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孔教研究之二

有子(孔子的一名弟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

孔子一辈子都在强调教育教学与文化的重要性。这方面孔子与培根的观点相同,培根说过:“专业人员只能做一些局部工作或者是对其加以评断。然而总体规划以及对事情的设想和领导,最好还是让智者去做。”根据孔子的学说来看,教育自身并非目的,教育和文化应当一起为一个目的服务。一个好的学生并不单单是为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有知识的人而学习,即便是在勤奋学习的过程中,陪伴、慰藉、酬报他的那些欢乐和陶醉本身,也非主要目的。当有人对中国的成语“开卷有益”津津乐道时,程灏——这位宋代的博学大儒、严谨的孔子式的清教徒——则回应说:如果没有方法和目的,仅仅是为了从书里得到消遣的那种无计划的读书,就如同是浪费光阴,并且那种读书也会将我们的灵魂玷污。一个好学生在研习经典著作过程中的唯一目的与目标应当是:理解生活,探究人生之道,进而懂得我们应当如何生活,如何去过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生活。

如若遵循孔子的教诲,按照他教导的那般去完善自我修养,尽力去做一名好学生,那么我们就要在孔子弟子的言谈中找到孔子学说中那些关于如何生活、如何真正地生活的真谛。而想要弄清我们应当如何生活的话,首先我们一定要明确一个问题的概念,那就是我们是为什么而活?我们都知道,基督教教义是这样表达人类最主要的目标的:“人类之根本目的,就在于赞美上帝。”这样一种理解或许很正确,但却不够明确。在这方面,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孔子的学说是十分清晰明确并且没有任何歧意的。“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说人生之本在于孝悌)”据我来看,这恰恰正是孔子学说和别的大的宗教思想体系或者说真正的宗教(如佛教与基督教)的根本区别之处。佛教与基督教的宗旨之一是教育教导人们如何成为一个好人,而孔子的学说则在这上面更进一步,它教导人们如何成为一个好的社会性公民。佛教与基督教告诫人们,如果他们想要成为一个好人,一个上帝之子,他们便只需思考灵魂的状态以及对上帝的义务,而无需思考现实社会。而儒教作为另一种学说则认为,对于保持良好的心境来说,思考灵魂的状态当然是十分必要的,但与此同时还必须去思考上帝用来安置人类的社会,以便按照上帝的意愿去完成其功业。如果人们希望可以对上帝尽义务,那么与此同时他也需要对人类尽义务,也就是孝悌的义务。实际上,宗教在原本意义上(如佛教与基督教)就是告知人们,当人们作为公民居住在这个世界上时,就无法成为一个好人。因而要想做一个好人就需要下定决心脱离现实世界,也就不再是一个公民。换句话说,原本意义上的宗教(如佛教与基督教)是这样的:为人们筹划如何隐迹在山野荒林,同时它也是为那些在北戴河避暑的小屋中,不干其他事,而只对其灵魂状态以及对上帝的义务进行思考的人而设立的。而孔子学说中的精义却和其大相径庭。只要人们乐意,可以将其称作宗教,也可以将其称作道德体系,它告知人们作为公民应当怎样生活,也就是为那些卡莱尔说的“要纳税、付租金和有烦恼”的人而设立的宗教。

简而言之,人们可将这种孔教称作良民的宗教。可也会有人说,它压根就不是一种宗教。的确,它也许本来就不是一种宗教,我原本也承认,它并非是为那种笼罩着神圣光环的圣者设立的宗教。而是一种对那些纳税的、交房租的普通百姓而设立的宗教,故此它并非是一种享乐主义的宗教。正是由于它并非是为那些狂热的圣徒而设立存在的,它也就不属于那些幸运的宠儿的宗教。这种宗教里面的教徒,是没有条件在北戴河的避暑小屋中安逸地生活的。在此我想要指出的是,生活中奉行孔教的教义准则要比奉行佛教与基督教的教义要困难得多。假如有人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僧人或基督教徒,只需要举行剃度,披上袈裟,住到寺院或北戴河,在那里冥思其灵魂状态以及对上帝的义务就可以了。但是,要想变成一位优秀的孔教弟子,那就不单需要思考其灵魂状态以及对上帝的义务,而且需要思考对全人类的义务。要切实地履行责任、善行以及礼数,要像对待岳母一样地对待共和国的首领。简单地说,儒教(孔子的学说体系)就相当于孝悌的宗教,它并非是一种享乐主义的宗教。另外,我还想说明的是,虽然儒教(孔子的学说体系)不是一种灵光四射、让人疯狂的宗教。可它却与佛教和基督教一样在世界上获取了一样伟大、辉煌的成就。如同渊博的中国文化学教授罗伯特·肯纳韦·道格拉斯先生在伦敦大学说过的那样:“虽然儒教只是一种适合于平淡而非极富冒险之胡人精神的实用性道德体系,但它却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强大力量,足以让亚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居民统一在一个泱泱大国当中,而且让其生活在一种秩序与和平当中。”

在如今的中国,最让我诧异的是,那些满脑子带着“新学”来到中国的人们,却去教育那些原本就将良民宗教当成自己唯一宗教的中国民众如何去做一个良民,如何在社会道德中将自身完善;并且教育那些拥有世界上最悠久古老的历史文化的中国大众们如何去治理自己的国家。在这点上,那位前往埃及去对英国的政治家讲授应当怎样治理大英帝国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是不会提出异议的。但实际上人们不应当对此感到讶然,因为在如今中国的这些所谓的“思想家”是那样的厚颜无耻、鄙陋不堪,然而却依然和外国人一样享有特权。但是对我们来说,事情最滑稽(或者说最可悲或其他别的什么叫法)的一面是“新学”中向一个国家的民众所展示的治国之术,这早在罗马帝国前期就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东西了。但这些所谓的博学之士,这些接受过教育的人里面的精英,这些帝国里的精神贵族们不但将这种无聊的东西提出,还在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这种“新学”,并且对其坚信不渝。但这在我看来,只有一千九百年前的义和团所呈现的那种扭曲的癫狂精神以及昏聩糊涂可以和其相提并论。这些东西,全是些看起来不错的装满新酒的旧酒囊饭袋,如同现在人们在中国见到的效仿欧洲人的穿着四处游荡炫耀的中国人一样。

严格地说,我认为,假如世界上还有值得中国人民需要向别的民族学习的东西,那肯定不是统治之术。英国有一句很好的谚语:“布丁的味道,只有吃了才知道。”除去古罗马,也许还能加上现在的英国,从古到今,还有哪一个民族在统治如许庞大的国家上所取得的成功、在政治统治上所获取的成功能够和中国人民的成功相媲美呢?这里我所说的统治,自然不是指那些制定宪法、召开国会、议论政治以及大声吵闹之类,而是指让整个国家都处在和平和秩序当中。

既然中国人民在统治上获得了如许杰出的成就,那么其获取成就的秘密是什么呢?其实这个秘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东西,而是包含在这么一句看起来十分寻常的格言中:“有治人无治法。”换句话说,中国人民之所以能在政治统治上获取如此巨大的成就,是由于他并没有在宪法上煞费心力,而是找到了统治之道的根本,可以让中国人自觉地让自己成为良民(孝悌者)。我们的那些立法人包括一切伟大的立法人不是致力于法律、法规和宪法的整治,而是依靠他们所挑选的那些适合的人。我想在这里指出,中国的帝王或者说君主的真正任务并非是统治,不是忙于细节的管理,而在于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他先是对他们所选拔出来的人所展示的良好的精神和风范予以鼓励,并静观其变,看他们是不是拥有真正良好的精神和风范。简略地说,中国统治者或者说帝王的真正任务,不单是需要担负起培养国家公务人员良好品格的职责,而且需要担负起培养全民族良好品格的职责。实际上,对于中国官员来说,他们的任务除去管理外,更主要的是负责培养全民族良好的品格,以便让人民具备自觉的精神而非仅仅是依赖政府。歌德对什么是最好的统治形式这个问题给出一个回答:“最好的统治形式,是让统治成为一种多余的形式。”

已故去的麦嘉温博士在他的有关中国人共同生活的描述中说过:“人们所观察到的这个民族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他们的组织和联合能力,同时这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最明显标志之一。对他们来说,组织与联合行动十分容易。原因就在于他们内心具备一种对权威的尊崇以及遵纪守法的本性。他们这种温驯平和并不等于那种精神衰落的、遭受阉割的驯良,而是源于一种习惯性的自制,和长期在地方、村庄或市政事务里保持着自治而出现的结果。相对于国家而言,他们更多地学会了自我依赖。如果将这个民族里那些最为贫穷以及从未接受过教育的人带入某个荒岛上面的话,他们将能迅速地将自己组合成一个政治实体,如同那些接受过理性民主教育的人们所采取的举措一样。”

中国人治理国家之所以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秘密就在于“有治人无治法”这个原则之中。这原则是他们所需要并为之一心一意所致力的,教化着大众,让他们遵循孝悌,而非为了制定宪法而煞费心思。另外,正如麦嘉温博士所谈及的,他们遵循孝悌之教并获得如此杰出成就,秘密同时也在于他们内心深处对权威的尊崇。而这种基本准则正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同时也是古代知识的传授与宗教(也就是中国的良民宗教)的基础。因为内心深处有一种对权威的尊崇,所以我们中国人向来拥有麦嘉温博士所声称的那种“理性民主”。起码从公元纪元的汉朝开始到民国之前的情况一直都是这样,假如我们内心深处不具备对权威的尊崇的话,我们得到的就只能是大家都知道的目前所处的“无政府状态”的共和政治下被人们称作“非理性民主”的东西。虽然中国的政治统治一直是君主政体,可我们却从未发生过专制,但现在人们却一致认为,中国的统治(一直到如今的共和时期)始终是一种独裁统治。假如一个民族拥有一种理性的民主精神,如同中国人民始终都拥有的一样,那么,专制就无法存在。中国历史上仅仅出现过一次专制,也就是秦始皇的暴政,他下令将书籍焚烧掉,那个时代的中华民族被那种“非理性民主”精神给吞噬了。实际上,这种“非理性民主”造成的后果——也许算是对它的治愈——正是独裁。“非理性民主”越厉害,独裁政治就会变得越可怕。

在我看来,我们在中国是一直拥有“理性民主政体”的,虽然从统治方式上来说一直是君主统治。然而中华民族却始终是一个民主的民族。我敢这么说,就我所知,中国人(这里我所指的是真正的中国人,而非人们现在在中国大街上或政府某些机构中见到的、在打扮上模仿欧洲人的那帮人或者说是乌合之众)现在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真正民主的民族。著作《中国佬约翰来书》的编者英国剑桥大学的罗斯·迪金逊教授,在他的最后一本游记里写道:“以前我从未到过这样的一个国家,这里的人民是这般的自尊自立并且这般的热情。例如在美国,每个人都以为有必要对你保证一点,那就是他和你同样和善,但实际上他们却非常粗暴地对待你。但在中国却大为不同,因为你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对你的和善。他们不具备那种个人权利的自我意识,却又不像人们在印度随处都能看到的那种匍匐在地上的卑下胆怯。中国人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这一点从他们如何对待自己以及如何对待同胞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到,他们已经达到了民主主义者一直期望西方国家所需要达到的那种标准。”也正是因为这些,我认为,现在中国人民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民主的民族。而真正的“理性”民主主义者与“非理性”的民主主义者的不同也正在于此。那些真正的民主主义者,他们从未想过你和他们有何差距,而那些虚伪的民主主义者则在自我意识中感觉他们的确赶不上你,却又妄图通过维护自我意识去证明他们和你同样优秀。真正的民主主义者考虑的不是自己的权利,而是自己的义务。虚伪的民主主义者则会坚守自己的权利,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理性民主和非理性民主的本质区别也正在于此。

我想对那些中国以及中国人民的真正朋友、那些严肃关注着当前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事情的外国人说一下,中国的希望所在,既不是袁世凯,也不是那些用舞会与茶会款待外国人的效仿欧洲的假洋人们。我想对那些外国人说的是,中国的希望在于麦嘉温博士所说的中国人内心深处对权威的那种尊崇,在于一种良民宗教!虽然我们在最近的两年半的时间里经历了剧烈的动荡,面对着一个除了搜刮挥霍财物、胡乱发布条令以及不断许愿之外什么也不去做的政府,可是,在如此一个泱泱大国中,人民依然在遵循着和平和秩序。仅仅就这一点,就能够让外国人诧异不已。对于这些现实,我们应当感谢的并非如很多外国人所想象的那样,是袁世凯的机敏聪慧或他的某位臣卒,而是中国人们还未曾丢掉他们内心深处对权威的尊崇以及良民宗教。简略地说,如今中国的希望不在于袁世凯,而在于孔子的良民宗教。在文章的开篇,我引用了孔子一个弟子的话,你们可以从里面发现对这种良民宗教的简洁阐释,并且还能将其要点做如下归纳:第一,和平、秩序和安宁乃至国家自身的存在,不是依靠法律与宪法,而是依靠中国的每个子民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以此去过一种真正的虔诚生活,或者更现代地说,过一种道德的生活;第二,孝悌应该被当做道德生活或者说虔诚生活的根本;第三,良民宗教的秘密在于人们履行义务而非争夺权利。人们对权威并不表现出不信任以及怀疑,而是表现出尊崇。对这种良民宗教,孟子曾用一句话加以概括:“爱其亲,畏其上,世永昌。”

如果那些中国以及中国人民真正朋友的外国人可以真正明白孔子弟子这段话的话,就可以对中国的各种事情有更好的理解,这就远胜于去读如白克好司与濮兰德所写的有关中国的那些浅显的书。国家的兴衰并不是如白、濮两位先生书中所展示的那样,最终取决于那些仆役、随从们好的或坏的品质,也就是那些给帝王或皇后们擦靴子、提包以及撑伞的人的品质。那些力求明白孔子良民宗教的外国人将会懂得,中国的和平、安宁和有序并非是依靠帝王的仆役、皇后的侍女们那类人的品质,而是依靠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一切人们,不管是尊贵的还是卑下的,国外的还是国内的,都应当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以此去过一种真正的虔诚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所有的举动都是在尽自己的义务而非坚守自己的权利,即尽自己良民的义务。外国人中那些中国及中国人民的真正朋友在明白这些以后,便有利于阻止那些反对以及有损良民宗教的行径,如“不要脸、放肆、粗野、卑鄙”等(那些少数乐意并可以与其作斗争的人如今正处于观望之中。因为正如我所说过的,凭借这些所谓“新学、进步、自由以及共和主义”的中国人,他们在中国如同外国人处于境外法权中一样,压根不受任何孔教的制约),而非容忍或鼓励这一类行径。假如做到这些,外国人中那些中国以及中国人民的真正朋友,不单是在帮助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去重建和平和秩序,还可以支持世界上那些真正的文明事业,支持真正的进步以及真正的自由。这是由于真正的自由,如同法国人茹伯所说的一样,它所指的并非政治上的而是道德上的自由、不是自由的人而是一种自由的灵魂。在中国话语系统中对“自由”的初始叫法也是指道德与灵魂的自由。如果中国人想要说一个民族没有自由的话,他们就会说这个民族中没有“道”。“道”在孔子的学说中所指的是一种本质性的法则。而本质性的法则又是所谓“天命”的表现。故此,中国人所说的自由实际是一种自由的灵魂,这是人生本质得以实现的法则。因此说这种自由是一种道德的自由,也就是对“天命”的服从,如同《旧约》中所说的:“我欢快地漫游,因为我是在寻找您的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