级的同时存在显然是柏拉图自我矛盾的所在,同时也是他与当时政治制度的矛盾。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显得荒谬起来。

作为一个私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城邦,统治阶级的身份也是矛盾的。在城邦统治集团由全民大会担任。在全体城邦居民中存在着四个阶级,他们各自履行着不同的荣誉和义务。阶级差别既不能太大又不能太小。男人和女人一视同仁。这些在当今仍是难以实施的。

婚姻“公有”,必须符合城邦的利益。对于婚姻的权力,当事人是没有的,属于全体公民。决定婚姻的最后权力并不在他们自身而在于城邦的元老院。婚姻的追求在城邦的利益的对比下显得过于微弱可怜。

外来居民和奴隶允许进入城邦作为城邦居民,他们应补充进本地人不屑从事的手工劳动和商贸活动;至于奴隶,他们既是个人财产,更是国家财产。作为国家基层劳动者,他们被分配到土地上劳动,交赋贡以保证城邦的物质需求。

十五、也谈城邦的极权主义本质

在理想国,统治集团由督察员、元老会和公民大会组成。“秩序”和“正义”是城邦中的至高原则。做为一个集权统治,“个人意识”没有生存的空间。这是一个多么矛盾和混乱的集体,为后人留下的除了集权的引诱外,便是世人的长叹!

柏拉图理想国作为一个极权的城邦。其统治集团自然十分庞大,政权机器也是相当复杂的。核心组成部分是:37位法律督察员、元老会和360名公民大会代表,其他管理机构和人员包括:祭司、女祭司、城市管理会、法官及陪审员。产生原则为世袭制与推举制相结合的方式。统治集团监管最大表现是:城邦中人约束自己的行为也监管其他居民行为,而成为“自律制度的受动者”。使城邦事物处于优良引导下是管理者的工作要义,他们的另一重要任务是使城邦发展有条不紊,确保公民和社会体制得到监督和保护。

晚间元老会作为统治者秘密会社的形式,是为了确定城邦的原则符合公民的共同意志,保证法律和制度的切实履行。执政集团必须定期进行例会,目的也在于此。这种会社的组织形式必须由10个年老的城邦督察员和德高望重的公民以及一些优秀的年轻人组成(不得低于30周岁)。他们应该在每天黄昏时分举行例会,以起到协商重要事宜、稳定秩序的作用。柏拉图同时指出,这种思维密集的执政形式可以使执政集团及时了解公民群体中的分裂倾向,确保城邦法律的最佳状态,获取和参照善的规格。晚间元老会作为城邦坚实稳固的知识基础保证,意义十分重大。

晚间元老会是柏拉图对早期“哲学王”执政的退让和妥协,这也代表了他治国思想的深入完善。他指出,“真正公正和具有德行的城邦必须具有理性,且只有在达到理念需要形式的时候才会出现”,强调了监督的作用。

城邦的集权形式与“秩序”和“正义”至高无上的地位密不可分。在城邦法律中,“秩序”和“正义”被柏拉图反复强调。另一个方面,一个稳定的城邦必定是能够自我约束的,它能够从机体中排除那些异类分子和善变的因素,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剔除变革——即便是一贯采取的保守制度也比崭新的制度合乎发展的需要。这种说法来源于柏拉图根据希腊社会现状的构想——当时希腊的诸城邦秩序混乱,战祸连绵,在雅典遭到败绩之后,斯巴达也陷入了衰落的厄运,造成城邦体制频繁变换,人心不稳。基于希腊和斯巴达的衰落,柏拉图总结道:最少变动的制度和整体才算是最好的、最完善的。异己分子,“怀有异心”的人是不被看好的,诸如普罗泰戈拉之类都应被剔除。这样做是为了城邦的集体利益,最终使全体城邦人员成为追求一个共同利益的单一整体。

最高统治者真正的政治艺术是将“全部心神投入到汇集城邦全体人的利益,而非个人私利。他的作用是要引导忠诚,把人们灵魂中的忠诚和善的表现诱导出来。柏拉图进一步说,在远古时代的克里特,人们遵从主神宙斯的召唤,为城邦的建设尽心竭力,而城邦的发展也尽如人意;但当他们只顾个人利益时,便腐蚀了国家管理集团,最终导致城邦衰败和灭亡。

如果一个人在治理城邦时只相信公民会自觉的履行义务并能自发的协调相互利益,他必然会失败。因为他这时会对私人事物不以为然,纵容个人自私的膨胀发展,而对私利限制也没有具体的规范。

柏拉图政治思想不能消除人的“个人意识”,也因此,“个人意识”必将对他的政治思想提出挑战,并最终击败它,甚至包括整个柏拉图思想体系。然而,柏拉图的法律体系却乏味得难以建设起来,毫无疑问,它不可能帮助后希腊时代建设完美至善的城邦体制。产生这种谬误的原因在于柏拉图头脑里存在着正统主义的特殊力量,一种极为强烈的情绪在《申辩篇》、《克里同篇》、《斐多篇》中,我们看到了它,被它感动过,但是现在不能不给予它激烈的批评,对它进行谴责。正统主义使得那些自利的人如入无阻之境,而真正的上进者则陷入不安境界。这是柏拉图思想的痼疾。当然,这也很容易使那些敏感、民主的人察觉。

《法律篇》的实践性被学者们肯定。在这最后的对话遗作中,柏拉图运用他最成熟的学说,以系统的非神话借喻的方式阐述了“神的意志”,并提出一套完善的政治和法律模式。柏拉图的政治制度对那些追求极权统治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饮品,而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很难理解接受的。

阅罢柏拉图的理想国,必然让人觉得“理想”也并非“理想”,它只能作为政权窥视者的宣传教材而鲜有进步意义。它与苏格拉底的人性化理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在柏拉图自己的对话里出现的苏格拉底曾经激烈地警告僭主和政治掮客们小心约束自己的政治控制欲望,不要将个人智慧和精神凌驾于其他人的意志之上——为此,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制止忘乎所以而达到的危险。“哲学王”的治国显然归于失败,而柏拉图宣扬的“至善”、“正义”等许多美妙的言论也空虚得让人失望!而从苏格拉底的讽刺、理性到乌托邦无一不在讲述着哲学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