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民间家族组织

经过唐末农民战争的扫荡和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乱,门阀士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他们的旧式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组织随之崩溃,族人星散,宗法关系松弛。残存的士族后裔,因为亡失家谱,世系中绝,谱牒之学日趋衰落。谱牒之学本是门阀士族用来炫耀自己贵族血统的一门学问。郑樵指出,隋、唐而上,官府有簿状,私家有谱系,选举官员必据簿状,私家婚姻必依谱系。历代还设图谱局,凡百官和族姓的家状,上交官府,为之考订翔实,从而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但在门阀士族退出历史舞台后,“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1],即无人修谱续牒,又无人试图利用旧式的门阀士族血统来谋求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因此,到北宋初期,即使“名臣巨族”,也“未尝有家谱”[2]。由于士大夫不讲究谱牒,世人也不载,“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3]。一般庶族地主(宋称官僚地主)因为出身微贱,不愿追述自己的祖先,无从追溯自己的世次,同时,地主士大夫正陶醉于新王朝的太平盛世而怡然自得,尚未感到需要重新建立一种新的家族组织。契丹族在建立辽朝后,对境内的部族实行新的编制,以加强对本族和其他被征服的游牧、渔猎各族部落的统治。这些新的部落组织由国家任命的官员管理,各自有固定的居住区域。这些部落组织不同于中原地区汉族的家族组织。

宋代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决定了一般官员、地主都不享有世袭固定官职和田产的特权。到仁宗时期,有些敏感的士大夫逐渐意识到自己各个家庭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不稳定性,于是就产生了一种需要,即在国家的强力干预之外,寻找某种自救或自助的办法。同时,由于农民对地主的人身隶属关系相对松弛,地主阶级也正需要寻找一种补充手段,以便加强对于农民的控制。这个办法或手段,就是利用农村公社的残余,建立起新的民间家族组织。

宋仁宗皇祐、至和间(1049-1056),欧阳修和苏洵不约而同地率先编写本族的新族谱,并且提出了编写新族谱的方法;范仲淹也在苏州创建义庄,以其田租供养族人。这时,理学家张载、程颢、程颐等人也推波助澜,大力宣传造家谱和立“宗子之法”的好处。在这些著名政治家和学者的倡导和推动下,新的民间家族组织便在各地陆续建立起来。

地处北方的金朝,其猛安、谋克最初是女真族的氏族部落组织,猛安代表部落联盟中的部落,谋克代表氏族。在攻灭辽朝和北宋的过程中,猛安、谋克迅速由氏族组织转化为奴隶制下的军事组织。建国后,基本规定每三百户为谋克,每十谋克为猛安[4],逐步变成一种以地域来划分的生产单位和基层军事组织,散落于汉族的州县之间。受汉族租佃制的影响,女真猛安、谋克出卖奴隶,将所占土地出租,收取田租,但他们仍旧四五十户“结为保聚,农作时,令相助济”[5],维持着类似汉族的一个个家族。金朝统治下的汉族,继承北宋中期以后的传统,也建立起民间家族组织,编纂族谱,有些文人还为这些族谱撰序。[6]

以下介绍宋代民间家族组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