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张居正变法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明神宗时期,担任内阁首辅(宰相)十年之久。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内政方面,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对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进行严格考察,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对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加以提拔重用,积极准备推行新法。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一切改革都是以“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为方针。

    张居正最突出的成绩是在经济方面。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

    “一条鞭法”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在明朝初年,赋税制度十分繁杂。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既简化了征收手续,也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这种办法的实行,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很大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一千三百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大大解决了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足问题。

    在军事上张居正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三千余座。他还与鞑靼俺答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明朝和鞑靼没有重大战事长达二三十年。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国防能力加强。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补补的改良。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还是触犯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们对新法强烈反对。

    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反对派开始了对张居正的反攻。他们劝说神宗下令撤消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张居正的长子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张居正的十年改革成果付为流水,明王朝也日益衰落。

    但张居正的改革却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