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教育论

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国家培养有教养的公民和治国人才,而且要发展个人的天性,使年轻一代得到和谐发展,为将来的美好生活作准备。

为了实现这个教育目的,他主张顺应灵魂的三个部分,对人进行体育、德育、智育三个方面的教育。关于如何进行这三个方面的教育,他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有些见解至今对我们仍有启发意义。

一、人的社会性本能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与其他群居动物比较而言,这一点尤为明显。社会在本性上先于家庭和个人,人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若失去了社会,失去了法律和公正,人便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只有超人和鄙夫才能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社会;就像荷马所指责的那种无族、无法、无家之人,他们卑贱且好战,就像是棋盘中的孤子。

而且,人更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这通过与蜜蜂以及其他群居动物的比较而易见。声音可以表达苦乐,其他动物也有声音,而语言则能表达利和弊以及诸如公正或不公正等;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家庭和社会乃是人的结合体。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本性上,社会先于家庭和个人。因为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例如,如果整个身体被毁伤,那么脚或手也就不复存在了,一切事物均从其功能与能力而得名,事物一旦不再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质,我们就不能说它仍然是同一事物。人类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最先缔造城邦的人乃是给人们最大恩泽的人。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和德性,人们为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

二、灵魂统治肉体

和其他动物一样,人也由灵魂和肉体结合而成。对于人而言,灵魂是统治肉体的,否则人只会服从自己的情欲,做出恶劣卑贱之事。

由灵魂和肉体结合而成的动物,在本性上,它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必须了解在最完善状态下既具有肉体又具有灵魂的人,因为在他身上人们将看到这两者的真正关系。虽然在坏的或在腐败了的状况下,肉体似乎经常支配着灵魂,因为那时它们就处于邪恶和背离自然的状态。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灵魂统治肉体是凭借专制的统治,而理智统治欲望则是依法或君主统治。很显然,灵魂统治肉体,心灵和理智的因素统治情欲的部分是自然而且有益的。相反,两者平起平坐或者低劣者居上则总是有害的。对于动物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驯养的动物比野生动物具有更为驯良的本性。所有被驯养的动物由于在人的管理下变得更为驯良,这样它们便得以维持生存。较低级的动物甚至不能理解到别人的理性,它们只服从自己的情欲。

三、财产的获得方式

财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通过自然赋予的方式;二、由经验和艺术获得。第二种获得方式基于事物的使用和交换用途。人们往往通过交换得到生活中的必需品。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发现了铸币,并考虑聚敛钱币,而获得更多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财产:一是自然的赋予;二是经验和艺术。以下,亚里士多德对这两种财产的获得方式分别进行了讨论。

首先,亚里士多德讨论的是如何通过自然赋予而获得财产。人类的生活方式相互间是不一样的。最懒惰的是牧民,他们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从所驯养的动物得到其生活资料,而不必含辛茹苦。为了寻找牧场,他们的羊群不得不到处游荡,而他们也不得不跟随羊群,就仿佛耕耘着一块活动的农庄。另一些人则以狩猎为生,这也有一些不同的种类。比如,有些人是强盗,有些人居住在湖泊之旁,或沼泽、江河、大海之畔,他们在这些有鱼的地方以捕鱼为业,还有一些人则以捕鸟或野兽为生,绝大多数人是以耕作土地收获果实来获得生活资料。

对于那些产品出于自身,食物不靠交换与零售贸易而获取的人而言,畜牧、农耕、掠夺、捕鱼与狩猎是最普通的维持生计的方式。

有些人从两种职业中获得足够的生活资料,当一种欠缺时以另一种补足,所以游牧生活常常与劫掠相结合,农夫常以狩猎为补充。其他生活方式也同样按照人们生活必需品所要求的方式相互配合着。

这类维持生计的财富,似乎自然已为所有动物准备好了。植物的存在就是为了动物的降生,其他一些动物又是为了人类而生存,驯养动物是为了便于使用和作为人们的食品,野生动物,虽非全部,但其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人们的美味,为人们提供衣物以及各类器具而存在。如若自然不造残缺不全之物,不作徒劳无益之事,那么它必然是为着人类而创造了所有动物。

在技术的有关获取中,在本性上有一种技术属于家务管理的一部分,家务管理的技术要为家庭和城邦共同体准备好,随时提供出生活所必需的且有用的物品,这些物品都能够被贮存。财富的真正要素即是它们。

另外一种获取的技术,亚里士多德恰当地将其称为富术,它指通过经验和技巧来获得财富。

人们所拥有的一切事物都有两种属于事物自身的用途,但方式不同,因为一种是不正当的,另一种是正当的。例如鞋子就既可用来穿,也可用来交换物品。这种物物交换并不是致富术的一个部分,也不违背自然,它对于满足人们的自然需要乃是必需的。其他形式的交换都是从这种交换演化出来。

随着一国的居民对另一国居民依赖性的增大,当他们引进所需将多于物品输出时,钱币必然开始为人们所使用。由于各种生活必需品难以携带,人们在相互交往时便一致使用某种本身有用并易于达到生活目的的东西,例如铁、银以及这类的金属。

铸币的用途一旦被人们发现就会从必需商品的物物交换中发展出其他的致富术,即零售贸易,最初这也许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但随着人们通过经验了解到从何处以及凭借着什么交换可以赢得最大利润,情况就变得繁杂起来。由于致富术起源于钱币的使用,所以人们通常认为致富术主要在于钱币使用,并且作为产生金钱的技术,人们必须考虑如何去聚敛钱币。

零售贸易产生的财富可以说永无止尽,但在某种意义上,没有财富是无限的。所有获得财富的人都在无止尽地扩大他们钱币的数目。就像他们的欲望无止尽一样,他们企求满足的手段也无止尽。有些人追求美好生活,但企求的不过是满足肉体快乐,仅热衷于财富的获得;就像他们的乐趣太过一样,他们追求着一种产生过度快乐的技术;如果他们不能用致富术提供快乐,他们就会寻求其他方式,并用一种与自然相违背的方式依次使用各种能力。

四、灵魂比财富更珍贵

每个人所得到的幸福与其他具有的德性和实践智慧,及依此行事的能力相等。一个人灵魂中的善是多多益善的,没有什么限制。而在拥有财富、实物、权力、声名上则不是如此,要适度。

没有人会说,至福的人是没有勇敢、节制、公正和明智的。而一有蚊蝇飞过便躲避不迭的人,在饮食方面居然忽生饕餮之欲,或者为了几个铜板便不惜毁掉自己最亲近的朋友的人,心里竟像孩童或神智不健全者一样没有头脑或虚渺。

很多人往往忽视德性,而陷入对财富、实物、权力和名声以及与之类似的事物热切追求的误区之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生活无论是在快乐之中或在人的德性之中,还是在两者之中,都属于那些在品行和思想方面修养有素却只适中地享有外在诸善的人,远甚于属于那些拥有外在诸善超过需用,在德性方面却不及的人。因为外在诸善有其缺陷,就像某种工具或一切有用途的东西都有着一个确定的限制一样,超出其限制就必然会对其拥有者有害,或变得没有用处;而灵魂方面的每一种善,却是超出愈多愈有益处,要在这方面说些什么的话,那就是它不仅高尚而且有用。

并且,亚里士多德还指出,其他这些事物自然是为了灵魂的缘故才为人们选取的,所有具有良好的实践智慧的人必须如此选取,而不是为了这些事物才选取灵魂。

一个人拥有的幸福与其德性和实践智慧及依此行事的能力一致。神可以为此作证:神虽然享有幸福或至福,却丝毫不凭借外在诸善,而是凭借自身及某种本性。这正是由此而来的幸福必然异于幸运的地方,因为灵魂以外的诸善的契因是自发的和偶然的机会,而公正和节制则完全不出于机会或凭借机会。当然那些不行诸善之行的人是谈不上行为高尚的,没有德性和实践智慧,无论是城邦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有高尚之举。

五、公民应该具有的秉性

希腊人兼有亚细亚居民和欧洲居民的秉性,他们生命力旺盛又富于思想,所以他们既能自由的生活又能形成优良的政体。对于个人来说,粗暴因与对方的关系不同而不同,总体而言,粗暴是不可取的,它不是大度者的本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居住于欧洲寒冷地带的人们,往往生活自由散漫,无政体组织,缺乏统治邻人的能力,这是因为他们在思想和技术方面十分缺乏,虽然他们生命力都很强。亚细亚的居民较为聪颖而且精于技巧,但在灵魂方面则惰性过重,故大多受人统治和奴役。至于希腊各族,正如位于这些地方的中间地带一样,兼具了两者的特性。因为希腊人既有旺盛的生命力又富于思想,所以他们既保持了自由的生活又孕育出了最优良的政体,并且只要能形成一个政体,它就具有统治一切民族的能力。希腊各族之间也有着与前面同样的差别,有些人性情单一,有些人则很好地结合了上述两种能力。显然,适合于被立法者引向德性者应当是那些既善于思辨又有旺盛的生命力的人。有些人说,城邦的卫士对熟识的人应该友善,对陌生者就应该粗暴,而产生友善的,正是生命激情,它是灵魂的一种机能,我们因此而互爱。一个证明是,当人们认为受到了轻蔑的时候,对方是自己的同伴或朋友比对方是素不相识者更容易触发我们的生命激情。不过,对不认识的人凶狠或粗暴并不得体,因为对任何人都不应该这样做,粗暴不是大度者的本性。如前所说,只有在认为自己受到了同伴们不公正的对待时,才容易强烈感受到这种激情。这也是合情合理的结果。

六、通过三种途径成为善良贤明之人

成为善良贤明的人是大多数人的意愿,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本性、习惯和理性可以达到这一意愿。

人们通过本性、习惯和理性三种途径成为善良贤明之人。本性应当在先,比如首先必须是人而不是其他某种动物,从而他就具备了某种本性,具有了身体和灵魂。有一些自然禀赋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习惯会逐渐改变它们;另有一些禀赋天生就有两种可能,受习惯熏染变坏或变好。其他种类的动物最主要靠自然本性生活,只有极少部分会受习惯影响。人类还能够依靠理性,因为只有人才具有理性。因而,本性、习惯和理性三者应该彼此一致。很多时候为了求得更好的结果,人们往往在理性的劝导下采取了违背习惯和本性的做法,具有哪一种本性的人更容易被立法者驾驭,亚里士多德在前面已经作过说明,对于此事情就有赖于教育。因为人们求学致知既靠习惯,亦靠聆听他人教导。

七、闲暇也是一种德性

俗语云:奴隶无闲暇,闲暇是有条件的。一个城邦在闲暇时,应具备节制、勇敢和坚韧等德性。如果拥有这些条件,却得不到闲暇,便是一种可耻了。

战争的目的是和平,劳作的目的是闲暇。因为有益于闲暇和消遣的东西,既包括人们在闲暇时也包括在辛勤劳作时所修养的德性。因为在获得闲暇之先,须准备好许多必需的条件。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城邦应该具备节制、勇敢和坚韧等德性。俗语云:奴隶无闲暇,那些不能勇敢地面对危险的人免不了沦为入侵者的奴隶。勇敢和坚韧适用于劳作之时,而哲学的智慧适用于闲暇时期。节制和公正在两种时期都是必需的,但尤其适用于和平和闲暇时期。因为战争迫使人们变得公正和节制,而和平的良辰美景带来的享受和闲暇生活更容易导致人们的放纵。那些一举一动都受人羡慕的快乐之人更为迫切地需要公正和节制——比如说,假如果真有一些诗人们所描述的居住在“极乐群岛”上的人,他们会尤其需要哲学、节制和公正,愈是如此他们愈是闲暇。由此亚里士多德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幸福而善良的城邦,就必须具备这些德性。不能运用生活中的诸善是可耻的,而在闲暇时期仍不能运用它们就更加可耻了,这些卑陋之人在战争时期表现出良好的品质,然而一到和平闲暇时期便沦为奴辈。

八、关于婚姻和生育

婚姻和生育基于男女的身体状况进行限定。女子适于18岁左右结婚,男子适于37岁左右结婚。此时,双方身体都处于鼎盛时期,生育能力也与此相一致。

关于婚姻和生育问题,亚里士多德也进行了相关的论述。

公民和什么样的公民可以结婚?在立法时既要考虑这些共同的因素,又要考虑公民们的生命周期,从而使配偶双方的年龄彼此相配而又不致相差悬殊,防止出现男方尚有能力生育而女方已经不能或女方尚能生育而男方不能的情况,因为这类事情是产生争吵与不和的根源。然后,应该考虑公民生育子女的时间,子女的年龄不能与双亲的年龄相差太大,一则子女们对长辈的感恩之心将会十分淡漠,同时,双亲对子女也帮不上什么忙。但子女与双亲的年龄也不能太接近,因为这样会有许多难堪的地方,子女们将不大尊重几乎与他们同代的父母,而且在家务管理中,大家年龄相近就难免出现许多争吵。

一般说来,男子生育年龄止于70岁,女子则止于50岁,所以双方应在这一年龄之内结合。年轻男女双方的结合对于生儿育女是不利的,因为在所有其他动物中,年轻的双亲新生的后代都发育不全、体格弱小,且多为雌性。故人类的情况也不会例外。以下事实可以为证:那些习惯于男女早婚的城邦,人们往往体格弱小,发育不良。在生产期间年轻母亲更痛苦不堪,许多人死于分娩。

结婚偏晚,对节制也是有益的。因为一般说来,年轻的女子婚后在房事方面易于放纵自己。而男性倘若在精液还在增长的时候便行房事,就会阻碍身体发育。因此,女子适合于在18岁左右结婚,男子适合于在37岁左右结婚。此时婚配,男女的身体都正值鼎盛时期,他们的生育能力的衰退也将彼此同步。此外,假如他们很合理地生育小孩的话,当子女们开始步人鼎盛年华之际,他们已年近70,垂垂老矣,正好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

怀孕的妇女不要吃营养不良的食物,要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

她们可以每天步行去某一祀庙,朝拜专司生育的神祗。她们的思想与身体正好相反,需要保持轻松和安静。因为胎儿从母亲那里获得自己的性情,恰如植物得之于土壤。

最好法律规定,畸形婴儿不得抚养,而婴儿抚养与丢弃也有应适当的规定。至于婴儿的数量过多,可以限制每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假如在允许范围处有了妊娠,应在感觉和生命尚未开始之前实行流产。

亚里士多德认为,当男女在适当年龄结合后,我们就可以讨论生育的问题。

因为父亲年纪太大,就会像过于年轻的父亲一样,生下来的子女在身体和心智两方面都发育不良。晚年所得的子女往往十分孱弱,所以生育子女要以智力发育的顶峰为限,诗人们以数字7作为度量年龄周期的标准,根据他们的说法,大多数人的智力发育的顶峰约在50岁左右。

九、对婴儿的训练

婴儿的身体状况和营养的供给有很大的关系。奶是营养丰富的食品,对身体最适宜。一些民族为使婴儿适应寒冷而给以残酷的训练,如将婴儿置于冰冷的溪水,仅给他们裹上单薄的襁褓。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对婴儿进行有关训练,可以让他们在将来变得更强壮。

婴儿的身体机能因给予的营养不同而不同。看看其他动物的情况以及那些一心想使其后代具有适于征战的体质的民族就不难明白,奶是营养丰富的食品,对身体最为适宜,饮酒愈少则愈不容易生病。其次,儿童们能够进行的所有运动对他们都有益处。为了使儿童的幼肢不致变形弯曲,如今有一些民族使用器械来保证儿童身体挺直,从幼年开始就训练儿童抵御寒冷是明显有益的,这样,其健康和战斗能力都可以加强。因而不少野蛮民族有把新生的婴儿投入冰冷溪水的习俗,另有些民族则仅仅给婴儿裹上单薄的襁褓。因为所有能够通过习惯适应的事物,都以及早开始培养这一习惯为宜,但应当循序渐进。儿童们的温暖体质很容易训练得适应寒冷。

十、儿童教育

儿童处于教育的关系阶段,应根据这一时期儿童的身体、心理特点进行不同的教育。小于5岁的儿童,不能进行任何学习任务和劳动;7岁以前的儿童要在家中抚养。

亚里士多德对儿童教育提出了一些至关重要且影响深远的看法。

小于5岁的儿童,若有学习或其他强制性的劳动,其身体发育将受到极大影响。同时还须注意使儿童保持一定的运动,以免他们的肢体僵硬,通过其他一些活动或嬉戏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这些嬉戏不应流于卑俗,不应过于劳累或过于散漫。所有这些事项都应为儿童未来的生活道路作好铺垫,各种各样的嬉戏玩耍应当是他们日后将热情投入人生事业的仿照。在法律中禁止儿童们哭叫的那些人做得并不正确,因为哭叫有益于儿童的生长发育,对他们的身体是一种锻炼。儿童们哭叫如同深呼吸运动一样,可以增强身体的力量。

7岁前的幼儿应在家中教育抚养。即使尚且年幼,耳闻目睹都很容易使他们染上不良习气。哪怕是轻微的丑话也会很快产生秽行。特别是年轻人,绝不能说或者听这类秽语。既然我们禁止这类言语,显然也应该禁止人们观看淫秽的图画和戏剧表演。要委任行政官员监察一切临摹和图画,防止他们模仿淫秽的行为。

十一、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此小节,亚里士多德着重对德性的培养与运用进行了探讨。与今人不同的是,他认为教育是全邦共同的责任,而不是各人关心各自的子女。涉及德性,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都争论不休,每个人因其所崇尚尚的德性不同而各执一词。

德性的运用与其他能力和技术的运用一致,都需要训练和适应。对教育的关心是全邦共同的责任,而不是私人的事情——今天的情况则是各人关心各自的子女,各人按自己认可的准则施教。所以,亚里士多德强调,对于共同的事情应该实施共同的教育。同时不能认为每一位公民属于他自己,而要认为所有公民都属于城邦,每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因而对每一部分的关心应当同对整体的关心一致。

教育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教育内容与方式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忽视。在此,应立法予以规定。无论是有关德性还是有关最优良的生活,人们对年轻人应该学习的内容莫衷一是,至于教育应该偏重于思想内容还是偏重灵魂的伦理特性,人们同样是争论不休。现今实施的教育也令人迷惑难解,谁也不清楚应当进行什么样的训练,不清楚应当注重生活的实用还是应注重德性的修养或卓越的知识,所有的观点都有人称是,一旦涉及德性问题,依然是各执一词。因为不同的人所崇尚的德性都有所不同,从而他们关于修养德性的观点理所当然地彼此相异。有一点很清楚,就是儿童应该学习种种必需的和实用的事务,但还不是全部实用的事务。

行为或学习的目的,为自己、朋友或出于德性都无损于自己的身份,然而若用于其他的目的,则显得卑劣。

十二、闲暇比劳动更为可取

对年幼的儿童进行艰苦的训练,往往会损害其身体机能,从而失去教育的目的。而体育教育并不意味使人残暴,而是使之勇敢,这才是体育教育的所得,否则,只能使儿童成为低贱的工匠。

音乐的设置是为了教育,人的本性谋求的不仅是能够胜任劳作,而且是能够安然享有闲暇。亚里士多德认为,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假如两者都是必须的,那么闲暇也比劳作更为可取,并是后者的目的,于是需要思考,闲暇时人们应该做些什么。自然不应该是嬉戏,否则嬉戏就会成为人们生活的目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嬉戏就更多地是在辛勤劳作时所需要(因为辛劳之人更需要放松,嬉戏就是为了放松,而劳作总是伴随着辛苦和紧张),那么人们只能在适当的时候引入嬉戏,作为一剂解除疲劳的良药。它在灵魂中引进的运动是放松,在这种惬意的运动中人们获得了松弛。

闲暇自身能带来享受、幸福和极度的快活,忙碌之人与此无缘,只有闲暇者才能领受这份怡乐。忙碌者总是以某一未了之事为目标而终日奔波,然而幸福就是一个目标,所有人都认为与幸福相随的应该是快乐而不是痛苦。当然,对于快乐,根据每个人的不同品格,各人自有各人的主张,最善良的人的快乐最为纯粹,它源自最高尚的事物。因而显然应该有一些着眼于消遣中的闲暇的教育课程,这些教育和学习只为了自身范围的事物,而那些必需的有关劳务方面的教育则以自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为目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前人们把音乐归入教育,既不是作为必需之物——因为它不具备这种性质,也不是作为实用之物——因为音乐不像读写,在理财、家务、求知和政治活动等方面有着广泛的用途;也不像绘画,有助于更好地鉴别各种艺术作品;它也不像体育,有助于健康和强壮,因为人们看不到音乐能起这样的作用,于是,剩下的可能就是在闲暇时的消遣,显然这是设置音乐课程的初衷。

十三、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并不能大大增强被训练者的勇敢,相反,它易使其走向另一种极端——残暴。同时,过度的体育训练会阻碍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所以对青少年进行体育训练应适可而止,通过体育训练使他们有高尚的意识才是最关键的。

为增强儿童的勇敢,人们往往对其进行艰苦的训练。然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不能仅以一种德性或最主要地以这种德性为关心的目标。即使他们致力于这一目标,也并不能付诸实现。因为在其他动物和人群中间,人们看到勇敢并不是与残暴结合在一起,而总是伴随着温顺的类似狮子的性格。有许多部落的人群喜好杀戮和宰食生人,或者靠劫盗为生,没有勇敢的品德。由此可知,首要的东西是高尚而不是残暴,狼或其他凶残的野兽不可能面临一个高尚的危险,只有善良之人才有可能慷慨赴险。有些人教育儿童过于注重粗野的身体训练,却忽略了必要的教诲,其最终的结果是把儿童变成了低贱的工匠。他们仅仅教给儿童们于政治有用的事情,可是就是按这种做法,其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青春期以前的人应避免饮食严格限制和强制性的劳累,否则会影响其生长发育,这是人们对体育训练作用的一致观点。亚里士多德对此也持肯定态度。这类训练措施可能产生的恶果在奥林匹克竞赛的获胜者身上清楚地得到了印证,他们中最多只有二三人既能在少年时获胜,又能在成年时获胜,因为过早的剧烈训练损伤了少年选手的身体机能。青春期到来之后的三年里,应该学习一些其他课程,随后的年龄才适于从事剧烈的运动和接受严格的饮食限制。因为人的思想和身体不宜同时操劳,两种劳动天生彼此颉颃,身体的劳累妨碍思想,思想的劳累又妨碍身体。

十四、音乐教育

音乐的教导适合于少年,音乐本身具有的快乐属性,使青少年十分乐于接受。音乐的节奏和由其所模仿出的愤怒、温和、勇敢和节制的性情,能使人明显地随之激情起伏,从而达到教育的效果。

音乐由于其抒怀的性能自然成为人们交往和消遣活动的一部分。

由此,亚里士多德主张用音乐来教育青少年。因为所有有益无害的享受不仅有利于人生的终极目的,而且可以带来轻松的享受。尽管能够实现人生目的的幸运儿寥寥无几,但是人们时常可以暂释种种心头重负,仅仅为求开怀而坐享这份安娱之中的轻松和欢愉。来自音乐的享受直抒人们的胸臆,自然是多有益处。

人们往往因为音乐可以使人轻松而去共享,而并非仅仅为了过去。谁能断言音乐的本性中就不会产生比普通的快乐更为崇高的体验呢?人们不仅从中得到彼此共同的快乐感受(因为音乐的享受是自然而然的,所以不分年龄和性情,所有人都能倾心于音乐),而且应该察觉到音乐对性情和灵魂起陶冶作用。毋庸置疑,这些音乐造成灵魂的亢奋,这种亢奋是灵魂性情方面的一种激情。

亚里士多德认为,节奏和曲调能够模仿温和、愤怒、勇敢、节制等一系列性情。其效果十分明显,灵魂在倾听之际往往是激情起伏。在仿照的形象面前感到痛苦或快乐等,与亲临其境面对真实事物的感受几乎相同,好比一个人面对某人的雕像时,倘若仅仅因其优美造形而不因别的缘故而生欣喜,他在亲睹雕像所仿照的原型时也必定会同样感到欣喜。

少年对音乐教导十分感兴趣。青少年们由于年龄关系极不情愿忍耐那些缺少快乐的事物,而音乐在本性上就属于令人快乐的事物。而且,音乐的旋律和节奏可以说与人心灵息息相通,因此一些有智慧的人说灵魂就是一支旋律。另一些则说灵魂蕴藏着旋律。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投身于音乐活动的人,其受到的影响会有很大不同。那些不参加音乐演奏的人很难或几乎不可能成为评判他人演奏的行家。同时,儿童们总须有事可做,阿尔古太的响器就被认为精巧适宜,这是父母为了使孩子们不致损坏家中什物给他们的玩具,因为小孩总是不能保持安分。这种响器与孩子们的童心极其吻合,所以,音乐的教育就是尽可能的让他们亲身参加演奏。

音乐的学习要遵循以下原则:不能为参加竞赛而刻苦进行技术训练,也不能追求惊奇和高超的表演,这类表演在今天的一些竞赛中日趋流行,并且从竞赛进入了教育体制;应以青少年达到能够欣赏高雅的旋律和节奏的水平为限。应慎重选择所用的乐器,笛管就不宜在教育中采用,其他需要技巧的乐器也一样。笛管不能表达道德情操,它过于激越,故在需要引发人们的宗教情感的场合使用笛管,较之在学习中使用它更为适宜。

亚里士多德提出,应注重技巧的音乐教育,而非参加竞赛而训练的专门技巧。因为参赛者的表演不是为了自身的德性,而是为了取悦听众,追求一些庸俗的快乐。所以这种行当该由雇工而不是由自由人来干,表演者因此成为低贱的工匠,因为他们追求的目的是卑下的。观众的低级趣味往往降低了音乐的格调,结果是专业的乐工想方设法投合观众的喜好,观众从而造就了乐工的品性,甚至包括他们的身体动作。

旋律可分为道德情操型、行为型的和激发型之类,并且与各种曲调本性相对。这是某些哲学家的划分。但是亚里士多德仍然主张,音乐不宜以单一的用途为目的,而应兼顾多种用途。音乐应以教育和净化情感为目的,所有的曲调都可以采用,但采用的方式不能一律相同。在教育中应采用道德情操型,在赏听他人演奏时也可以采用行为型和激发型的旋律。因为某些人的灵魂之中有着强烈的激情,诸如怜悯和恐惧,还有热情,其实所有人都有这些激情,只是强弱程度不等。有一些人很容易产生狂热的冲动,在演奏神圣庄严的乐曲之际,只要这些乐曲使用了亢奋灵魂的旋律,他们就会如疯似狂,不能自制。其他每个情感变化显著的人都能在某种程度上感到舒畅和愉快。与此相似,行为型的旋律也能消除人们心中的积郁。鄙俗之人喜欢听怪异的曲调,偏好紧张和过于花哨的旋律。所以专职的乐师在为鄙俗的观众演出时,可以选用与他们相宜的那种音乐。在教育方面,据以上所说,则应采用道德情操型的旋律和曲调,但同时也应接受那些通晓哲学和音乐教育的人所赞同的其他乐调。

饱经岁月风霜的老人应享受一些轻松的乐曲,而不能去唱紧张高亢的曲调。一旦老之将至,就应额外选用一些轻松的曲调和旋律。此外,假如某一曲调井然有序且富教育作用,就宜于在儿童时期的教育中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