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区划与生态环境

公元1206年,出身于蒙古乞颜部的成吉思汗统一了漠北草原各部,建立大蒙古国。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者窝阔台汗、贵由汗、蒙哥汗东征西讨,扩大了蒙古国的疆域。1260年,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即位,效行“汉法”,按照中原王朝传统的统治模式建立了行政管理等系统。1271年,忽必烈将国号改为“大元”。1279年,忽必烈灭南宋统一全国,随后又对行政机构、军事组织等进行调整,加强了对全国的控制和管理。

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1],除了今天中国的疆土外,还包括今蒙古国全境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及泰国、缅甸北部的一些地方,面积大致相当于今天中国疆土的两倍。

按照居民的主要经济生活方式,元朝的疆土可以划分成牧业经济、农业经济和狩猎渔业经济三种区域。各区域的生态环境不同,但农业经济区域的状况与前朝大致相同,所以我们将在本章内重点介绍牧业和狩猎渔业经济区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