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士族在魏晋南北朝社会中享有多种特权,他们的权益得到国家法律制度和不成文法的保障。台湾学者毛汉光《中古社会史论》一书统计中古时期统治阶层(以五品以上官职为基准)中各种社会成分,自两晋至南朝士族所占比率均占半数以上的多数,其中东晋更达百分之八十左右。尽管不能说庶族没有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但难度要大得多。

仕宦对士族的社会地位当然有重要的意义,但这并不唯一的因素,士族——尤其公认的世家大族,由于其势力根基深厚,他们的声望与地位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这种家族即使接连数代出现仕途滞涩,也未必就会彻底沉沦,常见的情形反是依然受人尊崇。相反,庶族人士尽管由于各种机缘(譬如受到皇帝的宠爱或信用)而进入政治结构的上层,他们的社会地位仍不能与世家大族相提并论。此种事例不胜枚举,此处仅录两则:《晋书·庾纯传》载,西晋贾充位列宰辅,女儿为惠帝皇后,庾纯仍然当面嘲笑其先人出自市井。《南史·王球传》载,中书舍人徐爰为宋文帝所宠爱,帝命王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王球却推辞说“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总之,士族作为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形成的一个贵族阶层,它的高贵被认为是由血统决定的。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过一句名言,对于封建贵族而言,“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作用的是家族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在讲究门第的魏晋南北朝,为了防止贵贱、尊卑不同的血统间的混淆,士族在婚姻上实行严格的内部通婚制度,以确保血缘上的纯洁性。而且,由于士族内部也是有等级的,高门大族通常也不与一般士族通婚。这样一种制度和习俗,目的就在于维护既存的等级秩序,维护士族所享有的垄断性和世袭的权益。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中就指出了这种关系:“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胃,卑寒士,选举之权遂归右姓,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当其入仕之初,高下已分,迨及论婚之际,门户遂隔。”

多个家族通过婚姻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其实际意义还在于构成家族之间共同的利害关系。在通常情况下,这种婚姻关系虽然不等于政治联盟,但双方的相互支持却是不言而喻的,这对增进彼此的利益具有很大的好处。前一讲我们引了王羲之“坦腹东床”的故事,就提到王导看重郗鉴的求婚(为女择婿),就是因为他看重郗家在京口的军事实力。而一旦有意外事故,又可相互救助,从而提高一个家族抵御险恶的政治风波的能力。东晋时,谯国桓冲(桓温弟)娶琅邪王恬女,桓冲侄女(桓玄姐)嫁王敬弘,两族为两代姻亲。至司马元显执政,兴兵征桓玄,初欲“尽诛诸桓”,王恬侄王诞有宠于元显,出手援救,使桓冲子桓修等人幸免于难;后来司马元显兵败被杀,王诞由于是元显党人,将被诛,幸得桓修为他求情,乃流徙到广州。这是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

士族的成员依赖家族的力量获得个人的利益,家族愈是兴盛,个人的机会愈多。与此相应,个人也理所当然地对家族负有各种义务。对他们来说,“家”首先不是一个小家庭,而是同一父系血缘内包含几代人和众多人口的大家族。

魏晋南北朝时代,中原宗族普遍实行共同聚居制度,黎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坞堡与客家民居》一文论之颇详。文中引《魏书·卢度世传》:“父母亡,然同居共财,自祖至孙,家内百口……亲从昆弟,常旦省谒诸父,出坐别室,至暮乃入。”黎氏指出:“这个百口的大家族,子弟们每天早晨省谒诸父,当是在公共的厅堂中进行,行礼后则回到各自的‘别室’去,这显然是一座容纳百口居住的巨大宅第。”北方还有许多坞堡,这是一种封闭性并具军事防御能力的宗族聚居场所。南方士族情况有较多变化,他们在京城中的宅第规模未必很大,但大士族通常另有庄园,建有园林式的别墅。《晋书·谢安传》称谢安“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每携中外子侄往来游集”,《宋书·孔灵符传》称孔灵符“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这些都是典型的士族庄园。这些庄园、别墅虽然未必像中原的大宅、坞堡那样成为众多家族成员聚居的地方,但它至少经常用于家族成员的聚会。

士族虽然拥有诸多特权,但一个家族能否持续地占有优势地位,仍然要依靠政治上的成功,因此家族中有无优秀人才出现至关重要。东晋百年,可以说是几大士族在相互制衡的情况下轮流执政的历史,这种轮替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看哪一个家族出现了众望所归的人物。因此,士族家庭对子弟的教育看得很重,尤其一族之长,更担负着在整个家族范围内培育人才、对优秀子弟加以特殊关照和提携的责任。

王浑妻钟氏生女令淑,武子为妹求简美对而未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曰:“诚是才者,其地可遗,然要令我见。”武子乃令兵儿与群小杂处,使母帷中察之。既而母谓武子曰:“如此衣形者,是汝所拟者非邪?”武子曰:“是也。”母曰:“此才足以拔萃;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观其形骨,必不寿,不可与婚。”武子从之。兵儿数年果亡。(《贤媛》12)

这是一则关系到士庶通婚问题的故事。太原王氏为魏晋大姓,其地望原本还高于琅邪王氏,至东晋因王导成为开国元勋的缘故,两者才大抵相侔。王浑是西晋灭吴的主将之一,仕至司徒,“武子”是其子王济的字。王浑和妻钟氏(名琰之)所生的女儿既然美貌而贤惠(“令淑”),为什么没有找到好婆家,这有点费解,通常是另有什么缺陷;王济欲从非士族中为妹择婿,想必是有不得已的考虑。后面所说的“兵家子”其实是指没有文化士族背景的军界人士的子弟,绝非一般所谓“当兵人家的孩子”;王浑曾领军,他们的社会关系中会有一些这样的人物。钟夫人听儿子说有那么一位“有俊才”的“兵家子”可以做他们家的女婿,回答“诚是才者,其地可遗”——如果确实有俊才,门第可以不论,这表明士庶不通婚并非绝对的规则,特殊条件下这也是可以考虑的。但在仔细观察了对象之后,她又说出了另一番道理:寒门出身的人,如果没有相当长的年代,不可能达到显要的职位,即使有才,也没有展现的机会。这位兵家子非长寿之相,所以其才虽“足以拔萃”,却是徒然的。结果当然是取消了与之通婚的念头。

这个故事主要表彰钟氏鉴识人物的眼光。但这里其实存在问题:假定钟氏能够确定王济所中意之人是个短命鬼,这已经构成足够的否定理由——即便是名家子弟,也不是可以考虑的对象。所以说她当时就看出那位“兵家子”不得长寿,恐怕是后来附会上去的内容。她说“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原本的意思大约仅仅是说寒门子弟想要出人头地实在不容易,虽有俊才也会耽误女儿一生,总之是不愿把女儿嫁给他。正是因为在那一时代中,庶族出身的人往往空负异才,抱屈而终,士族家庭即使意识到单纯以门第看人的荒谬,但从实际利益考虑,也难以接纳他们。

周浚作安东时,行猎,值暴雨,过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络秀,闻外有贵人,与一婢于内宰猪羊,作数十人饮食,事事精办,不闻有人声。密觇之,独见一女子,状貌非常,浚因求为妾。父兄不许。络秀曰:“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联姻贵族,将来或大益。”父兄从之。遂生伯仁兄弟。络秀语伯仁等:“我所以屈节为汝家作妾,门户计耳!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余年!”伯仁等悉从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齿遇。(《贤媛》18)

这也是一则关于士庶通婚的故事,与前一则不同的是,在这个故事里婚姻是成功的。一个富足人家的漂亮而又极其能干的女孩,宁愿给周家作妾,只是因为自家“门户殄瘁”,指望“若联姻贵族,将来或大益”;而这个女孩由于牺牲自己,提高了李家的社会地位,最终得到人们普遍的赞美,被选入“贤媛”的行列,由此可以看到门第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

通常说来,庶族家庭与士族名门联姻后,会在士族的社交圈子里获得一定的礼遇。但纳妾并不算正式的联姻。李络秀最后能够达到原初的目的,还经过了第二个环节:她的亲生儿子周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1周嵩兄弟。尤其周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2(字伯仁),是司马睿称帝以前移镇江东时的僚属,后官拜荆州刺史、吏部尚书,为东晋开国重臣。李络秀以命相逼,要求周家与李家“作亲亲”即当作亲戚来亲近,这才换来“李氏在世,得方幅齿遇(在贵族公开的社交场合获得礼遇)”的善果。真是辛苦一生。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刘孝标注引《周氏谱》“浚取同郡李伯宗女”的记载,认为“此云为妾,妄耳”。看来事情有两种可能:一是周浚原本就是将李氏女作为妻子娶回家的。李氏富足,周家考虑金钱的因素而忽略门第,这也不是不可能,中外贵族社会都有类似情况。但周围的人们不承认这是合法的正式婚姻,仍然认为李氏是妾,并且不给李家以“方幅齿遇”,直到周浚死后,周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3成为周家的主人,迫于母命,才努力实现了李氏的愿望。还有一种可能是李氏原来确是妾的身份,但周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4成为周氏宗族的族长之后,不愿承认自己为妾所生,所以在族谱上改写了父母的婚姻性质,这等于是一种“追认”。不管怎么说,《世说》与《周氏谱》的不同,背后必有深刻的原因,绝非简单的“妄耳”。

门第不对等的婚姻所引起的暧昧情形另有一例,可以并观:

王浑后妻,琅邪颜氏女。王时为徐州刺史,交礼拜讫,王将答拜,观者咸曰:“王侯州将,新妇州民,恐无由答拜。”王乃止。武子以其父不答拜,不成礼,恐非夫妇;不为之拜,谓为颜妾。颜氏耻之。以其门贵,终不敢离。(《尤悔》2)

王浑前妻、王济(武子)之母钟氏身出名门,后妻出于琅邪颜氏,按说也并非庶族寒门,只是不如太原王氏显贵而已——或许此女属于颜氏宗族中衰弱的支系,但总还在士族之列。而王济是娶晋武帝常山公主为妻的(不过古代与公主结婚只能说“尚”,高攀的意思,不可说“娶”),这人以有才华、骄横、奢侈著名,是个典型的贵公子。他看不起后母,竟然称她为“颜妾”,而颜氏竟然忍气吞声,只为“以其门贵,终不敢离”。门第压人,一至乎此!

王浑与颜氏女没有完成交拜之礼,这事有点奇怪。从常情来说,以王浑这样的身份,他的婚礼程序不可能因旁人的插嘴而临时改变。很可能婚礼原来就安排得有点简化,这就成了王济的一个借口。而王济用这样鄙视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后母,正是为了凸显其父母两系血统的华贵。

王右军郗夫人谓二弟司空、中郎曰:“王家见二谢,倾筐倒庋;见汝辈来,平平尔。汝可无烦复往!”(《贤媛》25)

这里的“郗夫人”就是王羲之(曾官右将军)“坦腹东床”得来的老婆,太尉郗鉴的女儿。她的两个弟弟,郗愔做过司空,郗昙做过北中郎将。“二谢”指谢安、谢万。

琅邪王氏与高平郗氏、陈郡谢氏都通婚,而从家族声望来说,王、谢略高于郗氏。在郗夫人眼中,王家的人看到二谢来,兴奋得不得了,但对她的两个弟弟却是平平。这也许有纯属个人的原因,譬如二谢与二郗相比,更容易让人亲近之类。但郗夫人首先感觉到这是王家对郗家的不尊重,是势利眼的表现;她让两个弟弟不要再登王家门,这也是给他们一个脸色,一个警告。而郗夫人对家族尊严的敏感和维护,也受到人们的赞美与尊重。

王文度为桓公长史时,桓为儿求王女,王许咨蓝田。既还,蓝田爱念文度,虽长大,犹抱著膝上。文度因言桓求己女婚。蓝田大怒,排文度下膝,曰:“恶见文度已复痴,畏桓温面?兵,那可嫁女与之!”文度还报云:“下官家中先得婚处。”桓公曰:“吾知矣,此尊府君不肯耳。”后桓女遂嫁文度儿。(《方正》58)

这是《世说新语》一则有名的故事,内中包含一些复杂的因素,向来的解说似乎都不够透彻。故事中一对父子,父王述为王浑曾孙,袭封蓝田侯,子王坦之,字文度。

东晋穆帝年间,桓温通过征蜀、北伐等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建立威权,至哀帝初,以征西大将军加拜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并假黄钺,成为东晋最高军事统帅。其大司马军府幕僚皆精心选择,有太原王氏的王坦之,琅邪王氏的王珣,高平郗氏的郗超,陈郡谢氏的谢玄,无不是东晋最高门第的俊彦(唯有桓温用力打击的颍川庾氏无人入幕,这也是当然之事),他们成为大司马府的华贵的标志。此时桓温提出要娶王坦之的女儿做儿媳,就官位而言,那是官长向下属要求通婚,王家应该兴高采烈才是;然而王坦之向父亲王述报告之后,却遭到痛斥,王述并且用非常不屑的口气谈论桓家的意图:“当兵的,哪能把女儿嫁给他!”《世说》将此则列入《方正》门,意思就在表彰王述不畏权势,凛然有风骨。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谓:“盖桓温虽为桓荣之后,桓彝之子,而彝之先世名位不昌,不在名门贵族之列,故温虽位极人臣,而当时士大夫犹鄙其地寒,不以士流处之。”其他研究著作如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等亦持此论。但这样说显然存在毛病:桓温本人娶南康长公主(元帝女),而东晋帝女之婚无例外皆选最高门第,桓温弟桓冲娶琅邪王恬女,则桓温欲与太原王氏通婚,有何辱没他们之处?关键的原因恐怕首先不在门第。当时桓温的势焰愈来愈嚣张,从皇室到几家高门士族都已经在试图对他有所抑制,而王述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人物。桓温任大司马为兴宁元年(363)之事,次年,王述由扬州刺史迁为尚书令兼卫将军(《资治通鉴》卷一百一),论职位高低,仅在司徒司马昱(后之简文帝)、大司马桓温之下;而他作为大士族的代表,其地位与影响又不能仅以官职论。桓温之求婚,应该就是这期间的事情,他不可能没有政治上的用意。而王述显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表示。正像我们在前面说过的,东晋自立国以来的政治格局,是皇权与士权平行存在,几大士族在相互制衡的情况下轮流执政;假使有某个家族强大到要建立新朝,那对其他家族而言是何局面!

至于王述拒婚时所说的“兵,那可嫁女与之”,当然也有以门第自傲、鄙视桓氏的意味在内,但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自夸,恐怕不宜推衍至普遍意义,以为“士大夫犹鄙其地寒,不以士流处之”。名门大族引以自豪的,不仅是政治地位,而且以世传文学(这是广义上的概念,包括儒学、玄学乃至文章之学)为家族的标志。尽管东晋大士族能够执政,当然是掌握军权的,但他们却看不起主要以军事力量获得权势的人。“七叶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继,人人有集”,这是梁代王筠在《与诸儿书》中对其家族琅邪王氏的夸耀,也说出了士族中文化高门向来自诩的重要资本。而桓温之父桓彝虽有“名臣”(《晋书·明帝纪》)和“中兴名士”(《晋书·羊曼传》)的美称,但桓温走的道路却并非士族高门的常规。他完全依靠军事上的成功来造就自己的声望与权势,并试图以此逼近皇位,这在令一般高门士族感受到威胁的同时,更激起他们的自大与骄傲,这就是王述以“兵”称桓家人的原因。

然而,故事的最后一句告诉我们,桓家和王家终了还是通婚了,只不过嫁娶的方向颠倒了一下:王坦之不是把女儿嫁给桓温的儿子,而是娶了桓温的女儿做儿媳,那就是刘注引《王氏谱》所说的“坦之子恺,娶桓温第二女”。这里是有区别的:在当时的形势下,假如把女孩嫁过去,难免被人视为趋炎附势;至于娶桓温的女儿,却可以解说为桓家攀附王家,不仅不丢人,以桓温的威势,还可以说挺有面子。

这事过后不久王述就去世了。在桓温图谋篡位的过程中,王坦之与谢安代表高门士族为阻止其成功付出了很大努力。至东晋末期,太原王氏成为政坛的主导势力,与王述当初拒婚也不是毫无联系。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闇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德行》14)

琅邪王氏的谱系虽说可以推衍到很远,真正发达其实是始于王祥。王祥之为人,有方正威重之貌,而内怀圆韧机变之术,历仕汉、魏、晋三朝,在乱世中地位不断上升。尤其在魏晋易代的过程中,他既恰当地表达了对曹魏政权的顾恋,又以他的特殊资历、身份(他曾为少年天子曹髦讲学,以师道自居)认同了魏晋的“禅让”,实际上成为西晋的开国元勋,官至太保,晋爵为公。王祥有异母弟名览,功名远不及王祥,但琅邪王氏过江的一支主要是他的后代,如东晋开国元勋王导即王览之孙。所以对王氏后人来说,这两位先祖都是特别值得尊敬的。他们两位被描述为“孝”、“悌”的道德典范,而“孝”、“悌”的价值,首先在维护家族的和谐与发展。

关于王祥受到朱氏虐待时的年岁,此处未交代清楚,但从朱氏让王祥看守李子树的情节来看,他应该还是个少年;再则,朱氏敢于半夜里拿刀去砍王祥,也说明他尚未成年,否则朱氏就太冒险了。而《晋书·王祥传》则说道,王祥的生母死得早,后母朱氏经常在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导致父亲也不喜欢他,这应该也是年岁不大的时候。从一般意义上说,王祥家里所发生的事情,在类似的家庭中很常见,后母有自己亲生的儿子,希望他将来成为家庭的主人,视前妻所生年长的儿子为障碍,实是很平常的想法;因此而造成激烈的家庭冲突,可以说屡见不鲜。

但《世说新语》所载王祥的故事,却仍有很不平常的地方。一是那位后母朱氏实在是一个过于极端的女人,她不仅用一般的手段虐待王祥,甚至还在半夜里偷偷去杀害他:幸好王祥起床撒尿去了,才躲过一劫。用现代法律概念来说,这是杀人未遂。而王祥对如此卑劣凶狠的后母竟然不仅毫无怨恨的表示,反而自愿以死来满足后母,他的“孝道”也是到了极端。结果是他的超常的孝道终于感动了后母,使之爱王祥如同爱自己的儿子。以人之常情来衡量,这个结果真是荒诞到不可思议。所以如果这个故事具有一定的真实性,我倒宁可推想王祥的行为是一种机智而强有力的反应:他以“请死”的举动公开揭露了朱氏的卑鄙行为,由于这是严重破坏家庭伦理的事情,它不能被多数家族成员所容忍,所以朱氏不得不有所收敛。到了父亲去世、王祥成为家中的主人以后,他不以前嫌为念,奉事后母始终周到而恭谨,因而获“孝”的美名。也许可以认为王祥确实很有道德修养;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仕宦之家(王祥祖王仁为青州刺史),维持家族和睦的声誉对于保护它的长期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毋宁说王祥是一个思虑周全的人。

对《世说》所载王祥孝迹,刘注引了孙盛《晋阳秋》作为补充,其中说到王览:“后母数谮祥,屡以非理使祥,弟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妇,览妻亦趋而共之。”这段文字与《世说》原文有点冲突:按照前面所作的分析,朱氏虐待王祥和因感动悔改的事件应是发生在王祥的少年时代,而这里说到王祥、王览兄弟均已娶妻。这种描述要从史实上考辨其真伪有些困难,但其意义是很清楚的:它证明尽管朱氏为了王览而虐待甚至残害王祥,但王览本人完全没有在家庭冲突中获益的愿望,他宁可违背母意,也要保护兄嫂;而正是由于兄弟俩的共同努力,才使得他们的充满矛盾的家庭不致崩溃。对王氏后人、尤其对王览一支的后人来说,这种描述是必要的,它维护了其先人的形象。

虽然与《世说新语》本身关系不大,我还是想连带地说一说列入“二十四孝”的“王祥卧冰”故事。这故事最初源于《晋阳秋》:“母患,方盛寒冰冻,母欲生鱼,祥解衣将剖冰求之,会有处冰小解,鱼出。”这里王祥有一个脱衣服的动作,那是为了方便干活。至于正好有个地方冰面破裂,有鱼游出,固然带有“至孝所感”的神话意味,但说成是巧合也未始不可。到了宋代《记纂渊海》所引的一种无名氏的《孝子传》,故事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王祥事继母至孝,母疾思食鱼,时冬月,冰坚不可得。祥解衣卧冰上,少时冰开,双鲤跃出。”在最初的记载中王祥为了图干活方便而“解衣”的动作,变成了脱光身子睡在冰上。他的目的是要逮到鱼,脱光了衣服睡在冰上干什么呢?除非他事先知道只要脱掉衣服睡到冰上,其“至孝”之念就能感动天地,使冰面裂开,鲤鱼跳出。如果是的,他这样做只能算是投机,比花力气打鱼或花钱买鱼更省劲。总之,从逻辑上推论,“王祥卧冰”的故事只能说明一个道理:在这里,不顾一切来表现“孝”的精神才是至关重要的,至于“孝”要达到什么目的反而不重要了。而为了显示这种道德精神的强烈,人物的行为越是超常越好。所以,符合日常情理的解衣剖冰动作最后变成了超乎日常生活情理的卧冰求鱼。

王祥、王览兄弟的故事,其本来意义在于倡导以孝悌精神来缓解家庭内激烈的利益冲突,从而使这个家庭在和睦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流行着一种用极度夸张的手法来颂扬社会主流意识中所赞赏的东西的现象,我称之为“意识形态亢奋症”。这在有些人纯然是一种精神症状,起因是受社会奖励的刺激。但在有些人,却还是有利益目标的。这就是对老百姓作愚化教育,使之忘却自我,顺从于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和权力意志。但这种愚化教育本身又带着很大的危险。因为当道德超乎常情常理时,它本身已经是不可信、不可行,因而是虚假的了。结果只能是社会真实道德水准的下降。所以“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对这种现象曾有过强烈的批判。周作人作为新文化运动中重要的思想家,再三宣扬“健全的道德”应该是合于人情的道德,这话听起来很浅,其实对于中国文化的改造是非常重要的意见。

邓攸始避难,于道中弃己子,全弟子。既过江,取一妾,甚宠爱。历年后讯其所由,妾具说是北人遭乱,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业,言行无玷,闻之哀恨终身,遂不复畜妾。(《德行》28)

邓攸的故事与王祥的故事有很大相似性。

西晋末永嘉大乱中,中原不少士人饱受颠沛流离之苦,邓攸就曾被羯族石勒的军队所俘,据说是得到石勒部下的帮助才得以逃出。刘注引邓粲《晋纪》说他在逃亡途中用来驮负妻子的牛马也被贼人抢走,最后只能步行。当时他们夫妻除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还带着邓攸亡弟的儿子。在不能够同时保全两个孩子的情况下,邓攸同妻子商量:“吾弟早亡,唯有遗民。今当步走,儋(担,这里应为背负之意)两儿尽死,不如弃己儿,抱遗民。吾后犹当有儿。”(刘注引王隐《晋书》)结果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后来没有能再生子。就邓攸当时的处境来说,无论丢弃哪一个孩子,都是极其艰难的决定。而他的行为得到赞美,则和那一时代重视从整个家族的利益考虑问题有关——保全弟弟的孩子,也就保全了家族的一个支系;而家族发达,是以枝茂叶盛为标志的。

关于这件事,也有一种十分惊人的记载,那就是刘注引《中兴书》曰:“攸弃儿于草中,儿啼呼追之,至莫(暮)复及。攸明日系儿于树而去,遂渡江,至尚书左仆射,卒。弟子绥服攸齐衰三年。”《中兴书》即《晋中兴书》,刘宋何法盛著,从资料出现的年代来说不算太晚,这一说法又被《晋书》取用,它的真实性极少有人怀疑。但在情理上,这却是完全说不通的。因为假如那个被抛弃的孩子能够经过一日的奔走到黄昏时赶上父母,则年纪不会太小、体力不算太弱;作为亲生父母,怎么能够仅仅为了保全侄儿,将那未必不能带走、即使不带走也未必不能另求生路的亲生儿子捆绑在树上、置于必死之地呢?唐代史学家刘知幾对王隐《晋书》与何法盛《晋中兴书》评价都很低,说二书“乃专访州闾细事,委巷琐言,聚而编之”(《史通·书事》)。就关于邓攸事的记载而言,王隐《晋书》明说“儋(担)两儿尽死”,表明两个孩子都还不能自己走路,所以在必须急忙逃跑的情况下,会有只能保全一个的问题。这在情理上多少还说得通。至于何法盛《晋中兴书》所言,实在不足凭信。唐人修《晋书》取此不足凭信之言,痛斥邓攸“卒以绝嗣,宜哉!”实非良史之笔。

邓攸弃子而存侄,在重视家族整体利益的时代是一种难能的美德。而由此衍生出“系儿于树”、绝其生机的传说,则是我所说的那种“意识形态亢奋症”发作的表现。这种毛病喜欢将通常的美德极端化,如本例,则已推到令人厌恶的境地。

谢万北征,常以啸咏自高,未尝抚慰众士。谢公甚器爱万,而审其必败,乃俱行,从容谓万曰:“汝为元帅,宜数唤诸将宴会,以说众心。”万从之。因召集诸将,都无所说,直以如意指四坐云:“诸君皆是劲卒。”诸将甚忿恨之。谢公欲深箸恩信,自队主将帅以下,无不身造,厚相逊谢。及万事败,军中因欲除之。复云:“当为隐士。”故幸而得免。(《简傲》14)

陈郡谢氏本来没有特别显赫的家世,谢鲲在西晋虽有名士之称,但实际权位有限。东渡之初,谢氏尚不在一流士族之列。至谢鲲之子谢尚由黄门侍郎出任地方军事职务,守卫江夏等险要之地,开始受到朝廷的重视。其后他多年担任豫州刺史,在这里建立了谢氏家族的地盘。东晋所置豫州,地域主要在今安徽东南,为京师南藩,也是长江中游与下游之间的联络与缓冲地带。在桓温的势力由西向东扩张的年代,豫州的军事力量对维持政局的平衡具有特别的意义。从而,谢氏的政治与社会地位也获得显著提高(参见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谢尚之后,其从弟谢奕、谢万相继接任豫州刺史之职。

谢安是谢奕之弟、谢万之兄。他年轻时就受到王导等名流的赏识,名望比谢万高。但他却长期高卧东山,过着游山玩水的隐居生活,朝廷多次征召,始终坚拒不出。也许他在等待更好的机会,也许他确实没有出仕的考虑,但不管怎么说,只有在谢氏家族势力处于稳定状态时,他才得以矜持自重,优游卒岁。到了其弟谢万成为家族在政界的代表,他就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开始密切关注政局的变化。因为谢万是一个以放达为高而不切实务的人,如果他的轻率导致大祸,很可能毁坏整个谢氏家族。升平三年(359),谢万受命北征,谢安跟随在军。在劝告谢万注意抚恤将士而无效的情况下,身无官职的谢安只好自己出面安抚各级将领,以维系他们对谢氏家族的忠心。至谢万兵败被废,谢安随即于升平四年出仕,担任桓温军府的司马。这对谢安个人来说并非最好的时机,长期隐居而博取美誉的他在这种尴尬时刻出山,也招致许多人的讥刺,桓温的另一名幕僚郝隆就曾当面让他下不了台。但个人的进退和荣辱这时已没有那么重要,作为谢氏家族中当时唯一能够承担重任的人物,他必须挺身而出,挽救谢氏宗族的颓败之势。而正是由于谢安的努力,谢氏最终成为东晋的执政家族。

不过,若将谢安的出山完全视为为门户计,也并不合适。《世说》又载:

谢公在东山畜妓,简文曰:“安石必出。既与人同乐,亦不得不与人同忧。”(《识鉴》21)

司马昱的意思,是说谢安既然享受着这个士族社会给他带来的快乐,他也必须为之付出自己的才智。贵族中的有识之士既是爱家的也是爱国的,因为对他们而言,家国已经是一体化的东西。

前已说及,一个士族家庭若要长期保持其优越的地位,有赖于不断出现优秀的人才。在士族的家庭教育方面,《世说》记谢安的事迹较为集中,我们不妨以他为例。

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常自教儿。”(《德行》36)

谢安夫人刘氏,是清谈名家刘惔之妹。她对谢安不注意教育儿辈感到奇怪,谢安则回答说:我其实一直都是在亲自教他们。这话的意思等于是说:他们总是看到我的样子,难道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吗?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身教胜于言教”的意思。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言语》71)

但谢安对儿辈并非只是无言之教,在各种家族聚会的场合,谈论文章,发挥玄义,评说人物,谢安都以各种方式诱导儿辈,使他们朝着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他的教育似乎很少带有生硬的成分,让人不知不觉地就受到感染。譬如上面所选的一节,正在“讲论文义”,一会儿雪下大了,便让众人试着咏雪。侄女谢道韫的诗句好,他便“大笑乐”,很愉快地给出了评价而并不令他人难堪。谢安的提问是对诸人想象能力的考验,想象力的活泼表现出创造力的活泼。对白雪的比喻重要的不在于比拟的相似性,而在于给人在心理感受上所带来的快乐和美感。

谢公因子弟集聚,问:“《毛诗》何句最佳?”遏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公曰:“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5谟定命,远猷辰告。”谓此句偏有雅人深致。(《文学》52)

这也是在家庭聚会中谈论诗歌。“遏”是谢安之侄谢玄的小字,他对《诗经》中最佳之句的看法,受到人们普遍的赞同。确实,“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中的这几句描摹出一种情景交融的境界,十分难得。但很少有人注意谢安为什么要提出不同见解,有人甚至认为他不懂得诗。“第十讲 士族的婚姻与家庭 - 图6谟定命,远猷辰告”出于《大雅·抑》,意思是以伟大的谋略来制定国家的政令,把宏大的计划适时地布告天下。如果单纯从抒情文学的角度来看,这自然不及谢玄所提出的几句;然而谢安正是要抑制谢玄过于文学化的情怀,而培养其政治家的气概。在谢氏宗族中,谢玄乃是下一代的翘楚,谢安对他的关切远胜于他人。在讨论《诗经》“何句最佳”的过程中,谢安给了谢玄一个重要的暗示,提醒他要有伟大的政治家的胸怀和气魄。我们再看下面一条,对于这一点会理解得更清楚。

谢遏年少时,好著紫罗香囊,垂覆手,太傅患之,而不欲伤其意。乃谲与赌,得即烧之。(《假谲》14)

魏晋贵族子弟的生活趣味有时过于细柔而偏向于女性化,谢玄也有所不免,喜欢佩带香囊之类的饰物(“垂覆手”不详何物,余嘉锡以为当是手巾一类)。这显然不符合谢安对他的期待。但谢安又不愿意挫伤他的自尊,于是就用打赌的方法,赢取谢玄的佩饰然后烧掉,令他体会自己的用心。谢玄后来成为淝水之战的主将,创下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的辉煌战例,这和谢安的苦心栽培大概不是没有关系的吧。

晋武帝每饷山涛恒少,谢太傅以问子弟,车骑答曰:“当由欲者不多,而使与者忘少。”(《言语》78)

山涛与晋武帝关系十分密切,又极受信用,承担着为朝廷选拔官员的重任,但武帝对他的赏赐却向来很少。谢安向子弟提出这个问题,是希望他们对最高层的政治有一种理解。谢玄指出在这种特殊的君臣关系中,彼此对物质赐予的多寡已经忘怀,“饷”仅仅是情感意义的表达。刘注引《谢车骑家传》,称这一回答“有辞致”即漂亮而富于深意。谢安如何反应在这故事中没有记录,也许他欣赏的不仅是“有辞致”吧,因为谢玄借山涛之事描述了一种颇具理想色彩的君臣关系。

谢太傅问诸子侄:“子弟亦何预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车骑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言语》92)

谢安对子弟的关切与栽培,在家族的利益上是不可轻忽的要务,但从崇尚虚无的玄学立场上来看,这也是一种“俗务”。所以他的这一次提问带有幽默和自嘲的味道:“子弟与人何干,而一定要使他好?”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像刘辰翁所说的那样是“对易问难”(见凌濛初鼓吹本《世说新语》)。问,确实特别,它看起来是毫无道理的,“欲子弟佳”难道不是最普遍和毋庸置疑的人情吗?但其中却包涵着深刻的理性,它暗示了每一个“我”都是单独的,即使血缘关系也不能够改变这种本质。有人对哲学所下的定义是“从没有问题的地方提问”,谢安此问近之。答,不是那么容易。你无论赞成还是反对,凡是顺着提问的方向回答都会显得粗蠢。谢玄的回答与提问同样精彩,因为它跳脱开来,从单纯的美感意义为“欲子弟佳”找到理由:愿芝兰玉树,生于阶庭。这就不是与人无干了,这是快乐的源泉。

在这一简短的对答中,我们看到魏晋风流中的智慧和诗意。

见过几位名家对这一节文字的阐释,弯曲而累赘。大概原文的玄虚还是让人觉得奇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