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体文例

一 文体种类

文体文例,是语言文辞表达意思的约定俗成及其在一定使用环境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对夏商来说是成文篇章与书写载体的结合形态。

上古文献中引述的《夏训》、《夏书》诸文,当保存有夏时期的语辞遗影,未必纯出后人杜撰。商代的文体种类,有册典式文书或诗歌,流传至今的《尚书·商书》十七篇,如《汤誓》、《盘庚》上、中、下三篇、《高宗肜日》等,应是本之原作的再整理。《诗经·商颂》五首祭祖的颂歌诗,也未必全出商后裔宋国贵族所作。商代青铜器铭文,总共约有数百件,文体类型有纪年形式、子锡某形式、征夷关系金文、农祭关系金文、祖先祭关系金文、飨宴关系金文、族徽金文、亚铭金文、妇人器金文等等[53],更是难得的商代“正书体”作品,渗透着整肃矩执和庄重保守之气。

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尤足以领会商代文字也已脱却原始象形绘画繁形的意味,属于一种较为发达和文化功能强大的简便习行并趋于规范化的实用性文字,而其甲骨文辞,数量达十多万片,反映的当时社会生活信息量到底有多少,怎么也不能低估,更是考察其语言文辞使用习尚的真实材料,十分可贵。

殷墟甲骨文辞,是直接出自晚商特殊知识阶层之手的行于特殊场合下的文体,代表着贵族文笔的一个侧面,也是中国最早最真实系统的成文文字原始记录,就其性质类别言,基本上可以分为五大类:第一类为卜辞,是以原初意味的散文语体在甲骨上契刻下的占卜事类。第二类为与占卜有关的记事刻辞,专署甲骨来源及整治及检视者等。第三类是与占卜无关的特殊记事刻辞和一般性记事刻辞,前者为纯出铭功旌纪或颁事立凭的书刻文字,后者记日常生活行事。第四类是表谱刻辞,如“干支表”、“家谱刻辞”等,备览之用。第五类是“习刻”之作,为仿刻习作。大致说来,卜辞是殷墟甲骨文辞的主体,约占到99%,后四类合起来大约只占到1%左右,其中尤数第三类最少。

二 甲骨文体文例

甲骨文体文例风格,是甲骨文辞与书刻载体的结合关系之表象,专指这些文辞在甲骨上的辞例形式、位置、行款走向与行文格式、分布规律与表达意思等等。甲骨文辞,用字构词虽比较简单,但契刻地位错综交替,行款格式变化多端,辞例相间,纲目挚领,聚散松紧,详略异宜,看似无序,实循惯例。

(一)甲骨卜辞风格

甲骨卜辞,主要指在卜用龟甲和牛肩胛骨上刻写的占卜记录,文字内容大都以殷商王朝武丁以来(可能有若干更早的)下至商末各时王的占卜行事为主体,或也包括数量不等的其他贵族家支的占卜记录。甲骨卜辞通常是在贞人灼龟命卜后,以带有原初意味的散文语体在甲骨上刻写下的相关文辞。

写刻卜辞,皆有定例,一般而言,卜辞以刻于甲骨正面为多,也有背面刻辞的,大都是书刻在相关卜兆的附近,亦即通常所说的“守兆”;依于兆枝横出指向,凡兆坼向左,卜辞书刻右向逆迎,或兆坼向右,卜辞左向逆迎,称之“迎兆卜辞”;凡顺着兆坼指向,卜辞或右行,或左行,均称之“顺兆卜辞”。但应指出的是,在多数甲骨上,卜辞的书刻是避免侵犯卜兆的,然而有些卜辞却并不回避卜兆,往往跨越横出兆坼,即所谓“犯兆”,而且凡被犯之兆坼,大多均被刻过,似乎还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即它们往往都无序数。

一条完整的卜辞,可以包含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通常情况下还包含序数(或卜数)和兆辞。但应注意者,序数一般是先于卜辞契刻的,当灼龟命卜之际,每灼一兆,便要刻一序数字,以标明灼龟见兆的次序,故也一称兆序,凡兆坼向左者,序数通常刻在卜兆的左上端,反之则刻于右上端,也有刻于纵兆顶端的;而卜辞则是占卜完成后才契刻的。兆序在龟甲上的排列形式,通常情况下是自上而下,一行至数行直下不等,或自内(中缝)向外(边缘),或自外(边缘)向内(中缝)。在胛骨上的序数或卜数,则一般以自下而上排列为多,也有自下而上再折而向下排列的,如《合集》23988、《粹》1328+《遗珠》948,但不多见。兆辞则是灼龟命卜视兆象定吉凶的简单断语,也是卜辞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占卜事类单看序数、卜数和兆辞是不可能了解的,唯有看卜辞的主体部分叙辞、命辞乃至于占辞、验辞方能知晓。

叙辞一称前辞,指整条卜辞前面记卜日和贞人名的文辞;命辞一称贞辞,因常以贞字起句之故,乃命龟之辞,是占卜的事类,也是卜辞的中心部分;占辞也称果辞,是视兆坼定吉凶从而决定事情是否可行之判断和预测,属于占卜的结果,它与兆辞有区别,兆辞的构词法每每是固定的,如“一告”、“二告”、“三告”、“小告”、“吉”、“小吉”、“上吉”、“大吉”、“引吉”、“不吉”、“不啎”、“不啎黾”、“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兹用”、“兹不用”、“兹毋用”等,因有约定俗成的意义乃成为恒语,而占辞有时可直接引用兆辞,却常常是卜人针对占卜事情的未来作出的预测语;验辞是日后事情应验的追记,是对占卜结果的具体事实答复,不是在占卜的当时所刻,故也有称之“追刻卜辞”。试举下例:

丙午卜,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贞呼师往视右师。王占曰:惟老惟夷途。遘若兹卜,惟其匄。

 叙辞      命辞         占辞

二旬有八(六)日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壬申师夕殊死。(《合集》17055正反)

 验辞

上例叙辞记卜日为丙午和贞人是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命辞记商王命令师往视右师,占辞一般都有“某占曰”一类用语,视兆坼对占卜之事的未来作出预测,此记王判断占卜出现两种兆象:一种示意师会老钝,但途中会顺利平安的;另一种却示意此卜凶险。验辞记结果,追记26天后的壬申日晚间师遇险丧亡。[54]但必须指出,如此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四者包括序数等都具备的完整卜辞型式,其实并不太多,多数卜辞只记有其中几项,如:

庚戌卜,亘,贞王弗疾冎。王占曰:勿疾。一二三 上吉 四五(《丙编》334)

叙辞     命辞     占辞     序数兆辞序数

戊午卜,小臣不其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癸酉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甲戌毋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一二(《丙编》90)

叙辞     命辞     验辞     序数

乙卯卜,永,贞隹母丙害。一二不啎黾三四五六七不牾黾(《丙编》267)

叙辞     命辞     序数兆辞     序数     兆辞

或记叙、命、占辞和序数、兆辞几项,或记叙、命、验辞和序数几项,或记叙、命辞和序数、兆辞几项,互有省略。有时一条卜辞可分开刻于甲骨的正反两面,面背相承,如《怀特》32腹甲正面卜辞“癸巳卜,争,贞翌甲午彡自上甲至于多毓衣”,命辞衣字后所记月份“十月”二字,因正面已无空处,故补刻于反面。也有正面刻叙辞、命辞,背面刻占辞;或正面叙辞,背面命辞;或正面命辞,背面叙辞;或正面命辞,背面叙辞、占辞;或正面命辞,背面叙辞、占辞、验辞;或正面叙辞、命辞、占辞,背面刻验辞等等。不少卜辞,往往不见验辞,有占辞者也属于少数,大多数是为叙、命辞型式,如“乙亥卜,今日其昼不雨”(《摭续》205)、“丙寅,贞方小出”(《安明》545),更多的卜辞是省去前辞而仅刻命辞式,如:“贞告于妣庚”(《安明》46)、“勿㞢于少甲”(《怀特》38)等等。这正像张秉权指出的,“一条完整的卜辞,应有序、命、占、验四个部分。可是甲骨上的一般卜辞,很少有四者具备的。所以,若要了解卜辞,除了识字而外,还须有文例、文法等方面的知识,作为辅佐。可是,即使具备了文字、文例与文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后,却也未必就能完全了解每一条卜辞中所有的涵义。因为有些卜辞,往往意在言外,所以,必须汇集甲骨文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去加以探讨寻求,融会贯通,才能获得其中三昧。”[55]可谓是切中肯綮之论。

甲骨卜辞中还有一种牛肋骨卜辞,极少见,下举三例:

□子卜,父甲豊。

……父杏岁,即且……(《甲》3629)

乙丑卜……

弜又。

又妣辛裸。

弜又。

其用兹卜。

叀兹卜用。

乙丑卜,叀。(此省略“兹卜用”三字)

丁亥卜,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8……

叀派令。(正面)

□公岁小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9。(反面)(《合集》31678)

乙巳卜,其示帝。

乙巳卜,帝日叀丁。

叀乙,又日。

蜜辛,又曰。

癸丑……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0

癸丑卜,其品于……

其品,即……(以上一面)

乙巳卜,其示。

弜。

乙巳卜,其示。

弜。

乙巳卜,帝日叀丁。(以上另一面)(《美国》10、11;《补编》10388漏收反面)

肋骨刻辞大都表面无钻、凿痕,难于施灼见兆,但几乎包括了甲骨文辞各个种类,如习刻、仿刻、记事、干支表、卜辞等,上举三例,卜辞辞例宽式与简式穿插自如,运用娴熟,没有犯一般习刻者仿刻卜辞时常犯的关键字词往往脱夺或生拉硬凑的通病,且辞例契刻或自下而上,或左右上下呼应,章法规范,一气呵成,这是通家所为,仿刻者实难做到也无须如此去做,故与其说是翻版卜辞,不如说是占卜时所刻卜辞,惟其卜法恐与一般甲骨所见钻凿灼兆有所不一样,似用冷占卜法,恐怕是在施灼见兆之外的一种变通,属于少数卜人所为,而卜辞文辞却仍自然而然浸染于同时期流行文体间。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1

牛肋骨卜辞(《美国》10、11)

除龟甲牛骨卜辞外,还有十分鲜见的象肩胛骨卜辞。如沈阳辽宁博物馆收藏一骨,著录为《合集》13758正反,正面有卜辞“己巳卜争贞乍王舟……”一条,反面有“葬右老于□。贞王其往田其雨。己巳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2卜贞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3亡疾”。属武丁时卜骨。金祥恒先生曾根据“象肩胛骨略成‘三角形’,而牛肩胛骨则近于‘长方形’”的生物骨骼标本特征,指出此骨之大小形状,“骨臼部分特大,骨面略成‘三角形’,异于近似长方形之牛肩胛骨”,推断“为象肩胛骨刻辞”[56]。此外,北京国家图书馆也藏有一骨,拓本曾著录于《甲骨缀合集》32、33,又见《合集》9681,刻有“贞我受年”等辞,反面有27组钻凿,也属武丁时卜骨。据李学勤先生说:“骨片非常厚,最厚处有0.7厘米,薄处也有0.5厘米,这和常见的牛肩胛骨迥然不同”,“是另一片可能属于象的有字肩胛骨”[57]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4

象肩胛骨卜辞(《合集》13758)

(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刻辞

所谓与占卜有关,是因为这类刻辞专署甲骨卜材的前期准备之事,如卜材的来源,甲骨的贡纳、整治及检视者,签名者等等。这类记事刻辞,据在甲骨上所刻部位,可析为甲桥、甲尾、背甲、骨臼、骨面五种刻辞。[58]

(1)甲桥刻辞,是刻于龟腹甲两边突出的甲桥背面的记事文字,所记内容大都是关于该批卜用龟甲从何处入贡来的。如:

雀入二百五十。(右桥)帚羊来。(左桥,《乙》7673)

雀入二百五十。(右桥)辛亥。(左桥,《乙》6704)

画入二,在高。(右桥)争。(左桥,《丙编》97)

奠来五。(右桥)在鹿。(左桥,《乙》6882)

我以千。(右桥)帚井示百。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5。(左桥,《乙》6686)

行取廿五。帚井示。争。(甲桥朱书,《乙》7361)

乞自帚井三。庚戌。(右桥,《甲》2969)

周入四。(左桥,《花东》327反)

庚入五。(左桥)庚入二。(左桥,《花东》190反)

吴入十。(右桥,《花东》436)

史入。(右桥,《花东》133反)

自宁三。(右桥,《花东》63)

我五。(左桥,《花东》470反)

大示五。(右桥,《花东》184反)

大示□。(左桥,《花东》192反)

朕。(右桥,《花东》367)

亚。(左桥,《花东》500反)

卅。(右桥,《花东》384反)

卅。(左桥,《花东》357反)

万家见一。(右桥,《花东》226)

上辞中的“入”指龟的入贡;“来”指来贡;“以”或释挈、氐,送致之义;“乞”为乞取、征收之义;“取”意为收取、纳取;有关辞例大抵言某人贡若干龟,或言某人从某地贡入或征收若干龟。“示”同“视”,乃检视、验收之义,指某人检视验收了若干经整治的龟。花园庄东地甲桥刻辞每被钻凿破损若干笔道,故知此等检视当在施钻凿之前。“万家见一”,见义为献,万家进献了一个龟甲。

这类刻辞在甲桥上的分布可分为三类情况:A.右桥记某人贡入若干龟,左桥则记签名者或地名。B.右桥记某人贡入若干龟,左桥无刻辞。C.左右两桥均有刻辞。凡记“入”、“来”、“以(挈)”、“乞”、“取”诸辞者常在右桥,左桥为例外,所记人名大都不冠臣、子、妇等称谓,而记“示”之辞,常在左桥,右桥为例外,其上大都冠以“妇某”字;单位词“屯”从未出现在甲桥刻辞;凡右桥刻辞或左右二桥均有刻辞的,若附记地名的,常记在右桥下端,而签名者则常签在左桥下端,且大都是贞人名;凡记某入而不记数字的,其数当为一的省略;成套腹甲的甲桥记数,乃同一次贡龟数目,不能重复计算。甲桥刻辞有朱书者,又有朱书杂契刻者。[59]

(2)甲尾刻辞,是刻于龟腹甲尾甲正面的记事刻辞,一般都刻于右尾甲,故也称之尾右甲刻辞,但也有刻于尾左甲者。甲尾刻辞的主要辞例为“某入”、“某来”。如:

册入。(《屯南》2768)

弜来。(《甲》280)

疋。(尾右甲,《花东》329反)

卅。(尾左甲,《花东》462反)

是记某人入贡来献龟,其辞大多甚简。像《合集》9334“弜入二百廿五”一例,是甲尾刻辞最大的纪数。卅是记献龟数30个。

(3)背甲刻辞,龟的背甲,整治时往往从中缝锯而一剖为左右两个半片,背甲刻辞是指刻于锯背面近下方的记事文字,通常作单行直书。辞例如:

小臣入二(《丙编》608)

我来二。(《乙》2698)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6入三。帚示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7。(《合集》9274)

吴入二,在鹿。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8。(《丙编》66)

我入六十,在□。丙寅,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19示四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0。(《合集》17598)

壬午,乞自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1

十㞢一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2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3。伐示廿。(《合集》8473)

大抵也是记某某人来入贡龟若干,但辞有繁简,或兼记所在地,或又记某妇检视若干屯,卜人签名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背甲刻辞有两个很特别的数目单位词“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4”“(”。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5字为屯之初文[60],读如纯,指束在一起的一对卜骨或一副背甲。《仪礼·少牢馈食礼》“腊一纯而鼎”,郑氏注:“合升左右胖(牲肉)曰纯”,犹见其义。(指“半背甲”[61]。背甲刻辞中的“屯”是指完整背甲一剖为左右两个半片,束在一起称为一“屯”,而入龟若干,不记单位词者,当是完整之龟甲或龟背甲。“十屯㞢一(屯”即十副剖为左右两半的半背甲共20个再加零余的半个背甲,“伐示廿”,及指检视这十副20个半背甲。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6

甲桥刻辞(《乙》6686,《合集》9012反)

(4)骨臼刻辞,指刻于牛胛骨骨臼上的记事文字。辞例如: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7

(《合集》9408、9355、17598、5574)

1.骨臼刻辞 2.甲尾刻辞 3.背甲刻辞 4.骨面刻辞

丁亥,乞自十二屯。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8示。。(《合集》9409)

癸亥,禽示十屯。。(《粹》508)

示。中。(《粹》879)

亘。(《明》1670)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29示四屯㞢一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0。□。(《合集》17628)

利示三屯㞢一(。(《合集》17611)

辞例的格式和内容大都是记某日某人收取或者检视若干屯,或兼记该批骨的来历、签名者等等,辞亦有繁简,最简者仅记检视之“示”字或签名人。也有两个特别的数目单位词“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1”、“(”。骨臼刻辞中的胛骨数目常常只是一位数,多者也不过十余,最频繁出现的数目单位词是“屯”,这个“屯”,虽也是一对之义,但在此专指左、右牛肩胛骨一副,与背甲刻辞中的“屯”意义稍有区别。换言之,上揭“四屯㞢一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2”、“三屯㞢一(”,是言四副或者三副牛肩胛骨零一块单的,即分别为九块及七块牛肩胛骨。

(5)骨面刻辞,是刻于胛骨正面骨扇下方宽薄处或背面近边处的记事刻辞。辞例如:

帚井来。(《甲》2912背面)

乙□,邑乞自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3五屯。十二月。(《合集》9400)

□□乞自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4廿屯。小臣中示。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5。(《合集》5574)

帚羊示十屯。(《续》6·24·9)

中示。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6。(《合集》4931)

骨面刻辞大体也是记某日某人乞自某多少副胛骨,胛骨的数目有时比骨臼刻辞多得多,有达50副者,有时兼记检视者与签名者,其辞各有详略,而上揭“帚井来”一例,与甲尾刻辞“某来”一致,也是记来贡胛骨,在骨面刻辞不多见。上揭《合集》9400一例签署月份者,即便在五种记事刻辞中也是很难得一见的。从骨面刻辞所记检视日期到该卜骨进行占卜的历行时间,最短的可在当日举行,长的有在60日以上。

(三)特殊记事刻辞和一般性记事刻辞

这类刻辞一般都与甲骨占卜毫不相关。先看特殊记事刻辞,大抵属于铭功旌纪或颁事信凭意义的书刻文字,主要有人头骨刻辞、虎骨刻辞、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7骨刻辞、兕头骨或牛头骨刻辞、鹿头骨刻辞、牛距骨刻辞、牛胛骨刻辞、骨符等等。

(1)人头骨刻辞,大抵属于商王朝杀戮敌国酋首献祭先王而在其头骨上刻辞。对于人头骨刻辞的研究,陈梦家先生认为可表明三事:一、诸邦方的君长为殷战败俘获后常杀之以祭殷先王;二、所杀的方伯的头盖骨上常刻辞记其事;三、所谓“用”即杀之以祭。[62]据我的统计,迄今共发现15片,现藏地点、辞例及著录情况如下:

北京国家图书馆藏四片:

……丑用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8……義友……(《合集》38762)

方白用(《合集》38759)

……又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39……(《合集》38761)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0(《合集》3435)

故宫博物院藏明义士旧物一片:

夷方白……且乙伐(《合集》38758)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藏一片: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1白……(《合集》38760)

上海博物馆藏一片:

隹……(《合集》38764)

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一片;

……武……(《合集》27741)

日本东京已故河井荃庐原藏二片,内一片今归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中凡……(《东京》972)

河井原藏的另一片下落不明,可能已在1945年3月10日毁于战火:[63]

……卢……戋……(《合集》38763)

日本千叶县习志野市小仓武之助原藏一片,今归东京国立博物馆:

……五封……封耑……(《日搜》二·180)

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藏一片:

……大甲……(《怀特》1914)

除上揭12片外,还有三个拓本,原骨今藏济南山东省博物馆:

……用……(《殷虚卜辞综述》图版13·中)

……白……(《续补》9069)

……囟……(《续补》9070)

人头骨刻辞的文辞均极简明,没有长文,尽管辞例皆不完整,然而从头骨形态及所刻字体粗重且大看,大概每片字数至多十字左右,内容大略是记用俘获的敌国方伯君长献祭祖先,所杀方伯的头盖骨上几乎无一例外刻下其人名,如“夷方伯”、“伯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2”、“卢”,有时还记了受祭的殷先王如“大甲”、“且乙”。由此而言,人头骨刻辞的性质,完全是为了祭礼,是刻辞以报先人,不是留给活人看的,也非着重在纪念,而在旌扬先祖之佑之功,其人头骨无一完整,皆为碎小片,可能在献祭之际即已打碎。人头骨刻辞的含义,犹如今民间祭祖,有时要在供品上书写某物给某位先人一样。战国时葬俗,有以简牍记下随葬赙赠物品清单,谓之遣册,如江陵望山二号墓出土竹简遣册,有记“九亡童(明俑)”、“四亡童”、“三亡童”、“二亡童”云云,与墓中所出木俑相应。这一事象原初的深层意义,多少是可以追溯到商代,而人头骨刻辞记所献方伯之名,实开后世此种俗信之先声。

在人头骨刻辞外,1984年秋殷墟苗圃北地还发现了极为少见的人髋骨卜骨,出土于84H19灰坑,属于殷墟文化一期,共六片,骨上有凿、钻、灼痕,凿分长方形凿和“枣核形”凿两式,但无刻辞,[64]所用之人的身份不详,性质是否与人头骨刻辞一样,很难说,因一为卜骨,一非卜用之骨,仅是出于刻辞申明,两者意义是不同的。

(2)虎骨刻辞。加拿大怀履光旧藏虎骨雕花骨栖刻辞一条,为虎的右上膊骨,是殷墟出土唯一的一例虎骨刻辞,摄影照片著录于怀氏所著《中国古代的骨文化》[65],现归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拓本见《怀特》1915,辞云:

辛酉王田于鸡麓,获大虎,在十月,隹王三祀劦日。

作两行直书右行。鸡麓,田猎地名。为帝乙三年十月辛酉猎获猛虎,专门用虎骨制成宴飨场合的进食餐具柶,又在骨上刻辞铭纪。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3

人头骨刻辞与人髋骨卜骨(《合集》38758、38759、《怀特》1914、《考古学报》91-1)

(3)兕骨刻辞。如:

壬午,王田于麦麓,获商戠兕,王赐宰丰寝小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4贶(觥),在五月,隹王六祀肜日。(《佚》518)

此即著名的雕花“宰丰骨柶”刻辞,性质与上面的虎骨刻辞类似。作两行直书左行,记帝乙六年五月肜祭的壬午日,商王在麦麓狩猎,获一赤黄色猛兕,于是举行宴飨庆赏,宰丰赏得了寝宫的一小觥醴酒,出于旌功,特用此兕之骨制成餐具柶,铭以为信物。《佚存》426又著录一残骨柶刻辞,与宰丰骨柶同文,作相对之形,大概属同时之物,盖取自同一戠兕之骨制作成的一对柶。昔丁山先生推测过,“柶的原料,不是一般牛马骨骼,而必用犀牛肋骨以解食物之毒的”[66]

此外,《佚存》427雕花骨柶刻辞:

辛巳,王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5武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6麓,获白兕。丁酉。

此例意义与上面两例同,但猎获的是白兕,此骨栖不知是否为白兕之骨,惜未见有过鉴定。

(4)兕头骨刻辞。如: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7惊麓获白兕,歀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8……在二月,隹王十祀彡日,王来正盂方白。

(《合集》37398)

残存两行,直书左行。刻辞性质亦与虎骨刻辞同,旌纪帝乙十年二月征伐盂方伯途中猎获白兕之事。一说此为牛头骨刻辞。

(5)鹿头骨刻辞。今所知有两例:

戊戌,王蒿田……文武丁祕……王来正……(《甲》3940)

己亥,王田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49……在九月,隹王十……(《甲》3941)

两例或三行,或两行,均直书左行,都是帝乙征伐敌对方国途中猎得野鹿的记事刻辞。

(6)牛距骨刻辞。如:

王曰: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0大乙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1于白麓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2。宰丰。(《乙》8688)

1936年春第十三次发掘出土于殷墟小屯乙五基址之西H6深坑,骨的上下歧出凸面皆被人工锯平,经杨钟健鉴定,为牛(Bos exiguus Mats)的一块左距骨(astragalus)。[67]刻辞文例自上而下,由右而左分三行排列,为宰丰记殷王之言,事关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3祭先王大乙。

(7)牛胛骨记事刻辞,《合集》36481著录一块帝乙时残牛胛骨记事刻辞,反面为六旬干支表之下半段,正面记事云:

……小臣墙比伐,禽危美……人廿人四,而千五百七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4百……两(匹),车二两,盾[68]百八十三,函五十,矢……又伯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5于大乙,用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6伯印……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7于祖乙,用美于祖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8曰:京易……

刻辞的文例格式亦为自上而下,由右而左,直行书,同于中国后世传统书写格式。残存五行,上段残缺,胡厚宣师推测:“由反面六十干支推算起来,全文约长一百五十至二百字左右。”[69]这是征伐危方俘获几个伯长及大批战马、战车、箭菔盾矢等战利品而向先王献祭战俘的旌功庆典记事。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59

帝乙时牛胛骨记事刻辞(《合集》36481)

(8)骨符。如:

庚戌,王令伐旅帚。五月。(《合集》20505)

原骨藏上海博物馆,刻辞行款为五行,直书右行,每行二字,与前面几种刻辞直书左行的文例格式不同。濮茅左先生称之为“骨符”,描述其骨“呈矩形,长40毫米,宽24毫米,骨三边被锯,另一面是凿的垂直断面,骨背凿经钻灼。骨符正面左侧,上下二角各有一个直径为5毫米的圆孔”,是从牛胛骨上截取下的,从原物右边断痕看,当还有尺寸相同的右半块。他认为骨版的特殊形式含有独具的意义,即性质属于“占卜军令的骨版”,可能右半在王,左半在受命者。[70]如这一说法成立,则是迄今唯一所见最早的军事信物。

上述八种记事刻辞,年代皆属于帝乙时期,都不关乎卜事,除末一种外,均非刻于卜用甲骨上,系出于纪念或颁述在当时被视为具有重大军政意义的事件,且不少是刻辞于相关兽骨上旌功铭纪,作为特殊性的信物凭符、纪念物品或献祭品。

下面来看一般性记事刻辞,有鹿角器、骨笄、骨刀、骨匕刻辞等等,内容大多出自日常社会生活行事,与甲骨占卜也都毫无关系,如:

(9)鹿角器刻辞。见《甲》3942,残留“亚雀”二字。屈万里先生云:“此辞残存二字,俨如图案画。而细审之,乃‘亚雀’两字也。如此刻画,殆若今世所谓美术字者,殊足珍异。”[71]

(10)骨器刻辞,刻于骨笄、骨刀、骨匕等上。侯家庄M1001号大墓出土骨笄,顶端刻有“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0入二”[72]。记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1入贡二笄,此其一也。《明》685著录一骨刀刻辞云:“五”,小屯出土骨器刻辞有“三”、“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2”之类,大抵记同类骨器之件数、骨器来源或所有者。侯家庄M1001号大墓出土四件骨匕,其上均刻有“大牛”二字,盖记此等生活餐具的制作材料来自大牛骨之事。

(11)卜甲骨上的与卜事不相干的记事刻辞。比如武丁时有一种“宜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3”记事刻辞,专刻于牛胛骨卜骨的正面扇部下方,有意避开通常刻卜辞的地方,如《甲》3333+3361左牛胛骨左下方辞云:“癸卯,宜于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4,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88:“己未,宜于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5,羌三峁十牛。中。”《合集》386:“己未,宜于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6,羌三人卯十牛。左。”胡厚宣师曾揭示其特点云:“所谓牛胛骨宜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7刻辞者,今发现共九例。末署三左三中三右,皆以左中右为一组。有人按其七个日期,每日为左中右一组,共排为七组二十一例。”[73]今案,《合集》386—398共著录13例,所署日期为丁卯、丁酉、丁未、丁□、己未、癸酉、癸巳、癸卯、□寅计九个干支日,应有8—9组。这类祭祀刻辞署胛骨分右中左,可能与“三卜制”的取用三块一组牛胛骨来源之祭礼有关。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刻于卜甲骨上也与卜事无关的记事刻辞,有的刻于龟腹甲甲桥上,有的刻于胛骨正面两侧边缘或骨面正反其他部位。陈梦家先生揭出了以下诸例:[74]

乙酉,小臣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8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69)。(甲桥刻辞,《甲》3913)

甲申,王至于……三岁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0四……(甲桥刻辞,《乙》8658)

己卯,媚子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1入,宜羌十。(骨面,《菁》3)

□□,宜于庚宗七羌卯廿牛。(骨面,《合集》334)

辛□,宜于殸京羌卅卯卅牛。(骨面,《合集》317)

乙未,又岁于且乙牡卅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2,隹旧岁。(骨面,《合集》22884)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3

与祭祀及卜骨来源有关的记事刻辞(《合集》394、333、1523)

除此之外,李学勤先生又揭出两种与祭祀有关的记事刻辞,一种都刻在胛骨反面臼角一侧外缘靠下部位,凡左胛骨刻于右缘,右胛骨刻于左缘,辞例可细分为五类:a.“乙未土升岁且乙”(《合集》1574)、“庚申土升岁母庚”(《英藏》112)。b.“乙巳㞢于且乙土一牛”(《合集》1523)。c.“且辛翌日”(《合集》1770)、“乙亥肜大乙”(《合集》1262)、“且乙劦窈”(《合集》10410)。d.“乙卯宜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4,在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5”(《合集》7814)。e.“自室出”(《合集》12813反)。另一种均刻于胛骨正面扇部一角,如“□子子戚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6牡三”(《合集》3140)。这些记事刻辞都位于胛骨不施钻凿部位,凡提到的牲名都是牛,故刻辞之骨就是所用牛的骨骼,仍是说明卜骨来源的记载。[75]

(四)表谱刻辞

主要有“干支表”、“祀谱”、“家谱刻辞”等,起备览查阅之用。表谱刻辞的载体,有单独刻于一骨或一甲上的,也有刻在已卜用过的甲骨或废弃骨料上的,还有的夹杂在甲骨卜辞之间,而后两者往往属于习刻或仿刻之作。

(1)备忘日历“干支表”。商代流行十干十二支的所谓干支纪日,组合次序自甲子至癸亥共六十干支,“干支表”有一旬式(《粹》1479,—甲十日作一行刻)、二旬式(《英藏》2571,二甲二旬二行)、三旬式(《英藏》2570,三甲三十日三行)、四旬式(《英藏》2569,四甲四十日四行)、五旬式(《续补》1·99·1,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五旬五行,但甲戌旬只刻了甲戌、乙亥、丙子三日,不全)、六旬式(《粹》1476+《前》3·4·1,六甲六十日六行)和三旬周而复始式(《前》3·2·4,甲子、甲戌、甲申三旬三复共九行九十日)等,排列行式有直行的,也有横行的,有仅只一行的,也有多行的,各式皆有,当以六行六甲为正常的行式。商代干支纪日之用至繁,故有多数之干支表存在,作为备忘日历之用。但有些干支表,似乎是习契者所为。

(2)“祀谱”刻辞,内容非关占卜,专记殷商王朝“周祭”先王先妣祀典之次序,具有参考备览之谱牒的作用。如《合集》35406:“甲戌翌上甲、乙亥翌匚乙、丙子翌匚丙、〔丁丑翌〕匚丁、壬午翌示壬、癸未翌示癸、〔乙酉翌大乙、丁亥翌〕大丁、甲午翌〔大甲、丙申翌外丙、庚子翌〕大庚、……翌……”。《合集》39455:“甲寅上甲翌、乙卯匚乙翌、丙申……”。皆非卜辞,乃属于“祀谱”刻辞。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7

“祀谱”刻辞(《合集》35406)

(3)“家谱刻辞”,著名者如“儿家世系谱”,刻于一大牛胛骨上,见《英藏》2674,从儿先祖吹起,记其十二代世次子孙之名。但此片真伪,存有争议。《合集》14925:“□子曰□……□子曰□”,也是家谱刻辞之残片。

(五)“习刻”

郭沬若先生曾发现《粹》1468(《合集》18946)一版习刻干支表,“内容乃将甲子至癸酉之十日,刻而又刻者。中第四行,字细而精美整齐,盖先生刻之以为范本。其余歪斜刺劣者,盖学刻者所为。此与今世儿童习字之法无殊,足征三千年前教育状况,甚有意味。又学刻者诸行中,亦间有精美之字,与范本无殊者,盖亦先生从旁执刀为之”。[76]

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8

六十干支表(《合集》37986)

商代人习刻一般都是利用废弃骨料或卜用过的甲骨,习刻文字内容方面无有一定,凡卜辞、记事、干支表等等均有。如《甲》2692+2880,原是一大牛胛骨,裂而为二,正反都有文字,正面十组卜辞伴着卜兆,贞人是何,其余四十段文字都是初学者仿刻何的习作。习刻之作通常是字体歪斜,书体浮薄,结构松散,大小失调,文不成句,行款紊乱,奏刀稚嫩,通版章法更无从谈起。当然,并非所有习刻都是如此,习刻甲骨大体可归纳为习字之刻、习辞之刻和示范之刻三类[77],上述习刻的通病,主要见于习字之刻一类,为初学者练习之作。但若是习辞之刻,则稍有不同,因此等练习,主要在于仿刻卜辞,常以现成卜辞作为蓝本。如《花东》205属于习辞之刻,奏刀比较稚拙,字体大小不均,辞例乃仿自《花东》349,后者行款老到,刀法熟练。习辞之刻尽管有时行款杂乱,书法幼稚,而文不成句之弊病却难看到,习刻人已非初学者,不是仅仅停留在模仿蓝本,还能贯以自己所掌握的契刻技法和一定的卜辞文法知识。至于示范之刻,字体都较精美,通常都混杂在习刻文字或仿刻卜辞的字行间,有范刻字词、范刻卜辞等。


[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舞阳贾湖》,科学出版社,1999年,上卷第458页,下卷第984—991页,彩版四七、四八。

[2] 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

[3] 参见余秀翠:《宜昌杨家湾在新石器时代陶器上发现刻画符号》,《考古》1987年第8期。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2期。

[5] 王树明:《谈陵阳河与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年。

[6] 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1973年第2期。

[7] 见《山东邹平丁公遗址第四、五次发掘简报》,《专家笔谈丁公遗址出土陶文》,同载《考古》1993年第4期。

[8] 张敏、韩明芳、李国耀:《高邮龙虬庄遗址发掘获重大成果》,《中国文物报》1993年9月5日。又张敏:《龙虬庄陶文的发现与殷商甲骨之源》,《故宫文物月刊》1997年第5期。

[9] 参见张明华、王惠菊:《太湖流域新石器时代的陶文》,《考古》1990年第10期。饶宗颐:《哈佛大学所藏良渚黑陶上的符号试释》,《浙江学刊》1990年第6期。李学勤:《良渚文化的多字陶文》,《苏州大学学报》吴学研究专辑,1992年。

[10] 高明:《论陶符兼谈汉字的起源》,《北京大学学报》(哲社)1984年第6期。

[11] 参见陈昭容:《从陶文探索汉字起源问题的总检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7本4分,1986年。

[12] 李健民:《陶寺遗址出土的朱书“文”字扁壶》,《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2001年。又参见罗琨:《陶寺陶文考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期,2001年。

[13]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76—78页。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48、198、203、302、304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二里头陶器集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黑白图版四三。

[15]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皂角树——1992—1993年洛阳皂角树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74页。

[16] 郑州市博物馆:《河南荥阳西史村遗址试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5),1981年。

[17] 见《山东桓台县史家遗址岳石文化木构架祭祀器物坑的发掘》,《考古》1997年第11期。

[18] 参见李学勤:《郑州二里岗字骨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19] 杨育彬:《华夏古代文明的丰碑——纪念王懿荣发现甲骨文一百周年》,《三代文明研究之三·纪念王懿荣发现甲骨文一百周年论文集》,齐鲁书社,2000年,第242页。

[20] 杨育彬:《河南考古》,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图版16、17。

[21] Xiaoneng Yang:Reflections of Early China,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2000,p.89.

[22] 《中国青铜器全集·夏商1》,文物出版社,1996年,图版51。

[23] 宋定国:《郑州小双桥遗址出土陶器上的朱书》,《文物》2003年第5期。

[24] 季云:《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79城台西商代遗址发现的陶器文字》,《文物》1974年第8期。张光远:《早商的文字》,《故宫文物月刊》第9卷1期,1991年。

[25] 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济南市考古所:《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年第6期。又孙亚冰、宋镇豪:《济南大辛庄遗址新出甲骨卜辞探析》,《考古》2004年第2期。

[26] 许俊臣:《甘肃庆阳发现商代玉戈》,《文物》1979年第2期。

[27] 《新干商代大墓》,第166—175页。

[28] 江西省博物馆、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清江县博物馆:《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掘简报》;唐兰:《关于江西吴城文化遗址与文字的初步探索》,同载《文物》1975年第7期。又赵峰:《清江陶文及其所反映的殷代农业和祭祀》,《考古》1976年第4期。

[29] 参见许进雄:《简明中国文字学》,台北学海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30] 参见管燮初:《甲骨刻辞语法研究》,中国科学院出版,1953年。又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

[31] 参见郭沫若:《释七十——殷文纪数之一新例》,《古代铭刻汇考续编》,日本东京文求堂,1934年。又宋镇豪:《甲骨文九十合书例》,《中原文物》1983年第4期。

[32] 参见张玉金:《甲骨文虚词词典》,中华书局,1994年。

[33] 参见彭邦炯:《书契缺刻笔画再探索》,《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91—201页,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

[34] 石璋如:《小屯后五次发掘的重要发现》,第34页,《六同别录》上册,1945年。

[35] 见郭宝钧:《一九五〇年春殷虚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1951年。

[36] 参见艾兰:《论甲骨文的契刻》,《英国所藏甲骨集》下编上册,附录,第203—208页。

[37] 参见周鸿翔:《殷代刻字刀的推测》,《联合书院学报》第6期,1967—1968年。又赵铨、钟少林、白荣金撰《甲骨文契刻初探》(《考古》1982年第1期),也认为在商代铸铜技术相当发达和青铜刀刻字的条件已完全具备的情况下,玉刀即使曾被使用,当不会作为主要的刻字工具。

[38] 参见朱鸿元:《青铜刀契刻甲骨文字的探讨》,《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39] 参见刘一曼:《试论殷墟甲骨书辞》,《考古》1991年第6期。

[40] 见《2002中国重要考古发现》,第32页。

[41] 于省吾:《双剑誃古器物图录》,卷下11—13,北京函雅堂影印本,1940年。又《故宫宝笈·铜器·文玩》,台北故宫博物院,1985年,图49a。

[42] 李学勤:《玺印的起源》,《缀古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78—81页。又《试说传出殷墟的田字格玺》,《中国书法》2001年第12期。

[43] 徐畅主编:《中国书法全集》第92卷《先秦玺印》,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03年,第29页,图5、6。又参见李学勤:《试说殷墟新出土的铜玺》,《中国书画》2004年第2期。

[44] 参见陈志达:《商代的玉石文字》,《华夏考古》1991年第2期。又孟宪武、李贵昌:《殷墟出土的玉璋朱书文字》,《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

[45] 参见高去寻:《小臣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80石簋的残片与铭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1957年。

[46] 孟宪武、李贵昌:《殷墟出土的玉璋朱书文字》,《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

[4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刘家庄北1046号墓》,《考古学集刊》15,文物出版社,2004年。

[4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队:《1991年安阳后冈殷墓的发掘》,《考古》1993年第10期。

[49] 《佚存》唐兰序,第3页下。

[50] 参见李学勤:《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四海寻珍》,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4—245页。

[51] 刘一曼:《殷墟陶文研究》,《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52] 参见李济:《小屯·殷虚器物甲编·陶器(上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6年。高明:《商代陶文》,《殷墟博物苑苑刊》创刊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郑振香:《陶文与符号》,《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48—255页。

[53] 参见日本赤塚忠:《殷金文考释》,收入《中国古代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81宗教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82文化——殷王朝第二节 文体文例 - 图83祭祀》,第615—834页。

[54] 史景成先生《加拿大安省皇家博物馆所藏一片大胛骨的刻辞考释》(见《中国文字》第46册,1972年)一文指出,此片卜辞的“二旬有八日”,是“二旬有六日”的误刻,《甲》1165与此同卜,正作“六”;卜日从丙午次日算起,若28日则与壬申日不符。

[55] 张秉权:《甲骨文与甲骨学》,第179页。

[56] 金祥恒:《甲骨文中的一片象胛骨刻辞》,《大陆杂志》第69卷4期,1984年。

[57] 李学勤:《关于象胛骨卜辞》,《中原文物》2001年第4期。

[58] 见胡厚宣师:《武丁时五种记事刻辞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编》第三册。

[59] 见张秉权:《甲桥刻辞探微》,《汉学研究》第2卷2期,1984年。又参见张秉权:《甲骨文与甲骨学》,第189—193页。

[60]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1页。

[61]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18—19页。

[62]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327页。

[63] 〔日〕松丸道雄撰,宋镇豪译:《日本收藏的殷墟出土甲骨》,《人文杂志》1988年第9期。

[6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队:《1982—1984年安阳苗圃北地殷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91年第1期。

[65] William Charles White:Bone Culture of Ancient China,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45,Pl.XV.

[66] 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179页,中华书局,1988年。

[67] 高去寻:《殷虚出土的牛距骨刻辞》,《田野考古报告》第四册,1948年。

[68] 盾字,裘锡圭释橹之初字,假借为卤,引《说文》:“橹,大盾也。”见《说“揜函”——兼释甲骨文“橹”字》,《华学》第一期,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

[69] 胡厚宣师:《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下篇),《文物》1974年第8期。

[70] 见茅左:《商代的骨符》,《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1997年。

[71] 屈万里:《殷虚文字甲编考释》,第499页。

[72] 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二本·1001号大墓》,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图版175·19中。

[73] 致郭沫若信,见郭沫若:《安阳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辞》,《考古》1972年第3期。

[74]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44页。

[75] 李学勤:《论宾组胛骨的几种记事刻辞》,《英国所藏甲骨集》下编上册,附录,第161—166页。

[76] 郭沫若:《殷契粹编考释》,科学出版社,1965年,第734页;又见序,第10—11页。

[77] 参见刘一曼:《殷墟兽骨刻辞初探》,《殷墟博物苑苑刊》创刊号,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