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人的精神

——一篇在北京东方学会上宣讲的论文

承蒙你们的允许,首先我要说明一下今天下午我计划论述的东西。我论文的主题是“中国人的精神”,这并不单单意味着仅仅论及中国人的性格抑或特性。关于中国人的特性,之前早已有了非常多的描述,但是,我想你们能够认同我的看法,这些描述抑或说是关于中国人特性的例举,迄今还没能为我们呈现出一幅关于中国人内在本质的图画。除此之外,当我们言及中国人的性格抑或特性的时候,要将其抽象概括是不可能的。正如你们所知的那般,中国北方人的性格和中国南方人的性格就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如德国人的性格和意大利人的性格不同一样。

我这里所说的中国人的精神,是指中国人生存所凭借的东西,即一种在心灵、性情以及情感上具有本民族独特性的东西,它让中国人得以和其他任何民族有所区别,尤其是和现代的欧洲人以及美国人区别开来。或许在我这个论述的主题上,能够最好地将我的意旨表达出来的是:中国的人性类型,或者用更清晰精简的话来表达,那就是所谓的真正的中国人。

那么,真正的中国人指的是什么呢?对此,我敢确定,你们能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论题。对现在来说更是如此,当我们从如今中国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一切来看,中国的人性类型,也就是所谓的真正的中国人,正在面临着消失的境地,而取而代之的,便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种新的人性类型,即进步中的抑或现代化的中国人。实际上,我提议,在真正的中国人、古老的中国人性类型完全从这个世界消亡之前,我们应当最后将其考察一番,看一下是不是可以找到一种有机的特殊的东西,而正是这种东西让真正的中国人得以和其他民族有如此的不同,并且和我们在如今中国看见的新型的中国人有所区别。

在我看来,首先,在古老的中国人性类型中,首先能够打动你们的是,那里面没有一点野蛮、残酷以及暴力的东西。借用一个用来形容动物的术语来表达,我们可以这么说:真正的中国人是一种被驯化了的生命。我认为,一个生活在中国最底层的人和欧洲社会同一个阶层的人相比,更少一些动物性,也就是德国人所谓的“蛮性”。实际上,我认为,概括中国的人性类型带给你印象的那个词,便是“gentle”(即温和)。这里我所说的温和不是指天性软弱抑或软弱温顺。对于“中国人的顺从”,已故的麦嘉温博士说过,“不是绝望的、阉割了的人的那种顺从”。实际上,我所说的“温和”是指没有那种生硬、粗糙、野蛮以及暴虐,也就是不具有任何让你感到震惊的东西。也可以这么说,在真正的中国人性类型中有这么一种特质:从容、镇定以及历经磨炼之后的成熟,犹如一块经过千锤百炼的金属。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他身体上抑或道德上存在的缺憾,即使不能够补救,也能够被他身上那种温和的品质淡化。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很粗鲁,但这粗鲁中并不存在下流。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很丑陋,但这丑陋中并不存在丑恶。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很粗俗,但这粗俗中并不存在放肆嚣张。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很迟钝,但这迟钝中并不存在愚蠢。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很圆猾,但这圆猾中并不存在阴险。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即使在那些真正的中国人的身体、心灵以及性格中存在的毛病和缺点中,也不会有那些让你为之厌恶的地方。在中国旧式学校中,甚至在最下等的真正的中国人中,你也很难找到一个让你十分厌恶的中国人。

在我看来,中国的人性类型带给你的整体印象便是温和,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温和。当你对这种真正的中国人身上存在的不易言表的温和品质进行分析时,你会看到那是同情和智能这两种东西相结合得到的产物。我曾经将中国的人性类型和驯化动物相比,那么,是什么让驯化动物和野生动物如此不同呢?在那些驯化动物的身上,我们能够找到某种人类所特有的东西。而这种区别于动物的人类特性是什么呢?区别在于智能。驯化动物的智能并非是聪明才智,也不是那种通过推理而得来的理智。它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比如说狐狸的聪明,让其知道去哪儿能够找到小鸡吃。狐狸这种天生的智能是一切野生动物都具有的。可是,驯化动物身上具有的某种可以称为人类智能的东西,大大不同于狐狸抑或任何动物的智能。它既不是源于推理,也非天生,而是源自同情和一种依恋。纯种的阿拉伯马之所以可以明白它的英国主人的意图,不是由于它学过英语语法抑或它天生知晓英文,而是由于它对主人有着生就的爱和依恋。而这正是我所谓的人类智慧,它明显区别于狐狸以及其他动物的聪明。而驯化动物和野生动物的区别正在于是否具有这种人类品质。同样的道理,我要说明的,正是这种同情的智慧所予以中国的人性类型、真正的中国人难以形容的温和。

我曾经在某处读到一位外国朋友的评论,他在日本和中国这两个国家都住过。作为一个外国人,他发觉在日本居住的日子越久,就越对日本人感到厌烦;而在中国居住的日子越久,却越发喜欢起中国人来。对日本人的这种评价是不是真实我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只要是在中国生活过的人,都能同我一般赞同这种对中国人的评价。大家都知道,外国人居住在中国的日子越久,那种可以称之为中国味的情感倾向就会越多。尽管他们(中国人)不怎么注意卫生和讲究生活,尽管他们的思想及性格中有很多缺点和不足,但他们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这种东西让他们获得了其他民族都无法获得的外国人的喜欢。我将这种难以形容的东西称之为温和,如果不加以正名,外国人心中便会将其误以为中国人身体以及道德上固有的缺陷,也即温顺与懦弱。就像我试图向你们表述的这样,那种温和便源自于被我称为的同情或真正的人类智慧,这种真正的人类智慧既非来自后天的推理也非与生俱来,而是源于一种同情,或者说是一种源于同情的力量。那么,中国人这种同情的力量是源于什么秘密呢?

在这儿,我冒昧给出一个中国人同情的力量的秘密是什么的回答,如若你愿意,也可将它称作一个假设,下面就是我的解释。中国人之所以具备这种力量——这种源于同情的巨大力量,是由于他们彻底,或者说几乎是彻底在用心灵生活。中国人对生活的态度完全是一种对生活的感觉,它既非那种来自身体器官的感觉意义上的感觉,也非你所想象的那种来自神经系统的激情意义上的感觉,而是源于我们天性最深处也就是心灵的激情,或者也可以说是人类情爱意义上的感觉。实际上我是想说,真正的中国人生活在心灵和情感之中,这种生活可能让他变得更加超脱,甚至超脱于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物质和灵魂所构成的世界上所必需的条件之外。这便很好地解释了中国人对诸如恶劣环境或不甚讲究这类物质上不便的漠然了。当然,这并不是我们此处要论述的问题。

我认为,中国人具备同情心的力量,是由于他们彻底生活在心灵或者说是人类情感之中。首先我给你们看两个实例,解释一下我所谓的过着一种心灵生活的含义。第一个例子是:你们中有些人可能会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个老朋友兼老同事梁敦彦先生,他曾做过北京的外务部长。梁先生对我说,在他首次接到汉口海关道台任命的时候,他渴望以及追求清朝大员的官职和顶戴花翎。他很欣然接受这道任命,不是由于他喜欢顶戴花翎,也不是由于他会因此而享有富贵荣华(而在武昌时我们都十分贫穷),而是因为他所受到的提拔能够让他远在广东的老母感到由衷的高兴。这便是我所谓的中国人生活在一种心灵、情感抑或说是人类之爱中的含义。

我要列举的另外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我的一个身在海关的苏格兰朋友对我说过,他曾有一个中国仆人,这个人是一个标准的流氓,他说谎、敲诈并且赌博。可是,当我的这位朋友在一个荒僻的渡口由于伤寒发作而病倒的时候,身旁并无其他外国朋友的照料,照顾他的正是这个中国仆人,这个平日里糟糕的流氓,并且比他能想到的关系最好的密友和亲戚的照料还要细微周到。实际上,我认为,《圣经》里用来描述一个女人的话也可以用来形容这个中国仆人,以及其他大部分中国人:“要对他们多一些宽恕,因为他们的爱心也更多一些。”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看见并知晓中国人的品性以及性格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但是他的心已经被他们打动,这正是由于中国人富有爱心,或者像我所说的,他们生活在一种心灵、情感抑或人类之爱中。

在我看来,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这条线索:中国人的同情心,而恰恰是这种同情的力量予以真正的中国人同情理解并获得真正的人类智慧,这就是让他们具备如此难以形容的温和的秘密。再让我们来对这一线索或者说是假设进行验证。让我们看一下用中国人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这条线索能否对我在上面所给出的两个例子那样的事实给出解释,同时,还可以解释我们在中国人真实生活中所看见的那些普遍性特征。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中国的语言。因为中国人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故此我认为,中国的语言也属于一种心灵语言。众所周知,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里面,孩子以及还没有接受教育的人学习起汉语来十分容易,和成人以及接受过教育的人相比,难度要小很多。是什么原因呢?在我看来,原因就在于孩子以及没有接受教育的人,是在用心灵语言来进行思考和说话,而那些接受过教育的人,尤其是接受过欧洲现代知识的教育的人,是在用头脑或者说知识语言来进行思考和说话。实际上,受过教育的外国人之所以认为学习汉语十分困难,原因就在于他们受过太多的教育,受过太多知性以及科学的教育。而那些对天国的描述,我们也可将其用作对中国的语言的描述:“除非你变成了小孩子,否则你便不可能了解。”

接着,我们来看一看中国人生活当中的另一个众人皆知的事实。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有让人惊叹的记忆力。这其中有什么样的秘密?秘密就是:中国人是在用心灵而非头脑来记事情。心灵具备善解人意的力量,用心灵记事能起到如胶似漆的作用,比那些枯燥的用头脑抑或知性的记事方法更能有效地记住和保存事情。比如,我们所有的人,当我们还是孩童时,在学习中所能记住事情的能力要远远胜于我们成年以后所记住事情的能力,这其中的原因是一样的。作为孩子,同中国人一样,我们是在用心灵而非头脑去记住事情。

紧接着,我们再来考察中国人生活中另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事实,也就是他们的礼数。人们常常评价说,中国人十分讲究礼数。那么,什么是真正的礼数的本质呢?那便是能够考虑别人的感受。中国人之所以有礼数,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他们洞悉自己的感受,因此也容易考虑到他人的感受。中国人的礼数,虽不像日本人那么周全,却让人感到很舒服,这是由于它是一种(正如法国人所完美表达的)心灵上的“礼数”。不同的是,日本人虽然礼数周全,却让人感到不那么舒服,而我也听一些外国朋友说到对这种礼数感到厌烦,这是因为它是一种经过排练的礼数,及那种类似于戏剧作品中用来学习的礼数。这不同于那种直接源于心灵的自发的礼数。实际上,日本的礼貌就像是没有香味的花朵,而真正的中国人的礼数则有一种芬芳,一种源自心灵的名贵膏油的芳香。

最后,我们来考察一下中国人的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缺乏精确性,亚瑟·史密斯正是因向世人揭示了这一特征而名声大振。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缺乏精确性呢?我还是认为,原因是中国人生活在心灵当中。在心灵上,精细和敏感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它和那些坚硬的、僵化的、精密的仪器般的头脑或者理智不同。像用头脑或者理性一般,用心灵也做出那样稳定、严格的思考是不可能的。至少要做到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的。实际上,中国人用的毛笔,那种质地柔软的刷子,可以用作标记中国人心灵的符号。它原本是很难用于书写和绘画,但是一旦你掌握了它的用法,你便能够用它以一种硬钢笔所无法企及的美妙和优雅去进行书写和绘画。

以上是和中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简单的小事情,任何一个人,即使他对中国人不了解,也可以通过调查这些事实观察并了解到这种特质。我想,我所说的中国人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的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也正是由于中国人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过着孩童一样的生活,因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在很多方面都十分原始。实际上,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一直到今天在很多方面还非常原始,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事实。这个事实让许多居住在中国的那些浅陋的外国留学生以为中国的文明没有进步,甚至认为中国的文明处于停滞状态。但是,我们应当承认,纯粹就智力生活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人的确是属于发育不良的人。你们也都知道,中国人不仅在自然科学上没有进步,并且在纯粹的抽象科学,例如数学、逻辑以及形而上学方面也进步甚微甚至是没有任何进步。实际上,相对于欧洲语言中两个词“科学”和“逻辑”,汉语中并没有与之完全精准对应的词。像过着心灵生活的孩童一样,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不感兴趣,因为心灵和感受参与不到这些领域之中。实际上,任何和心灵以及感受不相干的事情,例如统计报表,许多中国人都感到厌恶。可是,如果说统计报表与纯粹抽象的科学让中国人充满厌恶的话,那么欧洲正在研究中的自然科学,那种要求你将活的动物身体切碎毁灭以此去验证科学理论的行为,则让中国人从心底发出排斥和恐惧。

我要说的是,纯粹就智力生活而言,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发育不良。一直到今天,中国人还在过着孩童一样的生活,也就是那种心灵生活。从这方面看,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来说,虽然已经很古老,但至今依然还是孩童一般的民族。可是关键在于,你应当记住,这个生活在心灵生活之中、孩童一般的民族,虽然他们在生活方式的很多方面都十分原始,但却有着原始人身上所无法找到的心灵和理智的力量,这种心灵和理智的力量让他们可以成功地应对困难复杂的社会生活、政府以及文明中的问题。这里我大胆地说,古代以及现代的欧洲国家显然都没能达到如此这般的一种成功,而这种成功是这样的效果突出,以至于在理论实践上和社会现实中,都让亚洲大陆上的绝大多数人口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中得以维持了和平与秩序。

实际上,这里我想要说的是,中国人的这种非同一般的特性并不仅仅是他们在过着一种心灵生活,因为所有的原始人过的都是一种心灵生活。据我们所知,中世纪的基督教徒过的也是心灵生活。马太·阿诺德说:“中世纪基督教的诗人靠心灵和想象来生活。”而我在这里是想说,中国人的这种非同一般的特性,虽然在心灵中还像孩童一般生活着,可它同时仍旧具备心灵以及理性的力量,而这是在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徒或其他原始人身上所无法找到的。换句话说,中国人的这种非同一般的特性,对于一个发展成熟的民族、一个具备成人理性并生活了如此长时间的民族来说,在于他们仍然过着一种孩童一般的生活,生活在一种心灵之中。

故此,与其说中国人属于发育不良,倒不如说中国人是永远年轻。一言以蔽之,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的非同一般的特性,就在于他们具备维持永远年轻的秘密。

至此,我们便可以解答刚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真正的中国人是什么样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是这样的,他具备成年人的理性却拥有孩童一样的心灵,他们生活在这种状态之中。简而言之,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同时拥有成年人的头脑以及孩童的心灵。故此,中国人精神便是一种让青春得以永葆、民族得以不朽的精神。那么,什么才是中国人民族不朽的秘密呢?你应当还记得在刚开始论述时,我说过是被我称为同情抑或真正的人类智慧予以中国的人性类型——对于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来说——一种难以形容的温和。我认为,这种真正的人类智慧中同情和智慧这两种东西相结合的产物,是心灵和头脑的一种和谐工作。简而言之,也就是灵魂与理智的美妙组合。如果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让青春得以永葆、民族得以不朽的精神的话,那么,这种不朽的秘密便是这种灵魂与理智的美妙组合。

现在,你们便会问我,中国人是从何处以及如何获取这种让民族得以不朽,过着一种青春永葆的生活呢?答案自然是源于他们的文明。只是,你们不要在此希望我在这个已经安排好的时间中为你们演讲中国的文明。可是我想告知你们一些与我们这个论述的主题相关的中国文明的事情。

首先,我想要告诉诸位的是,据我来看,中国文明与现代欧洲文明有一个本质上的不同。这儿请允许我借用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先生的一种很妙的说法:“我们欧洲人的艺术有一种发展成为科学的致命的趋势,我们几乎没有名作是在不存在利益分割的战场留存下来的痕迹。”在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正像贝伦森先生所说的欧洲艺术一样,欧洲文明也是一个利益分割的战场;一方面,科学和艺术在进行着利益分割的不息争战,另一方面,宗教和哲学在进行着战争;实际上这是头脑与心灵、灵魂与理智不断地发生着冲突的战场。而在中国文明进程中,最起码在最近的两千五百年中,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冲突。我认为,这正是中国文明与欧洲文明的一个本质不同之处。

换一种说法,我想要表达的是,在现代的欧洲,人们有一种可以让他们心灵而非头脑得以满足的宗教,有一种可以让他们头脑而非心灵得以满足的哲学。在这里让我们看一下中国。曾有人说在中国不存在宗教。的确,在中国即便是普通民众也不曾认真地对待宗教,这里我指的是那种欧洲意义上的宗教。对于中国道教与佛教中的庙宇以及典礼与仪式而言,与其说它们是一种教化还不如说那是一种娱乐。可以这么说,他们所触动的只是中国人的美感而非他们的道德与宗教感。实际上他们更多地是诉诸想象而非他们的心灵抑或灵魂。可是,与其说中国人生活中没有宗教,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或者说是没有感到对宗教的需要。

那样一来,中国人即使是中国的普通民众都没有感到对宗教的需要,这个特殊的事实该怎样解释呢?于是,有一个英国人给出如此的解释。他就是伦敦大学的汉语教授罗伯特·肯纳韦·道格拉斯先生,他在他的儒教研究中说:“四十多代中国人都完全地服从于一个人的权威。对于中国人来说,孔子的教义和其门徒的天性十分契合。蒙古人种的心灵十分平和感性,他们本能地排斥那种探究他们经验之外的事物的观念。正像孔子所论说的,一种将来的不可知的观念、素朴的注重事实的道德体系,就足以让中国人的一切需要得到满足。”

这位渊博的英国教授认为中国人之所以没有感到需要宗教,是因为他们拥有孔子的教导,在这一点上他是正确的,但是,当他断言中国人之所以不需要宗教是由于蒙古人种的心灵十分平和感性时,他就彻底地错了。首先,宗教和沉思没有关系。宗教属于感觉与感情上的事情,它是有关于人类灵魂的事情。即使是原始的野蛮的非洲人,当他脱离那种纯粹的动物性的生活之后,他灵魂中那种宗教需要的感觉也就随之苏醒了。故此,虽然蒙古人种心灵平和感性,但对蒙古人种的中国人而言,应当承认他要高于非洲的野人,并且也有灵魂,既然存在灵魂,那就会存在宗教需求感,除非他有其他的可以取代宗教的东西。

实际上,中国人之所以不存在宗教需要感是因为他们的儒教里有一套哲学与道德体系,一个能够取代宗教的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结合。有人认为儒教不属于一种信仰。的确,在普通的欧洲意义上,儒教自然不属于一种宗教。但是,我要说明一下,儒教的伟大之处正是由于它不属于宗教。实际上,虽然它不属于宗教,可是它可以取代宗教,可以让人不需要宗教,儒教的伟大之处也正在于此。

在此,为了理解儒教如何可以将宗教取代,我们必定要尝试找到人类为何会有宗教需求感。据我来看,人类对宗教需求的感觉就同对科学、艺术以及哲学需求的感觉一样,因为人类是一种有灵魂的存在。这里让我们列举科学为例,当然我说的是自然科学。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从事科学研究呢?现在许多人以为人们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他们想要得到铁路以及飞机一类的东西。但是,激励真正的有志于科学的人去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并非是由于他们想要得到铁路与飞机。那些如今所谓进步的中国人,如果他们从事科学的原因只是他们想要得到铁路与飞机的话,那他们就永远也无法得到科学的真谛。以前欧洲真正的有志于科学的人,都是为了科学的进步而去工作,将修建铁路与制造飞机从一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而实质上他们原本并没有考虑到铁路与飞机。那些让他们为了推动科学进步而做的工作获取成功的原因,正是他们在灵魂上有知晓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奇幻宇宙中那些无穷无尽奥秘的需求。故此我认为,人类这种有宗教需求的感觉与有科学、艺术以及哲学需求的感觉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便是,人类是一种有灵魂的存在,正是由于他有灵魂,他才不单单探索当下而且还去探索过去以及未来——而不像动物那般只是生活在现当下——有了解他们所生活的宇宙的奥秘的需求感。除非人类了解大自然的某些规律,从宇宙中发现事物的各种目的和意图,否则他们就会和处在黑屋中的孩子一样,只会感觉到所有一切都是危险、不安全以及不稳定的。实际上,如同一个英国诗人所说的一样,神秘的宇宙正是压在人们身上的重担。故此,人类需要有科学、艺术以及哲学,而由于相同的原因也需要宗教,以便于减轻“神秘的负担”,那种整个难以理解的世界所带来的重负。

艺术与诗歌让艺术家和诗人发现了宇宙本身的美妙和秩序,这样一来也就减轻了这种神秘所带给他们的负担。故此诗人(如歌德就说过:“谁拥有艺术,谁也就拥有了宗教”)就不存在这种宗教需求感。而哲学同样也使哲学家发现了宇宙的秩序和条理,如此以来也就同样减轻了神秘带给他们的负担。因此哲学家(如斯宾诺莎就说过:“对他们来说,知识生活上的圆满便是解脱,而对于圣人来说,宗教生活上的圆满才是真正的解脱”)也就不存在宗教需求感。最后,科学也使科学家发现了宇宙的秩序和规律,这样同样也减轻了神秘带给他们的负担。故此,如达尔文和海克尔教授那样的科学家便不会有宗教需求感。

可是,对于那些并非诗人、艺术家、哲学家或科学家的人类众生而言;对于生活艰辛、时时刻刻都暴露于自然的威胁以及他们同类的冷酷无情的狂热打击下的人类众生来说,什么能够减轻他们这种“整个难以了解的世界所赋予的神秘负担”呢?是宗教。可是,信仰是怎样减轻这种神秘所给予人类众生的负担呢?我认为,信仰是通过赋予人类众生安全感和永恒感的方式来减轻这种负担。在自然的威胁以及同类冷酷无情的狂热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神秘与恐怖面前,宗教带给人类众生一个庇护——而在这种庇护下他们可以找寻到一种安全感;而这种庇护便是对某些超自然存在的信念,抑或是对那种有绝对力量并可以控制威胁人类的力量存在的信念。并且,当他们面对自己生活中的事物发生不断的变化、兴衰与变迁——出生期、孩童期、青春期、年老期和死亡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神秘与不确定的时候,宗教便给人类众生提供了一种庇护——而在这种庇护下,他们可以找寻到一种永恒感;这种庇护便是对将来生活的信念。故此,我认为,信仰在他们生活中带给他们一种安全感与永恒感,以这么一种方式减轻了那些不是诗人、艺术家、哲学家或科学家的人类众生整个难以理解的世界所给予的神秘负担。耶稣说过:“我赐予你安宁,这种安宁,世界不能给予你,也无法将其从你身上剥夺。”而这就是我所说的信仰带给人类众生安全感与永恒感的含义。故此,除非你能找到一种东西带给人类以和平感,一种与宗教所能给予他们的和平感相同的东西,否则人类将永远会有宗教需求感。

但是,我要说一下儒教,虽然它不是信仰却可以取代信仰。故此,在儒教中必定也有一种东西可以带给人类众生一种宗教所可以给予的相同的安全感与永恒感。现在就让我们来找一找儒教中那种可以给予的与宗教所能给予的安全感与永恒感相同的东西是什么。

我常常被问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孔子为中华民族都做了些什么。在这里我可以告诉诸位,我认为孔子给中国人做了非常多的事情。可是今天我没有多余的时间,这里我只打算告诉大家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重要,同时也是最主要的贡献。孔子自己曾说:“知我者其为《春秋》乎?”当我为你们将其解释清楚之后,你便能理解是儒教中的什么东西给了人类众生宗教所可以给予的相同的安全感与永恒感。为了解释清楚这一点,我请你们允许我首先稍稍详细对孔子其人其事做一番介绍。

你们中有人可能已经知道,孔子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历史上所说的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社会在当时已经走到了尽头;那时候,那种封建的、半家族式的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正需要扩张和重构。这个重大变化所带来的必定不仅仅是世事的混乱,同时也造成了人们心灵上的混乱。我曾经谈到,在最近的两千五百年里,中国的文明没有出现那种心灵与头脑的冲突。但是,我必须告诉你们的是,在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像现在的欧洲一样,心灵与头脑之间发生了令人恐惧的冲突。而孔子时代的中国人处于一个系统庞大的社会制度体系中。确立的教条、习俗以及法律——实际上,是从他们的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一种庞大的社会制度与文明系统。在这个系统里,他们的生活要继续下去;可是他们感觉到,这个系统并非他们所创造,因此也决不能符合他们生活中的实际需要;意思就是说,这些对他们而言只是沿袭惯例,而非理性的选择。两千五百年前中国人的这种理性觉醒便是今天欧洲所说的现代精神的觉醒——一种自由主义精神、探索主义精神、寻找事物因果的精神。中国人的这种现代性精神,让他们发现了社会与文明的旧秩序与现实生活已不很适应,为此他们不但重建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秩序和文明,而且还进一步去找寻社会与文明的新秩序之基础。但是,在那个时代的中国,一切找寻社会与文明的新基础的尝试都遭遇失败。其中有一些,尽管使人们的头脑——即中国人的理性得到了满足,却没能让他们的心灵得到满足;而另外的一些,虽然使人们的心灵得到了满足,他们的头脑却没有得到满足,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因此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所引发的头脑与心灵的冲突,和在今天的欧洲你们所看到的那样相同。人们所尝试重建的社会与文明新秩序里的心灵与头脑发生的冲突,让中国人对一切文明都感到失望,而这种失望又导致了苦恼和绝望的产生,以至于中国人想要将所有文明都摧毁。有一些人,例如老子,一个和今天欧洲的托尔斯泰相似的中国人,从心灵与头脑发生的冲突所导致的不幸的结果中认为,所有社会制度与文明存在某些基本性错误。老子与他最有才华的弟子庄子,奉劝中国人抛弃一切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说过:“放下所有和我走;跟我去往群山当中,走到群山中隐者的小屋中去,去那儿过真正的生活——一种纯粹的心灵上的生活、不朽的生活。”

对于孔子来说,虽然他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与文明所带来的不幸与苦难,但他认为他所看到的罪恶并不是由于社会和文明的本身,而是由于社会和文明错误的发展方向,由于人们为社会和文明所建立起来的一种错误基础。孔子劝告中国人不要将文明抛弃——在具备真正基础的社会与文明中,人们也能过一种真正的心灵上的生活。实际上,孔子一辈子都在努力尝试着将社会与文明导向正途,给它创建一个真正的基础,以此来阻止文明的毁灭。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中,当他看见他无法阻止中国文明走向毁灭——他是如何做的呢?就像一个看见自己房屋着火、熊熊燃烧着将要掉下来砸在头顶上的建筑师,他确信已经不可能挽救房屋,但他知道他可以做的事情便是抢救出关于这所建筑的设计图纸,这样将来就能够有机会重建;于是,当孔子看见中国文明的建筑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的时候,便认为他应当抢救出设计图纸。这些被抢救出来的东西被保存在中国古老的经书中——即著名的五经。这便是我要说的孔子给中华民族所做出的一大贡献——他为其挽救出了文明的设计图纸。

我要说的是,当孔子为中国文明抢救出设计图纸时,他也就为中华民族做出了一大贡献。但这并非孔子给中华民族所做出的最主要的以及最伟大的贡献。他所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是,通过抢救文明的设计图纸,他对文明的设计做出了一个全新的整合与阐发,经他新的阐发,中国人有了真正的国家观念——为国家打下真正的、理性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

但是,古代的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以及现代的卢梭与赫伯特·斯宾塞也提供了一种文明的整合,并且尝试着去提出真正的国家观念。那么,我所谈及的欧洲伟人们所做出的这种哲学与文明的整合,和作为儒教的哲学与道德体系文明的整合有何不同?据我看来,有以下的不同。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中不存在可以变成宗教抑或宗教的等价替代物,不能变成一个民族抑或国家民众可以接受的信仰,而儒教则变成了中国如此众多的民众的一种宗教抑或宗教的等价替代物。这里我所谓的宗教,不是在这个词的欧洲的狭义上的使用,而是在一种更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歌德说过:“唯有民众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唯有民众过着一种真正的人的生活。”在这里,当我们在宗教这个词的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它的时候,我们所要指的便是一种具备行为规范的教化体系,正像歌德所说的那样,是被人类大众(至少是被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大众),作为真理与规则所普遍接受的东西。就这个词的宽泛的意义上而言,基督教与佛教都属于宗教。从这种宽泛的意义上说,正如你们所知,儒教变成了一种宗教,这是因为它的教化被当做是真理,他的行为规范也已被整个中国的种族及民族当做一种约束的规则,而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而言,即便是在这种宽泛的意义上,它们也没能成为宗教。我认为,这便是儒教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的不同之处——一种仍然属于学者式的哲学,另一种却成为了全中华民族的大众,包括学者在内的宗教或宗教的等价替代物。

就这个词的宽泛的意义上而言,我认为儒教与基督教或佛教一样都属于宗教。你们应当记得我曾说过,儒教并非欧洲意义上的那种宗教。那么,儒教和这个词的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有何区别呢?区别显然是:一个当中有一种超自然的起源与因素,而另一个则不具备。但是,除去这个超自然与非超自然的区别外,儒教和这个词的欧洲意义上的宗教(例如基督教与佛教)还有另一个区别,那就是:欧洲词义上的宗教只是教育人要成为一个好人;而儒教在这方面则做得更多,儒教教育一个人要成为一个好的公民。对一个人(并非单独的人,而是处在他与同胞以及国家关系中的人),基督教的教义是这样发问的:“什么是人的主要目标?”而在孔子的问答集《论语》中则是这样发问的:“什么是公民的主要目标?”基督教的回答是:“人的主要目标是去赞美上帝。”孔子的回答则是:人的主要目标是做孝子以及好公民。在《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过:“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简而言之,对于欧洲意义上的宗教的目标而言,是让人自己变成一个完美的理想式的人,变成一个圣徒、一个佛陀或者一个天使,而儒教则只限于让人变成一个好公民——像孝子和好公民那样去生活。意思也就是,欧洲的宗教说的是:“假如你要信教,你就必须得是一个圣徒、一个佛陀或一个天使。”而儒教说的则是:“假如你是一个孝子和好公民,你就有了信仰。”

实际上,儒教与欧洲意义上的宗教(例如基督教或佛教),它们间的真正区别在于,一个是单个人的信仰,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教堂信仰;另一个则是社会信仰,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国家信仰。我认为,孔子对中华民族所作出的最伟大的贡献,就是他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并通过提出这个真正的国家观念而创立了儒教。政治在欧洲是一门科学,可是在中国,从孔子的时代开始,政治就已经成了一种宗教。简而言之,我认为,孔子对中华民族所作出的最伟大的贡献,便是他给他们提供了一个社会的或者说是国家的信仰。孔子在一本写他生命临终之前的书中,对这种国家信仰进行了阐述,他将这本书命名为《春秋》。孔子之所以将这本书命名为《春秋》,是由于此书的目的是给出决定兴衰——如同国家的春天与秋天——的真正的道德方面的原因。我们也可以将这本书称之为中国的编年史,它类似于卡莱尔的小册子。在这本书中,孔子概述了整个社会和文明的错乱衰败状态下出现的困苦与不幸,指出其中的真正原因是由于人们缺少真正的国家观念;他们缺乏对国家、君主个人应该具有服从的责任的正确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孔子在这本书中讲述了君权神授。这里我知道你们诸位,或者起码是你们中大多数,现在是不会相信君权神授的。此处我不想和你们进行争论,我只是请你们不要马上给出判断,首先听我接着说下去。与此同时,请允许我在这儿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国王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君权神授,要么便是魔鬼的错误。”在这里我请你们,在这个君权神授的问题上,回忆并思考卡莱尔所说的这句话。

在《春秋》中,孔子教导人们说,像在人类社会中人的一切普通关系与行为一样,除了出于利益与恐惧的基本动机外,还有一种影响到他们行为的更为高尚、尊贵的动机,一种高于一切利益与恐惧忧虑的更为高尚、尊贵的动机,而这种动机便是责任;所以说在一切人类社会的这种重要关系里,在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民与其首领间的关系里,也会出现责任这种更为高尚、尊贵的动机去影响并鼓舞他们的行为。那么,如果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民忠于他们的首领的话,这种责任的理性基础又是什么呢?在早于孔子时代的封建时代里,因为那种半家族式的社会秩序与政府体制,或多或少可以将国家看做是一个家庭,人们并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对国家首领的责任需要一个十分清晰和坚实的基础,这是由于他们全是一个宗族或家庭的成员,血缘纽带或天生的感情已通过某种方式将他们与国家首领,同时也是他们的宗族或家庭的高一辈成员,连接在了一起。但是,就像我所说过的一样,在孔子的时代,封建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那个时候国家已经远远不是家庭所能比拟的了,那个时候国家的公民已不再是构成一个宗族或家庭的成员。故此,也就需要为国家或民族的人民忠于其首领——他们的统治者抑或是君王——的责任寻找一个崭新的、清晰的、理性的、坚实的基础。孔子给这个责任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新基础呢?名誉便是这种责任的新基础。

去年我在日本时,日本前文部大臣菊池男爵问过我,关于我说到过的孔子论述其国家信仰的那本书中的四个中国字该如何翻译。这四个字便是“名分大义”。我将其翻译成关于名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儒教和其他宗教区别就在于此。汉语中“教”常用来命名其他宗教,例如佛教、伊斯兰教以及基督教,而将儒学称为名教——名誉的宗教。在孔子的教导体系里还有另一个词“君子之道”,理雅各博士将“君子之道”这个术语译为“上等人的行为方式”,在欧洲语言中与之最为接近的等价词便是道德律法——单单从字面上看,道的含义也是用于君子的律法。实际上,可以用一个词来总结孔子教导下的整个哲学与道德的体系:即君子的律法。孔子将君子的律法撰写成文并将其发展成宗教——一种国家的宗教。在这种国家宗教的信仰中,第一条款便是名分大义——名誉与责任的原则——也可将其称之为:名誉的法典。

在这种国家信仰中,孔子教导人们说,不仅仅是国家,而且一切社会与文明的唯一真正的、理性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便是这种君子的律法以及人的名誉感。现在,你们诸位,即便是相信政治中不存在道德的那些人——在我看来,你们诸位都已经知道并承认了人类社会中这种人的名誉感的重要性。可是我并不敢完全肯定你们所有人都已经意识到人的这种名誉感对于维持任何一种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绝对必要性。实际上,如同谚语“盗亦有道”所要说明的那样,如果没有人的名誉感,一切社会与文明会马上崩溃,再也无法存在。在此,请准许我来为你们解释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可以举社会中的如赌博一类的琐事为例:除非人们坐下来赌博时都已承认并感觉到自己受制于某种名誉感,当出现某种规定颜色的纸牌或色子时就付钱,要不然赌博就无法再进行。商人——除非商人认可并感到了名誉感的约束而去履行契约,否则一切交易都将无法进行。可是,你们也许会说违反契约的商人将被送到法庭,的确如此,但是如若没有法庭的话,又将怎样?此外,法庭如何才可以让食言的商人去履行契约呢?答案是通过暴力。实际上,如果没有人们的名誉感约束,社会便只好通过暴力措施而暂时维持一段时间。但是,我觉得我可以向你揭示出,单单依靠暴力是无法将社会永久地结合在一起的。那些强迫商人去履行契约的警察们,他们可以使用暴力,可是对于律师、地方长官或共和国首领——他们该如何去让警察履行职责呢?你是知道的:他无法再用暴力去做这件事,那么又要用什么呢?答案便是要么利用警察的名誉感,要么就只好用欺骗。

现在的这个时代,整个世界——很遗憾地说中国也包括在内——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都是在通过欺骗的手段去让警察履行职责。当今的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告诉警察他们必须要去履行职责,因为这样做才能对社会、对国家有益;而对社会有益仅意味着,作为警察的他可以按时领取薪水,如果没有这份薪水的话,他和他的家人便会被饿死。我认为,律师、政客或共和国首领在告诉警察这些事情时,所使用的是欺骗。我之所以说它是欺骗,是由于或许对国家有益,但对警察的意味只是每周的十五先令薪水,这只够让他和他的家人免于遭受饥饿,而对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却意味着每年一万到两万镑的年薪,包括豪华的房子、电灯、汽车以及一切奢侈舒适的东西,而这都需要成千上万的人们通过血汗辛劳去供养。我之所以说它是欺骗,是因为如若人们没能认识到名誉感——赌徒不会将他口袋中最后一点钱拿出来向赢了他的人奉上;如果没有这种名誉感,一切导致社会贫富不均的财富转移与占有,像赌桌上金钱的转移一样,都会没有任何的合法性与约束力。故此,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虽然他们满口说的都是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实际上靠的却只是警察潜意识里的名誉感,这不仅让他工作上尽职,还让他尊重社会上的财产权,一周十五先令的薪水就能让他感到满足,而律师、政客与共和国首领却每年都有两万镑的高额收入。故此,我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这是因为他们明确地要求警察需要有名誉感;而他们自己,这些当今社会的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却相信并冠冕堂皇地按照政治中没有道德也没有名誉感的原则去进行言说与行动。

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之前说过卡莱尔的那句话——国王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君权神授,要么便是魔鬼的错误。而如今的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的这种欺骗便是卡莱尔所谓的“魔鬼的错误”。就是有了这种欺骗,当今社会公务人员的欺诈和伪善,自身按照在政治中没有道德也没有名誉感的原则去发表言说和采取行动,表面上却装模作样地标榜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像卡莱尔所说的一样,正是这种伪善的耶稣会主义造成了当今社会文明所出现的“普遍的苦难、反抗、狂乱、激进主义狂热的起义、复辟专制冷酷的统治、众人兽性的堕落以及个人过度的愚昧”。简而言之,恰恰是这种欺骗与暴力的结合,耶稣会主义与军国主义,律师与警察,导致了当今社会上的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暴力与欺骗的结合强奸了公众的道德感,造就出了疯狂,这种疯狂让无政府主义者不惜以炸弹与炸药去表达他们对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的不满和反抗。

实际上,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它的民众没有名誉感,在政治上也缺乏道德,我认为它是无法结合在一起的,或者起码是无法持久的。这是因为,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中的警察,依靠他们的律师、政客、地方长官以及共和国首领才可以实现欺骗,但是也会陷入到两难的悖论中。他会被告知他必须为了社会利益而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可是,他这个可怜的警察本身,也属于社会中的一部分——对他来说,自己与自己的家庭,起码也是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如若有其他的谋生手段而非去做警察,譬如去做一个反警察分子,他可以获得更多的酬劳去改善他自身以及他的家人的生活条件,当然同时也意味着代表社会利益。如果的确那样的话,警察早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因为政治里没有名誉感这回事,如若可以获得更好的酬劳,同时也意味着代表社会利益,那么他便没有理由不去做一个革命者抑或无政府主义者。而一旦这样的话社会也就走到了末日。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孔子在书中讲述了他自己的国家信仰并对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做了揭露。那个时代的社会,和如今的世界一样,公务人员缺少名誉感,政治上也缺少道德感,这就注定到社会走到了末日。

言归正传,我认为,缺少名誉感的社会是无法维持也是无法持久的。这是因为,我们已经发现,即便是人类社会中赌博与交易这一类琐碎甚至无足轻重的事情所关涉到的人际关系中,认可名誉感也是这么的重要与必要,那样的话,在已经建立起了家庭与国家这一类最本质制度的社会的人际关系里,它将是何等的至关紧要。就像你们所知道的一样,历史上一切国家的公民社会的兴起常常都是以婚姻制度为起点的。欧洲的教会宗教使婚姻变成了一种圣事,意思就是,成了某种神圣的不能违背的事物。教堂是欧洲的婚姻圣事的外在约束力,上帝则是其威信力。可是,这仅仅是一个表面上、形式上的,或者称之为法律的约束力。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实质的、内在的、真正的约束力——如同我们在不存在教会宗教的国家中所看到的一样,则是名誉感,它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君子之道。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换句话说,在一切公民社会的国家里都认同的名誉感——君子之道便是婚姻制度的基础。而正是在这种婚姻制度下家庭才得以建立。

我之前说过,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是一则名誉法典,我对你们说过孔子是从君子之道得出这个法典。但是在这里,我必须要告诉诸位,在早于孔子时代的很长时期之前,中国就已经有较为模糊的、尚未成文的君子之道的法典的存在。在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这种较为模糊的、尚未成文的君子之道的法典便是所说的礼——礼仪、礼貌、礼节之类的法律。在稍稍早于孔子时代之前的历史时期里,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在中国诞生了,他是中国著名的法律制定者,后人一般将其称为周公(时间是前1135年)——他最早将君子之道加以确定、整理、制定,将其制成成文的法典,也就是中国的礼——礼仪、礼节、礼貌之类的律法。周公所制定的这部中国最早的成文的君子法典就是周礼,即周公礼仪的法典。我们可以将周公所制定的礼法法典看成是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的宗教,或者说犹如存在于基督教之前的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那样,也可将其称之为中国人的旧约信仰。恰恰是这个旧约信仰——所说的第一个成文的君子之道的法典,也称之为周公礼法——第一次给中国人的婚姻以神圣的不容侵犯的约束力。故此,至今中国人还将婚姻圣礼称作周公之礼,也就是周公的礼法。通过这种神圣的婚姻制度,在孔子时代之前或者说中国的旧约信仰时代,家庭得以建立。它一度给一切中国家庭的稳定与持久性提供了保证。周公的礼法、孔子之前的旧约时代的信仰,也可以称作一种家庭信仰,以此去和之后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相区别。

如今可以这么说,孔子在其教导下的国家信仰中,相对和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来说,提供了一个新制度。也就是说,孔子在其国家信仰中给君子之道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更普遍、更具包容力的阐述。而孔子所创立的新的神圣制度,不再被称作礼或者礼法,他将其称作名分大义,我已将其翻译为名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干脆译为名誉法典。孔子通过制定名分大义或者说名誉法典将之前的家庭信仰取代,给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国家信仰。

孔子之前的时代,家庭中的妻子与丈夫接受周公礼法的制约——以保证他们的婚姻契约不受到侵犯并被绝对遵守。在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的新制度里,中国的每个民众与他们的帝王都要遵守名分大义——关于名誉感与责任感的重要原则或称名誉法典,这是由君臣将其看成神圣的、不容侵犯的并且需要绝对遵守的契约。简而言之,过去周公是严婚姻之礼,孔子的名分或名誉法典确立的则是对忠诚的信仰。通过这种方式,就像我说过的一样,孔子让君子之道有了一个崭新的更普遍、更具包容力的应用,也给所谓的孔子时代之前的家庭信仰提供了一个新制度,并将其变成一种国家信仰。

意思是说,如同孔子之前的中国的家庭信仰订下婚姻誓约,孔子时代的国家信仰则是将对誓约的效忠变得神圣。如同家庭信仰所建立的婚姻誓约让妻子有义务要绝对忠实于他的丈夫一样,名分大义这种中国孔子教导下的国家信仰所建立的名誉法典,让中国人有义务要绝对忠实于他的帝王。这样一来,在孔子教导下的国家信仰中的这种对誓约的效忠便能被称作对忠诚的信仰。你们应该还记得我曾说过,在某种程度上孔子所讲述的是君权神授。但是,与其说孔子教导的是君权神授,倒不如说孔子教导的是一种忠诚的神圣的职责。孔子在中国教导的对帝王的神圣或绝对的忠诚所产生的制约力,和欧洲的君权神授论(其约束力是来自于一种超自然的存在也就是上帝或者其他神秘的哲学)不同,而是来自于一种自发的君子之道——人们内心的名誉感,一切国家都有让妻子对丈夫效忠的名誉感。实际上,孔子教导下的中国人民具有的对帝王忠诚的绝对责任,其约束力来自于和商人遵守信用去履行合同、赌徒遵守规则去偿还赌债相类似的一种朴素的名誉感。

如同我所说家庭信仰是中国的旧约宗教一样,它是一切国家的教堂信仰,通过规定婚约的神圣不容侵犯而使家庭得以建立,我将孔子所教导下的中国称之为国家信仰,它通过规定忠诚的神圣性,进而使国家得以建立。如若你认为世界上第一个创立家庭宗教、建立起婚姻的神圣不容侵犯制度的人对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生做出了伟大贡献的话,那么我认为,你就可以理解孔子创立对国家的信仰、确立对忠诚的信仰是多么巨大的贡献。这种婚姻的神圣,对家庭的稳定与持久提供了保证,如若没有它的存在人类就会走向灭绝。忠诚之道让国家的稳定与持久有了保证,如若没有它的存在人类社会以及文明就会走向毁灭,人类也会重返到一种野蛮的、动物的状态。故此我这样告诉你们,孔子对中国人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就是他提供了一种真正的国家观念,而这正是一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久的、绝对性的基础,而且通过提供给他们这个观念,他让这种观念变成了一种信仰——一种国家信仰。

孔子曾在一本书中对这种国家信仰进行阐述,我已经对你们说,那本书是他在生命将要终结的时候写的,他将其命名为《春秋》。孔子在这本书中,首先确立了忠诚之道,也常常被称作春秋名分大义,或者更简单地说是“春秋大义”。在《春秋》中,孔子教导人们对忠诚的神圣的责任,就如同是中国人的大宪章。孔子通过它赋予一切中国人与国家对帝王绝对效忠的义务,在中国,这个契约或者说是名誉法典,是国家以及政府同时也是中华文明的唯一的真正的宪法。孔子在《春秋》中说,后人一定能够懂得他——懂得他对世界做出了什么。

为了说明我想要说明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说了这么多,恐怕这已让你们感到厌倦了。在这里总算是可以回到最初所提到的问题。你们应该还记得我曾说过,为何人类大众常常会有宗教需求感——这里我所说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这是由于宗教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庇护,而这个庇护,通过信仰一种非常强大的所谓上帝的存在,给他们提供了生存的永恒感。而我所说过孔子教导下的哲学与道德体系(即儒教),可以将宗教取代,可以让中国人乃至所有的人类大众都不再需要宗教。故此,我已说过,在儒教中必定会有某种东西可以给中国人,给所有人类大众以宗教所能给予的相同的安全与永恒感。在这里,我想我们已经将这种东西找到了:它就是孔子带给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中效忠帝王的神圣职责。

你们应该理解,中国每个男人、女人以及孩子的这种对帝王绝对效忠的神圣职责,在中国大众的心灵中,赋予了帝王绝对而至高无上的、超越一切无所不能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信任,给中国以及中国的民众类似其他国家里对上帝、对宗教的信仰所可以给予人类众生相同的安全感,也让中国人民心中对国家的绝对稳定和持久有了保证。而这种国家的绝对持久保证了社会得以无限延续与持久,最终社会的这种无限延续与持久在中国人民的心中对种族的不朽有了保证。故此,正是这种种族不朽的信念,这种来自于忠诚的神圣责任所产生的帝王权力万能的信念,赋予中国大众一种如同其他国家里宗教对人类众生所能给予的来生一样的永恒感。

此外,如同孔子所教导的忠诚的绝对神圣职责让国家的不朽有了保证一样,儒教中的对祖先的膜拜仪式让家庭种族的不朽有了保证。实际上,与其说中国人的祖先膜拜是建立在对拥有来生的信念上,倒不如说是建立在对拥有种族不朽的信念上。一个中国人,当他死了之后,令他感到安慰的并非是他相信死了以后会有来生,而是相信他的儿子、孙子、曾孙以及他所有的亲人,全都会永远地记着他、想着他、爱着他。在这种思维方式作用下,在他的想象中,死对中国人而言,如同一次漫长的旅行,即便是没有希望,起码也会有很大的再次相会的“可能”。这样的话,通过对祖先的膜拜,以及那种忠诚的神圣职责,如同其他国家的宗教所给予人类众生的对来生的信念一样,儒教在中国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给了他们相同的生命永恒感,而在他们死的时候也给了他们相同的安慰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中国人将对祖先的膜拜仪式看做是和对帝王的忠诚的神圣职责的原则一样重要。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孔子所教导的(被我称为中国的国家信仰的)整个体系,实际只有两个组成部分,对帝王的忠诚以及对父母的孝顺——用中文表达的话,那就是忠和孝。详细地说,忠诚的三个要素,中文中称之为三纲,儒教或中国国家信仰中的三纲按照其重要的程度依次是:一、对帝王的绝对效忠;二、对父母的孝顺和对祖先的膜拜;三、婚姻的神圣、不容侵犯与妻子对丈夫的无条件顺从。这三纲中的后两个我已经在所谓的家庭信仰,或者孔子之前的中国旧约信仰中表述过;而第一个——对帝王的绝对效忠——是孔子最先教导的,他也凭此让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或者说是新的宗教信仰得以奠定。儒教中忠诚的第一要素——对帝王的绝对效忠——代替了一切宗教中的忠诚的第一要素(对上帝的信仰)。因为儒教中有宗教信仰中上帝的取代物,也就是像我所说的那样,儒教能够取代宗教,因此,中国人、中国这么众多的人口便不会有宗教需求感。

在这里,你们也许会问我,如果没有宗教教导中的对上帝的信念,如何可以让人类众生跟随并且遵循孔子所教导的道德准则,履行对帝王的绝对效忠呢?能够像你可以根据信仰上帝所给予的权威、宗教所给予的让众人遵循并服从道德准则同样吗?在我对你们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之前,请允许我首先指出你的一大错误,人们确信神的威信所给予的约束力让人遵循道德行为的准则。我对你们说过,欧洲婚礼的神圣与不容侵犯的约束力是来自教会,但是关于约束力的威信,教会声称是源于上帝。可是,我也已经说过,这只是表面上的、形式上的外在约束力。婚姻的不容侵犯的真实的、真正的、内在的约束力(如同我们在缺少教会宗教的一切国家所发现的那样)却是名誉感,是男人与女人的一种君子之道。人的道德感是让道德行为准则的义务得以遵守的真正威信,也就是所谓的君子之道。因此我说,上帝的这种信念,并不一定能够让人遵守道德行为。

也正是由于这个事实,上个世纪的伏尔泰与汤姆·佩恩这些怀疑论者,以及如今的海勒姆·马克西姆这些理性主义者们指出:对上帝的信仰只是宗教建立者的发明,是由牧师们经营维持的一种欺骗或者说是一种欺诈。可这却是一种野蛮荒谬的诽谤。一切伟人以及一切有伟大思想的人,自始至终都相信上帝。孔子对上帝也是相信的,虽然他几乎不怎么提起它。而拿破仑那样的有极为伟大的实践与理智的人也相信上帝。如同赞美诗的作者所说的那样:“只有傻瓜——野蛮的、肤浅的缺乏理性的人——才会真心说没有上帝。”可是,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对上帝的这种信仰却和人类众生对上帝的信仰不同,他们所持的对上帝的信仰正如斯宾诺莎所说,是一种对宇宙间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说过“五十知天命”——意思说的就是宇宙间的神圣秩序。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对宇宙的这种神圣秩序的称呼各有不同。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将其称为宇宙的神圣理念。而在中国的哲学话语中则将其称为道。可是,不管拥有伟大思想的人怎样称呼宇宙的神圣秩序,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的知识,都让那些具有伟大思想的人认识到了遵循构成宇宙神圣秩序的道德准则(或者说是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

故此,虽然对上帝的信仰并不一定可以让人遵循道德行为的法则,但是这种对上帝的信仰必定可以让人认识到遵循这些法则的绝对必要性。也正是这种关于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绝对必要性的认识,可以让所有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去遵循或服从这些法则。孔子说过:“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是,那些不具备这种智慧的大众不能理解宇宙的神圣秩序,所以也就无法理解遵循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实际上,如同马太·阿诺德所说的一样:“道德律,首先应该被当成理念,然后再作为律法被严格遵循,这种行为是并且只可能是圣人的所为。人类众生还不具备足够的思想力量去理解这种被称为理念的道德律,也不具备足够的人格力量将其作为律法来遵守。”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所讲述的哲学与道德,只是对学者来说才具有价值。

而宗教的价值则在于,它可以让人包括让那些不具备理性力量与人格力量的人类众生,去严格地遵守并服从这种道德行为的准则。可是,宗教是怎么并通过哪些方法让人们做到这些呢?人们自己的想象是这样的:宗教可以让人遵循道德行为准则,是通过教导人们去信仰上帝的手段达到的。正像我向你们所揭示过的那样,这种想法是个大错误。唯一可以让人们真正遵循道德律或道德行为准则的权威力只是道德感,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君子之道。孔子说过“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此外基督教的救世主在教导他的教徒时也说:“上帝在你心中。”因此我认为,宗教通过教导人们去信仰上帝,进而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想法是个错误。马丁·路德在评论丹尼尔书的时候赞美说:“上帝就在人们心灵所信赖、忠实、希望以及爱所在的地方。心中有信赖、忠实、希望以及爱的话,上帝是真实的;否则,上帝也只是错觉。”所以,宗教所教导的这种对于上帝的信仰,仅仅是一种信仰,或者只是我所说的一个庇护。但路德也说过:“这种信念,即对上帝的信仰,肯定会是真实的;否则,信念,即信仰,也就是错觉。或者这么说,对上帝的信仰一定会是对上帝的真正的认识,也是对宇宙神圣秩序的真正的真实认识,而我们又都知道,这种认识只有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可以达到而一般的人类众生却无法达到。”所以说,你所发现的这种宗教教导出的对上帝的信念(人们想象的是它使人类众生遵循以及服从道德律)只是一个错觉。人们应当将这种对上帝的信念(宗教所教导出来的对宇宙神圣秩序的信念)称呼为一个信仰或信任,或者是我所说的庇护。可是,这种庇护,这种宗教所教导的对于上帝的信念,尽管只是错觉,是一种幻象,却可以帮助人们很好地去遵守道德律,这是因为,正像我所说过的那样,这种对上帝的信念带给人们、人类大众一种生存的安全与永恒感。歌德说过:“虔诚,例如宗教所教导出来的对上帝的信念,并非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通过它可以让心灵和情绪得到完美的平静,获取良好的修养以及完人的最高状态。”意思也就是,宗教教导所带来的这种对上帝的信念,通过带给人类生存的安全与永恒感,让他们得以平静,带给他们必需的心灵以及情绪上的平静,这样就有助于去感受他们的君子之道或者说是道德感。而我需要再一次说明的是,这也正是唯一可以让人真正地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或道德律的权威。

可是,如若宗教教导出来的这种对上帝的信仰仅仅是对人们遵循道德律有帮助的话,那么,宗教主要是凭借什么让人类大众去遵循道德律的呢?答案就是凭借启示。马太·阿诺德明确地说过:“不论何种宗教,不论是使徒保罗还是异教徒,都主张必须依靠神的启示,依靠激发人们生命的感情来完善道德。”那么,对我来说,宗教主要凭借的使人类大众遵循道德行为准则或道德律的这种启示或者说这种强烈情感到底是什么?

你们应该还记得,我对你们说过,孔子教导下的整个体系可以用一个词来总结,那就是君子之道,孔子将君子之道当成一种秘密。孔子说过:“君子之道,费而隐。”但同时孔子也说过:“愚夫愚妇可以与知焉。”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歌德对孔子的这种君子之道的秘密也有所了解,将其称为“公开的秘密”。人类是在何处以及怎样发现这个秘密的呢?你们应当会记得,孔子曾说过的,同时我也告诉过你们的,对君子之道的认识是始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也就是指婚姻中男女的真正关系。因此这个秘密、歌德声称的公开的秘密、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首先是通过男人与女人而认识到的。那么,男人与女人又是怎样发现这个秘密(也就是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呢?

我对你们说过,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在欧洲语言中与之意义最为接近的词便是道德律。那么,孔子的君子之道与道德律有什么不同呢——我所指的是哲学家与道德家的道德律或道德律法,和宗教主教教导的信仰或道德律法是不同的。为了了解这种孔子的君子之道和哲学家以及道德家的道德律法之间的差异,我们首先要找一找宗教和哲学家及道德家的道德律法之间的差异。孔子说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所以,按照孔子的说法,宗教与道德律——哲学家与道德家的道德律——两者的差异在于宗教是一种纯粹的、有序的道德律,是道德律更为深化和高尚的标准。

哲学家的道德律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循我们人的律法,即理。而如同大家理解的一样,理意味着一种理性的力量,这是一种思想与理性缓慢发展的过程,让我们能够区分并认识事物的外在形式与名义上的属性及品质。故此,理或者说我们的理性力量,只能够让我们看见道德关系中的名义上的属性与品质,包括一些习俗、道德,也可将其称作外在的礼貌与古板的形式,或者说是对错或者正义的形式。理,单独就我们的理性而言,是无法让我们看见对错或者正义的内在的、鲜活的绝对性本质,也可以这么说,正义的生命或者是灵魂。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家的道德律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循的我们作为人的律法,或者称之为良心,即我们的心。可是,像希伯莱圣经中的智者所说的那样,人的心中有很多机巧。故此,当我们将我们的良心,我们的心,当做我们人类的律法去遵守的时候,我们便可能更倾向于遵守而非违背,这并非是我所谓的正义的灵魂之声,正义的内在的绝对本质,而是因为人自己心中的很多机巧。

换句话说,宗教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的是人类的理性律法,即非圣保罗所说的世俗或肉体的律法,也不是奥古斯特·孔德的著名弟子利特先生说的自我保存以及繁殖后世的律法。而我们人类的真正律法,则是圣保罗所说的精神心灵的律法,也就是孔子所定义的君子之道。简而言之,我们人类的这种真正律法,正是宗教告诫我们去遵守的,也就是基督所声称的我们心灵的天国。故此,我们发现,如同孔子所说的一样,宗教是一种经过提炼的、精神化的、有序的道德律,与哲学家及道德家的道德律相比,有着更高更深的标准。故此,耶稣说:“除非你的公正(或道德)超过了犹太法学家及法利赛教徒(即哲学家与道德学家)的公正(或道德),否则你将无法进入天国。”

同宗教一样,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也是一种经过提炼的、有序的道德律,和哲学家及道德家的道德律相比也有着更深更高的道德律标准。哲学家与道德家的道德律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我们人类的道德律,哲学家将其称作理,道德家将其称作良心。但是,同宗教一样,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我们人的真正律法,并非大街上普通人或粗鄙肮脏者的律法,而是爱默生所说的拥有世界上“最率真最单纯的心灵”的人的律法。实际上,为了能够了解什么是君子之道,我们必须自己首先是君子,按照爱默生的话,就是在他自身中所展现出来的君子的率真与单纯的心灵。所以,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但是,孔子也说过,只要我们去学习并尝试去获取君子的细腻感情及品行,我们就能够知道君子之道是什么。在孔子的教义中,品行的中文表达是“礼”,曾被翻译为礼节、礼数或礼貌,实际上这个词的意思是品行。品行,当君子的细腻情感与好品行用于道德行为时,用欧洲语言表达的话就是名誉感。实际上,孔子的君子之道并非其他,其实就是名誉感。孔子将其称之为君子之道,它不是哲学家与道德家们所说的道德律——那不过是一种僵化的、古板的有关对错的形式或公式的知识——而是和基督教圣经中的正义相似,是一种对是非或正义的内在的绝对本质的把握和感知,也就是正义的生命及灵魂,或者称之为对名誉的感知。

此时,我们便能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最早认识到夫妻关系的男人与女人,是如何认识到那个秘密也就是歌德所谓的公开的秘密、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的?男人与女人之所以能发现这个秘密,正是由于他们具备君子的细腻感情以及好品行,将其应用到道德行为上便是名誉感,这让他们可以发现对错或正义的内在的绝对本质,或者说是正义的生命和灵魂。那么,给予并激发男人与女人的这种细腻情感、好品行或者说名誉感的东西是什么呢?茹伯曾用一句美文对它做了解释,他说:“人除非懂得自爱,否则不可能会公正地看待他的邻居。”故此,这种让男人与女人发现茹伯所说的那种真正的公正(正义的灵魂)的东西就是名誉,而让他们得以发现其中的秘密——歌德所谓的公开的秘密、孔子所谓的君子之道——的灵感便是爱,一种男女之间的爱,意思就是,产生了一种君子之道;因为拥有了这个秘密,人类不仅建立了社会与文明,还建立了宗教,并通过宗教去发现上帝。现在你可以理解歌德借浮士德之口说出的忠实自白了,开头是这样说的:

我们头顶不是广阔的蓝天吗?我们脚下不是坚实的大地吗?

在这里,我要对你们说的是,宗教所教导出来的对上帝的信仰并不是能够让人们遵循道德行为的准则。真正让人们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其实是宗教所诉诸的君子之道,也就是我们心灵的天国。所以说君子之道才是宗教真正的生命,而那种对上帝的信仰及宗教所教导出来的道德行为准则,只是宗教的外在形式罢了。可是,如若说宗教的生命是君子之道的话,那么宗教的灵魂以及其启示之源就是爱。爱在这里不仅仅是指男女之爱这种人类最先发觉了的爱,而且包括了一切真实的人类情感,包括父母子女间的感情和对一切生命的情感以及善良、同情、怜悯、仁慈等种种情感;实际上,一切真实的人类情感都被包含在中国汉字“仁”当中,假若要用意义最为接近的欧洲语言,用基督教的话语来说,那便是神性。因为它是人类和神灵最为类似的品质,用当前的话来形容,那便是人性,或者说是人性的爱,或者单单用一个字来表达——爱。简而言之,中国的汉字“仁”是宗教的灵魂及启示之源,爱——你也可以将它称作任何别的名字——最早是以男女之爱的方式在世界上出现的。而后,这就成了宗教的启示,宗教的最高美德,上面我已经说过,宗教主要是凭借它让人类大众可以遵循构成宇宙的神圣秩序的道德行为准则或者说道德律。孔子也说过:“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在这里,我们在宗教中看到了一种激情和感染力。而宗教中的这种激情和感染力不单单是在宗教里能被发现——这里我指的是教会中的宗教。每一个曾感到让他超越自我利益的进行思考或者有一种恐惧的冲动的人,都可以感知到这种激情和感染力。实际上,宗教中的这种激情和感染力,在人的任一种(并非是基于自我利益或恐惧的动机而是由于责任与名誉感受到驱动的)行为中都可以找到。我认为,宗教中的这种激情和感染力不单是能在信仰中找到。宗教的价值就在于,一切伟大信仰的创立者所留下的有关道德行为准则的话中(哲学家与道德家的道德准则中所不具备的)这种激情和感染力,如同马太·阿诺德所说的一样,它将准则照亮,并变得让人们容易去遵守。而宗教的道德行为准则中的激情和感染力却不单单在信仰中可以找到。一切文学大师,尤其是诗人,他们的作品中也充满了信仰里的激情和感染力。例如,我曾引用过的歌德所说的话,也含有这种激情和感染力。然而遗憾的是,文学大师的话无法传达给大众,因为一切文学大师所使用的都是受过教育的人所采用的语言,而这却是大众所无法明白理解的。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建立者都具备一个优势,那就是他们大部分人都没能接受过良好教育,故此,他们所采用的是未曾受过教育者所用的朴素语言,而这样就可以让大众能够理解他们。因此说,宗教,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能够对大众传播它所蕴涵的激情和感染力。为了理解这种激情和感染力是如何得以进入宗教,我们就要来看一下宗教是怎样进入到世界的。

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一样,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建立者,都是具备特殊甚至是超凡的强烈情感秉性的人。这种超乎常人的情感天性使他们感觉到了强烈的爱的情感或者说是人类感情,就像我所说过的那样,这就是宗教的感染力之源,即所谓宗教的灵魂。这种强烈的情感(爱的情感、人类的情感)让他们认识到了我所说的对错或正义的内在不外露的绝对的本质,也就是他们所谓的公正的正义的灵魂。而这种对正义绝对本质的形象理解使他们认识到了对错律法与道德律的统一。因为他们具备十分强烈的情感天性,他们具备丰富的想象力,这就无意中将道德律的统一人格转化成一种完美的超自然存在。他们将这种超自然的完美的存在,以及他们想象中的人格化的道德律的统一称之为上帝,他们认为,他们感受到的强烈的爱以及人类感情的情感抑或激情是从那里得来的。于是,这种宗教中的感染力和激情便得以进入宗教;这种感染力打动大众,唤醒人们的宗教情感,使人们对简明扼要的教义奉若神明。可是如今看来,宗教的价值不仅仅是其具有使大众理解、遵守规范的感染力和激情。宗教,其价值在于有一个组织去唤醒、激发并鼓励人类的这种激情,以有助于他们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而教堂就是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中的这种组织。

许多人认为,教堂建立的目的是用来引导人们去信仰上帝的。但这种想法是个大错误。目前这个大错误让那些诚实的人对现代基督教堂感到厌恶。弗劳德先生说过:“在英国我听过上百个布道,关于忠实的秘密、关于神职人员的神圣使命、关于罗马教皇的继承等等,说实话,没有一个能够让我想起诚实、朴素的戒律以及‘不可撒谎’,‘不可偷窃’。”对弗劳德先生我十分敬重,但是,我认为他在谈到教堂(基督教堂)应当引导人们的道德时,他的看法是错误的。建立教堂的目的无疑是让人培养道德,让人遵守像“不可撒谎”、“不可偷窃”一类的道德行为准则。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宗教的教堂的功能——真正的功能,并非是教导人们具备良好的道德,而是教导人们要有信仰。我曾对你们说过,并非是古板方正的诸如“不可撒谎”、“不可偷窃”之类的教条,而是以一种去打动人们遵守这些准则。换句话说,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教堂都是一个组织,以其感染力和激情唤醒人们,让他们去自觉遵守道德行为准则。那么,教堂是如何唤醒并打动人的呢?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建立者不单给他们教导的道德行为准则提供了激情和感染力,还激励着他们的直系门人以无穷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去善待他们自身。当这些伟大导师死了以后,其直系门徒为了保持他们对导师无穷的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便会为此而建立起一个教堂。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一样,这便是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教堂兴起的来源。教徒们对宗教的创立者的人格及个性的无穷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被教堂不断地激发并世代保持下去,从而使人们受感动而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人们不仅正确地将其称作是对上帝的信仰,同时也将其称作是对宗教的一种信仰,即献出一份忠诚;那么,这种信任是对谁而言的呢?是对他们宗教的祖师以及建立者的信任,也就是伊斯兰教的先知以及基督教的耶稣。假如你向一个称职的伊斯兰教徒询问,他为什么信神并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话,他会很正确回答你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信任先知默罕默德。假如你向一个称职的基督徒询问,他为什么信上帝并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话,他也会正确回答你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对耶稣的爱。因此,你就能看到,对默罕默德的信仰以及对耶稣的爱,实际上就是我所指的对宗教的祖师以及建立者的无穷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教堂不断激发这种感情,并将其世代保持下来。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真正伟力、其感染力的源泉正是这种激情,通过它可以让人类众生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孟子在谈及中国历史上两个最为纯粹也最基督式的人物时说道:“人们听到伯夷和叔齐的故事和精神之后,放荡的恶棍将不再自私,懦弱的人也就有了勇气。”

我说了如此之多,现在能够回答之前你们向我提出的问题了。你们应当还记得,你们问过我,如果没有宗教教导出来的对上帝的信念——一个人如何可以让人类大众,跟随并遵循孔子在国家信仰中教导出来的道德准则也就是对帝王的绝对效忠呢?我已经为你们揭示了并非是宗教所教导出来的对上帝的信仰让人类去真正地遵循道德法则或道德律。我已经对你们表明,宗教之所以可以让人类服从道德行为法则,原因主要是一个被称作教堂的组织唤醒并激发人类的情感,而正是这种情感让他们去自觉地遵循那些法则。在这里为了解答你们的问题,我会对你们说明,儒教是孔子的教义体系,中国人拥有的国家信仰,如同其他国家宗教的教堂一样,让人们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方式也是通过与教堂相当的这一类组织。在中国的儒教里面,这种国家信仰中的组织便是学校。学校就相当于中国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的教堂。正如你们所知的一样,汉语中宗教信仰的这个“教”是和教育的教一样的。实际上,因为中国的教堂其实就是学校,信仰在中国也就意味着教育和修养。中国建立学校的目的及目标,并非像如今现代欧洲和美国那样为了教人谋生,而是和宗教教堂的目的及目标相同,是为了教导人们理解弗劳德先生所说的基本戒律,诸如“不要撒谎”、“不要偷窃”之类;实际上也就是教导人要做个好人,而“不管我们是否言行有素”。约翰逊博士说过:“我们最根本是要有明是非的虔诚的道德认识,然后再去了解人类历史,以及那些体现了真理、被事实所证明的观点。”

现在我们已经发现了教堂宗教让人自觉地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主要是通过激励和唤起对宗教的祖师与建立者的无穷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那样,学校——也就是中国的国家信仰中的教堂——和其他国家宗教中的教堂便有不同。学校的确是可以通过唤醒及激发人们的热情去让人自觉地遵循道德行为的准则,就像和教堂宗教里的教堂那样。可是中国的学校所用的唤醒及激发人们的热情的方法和其他国家的教堂宗教中所使用的方法不同。学校并非是通过激励、煽动对孔子狂热的无穷敬仰、热爱去唤醒及激发人们的热情的。孔子在其一生中确实在他的直系弟子中激发出了一种无穷敬仰、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并且在他死了以后,在那些研究并了解他的一切伟人中也同样地激发出了一种无穷敬仰、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可是我们都知道,在孔子活着以及他死后的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像世界上其他伟大宗教的创立者一样,将人类众生一样的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激发出来。中国的普通民众,也没有像伊斯兰国家的普通民众赞美崇拜默罕默德,或者是像欧洲国家的普通民众赞美爱戴耶稣基督那样去赞美崇拜孔子。从这方面来看,孔子就和宗教建立者那类人有着本质的不同。为了能够成为欧洲词语意义上的宗教建立者,一个人必须要有十分甚至是超乎寻常强烈的情感天性。而实际上孔子是商王室的后裔,在孔子所生活的朝代之前,这个王朝统治着中国,而这个种族拥有和希伯莱人民一样强烈的情感天性。可是孔子自己却是生活在周王室的朝代中,周王室则是具有类似于希腊人的良好的理智天性的种族,周公自己就是这个种族中的一员,我已经说过,他是孔子时代之前的信仰建立者,或者说他是中国旧约信仰时期的典型代表。故此,如果做一个比较的话,孔子便是拥有希伯莱人的出身,具备了希伯莱种族的强烈情感天性,同时又受到了最佳的理智教育,具备了希腊文明所赐予的最佳的理性修养。实际上,就像现代欧洲出现了伟大的歌德一样,终究会有一天,欧洲人将认识到伟大的歌德所拥有的是最为完美的人格,他是欧洲文明作用下所产生的真正意义的欧洲人,如同中国人认识到孔子拥有最为完美的人格一样,孔子是中国文明作用下所产生的真正意义的中国人。我认为,和伟大的歌德一样,孔子接受过教育并且很有教养,因此便不属于宗教建立者那类人。实际上,在孔子活着时,他并没能得到人们的理解,除了那些和他关系最亲密的人以及他最直系的弟子之外。

我认为,中国的学校——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的教堂,它并非是通过激发对孔子的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来让人遵守道德行为准则。那么,中国的学校是怎样激发人们的热情,从而让人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呢?孔子说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学校是通过教给他们诗歌去培养人们美好的情感,从而让他们去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实际上,一切真正的文学大师的作品,就像我所说过的那样,都像宗教一样能使人感动。马太·阿诺德在谈及荷马及其诗歌的高贵品质时说过:“荷马诗歌以及少数文学大师的作品中的高贵品质,能够让蒙昧的人得以净化,能够将其改造。”实际上,无论什么都是真实的、正直的、纯洁的、可爱的、有好名声的,如果有任何一种美德或者任何一种赞誉的话,学校都是会让人去思考这些事情的,通过让他们对这些事情的思考,将他们向善的情感激发出来,从而让他们去自觉地遵循道德行为的准则。

然而你们也都记得,我对你们说过,文学大师们的真正著作(例如荷马的诗歌)是无法传达给大众的,因为文学大师们使用的都是接受过教育的人的话语,这无法被大众所理解。事实既然这样,那么,在儒教这个孔子教导的体系中,中国的国家信仰是怎样激发中国的普通民众的向善的情感,从而让他们去自觉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呢?是的,我曾对你们说过,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宗教中的教堂组织相对应的是学校,然而这并不绝对正确。在中国的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中,真正和其他国家的教堂宗教中的教堂相对应的真正组织其实是家庭。真正的教堂(学校只是它的一个附属物)是这样的:每一个房屋中都设有祖先的牌位和祖先拜堂,每一个村镇中都有修建起祖先庙堂的家庭。我曾对你们说过,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让人类众生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真正动力,是教会所激励、唤起的人们对宗教的祖师及创立者的无穷赞美、热爱以及狂热的情感。那样来看,在中国的国家信仰中,让中国的普通民众去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真正动力便是来自于“对父母的爱”。基督教的教会说“爱基督”,中国孔子教导下的国家信仰的教堂(每个家庭里所设的祖先牌位)则说“爱你的父母”。圣保罗说:“让每一个人都呼唤基督之名,远离一切不公正。”而写于汉朝的《孝经》,它的作者是一个类似于基督的中国人,他说的是:“让爱父母的人远离一切不公正。”简而言之,就像基督教教堂的真正的力量,它的感染力之源是对基督的爱一样,国家信仰中中国儒教的真正的力量,它的感染力之源则是“对父母的爱”,也就是孝顺,以及对祖先的膜拜仪式。

孔子说过:“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孔子还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属矣。”这些话就是中国的国家信仰。儒教就是这样打动人心,从而让他们去自觉地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在这些法则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对帝王的绝对效忠,这就如同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准则是畏惧上帝一样。换句话说,基督教的教会宗教信奉的是“畏惧上帝,服从他”。但孔子的国家信仰也就是儒教信奉的则是“尊敬帝王,效忠于他”;基督教教会宗教信奉的是“如果你畏惧上帝并且服从他,那么首先要爱基督”,孔子的国家信仰也就是儒教信奉的则是:“如果你想尊敬帝王并且效忠于他,那么首先要爱你的父母”。

至此,我已经向你们揭示出了中国的文明为何从孔子时代以来的两千五百年中都没有发生过心灵与头脑冲突的原因。之所以没发生这种冲突,原因就由于中国人、包括中国的普通民众都没有宗教需求感——这里我所说的是欧洲话语意义上的宗教;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宗教需求感,原因正是中国人在儒教中有某种东西可以将宗教取而代之。至于这种东西,我已对你们说明了,即孔子在他给中国的国家信仰中教导出来的对帝王的绝对效忠也就是称之为名分大义的名誉法典。我说过孔子对中国人民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就是让他们拥有了国家信仰,从而教导他们对帝王绝对效忠。

故此,我认为探讨孔子以及他对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和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问题(即中国人的精神)是息息相关的。我想对你们说,并且你们也能够从我所说的这些话中理解到,中国人尤其是接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是故意地忘记并抛弃了他一度效忠过的名誉法典——中国孔子教导出的国家信仰的名分大义、对帝王的绝对效忠,这样的中国人已将中国人的精神丢掉了,而一旦丢掉这种民族及种族的精神,他也就不再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

现在,我简单地对我们讨论的题目——中国人的精神或者说是真正的中国人做一个总结。我想要说的是什么呢?我对你们说过,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是过着同时具有成年人的理智以及孩童的单纯心灵的生活的人,这种灵魂和理性的巧妙结合正是中国人的精神。现在,如果你对中国人的心灵在最出色的艺术文学作品里的产品做一个考察的话,你就能发现它正是灵魂和理性的巧妙结合,因此这些作品也就让人感到喜悦欢欣。马太·阿诺德对于荷马诗歌的评论同样可以适用于中国所有的最出色的文学作品:“具有深刻的触动人类自然心灵的力量,这是伏尔泰的作品无法企及的,并且还具备伏尔泰那样令人惊叹的朴素与理性。”

马太·阿诺德将那位最好的希腊诗人的诗歌称作极富想象力的理性女祭司。而中国人的精神,就像最好的标本即他们的艺术和文学作品中所看到的那样,也正具备了马太·阿诺德所声称的极富想象力的理性。马太·阿诺德说过:“后世异教徒的诗歌凭借感觉和理智生活;中世纪基督徒的诗歌凭借心灵和想象生活。而现代的精神生活,如今的现代欧洲精神中的主要因素,既非感觉和理智,也非心灵和想象,而是那极富想象力的理智。”

如果马太·阿诺德在这里所说的话是符合现实的,如今欧洲人民的现代精神的因素是极富想象力的理性的话,那么,你就能够发现中国人的精神对欧洲人而言,具有何等巨大的价值,因为这种精神就是马太·阿诺德所声称的极富想象力的理性。我认为,它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十分的重要,值得去被研究、被理解,并且受到人们的热爱,而不是对它进行忽略、轻视,甚至试图毁灭。

可是现在,在我做出最后的结论之前,我想先给你们一个劝告。在思考我给你们所阐述的这种中国人的精神时,你们必须要记住,它不是科学、哲学、神学,或者其他什么主义,例如勃拉瓦茨基夫人或贝赞特夫人所谓的神学或主义。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不是一种心理活动——那种大脑与心灵的活跃运转。我想对你们说的是,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灵的状态,一种灵魂式的性情,你们无法像学速记或其他世界语一样去对它进行学习。简单地说,它就是一种心态,或者用诗人的话语来说,它是一种宁静的祥和的心态。

最后,请允许我向你们朗诵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几行十分中国化的诗,它将胜过我本人已经说过的或者能说的一切言词,它将给你们描述这种中国人的精神里面宁静的祥和的心态。这几行英国诗将以我所无法企及的手法向你们呈现中国式的人性中灵魂与理性的绝妙结合,并赋予真正中国人那种无法言表的温和的宁静与祥和。华兹华斯在《丁登修道院》这首诗里是这样说的:

我同样坚信,正是这些自然景物

给予我一份高尚的恩赐——

一种祥和的心态

难以了解的,神秘的负担,

幽晦、沉重又恼人的重压,

得以缓解;在宁静祥和的心态下

温情将引导我们缓缓前行,

——直到我们的肉体仿佛停止了呼吸

直到我们的血液仿佛停止了流动

都停下了,我们的躯壳已经

熟睡,化做活的灵魂;

我们的眼睛则在和谐的力量下变得

宁静,在快乐的力量下变得深邃,

以此,我们得以洞察了万物的生命。

宁静祥和的心态让我们洞察了万物的生命,这正是一种充满了想象力的理性,也正是中国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