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曲折离奇的小说

    Deliberate Fictions

    马戛尔尼的外交任务,几乎到了脱离现实的地步,这点适足以折射出十八世纪欧洲人对中国所抱持的主流态度。当时出现的名词“中国风”(Chinoiserie),指的正是强调华美装饰的洛可可风格。这种风格,模仿中国文化、艺术中的柔美梦幻色彩,表现在许多生活层面上:壁纸、柳条盘子、壁炉台、木头檐口、格子框架、家具、亭子、宝塔,以及最重要的园艺。无论是凡尔赛宫严谨的几何图案设计,还是由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设计的位于格林尼治(Greenwich)的海军医院,均由于大量运用直角及直线,产生了一种悠闲的轻松感,也就是当时人眼中的中国风味,并由于空间隐秘,处处隐藏玄机,更带出了特别的亲密感。马戛尔尼在其谈论中国的日记末尾,以一段话总结了这种特色:

    中国园艺师是大自然的画家,虽然缺乏透视训练,却能利用距离远近营造最佳视觉效果。他们或是拉远,或是压低园内景物,根据植物的形体数量将其安前或置后,以树木的明度对照树丛的暗度,并以强烈色彩的震撼感配上简单设计的柔和感,或根本不作任何装饰来凸显建筑的不同层次。[1]

    马戛尔尼这段文字指出,随着习惯及品味的改变,一个时代也宣告结束了。推动法国革命及美国革命的情绪,若非复兴了传统观念,就是在哥特式的礼赞下,全然摒弃了传统及中国风格。

    十七世纪早期,能够开风气之先见证中国风格的人,包括英国日记体作家约翰·艾弗林(John Evelyn)。艾弗林1684年6月22日写道,“一位名叫汤生的耶稣会士”,让他看了一些“由日本及中国耶稣会士寄来的珍品”,它们的目的地虽为巴黎,但是因为是由英国东印度公司负责运送,因此当时暂置伦敦。艾弗林表示,他这辈子还没见过类似的东西,他的珍品清单如下:

    最醒目的是巨大的犀牛角以及金碧辉煌的背心。那背心以金线编织刺绣,颜色鲜活,既优雅又活泼,欧洲压根儿见不到。还有一条镶着各式珍贵宝石的腰带和锐利到不能碰的匕首,刀刃的金属光泽也不是我们常见的,偏淡偏青。至于扇子,倒像是此地女士们惯用的样式,只是大得多,有个雕琢精美的长柄,扇面上则布满了汉字。

    艾弗林表示,有些物品几乎让人误以为直接来自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乌托邦的小说《新亚特兰提斯》(New Atlantis),其中又以闪亮的黄色羊皮纸为最。但是在这些珍奇而雅致的物品之外,还有另一批神秘又邪门的物品:

    画有山水风景、神像、圣人、毒蛇的印刷品,造形恐怖邪门,都是他们膜拜的对象;还有人物和乡村,画在玻璃般透明的棉布上,相当罕见;另外就是花卉、树木、野兽、飞鸟等,精细自然地画在丝般的材质上。至于各式各样的药剂,根本不是我们的药师和医生所能调配。特别是其中一种药,耶稣会士称为“拉泰格迪”(Lac Tygridis),样子像菌菇,却有金属般的重量,看起来又像某种物质的凝结体。[2]

    在艾弗林所认识曾经去过中国的西方旅行家中,至少有一个人喜欢装扮得像“东方人”以接待访客,他们之中有些人喜欢说有趣的中国故事给艾弗林听,还有人会展示刚得到的“绘有中国人生活方式及乡村风光的山水屏风”。[3]

    无论是艾弗林的珍品清单、喜爱穿着东方长袍的英国人,还是登堂入室进入英国坚实乡村庄院的中国山水画,其实都是许多英国人绝对排斥的对象,特别是那些自诩为传统中产阶级美德的守护者。他们眼见斯图亚特宫廷道德低落,早已感觉简朴生活的价值观受到了严重威胁。

    十七世纪时,中国正慢慢地渗入英国人的生活。莎士比亚并未顺应此趋势,他只在作品中两次简单提到“契丹人”,而且态度都很轻蔑。[4]在弗兰西斯·葛德文(Francis Godwin)1618年的社会讽刺剧《月球上的人》(Man in the Moone)中,勇敢的太空人回到地球时,降落地点正是中国,他并受到慷慨、好奇、聪明的中国人款待。十七世纪中期,弥尔顿(Milton)的作品显示,他对中国的准确位置及历史缺乏明确概念。以《失乐园》(Paradise Lost)为例,亚当从乐园中最高的山上远眺:

    全盛的帝国,

    始于汗八里(Cambalu)的城墙,契丹汗的治地……

    蜿蜒至帕金(Paquin),中国王的领土。[5]

    很明显的,Cambalu 就是马可波罗昵称的Kambalik,而帕金亦即北京。由字面上看,亚当的目光其实一直在同一个城市里逡巡。

    约翰·艾弗林的珍品清单是1664年列出的,仅仅五年之后,英籍学者约翰·韦伯(John Webb)就费尽心力,完成了他毕生最伟大的事业,证明中文是第一种基本世界语。不久后的1685年,根据历史记载,中国人沈福宗(Shen Fu-tsung),在法籍耶稣会士伴随之下前往法国途中,曾转往英王詹姆士二世的天主教宫廷拜访,使这位天主教皈依者成了第一位踏上英国土地的中国人。沈氏备受礼遇,英王命令宫廷画师戈弗雷·内勒爵士(Sir Godfrey Kneller)为他画肖像,牛津大学尊他为荣誉访客,他并在该校和英国大学者托马斯·海德(Thomas Hyde)会谈、切磋,双方用的是共同语言拉丁文。[6]

    到了十七世纪末期,中国风格的事物影响力之大,自一幕莎翁《仲夏夜之梦》的舞台演出可以看出:

    舞台上一片漆黑,有人在上面独舞。接着交响乐响起,突然间灯光大亮,舞台上清楚出现一个中国花园,有建筑、树木、植物、水果、飞鸟、走兽,与我们日常见到的花园大不相同。花园尽头是个拱门,从其中看进去,还有其他拱门、树荫、成排树木,直至尽头。在这个花园上面,是一个悬空的花园,由架子撑着连到屋子顶端,花园两边都有可爱的凉亭及各式树木。空中有珍奇的小鸟飞舞,舞台顶端是一喷泉,水流淙淙,流入大池子里。

    在这如画的景色里,中国恋人唱着普赛尔(Purcell)优美的二重唱,六只猴子从树林中现身跳舞,舞台上此时进入最高潮:

    六个中国风味的基座从舞台下升起,上面放着六个巨大的瓷盆,中间种着六棵中国橘子树……基座朝着舞台前方移动,二十四个人开始跳起优美的舞蹈来。此时海门(Hymen)现身台上,设法撮合奥布朗(Oberon)和提泰妮娅(Titania),并结合了中国恋人。众人齐歌五重唱,歌剧至此告一段落。[7]

    这种华美感性的中国风味第一次碰壁,是在小说家兼政治文宣作家笛福(Daniel Defoe)笔下。笛福1660年生于伦敦屠夫家庭,在虔诚的新教环境中长大。还不到三十岁,他就将生平赚到的第一笔财富赔光了,肇因自己的草率及生意伙伴的欺诈,此后,他就凭借写作过着离经叛道的生活。他先以讽刺文《地道的英国人》(The True-Born Englishman)出名,接着又积极鼓吹英国应取代开始走下坡的西班牙帝国接管其海外势力。他刻薄的政治小册子经常为自己惹来麻烦,最后他被判邪灵附身,上了枷子,关进“新门监狱”(Newgate Prison)。

    他第一次谈到中国,是在1705年奇幻作品《巩固者》(The Consolidator)及《月球世界》(World in the Moon)中。当时笛福似乎颇能从善如流,采用了一些有利于中国人的论点,指出他们“有历史、聪明、有礼、勤奋”,手工造诣很高,正好弥补“欧洲科学落后、无知的缺陷”。[8]不过到了1719年,当他出版《鲁宾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第二部时,态度却变得敌对、歧视,这可能是因为他个人思想发生了变化,也可能是为了吸引英国中产阶级读者才这么做的。

    笛福1719年8月将该书仓促付印,希望借着4月才出版的第一部的畅销余威,乘胜追击。也许是太过仓促了,使得原本可以从容写成的书显得草率而尖锐。因此,虽然鲁宾逊抵达中国的过程,有点类似一百五十年前平托书中主人翁意外进入中国的情节,笛福却缺少平托的悠闲语气,也未尝试以比较性手法来反思。

    当鲁宾逊与几名同伴意外漂流至中国南方海岸后,他们开始往内陆出发,并对中国产生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首先,我们花了十天工夫抵达南京,那确是值得参观的城市。据说城内有一百万人,我却不太相信。城内兴建得当,街道笔直,相互以直线交错,使得城市图的绘制极为容易。[9]

    但是接下来的长篇谩骂立刻将此第一印象破坏无遗。所有与中国有关原本正面的事,全都成了负面,而所有负面的事则更加不堪了。笛福是这么写给英国读者的:

    当我将这个国家里可怜的人们和我们自己相比时,我必须指出,无论是布料、生活方式、政府、宗教、财富,甚至所谓的荣誉,根本不值一提,不值一写,也不值读者们一读……

    ……较之欧洲的宫廷和皇室建筑,他们的房舍算什么呢?较之英国、荷兰、法国、西班牙的四海通商,他们的贸易算什么呢?较之我们城市里的财富、气势、轻便的服装、华美的家具、无穷的变化,他们的城市算什么呢?较之我们的航运、商船队、强大的海军,他们港口上寥寥可数的破铜烂铁算什么呢?

    自佩雷拉以来,西方报告都会将中国羸弱的军队拿出来做文章。但是没有一个人像笛福这样彻底诋毁中国,而且还能找到大量资料佐证:

    谈过了海军,要谈谈他们的陆军。他们整个王朝虽然可以募集出二百万战士,但是除了毁掉国家并饿坏自己外,这些军人什么事也办不成。如果他们打算围攻佛兰德斯(Flanders)内的坚固城池,或与训练有素的军队交战,只消一纵队的德国铠甲兵或法国骑兵,就可以将他们完全歼灭;在我们一支严阵以待、守备精实的步兵面前,他们纵有一百万人,纵以二十比一的比例出现,也是枉然:不,我绝非吹嘘,我相信三万德国或英国步兵,甚至一万法国骑兵,就可轻易击败所有中国部队……不错,他们有军火,但都是一些落伍、不灵光的玩意;他们有火药,但是毫无威力;他们在战场上没有纪律,不懂运用双臂,不善攻击,也不知撤退的时机。

    对笛福而言,这种结果其实是真实与想象脱节使然。诚如他借用鲁宾逊之口指出:“我必须指出,当我回家并听到大家谈论中国的种种美好时,就觉得非常奇怪,人们传述中国的伟大、富饶、光荣、宏伟、贸易,事实上,中国人不过是一堆贱骨头、一群愚民、龌龊的奴隶,臣服于一个只配管理这种民族的政府之下。”[10]

    在同样简短而耸动的段落里,笛福文中的鲁宾逊将中国所谓的学者斥为“粗鄙、可笑地无知”,甚至认为在与欧洲相比较后,其农民的“耕种技巧,不完美、无能”。在愤世嫉俗的情绪下,笛福不仅贬抑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更过度夸赞了英国农牧业的兴旺,而此一观点就要在他即将于1724年面世的新书中揭露。这本名为《大英帝国全岛游》(Tour Thro’ the Whole Island of Great Britain)的书,距离前面一本同样哗众取宠的书《瘟疫年之志》(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才不过两年。

    最让笛福不满的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他们完全不理解,除了军事,西方在许多其他领域也远远凌驾于中国。他认为“特别荒谬”的是“他们除了自己,谁都瞧不起”。[11]

    借着鲁宾逊与一名中国统治精英的不期而遇,笛福彻底表达了他的怒气:

    他骑马进来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现,浑身充满了浮华与贫窘。这位油污满身的唐是个脏胚子,身上的外套明白昭示了一个驴蛋的俗丽与暴发,比如说悬着的袖子、流苏以及到处可见的开口和衩子。他在衣服上覆着一件针织背心,脏得像屠夫的外衣,说明了他散漫的个性。他的马又瘦又可怜,更因为饿坏了而举步蹒跚,这种马在英国只值三四十先令。他还有两个奴隶步行跟着他,一边赶着那可怜的畜生。[12]

    笛福认为,这个中国男人的饮食习惯和家庭生活,就和他的旅游方式一样无耻下流。为了强调这点,笛福再次夸张地描绘他的主角,指出了他和英国中产阶级完全背道而驰的价值观:

    我们慢慢接近这位大人物的乡间居所,见他正在门前一块小地方用餐……他坐在一棵树下,那树看起来像矮棕榈,树荫遮住他整个头以及他朝南的身子;树下同时摆了一把大伞,使他身体的另一部分也不会受到曝晒。他懒洋洋坐在一张扶手大椅上,身型肥胖。两名女仆将肉送到他面前,另有两名女仆在他身旁服侍,我相信,欧洲绅士中很少有人会接受这种服侍的。一名女仆拿着汤匙喂这位乡绅,另一名则一手端盘,一手拂去落在他胡子及衣服上的碎屑。这个大怪物根本不屑于这些举手之劳的事,这些连贵如君王都宁可自己做而不愿假手仆人笨拙双手的事。[13]

    笛福得以写出这段文字,也许真有其消息渠道,也许全凭自己想象,无论如何,字句间颇有十四世纪约翰·曼德维尔文章的影子——描述可汗治下一位富人的生活:

    这位大人生活真享受。五十位少女伺候他吃饭、睡觉,任他随心所欲差遣。他坐下用餐时,她们端上肉,一次就是五盘,一边端肉一边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们在他面前将肉切好,送至他口中,好像他是孩子一样。他的双手不切割任何东西,不碰任何东西,只静静地摆在面前桌上……等他吃腻了头五道菜,她们再端上五道,一边仍唱着歌。整个用餐过程就这样持续着。这位大人就这么过着日子,完全照着他祖先的方式,而他的儿孙也会继续下去。他们每天除了喂饱肚皮,什么事也不做,只为了肉体享乐而活,就像猪栏里的猪一样。[14]

    无论波罗、平托、利玛窦还是闵明我,每一位旅行家都会想尽办法详述旅游中国的路线,而且无论用的是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尽可能将经过的中国城市及省份名称拼出来。笛福笔下的鲁宾逊却不这么做,他只随便编了个理由,就将读者搪塞过去了。他表示,当他自一条小河浅水处过河时,跌下了马,并浸透了全身:“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我的笔记本全湿了,而里面正记载了许多的人名及地名。不小心的结果是,纸页全糊了,所有的字也无法辨读。里面全都是我这次行程造访过的地方,真是损失惨重。”[15]如此信口谈论一本折损了的笔记本,对他根本毫无损失可言,因为鲁宾逊早已深感不耐,恨不得早点离开中国,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就在最后几段谩骂后,这篇尖酸刻薄的文章总算结束了。他说,中国浮华的“陶瓷建筑”,除了“奇特”,根本一无可取。长城也许“工程浩大”,却“毫无意义”,因为当地“巨石嶙峋,根本无法通行,而且峭壁高耸,敌人不可能上得来。如果他们爬得上来,那么再高的墙也挡不住他们的”。鲁宾逊除了指称长城“没有意义”,还表示,只要愿意,英国工程师只需“十天,就可将其拆毁”,不在当地“留下任何痕迹”。[16]

    一如二十年后的安生,笛福也是利用中国负面的例子赞美他的祖国英国。然而这种慷慨激昂的论调却与当时的社会趋势背道而驰。当时的主流是,借着亚洲的优点彰显西方社会内在的弊病。在所有主题曾涉及中国的此类小说中,约翰·曼德维尔的书为其中的第一部;他以遥远的异国社会的一些例子,批评当时十四世纪中期基督教价值观的缺点。曼德维尔设计了一个场景,让书中的叙述者和“法语流利”又友善的苏丹进行“私人对话”,借着这种对话,曼德维尔表达了他自己反传统的宗教观:

    待他们全部离开了,他问我,在我们国家里基督徒如何管理自己。我回答:“王啊,管理得很好——感谢主。”他则说:“不对,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你们的教士并没有过着他们应该过的生活,因此他们没有正确地侍奉主。他们应该树立榜样,让比他们无知的人了解适当的生活方式,他们却正好相反,立了所有最坏的榜样。”

    这所谓的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出现负面的例子,完全是因为这个社会里充满了好吃、好喝的好像“无理性的野兽”般好打架的人:

    基督徒习惯于互相欺骗,并喜欢发伪誓。更糟糕的是,他们极端自负与虚荣,从来都不知道如何打扮自己。有时候他们穿着短装,有时候长装,有时候宽大,有时候合身。你应该效法你信仰的基督:单纯、温顺、真诚、乐善好施。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因为基督徒太傲慢、太善妒、太好吃、太好色,最严重的是,太贪婪,他们会为了一点银两将自己的女儿、姊妹,甚至妻子,转让给觊觎她们的男人。[17]

    类似这样的虚构技巧,在十六世纪的乌托邦小说中变得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乌托邦》(Utopia)(正式确立乌托邦小说的地位)、约翰·艾弗林曾提过的弗兰西斯·培根的《新亚特兰提斯》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Thomas Campanella)的《太阳城》(City of the Sun)。就在笛福仓促将其有关中国的负面评论付印时,孟德斯鸠在法国也正在撰写《波斯人信札》(The Persian Letters),并在1721年出版后,立刻大为畅销。孟德斯鸠在书中,采用了曼德维尔模式,塑造了两名中东访客,针对法国社会的荒谬现象予以坦白批判。孟德斯鸠同时也从自己阅读过的大量读物中攫取资料,尽可能翔实地呈现中东社会。[18]几年之间,其他法国作家开始引用中国而非中东,作为批判自我文化的借镜。而在英国,正在力争上游的自由投稿作家奥利佛·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也决定从同一个宝藏内挖掘素材。

    只要想到奥利佛·戈德史密斯,就不像是亲中势力里新的一员。他对中国、中国人、中国事物及哲学的反感,使人较容易将他和笛福联想到一块。戈德史密斯1728年生于爱尔兰的一个小职员家庭,并设法进了都柏林的三一学院。随后,他遇上一连串的不幸事件,错过了原本要搭乘前往美洲殖民地试运气的船只,赌光了好心的亲戚们合资凑给他研读法律的金钱,他于是决定加入爱尔兰人大量外迁的移民潮。他首站到了苏格兰,在爱丁堡念医学,接着他计划前往欧洲大陆,却因为误会在纽卡斯尔(Newcastle)遭逮捕,并因此错过了前往欧陆的船只。到了1750年代末期,在医生资格考试失败后,他在伦敦定居下来,写作专栏文章与评论,勉强糊口。[19]

    身为专业作家,戈德史密斯一直对文学市场保持敏锐嗅觉,到了1758年8月,根据一封他写给朋友布莱顿的信,他决定写一本有关中国哲学的书。这封信在愉悦中带着嘲讽,正是戈德史密斯此刻心情的写照。他告诉布莱顿,他被绑在命运的转轮上,就像“妓女被绑在陀螺上”,然而早晚有一天,现在嘲笑他作品的人,都会发现他的“天分”。戈德史密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塑造出笔下的中国人,他曾说“看看我所用的中国名字,就知道我的博学了”,而且他还可以“让中国人像英国人一般讲话”。为了逗朋友们开心,戈德史密斯连他未来的讣文都写好了,那是由中国学者在他死后,为了称颂他的天才而写的文章:

    奥利佛·戈德史密斯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时大放异彩。他活到一百零三岁……(在原稿中,此处因毁损而空白)可以被尊称为……欧洲的孔夫子……无名,且可能由于与他人混淆,而被遗忘了。他的作品中,世人所知的第一部名为《论现阶段欧洲的文学与品味》,是一部极具价值的作品。在书中,他深入探讨学习的本意与学习的谬误。由此他证明了笨蛋不是聪明人,而聪明人事实上就是笨蛋。

    在为写给布莱顿的信下结语时,戈德史密斯还原成他本人说道:

    那么,让我停止幻想,看看我自己的未来;正如男孩们常说的,躺在马背上看自己。好了,现在我躺下了,我这个恶根在哪里呢?噢,神啊!神啊!原来是在一间阁楼上,为了面包在爬格子,还有赊欠的牛奶费等着偿还呢。[20]

    不到一年时间,戈德史密斯就开始动笔,以中国为主题,写作支付他阁楼租金的文章了。1759年,戈德史密斯写了第一篇以中国人为主题的文章,是以书评方式讨论一出以中国戏剧《赵氏孤儿》(The Orphan of Chao)为蓝本的新戏。《赵氏孤儿》著于元朝,正是波罗家族在中国探险的年代;不过显然戈德史密斯不知道这点。英文版由亚瑟·墨菲(Arthur Murphy)写成,并以威廉·怀特海(William Whitehead)的一首诗作序,目的在歌咏英国人的中国热;该诗似乎有点反讽意味:

    希腊和罗马到此结束。这两国

    油尽灯枯,早已失去昔日魅惑;

    我们虽然尝试扭转,却徒劳白费。

    众目睽睽下,我们的光环逐渐消退;

    今夜的诗人乘着巨鹰的翅膀

    为了追求新的真理,向着光源升腾而上,

    到达中国东域;大胆求索

    孔夫子的教诲,传回英伦人耳朵。

    请接受这远来的真理;就像善模仿的希腊

    从周游的酋长那里把金色的羊毛收下;

    受惠的人不仅更加富裕,

    还要赞美冒险犯难的年轻人,将它们携回巷闾。[21]

    尽管有这么高的推崇,戈德史密斯的评论还是相当谨慎;对于有些作家全力支持的古典风格,他还不能完全忘情。他认为,墨菲的作品已失去原著的“平静淡泊”——原著的翻译曾出现在法国耶稣会士杜赫德1735年所写的长达四册的中国史中——因此戈德史密斯自认其评论还优于墨菲的剧作。[22]

    戈德史密斯的作品,此时完全以中国作为导向,他还开始写作一系列“中国书信”,而其中国主人翁的名字都是他从有关中国的小说或篇章中看来的。[23]这些信件后来集结成了书信体小说,谈论一名中国学者在伦敦的经历,学者之子的冒险经过及其在亚洲发生的真爱。1760至1761年间,这些文章一周两次在《公簿报》(The Public Ledger)上发表,总共九十八篇,极受欢迎。除了这九十八篇文章,戈德史密斯再加上几篇主题不一的论文,于1762年出版了一套分为上下两册的小说。这套书比他单篇的文章更受欢迎,并真正成就了他的文名。接下来几年,他乘胜追击,发表了几本小说,终至巩固了自己大作家的地位。这些书分别为《韦克菲尔德牧师传》(The Vicar of Wakefield)(1766)、长篇叙述诗《荒村》(The Deserted Village)(1770)以及戏剧《委曲求全》(She Stoops to Conquer)(1771)。由于一连串的成功,1772年他甚至受委托撰写中国历史。但是他将这份差事交给一位相识不深的朋友,此人写了一本错误百出的书,以致校样稿落入了必须全毁的命运。戈德史密斯死于1774年。[24]

    戈德史密斯《世界公民》(The Citizen of the World)的序言,虽然简短,却把自己对十八世纪中期弥漫中国风的怀疑观点,给出了令人欣赏的叙述。文中,戈德史密斯以一位中国学者书信“编辑”的角色出现,他表示,若论及这位学者的学问及严谨态度,根本没有尺度得以丈量。接着他以诙谐口吻,道出了他采用的比较式议论方式:

    事实上,中国人和我们大同小异。生活品位而非距离,才是决定人类差异的关键。生活在极端不同地带的野人,都有一种共同性格,就是缺乏远见而凶残。反观有文化的国家,无论彼此相隔多远,都采用相似的方法寻求精致的享受。

    文明国家间的区隔是很有限的;本书中出现的中国人就因此显得很特别;文中所有的预言和典故都来自东方:我们的作者保存了他们的一板一眼;许多他们重视的道德规范也罗列书中。中国人一向言简意赅,他也是;中国人单纯直接,他也是;中国人严肃而好说教,他也是。但是有一点他们特别相似:中国人大都乏味,他也是。[25]

    正当他对中国的道德百思不得其解时,戈德史密斯做了一个梦,他说道:

    我想泰晤士河是结冰的,我只好站在河岸上。冰面上设了几个摊子,一名旁观者告诉我,时尚展览会要在这儿举行。他接着说,每个带着作品参展的人都会受到热诚接待。我决定从岸上安全地点远眺会场,一方面唯恐冰封不够坚固,一方面在梦中我向来胆怯。[26]

    占住了安全地点,戈德史密斯看着马车一辆一辆驶过,许多车中装满了“中国式的家具、装饰品及火药”,它们在冰上安全地来来回回,很快就将货品卖个精光。戈德史密斯勇气大增,决定推着一辆小型独轮车,到冰上贩卖“中国道德”。但是冰面似乎连一小车道德都承受不了,裂了开来,“独轮车和所有东西都沉到了水底”,戈德史密斯同时从梦中吓醒了。

    戈德史密斯书中,除了他引用的中国学者李安济(Lien Chi)的信件,还有许多篇针对英国服饰、欺诈、荒谬和政治的尖锐评论。该书大受欢迎确是其来有自。但是最足以和戈德史密斯在序言中就道德的模糊性大加议论相呼应的,应数第十一和第三十三封信了。在这本书信体小说中,第十一封信是李安济写给在北京的朋友冯宏(Fum Hoam)的,谈论奢华、美德与快乐之间的关系。笛福坚信,奢华使人堕落,而无节制的奢华正是戈德史密斯在序言中嘲笑的对象。但是李安济征询他的朋友:“较之清心寡欲的生活,难道享乐不会让我更快乐?”李安济接着说:

    回顾历史上所有富裕而文明的国家,你会发现,如果没有先经历奢华,他们不会成就文明;你会见到,举凡诗人、哲学家,甚至爱国志士,都曾搭上奢华的列车。道理很简单,只有在发现了知识与感官享受的关联后,我们才会对知识产生兴趣。我们先依照感觉行事,接着,思想才会对新发现加以评断。如果你向戈壁沙漠上的土著传授探测月亮的方法,他一定觉得乏味,奇怪怎么有人会对这种事情发生兴趣,还把珍贵仪器用在上面。但是如果你将此事趣味化,表示不仅可以有利于航海,还可以有更暖的外套、更好的枪、更利的刀子,那么他一定立刻欣然接受。换句话说,我们只会对欲求的东西发生探索的兴趣。不论怎么否定,奢华刺激我们的好奇心,并让我们产生欲望,希望更有智慧。[27]

    当大家共享奢华时,政治结盟会更容易;当大家都有自利心时,会产生更多优秀的公民;高度消费能力,可造成完全就业。因此,李安济引用孔子的话说:“只要不伤身,我们应该尽量享受生活中的奢侈品。”[28]

    不过,第三十三封信却清楚显示,李安济自以为毋庸置疑的人生观,如果期望英国人接受,就必须先吻合英国人的思考模式。在这绝妙的一章里,有着强烈的开头,“真是叫人恶心,冯宏,恶心死了,”李安济指责英国人,“自以为是地教我中国礼仪。”李安济受邀,参加一位英国“贵妇”的晚宴,但是从他进门的那一刻起,一切事情就走了样。这位夫人非常惊讶李安济竟没有随身带鸦片或烟草以自娱;虽然所有客人都就椅子坐了下来,她却在地上帮李安济摆了个垫子;她也不顾李安济对烤牛肉的兴趣,将燕窝和熊掌放在他面前;当李安济拿起刀叉而非筷子时,她更加入其他客人行列,齐声抱怨。也许有人会说,女主人和客人完全是出于礼貌,不愿将自己的习俗强加在他们贵宾身上,但是戈德史密斯笔下的李安济,却极排斥这种说法。因为这些英国人不只告诉李安济该怎么坐该吃什么,客人中一位学者甚至大放厥词,又长又臭地议论中国的城市、山峦、动物、语言、如何使用隐喻等,李安济用心听着,直到“他差点让我以为那不是我的国家”。[29]

    李安济的反驳充满修辞与哲学上的力量,他指出,这位虚伪的学者根本不懂中国历史、语言、文化,同时也完全忽略了中国人对于欧洲哲学和社会生活的微妙处很可能老早就了如指掌了。李安济得出结论说:

    每一个国家固有的事物,基本上是相似的,我们的孔夫子和你们的蒂洛森(Tillotson)有着相似的言论。零碎的热情、扭曲的典故、虚伪的华服,都是很容易上身的;无论何时表露在外,经常只昭告了当事者的愚蠢与无知。[30]

    但是当李安济说到尾声时,他发现在场的人早已转移了注意:有些人在轻声交谈,有些人在研究扇子,另外有些人呵欠连连,不然就是进了梦乡。这位中国贵宾自己悄悄地找到出口离开了,没有人送他,从此他也没有再获得邀请。

    在戈德史密斯长篇小说的末尾,李安济的儿子兴波(Hingpo)在游遍亚洲及中东并经历无数冒险后,抵达了伦敦,并与李安济惊喜相逢。本书也出现了十八世纪小说中常有的巧合。兴波的爱人泽理丝(Zelis),自早年遭海盗绑架至波斯后,此时也在伦敦与兴波团圆,而且,这位少女竟是李安济最要好的英国朋友之侄女。于是,在一片欢欣中,这对年轻人举行了一场中英联姻,随后并在“乡间买了一小块地”安顿下来。[31]

    戈德史密斯的小说出版没多久,约翰·贝尔延宕多时的《中国出使记》也终告发行。第一批订阅的读者中,并不包括戈德史密斯,贵族审美家赫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倒是列名其中。1757年时,沃波尔即以一名中国男士的信件作为题材,写了一篇政治性的讽刺文章《给他在北京的朋友李安济》(To His Friend Lien Chi in Peking)。戈德史密斯显然是由此借用了李安济的姓名。风水轮流转,这次很可能是戈德史密斯的小说和贝尔的回忆录让沃波尔产生灵感,使他在著名小说《象形文字的故事》(Hieroglyphic Tales)里创造了一位中国人物。[32]

    为了取悦家族中一位女性朋友,沃波尔于1785年出版了《密立,中国神仙故事》(Mi Li, A Chinese Fairy Tale),该书发行量不大,但是将中国风的奢华无度发挥过了头,以致显得荒谬不实。书中谈论一位中国王子密立(也许沃波尔期望读者发音为 My Lie〔我的谎言〕)周游世界寻找未来妻子的故事。他唯一的指引,来自仙界教母的神秘预言,表示他只能娶“与此女之父治地同名的公主为妾”。[33]为了寻觅这位预言中的新娘,密立历经磨难,由北京到了广东,再由广东到了爱尔兰,最后抵达英格兰。在那里,他租了一辆驿马车,准备前往牛津,以咨询博德利图书馆(Bodleian Library)的智者。但是驿马车到了亨利(Henley)却折断了,密立只好进了当地大地主的大庄院向他求救。这使沃波尔有机会将密立放进一个贵族的生活环境里,嘲笑因受中国风影响过度华丽却仍极受欢迎的花园。

    在沃波尔的故事里,密立由一位殷勤的花匠陪伴,穿过了树林,见到了各种关在笼中的猛兽,穿过阴暗的灌木丛,漫步在波浪起伏的草原上,欣赏如画景色,最后进了一个人造废墟。当他们再度出现,已立足在一个山谷的斜坡上。密立远远见到正和友人在一起的一位美丽少女。他拔足狂奔,一边冲向她一边叫:“她谁?她谁?”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怎么了,她就是卡洛林·坎贝尔小姐,也就是威廉·坎贝尔爵士的女儿;爵士正是国王陛下属地卡洛林那的前任省长。”喜不自抑的密立知道,他的寻觅就此结束,预言已经实现了。此时,沃波尔适时做了简短结论,这位少女“成了中国王妃”。[34]一如戈德史密斯笔下的兴波,密立也找到了幸福。于是,由于浪漫的结合,使得因不同文化所产生的差异似乎又再次暂时被遗忘了。

    由于频繁的政治往来以及密集的文化交流,十八世纪的社会产生了许多重叠的社会动力,对此现象我们其实不用太过意外。因此,若论及这两位独具创意作家的共同点,其实并不只是精彩故事及相似结尾而已。笛福的英国至上思想,与安生颇为雷同。戈德史密斯的观点,也多与贝尔如出一辙,而且反之亦然。理性时代末期的两位贵族马戛尔尼和沃波尔,都能以较温和的人性角度处理自己的激烈言论。中国,再次为分歧的潮流及互相矛盾的社会动力提供了一个聚焦处。

    [1] Macartney, Journal, 116—117页。

    [2] John Evelyn著,E. S. de Ber 编,The Diary of John Evelyn (Oxford, 1959),460—461页。

    [3] 同上,689、728页。

    [4] 见 Merry Wives of Windsor 及Twelfth Night。

    [5] John Milton, Paradise Lost,第十一章,387—390页。

    [6] 关于沈的部分,参见Theodore Foss, “The European Sojourn of Philippe Couplet and Michael Shen Fuzong,1683-1692”,载Jerome Heyndrickx编,Phlippe Couplet, S.J.(1623-1693), the Man who Brought China to Europe (Nettetal, Germany, 1990)。

    [7] 引自 Hough Honour, Chinoiserie: The Vision of Cathay (New York,1961),78页。亦见于 B. Sprague Allen, Tides in English Taste (1619-1800):A Background for the Study of Literature,共二卷(Cambridge, Mass., 1937),卷二:20页。

    [8] Allen, Tides,卷二:34页;亦见 Ch’en Shou-yi(陈受颐), “Daniel Defoe, China’s Severe Critic”,载《南开社会经济月刊》,8:3(1935年10月)。

    [9] Daniel Defoe, Robinson Crusoe,第二部(Boston, 1903),256页。

    [10] 同上,256—258页。

    [11] 同上,260—261页。

    [12] 同上,261页。

    [13] 同上,262页。

    [14] John Mandeville著,Moseley 编,Travels,187页。

    [15] Defoe, Crusoe,263页。

    [16] 同上,271页。

    [17] Mandeville,107—108页。

    [18] Montesquieu著,J. Robert Loy 编辑、翻译,The Persian Letters (Cleveland, 1969),有关他的资料,见15—16页。

    [19] John Forster,The Life and Times of Oliver Goldsmith,共二卷(London,1877),第1至4章。

    [20] 同上,卷一:139—140页,1758年8月14日信件。

    [21] 引自 Allen, Tides,卷二:25页。

    [22] 同上,卷二:26页;以及 Forster, Goldsmith,卷一:173页。

    [23] Walpole 小册子的标题命名为“A Letter from Xu Ho, a Chinese Philosopher at London, to His Friend Lien Chi at Peking”。法国通俗作家 Gueulette 曾在他的Chinese Tales里,使用Fum Hoam作为书里中国人的名字。

    [24] Forster, Goldsmith,有提到这些作品。如欲获得更多资料,参阅 Ch’en Shou-yi, “Oliver Goldsmith and his Chinese Letters”, Tien-hsia Monthly(《天下》月刊),8:1(January1939)。

    [25] Oliver Goldsmith, The Citizen of the World,or Letters from a Chinese Philosopher Residing in London to His Friends in the East,共二卷(London, 1800),卷一:ii页。

    [26] 同上,卷一:iii页。

    [27] 同上,卷一:34—35页。

    [28] 同上,卷一:36页。

    [29] 同上,卷一:133页。

    [30] 同上,卷一:134—135页。

    [31] 同上,卷二:239页。

    [32] John Bell, Journey,Walpole 亦为订购者之一,他用的头衔为欧福伯爵。

    [33] Horace Walpole, “Mi Lai, A Chinese Fairy Tale”,收入Hieroglyphic Tales (London,1785),342页。

    [34] 同上,3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