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行第

行第本指家族内子弟(女)的排行次第,但在唐代却成为官场民间普遍流行的称谓。无论家人友朋、贵贱高低,无不以论称行第相为高尚,以致成为唐社会特有的风俗之一。已故史学家岑仲勉先生曾有《唐人行第录》一书,于唐人行第多所考证。然行第作为士族风习,如何迎合社会礼俗,在门阀制即将衰落的唐代社会传播,并为普通民众广为接受,仍是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 行第之称的普及与发展

行第作为家内称呼,魏晋以来已有之。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63,“七官”条言及《南史·武陵王纪传》与《梁书·河东王誉传》中纪与誉称湘东王绎为“七官”事,并引《资治通鉴》卷164胡三省注解释说:“湘东于兄弟次第七,故云七官。纪,绎之弟;誉乃绎之侄也。”即足征南北朝时行第已可为亲友间称呼,然其称尚不十分普遍。

隋唐之际,称行第渐以成风。《隋书》卷44《滕穆王传》称文帝弟“瓒贵公子,又尚(周武帝妹顺阳)公主,美姿仪,好书爱士,甚有令名于当世,时人号曰杨三郎。……上(文帝)数与同坐,呼为阿三。”唐人家内称行第则更为平常。其可见于父子兄弟相呼,如《资治通鉴》卷209睿宗景元元年(710):“每宰相奏事,上辄问:‘曾与太平议否?’又问:‘与三郎议否?’然后可之。三郎,谓太子也。”《旧唐书》卷106《王琚传》,“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唯有太平。’”“四哥”者,正指其父睿宗。《唐语林》卷1,荥阳郑还古弟齐古好博戏赌钱,“还古每出行,必封管钥付家人,曰:‘留待二十九郎偿博’。”行第还可见于夫妻、中表乃至奴主相呼。《太平广记》卷157《李敏求》(出《逸史》):“敏求曰:‘尔非我旧佣保耶?’其人曰:‘小人即二郎十年前所使张岸也。’……又问曰:‘尔何所事?’岸对曰:‘自到此来,便事柳十八郎,甚蒙驱使’。”

不仅如此,行第之称显然也逐渐流行于社会。《太平广记》卷18《柳归舜》(出《续玄怪录》)一则记隋开皇二十年(600)柳归舜遇仙事。“又名武仙郎者问归舜曰:‘君何姓氏行第?’归舜曰:‘姓柳,第十二。’曰:‘柳十二自何许来?’”[1263]同书卷193《虬髯客》(出《虬髯传》)记杨素红拂妓初见李靖,指吏问曰:“去者处士第几,住何处?”下文又言虬髯客与李靖和张氏(即红拂)初识,张第七节 行第 - 图1袂前问其姓。“问第几,曰第三。问妹第几,曰最长。遂喜曰:‘今日多幸,遇一妹。’张氏遥呼曰:‘李郎且来拜三兄。’”

常人初见面之际,先问姓氏行第,问后即以行第相称。此二则故事皆托言隋代事,但事出唐人小说,说是唐风应当更加可信。不过,《唐摭言》卷15记唐高祖李渊呼裴寂为裴三,而二人自隋末已为莫逆之交。《资治通鉴》卷192贞观元年(627)记“隋秘书监晋陵刘子翼,有学行,性刚直,朋友有过,常面责之”。李百药常称:“刘四虽复骂人,人终不恨。”胡三省于此事下注曰:“刘子翼第四,唐人多以行第呼之。”可见隋唐之交,朝廷同僚友朋间已有称呼行第的。高宗武则天以后,随着“郎”、“官”之称被带入朝廷,行第作为社会称谓也就更加普及。

《隋唐嘉话》下记载称:“张易之、昌宗,初入朝,官位尚卑,谄附者乃呼为五郎、六郎,自后因以成俗。”《旧唐书》卷90《杨再思传》记其面谀张昌宗说:“人言六郎面似莲花,再思以为莲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莲花也。”当时只有宋璟持正不阿。当天官侍郎郑善果问他何以不呼易之“五郎”而仅称“张卿”时,宋璟回答道:“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若以亲故,当为张五。足下非易之家奴,何郎之有!”[1264]“郎”称本为家奴呼少主,或妻妾呼夫婿。但六朝以来,也与“官”称一起,作为少年男子的美称流行于世。岑仲勉先生在《唐史馀瀋》一书中反对《隋唐嘉话》的说法,认为朋辈互称郎、官,不自易之、昌宗始,并举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称建成、世民为大郎、二郎,初唐四杰如王勃集卷9《与契苾将军书》“适得韦四郎书,具承大郎雅意”,及诸集中诗句如“张二官松驾乘闲”,“杨八官金木精灵”等以证明[1265]。其重点虽在说郎、官,但也兼及行第。不过贵介公子乃至宠臣在朝中称行道第,必对于世俗有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武则天以前,行第之称仅限于家内或“亲故”,而武则天以后,却是流行于朝廷并更加社会化了。张第七节 行第 - 图2作《朝野佥载》,记武周令史韩令珪对朝士和王公贵人皆呼行第(详下),便是当时朝廷尚称行第的典型例子。

玄宗之际,已有朝廷权臣擅称行第的现象。如计臣御史中丞杨慎矜与户部侍郎王第七节 行第 - 图3皆以行七称“七郎”。《通鉴》卷216记王第七节 行第 - 图4得势,子王准率其徒过驸马都尉王繇,繇为置酒,使帝爱女永穆公主为之“亲执刀匕”。当人言恐帝闻非宜时,繇曰:“上虽怒无害,至于七郎,死生所系,不敢不尔。”安禄山呼李林甫为十郎,而安禄山自己,也被亲近者称作“三兄”。权臣的相呼行第在当时的朝廷恐怕已可视为表率,所以行第之称在彼时前后应已十分盛行。

行第之称在朝廷官场流行后,其称用的范围便愈为广泛。以文人朝士而论,是平居宴贺、诗酒酬唱之际最好称行第。《唐语林》卷2载:“沈佺期以诗著名。燕公张说尝谓人曰:‘沈三兄诗,须还他第一。’”张说与他人贺诗有《同贺八送兖公赴荆州》、《端州别高六戬》[1266]。同样,李峤有《酬杜五弟晴朝独坐见赠》[1267],李白也有《早秋赠裴十七仲勘》。[1268]白居易呼其友元稹为元九,其寄赠元稹诗有“闷劝迂辛酒,闲吟短李诗”句。自注云:“辛大邱度性迂嗜酒,李二十绅短而能诗。”[1269]足见四杰之后,文士友朋间呼行第已积习成风。这在唐后期,更发展为进士科举中相称行第。《唐摭言》卷3作者王定保自序以科第事访先达,“如丞相吴郡公扆,翰林侍郎濮阳公融,恩门右省李常侍渥。……从叔南海记事涣,其次同年卢十三延让、杨五十一赞图、崔二十七籍若等十许人”。其中同年进士均称行第。同书卷12:“张曙拾遗与杜荀鹤同年,尝醉中谑荀鹤曰:‘杜十五公大荣!’荀鹤曰:‘何荣?’曙曰:‘与张五十郎同年,争不荣?’”也反映进士同年中相称行第事。进士为流俗所尚,其称行第对流俗的影响也可想而知。

不仅文人如此,称行第之风,也波及武将宦寺。德宗时河北诸镇相联结以抗朝廷。诸叛帅朱滔、王武俊、田悦、李纳合称“四王”。时朱滔呼王武俊为“二兄”、田悦为“八郎”、朱第七节 行第 - 图5为“三兄”,田悦也称朱滔为“五兄”。《资治通鉴》卷229建中四年(783),记滔使虎牙将军王郅说田悦:“日者八郎有急,滔与赵王不敢爱其死(下略),今太尉三兄受命关中,滔欲与回纥共往助之。愿八郎治兵,与滔渡河共取大梁。”《旧唐书》卷184《宦官传》高力士,“肃宗在春宫,呼为二兄”。李辅国“中贵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宰相李揆,山东甲族,位居台辅,见辅国执子弟之礼,谓之‘五父’”。程元振,“代宗即位,以功拜飞龙副使、右监门将军、上柱国,知内侍省事。……是时元振之权,甚于辅国,军中呼为十郎”。高、李、程都是宦官中炙手可热的人物,而李、程尤喜他人以行第而不是官称呼自己。

唐朝皇帝在非正式场合有时也以行第呼臣下。如上述高祖呼裴寂为裴三,德宗也呼宋济作宋五、陆贽作陆九。《唐语林》卷1记“宋济老于词场,举止可笑。曾试赋语失官韵。乃抚膺曰:‘宋五又坦率矣。’因此大著。后礼部上甲乙名,德宗先问,‘宋五坦率否?’”此可称是德宗呼宋五的底注。而翰林学士陆贽却是由于得到德宗赏识,才“有时宴语,不以公卿指名,但呼陆九而已”[1270]。《太平广记》卷261《郑光》(出《卢氏杂说》)记宣宗问舅郑光在凤翔任节度使时判官是何人,光仅答曰:“冯三。”当枢密使解释说冯三即是冯兖时,宣宗非但不以冯光所答为忤,反而顺口答曰:“便与冯三为副使。”

行第之称通行于社会后,看来也已不是某一阶级或阶层的专利。在《太平广记》等小说中,记载的称行第者有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如相者冯七、梁十二,女商兼豪侠荆十三娘,广州织鞋业者何二娘,卖卜女巫包九娘等[1271]。其中不仅有男也有女,且不仅良家妇女,即教坊倡优也多此称。《类说》卷7《教坊记》有“任二姑子容止闲和”、“庞三娘善歌舞”、“颜大娘亦善歌舞”及“魏二容色粗美”一类的记载。《北里志·海论三曲中事》称,唐妓女多自幼丐育,其母“多假母也”。诸妓“皆冒假母姓呼,以女弟女兄为之行第”。其后有《青楼集》一卷,专记元代女伶之盛。其中妓女乐人也多称行第。足见唐风不衰。又舞乐曲中,据说也有与行第相关情的。《乐府杂录》记有“离别难”曲:“天后朝,有士人陷冤狱,籍没家族,其妻配入掖庭。本初善吹觱篥,乃撰此曲以寄哀情,始名大郎神。盖取良人行第也。既畏人知,遂三易其名。”还有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记见到的人中除扬州监军院要籍薰二十一郎、京兆万年县李侍御外甥阮十三郎是中国人称行第外,还有居住在泗州涟水县的崔晕第十二郎是新罗人。可见当时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入乡随俗。

唐人笔记小说中,凡对神怪也大都论称行第。《酉阳杂俎·续集》卷三记天宝中处士崔玄微于洛东宅中遇仙,内有封十八姨,“乃风神也”。《太平广记》卷433《姨虎》(出《独异志》)也言嘉陵江侧有一为虎所化的“十八姨”。卷340《卢顼》(出《通幽录》)有神人杨二郎与木下三郎。卷341《韦浦》(出《河东记》)言韦浦自寿州士曹赴选,遇客鬼元昶。文中提到的人除韦浦自为二十二郎外,又有巫者二娘、金天三郎、冯六郎、轩辕四郎以及卞判官等。元昶为韦浦释各人来历。当韦浦问道“冯何得第六”时,答曰:“冯水官也(按文中言冯为河伯),水成数六耳。故黄帝四子,轩辕四郎,即其最小者也。”如此杜撰神仙行第,足见行第观念化俗之深。而这对于唐朝民间行第的流行,又是一个最充分的证明。

二 行第的称用特点与排行依据

和名字、官称等唐人常见的称呼相比,行第由于是自家族排行中来,因此便显得更加亲切随便。如唐高祖宠待裴寂,每“视朝,必引之与同坐,入第七节 行第 - 图6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呼为裴监而不名。当朝贵戚,亲礼莫与为比”[1272]。称呼“裴监”而不名,是视朝之际表示亲礼和尊重,无如私下的“裴三”显得更加熟稔而不拘礼。

《旧唐书》卷186《酷吏传》言玄宗时酷吏吉温曾治河南尹萧炅狱。当炅任京兆尹后,吉温却恰被任为万年丞,在炅治下,“人为危之”。但当吉温得知高力士每出宫禁,萧炅必谒时,便总是:“先驰与力士言谑甚洽,握手呼行第”,使炅“觑之叹伏”。此事《资治通鉴》卷215天宝四载(745)记述更详。称“炅后至,温阳为惊避。力士呼曰:‘吉七不须避。’谓炅曰:‘此亦吾故人也。’召还,与炅坐,炅接之甚恭,不敢以前事为怨”。可见如能以行第相称,就表示彼此关系深厚,此正如宋璟所言:“亲故当呼以张五。”所以朝中称行道第之际,便形成了逢迎、附会权势的小圈子。一些人也专以此为手段套近乎,谋进取。如吉温曾对安禄山言道:“李右相虽观察人事,亲于三兄,必不以兄为宰相,温虽被驱使,必不超擢。若三兄奏温为相,即奏兄堪大任,挤出林甫,是两人必为相矣。”吉温从称行第入手,使禄山感到亲近而“悦之”,对他产生特殊好感而结成政治联盟[1273]。无独有偶,代宗时陈少游除桂管观察使,“以岭徼遐远,欲规求近郡”。企图走宦官董秀的门路予以调换,也是以先呼行第表示亲热:“候其下直,际晚谒之,从容曰:‘七郎家中人数几何?每月所费几何?’后以答允‘以一身独供七郎之费’而获其欢心,终改美职,得从所愿。”[1274]

战争之际,敌对双方交战始急。但以一方先向另一方称行第示弱,而竟能化解言和,转危为安。《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三年《考异》引《实录》记李怀光、马燧领朝廷军被朱滔、王武俊所败,决河水断其西归之路。马燧和朱滔有外族之亲,呼滔为表侄,使人说滔,请求“司徒五郎(即滔)与商议,放老夫等却归太原,诸节度亦各归本道,当为闻奏,河北地任五郎收取”。其间虽主要以利诱作缓兵之计,但称行第仍不无软化敌心的作用。不久昭义节度使李抱真为分化王武俊助唐破朱滔,也与之“约为兄弟,誓同生死”。武俊称抱真“相公十兄”,请求“战日,愿十兄按辔临视,武俊决为十兄破之”。当李酣寝其帐以示不疑时,“武俊感激,待之甚恭,指心仰天日:‘此身已许十兄死矣。’遂连营而进”[1275]。《旧唐书》卷181《罗弘信传》记罗弘信任魏博节度使,朱全忠为结其欢心,每岁时赂遗必卑辞厚礼,“对魏使北面拜而受之,曰:‘六兄比予倍年已上,兄弟之国,安得以常邻遇之。’弘信以为厚己,亦推心焉”。由此得知称行第,便是示同兄弟之谊,而称呼之间,便不无联络感情的妙用。

但行第称用之际,也必须注意场合分寸。如不斟酌彼此关系深浅地位高下而乱称行第,也会适得其反,甚至被认为是轻薄无礼而遭人耻笑。《朝野佥载·补遗》记武周令史韩令珪厚颜无耻,凡对“王公贵人皆呼次第,平生未面亦强干之”。曾于陆元方手下办理铨选事,时舍人王剧因丧夺情,与陆同厅而坐。“珪佯惊曰:‘未见王五。’剧便降阶悯然。令珪第七节 行第 - 图7眉蹙刺,相慰而去”。后想到陆、王原是旧交,将王留住一问,才知二人根本不相识。后韩令珪得罪,“于朝堂决杖,遥呼河内王(武懿宗)曰:‘大哥何不相救!’懿宗目之曰:‘我不识汝’。”催杖加鞭,反而将他打死。《唐语林》卷5记事略有不伺,但也说韩令珪“起自微细,好以行第呼朝士。寻坐罪,为姜武略所按,以枷锢之。乃谓:‘姜五公名流,何故遽行此?’姜武略应曰:‘且抵承曹大,无烦唤姜五’。”这是嘲笑他临到受刑还乱呼行第攀交情。《太平广记》卷266《胡翙》(出《王氏见闻》)记胡翙为藩镇幕僚,瞧不起副将张筠及同僚,曾“被酒呼张筠曰张十六”,且“数以言语抵筠”,使筠含恨在心。终于找机会“构成其恶”,奏藩帅将他“坑于平戎谷口,更无噍类”。此可谓是由呼行第引至杀身之祸。这在唐代当然只是极少的例子。

一般地说,行第在同辈与长辈、上级与下级之间虽兼可呼之,但称用之际,仍有亲疏远近、长幼尊卑之别。唐人呼行第最常见者,一种是连姓氏或连姓名以称之。如前举刘四、张十六等即是。见于诗文则如骆宾王《送费六还蜀》、《在江南赠宋五之问》[1276],陈子昂《题居延古城赠乔十二知之》[1277]以及王昌龄《山中别庞十》等[1278]。这种称呼方法不太客气,唯相熟不拘礼得用之。

第二种方式是呼行第兼带表示关系的兄、弟、叔、伯、姐、妹、姨、丈及郎、官等称。其中兄、弟、郎、官等即可称用同辈亲属,也可兼呼同僚、晚辈或年龄较少者。如《全唐文》卷323《萧颖士与从弟书》:“再申意二十五官。”《全唐诗》卷125王维有《答张五弟》。上引《太平广记》柳归舜一则,白衣人在得知柳行第后说:“柳十二官,偶因遭风,得臻异境,”也是对初相识者既亲切又有些客气的称呼。伯、叔、丈者毋庸说是称年长位尊者。如《权载之文集》卷37有《奉送韦十二丈长官赴王屋序》。

第三种方式是行第与姓氏官名合称,或更兼与名字及其他称谓合称。此种称谓较单称行第更显得郑重、客气,所以无论少长,相熟与否皆可称用,范围最广。当然官名别称也包括在内。如《全唐诗》卷475李德裕《奉送相公十八丈镇扬州》,是送诗与时宰王播。卷334令狐楚《将赴洛下旅次汉南献上相公二十兄言怀八韵》也类同此。韩愈《奉酬天平马十二仆射暇日言怀见寄之作》,奉酬中不无客套[1279];但如白居易《同王十七庶子李六员外郑二侍御同年四人游龙门有感而作》便纯是友朋赠和了[1280]。因此从唐人关于行第的不同称呼,不难对其间的社会关系问题多一层深入的了解。

研究唐人行第,还有行第该如何排行的问题。此问题首先涉及男女。一家族之内,同辈兄弟姊妹是否统而论之,此点从唐人习惯而言,应当是否定的。唐代墓志中,称行第多言女不及男,或言男不及女。如《唐代墓志汇编》元和078《唐故洪州都督府武宁县令于府君墓志铭并序》:“嗣子纵,年未弱冠;次子约,齿初胜服;长女六娘,适李弘简;次女七娘,适史璲;小女八娘,年尚童稚。”唯女因名言及行第,而男之行第便不在其中。同书大中065孙景商为妹孙廿九女作墓志,自称:“卅四兄”,是兄之行第反在妹下,由此而知唐人行第应男女各论。

其次唐人行第还有大小排行的不同。小排行即同父所生,大排行与小排行则不一致。如《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31《唐故乡贡进士李君墓志铭》:“君讳眈,字遐威,景皇帝七代孙。……(其父)有子十三人,六人早亡。……君即当院第十二子也(按据墓志实为第六),以长伦排次第第八。”“长伦”即相对同父所生而言。同书咸通069“唐知盐铁汴州院事监察御史里行乐安孙虬第二女二十五娘”,“第二女”与“二十五娘”的次第也明显有别。

一般地说,唐人称行第,按同父排行者虽有而不多。惟帝子帝女当然如是。如玄宗被朝廷内外称为“三郎”,其子寿王瑁宫中呼称“十八郎”即是[1281](但武则天子自排行第,故中宗、睿宗称“三叔”、“四哥”与其作为七子、八子行第不符,是其中的特殊现象[1282]。普通百姓也有之。如岑仲勉指出唐初有名孙贰朗(郎)、成三朗(郎)、雷四郎的,唐末朱全忠与其仲兄存也各称朱三朱二;唐士人行第以同产论称者,如对照《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与两《唐书》诸传,也可发现如卢(二)藏用、崔(二)日知、裴(五)墉等例[1283],但其例甚少,其中尚不排除有大小排行偶然相同的情况。实际上,唐士人行第不按同产计者是大多数。

唐士人行第既不按小排行,则大排行中,又可分为按祖曾及按房、族排行者。按祖、曾排行者,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如李(三)华,同祖兄弟四人;崔(六)涯,同祖兄弟十三人;韩(十四)洄,同祖兄弟十四人;郑(十)澣,同祖兄弟十三人;都有按祖排行的条件[1284]。其中韩洄是玄宗宰相韩休第九子,排行最幼,几乎可以肯定是按祖排行。而按曾祖排行则较按祖父排行为多。如岑仲勉在《唐人行第录》中已举《白氏长庆集》卷22《祭符离六兄文》及《祭乌江十五兄文》称“从祖弟”,认为白居易之行第应是联从祖(即曾祖)兄弟以排行。又如张易之、昌宗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72下同父、祖兄弟共五人,而同曾祖兄弟复加二人,则其称五郎、六郎也应是从曾祖。,窦凝行第十五,新表卷71下记同祖兄弟仅四人,而同曾祖兄弟十七人,且排名多从“氵”或“冫”旁,可见行第也应从曾祖。颜真卿行第为十三,但在同祖兄弟中排行十一。他在为曾祖勤礼所作神道碑中提到曾祖辈兄弟有二十二人,[1285]则行第同样应从曾祖。唐人论亲以五服为界限,但同祖、曾之大功、小功是服重之亲。其避讳也多自祖、曾,排行第应与之有关。

另外在一些渊源已久的大族中,还有按高祖甚或房、族论排行第的情况。如乐安孙氏孙逖家,自其高祖孝敏至父嘉之,“四世而传一子,故五服之内,无近属焉。逖兄弟四子,而逖为长子”。结合《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73下及孙氏子孙墓志,则逖之家系(仅至曾孙辈)表大致如下:

孙逖曾孙辈据表载仅十五人,但其中孙简为从叔番象作墓志自称“卅三侄”,查表虽可能有遗漏,但简作为长房长孙之第三曾孙,下且有四弟,在曾祖兄弟中排第三十三仍有可疑。查《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68《唐故武水孙府君(方绍)墓志》,称“秩满,授汝州司户参军,会竹林曲仵之任。不行,因授与册四房弟。期年,册二房兄受虔州郎中辟命,到职未逾月薨。明年,又册四房弟又萦风疾。手足频伤,痛悼缠绵,无时暂解”。方绍即简同曾祖兄弟,志中称册二、册四,知其兄弟排行尚不止于上述之“卅三”。而既称房兄、房弟,说明其排行是依“房”而论。

第七节 行第 - 图8

那么,何以为“房”呢?房者,与族相连。《资治通鉴》卷133宋苍梧王元徽二年(474)六月条关于“魏罢门、房之诛”,胡三省有注曰:“门诛者,诛其一门;房诛者,诛其一房。时河北大族如崔如李,子孙分派,各自为房。”同书卷200唐高宗显庆四年(659)言及修《姓氏录》说:“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悬隔。”《新唐书》卷72下《宰相世系表》载崔氏定著有十房:“一曰郑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说明房是族姓之下的分支。房的划分或与宗族迁徙、官封爵位都有关系,也是宗族繁衍下的自然现象。房的划分具体在何时,从何人划分各家族不一。而具体到乐安孙氏,便至少应从逖父嘉之论起,甚至上溯孝敏。所以在孙简及孙方绍等的“房兄”、“房弟”则很可能是从高祖以上论。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72上记赵郡李氏李绅、李纾为同高祖兄弟。李绅号称李二十,而李纾行第十七。二人行第接近,疑排行也从高祖。《唐语林》卷4言及李氏宰相:“赵郡李氏,元和初,三祖之后,同时一人为相。藩南祖,吉甫西祖,绛东祖,而皆第三。至太和、开成间,又各一人前后在相位。德裕,吉甫之子;固言,藩再从弟,皆第九,珏亦绛之近从。”所说行第也是从李氏各房论起。同书卷3,记“韦夏卿有知人之鉴,因退朝,于街中逢再从弟执宜,从弟渠牟、丹三人,皆二十四,并为郎官”,因为三人言未来命运之事。三人查表应分属韦氏龙门公房、郧公房及东眷韦氏阆公房[1286]。其行第所以能均称“二十四”,显然也因房系不同之故。

由于围绕房、族排行第,所以也出现甚至一家族之内,各辈子孙行第排行依曾、高不同的情况。如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从韩愈为兄作祭文自言“唯我皇祖,有孙八人”而其行第十八,从兄笈行第十二的情况,认为“殆亦合于曾祖所出记也”。假使韩愈如此,则愈子孙也不同。据韩愈侄孙滂文言:“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1287]但见于史载仅会、介二人。且会无子,介子百川、志成,孙仅湘、滂。愈亦唯昶一子,而有孙纬、绾、绲、绮、第七节 行第 - 图9。是愈父仲卿共有曾孙七人。然据宋洪兴祖《韩子年谱》,湘行第二十一,滂行第二十三,绾行第二十五。是其排行明显不依曾祖,而至少在高祖之上。这种排行方式的不同,应正是以房、族为核心来统一的结果。

以上,说明唐人行第的排行有多种情况。其中既有按祖、曾论排者,也有按宗支、房系论排者。这增加了行第问题的复杂性。但是惟其如此,也才与士族的发展有关,从而成为唐人行第较为突出的特点之一。

三 行第之称的流行原因及社会基础

行第作为“亲故”之称所包含的感情因素,使人们乐于接受,这固然是行第得以流行的一个原因。而行第之所以能在某种程度上取代名字而使用,其与社会礼法无疑也是相合的。

本节上面部分,曾引述《太平广记》柳归舜及虬髯客二则,说明唐人初见面之际即以问行第代替问名讳,而类似之例在唐史料中不胜枚举。如《太平广记》同书卷154《李源》(出《独异志》)载李源于暮春之际遇一少年,“问其氏行,但曰武十三”。卷309《张遵言》(出《博异记》)也言遵言遇一白衣人,“问白衣人何许人,何姓氏。白衣人曰:‘我姓苏,第四。’”卷452载沈既济《任氏传》,内容为信安王祎外孙韦崟第九与从父妹婿郑六遇任氏女妖事。“女奴从者一人,留于门屏间,问其姓第。郑子既告,亦问之。对曰:‘姓任氏,第二十。’”卷180《宋济》(出《卢氏小说》)记德宗微行,在西明寺僧院初遇宋济,也问他“作何事业,兼问姓行”。济答曰:“姓宋第五,应进士举。”

很显然,陌生人见面宁可问“姓第”或“氏行”而不问名。此种作法与其说是为表客气亲切,莫如说是因互相尊敬而不愿直接道及对方名讳。唐人重名讳,更重避讳,其避讳的程度已远胜前朝。当面直接称名道姓毋庸说是显得无礼,而称行第便可以不提名。此点或许更可以从岑仲勉先生在,《唐人行第录》中所提到的《讳行录》一书受到启发。《讳行录》也即行第录,源自于唐人《登科记》。《登科记》记进士名字、籍贯、排行、三代履历及妻子等。《讳行录》即依登科记而编,亦载进士族系、名字、行第、官秩及父祖讳、主司名氏等。洪兴祖《韩子年谱》记韩愈子孙用此书。如记韩绾称:“《讳行录》云‘咸通四年第进士,时右常侍萧倣知举,试谦光赋、澄心如水诗,中第八,行第二十五。”说明洪氏还见到咸通以前的《讳行录》。《讳行录》者,讳与行相连,且因进士登科而编,意味着进士及第与正式进入官场后,彼此的私讳、家讳和行第是必须周知的。这显然也是因为官场与士子交往中,不便冲犯名讳,此为当时社会所必备的礼节和修养。关于此点可参考本章“避讳”一节。因此称行第,可称是官场及士子交往中避讳的一个办法。

但仅从避讳出发,也仍然只是涉及行第之称的表面现象。行第既为一家族内子弟(女)的排行,且最初又是流行于士族贵胄之间,则与魏晋以来的门第观念显然不无关系。《世说新语·棲逸第十八》曾记曰:“何骠骑弟以高情避世,而骠骑勒之令仕。答曰:‘予第五之名,何必减骠骑。’”刘孝标于此下注称:“中兴书曰:‘何准字幼道,庐江第七节 行第 - 图10人,骠骑将军充第五弟也。雅好高尚,征聘一无所就。充位居宰相,权倾人主,而准散带衡门,不及世事,于时名德皆称之。’”何准认为自己何氏第五的名声,足以抵得过何冲的骠骑之官,这里除了对自身道德修养价值的自信,也还包含着自己作为士族子弟的简傲。而这种简傲,在隋唐以后就更发展为士族对官势和高贵门第的炫耀,以及世人对两者的艳羡。

唐朝社会处在封建社会前后交替的变革时期,尽管魏晋大族如崔、卢、李、郑等至唐朝已渐次衰落,但门阀观念对世俗社会仍有影响。且其家世门第也仍为世人仰慕。唐太宗修《氏族志》,虽将“四海望族”,“一切降之”,但因房玄龄、魏征、李第七节 行第 - 图11复与联姻,使之“故望不减”。后更因高宗朝李义府定陇西李宝等七姓十家“不得自为婚”而“皆称禁婚家,益自贵”[1288]。官婚与族望俱美,方是唐人的最高理想。如《唐国史补》卷上记曰:“四姓唯郑氏不离荥阳,有冈头卢、泽底李、士门崔,家为鼎甲。太原王氏,四姓得之为美,故呼为第七节 行第 - 图12镂王家,喻银质而金饰也。”同卷又称:“李稹,酒泉公义琰侄孙,门户第一而有清名。常以爵位不如族望,官至司封郎中怀州刺史,与人书札,唯称陇西李稹。”族望对旧族而言,无疑是一种骄傲。而行第加上贵族姓氏,便等于是族望的代名词。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本人的贵族身份,家世渊源,称用之际既显得潇洒亲切,又不失为对高贵门第的适当炫耀。所以很自然地在士族圈内成为一种风习。而由于借助这种风习,颇能提高个人和家族之声望,所以隋唐之际更逐渐为取得“当世冠冕”的达官权贵所接受,于是便有了朝廷官场竞称行第之事,并由此在官人士子中形成时髦而进一步波及闾里。史称唐朝以降“士亡旧德之传,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胙,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1289]。在这种状况下,虽然世族们试图以宗支房系为核心严排行第以维系其血统高贵,一般人却通过对世族习俗之模仿,称姓第、氏行而鱼目混珠。至后,官、族相互提携而官、俗相互影响,称行第已意味着对自己和他人宗族姓氏的尊崇,所以久而久之,便自然演成为全社会的风尚。

这里,当然还不忽略与行第排行有关的宗族关系、存处状况等问题。南北朝至隋唐间由于战乱等原因,宗族流徙相当严重。然大姓聚族或聚房而居的情况仍部分存在。《唐国史补》卷上:“杨氏自杨震号关西孔子,葬于潼亭,至今七百年。子孙犹在阌乡故宅,天下一家而已。”杨氏虽有在外居官的,但与族居故乡者,仍是“天下一家”的关系。有些家族如京城韦、杜,“去天尺五”,世居长安城南韦曲、杜曲,家族声势浩大[1290]。有些家族是一人宦达,宗族繁衍。唐史料中还不乏有权贵提携族人事例,说明唐人宗族关系始终密切。这一点,对士族之排行第,当有便利。

不仅士人如此。即普通百姓由于重孝道等原因,聚族而居也颇有所见。《太平广记》卷401《宜昌郡民》(出《玉堂闲话》)记宜昌郡民章乙,“其家以孝义闻,数世不分爨……群从子弟妇女,共五百余口,江西郡内,富盛无比”。《旧唐书》卷188《孝友·刘君梁传》言其家自大业末至唐“累世义居,兄弟虽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人无私焉”。深州别驾杨弘业到其第,“见有六院,唯一饲,子弟数十人,皆有礼节,咨嗟而去”。又有“宋兴贵者,雍州万年人,累世同居,躬耕致养,至兴贵已四从矣。”这样的家族,也很难想象排行第不是以宗族来统一。

累世同居的情况,固然使行第从高排列比较容易。但这并不是行第排行的必须条件。事实上士族无论同居与否,已有族谱作为联系的纽带。南北朝以降,修纂族谱、家谱已日益受到社会重视。郑樵《氏族略序》言道:“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自隋唐而上”应是包括隋唐一总论之。尽管研究者已指出其所说选举必由谱系,及图谱局之设与唐制不符[1291];但官谱家牒之修,在唐与前代是始终一致的。且官谱多来源于家牒,而私修之谱牒最初还是大族专利。唐代士族墓志,即往往有称其先世官职,备详于国史家牒的。唐中后期,私谱之修更为盛行,且已逐渐普及到一般士人甚至多少有些根底的庶民之家(这一点,借助当时比较便利的交通及书信往来恐不难作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称:“诸臣亦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而表的制作便来源于宰相的家族世谱。唐朝数百位宰相世系复杂,并不一定都是望族出身,但均通过家谱美化出身,标榜家世。结果便造成宰相表“承用诸家谱牒,故多有谬误”的情况。这至少说明修谱牒对士人而言已普遍化。唐士子通过修谱牒提高家族地位,正是门阀观念世俗化的结果。而行第之称便是伴随着这一世俗化的过程,由士族社会和官场向百姓推广,风靡了有唐一代,形成为这样一种由上而下的文化现象。但当唐末藩镇动乱叠起之时,世家大族进一步衰落,门阀观念淡薄,行第之称便不再有多少企羡的意义。它只是作为士族风习在五代宋以降继续存在。随着时代的变迁,它留给人们的只是宗族制的余韵,而其原始价值,或已无人再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