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礼记》、《大戴礼记》附《尔雅》

第一节 《礼记》之名称及篇目存佚

《礼记》者,七十子后学者所记,而战国、秦汉间儒家言之一丛书,西汉中叶儒者戴德、戴圣所纂集传授也。今存者有东汉郑康成所注四十九篇,名曰《礼记》,实《小戴记》。有北周卢辩所注三十九篇,名曰《大戴礼记》。《大戴礼记》本八十五篇,佚其四十六,存者仅此而已。两记之名,盖自东汉后始立。《汉书·艺文志》礼家依《七略》著录,但云:“《记》百三十一篇。”班固注云:“七十子后学者所记。”至《隋书·经籍志》则云:“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所记一百三十一篇,至刘向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因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等五种,共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繁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案:此说本诸晋司空长史陈邵,《经典释文·序录》引邵《周礼论序》云:“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隋志》与邵异者《古礼》二百四篇作二百十四篇,《小戴记》四十九篇作四十六篇。)两记之传授分合,问题颇复杂,今先列其目,再加考证。

(一)今本《礼记》目录。

孔颖达《礼记正义》于每篇之下皆有“案郑《目录》云……”一段,盖郑康成所撰各篇之解题也。郑录每篇皆有“于《别录》属某某”一语,是刘向本有分类而郑引之也。今节录彼文如下:

《曲礼》上下第一第二。(郑《目录》云:“名曰《曲礼》者,以其篇记五礼之事……此于《别录》属《制度》。”)

《檀弓》上下第三第四。(郑《目录》云:“名曰《檀弓》者,以其记人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此于《别录》属《通论》。”)

《王制》第五。(郑《目录》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此于《别录》属《制度》。”)

《月令》第六。(郑《目录》云:“名曰《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此于《别录》属《明堂》。”)

《曾子问》第七。(郑《目录》云:“名为《曾子问》者,以其记所问多明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此于《别录》属《丧服》。”)

《文王世子》第八。(郑《目录》云:“记文王为世子时之法,此于《别录》属《世子法》。”)

《礼运》第九。(郑《目录》云:“名为《礼运》者,以其记五帝三王相变易阴阳转旋之道,此于《别录》属《通论》。”)

《礼器》第十。(郑《目录》云:“名为《礼器》者,以其记礼使人成器之义也,此于《别录》属《制度》。”)

《郊特牲》第十一。(郑《目录》云:“……此于《别录》属《祭礼》。”)

《内则》第十二。(郑《目录》云:“名曰《内则》者,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此于《别录》属《子法》。”)

《玉藻》第十三。(郑《目录》云:“名曰《玉藻》者,以其记天子服冕之事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明堂位》第十四。(郑《目录》云:“名曰《明堂位》者,以其记诸侯朝周公于明堂之时所陈列之位也……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

《丧服小记》第十五。(郑《目录》云:“名曰《丧服小记》者,以其记丧服之小义也,此于《别录》属《丧服》。”)

《大传》第十六。(郑《目录》云:“名曰《大传》者,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此于《别录》属《通论》。”)

《少仪》第十七。(郑《目录》云:“名曰《少仪》者,以其记相见及荐羞之少威仪也,少犹小也,此于《别录》属《制度》。”)

《学记》第十八。(郑《目录》云:“名曰《学记》者,以其记人学教之义,此于《别录》属《通论》。”)

《乐记》第十九。(郑《目录》云:“名曰《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此于《别录》属《乐记》。”)

《杂记》上下第二十第二十一。(郑《目录》云:“名曰《杂记》者,以其杂记诸侯以下至士之丧事,此于《别录》属《丧服》。”)

《丧大记》第二十二。(郑《目录》云:“名曰《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此于《别录》属《丧服》。”)

《丧服大记》第二十三。(原阙。)

《祭义》第二十四。(郑《目录》云:“名曰《祭义》者,以其记祭礼斋戒荐羞之义也,此于《别录》属《祭祀》。”)

《祭统》第二十五。(郑《目录》云:“名曰《祭统》者,以其记祭祀之本也,统犹本也,此于《别录》属《祭祀》。”)

《经解》第二十六。(郑《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哀公问》第二十七。(郑《目录》云:“名曰《哀公问》者,善其问礼,著谥显之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郑《目录》云:“名曰《仲尼燕居》者,善其不倦,燕居犹使三子侍之,言及礼,著其字,言事可法,退朝而处曰燕居,此于《别录》属《通论》。”)

《孔子闲居》第二十九。(郑《目录》云:“名曰《孔子闲居》者,善其无倦而不亵,犹使一弟子侍,为之说诗,著其氏,言可法也,退燕避人曰闲居,此于《别录》属《通论》。”)

《坊记》第三十。(郑《目录》云:“名曰《坊记》者,以其记六艺之义,所以坊人之失者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中庸》第三十一。(郑《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表记》第三十二。(郑《目录》云:“名曰《表记》者,以其记君子之德见于仪表,此于《别录》属《通论》。”)

《缁衣》第三十三。(郑《目录》云:“名曰《缁衣》者,善其好贤者厚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奔丧》第三十四。(郑《目录》云:“名曰《奔丧》者,以其居他国闻丧奔归之礼,此于《别录》属《丧服之礼》矣。”)

《问丧》第三十五。(郑《目录》云:“名曰《问丧》者,以其善问居丧之礼所由也,此于《别录》属《丧服》也。”)

《服问》第三十六。(郑《目录》云:“名曰《服问》者,以其善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此于《别录》属《丧服》也。”)

《间传》第三十七。(郑《目录》云:“名曰《间传》者,以其记丧服之间轻重所宜,此于《别录》属《丧服》……”)

《三年问》第三十八。(郑《目录》云:“名曰《三年问》者,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此于《别录》属《丧服》。”)

《深衣》第三十九。(郑《目录》云:“名曰《深衣》者,以其记深衣之制也……此于《别录》属《制度》。”)

《投壶》第四十。(郑《目录》云:“名曰《投壶》者,以其记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此于《别录》属《吉礼》。”)

《儒行》第四十一。(郑《目录》云:“名曰《儒行》者,以其记有道德者所行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大学》第四十二。(郑《目录》云:“名曰《大学》者,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冠义》第四十三。(郑《目录》云:“名曰《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

《昏义》第四十四。(郑《目录》云:“名曰《昏义》者,以其记娶妻之义内教之所由成也,此于《别录》属《吉事》也。”)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郑《目录》云:“名曰《乡饮酒义》者,以其记乡大夫饮宾于库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

《射义》第四十六。(郑《目录》云:“名曰《射义》者,以其记燕射大射之礼,观德行取于士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

《燕义》第四十七。(郑《目录》云:“名曰《燕义》者,以其记君臣燕饮之礼,上下相尊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

《聘义》第四十八。(郑《目录》云:“名曰《聘义》者,以其记诸侯之国交相聘问之礼,重礼轻财之义也,此于《别录》属《吉事》。”)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郑《目录》云:“名曰《丧服四制》者,以其记丧服之制,取于仁、义、礼、知也,此于《别录》旧说属《丧服》。”)

案:据此知刘向所编定之《礼记》实分类为次,其类之可考见者:一通论;二制度;三丧服;四吉礼或吉事;五祭祀;六子法或世子法;七乐记;八明堂或明堂阴阳。

(二)今本《大戴礼记》目录。

据《隋志》,《大戴礼记》八十五篇,今本自第三十八篇以上全佚,其下间佚,所存篇目如下:

《王言》第三十九(以上三十八篇佚)。

《哀公问五仪》第四十。

《哀公问于孔子》第四十一。

《礼三本》第四十二(以上今本卷一,此下佚三篇)。

《礼察》第四十六。

《夏小正》第四十七(以上今本卷二)。

《保傅》第四十八(今本卷三)。

《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曾子本孝》第五十。

《曾子立孝》第五十一。

《曾子大孝》第五十二。

《曾子事父母》第五十三(以上今本卷四)。

《曾子制言》上中下第五十四至五十六。

《曾子疾病》第五十七。

《曾子天圆》第五十八(以上今本卷五)。

《武王践阼》第五十九。

《卫将军文子》第六十(以上今本卷六,此下佚一篇)。

《五帝德》第六十二。

《帝系》第六十三。

《劝学》第六十四(以上今本卷七)。

《子张问入官》第六十五。

《盛德》第六十六(以上今本卷八)。

《千乘》第六十七。

《四代》第六十八。

《虞戴德》第六十九。

《诰志》第七十(以上今本卷九)。

《文王官人》第七十一。

《诸侯迁庙》第七十二。

《诸侯釁庙》第七十三(以上今本卷十)。

《小辨》第七十四。

《用兵》第七十五。

《少间》第七十六(以上今本卷十一)。

《朝事》第七十七。

《投壶》第七十八(以上今本卷十二)。

《公冠》第七十九。

《本命》第八十。

《易本命》第八十一(以上今本卷十三,此下佚四篇)。

《隋志》言《大戴》八十五篇,佚其四十七篇,存三十八篇,然今本实有三十九篇。《四库提要》云:“盖《夏小正》一篇多别行,隋唐间录大戴者或阙其篇……存者宜为三十九篇。”《中兴书目》谓存四十篇者,《夏小正》外,又加《明堂》第六十七之一篇。实则此篇在《盛德篇》内,后人复写重出耳。其佚篇篇名可考者则有《谥法篇》、《王度记》、《三正记》、《别名记》、《亲属记》、《五帝记》(俱《白虎通》引),有《褅于太庙礼》(《少牢馈食礼》注引),有《王霸记》(《周礼》注引),有《佋穆篇》(《明堂月令论》引),有《号谥篇》(《风俗通》引),有《瑞命篇》(《论衡》引)。其与小戴重出者,除《投壶》、《哀公问》两篇现存外,尚有《曲礼》(《汉书·王式传》引)、《礼器》(《五经异义》引)、《文王世子》(《毛诗豳谱·正义》引)、《祭义》(《汉书·韦元成传》及《白虎通·耕桑篇》引)、《曾子问》(《白虎通·耕桑篇》引)、《间传》(《白虎通·性情篇》引)、《檀弓》(《白虎通·崩薨篇》及《明堂月令论》引)、《王制》(《白虎通·崩薨篇》引)。凡此或明引大戴,或仅引篇名,而所引文为今小戴本所无,宜推定为出大戴者。据此则所佚篇名亦可得三之一矣。

第二节 《礼记》内容之分析

《礼记》为儒家者流一大丛书,内容所函颇复杂。今略析其重要之类别如下:

(甲)记述某项礼节条文之专篇。如《诸侯迁庙》、《诸侯衅庙》、《投壶》、《奔丧》、《公冠》等篇,《四库提要》谓:“皆《礼古经》遗文。”虽无他证,要之当为春秋以前礼制书之断片,其性质略如《开元礼》、《大清通礼》等之一篇。又如《内则》、《少仪》、《曲礼》等篇之一部分,亦记礼节条文,其性质略如《文公家礼》之一节。

(乙)记述某项政令之专篇。如《夏小正》、《月令》等,其性质略如《大清会典》之一部门。

(丙)解释《礼经》之专篇。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等,实《仪礼》十七篇之传注。

(丁)专记孔子言论。如《表记》、《缁衣》、《仲尼燕居》、《孔子闲居》等,其性质略如《论语》。又如《哀公问》及《孔子三朝记》之七篇——《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皆先秦儒家所传孔子传记之一部。其专记七十子言论如《曾子问》、《子张问入官》、《卫将军文子》等篇,亦此类之附属。

(戊)记孔门及时人杂事。如《檀弓》及《杂事》之一部分,其性质略如《韩非子》之《内外储说》。

(己)制度之杂记载。如《王制》、《玉藻》、《明堂位》等。

(庚)制度礼节之专门的考证及杂考证。如《礼器》、《郊特牲》、《祭法》、《祭统》、《大传》、《丧服记》、《奔丧》、《问丧》、《间传》等。

(辛)通论礼意或学术。如《礼运》、《礼祭》、《经解》、《礼三本》、《祭义》、《三年问》、《乐记》、《学记》、《大学》、《中庸》、《劝学》、《本命》、《易本命》等。

(壬)杂记格言。如《曲礼》、《少仪》、《劝学》、《儒行》等。

(癸)某项掌故之专记。如《五帝德》、《帝系》、《文王世子》、《武王践阼》等。

第三节 《礼记》之原料及其时代

此一大丛书,当然非成于一人之手。《汉志》谓:“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七十子以后之学者,其范围可直至戴德、戴圣、刘向也。其中有录自官书者,如《诸侯迁庙》、《釁庙》等篇,虽未必《礼古经》遗文,要之当为某官守之掌籍也;如《文王官人》篇,与《逸周书》文略同,盖采自彼或与彼同采自某官书也;如《月令》与《吕览》、《淮南》文同,必三书同采一古籍也。有从诸子书中录出者,例如《大戴·中立事》至《天圆》十篇,皆冠以“曾子”,或即《汉志》、《曾子》十八篇中之一部也;《中庸》、《坊记》、《表记》、《缁衣》据沈约谓皆取《子思子》,或即《汉志》、《子思》二十三篇中之一部也;《史记正义》谓《乐记》为公孙尼子次撰,刘alt谓《缁衣》公孙尼子作,即或《汉志》、《公孙尼子》二十八篇之一部也;如《三年问》、《礼三本》、《乐记》、《乡饮酒义》、《劝学》等篇,或一部或全部文同《荀子》,盖录自《荀子》也;如《保傅》及《礼察》之一部,文同贾谊《新书》,盖录自《新书》也。(今本《新书》实赝品,但彼两篇文见贾生《陈政事疏》,可决为贾生作耳。)此外采自各专书者当尚多,惜古籍散佚,不能尽得其来历耳。

两记最古之篇,共推《夏小正》,谓与《禹贡》同为夏代遗文。果尔,则四千年之珍秘矣。然自朱熹、方孝孺已大疑之,谓恐出《月令》之后。其实《夏小正》年代勘验甚易,因篇中有纪星躔之文——如“正月,鞠则见,初昏参中,斗柄悬在下”、“三月,参则伏”、“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等,天文家一推算,当可得其确年也。其最晚者,如《王制》,据卢植云汉文帝时博士所作,虽尚有疑问(说详次条),如《礼察》、《保傅》之出汉人手,则证佐凿然(《礼察》篇有论秦亡语)。如《公冠》篇载“孝昭冠辞”,则为元凤四年以后所编著更不待问矣。要而论之,两戴记中作品,当以战国末西汉初百余年间为中心。其中十之七八,则代表荀卿一派之儒学思想也。

第四节 《礼记》之编纂者及删定者

手编《礼记》者谁耶?汉隋志、史汉儒林传及各注家皆未言及,惟魏张揖《上广雅表》云:“周公著《尔雅》一篇,爰暨帝刘,鲁人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尔雅》为《礼记》中一篇,说详末段。)揖言必有所据,然则百三十一篇之编纂者或即叔孙通也。但通以后必仍多所增益,如《保傅》、《礼察》、《公冠》等明出孝文、孝昭后,是其显证。至次第续纂者何人,则不可考矣。

刘向校中书时所谓《礼记》,实合六部分而成。《隋志》云:“向检得一百三十篇,因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孔子三朝记》、《王氏史氏记》、《乐记》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案《汉志》礼家:“《记》百三十一篇,《明堂阴阳》三十三篇,《王史氏》二十一篇。”乐家:“《乐记》二十三篇。”《论语》家:“《孔子三朝记》七篇。”凡二百十五篇(《隋志》少一篇)。今《三朝》七篇,明载大戴,而郑康成《礼记目录》有“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此于《别录》属《乐记》……”等语,知今本《礼记》各篇,不仅限于“《记》百三十一篇”之范围内,而“明堂阴阳”等五种皆被采入,故《礼记》实合六部丛书为一部丛书也。《王氏史氏》盖皆叔孙通以后继续编纂之人,惟所纂皆在百三十一篇外耳。

大戴删刘向、小戴删大戴之说,起于《隋书·经籍志》(原文前引)。二戴武宣时人,岂能删哀平间向、歆所校之书?其谬盖不待辨。至小戴删大戴之说,据《隋志》谓“小戴删定为四十六篇,马融益以《月令》、《明堂位》、《乐记》乃成今本之四十九篇”,后人因有以今本《礼记》除《月令》、《明堂位》、《乐记》外余四十六篇皆先秦旧籍,惟此三篇为秦汉人作者。此说之所由起,盖以四十六合大戴未佚本之八十五恰为百三十一篇,乃因此附会也。然此说之不可通有二:其一,两戴记并非专以百三十一篇为原料,如《三朝记》之七篇、《明堂阴阳》之三十三篇、《乐记》之二十三篇皆有所甄采,已具如前述。合两戴以就百三十一篇之数,则置书中所采《明堂》等五种诸篇于何地?其二,两戴各篇,并非相避。其最著者,《哀公问》、《投壶》两篇,二本今皆见存;《曲礼》、《礼器》等七篇(详见前大戴目录条附语),亦皆大戴逸目;又如大戴之《曾子大孝》篇全文见《小戴·祭义》,《诸侯衅庙》篇全文见《小戴·杂记》;《朝事》篇一部分(自“聘礼”至“诸侯务焉”)见《小戴·聘义》;《本事》篇一部分(自“有恩有义”至“圣人因杀以见节”)见《小戴·丧服四制》。其余互相出入之文尚多,然则二戴于百三十一篇之记,殆各以意去取,异同参差不必此之所弃即彼之所录,牵附篇数以求彼此相足,甚非其真也。

最后当讨论者,为马融补三篇之问题。云马融补三篇者,盖务节小戴为四十六篇,以合大戴之八十五,求彼此相足。其削趾适履之情况,既如前述。小戴四十六篇之说,不知何昉。藉曰有之,则《曲礼》、《檀弓》、《杂记》各有上下篇,故篇名仅四十六耳。《小戴》篇数之为四十九,则自西汉时已然。《后汉书·桥元传》云:“七世祖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说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者也。《曹褒传》云:“父充持庆氏礼,褒又传〈《礼记》四十九篇教授诸生,庆氏学遂行于世。”则褒所受于庆普之《礼记》亦四十九篇也。孔颖达正义于《乐记》下云:“按《别录》,《礼记》四十九篇。”则刘向所校定者正四十九篇也。而郑《目录》于《王制》下云:“此于《别录》属《制度》。”《月令》、《明堂位》下并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益足明此三篇为《别录》所原有非增自马融也。内中《王制》篇之来历,据正义引卢植云:“汉孝文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书。”(《经典释文》引同。)陈寿祺谓卢说本《史记·封禅书》。据索隐引刘向《别录》谓文帝所造书有《本制》、《兵制》、《服制》等篇,以《王制》参检绝不相合,非一书也(见《左海经辨》)。《月令》篇之来历,据郑《目录》云:“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言周公所作。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篇中有“命太尉”语,太尉,秦官,故郑君断此为秦人书。)寿祺亦力辩其非(文繁不引)。以吾论之,《王制》、《月令》非后汉人续补,殆为信谳,然恐是秦汉间作品。两戴记中秦汉作品甚多,又不独此二篇也。后儒必欲强跻诸周公、孔子之林,非愚则诬耳。尤有一事当附论者,《汉志》“《乐记》二十三篇”,今采入小戴者只有一篇。郑《目录》云“此于《别录》属《乐记》”,谓从二十三篇之《乐记》采出也。正义云:“盖合十一篇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其余十二篇为戴所不采,其名犹见《别录》,曰则《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昭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也(并见正义引)。观此尚可知当时与《礼记》对峙之《乐记》其原形何如。今此十一篇者见采于小戴而幸存,其中精粹语极多。余十二篇竟亡,甚可惜也。

以上关于《礼记》应考证之问题略竟。此书似未经刘歆、王肃之徒所窜乱,在古书中较为克葆其真者,此亦差强人意也。

第五节 《礼记》之价值

《礼记》之最大价值,在于能供给以研究战国、秦汉间儒家者流——尤其是荀子一派——学术思想史之极丰富之资料。盖孔氏之学,在此期间始确立,亦在此期间而渐失其真。其蜕变之迹与其几,读此两戴记八十余篇最能明了也。今略举其要点如下:

一、孔门本以“礼”为人格教育之一工具,至荀子则更以此为唯一之工具。其末流乃至极繁琐、极拘迂,乃至为小小仪节费几许记述、几许辩争。读《曲礼》、《檀弓》、《玉藻》、《礼器》、《郊特牲》、《内则》、《少仪》、《杂记》、《曾子问》等篇之全部或一部分,其琐与迂实可惊,观此可见儒学之盛即其所以衰。

二、秦汉间帝王好大喜功,“封禅”、“巡守”、“明堂”、“辟雍”、“正朔”、“服色”等之铺张的建设,多由儒生启之。儒生亦不能不广引古制以自张其军,故各篇中比较三代礼乐因革损益之文极多,而大抵属于虚文及琐节。但其间固自有发挥儒家之政法理想及理想的制度,极有价值者,如《王制》、《礼运》等篇是也。

三、为提倡礼学起见,一方面讲求礼之条节,一方面推阐制礼之精意及其功用,以明礼教与人生之关系,使礼治主义能为合理的存在。此种工作,在两戴记中,颇有重要之发明及收获,《礼运》、《乐记》、《礼察》、《礼三本》、《大传》、《三年问》、《祭义》、《祭统》等篇,其代表也。

四、孔子设教,惟重力行。及其门者,亲炙而受人格的感化,亦不汲汲以骛高玄精析之论。战国以还,“求知”的学风日昌,而各派所倡理论亦日复杂。儒家受其影响,亦竞进而为哲理的或科学的研究,孟、荀之论性、论名实,此其大较也。两戴记中亦极能表现此趋势,如《中庸》、《大学》、《本命》、《易本命》等篇,其代表也。

五、儒家束身制行之道及其教育之理论法则,所引申阐发者亦日多,而两戴记荟萃之。《大学》、《学记》、《劝学》、《坊记》、《表记》、《缁衣》、《儒行》及《曾子》十篇等,其代表也。

要之欲知儒家根本思想及其蜕变之迹,则除《论语》、《孟子》、《荀子》外,最要者实为两戴记,而《礼记》方面较多,故足供研究资料者亦较广。但研究《礼记》时有应注意两事:

第一,记中所述唐、虞、夏、商制度,大率皆儒家推度之辞,不可轻认为历史上实事。即所述周制,亦未必文、武、周公之旧,大抵属于当时一部分社会通行者半,属于儒家理想者半,宜以极谨严的态度观之。

第二,各篇所记“子曰……”、“子言之……”等文,不必尽认为孔子之言。盖战国、秦汉间孔子已渐带有“神话性”,许多神秘的事实皆附之于孔子,立言者亦每托孔子以自重,此其一。“子”为弟子述师之通称,七十子后学者于其本师,亦可称“子”。例如《中庸》、《缁衣》等或言采自《子思子》,则篇中之“子”亦可认为指子思,不必定指孔子,此其二。即使果为孔子之言,而辗转相传,亦未必无附益或失真,此其三。要之全两部《礼记》所说,悉认为儒家言则可,认为孔子言则须审择也。

就此两点而论,《礼记》一书,未经汉以后人窜乱,诚视他书为易读。但其著作及编纂者之本身,或不免有若干之特别作用及成见,故障雾亦缘之而滋,读者仍须加一番鉴别也。

第六节 读《礼记》法

读《礼记》之人有三种:一、以治古代礼学为目的者;二、以治儒家学术思想史为目的者;三、以常识及修养应用为目的者。今分别略论其法。

以治古代礼学为目的而读《礼记》者,第一,当知《礼记》乃解释《仪礼》之书,必须与《仪礼》合读。第二,须知《周礼》晚出不可信,万不可引《周礼》以解《礼记》或难《礼记》,致自乱其系统。第三,当知《礼记》是一部乱杂的丛书,欲理清眉目,最好是分类纂抄,此较研究,略如唐魏徵《类礼》、元吴澄《礼记纂言》、清江永《礼书纲目》之例。(魏徵书今佚,《唐书》本传云:“征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谏录》载太宗诏书云:“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第四,当知此丛书并非出自一人一时代之作,其中各述所闻见所主张,自然不免矛盾,故只宜随文研索,有异同者则并存之,不可强为会通,转生altalt。以上四义,不过随举所见。吾未尝治此学,不敢谓有心得也。居今日而治古代礼学,诚可不必。然欲研究古代社会史或宗教史者,则礼学实为极重要之研究对象,未可以为僵石而吐弃之也。

以治儒家学术思想史为目的而读《礼记》者,当略以吾前段所举之五事为范围,其条目则:(一)儒家对于礼之观念;(二)儒家争辩礼节之态度及其结果;(三)儒家之理想的礼治主义及其制度;(四)礼教与哲学等等。先标出若干门目而鸟瞰全书综析其资料,庶可以见彼时代一家学派之真相也。

以常识或修养应用为目的而读《礼记》者,因《小戴记》四十九篇,自唐以来号为“大经”,自明以来列为五经之一,诵习之广,次于《诗》、《书》,久已形成国民常识之一部。其中精粹语有裨于身心修养及应事接物之用者不少,故吾辈宜宝而读之。惟其书繁重且干燥无味者过半,势不能以全读。吾故不避僭妄,为欲读者区其次第如下:

第一等,《大学》、《中庸》、《学记》、《乐记》、《礼运》、《王制》。

第二等,《经解》、《坊记》、《表记》、《缁衣》、《儒行大传》、《礼器》之一部分、《祭义》之一部分。

第三等,《曲礼》之一部分、《月令》、《檀弓》之一部分。

第四等,其他。

吾愿学者于第一等诸篇精读,第二、三等摘读,第四等或竟不读可也。上有分等,吾自知为极不科学的、极不论理的、极狂妄的,吾并非对于诸篇有所轩轻。问吾以何为标准,吾亦不能回答。吾惟觉《礼记》为青年不可不读之书,而又为万不能全读之书,吾但以吾之主观的意见设此方便耳。通人责备,不敢辞也。(上专就《小戴记》言,其《大戴记》各篇则三、四等居多也。)

第七节 《礼记》注释书

至今尚无出郑注、孔疏右者。若非专门研究家,则宜先读白文,有不解则参阅注疏可耳。若专治礼学,则清儒关于三礼之良著颇多,恕不悉举也。

《大戴礼记》因传习夙稀,旧无善注,且讹误滋多。清儒卢文弨、戴震先后校勘,始渐可读。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汪照《大戴礼记补注》,皆良著也。

第八节 附论《尔雅》

《尔雅》今列于十三经,陋儒竞相推挹,指为周公所作,甚可笑。其实不过秦汉间经师诂经之文,好事者编为类书以便参检耳。其书盖本为“《记》百三十一篇”中之一篇或数篇,而大戴曾采录之,张揖《进广雅疏》所谓“《尔雅》一篇,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也。臧庸列举汉人引《尔雅》称《礼记》之文,如《白虎通·三纲六纪篇》引《礼·亲属记》,文见今《尔雅·释亲》。《孟子》“帝馆甥于贰室”,赵岐注引《礼记》,亦《释亲》文。《风俗通·声音篇》引《礼·乐记》,乃《尔雅·释乐》文。《公羊》宣十二年何休注引《礼记》,乃《尔雅·释水》文。此尤《尔雅》本在《礼记》中之明证也。自刘歆欲立古文学,征募能为《尔雅》者千余人讲论庭中,自此《礼记》中之《尔雅》篇,不知受几许挦扯附益,乃始彪然为大国,骎骎与六艺争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