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姻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以人类自身生产为前提的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理所当然有其本身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男女两性的差别和性本能,是婚姻关系借以建立的生理基础。从本质上说,婚姻人际关系所表现出的社会组织系统,属于社会构成的特定形式范畴,故婚姻形式总是与相关的经济方式和社会生活的内约外规相适应,在诸如生理本能等自然属性作用于婚姻生活的同时,各种社会属性的因素对婚姻运作机制的支配和调节,意义绝难低估,而其时代特色也是极为鲜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