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案 破窗

这是一个口径不到两米、深不可测的天坑。黑黢黢的坑口在深可及膝的杂草掩映下,像是大山孤独的眼睛。

靠近坑口,可以嗅到来自地球脏腑深处的冰凉腐朽的气息,好像死亡的味道。据当地人说,这个天坑不知出现于何年何月,从来没有人下去过。山下村子里常有猪狗之类的家畜走失,有人怀疑它们坠进了天坑。天坑因此愈发阴森恐怖,不知掩埋着多少森森白骨。

刑警队、地质勘探局、消防队的工作人员都聚集在天坑边,每个人的神情都十分肃穆。挑战天坑,谁也没有把握,谁都难免惴惴不安。

天坑里究竟埋藏着怎样惊人的重大秘密?

1

2014年10月17日。晴。

楚原市两洞桥。

这个受害者多达九人、惊动公安部的刑侦大案,竟因我的一时贪吃而逐步揭开了盖子。

那是一个深秋的中午,我出一个重伤害的刑事案现场回来,搭乘沈恕的车。当时肚子有些饿了,车子驶过两洞桥,路边各种小吃的香味飘进车里。我熬不过嘴馋,就央求沈恕停车,说是请他去吃烤羊肉串。

沈恕不同意,说小摊上的羊肉串吃不得,因为没有真正新鲜的羊肉,用猪肉混充羊肉的就算是有良心的小贩,若是运气不好,碰到老鼠肉、死鸡肉、死鸭肉,吃了会伤身体。

我说他心理阴暗,把人性想得太坏。我认识在两洞桥下卖羊肉串的那个摊贩,是一个厚道人,绝不会干以假乱真的事。

沈恕笑笑说:“既然这么说,你就去吃吧。反正我是不会吃的,宁可饿着肚子回食堂去吃。”

卖羊肉串的张丰乙,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外表削瘦清秀,爱笑,而且笑容很憨厚,见到我从车上下来远远地就喊:“淑心姐,来吃几串羊肉串,我请客。”

我递过去五块钱,说:“每次都让你请客,还不把你吃破产了。给我烤三串,多放孜然和辣椒末。”

张丰乙痛快地答应着说:“好嘞。”又向我身后的沈恕点点头,“这位大哥不来几串?”

沈恕正扭着头往两洞桥方向看,听到他询问,摆摆手说:“我吃不惯。”我见他看得出神,就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见数米之外的两洞桥下有两副铺盖,分属两个流浪汉,此时却只有一个流浪汉倚在桥下,正百无聊赖地往我们这边看。

我接过烤得热辣喷香的羊肉串,边吃边含糊不清地对沈恕说:“看什么呢?好吃啊,你真的不尝尝?”

沈恕没回答我的问题,却转过头问张丰乙道:“两洞桥下的马三这两天都没露面,是不是挪窝了?铺盖倒没带走。”

张丰乙一愣,说道:“马三?谁是马三?”随即又反应过来,“你是说两洞桥下的那个流浪汉?我倒没留意,这些人三天两头换地方,都是生面孔,我几乎没和他们搭过话。怎么,你认识那个马三?”

我咽下嘴里的羊肉,说:“岂止认识,熟着哪。我们这个沈队,差不多认识楚原市七八成的流浪汉,有五成能叫出名字,有三成能随口报出其家乡、经历,这业务素质,绝不是吹的。”

“您就是沈队?大名鼎鼎,如雷贯耳。那什么……我请你吃两串羊肉串吧。”张丰乙满脸都是崇拜的表情。

沈恕摆手示意不吃,眼睛依然盯着两洞桥。有个十几岁的小流浪儿正低着头,鬼鬼祟祟地往桥下走。我见那个流浪儿瘦瘦小小的,在那堆空荡荡的破铺盖前转悠,似乎在寻找对他来说比较有用的东西,就说:“沈队,您这‘革命斗争’的弦绷得太紧了,咱回队里吧,我得抓紧时间把上午的验伤报告赶出来。”

沈恕没接话,径直向两洞桥方向快步走去。那个流浪儿在他只有两米远的时候才看见他,惊恐地拔腿就跑。沈恕健步靠近,伸手捉住他的脖领,像捉小鸡一样把他提得双脚离地。

我不知道沈恕为什么突然对一个未成年的流浪儿发难,就走过去,只见那个流浪儿十五六岁年纪,脸上涂满污垢,似乎已经许久没有洗过,身上的衣服破成一条条的,裤子倒还完整却污秽不堪,一双鞋露出脚趾头。他身材瘦小,眼睛里却流露出与年纪不相符的狡猾世故的神色。

他被沈恕捉住动弹不得,嘴里却叫个不停:“大人欺负小孩,警察打人了,大家快来看啊。”

沈恕笑了,把他靠着桥洞放下,说:“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

那流浪儿说:“你抓上山虎的时候,我就在墙头上看着。”上山虎是混在流浪汉堆里的外省逃犯,一年前被沈恕识破并捉捕归案。

沈恕说:“你叫三驴子,辽宁葫芦岛人,对吧?怎么认识马三的?”

三驴子一惊,原本想撒谎遮掩过去,没想到对方都知道了,只好说:“谁是马三?我不认识。”言下默认了自己的身份。

沈恕知道三驴子这种滑头在爹妈面前都没有一句实话,也就不和他费口舌,伸手往他破衣服里一掏,取出一只破烂酸臭的旅游鞋,“不认识马三?为什么单单拣走这只旅游鞋?”

三驴子下意识地往前一捞,想抢回旅游鞋,却捞了个空,只好搓搓手掌,说:“我的鞋丢了一只,拿回去配一双。”

沈恕倒不嫌臭,在手里把那只旅游鞋一掂说:“撒谎的本事还没练好,这只鞋比你脚上那双大三号,你穿着也不怕晃荡。”他把鞋口朝下往外倒,除去一只千疮百孔的鞋垫,什么也没倒出来。

三驴子那双黑白分明的小眼睛叽里咕噜地转,像是在说:“没搞错吧?别自作聪明了。”

沈恕笑了笑,手伸到鞋底,用力一扯,把鞋底撕下一层来,从中空的鞋底里取出一沓钱,看上去都是百元大钞,应该有一两千块的样子。钱一亮相,一直半躺在被窝里看热闹的另一个流浪汉立刻坐起来,喉咙里发出“呵呵”的声音,似乎在惊叹,又似乎在懊恼这只破鞋在他身旁扔了好长时间,他自己却没发现。

三驴子作戏的本事不小,见沈恕识破机关,立刻瞪圆双眼,假装大惊小怪的样子,说:“鞋底里有钱?鞋底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沈恕作势在他屁股上虚踢一脚,说:“年纪轻轻的就不学好,马三这么多破烂货丢在这里,你却单拣了这一件,敢说你不知情?快说,这钱是不是你们俩一起偷的?马三去哪儿了?”

三驴子也作势夸张地叫出来:“别打我,钱是马三偷的,和我没关系,他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沈恕说:“你怎么知道马三的钱藏在鞋底里?”

三驴子无奈,只好说:“马三喝多了吹牛,自己说的。”

沈恕知道三驴子是个滚刀肉,又撒谎成性,问下去也没有结果,就挥挥手,让他走了。三驴子走出十几米远,还恋恋不舍地回头看沈恕手里的钱。

我在一边看了半天戏,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鞋底里有钱?”

沈恕摇头说:“这马三四十多岁,老家是安徽的,手脚不太干净,平时又喜欢骚扰路上的女人,是派出所挂号的重点人口。他在两洞桥下住了两年多没挪过窝,我三天前从这里经过时没看见他,今天又没见到,就有些奇怪。要说他换了地方,随身物品却又没带走。正巧三驴子鬼鬼祟祟地走过来,我就留了神。三驴子别的东西都没碰,单拣一只鞋塞到衣服里,肯定有蹊跷。至于鞋底藏钱,那是有经验的蟊贼和反扒好手都熟悉的招数。这种旅游鞋鞋底中空,能藏进三十多张百元钞票,那马三长年住在桥下面,没个隐蔽的地方,偷来的钱只有藏在鞋底里最安全。”

我恍然大悟,于是接着问:“三驴子一定知道马三有这笔钱,也知道他藏钱的地方,现在马三不见了,就来拣现成的便宜。可见他多半知道马三的下落,你刚才为什么不逼他说出来?”

沈恕有点无奈地说:“一个流浪汉突然消失不见,终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三驴子又满嘴跑火车,他自己不肯说,怎么逼他也没用,何况他还是个孩子。”

我怀疑地看着他说:“如果你真认为马三消失不见无关紧要,就不会这么上心,你是不是在担心什么?”

沈恕愣神几秒钟才说:“这件事很复杂,一时半会儿理不清,但愿我的担心是杞人忧天。”

2

两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回到警队,沈恕让支队办公室给各派出所发通知,要他们帮助寻找那笔钱的失主。他把钱和旅游鞋都交给我,说留作物证。

我感觉他对马三失踪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就说:“你是不是怀疑马三被人害了?”

沈恕的眉宇间有些凝重,说道:“目前还不能确定,但是我确实担心马三凶多吉少。从今年年初,我就发现在火车南站一带活动的流浪汉大董突然不见了。大董是邻省人,因伤害罪被判过刑。他腿脚不好,不大可能走出楚原地界。三月份储波又不见了,就是那个媒体报道过的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就泡在网吧以替人打游戏为生,他经常在汽车站候车室里过夜。要说这俩人偷偷扒火车跑到外地去了,却又不像,因为随身物品都没带走。要说他们冻死或饿死了,却又不见尸体。现在马三又这样凭空消失,连藏在鞋底里的钱都没带走,一定是有什么非常情况。”

我很佩服他对楚原市的流浪汉这样关心,不过并不完全赞同他的分析,于是说道:“这些流浪汉本来就是四海为家,有时候换个地方驻窝,或者被家里人接走了,你也未必知道。”

沈恕说:“的确有这种可能,不过马三的事情发生后,我感觉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追查出他们的去向和新的落脚处才稳妥。只是这事办起来挺复杂,又不能投入过多的人力和精力,能不能办成,我没有一点把握。”

我很少听到沈恕说这样泄气的话,于是越发觉得他对这件事非常上心,就建议说:“还是多利用派出所的力量,毕竟这些重点人口都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内,查起来更方便。”

沈恕说:“派出所师出无名,未必会认真去查,不过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这么办。”

3

2014年10月30日。阴。

楚原市苏相屯。

在我看来,沈恕对流浪汉消失的事情有些反应过度,而且我内心深处也不以为意。随着时间流逝,手头的案子渐多,早把那天的对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两周后重新提起这件事,是源于二亮碰巧找到了藏在马三鞋底里那笔钱的失主。

如沈恕预料的一样,派出所接到的丢钱、骗钱的报案太多,所以对数额不到两千元的小案子并不上心,对辖区内流浪汉的去向也不怎么在意。警队虽然发了协查通报,但从未组织警力认真排查过。

二亮找到那笔钱的失主纯属偶然。那天他驾车经过苏相屯,忽然见到路上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手持藤条在追打一个女人。二亮的模样粗犷,骨子里其实很细腻,是警队里数得着的好老公、好父亲。他见到男人打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要打抱不平。他停下车,健步冲过去,捉住那男人挥舞藤条的胳膊向后一拧。那男人是个泼皮无赖,二亮才把他的手背过去,他就立刻弯下腰,撇了藤条,惊天动地的叫起来。那男人生得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左肩头有一条青龙文身,张牙舞爪,非常狰狞可怖。

才被那男人打得鬼哭狼嚎的女人见状,奋勇地扑上来,冲着二亮胡乱地又抓又挠。二亮措手不及,被她在脖子上抓出一道长长的血痕。二亮有些气恼,便骂道:“你这女人怎么不知好歹?”

那女人扯着嗓子喊:“谁叫你打我男人,我挠死你,挠死你。”边嚷边挥舞双手以壮声势。

这时有许多看客围过来,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笑意,有人起哄说:“二虎子,你又打老婆了?早晚把老婆打跑到别人炕头上。”

被二亮制服的男人就是二虎子,这时二亮稍稍放松手劲,他自在了些,回骂道:“你老婆才跟补锅的跑了。”

二亮这才明白这凶狠打斗的一男一女竟然是夫妻,就感觉讪讪的,似乎不该多管闲事。他见那女人还跃跃欲试地摆出一副护主的姿态,只好先发制人,松开那男人手臂,亮出警官证说:“你们两口子打架,下什么毒手?”

二虎子见二亮是警察,擒拿功夫又了得,便不敢再乍刺儿。他往地上啐了一口说:“这败家女人,男人是搂钱的耙子,女人是装钱的匣子,可她这个匣子没有底,多少钱都给漏出去了。”

二虎子老婆名叫连香,也是个彪悍的主,破马张飞地骂回去道:“被贼偷了,我有什么法子?一个女人家,有什么法子?”

二亮听出了些许眉目,就问:“丢了多少钱?在哪里丢的?”

连香挺委屈地说:“两千,在家丢的。他奶奶的那小损贼一定知道我把钱藏在镜框里。我在屋里坐着,外面有个野小子撇石头子打我家玻璃,我出去追半天也没追上,回来就看见镜框被砸碎在地上,钱没了。”

二亮说:“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连香咬牙切齿地说:“有二十多天了。这死鬼在外面跑买卖,留我自己看家,今天回家知道钱丢了,抬手就打我。他奶奶的再敢打我,下次让你的钱和人一起丢。”

围观人群又是一阵哄笑,有人说:“连香,下次二虎子再打你,你连人带钱都到我家去。”

二亮不理会起哄的人群,继续问:“你追的那个野小子长什么样?”

连香说:“脏兮兮的,十五六岁,以前总在这一带转悠,偷了钱以后就不再来了。”

二亮猛地想起一件事,就问:“你们丢的那笔钱有没有什么特点?再见到时能不能辨认出来?”

半晌没说话的二虎子连声说:“有特点,有特点,钱的号码都在我的本子上记着。”

这话说出来,大家都有些咂舌,二虎子也算是百年一遇的极品,居然把钱的号码记在本子上,这是防外贼还是防家贼呢?

二亮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悍妇连香和泼皮二虎子弄到警队。二虎子取出贴肉的记账本,和从马三鞋底里搜出的那笔钱逐一进行比对,除去二虎子因笔误记错的两张钞票号码外,其余钞票的号码均一字不差,证实了这确实是二虎子家被偷走的那笔钱。

沈恕仔细询问了连香口中那“野小子”的模样,当即向警队和两洞桥派出所刑侦所长下达了命令:集中警力,抓捕三驴子。

4

三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尽管警员们并不理解为什么要大动干戈地抓捕一名未成年的流浪儿,但多方配合,见效奇快,不到三个小时就把三驴子逮到了警队。

三驴子本来梗着脖子愤愤不平,可是一见到连香,顿时就泄了气,扭过头不看她。连香却火冒三丈地扑过去,作势欲挠死三驴子,虽被警员拖开,还是兀自大叫大骂道:“砸我家玻璃,偷我家钱,还害得老娘摔破膝盖,我挠死你个有娘生没娘教的。”听起来三驴子耍得她不轻。

沈恕见三驴子已经默认偷钱,连香留在这里不仅没用反而坏事,就让人把她和二虎子都带出去。

三驴子面对沈恕似乎有点尴尬,咧咧嘴表示打过招呼,又低下头。

沈恕沉默半晌,估计三驴子承受的压力已经到了临界点,才说:“说吧,马三是怎么和你配合偷钱的?”

三驴子有点激动,脸红脖子粗地说:“马三那孙子,说好我在外面把苦主家的女人引出来,他瞅机会进去偷钱。谁知道他的钱到手后一分也没给我,还把我打了一顿。不讲信义,死了也没人哭他。”

沈恕就等他这句话,也不绕圈子,直接攻他个措手不及,于是继续问道:“马三的尸体被丢在哪儿?”

三驴子不小心说走了嘴,乜斜沈恕一眼,咬紧牙关不吭声。

沈恕也不逼他,给他时间考虑,两分钟后才说:“火车站的大董和混网吧的储波,也陪马三上路了?”

三驴子的身子震了一下。他是楚原的街头混子,但凡流浪汉、小地痞,就算叫不上名字,也混个脸熟,而他对大董和储波显然并不陌生。

沈恕继续给他加压,认真地说:“马三也好,大董和储波也好,他们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或者和亲人断了联系,我相信你也是这样。几乎没有人关心马三他们的生死,可是有两个人却必须关心,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你。在我,是工作职责所在;在你,是同命相怜。要把马三他们的下落查个水落石出,我离不开你的帮助。”

三驴子虽然狡猾,到底还是个孩子,哇的一声哭出来,说:“马三被人杀了,大董也死了,还有傻宝、小叶,都被人杀死了,我早晚也会死在他手上。”三驴子又报出两个沈恕不知道的名字。

沈恕努力保持镇静地说:“你慢慢说,你怎么知道他们被人杀死了?你见过凶手吗?”

三驴子的脸抽搐着,两颊的肉一跳一跳地继续说:“我见过凶手,可是天太黑,距离又远,我不敢靠近去看。他在小白楼后面杀死了大董,吓得我差点儿尿了裤子,还好没被他发现,不然我也逃不过他的毒手。”

小白楼是楚原市南郊的一个建筑,建于民国时期,曾经是政府机关办公楼,现在已经废弃。

沈恕轻微地皱了皱眉,说:“说详细些,比如案发时间、凶手的样子、用什么手段杀死的大董,诸如此类的细节,越详细越好。”三驴子毕竟未成年,沈恕怕吓到他,尽量保持平和的语气。

三驴子用双手搓搓脸,说:“半个多月前,不记得是几号了,我去找大董玩。大董这人性格怪得很,一向独来独往,不怎么搭理别人,在楚原只有我算是他的朋友。我才走到小白楼侧面,就听到大董安身的窝棚那边有动静。我在墙角后面看见一个人,又高又壮,抡起一个铁锤似的东西,拼命砸在大董头上,血像喷泉似的喷出来,大董哼了一声倒在地上,那声音又闷又瘆人,就像砸在我心尖上一样。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差点儿坐到地上,连滚带爬地跑了,还好没被那人听到。”

沈恕说:“你努力回忆一下,杀死大董的人长什么样?”

三驴子的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继续说:“那晚月亮很圆,正好照在凶手身上,可是他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脸。大董的个子不矮,他比大董还高半头,穿一件绿色的背心,结实得很,左边肩膀上有好大一片文身。他的后脑勺是秃的,四周有头发。”三驴子边说边蜷缩在椅子里,似乎害怕凶手突然从天而降钳住他的脖子。

沈恕表情严峻,半晌没说话,像是在脑海里描绘案发时的场景,又像是在分析三驴子所陈述内容的真假。三驴子看上去有些耐不住这让人压抑的沉默,斜着眼珠偷偷地瞟沈恕的脸。

沈恕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却不吸,只放在鼻子下面拼命地闻。沈恕是刑警队伍里少数不吸烟的人之一,但他思考问题时喜欢把烟放在鼻子下闻,他说烟草的味道有助于他理顺思路。

沈恕见三驴子盯着他手里的香烟馋涎欲滴,就把烟放回烟盒,说:“你要过几年才到吸烟的年龄,不过我劝你以后也尽量别碰这东西,因为伤身体,又有依赖性,没有一点好处。大董遇害后,你回到现场去看过没有?”

三驴子心有余悸地说:“一直没回去过,那地方太偏,我怕凶手记着我,杀我灭口。”

沈恕不置可否,说:“大董遇害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有人想杀他、为什么杀他?”

三驴子长吁了一口气,说:“那人杀大董是为了摘他的肝和肾!”

沈恕的身子明显一震,问道:“你怎么知道?”

三驴子说:“大董跟我讲的,说有人出钱买他的肝和肾,他没同意。”

沈恕的眉毛轻轻扬了扬,追问道:“是什么人?长相?特征?”

三驴子摇摇头:“大董没说,我也没问,卖器官这事在我们这伙人里不稀奇,不过倒没听说过有谁真的卖过。我们挨饿受冻的,要是身上少了零件,更活不了几年了。”

沈恕又询问了几个细节问题,三驴子都不知情,而且看样子不像撒谎。沈恕了解三驴子的脾气秉性,他年纪虽小,却常年在底层江湖中摸爬滚打,锻炼得狡猾而世故,他不想说的事情追问下去也没有意义,逼急了还会信口胡说,警方也难辨真假。

三驴子虽然伙同马三偷了钱,但数额不大,加之年纪又小,沈恕考虑后还是放他走了。虽明知起不到什么作用,还是用狠话敲打了他几句。三驴子这类人很让警方头疼,他无父无母、无家无业,眼里没有法律,心中没有道德约束,大罪不犯,小错不断,又不怕蹲监狱,走到哪里都是家。劝诫、警示、威慑对他都不起什么作用。只能任由他游离于社会的灰色地带,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

5

2014年11月1日。多云。

楚原市小白楼。

三驴子虽然自称亲眼目睹了大董遇害的过程,但他的供述是真是假、有多少水分,谁也不能保证。不过这至少是一条重要线索,或者可以由此解开多名流浪汉失踪之谜,沈恕决定到三驴子供述的犯罪现场勘查一圈。

在落实犯罪之前,沈恕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只让我陪他同去。

小白楼据说是解放前某政府官僚的私邸,至今已荒废了十来年,因涉及文物保护之争,并且那位官僚的后人现在也很强势,所以开发商虽然觊觎这块宝地,却不敢强拆,只好任由它荒着。

小白楼后面有一条小河,河边荒草丛生,墙角处有一小片踩出来的空地,就是大董曾经栖身的所在。地上胡乱丢着几件肮脏得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被褥,以及一套露出棉絮的袄裤,有风吹过时能嗅到一阵阵酸腐的臭气。

不见流浪汉大董的踪影,现场不像发生过打斗,四周墙上、地面上也见不到明显血迹。这是一个安静而荒凉的地方,风抚草丛,流水淙淙,让人无端生出些惶恐不安。

沈恕走到卷成团的被褥前,揪住被角往后一拽,裹在被子里的东西都散落出来。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堆女人的胸罩和内裤,有二三十件,而且这些内衣显然不属于同一个女人,有紫色的蕾丝边新潮款,也有用土布缝的大花裤衩子。这个大董竟然是个恋物癖患者。

沈恕戴上手套,忍着难闻的气味,逐件翻检那些内衣。我不好意思袖手旁观,只好在他身边蹲下来,强抑制着恶心,仔细查看染有层层污渍的被褥。

翻看后,发现这些物品上都未见血迹。如果确如三驴子所说,大董是在这里被人用重物打击颅脑致死,那么凶手或许在作案时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或许大董不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

这时距案发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多月,地面上的足迹已失去证物功能。而现场又没有尸体或凶器,我们只能寄望于发现血迹以证明这里确曾发生过凶杀案。

可是环顾四周,白墙、黑土、荒草、河流,沉默而苍凉,并不见大片的血迹。而试图凭肉眼在这么大范围内搜寻到溅落在现场的微量血迹,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何况,即使幸运地发现暗红色的疑似斑点,我们也无法分辨它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或者仅是某种色素沉着。

沈恕站在汩汩流淌的河水边发呆,眉头紧蹙,似乎一筹莫展。其实流浪汉大董失踪,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在意。在这世上无牵无挂的大董可能挪了窝,可能流浪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病倒在某个无人的角落,自生自灭。

在我看来,沈恕无端来查证这起可能并不存在的案子有些庸人自扰,不过我还是不忍心看到他束手无策的样子,脱口道:“不然把局里警犬基地的血迹犬调来试试?”

沈恕经我提醒,眼前一亮,说:“已经引进两个月了吧?还没经过实战,也不知道实际作用怎样,不妨牵来试试。”说这话时,他紧蹙的眉头展开了,似乎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血迹犬又叫血迹搜索犬,是警犬的一种。楚原市公安局在这个领域是短板,直到两个月前才从国内某沿海城市的警犬基地引进一只史宾格犬,同时引进一名经验丰富的训练员。血迹犬主要应用于三个侦查领域:一是搜寻山野、树林、街头的可疑血迹;二是寻找经过清洗、粉刷、伪装的室内血迹;三是协助警方在较大区域内搜寻带血的衣服、凶器等证物。

这次引进的是一只史宾格幼犬,没有实战经验,据训练员说,它在搜寻微量血迹和陈旧血迹方面还缺乏足够灵敏的气味反应;在分辨血迹的不同载体方面,比如血迹与草丛、泥土、铁器、砖石等物的混合气味,还需要加强训练。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不会动用这只史宾格幼犬。

训练员王保保带着血迹犬东莱来到小白楼后面。

王保保接到出现场通知时,颇为难了一阵,说血迹犬东莱还处于培训阶段,辨识血迹的能力尚不完善,现在出现场为时过早,一旦出现失误会破坏警员们对东莱的信心。可是经不住警犬基地主任的再三施压,王保保最后只好答应来试一试。

二亮和可欣也闻讯赶来,他俩暂时放下手头上的其他工作,专程来见识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血迹犬的真实本领。东莱受到这样密切的关注,也难怪训练员王保保有压力。

沈恕以大董留下的那堆破烂被褥为中心,画了一个直径约五十米的圈子,这是他根据三驴子的证词圈定的作案现场,他希望划定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帮助东莱提高鉴别血迹的精准度。

东莱才一岁半,黑黄相间的毛色,中等体型,两只耳朵又长又大,直耷拉到下巴上来。乍看上去,东莱更像一只宠物犬,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直到看见东莱的眼睛,才令人悚然一惊,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精光四射,活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武林高手的眼睛,可以明察秋毫之末。

王保保引领东莱到那堆破被褥前,让它细细地嗅那味道。东莱尽忠职守,从头到尾无一处遗漏,它低头嗅的时候,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声。

沈恕站得远远的,脸色沉静如水。我却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唯恐弄出什么动静来分散了东莱的注意力。这个没有报案人、受害人和证人的“三无”案子,却让沈恕牵肠挂肚地重视,我相信他此刻的平静只是做做样子,如果他的鼻子和东莱一样灵敏,恐怕他早就亲自上去东闻西闻了。

其实,不夸张地说,沈恕在查案方面的“嗅觉”确实和东莱一样灵敏。

东莱投入战斗时的状态和休闲时迥然不同。它全身的毛发都奓起来,两眼熠熠生辉,鼻翼一张一翕,以那堆被褥为中心,向四周地毯式搜寻。

东莱首次出师,它的侦查结果是否精准可靠?能否作为立案或结案的依据?我心里没有一点把握。受到现场安静的气氛和东莱紧张的状态感染,我的手心都出了汗。

东莱在距离那堆被褥直线十几米的地方突然站定,冲着鼻子下面的土地狂吠不止。这里已经靠近河边,泥土潮湿,青草稀疏。

王保保轻轻地把东莱拉开,示意我们可以对这小片泥土进行勘查。

我带着兴奋的期待,小心翼翼地把这片泥土一寸寸地、掰开揉碎地筛检过,结果却大失所望,别说陈旧血迹,连一滴疑似血迹都没有见到。

我站起来向王保保和沈恕摊摊手,叹了口气。

已经安静下来的东莱像是读懂了我的意思一样,又扬起头狂吠,声音尖锐而急促,像是在催我继续找下去。

王保保也对这个结果不满意,黑着脸没说话。沈恕装作没看见他的黑脸,径直走向我,蹲下来说:“向下挖,说不定土下面有蹊跷。”

他戴上手套,用双手一点点地抠那泥土。我犹豫了一下,也蹲在他身边,帮助他向地下挖去。二亮和可欣见状,也围过来帮忙。

挖了许久,期间蹲得双腿酸麻,换了几次姿势,一双白色棉布手套的指尖处也磨出了小洞,才挖出一个两尺见方、深一尺多的土坑,可是除去湿土和砂石,一无所获。

二亮向可欣使个眼色,似乎对这么漫无目的地挖掘没有信心。我也有些泄气。从警以来,多么可怕、诡异、血腥或令人作呕的现场我都勘查过,但那些现场都有明确的目标,而现在,我越挖越感觉有些胡闹,甚至怀疑我们几个会不会成为局里的笑谈。

直到沈恕再次用力挖出一抔泥土后,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那把泥土混合着紫黑的颜色。是的,河边的泥土有些潮湿,颜色黑黄。可是沈恕挖出的这把泥土被什么东西染得紫中透黑,而土坑下面,有大片的泥土都浸染着这样触目惊心的紫黑色。

对于久经犯罪现场的我们来说,这种颜色再也熟悉不过了,这是鲜血,大量的鲜血与泥土混合后呈现的颜色。

我们惊喜过后,不约而同地转头去看东莱和王保保。王保保轻轻拍一拍东莱的头,目光中带着无比的爱怜和荣耀,然后笃定地说:“这是人血,我打包票,人血和动物的血,东莱从未搞混过。”

经测试,从泥土中分离出的血迹,折算成新鲜血液几近一千五百毫升。一个正常人流失这么多血液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将必死无疑。

从那堆被褥中提取到大董的体液和体毛,经DNA比对,与泥土中血迹的契合度达到99.9%,可以确定这就是大董的血迹。

相对确凿的物理证据加上三驴子的证词,刑警队在此基础上正式立案,追查大董或其尸身以及凶手的下落。

东莱经此一役后名声大噪,楚原市刑警支队的每个侦查员都对它的事迹津津乐道,都说以后调查移尸案、藏尸案、抛尸案等等,将更有信心。

沈恕趁热打铁,接着对另外几名失踪流浪汉的栖身地进行搜检。马三、傻宝和储波留下的小窝里除去脏兮兮的被褥和衣物,并无更多的发现。小叶的栖身地点却和大董遇害现场类似,经东莱搜寻,找出埋在泥土里的大量血迹。

至此,侦查员们有九成把握,认定大董和小叶已经被人杀害。而马三、傻宝和储波三人,虽暂时无法确认其生死,但去向不明,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如果这五起疑似命案落实,同时也不能排除还有未被沈恕和三驴子注意到的其他流浪汉被害的可能,那么这将是极罕见的、骇人听闻的、专门针对流浪人员的连环凶杀案。

凶手是一人还是多人?作案动机是什么?

6

2014年11月2日。小雨。

楚原市两洞桥。

沈恕再次找到三驴子了解情况,三驴子却未能提供更多线索。沈恕提醒三驴子注意自身安全,并建议他暂时住进收容站去。但三驴子却不肯去,说住在外面更自由。

两洞桥下曾与马三同住的流浪汉还卧在那里,可惜他是个聋哑人,又不识字,我和沈恕用半通不通的哑语同他比画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明白,只好作罢。

倒是卖羊肉串的张丰乙远远地看见我们,就热情地打招呼。我东奔西走了大半天,又饿又乏,闻到羊肉串的香气,立刻挪不动脚,索性在小摊前的板凳上坐下来,开两瓶橘子汽水,递给沈恕一瓶。又让张丰乙烤五串羊肉串,多加孜然和辣椒。

沈恕不吃羊肉串,就向张丰乙询问两洞桥下流浪汉们的活动情况。张丰乙常年在两洞桥旁卖羊肉串,虽然他自己说不怎么留意流浪汉们的动静,但他十分健谈,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眼睛底下那点事,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沈恕听着就不怎么起劲。

张丰乙热情地给沈恕递上一串肉串。

沈恕摆摆手说:“吃不惯那东西。你曾经接触过警察行业?”

张丰乙一愣,说:“你怎么知道?”他这样反问,等于就是承认了。

沈恕说:“你说话时提到‘重点人口’和‘两劳释放人员’,那是警方常用术语,普通人说话时很少用到,老百姓的大白话是‘社会混子’、‘劳改犯’,所以你对警察这行一定有足够的了解。”

我见张丰乙佩服不已的表情,忍不住笑道:“在沈支队面前,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被他看出些蹊跷,我早就习惯了。”又对沈恕说:“我和丰乙是老邻居了。十几年前他家住在我家楼上,那时候他上高中,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警察,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父亲请教问题,特别刻苦好学。可惜由于身体原因,考了三回警校都落选了。”

张丰乙的神情有些黯然,伸出左臂说:“小时候淘气摔断了胳膊,找蒙古医生接的,长好以后总是伸不直。按说不影响正常生活,可是要考警校就差了那么一点。”说完举起胳膊抡了一个圈子,以示手臂功能正常。

沈恕叹了口气,说:“世上的事,不如意的更多些,你现在自食其力也很好。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谁知道却阴差阳错地成了警察。”

我第一次听见沈恕谈论他少年时的理想,有些诧异,不由得瞪大眼睛,说:“原来你最想干的是我的差事,好啊,咱俩换换,我早就干腻了。”

7

三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三驴子的供词成为眼下最有价值的线索。

首先,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所在。如果确实如三驴子所说,凶手谋求的是流浪汉的人体器官,逻辑上说得通,同时也可以解释凶手杀人后转移尸体的做法。可是,沈恕却一直持怀疑态度,因为人体器官的买卖或移植,都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人体器官移植之前需要经过验血、配型等系列医疗程序,而大董等受害者既然不同意出售自己的器官,那么这系列检查也就无从谈起。凶手杀害流浪汉后摘取器官牟利的动机就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这种说法不足采信。

从专业角度,我赞同沈恕的分析。楚原市确实存在人体器官地下买卖市场,但那是建立在两厢情愿的基础上。器官不是珠宝财物,强买强卖做不成生意。

可是,否定了这个动机之后,凶手的作案目的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流浪汉身无长物,凶手甘冒奇险犯下这系列凶杀案,总不会一无所图吧?

三驴子提供的第二个重要线索是凶手的样貌。其中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左肩有文身;二是后脑勺秃顶,但四周有头发;三是身材高大壮硕,比遇害的大董高半头。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在楚原市屈指可数,要找出来并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

二亮几乎一拍脑袋就想起一个:家住苏相屯、打老婆的二虎子。那天二虎子在大马路上暴打他老婆连香,被二亮制住。二亮记得清清楚楚,二虎子生得五大三粗,后脑勺锃亮,左肩膀上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这些特征无一不与三驴子描述的凶手高度吻合。

可是,在三驴子提供的线索里,到底有多少假话,目前还很难分辨。他对凶手外貌特征的描述,几乎就是明确地指向二虎子,考虑到他曾到二虎子家偷钱的情节,不能排除他有意陷害的可能性。这样一个未成年的社会边缘人提供的证词,很难被法庭采信;警方在查案时,也会对他的说法进行甄别,以免多走弯路或者误伤无辜。

不过,沈恕还是决定,与二虎子正面接触。如果他真是凶手,不妨伺机引蛇出洞,以获取铁证;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三驴子诬陷他,除去偷钱的事,应该还有其他积怨,或者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更多线索。

在正面接触二虎子之前,沈恕查看了他的档案。他今年三十四岁,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九十八公斤。自由职业,主要以倒卖南北省份的应季蔬菜赚取差价为生,有时也充当长途货运汽车的副驾驶兼保镖。已婚,育有一子一女,曾因打架斗殴被刑事拘留一次,劳动教养一年,无其他前科劣迹。

二虎子是楚原市苏相屯的坐地户。在当地的口碑毁誉参半,喜欢他的说他本质不坏、热心肠、孝敬父母,不喜欢他的说他流氓习气重、好打架、不务正业。不过除去打架外,二虎子似乎并没有其他坑蒙拐骗偷之类的劣迹。有意思的是,他常年帮助一名鳏居的老人,免费照顾其饮食起居。

总之,这是个性格复杂的人。据沈恕后来说,他在研究完二虎子的性格特征后,就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至少他不是重点怀疑对象。沈恕认为,杀害大董以及其他流浪汉的凶手,性格阴险、沉郁、冷血、毒辣,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而无论从档案记录还是熟人的口碑中来看,二虎子都未表现出这些特点。

进一步的调查表明,大董遇害的前后一周内,二虎子都在外地做生意,没有作案时间。

然而,三驴子描述的凶手外形却几乎是为二虎子“量身定做”的,这不外乎三种可能:第一,三驴子亲眼目睹的杀害大董的真凶与二虎子非常相像,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那些外形特征过于鲜明,加上肩膀上的文身,除二虎子外,楚原市很难找出完全相似的第二个人;第二,三驴子看错了,根据自己的想象杜撰出凶手的样子,这在犯罪心理学上能够成立,前提是三驴子曾经见过二虎子,并且在内心深处把他定义为“恶人”的典型形象,这样,他在极度恐惧的情形下,就会产生凶手就是二虎子的幻觉,甚至连自己都深信不疑;第三,三驴子有意诬陷二虎子,那么,在此之前,三驴子一定被二虎子欺负过,所以才怀恨在心。

鉴于三驴子曾经到二虎子家偷钱的“渊源”,侦查员们更倾向于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

沈恕与二虎子正面接触时直截了当地提起三驴子,二虎子瞪圆眼睛,粗门大嗓地表示不认识,从没见过名叫三驴子的人。然而,当沈恕描绘了三驴子的模样和打扮后,二虎子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他,那个小地癞子,被我收拾过。”

原来三驴子的确在二虎子手底下吃过亏。据二虎子说,三驴子手脚不干净,小偷小摸不断,而且不论大小贵贱,见什么偷什么。二虎子从南方倒回来的蔬菜被偷了几次,气得心头冒火。他熬着性子守了几宿,终于在三驴子偷菜时把他抓了个正着。二虎子是个无法无天的愣头青,从未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把三驴子捆绑起来,自己则端着酒壶酒杯坐在一旁,逍遥地喝着酒,间或踢三驴子一脚、打两个耳光或骂上几句。一直折磨三驴子到天亮,才把他放走。

三驴子吃了不少苦头,虽然只是皮肉之苦,筋骨并未受伤,却因此对二虎子怀恨在心,后来到二虎子家偷钱,甚至诬陷二虎子杀人,都是由此而来。不过,这只是侦查员们的合理推断,永远也无法得到证实。因为当沈恕想再次讯问三驴子时,却发现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失踪了。

三驴子的藏身地很多。一处在火车站的围墙外,这里方便他随时翻越围墙,爬到进站的货车上偷东西;一处在铁西区建工桥下面,这里较偏僻,行人和车辆稀少,城市执法部门懒得来管,三驴子在这里搭了一个窝棚,里面还有个土火炉,天冷时就在这里栖身;还有一处在美食街背面的胡同里,可能是因为三驴子人小嘴馋,在这里有更多机会吃到免费美食。

沈恕找不到三驴子,就让辖区派出所帮忙寻找,仍旧一无所获。沈恕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又到警犬基地申请东莱协助。

这次东莱依然不辱使命,再次建功。

8

2014年11月2日。

楚原市某美食街后胡同。

在火车站围墙外和铁西区建工桥下都无功而返,王保保又带领东莱到美食一条街背面的胡同里。这是一条狭窄的胡同,仅容两个人并肩通过,是美食街的商家堆放垃圾和排放污水的地方。胡同的地面泥泞肮脏,污水横流,臭味熏天。很难想象仅数米之隔的街道上,数百种卖相精美、香气扑鼻的美食诱惑着游客们的味蕾,而后面却是这样一片破败不堪的景象。

三驴子栖身的窝靠着一堵墙,仅有窄窄的一条,下面用几块砖撑起一块木板,离地面约半米高,上面胡乱丢着污秽不堪的被褥。

东莱一走进胡同就投入战斗状态。它沿着墙壁向前推进,东闻西嗅,不放过一寸地方。虽然有过上次的成功经验,但这里的地理环境相对特殊,各种肉类混杂在一起而形成的刺鼻气味,难免会影响东莱的嗅觉和判断。我们手心里都捏着一把汗。

东莱渐渐来到一面墙壁的尽头处,忽然间奓起两只耳朵,浑身的毛发剧烈抖动,对着墙壁上的一道污渍狂吠起来。我和沈恕对视了一眼,难掩忧喜各半的复杂情绪,到底是有所发现,三驴子凶多吉少。

机警狡猾的三驴子,真的会丧命在这里吗?我想起三驴子那张稚气未脱却又老于世故的脸庞,不禁有些难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也许,三驴子本来有机会逃过这场劫难。

可是,我们是警察,而不是神仙,我们不能预知生死。如果不是由于沈恕精湛的业务能力、固执的坚持、强烈的责任感,也许至今也不会有人察觉流浪汉遇害的案子,也许还会有更多的流浪汉不为人知地死去。

我愈加尊敬沈恕,甚至还有些感激。他和我一样,见过太多的生命消逝,年轻的、年长的、健康的、疾病的、富贵的、贫贱的等等,所有生命在死亡面前都轻飘飘的不值一提。所幸的是,他的心没有因此而麻木,依然保有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为每个人的生存权利而鞠躬尽瘁,这样的人作为这座城市的首席刑事侦查员,是市民们的幸运。

墙壁上那道引起东莱狂吠的污渍,混杂在许许多多的污垢中,毫不起眼。它只有两厘米长,从上至下呈蝌蚪状,上端呈圆形,拖着一条细细的尾巴。这是液体溅到墙上后向下流淌形成的痕迹。

我对这块污渍拍照留证后,小心翼翼地用一把薄薄的刀片把它刮下来,收到证物袋里。

沈恕站在旁边密切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压低声音问:“是脑浆?”

我几乎要哭出来,说:“是。”即使作为法医,也并不是有很多机会处理熟人的遗体,何况三驴子还是个孩子,此时他留给世界的,只剩这一点混合了油渍和尘土的脑浆。当然,我还要对这滴脑浆进行检验以确认遇害人,不过我有种强烈的直觉,它就是属于三驴子的。

东莱在污水沟边又吠叫起来,我感觉胸口猛地抽搐一下,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勉强挪到污水沟边,蹲下来,在东莱指引的位置翻找。我挖出一把恶臭的污泥,沥尽后,手心赫然出现一小块皮肉。虽然已经被污泥浸泡得苍白起褶皱,却依然可以辨认出这是人的皮肉,约指尖大小,事实上,它就是一截被切断的指尖。

我浑身都在颤抖,恶心的感觉也一阵阵袭来,有什么热热的东西涌到喉咙口,就像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人类尸体时的感觉,恐惧、抵触、难过,想远远地逃离,翻江倒海地呕吐。

现场没有更多的发现。东莱又一次立了大功,它跑回王保保身边,高昂起头,骄傲地摇着尾巴。我却像虚脱了一样,置身于这个肮脏、阴郁、惨烈的犯罪现场,头晕目眩。

虽然只发现一滴凝结的脑浆、一块削断的指尖,但却是流浪汉连续遇害案中证物最多的现场。这进一步坐实了沈恕的判断,也足以让这起牵涉多条人命的隐蔽罪案引起公安局高层的重视,刑警队可以名正言顺地调动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案件的侦破中来。

9

六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从三驴子的三个“窝”里都收集到他的毛发和体屑,经DNA比对,墙壁上的脑浆和污水沟里的指尖皮肉都是属于三驴子的。

这个不知来自何处、不知父母是谁的小流浪汉、油滑少年,就这样从人间永远消失了。终其一生,他都是社会边缘人,社会给他的是贫穷和残酷,他回馈社会的是冷漠与仇恨。

脑浆是喷溅到墙上的,可以想象出凶手当时用尽了全身力气,出手极度凶残,暴露出非要置三驴子于死地的决心。而那一小块指尖的切口平整光滑,是被锐器在瞬间削掉的。如果这两处创伤出自于同一件凶器,那么凶手使用的应是剁肉刀、斧头之类的较沉重的利器。无法判定准确的作案时间,大概范围在七十二小时之内。

此前,大董和小叶的遇害现场仅发现被掩埋的血迹,而马三、傻宝和储波的失踪现场没有任何物理证据,只有三驴子的被害现场出现了微量身体组织。也就是说,凶手在杀害三驴子时出手更加凶残,而且遇到了顽强的抵抗。

这是不是意味着三驴子已有防备,知道凶手迟早会找上他?

在案情讨论会上,侦查员们达成了几点共识:

一、杀害多名流浪汉的凶手是同一人,可以并案侦查。凶手为男性,青壮年,有接触流浪汉的机会,社会阶层不会太高。

二、凶手有搬运尸体的交通工具。大董和三驴子的被害现场都是泥泞地带,如果有高档机动车出现,会比较乍眼,很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尤其是三驴子遇害的那条胡同,十分狭窄,机动车无法进入。所以凶手转移尸体的交通工具应该相对低档,体积相对较小,处于较偏僻脏乱的环境里不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三、凶手有处理尸体的特殊方式。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凶手从什么时候开始作案,一共作过多少起案子,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案件而言,尚没有任何一具尸体或者尸体残骸被发现。能够不留痕迹地处理这么多具尸体,凶手一定有极特殊的手段。

四、凶手的作案动机不明。三驴子编造谎言诬陷二虎子,这使得他的诚信度大大降低,当然,他之前的诚信度也不怎么高。加上他自己也被害身亡,使得侦查员们愈发怀疑凶手窃取流浪汉身体器官的合理性。

沈恕认为,如果真的有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医疗条件完备的地下人体器官贩卖团伙,这种杀害流浪汉的犯罪手段就显得过于低劣。而且楚原市内如果活跃着这样骇人听闻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也绝不会一无所知。所以基本可以确定,三驴子的证词是在误导办案人员。

凶手的作案动机成谜。

普通凶杀案,作案动机不外乎情杀、仇杀、报复杀人、谋财害命等几大类。如果细分,就有政治、财物、性、报复、自尊、友情、妒忌、戏虐、恐惧、好奇等十余种动机。而在这起系列杀人案中,凶手的作案动机非常模糊,无法依据上述动机作出合理解释。

由于几起凶杀现场都未留下凶手的蛛丝马迹,案情的侦破工作似乎一时无从着手。沈恕建议,寻找系列凶杀案的共性,作为案件的侦破方向和突破口。

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被害或失踪的流浪人员中,大董、马三和三驴子都有前科劣迹,马三和三驴子有小偷小摸的恶习,而大董则喜欢偷窃和收藏女人内衣。另一名失踪流浪汉储波,虽然没和我们照过面,却多次作为反面形象上过报纸,新闻里说他虽是大学毕业生,却从未工作过,整天混迹于网吧,偷窃、诈骗、勒索,劣迹斑斑。

这几个人在流浪汉群体里也是臭名昭著的。而他们相继被害或失踪,是否和他们的劣行有关呢?或者说,凶手是否并非一味地滥杀,而是有选择地除掉那些有前科劣迹的流浪人员?

经沈恕指派,侦查员们兵分三路。一组由二亮牵头,对大董、马三、三驴子和储波失踪前的活动范围、接触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尤其是这几个人共同接触过的社会闲散人员、青壮年男子,必须查清其是否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

一组由冯可欣牵头,调查傻宝、小叶等失踪流浪人员的来历,务必要查清他们的家乡所在地,是否有前科劣迹,在楚原市是否曾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组由我牵头,对几名流浪人员失踪前的活动地点进行复查,不仅要检验其居住地和遗留的物品,还要对其经常活动的地点进行细致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沈恕希望,通过这样缜密的地毯式排查,能够一举拿下这起极端冷血的系列凶杀案。

可谁会料到,案情的峰回路转竟发生于不经意间。而事实真相,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忍。

10

2014年11月6日。晴。

楚原市两洞桥。

实事求是地说,我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都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我的居所总是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从没有过那种忘了把重要物品放在哪儿而翻箱倒柜的悲惨经历。我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无论出过多少现场、验过多少伤情,我的心还没有麻木,每接一个案子,无论大小,都拼尽全力敲定每一个细节,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疏忽。因为我的工作不仅关乎自身的价值与荣辱,更关乎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未来、前程、自由甚至生命。

可是,在排查失踪流浪汉的过程中,沈恕的苛责几次把我推到爆发的边缘。他像一个乖戾的暴君和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女人的复合体,絮絮叨叨、婆婆妈妈却又强横霸道。尽管我一再解释我已竭尽全力,对几名流浪汉的失踪现场仔仔细细地排查过,连一枚针都没放过,但他仍然不满意,一遍遍地要求我复查。

这是对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侮辱。我差点儿就冲着他的鼻子尖怒吼,或者把现场勘查报告用力甩到他脸上。可是我克制住了自己,毕竟这是沈恕主动揽到自己头上的工作,费力不讨好,就冲这一点,我敬佩他。试想,在任何一座城市里,刑警队长会不会留意到流浪汉失踪?即使留意到,会不会就此展开调查,甚至大张旗鼓地立案侦查?

也许会吧,不过除了楚原,我没听说过其他地方有类似的案件。

我第四次返回两洞桥——马三曾经栖身的地方。曾与他作伴的那个又聋又哑的流浪汉已不在那里,不过我们知道他的去向,他被市容部门驱赶到更偏僻的地方去了。两洞桥被粉刷过,桥面铺上了平整的花砖。这彻底打消了我复查现场的念头。

好在张丰乙还在那里卖羊肉串,这让我感到一些温暖。不过他的神情也有些黯然,说市容已经下了最后通牒,为配合新任市长主抓的“亮丽楚原,平安楚原”工程,他的摊位必须在一周内搬到市郊去。他自嘲地说,前任市长的“繁荣楚原”工程把他拉到这里来,可新市长一来他又要灰溜溜地滚蛋,他是他们手里无数枚棋子中的一枚,可以随意摆放和牺牲,也没有人会在意棋子的感受。

牢骚归牢骚,张丰乙的烤肉串还是一如既往地香气扑鼻。我在摊位前干净的小板凳上坐下,慢慢地咀嚼肥嫩鲜香的羊肉,想着以后再想吃到这样地道的肉串,恐怕要到远郊去找他了。

张丰乙边烤肉串边说:“你们那个叫沈恕的队长可真是了不起,对我们这些底层人的生活了解得很透彻,连流浪汉的来历都一清二楚,而且听我随口说几句话,就能猜出我的经历,真是难得的人才。”

我嘴里嚼着肉串,声音含糊地说:“你说话这样文绉绉的,谁听了都知道你是读过书的。最近有没有什么好书推荐?”我并不是随口一问,以前我们两家住邻居时,张丰乙和我经常互相换书看,他在读书方面很有些品位。

张丰乙说:“你天天忙得跟陀螺似的,还有空读书?我目前最喜欢的两个作者是詹姆斯•威尔逊和约翰•道格拉斯,这两个人写的东西都很有深度。”

我一向对记忆外国人的名字感到头疼,张丰乙却能脱口而出两个拗口的名字,我心里暗暗佩服,脸上却装作不在乎,咬了口羊肉串,说:“还好吧,我也经常读国外同行的作品。怎么说呢,国情不同,文化不同,有些经验可以借鉴,有些却不行,必须有选择、有甄别。”

张丰乙笑道:“我又不是做警察的,看着娱乐就好了,还要甄别什么。”

和他闲聊着吃完了手里的肉串,我挥挥手说:“后会有期。”顶着中午的太阳往警局赶,跑了一个上午却一无所获,心情不免有些浅浅的惆怅。

11

两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为了这起案子,二亮和可欣也拼了全力。查寻失踪流浪人员的来历,听上去简单,执行起来却十分琐碎繁重,不仅要嘴勤腿勤,还需要大量的案牍工作。十来名侦查员以及派出所民警,不分昼夜地工作,终于查清了马三、小叶和傻宝的真实身份。

马三,本名马超群,三十五岁,未婚,河南省梁山县马家堡村村民,十七岁时因盗窃被判劳动教养三年。二十七岁因打伤本村村民而潜逃,此后再未回过村,当地派出所亦不知晓其行踪。

小叶,本名叶宁海,二十七岁,未婚,湖北省株荷县株荷镇人,曾多次因打架斗殴被拘留。五年前酒醉后将亲舅舅打至重伤,此后杳无音信。

傻宝,本名赵玉宝,三十岁,安徽省玉门县玉门乡人,已婚,妻子系智障人士。赵玉宝本人并无智力障碍,因打架时凶狠残忍、不计后果,才获绰号傻宝。七年前他到乡政府办公室偷盗,被发现后打伤看更人,被玉门县列为网上逃犯,却一直未归案。

据与三人熟识的流浪汉介绍,这三人在楚原市寄居期间,手脚也不干净,而且在流浪汉群体中称王称霸,其他流浪汉凡有好烟好酒、好吃好喝,都要先孝敬他们。因此他们三个先后失踪,流浪汉们都以为他们去了别处,只有鼓掌欢庆的份。

果然跟沈恕预料的一样,这三人和大董、储波、三驴子的共性都是有打架或盗窃的恶习,是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难道这就是他们惹上杀身之祸的原因?杀害他们的,是被他们欺凌过的流浪汉?或者是充满“正义感”、“除暴安良”的“侠盗”?

对这个判断,侦查员们面面相觑,心中充满疑问。后面这个犯罪动机听起来有些荒唐,甚至比此前所说的摘取流浪汉器官的动机还要荒唐。

案件侦办到这个地步,每个人都有些无奈和困惑。从过去到现在,哪座城市里没有流浪汉?而流浪汉群体龙蛇混杂,其中掺有违法犯罪分子,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可是,从未听说过有人处心积虑地对付流浪汉群体,何况手段还如此残忍而高明。这么多人失踪和被害,现场竟未发现和凶手有关的任何线索,而且尸体也被处理得渣滓全无。凶手的犯罪动机,实在让人琢磨不透。

沈恕沉默了半晌,才表明自己的观点说:“被害或失踪的几个流浪汉都有前科劣迹,而且在楚原市流浪期间也没有收手,此前我们却对这方面的情况所知甚少,这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的地方。从犯罪理论上说,这几个流浪汉是城市的‘破窗’,他们的存在会诱发更多的犯罪。案件进展到现在,我认为凶手的作案动机是破案的关键,这将左右我们下一步侦破工作的方向。方向如果反了,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越多,离真相就越远,所以这一步错不得。

“三驴子此前提供的证词,说凶手为摘取人体器官而大开杀戒,目前取得的证据并不支持这一说法,三驴子随口编造的可能性非常大。刚才有侦查员认为凶手的作案动机是‘除暴安良’的说法过于荒唐,不过我倒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思路,当然‘除暴安良’这个说法并不非常贴切。在国际上有记载的连环凶杀案中,凶手的作案动机多种多样,但往往都是针对某一特定群体,比如专门针对妓女的开膛手杰克、专门杀害黑人的达漠。在我们面对的这起案子里,被害人都是流浪汉。那么,凶手会不会是曾经被流浪汉伤害过,从而对这个群体十分痛恨的人?又或者仅仅是出于一种畸形的社会责任感,不惜以暴力‘清除’这个群体?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这起案件由沈恕发现、立案并主导侦查方向,有些侦查员到现在为止还未进入状态,对沈恕的分析感到迷茫,不肯表态。

沈恕也知道这起迄今为止只在现场发现微量痕迹的系列凶杀案缺乏足够的侦查线索,他之前布置的大规模排查其实是无奈之举,侦查员们到现在都有些倦怠,接下来继续实施人海战术也将无济于事,何况警力短缺,无法在一起案件上投入过多人手。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沈恕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神情木然地坐在桌边,一副迷失方向的样子。为安抚他沮丧的情绪,我走过去说:“你刚才发言时提到‘破窗’这个概念,我挺感兴趣,你手里有没有这方面的书,我想借来读一读。”

沈恕盯着我的脸愣了几秒钟才缓过神来,说:“啊——破窗效应,这是预防犯罪理论,和你的专业不沾边,你以前可能没听说过。我上学时在公安大学图书馆里读过这本书,现在手头上没有。不然你到省厅的图书室去看看,那里可能会有。”

我说:“有空我去省厅找找。别人都走了,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走,一起去吃饭,今天食堂有你最喜欢的清炒三蔬。”

12

2014年11月13日。多云。

楚原市刑警支队。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所以叫做“快”乐,而心情沉重时,日子就过得缓慢,度日如年。在煎熬中过了一个星期,流浪汉遇害的案子仍毫无进展。沈恕只能继续给各派出所的刑侦所长施压,督促他们密切关注辖区内流浪汉的去向,一旦有人失踪,必须马上汇报。

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和支持沈恕。毕竟流浪汉是弱势群体,极少有人关注,他们是生是死,对百姓的生活、城市的脚步几乎没有影响。而楚原市刑警支队的警力短缺、经费紧张,沈恕却从有限的资源中分出一部分到这起没有尸体、没有报案人、没有苦主的所谓系列谋杀案中,难免会惹人非议。

我、二亮和可欣都为沈恕面对的困境着急,可是却帮不上他,只能加倍留心,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寻找关于这起案件的蛛丝马迹。

我还记着沈恕在案情分析会上提到的破窗效应,就找机会给省公安厅负责采集资料的余晨晨打了电话,问她手头有没有论证破窗效应方面的图书。

余晨晨挺认真负责,一只手持话筒,一只手拿着鼠标在电脑上搜索图书库,很快就告诉我说:“有两本相关图书,都是外国人写的,一本是托马斯•杰佛罗的,一本是詹姆斯•威尔逊的,书名就叫《破窗》,你要哪本?”

我说:“后面那个叫詹姆斯•什么逊的,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就他吧。等等,他叫什么名字,你再重复一遍。”

余晨晨一字一顿地读了一遍:“是——詹姆斯•威尔逊,怎么啦?”

我有些发愣,这名字以前在哪里听过,一时却想不起来,肯定不是听沈恕说的,可我心中为什么有种隐隐的不安?

我半晌没说话,余晨晨在电话那头不明所以地问道:“你怎么啦?这本书还要不要借?”

她话音未落,我脑海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人的脸,我浑身一震,从头到脚都燥热不堪,一阵又一阵地冒冷汗。

“你干吗呢?打电话时专心点行不行?”余晨晨明显不耐烦了。

“回头再说。”我顾不上照顾她的感受,匆匆说了一句后,就把话筒用力拍回座机上,拔腿就往沈恕的办公室跑去。

沈恕正和二亮一起埋头研究什么,见我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二亮愣眉愣眼地问:“咋了?想见我的心情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说:“你臭美吧,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沈队,关于流浪汉遇害的那起案子,我有个重要嫌疑人向你汇报。”

沈恕的眼里立刻绽放出光彩,说:“你怀疑什么人?”他和我合作时间较长,彼此之间有默契,一听我的语气,就知道我有相当大的把握。

我随手把身后的门带上,走近几步说:“这个嫌疑人是青年男性,生活层次不高,和流浪汉群体有交集,他有一辆脚踏三轮车,所有特征都符合我们之前对凶手的分析。而他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怀疑,是由于几天前他向我提起过詹姆斯•威尔逊的名字,而詹姆斯•威尔逊正是《破窗》一书的作者。”

沈恕的眉头锁紧了几秒钟,旋即又舒展开,说:“你说的嫌疑人是张丰乙?”

“原来你早已经想到了。”我的得意中带着些许失望。

沈恕忙说:“我刚刚听你说起后才想到的。你几天前复查马三失踪现场,有机会见到张丰乙,他符合你列举的那些特征,而且又喜欢在谈话中使用警方术语,那么向你提起詹姆斯•威尔逊的多半就是他。是这起流浪汉失踪案让我们同时关注到这个名字。这绝不是巧合,破窗理论的创立者的名字早就深深印在张丰乙的脑海里,所以他才会脱口而出。淑心,这起案子如果因此破了,你的功劳最大。”沈恕说到最后,罕见地提高了音量,难掩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我十四岁时全家搬到公安厅的家属楼,之后就没有再和张丰乙联系过,直到三年前才在街头偶然重逢。对于张丰乙在此期间的生活经历,我一无所知。

侦查员的外围调查表明,张丰乙高中毕业后,曾连续两年报考警校,都因身体原因落榜,第三年警校拒绝了他的报名。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他曾一度消沉,很长时间后才重新振作起来,支摊做起了小买卖。

张丰乙的父母健在,但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多年不往来。张丰乙的经济条件不好,独自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平房里,性格有些孤僻,从不和邻居们搭话。他一直没有成家,直到五年前不知从哪里领回来一个弱智的女人,两人搭伙过起了日子。那女人除去疯疯傻傻这个缺点,倒也生得眉清目秀、身段窈窕,张丰乙很疼爱她。谁知道好景不长,两人搭伙不到半年,那女人就失踪了,据说被一个流浪汉勾引去了外地。这件事算是张丰乙人生中遭遇的第二个重大打击。

我清楚地记得沈恕听过对张丰乙的外围调查结果后,右手掌用力一拍座椅扶手,脸上的表情欣慰而笃定,说:“立即传唤张丰乙,并申请对他的住宅进行搜查。”

13

2014年11月14日。阴。

楚原市郊张丰乙家。

时近黄昏。

张丰乙住在一排平房的顶头一间,低矮的房顶上铺着塑料布和油毡,用砖头压着。红砖墙壁斑斑驳驳,残破不堪,窗户上的玻璃沾满泥点,不知有多少年没擦过。一扇红漆铁门倒是厚重严密,像是才修整过,不过门没锁,开着一条缝,透出里面昏黄的灯光。

二亮一马当先,推开门径直走进屋,我和沈恕、可欣紧随其后。

绕过厨房进入卧室,室内面积倒不小,像是两间房打通后合成的一间,足有二十多平方米。屋子里没几件家具,靠墙摆放着一排大冰柜,此外空空荡荡的。光线很暗,而且灯泡被风吹动,不停地摇曳,平添了几分神秘感。室内味道很难闻,是油污、血腥和灰尘混合的味道,让人欲呕。

张丰乙正坐在桌边穿羊肉串,抬起头见我们走进来,惊愕的表情一闪即逝,垂下眼睑,恢复落落寡欢的神气,说:“你们到底还是来了,快三年了,我每天都在猜测你们什么时候会找上门来。”

这句话等于已经招认了他是凶手。

他又瞄了我一眼,说:“姐,你也来抓我了?”

我心里一酸,眼圈红了,忙把脸转到一边去。

二亮说:“挺痛快嘛,既然你敢作敢当,干脆原原本本地招供,咱们都省些力气。”

张丰乙竖起大拇指,说:“那天在两洞桥见到沈队,我就知道这案子快到头了。还有你,淑心姐,你也是个人才,我从小就佩服你。可惜我命不好,做不成警察。”

沈恕叹了口气,看似随意地向他慢慢走过去。张丰乙猛地抓起用来割羊肉的尖刀,抵在自己脖子上,由于情绪激动,他皮下的颈动脉剧烈搏动着,在刀尖下一颤一颤的。

沈恕只好停住脚步。我见状忙说:“丰乙你别冲动,把刀放下。”

张丰乙苦笑着说:“我心里明白,一旦被你们发现了,横竖都是死,我早准备好了。不过我不后悔,我为这座城市修补了许多扇破窗,如果没有我的工作,这座城市要经历更多从破窗漏进来的凄风苦雨。

“我杀死的九个流浪汉都有取死之道,不,是他们自己杀死自己的,只不过命运之神借用了我的手而已。自从三年前,我心爱的女人和那个叫老妖的流浪汉跑掉,我就知道,是修补城市破窗的时候了。”张丰乙的情绪很激动,眼圈也红了,脸上的肌肉和嘴唇都颤抖着,说话声音也逐渐尖利高亢起来。

我们知道张丰乙即将招供他的全部罪行,都极力屏住呼吸,不去打扰他。

张丰乙的眼睛里饱含泪水,继续说道:“那些流浪汉,就像是城市的寄生虫,他们的人生已经触底,再没有顾忌,也丧失了良知。他们是罪恶的渊薮,他们不彻底消失,这座城市就不得安宁。

“我并不滥杀无辜。我在杀死第一个流浪汉储波前做了许多工作,在查清了他的底细,确认他是一个劣迹累累的渣滓后,才开始执行我的计划。

“杀死储波很容易,因为他有个致命的弱点——沉迷于网络游戏。我轻而易举地就把他骗到我家里来,他在跨过我家门槛时也就跨进了鬼门关,他死得悄无声息,原来杀死一个人是那么容易。人命的轻贱和蝼蚁也差不多。

“杀死储波时,我心中浮现出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我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取他的性命,而是为了这座城市里的芸芸众生。我替他们修补了第一扇破窗。”

张丰乙交待他的罪行时,脸上的表情没有懊悔或恐惧,而是充满着满足和向往,这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张丰乙又接连说出大董、小叶、马三、傻宝和三驴子的名字,另外还有三个名字是我在此之前没有听到过的:老黄、常青、天佑。这些人都死在张丰乙的手里。

他的作案过程持续了两年七个月零三天。

他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不过他很有耐心,没有足够的把握绝不动手。他每次都跟踪作案对象很长一段时间,掌握其性格特点和作息规律。能够攻其弱点进行诱惑的,他就以提供住宿、食物或交朋友等各种借口把流浪汉骗到家里来,然后伺机杀害。所以马三等人的栖身地并不是命案第一现场,我们未在那里发现任何犯罪痕迹;而大董和三驴子却生性狡诈多疑,始终对张丰乙避而远之,更不肯跟随他到他家里去。张丰乙却又盯准了这两人,非要杀之而后快,所以他才铤而走险,选择了在两人栖身的地方动手,因此留下的犯罪证据成为警方立案的基础。

我听着张丰乙的供述,越听心里越凉,疑窦丛生,快步走向靠墙的一排冰柜,用力掀开一台冰柜的盖子,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冻肉,最上面的赫然就是一条从人类背部切下来的皮肉,约五公分宽,二十公分长,人皮上的汗毛孔历历可见。

我从事法医多年,却又极少见到这样可怖的场景,顿时双腿发软,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二亮在问道:“你把他们的尸骨丢到了哪里?”

张丰乙发出奇怪的笑声,说:“你们永远也别想找到,他们的尸体已经化成千百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张丰乙的怪笑声刺激着我的耳膜,我猛地想明白一件事,像遭遇迎头一击,只感觉天旋地转,眼前直冒金星,缓缓栽倒在地上。

在我倒下去的同时,有人撕心裂肺地大叫道:“放下刀!”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枪响,张丰乙的怪笑声戛然而止。我也沉沉地昏睡过去。

14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药柜。可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陪伴着我。见我醒来,可欣笑得眉眼都开了花,说:“淑心姐你可算醒了,这一觉睡了三个多小时。”

我回忆起昏迷前的场景,张丰乙冰柜里的肉块又浮现在眼前,我再也遏制不住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一股脑地涌到嗓子眼,“哇”的一声大吐而特吐。不过我连续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胃里已经排空了,除去酸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可欣唯恐避之不及,边叫护士帮助打扫边说:“你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第一次出现场,至于见到一冰柜人肉就又呕吐又昏迷的吗?”

我吐得昏天黑地的,索性不理他,把头埋到枕头里痛哭。可欣不明所以,呆呆地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劝说。

我病了,高烧四十度,神智有些模糊,还说胡话、做噩梦,连续打了三天退烧针才渐渐好转。

我并不是反应过度,而是事实真相太恐怖、太伤人。这个秘密我没有跟局里的任何人说,当然沈恕很可能已经猜到了。在抓捕张丰乙的现场,冰柜里储藏的人肉和桌上才串成的羊肉串有着完全相同的颜色和肌理,张丰乙卖的“羊肉串”其实是人肉,是那些遇害的流浪汉的肉!

而我,曾经是张丰乙的忠实顾客,在他的摊位上吃过的肉串大概有几十串。

我懊恼得想自杀。

这个情节过于骇人听闻,后来公布的案情中都有意将其略去,只有报送公安部的内参中才作了详细描述。

我出院后才弄清楚那天在抓捕现场发生的事情——张丰乙死了,是自杀。

事后来看,张丰乙早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所以当我们突然出现时,他并没有矢口抵赖或试图逃跑,而是坦然认“罪”。不过,他内心深处并不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犯罪,而是在修补“破窗”,为社会做好事。他不想落到警方手里,也不愿被送上法庭和刑场。他宁愿自我了结,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符合他一贯的个性。

在我昏倒的瞬间,三个侦查员都看出了张丰乙有自杀的企图,二亮吼了声“放下刀”,沈恕则果断开枪,准确击中张丰乙右臂,只是稍晚了半步,切肉刀已经刺进张丰乙的脖颈,颈动脉被割断,血浆如喷泉般奔涌而出。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张丰乙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在他家里找到许多本残缺不全的刑侦类书籍,詹姆斯•威尔逊撰写的《破窗》赫然在内,书角都卷了起来,纸张泛黄,散发出油腻的味道。

张丰乙至死也未交代他抛尸的所在。他家的冰柜里虽然储藏了大量的人肉,但是流浪汉们的头颅和骨骼被丢到了哪里?张丰乙在近三年时间里连续作案,杀害九条人命,尸体却从未被发现,他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找不到尸体,案子就缺乏证据支持,张丰乙杀害的人数、被害者的身份,都无法得到证实。这起案子仍是悬案。

八百里楚原,滚滚巨流河,巍巍苍莽山,张丰乙随便把尸体丢在哪个隐蔽的角落,找起来都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15

2014年11月16日。多云转晴。

苍莽山天坑。

东莱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了它的重要作用。它在张丰乙的居室内嗅过人体碎肉的味道后,仰头长啸,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红艳艳的牙床肉,浑身光滑的毛发不停地抖动。那画面让我想起月光下的狼人,它的眼睛里饱含悲悯,声音中有无尽的苍凉。

东莱掉头向外跑去,跑跑停停,它灵敏的鼻子贴近地面上、草丛里、断墙边,东闻西嗅。它很快地跑近张丰乙出摊用的三轮车前,两只前爪扒在车身上,狂吠不止,似乎那上面还藏着流浪者的尸身。

这让我们更加坚信此前的判断,这辆三轮车就是运输尸体的工具。虽然所有的罪恶痕迹都已经被擦拭干净,但那气味却已渗透到车身的每一条木纹里,逃不过东莱那比人类灵敏一百万倍的鼻子。

东莱继续时停时跑地向前,它腰腿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优美,它的眼睛灵动而机警,它的鼻子像世间最精准的探测仪,它的勤勉、敬业令我们感动。它终于来到距离张丰乙家约一公里远的一个巨大天坑前。

许多人没有见过天坑,不知道天坑的神秘和危险。楚原市的这个天坑位于苍莽山的半山腰,有一条踩出来的甬道通向这里。这个天坑隐藏在树木环绕之中,直径约五米左右。坑边是一圈向坑内倾斜的红色岩石,稍不小心就会失足滑下去,然后被巨大的天坑吞噬。它就像一张地球的大嘴,胃口惊人,又像地狱的入口,万劫不复。所以楚原民间把它叫做炼狱眼。无论人或动物,都不敢靠近它。

炼狱眼天坑另有一个特异之处。《西游记》里描写沙僧皈依前栖身的流沙河:“八百流沙河,三千弱水深,鹅毛漂不起,芦花定底沉。”而炼狱眼却和流沙河恰好相反,鹅毛也好,芦花或树叶也好,在天坑上方都不会掉下去,仿佛下面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托着,树叶在坑口漂浮,终于被风吹到别的地方。

这使得炼狱眼更增添了一层神秘。

而现在,东莱站在离坑口一米远的地方,嘶声狂叫。我们虽然与东莱合作时间不长,却已经建立了牢固的信心,见到它的反应,我们都意识到,遇害流浪汉的尸骨很可能就埋葬在天坑里。

难怪张丰乙长时间连续作案都未曾暴露。这深不可测的炼狱眼天坑,就算丢千八百具尸体下去,恐怕也没人发现。

现在,我们必须想办法下到天坑里,寻找到那九具尸骨,为本案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连东莱都不敢靠近的天坑,真的是炼狱入口吗?

16

七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楚原市地质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许连良也许是对炼狱眼天坑了解最多的人。他曾在《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关于国内天坑分布和成因的论文,其中炼狱眼天坑占据文章的大半篇幅。许连良向我们介绍了炼狱眼天坑的情况。炼狱眼天坑属喀斯特地貌,仅见于我国重庆、贵州罗甸、楚原等地。炼狱眼天坑呈深井状,属冲蚀型天坑,深度估计在二百米到二百五十米之间,坑口直径虽小,却越往下越开阔,坑底直径估计在百米左右。坑底部与地下河相连,是否通往炼狱他不敢确定——许连良在这里开了句玩笑,可是我们心事重重,谁也笑不出来。

许连良不建议我们下到坑底寻找尸骨。“不可预知的风险太多,”他说,“除去水流、空气、沼气、岩石这些因素外,天坑底的生物种类也非常丰富。既有水生无脊椎动物、常见的鱼虫和啮齿类动物,还有可能生存着一些陆上已经绝迹的远古动物,如洞螈、盲鱼等,它们长期生活于坑底,视力已经退化,身体发生变异,谁也不敢保证它们是否具有攻击性,或者是否携带有未知的病毒。”

“如果一定要下去,建议你们做好防护措施。”许连良临别前,见我们对下到坑底的决心十分坚定,只好这样嘱咐。

我主动请缨下去,有两个原因。一是,我此前从未接触过这种抛尸手段,法医教科书上也不曾有过任何记载,这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一定要一探究竟,以寻找对付天坑抛尸的办法;二是,我因贪吃张丰乙的“羊肉串”,心理上形成了巨大阴影,我必须为那些遇害的流浪汉们做点事情才能抚平创伤,有点自我救赎的意思。

大家经过讨论后,鉴于我的法医身份,一致同意我下到坑底,但是必须有人陪同,而受诸多因素制约,只能再下去一个人。

风险显而易见,谁也没有把握能够马到功成、全身而退,气氛因而有些凝重。我相信警队的人都不缺乏勇气,但是勇敢并不等同于鲁莽,陪我一起下去的人除了要保护我之外,还肩负着寻找到九具尸骨并把它们运送到坑外的重任。这时候,即便有下到坑底的胆量,也要在心里好好掂量自己的斤两。

“我去。”冯可欣打破了沉寂。大家一起把头转向他。冯可欣的脸色潮红,明显有些激动,“我把话撂在这里,就当立军令状了,淑心要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绝不活着上来。”

沈恕笑着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说:“说什么呢?事先把准备工作做充分,你们下去后见机行事。无论如何,安全第一,哪怕这起案子办成半吊子,你们也不能拼命。你和淑心都是警队的宝贝。”

沈恕这样说,就是同意可欣和我下到坑底了。其实可欣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他胆大心细、年轻,身手又好,近几年进步很快,也逐渐树立了一定威信。他自告奋勇,沈恕又点了头,就没人再和他争。

17

2014年11月17日。大风。

炼狱眼天坑。

我出身于公安世家,从警后又一直战斗在刑侦一线,亲眼所见和亲身经历的紧张场面数不胜数,但深入炼狱眼天坑的体验,却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那一幕幕的情景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警队邀请楚原市消防支队和洞穴探险协会作为后援,并取得洞穴探险的单人单绳全套设备和消防升降缆绳,以及防护服、氧气瓶、强力照明灯和蛇眼视频探测仪等专业设备。

深入天坑前,意外地在人群中发现了地质研究所的许连良,他面带微笑,远远地向我挥手致意。我心里莫名地掠过一丝温暖的感觉,这次行动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和支持,我很感激他们。

我和可欣同时穿好防护服,戴上头盔,系好手式上升器、丝扣锁、脚踏、探洞安全带、下降器、可调背带,并在别人的帮助下背上氧气瓶。单人单绳技术,是近年来从国外引进的洞穴竖井探险专门技术,相对于过去的绳梯和滑轮技术,更加快捷、方便、安全。国际上利用单人单绳技术进行洞穴探险的世界纪录是一千米深。

消防队员利用滑轮升降缆绳向天坑里垂下九个捆绑在一起的装尸袋,缆绳底部系着蛇眼视频探测仪。不过缆绳垂到一百米的时候,无线信号已经非常微弱,探测仪摄录的视频无法再传送到地面上来。缆绳触底时,消防队员反馈天坑深度为二百七十六米,比此前地质研究所的估计深了数十米。

可欣和我先后垂下天坑。

下降到约一半的时候,地下河流泛起的水雾开始遮挡住视线,能见度越来越低,同时气流在洞穴里造成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整个人就像失聪失明了一样,在无边的黑暗中下沉。那深入骨髓的无助和恐惧,说是置身炼狱则决不为过。

几乎是在凭借生命本能向下攀爬,而这个过程似乎无穷无尽。就在绝望像洪水一样袭来的时候,忽然感觉眼前一亮,脚底触到了地面。

坑底水雾稀薄,视野开阔,可以清楚地看见四周的景象。就像神话传说里描述的那样,千折百转之后豁然开朗,竟然别有洞天。天坑里岩壁陡峭,钟乳石层层叠叠,地面的石灰岩层隐约可辨,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苔藓、石块和绿色水生植物,不远处有一条窄窄的地下河逶迤婉转,不知流向哪里。

我和可欣对视一眼,会心一笑。终于顺利到达此前从没人到过的天坑底,确实是值得开心的体验。

用照明灯向四周搜寻,地面上距离我们五步远的地方,有一个血肉模糊的腐烂人头赫然映入眼帘。虽然我早有思想准备,而且对人体残骸也见多不怪,但是在这样远离人间的地底深处,猛然见到如此狰狞的人头,还是被吓了一跳。不过这惊吓的感觉随后又被释然和欣慰所代替,毕竟东莱指出的侦查方向准确无误,而我们兴师动众,甚至稍显鲁莽地深入天坑,总算没有犯错。

从人头的位置判断,它从坑口被抛下后因巨大的撞击力与身体分离,又滚动了一段距离才撞到地面的一个石块而停下来。虽然人头已面目全非,但是从头骨大小和腐烂程度可以判断出,它的主人就是不久前遇害的三驴子。那个调皮、堕落的少年,就这样粉身碎骨地葬身在这二百多米深的天坑里,令人不胜唏嘘。

我拾起人头,把它放进一个尸袋,如果此行没有更多收获,这至少是一份坚实的证据。

目测坑底的面积超过两百平方米,更有一条甬道通向神秘莫测的幽深处。不过我和可欣没有探险的好奇心,只想顺利完成寻找尸体的任务。

可是,在找到一颗人头后,我们把坑底的每一个角落都翻了个遍,竟然再没有新的发现。这让我们感到奇怪,又有些泄气。在这千年寂寞的坑底,被害者的尸身能到哪里去呢?是被河水冲到了别处,还是已被坑底的生物啃噬得尸骨无存?

遍寻无获,我和可欣举起照明灯向岩壁上照去。岩壁青幽幽、阴森森的,挂满奇形怪状的钟乳石,表面上覆盖着岁月深深的黏腻青苔,感觉像神怪小说里描写的山妖精魅的修炼所在。

可欣忽然惊呼一声,在这寂静空旷的坑底,突如其来的惊呼声显得格外瘆人,我被吓得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待我沿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瞬间被那骇人的景象惊得魂飞天外。

在离地面三四米高的岩壁上,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呆滞而阴冷,不错眼珠地盯着我们。凭直觉,那是一双人的眼睛。

那双眼睛似乎长在岩壁上,没有面孔,没有身体,仅有一对眼珠在青碧的岩壁上透出一点黑色出来。

我感觉自己紧张得无法呼吸。可欣明显也紧张起来,目不转睛地和那双眼睛对视,似乎要在心理上战胜它。

良久,我才回过神来,嘴里喃喃地说:“这眼睛不是活物,已经死透了。”

“看它一动不动,确实不像活的,可是离地面这么高,是谁把它镶到那里去的?而且既然死了,怎么还睁着?”可欣的语气显得非常诧异。

我说:“你没听说过死不瞑目吗?”

可欣静默了一会儿说:“我上去看看。”

我伸手摸摸岩壁,说:“这么滑,太危险了。”

可欣说:“没事,才不到四米高,我玩攀岩时,爬过几十米的岩壁。”

虽然这么说,但他爬起来的时候还是步步惊心。岩壁滑不留手,而且可供借力的地方也很少,有时候看见一个小小的平台,脚试探着踩上去,却踩掉一大片青苔,扑簌簌地掉下来,可欣的身体难免轻轻晃动,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在距离那双眼睛约一米多时,可欣的手搭在岩壁边上,用力一按,稳稳地站在了半空中,原来那上面竟然是一个平台,在下面却看不见。

可欣凑近那双眼睛,用手在它上下摸着,突然失声叫出来:“这是一具尸体。”

在空旷的山洞里,可欣的声音发出嗡嗡的回响,虽然很微弱,却震撼着我的耳膜。我猛地醒悟过来,也扯开嗓子喊:“那很可能就是我们寻找的尸体,你把它丢下来。”心情既紧张又激动,完全没有去想那具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岩壁上,又怎么会和岩壁浑然一体。

可欣小心翼翼地靠过去,用手轻轻地晃动,尸体和岩壁是分离的,并没有长在上面。他有些担心地说:“这么重的尸体,怎样才能弄下去?”

我在下面铆足力气叫嚷:“推下来就行,干尸,摔不坏的。”我虽然没有近距离观察尸体,但是凭经验判断,尸体在这么阴暗的环境里搁置几十个月,应该早已经成为一具干尸。

可欣倒是听话,把尸体放平,双手轻轻一推,尸体沿着岩壁滚落下来。岩壁非常陡峭,尸体急速掉落,重重地摔在地上,与地面接触的刹那居然又微微弹起,双眼依然睁着。

我正想靠近去观察尸体,可欣突然又嚷起来:“这里还有一具。”

我又惊又喜,怪不得在坑底连一具完整的尸体也找不到,原来张丰乙抛尸时和我们深入坑底的角度不同,尸体竟然落在了岩壁的平台上。

又一具尸体落下来。我有些兴奋,双手拢成喇叭状放在嘴边,拼命嚷着:“再仔细找找,说不定还有。”

可欣手持照明灯在平台上搜寻,半晌才沮丧地说:“没有了,这里只有两具尸体。”

话音未落,他忽然惊叫一声,照明灯应声掉下来,在地面摔得碎片四溅。我眼前一花,见一个毛茸茸的东西飞快地向可欣的头上扑去。可欣来不及做出反应,下意识地用双手去挡,仓促间脚下一滑,从平台上直坠下来。好在坠落期间有两次双脚乱蹬踩在岩壁上,起到缓冲作用,减小了坠地的力量,落地时他又用手一撑,没有结结实实地摔在坑底。尽管如此,他还是疼得叫出声来,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那东西在平台上发出一声鸣叫,尖锐刺耳,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仔细看过去,那东西很像一只猫,眼睛发着绿光,两颊长满胡须,棕黄色的毛发肮脏不堪。它嘴角有两枚獠牙向上翘起,背部有两只张开的翅膀。

飞猫!我吃惊得屏住呼吸,唯恐稍有动作,它就会扑过来把我吃掉。楚原民间早有关于飞猫的传说,几乎尽人皆知,可是从未有过官方记载,也没有影像资料面世。我和它对峙良久,才缓过神来,心想尽管有风险,也不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取证机会。我动作轻柔缓慢地取出相机,把镜头对向飞猫,果断按下快门,随着闪光灯发出刺眼的光芒,飞猫长鸣一声,转瞬间不见了踪影。

我顾不上查看照片,跪到平躺着的可欣身边,关切地问:“怎么样?”

可欣挣扎着想爬起来,却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又跌倒在地,说:“脚扭到了,右手腕也疼得厉害,可能是腕骨骨折。”

我有些发慌,在这二百多米深的坑底,如果无人增援,面对两具尸体和动弹不得的可欣,我只身一人,无论如何也处理不了。

情急之下我冒出个主意,把一个尸袋拽到可欣面前,说:“钻进去。”

可欣一怔,说:“你让我钻到尸袋里?”

我说:“从权吧,不然我们怎么回到地面上去?”

可欣不情愿地说:“太不吉利了,下来寻找尸体,结果自己钻进了尸袋,以后可有被他们调侃的了。”

可欣虽然抗拒,可是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只好用一只手臂撑着,一条腿用力,慢慢地爬到尸袋里去。

我又把那两具尸体塞进尸袋,然后把三个尸袋口分别扎紧。为了避免装着可欣的尸袋在上升过程中碰到岩壁,索性把他的尸袋夹在中间,让两具尸体保护他。

一切收拾妥当后,我用力向下拉尸袋上的绳索。拉动十余米时,就会触动上面的振铃,这是我们和地面进行联系的唯一方式。

18

当我们顺利抵达地面再重见天日的时候,真有再世为人的感觉。我回过头去看炼狱眼,坑口不过五平方米大小,烟雾缭绕,谁能想到坑底竟然别有洞天。而张丰乙天坑抛尸,也是楚原刑侦史上前所未有的奇案。

可欣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他右手手腕尺骨骨裂,左腿肌腱有撕裂伤,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

从尸袋里取出那两具尸体后,我诧异地发现,原本怒目圆睁的一具尸体竟然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别人没见过这具尸体在坑底的情状,也不觉得怎样,我却倒吸一口冷气,脊梁骨冰凉,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

这两具尸体另有一特异之处,在场的人都惊诧地咂舌不已。在阳光下看去,两具尸体比正常人更瘦小,一米五左右,尸身干瘪而坚硬,表面呈黄绿色,既像蜡人,又似木乃伊,有着说不出的阴骛和诡异。

二亮似乎按捺不住好奇,伸出手要触碰尸体,却又及时地缩了回去,闷声闷气地问:“好家伙,这两个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怎么看着像蜡人似的?”

这时我惊魂已定,恢复了正常思维能力。这两具尸体呈黄绿色,怪不得在坑底看过去,它们与岩壁浑然一体,像融入其中一样。虽然我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血肉之躯呈现出这般奇怪的情状,但稍加思索,就想通了其中的道理。

我戴上白色棉布手套,轻触尸体腰臀部的皮肤,湿润而滑腻。我的拇指微微用力,尸体腰部竟凹下去一个硬币大小的坑。这愈发证实了我的猜想。我用三根指头拈住一块皮肉,用力一掰,那尸体真的像蜡塑泥铸的一样,一小块皮肉应手而落,吱咯有声。

围观的人群中既有刑警,也有消防支队的官兵,还有一些科技人员,见到这不可思议的景象,都惊讶地低呼出声。

我借了一个打火机,把那块掰落的皮肉放在火苗上点燃,烧焦的皮肉冒出缕缕黑烟,既有蛋白质烧糊的味道,也有蜡烛融化的气味。

我脱下手套才回答二亮的问题,说:“毫无疑问,这是两具人类的尸体,它们被抛下天坑后,长期置于湿润的环境中,又由于坑底特殊的地理环境,腐败细菌繁殖缓慢,加上天坑的地下河水中富含钙、镁离子,所以两具尸体都出现皂化,形成罕见的尸蜡,使得尸体能够长期、完整地保存。”

在天坑里发现的两具尸蜡和一颗人头,经DNA比对,与张丰乙居所的冰柜中储存的几块人肉残渣完全吻合。至此,警方取得了完整的证据链,张丰乙谋杀流浪汉的罪名成立。

可惜有大部分遇害流浪汉的尸体未能找到,不知是被天坑里的地下河水冲到了别处,还是已被坑底生物啃噬殆尽。这给本案留下了一个重大遗憾。

至于我在坑底拍到的飞猫照片,信不信由你,是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拍到的最清晰的一张,不仅证实了飞猫的存在,而且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已经被国家地质局收藏。

案情至此,算是画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不过仍有一个问题在困扰我,那具在坑底圆睁双眼的尸体,怎么回到地面上就自动闭上了眼睛?难道真的有死不瞑目的尸体现象?

我后来与可欣核对,证实我没有眼花看错,而当时我们也确实是凭借尸体的眼睛把它从岩壁上分辨出来的。我百思不得其解,遍查资料,遍访专家,均没有获得满意的答案。学无止境,世界上的奇闻怪事层出不穷,或者将来,这个疑问可以得到一个满意且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