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东汉的财政

东汉的财政机构沿袭了西汉。汉代的财政机构是公私分开的。公说的是国家财政,由大司农负责,私说的是皇室的开销,由少府卿负责。而东汉相对于西汉的一个变化则是原来属于少府管辖的山泽陂池交给了大司农。

说完了财政机构,就要说汉帝国的财政收入。西汉时期规定,7-14岁的儿童要缴纳“口钱”,每人每年23钱,其中20钱是给朝廷的,其余3钱是武帝时增加的,用来补充战车战马的使用。而15岁以上到56岁的成年人每年则要缴纳“赋钱”,每人每年120钱交给朝廷。我们前文说过,山泽鱼盐市的业者要缴纳“税”,这是供皇室开销的。

西汉政治稳定后,每年的财政收入达40多亿,给官吏们的薪俸占去一半。而少府作为负责皇室收支的机构,每年获得13亿的收入。而由于农业生产进步不快,东汉政治稳定时期帝国的财政收入也在如此水平上下。

百官的俸禄能占去财政收入的一半,那么百官的收入又是如何的呢?世祖光武帝建武26年曾经给百官涨过一次工资,涨工资之后,大将军、三公这样的顶级官员,一个月工资是350斛谷;中二千石则是一个月180斛。一直到最下层的佐吏,一个月是8斛。虽然百官薪酬以“斛”做计量单位,但实际发放的时候则是一半钱一半谷。

财政支出方面,百官的俸禄是大头,而且轻易不能削减,帝国要想有所积蓄,只能从其他开支上下手。世祖中兴以后,“务从节约,并省官职”,所带来的结果则是“费减亿计”。

世祖这种节俭之风,和他自幼生长在民间是有关系的,也和他经历过王莽统治后期混乱的财政政策有关。史书说汉世祖:

身衣大练,色无重彩,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宫房无私爱,左右无私恩。……勤约之风,行于上下。

世祖带头,显宗明帝继承,东汉初年皇帝提倡节约之风一直延续到了和帝之后。和帝驾崩,邓太后训政,过去“太官”“汤官”这种伺候皇室生活起居的部门每年要用去二亿钱,邓太后下诏裁减。但这种俭省之风随着邓太后的去世而走进了历史。

增加的开支的首要原因是在窦宪解决匈奴问题之后,原先还不算是帝国威胁,甚至已经有部分人内附的羌人开始叛乱。安帝时,羌人的叛乱愈演愈烈,而政治上日趋腐败的帝国则对这场叛乱几乎无能为力。

元初五年自羌叛,十余年间,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赀,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遂至虚耗。

面对军费产生的财政压力,帝国必须想办法拓宽财路,首先的一个方法就是“贷”。向谁贷呢?首先是向诸侯王们贷。顺帝年间,“诏贷王侯国租一岁”,之后在汉安二年又贷了一岁。除了拓宽财路之外,就是减少费用,同样是在汉安二年,帝国对百官施行了“减俸”。

贷田租也好,减薪俸也罢,都让帝国的达官显贵们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这种损害会不会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羌的叛乱从汉安帝开始,一直到汉灵帝时才被段颎平定,这个段颎,我们还会在后面提到。但西北羌乱才平,东北的鲜卑又崛起了。帝国派三路大军进行讨伐,最后徒劳无功,只能看鲜卑坐大。但帝国的财政,这时候已经在庞大军费的压力下濒临崩溃了。等到黄巾起义后军阀崛起,帝国的财政已经毫不成样子。到了汉献帝被董卓裹挟,迁都京兆之后,帝国朝廷甚至想要“御府大司农出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直赐公卿以下及贫不能自存者”来解决官吏们的吃饭问题。但就这样的举措,也被李傕无情的拒绝了。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赋税”之说。在汉代,赋是口赋,也就是人头税;而税则是财产税,来自于“山泽鱼盐市”。除此之外,帝国还对人民要收田赋,并征徭役。西汉时期,田赋的水平一开始是“十五税一”,后来降到“三十税一”。世祖光武帝初年,国内战乱未平,帝国开支巨大,曾经实行过“什一之税”。但随着帝国中兴大业的完成,又恢复到了“三十税一”。

徭役,即劳务税分为几种,首先是“更”。我们后世说“打更”,其实就是“更”的一种形式。东汉的更有三种,一是卒更。汉代官府的差役并无常人,由人民轮流担任,这种差事是不发薪水的,就是卒更。又有践更。有钱人家不愿意亲自履行卒更的义务,花钱请人替代,这就是践更。西汉初年七国之乱之前,吴王刘濞为了收买人心,就曾经使用过“卒践更”的法子,也就是吴王会给履行卒更义务的人发工资。再有就是过更。过更的理论依据是“古者天下人,皆当戍边三日”。但并非人人都能远赴边疆,长途跋涉来到边疆履行义务的人也不能只住三天就走。那怎么办呢?不去的掏钱给去的人,算是让去的人代替他履行这种义务了——这就是过更。

汉章帝年间,粮食价格高企,朝廷经费不足,尚书张林建议恢复西汉年间由汉元帝废除的均输制度。张林的建议分为四部分,一是以布帛为田租,二是封存所有钱币——这两项建议的背景是张林认为粮食价格高企是因为市面上钱币贬值,既然如此,那么一方面以布帛为田租,可以让地主和农民出卖粮食换取布帛,以增加粮食市场的供给,平抑粮价,还可以将流通领域的钱币数量减少,抑制通货膨胀——三是盐的专卖,四是均输——这和汉武帝时期施行该政策的目的是一样的,加强帝国中央对经济的控制能力。建议一出,遭到了激烈的反对,但几经周折,最后汉章帝还是采纳了张林的建议。

到了东汉末年桓、灵帝时期,帝国由于财政紧张,开始加税。桓帝时加田税一次,一亩10钱,灵帝时加田税一次,一亩又10钱。史载汉灵帝加田赋的原因是“欲铸铜人,而国用不足”,但这只是一方面,真正的原因则是汉灵帝及其家族对财富的贪婪。有多贪婪呢?我们后面还要提到。

但实事求是地讲,东汉帝国在早期还是有节操的,并非是对民间只取不予。帝国从世祖开始,每遇地震、兵祸、牛疫、水旱、蝗灾等天灾人祸,都会有减免田租的措施。为了赈灾,除了开仓放粮之外,还会允许灾民到皇室私有的山林陂池进行采集,以渡过荒年,在汉安帝时期,还开放过皇家私有的园林上林苑和广成苑让灾民开垦。只不过这种免赋和救荒的措施到了桓帝时期就越来越少,等到了汉灵帝时期,就不见于史籍了。汉献帝的时期么,呵呵,老百姓自求多福吧。

除了灾荒年免租和开放皇家禁地给灾民采集、耕种,帝国对人民还有种特殊的优惠政策:复除。所谓复除,说的是免除一地人民的赋税和徭役,算是极高的优惠政策了。帝国世祖就曾对济阳、章陵等地进行过复除。特别是章陵,因为是世祖当年起兵的地方,意义重大,特别给予此地“世世复徭役,比丰沛无有所豫”的待遇。此后,明、章帝都给予过一些地方如此待遇。到了帝国末年,桓帝以河间王入嗣皇统,下旨“复博陵、河间二郡比丰沛”。汉灵帝以宗子入嗣皇统,也有学有样,下旨“复长陵县比丰沛”。从上面的材料不难看出,能享受到复除待遇的,不是皇帝的故乡,就是对皇帝有重大意义的地方,才能享受到和太祖皇帝的故乡:丰、沛一样的待遇。难怪《东汉会要》里说,西汉时的复除应用范围很广,无论是为帝国做出巨大贡献的人还是成为社会楷模的人都能享受到这一待遇,而到了东汉则不然,

至于东都所复,不过济阳、南顿、元氏数邑,盖专为天子之私恩矣!

虽然东汉帝王多出于“私恩”才对一地进行复除,但他们不肯完全学习自己的列祖列宗恐怕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西汉时,豪强尚未做大,虽然军功贵族把持了全国很多土地,但西汉帝国主要还是一个自耕农为主的社会。而儒学势力尚在萌芽。由此,西汉帝国对地方贤良、文学进行复除从财政上来说时完全可以负担得了的。但到了东汉,豪强地主的经济控制能力不断加大,而儒学已经成为了“国学”,儒生文学每每皆是,如果东汉帝国不识相地对他们进行复除,只怕第二天朝廷命官就揭不开锅了。减税的范围如果在财政承受范围之内自然是锦上添花,但如果轻易对控制帝国经济命脉的人减税,那么由此带来的财政收入下滑就不是帝国能够承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