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上层社会及其生活

按照传统的观念,人必须有恒业,才会有恒心。无恒业之人,就会丧失其本心,最终导致丧失其本身。假如士、农、工、商无一业,在明代则俗称“破落户子弟”,而在酒、色、财、气四者之中,有其中一好,在明代则俗称“浪子”、“亡命”。传统的择业观念,也显得相当谨慎,在社会众多的职业中,只承认和肯定“耕读二事”,也就是士、农两种职业。至于其他职业,则都不在称道之列,诸如:商贾近利,易坏心术;工技专门替人劳作、服务,近贱;医卜之类,又下工商一等;至于其他职业,则更为低贱,不值一提。[1]

传统的中国社会无疑是一个等级社会,其性质必然决定了社会分层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对立。生活在这种社会中的人们,由于等级的差异,在礼制上就规范了人们不同的生活。此外,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也无不具有自己群体的性格与行为特征,诸如武人之粗豪,妇人之柔懦,儿女之娇稚,市井之贪鄙,俗子之庸陋,荡子之儇佻,优伶之滑稽,闾阎之村野,奴婢之卑谄,商贾之炫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