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一 民居建筑

上古时期人们泛称居宅房屋建筑为室,贵贱无别。如《管子·轻重戊》说:“夏人之王……民乃知城郭门闾室屋之筑,而天下化之。”《礼记·月令》云:“寒气总至,民力不堪,其皆入室。”《诗·大雅·绵》咏周族的先人在周原“筑室于兹”。据《释名》云:“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从建筑学而言,室是居住空间实体。

夏商时代的民居,在考古发掘中发现不少,从建筑平面言,大体有方形、圆形、葫芦形、不规则形等式,方形中又有长方形或曲尺形等。从建筑结构言,有单间、前后套间、左右并联间、三合院和四合院式等等。从居住空间言,可分地面式建筑、半地穴式建筑、地穴式建筑三类,尤以前两类为流行。从居住面积言,有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等等,面积大小不一,显示出很大的社会性贫富悬殊分化现象。从墙体建筑材料及建筑技术言,有植物枝干编织的“篱笆”墙,有植物茎秆作里而外抹泥土的所谓木骨草泥墙,有没有木骨而用草泥堆砌成的泥垛墙,有用夹板版筑法层层加高筑成的夯土墙,还有土坯墙。从屋盖形态言,有半地穴式或地穴式建筑常见的圆尖顶窝棚式,有人字形屋顶,有所谓“硬山式”建筑,即两侧山墙略高出的人字形屋顶,以及屋面超出两侧山墙的所谓“悬山式”建筑,还有平顶式、斜坡式和四面坡式屋顶等等。

河南偃师二里头夏代王邑遗址发现的民居,房址平面呈方形或长方形,有与当时地面齐平的地面式者,也有深入地下1米左右的半地穴式者,大小不一,室内有烧灶,地坪有的铺草拌泥,有的铺垫料礓粉末。房屋柱基有的用石础,有的为夯土墩。地面式建筑一般面积较大,以方形为多,建造时,先在选好的地方清理出一块地基,挖掉浮土,使成一与欲建房屋面积大小相仿的浅基坑,深度在0.5米上下,再在坑里填入净土,层层夯实,直至与当时地面约略相齐平,上敷细泥,平整表面,用火烧烤,令其坚硬,然后即可建房。地面式建筑每每分隔间,如Ⅲ区F2是一座由东西两室相连的中型地面式建筑,西室长方形,面积约39平方米,墙体用草泥土筑成,表面抹草拌泥,居住面也是经草拌泥抹成,平整坚实。[250]

夏代的民居存在着一些地域性差异。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现的民居除了地面式建筑和半地穴式建筑两种之外,还有窑洞式建筑。窑洞式房子的营造特点,先在选择好的生土断崖上,向里掘一门道,再由门道继续向里掏挖一个不大的居室。门道为长方形,略呈拱形顶,一般高0.8米、宽0.7米、进深约0.5米。居室皆穹庐顶,空间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面积大者9-13平方米;中者最多,面积在4-7平方米;小者3平方米左右。平面状态可分圆形、半圆形、椭圆形、长方形四,以椭圆形占多数。居室地坪大都经火烧过,一般有灶坑、壁龛,有的还有储藏室或在室壁上有烟囱通室外。[251]东下冯遗址另有一类地穴式建筑,深距地面1.8米,口底相若,坑壁笔直,壁底平整,面积4-5平方米,有壁龛,又有台阶可供出入。[252]

四川新津宝墩遗址、都江堰芒城遗址、郫县古城遗址、温江鱼凫城遗址发现的房址,主要以地面式木骨泥墙建筑为特色,平面形制有方形,墙体经火烘烤。[253]而在晚后的广汉三星堆遗址,房屋建筑一般也都是地面式木骨泥墙建筑,有圆形、方形、长方形等几类,面积在14-35平方米之间,建材采用竹木土结合,建筑方法主要有榫卯与分段搭接的穿斗式骨架及抬梁构架两种技术,墙基先挖沟槽,槽宽17-37厘米、深20-60厘米,再立柱,柱间插竹木小棍,编缀竹木条,两面涂草拌泥。[254]

偃师商城城北广地发现的普通居址,有平地起筑的中型双室,也有小型长方形单室,附近有为数众多的窖穴灰坑、水井群、较密集的窑址或墓葬群。[255]

郑州商城的民居分布在内城根和城外工业作坊区,各与小面积墓地相属,大致维持了分层集群的族居形态。内城根的民室,居住面积不如城外民居大,通为一些半地穴式小住所,但有人畜奠基现象,如有一座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所,地坪下奠一俯身屈肢人架和一人头,北壁下埋一猪[256],住所主人的社会地位未必很低。而城外民居,有不少虽优于城内民室,却未见人畜奠基现象,如城北铸铜作坊区发现六座工官及其家族住的双连室地面式建筑,分东西两排聚之一地,每排三座,门均南向,每座面积达25平方米左右,室内有土床,居住条件显然要略好于城内民居。不过城外民居群的两分现象也俨然存在,如城西北制陶窑址周围1400平方米范围内,发现17座简陋的半地穴式住宅,均为单间,面积仅5平方米左右,门向不一,室内有炊事或取暖火池,个别的有床台。[257]

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的居址,大多呈长方形,有一类是半地穴式简陋居室,面积4平方米上下,通为单室带灶坑,有的室内还挖有供储藏用的小窖穴,出有陶鬲、残石器之类,似为下层平民或隶仆所居。还有一类是地面式双室房屋,有用土坯筑墙体者,面积通常在8平方米以上,居住空间有增大,屋顶常采用墙体支承梁架,木檩束苇涂抹草泥的构筑法,有“硬山式”、“悬山式”、平顶式和斜坡式屋盖等。双室内的生活设施,一般是一室中有灶坑和炊事小灶,并列的另一室内有储物窖穴,可能属于中层以上平民家庭所居。这两类房址都分布在邑内次要位置,属于普通民居。[258]

河南内乡黄龙庙岗商代遗址,在650平方米范围内,发现房基七座,灰坑18个,房基普遍呈圆形,分半地穴式和平地起建两种,室内均有灶,有的灰坑尚存有谷物遗痕。[259]

河南柘城孟庄遗址平民居住区位于遗址南部,在250平方米发掘范围内,发现房址7座及一些房基柱洞残迹,窖穴和灰坑若干个。[260]房址分二类,一类是有夯土台基的泥墙架梁式两面坡人字形顶房屋,为数不多,其中一座台基面积近70平方米,三室并联,各开门户,均朝南,中室最大,有18平方米多,室内有供炊事的长方形灶坑,东、西室分别为6.5平方米和7.5平方米,均无灶,西室放有石钺、陶瓮、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等,三室共一灶,组成一有机结合的生活实体,可能属之由几个子辈小家庭合成的一个父系大家庭。另一类是为数较多的无夯土台基房屋,似为中下层平民个体家庭的居室,大致保持了聚族而居的形式。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

河南柘城孟庄夯土台基泥墙架梁式房屋复原图(据《考古学报》82-1,杨鸿勋绘制)

山东平阴朱家桥晚商遗址,在230平方米范围内,密集分布着21座半地穴窝棚式小型居址,建筑平面可分方形、圆形和曲尺形三种,大者面积不足12平方米,小者7平方米,构筑均甚简单,地基未经夯打,室内有灶坑,若干陶制生活器皿,以及蚌镰、网坠、骨镞、铜镞、纺轮、石杵等一些农渔猎生产工具,又有共同的储藏窖穴和墓地,墓葬为一式小型土坑墓,均几无随葬品。[261]这里的居民以族体或家族组织为内聚,生活质量是相当低下的。

黄河以北的河北北部及内蒙一带,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又有土石结构的建筑,与中原地区夯筑建筑略为有异。如陕西清涧李家崖晚商城址,城墙用一层石块,一层夯土,层层起筑,外壁细缝平整,十分坚固。[262]此建筑技术也可用于房屋建筑。如内蒙敖汉旗城子山古城,时代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约当夏商之际。城内发现12座直径7-9米的石砌圆形房址及30座石砌“方院”,每座“方院”内又均有1-2座石砌圆形房址,直径5-9米。“方院”一般为三五座连在一起,各有门串通,“方院”周围是些小型圆形房址,直径均为5米,共37座,都是因地制宜,利用自然石块垒筑成的。[263]

上述北方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建筑,适应其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充分利用黏性黄土的特性,注重夯筑,或者是利用自然石块,具有以土或石为要素的“土木工程”的特色。但南方长江流域地区气候湿润,土质亦不同于北方地区,其建筑技术往往又体现在木构方面。

如成都十二桥遗址发现的商代早期“干兰式”木构建筑遗存,以圆木、方木、木板、竹子、竹筚、茅草为基本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采用竹筚绑扎、榫卯结合、榫卯与绑扎并用三种建造技术。在建筑工艺架构方面,凡大型建筑通常是以地梁作基础,再在地梁上立柱,柱上用榫卯穿梁,再架屋结顶;小型建筑则大都以桩柱作基础,先将原木桩下端削尖打入土中,组成桩网,再在木桩上端纵横绑扎条木,构成主龙骨架,上面铺木板以作居住面,再用竹子、竹筚、圆木纵横交错扎成墙体,然后茅茨敷顶。如此形成一套主要见诸南方长江流域地区的设地梁打槽栽桩、榫卯起架、木板铺地、编竹夹墙、茅茨敷顶的木构建筑工艺技术。[264]

二 居室设施

夏商时代的宫室建筑群体,乃至普通民居,从建材到屋内陈设与日常起居用具,在考古发掘中有一系列发现。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

四川成都十二桥商代干兰式房屋建筑复原图(据《文物》87-12)

早在仰韶文化晚期,住宅已出现了明暗套间,甘肃东乡林家聚落遗址发现一座半地穴或吕字形住宅(F16),双室相连,各设一灶,主室又隔出小套间,用来贮藏物品。[265]龙山文化时期,连间和套间的组合式建筑普遍出现,郑州大河村遗址发现四室并连的地面式建筑(F6-9),其中一间又隔成内外套间,四室最小的一间面积仅1.04平方米,是个储藏室。[266]婚姻家庭和家族人口的增添,使人们不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作出努力,仓房、壁龛、窖穴、畜阑等辅助性生活设施,构成了居室格局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类居室生活设施,在夏商时代也是很常见的。偃师二里头夏代都邑遗址发现的多室排屋和大型廊庑式宫室建筑群,商代组合复杂的宫室和一般贵族的宅落,以及甲骨文名目繁多的建筑物名,反映着一时代不同阶级和等级的“度居”情况。

原始时期无所谓床笫家具设备,只在住屋中央设一灶炕,人们夜间则围炉而卧。为避免潮湿或寒气,人们很早就相当注意地坪的铺筑,此即考古发现建筑基址中的所谓白灰面、烧土面等等。安徽肥西古埂遗址一座5000多年前的地面式房址,屋内有长4米,宽1.5米,高0.42米的红烧土台睡坑。[267]陕西临潼姜寨一期房屋遗迹,每每有高出居住面的土台,具有土床的实效。河南安阳后冈龙山时期房屋,有的地坪用排列紧密的木条铺成。[268]河南郾城郝家台龙山时期古城还发现用木板铺地的房址。[269]辽宁旅顺于家村遗址发现的4000年前后的房址,地坪铺有排列整齐的木棍。[270]陕西绥德小官道龙山遗址房屋,有用当地产页岩石板铺设地坪和屋顶。[271]屋内地坪装修材料的利用及生活设施的发明,不仅起了一定的防潮作用,也提高了居住空间实体的卫生整洁和生活舒适程度。

与此同时,美的追求已使先民对居室的装饰发生了兴趣。姜寨仰韶遗址的地面或房址,每每有用手指或其他尖细工具按压及剔刺的各种几何装饰图案,如以圆窝、方窝、线条等为母题组成三角、平行线或长方形图案。[272]华县泉护村龙山时期房址,白灰面地坪,又配以涂朱红色的墙壁,十分显目。[273]绥德小官道以及山西石楼岔沟龙山时期房址,有的白灰面墙体壁根绘有一圈红色线条。[274]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建筑遗迹,发现了彩绘壁饰,有绘赭红间黄白色交错三角纹几何图案,有绘赭红色勾连纹图案。[275]襄汾陶寺城址中小城内宫室建筑基址群出土的白灰墙皮,有的装饰了绹边箆点戳印纹,有的施以蓝彩花纹,有的绘以几何形图案。[276]

到了夏商时代,贵族阶层的居室,建筑材料趋于讲究,建筑装饰趋于华美。《史记·龟策列传》云:“桀为瓦室。”《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物志》曰:“桀作瓦。”[277]《古史考》也说:“夏后氏时,昆吾作瓦,以代茅茨之始。”《吕氏春秋·君守》:“昆吾作陶。”把瓦的出现追溯到夏代。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现龙山时期的陶瓦,距今约4300年,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的陶瓦建材。[278]甘肃灵台桥村齐家文化遗址出土过陶制板瓦与筒瓦[279],相当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文化时期。近年在郑州商城宫室区范围,出土了二里冈上层二期绳纹陶板瓦。[280]郑州小双桥遗址,发现夯土台建筑遗存及纹饰精美的大型青铜建筑构件数件,有一件重达6公斤,为门枕木前端的饰件。[281]殷墟甲十一基址用铜础立柱架梁。西北冈王陵区1001号大墓出有白色大理石立体雕像的柱旁装饰建筑构件。[282]《说苑·反质》称商代“宫墙文画,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甲骨文有“文室”、“丽室”之称。《竹书纪年》谓“纣作琼室,立玉门”。可以设想当时宫室内部的装潢艺术也一定很富丽堂皇。甚至连殷墟的王室手工业作坊,白灰面墙壁也绘有红色花纹和黑色圆点组成的图案。[283]盘龙城商代方国贵族墓葬,棺椁雕花,阴线涂朱,阳面涂黑,色彩斑斓。[284]洛阳东郊商代地方贵族的墓内,曾发现红、黄、黑、白四色布质画幔。[285]可能即是居室装饰艺术的再现。居室的美观与舒适,已成为商代贵族阶级消费生活奢侈的象征。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

甘肃灵台桥村齐家文化遗址出土陶瓦

夏商时代人们继承了史前先民的传统经验,十分注意室内的排烟,以使空气洁净不混浊,如把灶设在近门道处,以利于空气对流。陕西绥德小官道龙山时期的先民,有在灶坑边用草泥加石垒成烟道,直通室外,故房屋内见不到烟熏痕迹。[286]灶在古代生活中意义重大,也就受到人们的敬重,如汤阴白营、安阳后冈等地龙山时期的先民,每于灶台的外围绘蓝色圈。[287]陕西武功浒西庄庙底沟二期的先民,有在灶址周围涂红彩圈,外侧涂黑彩圈。[288]绥德小官道遗址一座哑铃形半地穴式住宅(AF4),后室中央绘了一个椭圆形图饰,底涂枣红色,再涂黑色,黑中泛红,边沿有手抹凸棱一周,做成一个象征性而非实用的地灶,显然出于人们对灶神的崇拜。

床笫茵席的坐卧之具,大概是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才有。《天问》叙夏代商族王亥事迹云:“有扈(易)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何所从?”闻一多云:“盖谓方亥与有易女行淫,有易之人入而击其床,亥被杀,女则先自逸出也。”[289]《初学记》卷二十五云:“夏禹为茵蒋席。”《荀子·礼论》云:“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说文》云:“笫,床箦也。”笫即所谓床板。《说文》又谓:“筵,竹席也。”《史记·礼书》“越席”,《集解》云:“越席,结括草以为席也。”《释名》训席“可卷可释”。从文献记载看,似夏代已发明了床榻之类的木制家具,以及可以卷起放开的草席竹席之类的坐卧用品。

甲骨文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字(《合集》19599),为床榻之初形。另有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字,可释为寤,本意指室内一人在床上呵呼嘘吸的睡眠状,可知商代床榻的睡卧家具也已逐渐推广开来。有宿字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粹》119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为编席之形,意为一人卧于室内席上。又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字(《乙》3472),像一人跪坐席上之形,大概为宿字异体。可见商代已确实以席为坐卧用品。居室的防潮、室内装饰到床席的发明,人们的居息条件之改善由此可见一斑。

居室的采光方面,早自史前就引起人们的关注。陕西武功游凤仰韶文化遗址出土陶屋,屋盖开有天窗。[290]西安半坡遗址亦出有窗缘残块。[291]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的房址,发现有长方形及三角形风窗,有的房屋还有木棂窗牖之设,窗槛宽达1.9米,高1米。[292]均十分利于通风和白天的采光。

至于居室夜间的照明,最初时期可能受启于火的使用,史前房址中的地灶、壁灶和灶台,既为熟食或取暖之用,又起有照明的作用,故备受重视,为保存火种,人们或于大灶之旁另设小灶,置以陶罐,专存火种。人们很早就想出了专门的火光照明设备,宁夏海原菜园遗址发现的4000年前窑洞式房址,有的窑壁密布许多壁灯遗迹,据测试是当时先民用含树脂高且耐燃的木条插入壁孔,以火照明的残存。[293]这与《庄子·逍遥游》所云:“尧让天下于许由,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不亦难乎”,可相对照。爝火即小火烛光。

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先后想出了各种适用于不同场所的照明法,有固定式的,有可移式的,有光度亮而大的,也有照明度偏小的。如《周礼·天官·宫人》云:“凡寝中之事,埽除、执烛。”《仪礼·燕礼》云:“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上,司宫执烛于东阶上。”《礼记·檀弓》云:“童子隅坐而执烛。”凡此大抵是指居室内外照明的人执可移式小烛。又如《燕礼》云:“甸人执大烛于庭,阍人为大烛于门外。”《周礼·秋官·司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氏》云:“凡邦之大事,共尃烛庭燎。”郑注:“尃,大也。树于门外曰大烛,于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这是指公共场所或庭院照明的大烛,火大光亮,不比小烛可人执移动,故往往固定一处。甲骨文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本意像人跪坐持燃木照明,当系小烛爝火。

上古时期人们的日常进食,每每是围炉而食,西安半坡仰韶遗址一号房址的灶炕周围发现八块圆形扁平体卵石,表面有光滑的使用痕迹,背面却无,当系座石。[294]陕西西川李家村遗址一座住宅,灶炕边也有三块鹅卵石座。[295]绥德小官道龙山遗址一座住宅,灶炕边发现座石一块。[296]甘肃永靖马家湾遗址发现的五座住宅,都是灶在居室中央,旁边有长方形座石,长宽在20-30厘米左右。[297]这表明当时可能有围炉坐于石块就食或聊天取暖,这类石块久用不弃,具有小凳的性质,置之居宅,成为初始形态的一种家具。

当然人们也会同时采用其他坐式,顺乎姿势自然而不致吃力体累而已。辽宁东山嘴遗址出土的4000年前陶塑人像,皆做盘膝正坐式,右腿搭在左腿上,脚心方向均顺其自然,有的下身底部满饰席纹。[298]可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采用这种流行的坐式。《初学记》卷二十五云:“夏禹为茵蒋席”,似夏人坐姿以踞、盘、蹲为常。殷人就餐时大都是跪坐,甲骨文飨字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像两人围食器跪坐对食。陕西绥德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头村出土商代铜钺,有铭飨字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299],取意两人跪坐对食,其中一人正伸手抓取皿中食物,形象最为生动。

殷墟出土玉石人物雕像甚多,李济先生曾归为跪坐、蹲居和箕踞三类。关于跪坐,他引朱子语为释:“跪有危义,故两膝着地,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两膝着地,以尻着尃而稍安者为坐。”《释名》亦云:“跪,危也,两膝隐地,体危倪也。”跪而不坐,即《史记索隐·范雎传》所谓“长跪”。蹲居是虚坐,股不着地,屈膝下蹲。箕踞是屈膝坐。《礼记·曲礼》云:“坐毋箕”,孔颖达疏云:“箕谓舒展两足,状如箕舌也。”《汉书·陆贾传》“尉佗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结箕踞见贾”,颜师古注:“箕踞谓伸其两脚而坐,亦曰箕踞其形似箕。”李济先生认为,蹲居和箕踞出于东方夷人的习惯,可能也是夏人的习惯,而跪坐则是殷人固有的起居法,并演成一种供奉祖先、祭祀神祇,以及待人接客的礼节。[300]

殷墟大墓墓底人牲和建筑仪式瘗埋武士,每呈跪姿,最常见的是竖跪姿,上身直挺,双腿跪曲,股部下坐,双脚置股两侧或一侧,足面着地,手臂下垂足旁,或一手搭在另一臂上,或按膝部。石璋如先生称此为跪坐,是日常生活中坐姿的再现。[301]殷墟出土玉石人物雕像,作跪坐式的不少,双手或抚膝、抱膝和按地,或曲臂手支颔下。[302]这些人像,有的衣饰华丽,穿戴讲究,神态倨傲,为权贵形象;有的虽衣着梳妆不俗,但缺乏生气,犹似在全神贯注等候主人差遣状,可能为亲信近侍;有的赤条条无所衣饰,貌态呆滞,可能是身份低卑的家奴或贱人的形象。

商代的跪葬和玉石人坐像雕刻表明,跪坐确是当时最常见的起居仪节,但应注意的是,当时下人侍候主子时,通常是不能跪坐的,甲骨文住字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合集》27522),像一人跪坐息止,另一人侧立而伺之,说明这种跪坐式在主人与下人共处时,并非是对等的,一般总是尊者跪坐而贱者侍立。商代许多立式人像雕塑,贱者和罪隶占了绝大多数,就是很好的说明。

三 四时与年岁

夏商社会以农业经济为主体,人们在农作劳动和日常生活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季候农稼生长方面的知识,渐渐加深了对四时和年岁的认识。

《尚书·尧典》云: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

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毛。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据古天文学史专家赵庄愚先生推定,《尧典》所述“日中星鸟”、“日永星火”、“宵中星虚”、“日短星昴”,其观测地纬有东南西北地域大范围之别,星象出现的真年代当在距今4000年的夏代之初,《尧典》的制作年代,上下限应在距今4100-3600年之间,不能晚到夏末。[303]近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现距今约4100年前观象授时的大型祭坛,台基高三层,圆形,最外圈半径为25米,中圈半径22米,内圈上层台基半径12米,上层台基有环形挡土墙及夯土柱列各一道,夯土柱间有宽10-20厘米的观察缝隙,各缝隙中心延长线向内交汇于台基圆心,向外看则与附近山峰相连,能观察四时太阳出没之变化。[304]似可与《尧典》观象授时祭礼对照研究。《尧典》对四时和年岁的认识,通过以下五端可与甲骨文相印证。

一是《尧典》序四方,以太阳为准。如云“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饯纳日,平秩西成”,纳日即入日。祭出日、入日,甲骨文有之,如:

乙酉卜,又出日入日。(《怀特》1569)

……[出]日入日……(《屯南》1578)

丁巳卜,又出日。

丁巳卜,又入日。(《合集》34163+34274)

癸未贞,甲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出入日,岁三牛。兹用。

癸未贞,其卯出入日,岁三牛。兹用。(《屯南》890)

祭祀太阳,形式是祭出日与入日,称“出入日”,已抽象术语化,可见这种祭礼的特殊性,乃寓意于太阳的周日视运动,基点在日出和日落,具有揆度日影以定东西方向的意义。又有一片甲骨文云:

癸酉贞,侑出[日]。

[癸]酉贞,辛□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四方。(《合集》41640)

癸酉贞卜要否侑祭出日,又卜问辛日酒祭四方。说明这套祭礼正关及到以太阳为准序四方的内容。这和《尧典》全相一致。

二是《尧典》“寅宾出日”的“宅嵎夷曰旸谷”的祭地,也与甲骨文相合: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观)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亡……(《屯南》2212)

王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观)日出,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于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

弜祀。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王其焚。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可能是“沉玉”之合文)。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其五牢。

其十牢。吉。(《屯南》223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即观。这是商王观日出的祭祀行事卜辞(详说另见本书第九章“日神的祭礼”节),太阳祭的祭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亦见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鼎铭》:“王易(锡)小臣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积)五年(稔),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用乍享太子乙家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冀。父乙。”(《三代》3·53·2)日本赤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忠先生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五年”读如“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责(积)五稔”,年借为稔,稔为责(积)的计量单位。[30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5在此指贮积。甲骨文中有云:“癸巳卜,令共(供)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6,杞”(《合集》22214),记商王朝命杞贡纳委积实物。此铭谓商王赐给小臣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8地五季的贮积。甲骨文又云:

□子卜,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0,贞……[步]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1,往来[亡灾]。……王来征三邦方眔[暨]夷……(《合集》36531)

卜辞记商王帝乙时征东部敌对邦国及夷方,途经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2地,可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3的大体方位在东方是清楚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4与夷方相距不会太遥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5当即《尧典》的“嵎夷”,位于东方,很可能在山东境内,《尚书·禹贡》有云:“海岱惟青州,嵎夷既略。”嵎又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6,《说文》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7夷在冀州阳谷,立春日,日值之而出。”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8、嵎、尃,是同地异写。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59地是由来已久的传统观日出祭祀场所,是“顺时尃土”[306]的特定地望标位之处。世界民族中祀日之地的选定,也可见到这类现象。如秘鲁古印加帝国的萨克萨瓦曼祀日祭地,利于观日,当时逢6月24日(南半球冬至日)在此祭太阳,祭时四方点圣火。[307]日本祭太阳重视东西轴,或以二至的日影来定祭地,如高安山既是夏至日出山顶的场所,又是冬至太阳沉于海的观察地。[308]说明世界民族在各自的文明发展进程中有其共性。中国古代通以春秋季某特定日子和某一特定地点观测太阳与祭日,显示了固自的特色。应指出的是,古代的观日出之祭礼,同时又具有测度日影的早期天文学观察性质。《左传》桓公十七年云:“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0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僖公五年有云:“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均是祭日之礼与天文观测并举,而这是可以追溯到商代以前的。商王观察日出时所进行的截祭活动,本身也突出了对于太阳周日视运动的观察。

三是《尧典》言“出日”、“日永”、“纳日”、“日短”,是四个有天象根据的中气,同于中国农历的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即春秋二分太阳从正东方出,正西方入,且日夜平分,夏至日长夜短故称“日永”,冬至日短夜长故称“日短”。四中气构成了中国古代历法的四个基本要素,其认识是与古代人们的生活和农业生产实践紧相联系的。

甲骨文的“出入日”也有春秋二分的意义,而这方面又都是与凭藉立杆测影的原始天文仪器为之准则有关的。[309]甲骨文有一纪时词“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1”,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2(《合集》30365),用为日中时分,本意像手持臬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3而日影投诸地上之形,与立杆测影定方位、时辰、四时有关。又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4字(《合集》22942),即昼字,本义是立木为表测度日影以定时辰。《诗·鄘风·定》云:“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朱熹《诗集传》注:“树八尺之臬,而度日出入之景,以定东西,又参日中之景,以正南北。”《考工记》云:“置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5以县,视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以正朝夕。”《周礼·地官·大司徒》贾公彦疏云:“日景有长短朝夕之异,故必测度而后乃得其正。”讲的都关于如何利用立杆测影对四方和四时进行测度。商代人主要活动范围是在北纬34°-40°之间,所谓长景是这一地区内冬至日太阳在南而日影投北的日中影长,短景是夏至日太阳在北而日影投南的日中影长,朝景是太阳出东方的日影,夕景是太阳落西方的日影,但严格地说,只有春分、秋分两天,太阳才从正东升起,正西落下,自春分后至秋分前,太阳逐渐转到从东北升起,西北落下,自秋分后至春分前,又转到从东南升起,西南落下。所谓“正南北”、“正朝夕”或“长短朝夕”之景,与上述《尧典》“出日”、“日永”、“纳日”、“日短”及甲骨文“出入日”,实际意义是一样的,是对二至二分四个有天象根据的中气的测度。换言之,由于地球自转的关系,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四时日影有变化之异,长景或日短指冬至日太阳在南而日影投北的日中影长,短景或日永指夏至日太阳在北而日影投南的日中影长,故一称“正南北”;春秋二分因太阳从正东出、正西入,故又称“正东西”或“正朝夕”。商代出入日的祭礼,正有观测日景以正朝夕、定时辰、序四方的性质,当时已掌握了四时的有关知识。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6

左:置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7揆日测方位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8字 右:立木为表定时辰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69字(分别见《合集》30365、《合集》22942)

从甲骨文中有关季候的知识看,当时人们是把一年分为春、秋两季,如辞云: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0今秋。

于春。(《粹》1151)

陈梦家先生曾据此片指出:“卜辞近称的纪时之前加虚字‘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1’,远称者加虚字‘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2’、‘于’是相对的,秋春是相对的。由此可证卜辞只有春秋两季而无冬夏。”[310]常玉芝统计了甲骨文中兼记月份名的“春”、“今春受年”及“秋”、“今秋受年”等卜辞,认为殷人的春季相当于殷历的十月到三月,即夏历的二月到七月,秋季相当于殷历的四月到九月,即夏历的八月到一月,当时的岁首交接是在种黍和收麦之月,相当于夏历的五月。[311]商代一年分为春、秋两季,与人们重视“纪农协功”[312]有直接关系,并非当时不认识四时。这一方面可与甲骨文“出入日”内寓春秋二分的意义互为印证,再者与《尧典》“出日”、“日永”、“纳日”、“日短”的实际意义也是相通的。

四是《尧典》言仲春“厥民析”、仲夏“厥民因”、仲秋“厥民夷”、仲冬“厥民析”,与甲骨文中四方风名相合:

东方曰析,风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3

南方曰因,风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4

西方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5,风曰彝。

北方曰[夗],风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6。(《合集》14294)

关于此方面内容,详说见本书第八章。这里只指出,四方风名,本身就包括测风伺候,四时不同,风向有异,内寓春夏秋冬季候循环的感性认识,追踪的是四时风向不定的自然属性与两度空间四方观区划形式上之一致性。

五是《尧典》“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也与甲骨文中所见殷人对年岁的认识相契合。

商代实行一套适合农业定居生活的以太阴纪月、太阳纪年的阴阳合历,平年十二月,闰年十三月,闰月的安排采用年终或年中置闰,年终置闰称之“十三月”(《合集》33082),置闰目的为调节太阳年与朔望月的关系,以使朔望月与四时的节候相合,确保不误农时。甲骨文金文中还有两例称“十四月”(二期祖庚祖甲时,《合集》22847)或“十月四”(帝乙时,《殷周金文集成》4138《小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7簋铭》)的,虽极鲜见,然仍说明殷历置闰尚有失闰加补现象。

殷历当月称“兹月”、“今月”、“今一月”、“今十月”、“今十三月”之类,下月称“生月”、“生一月”、“生四月”、“生十一月”、“今生十月”等等。月长已有大小月之分,大月为30日,也有31日的(如《补编》4939即《蔡缀》38,此版二月有癸亥、癸酉、癸未、癸巳四个癸日,知是31天的大月[313]),小月通常为29日,月份一般为大小月相间(《合集》6)。当时的历月是以观察月象为准的太阴月,也即以朔望月调整四时成岁,以新月初见之日即尃为月首。商代历年长度有云在360日至370日之间。[314]晚商历年中,还有连大月或连小月现象。据五期甲骨文云:

(1)癸巳卜,贞在黄林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8……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79宁]。

(2)壬戌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0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1宁。

(3)辛卯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2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3宁。

(4)辛酉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4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5宁。

(5)辛卯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6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7宁。(《合集》36544+36541+《英藏》2529+《合集》36547)

裘锡圭先生解释此版(1)所卜之月应起自癸巳,终于(2)卜日壬戌的前一天辛酉,是29天的小月;(2)所卜之月起自壬戌终于庚申,也是29天的小月;(3)所卜之月起自辛卯终于庚申,是30天的大月;(4)所卜之月起自辛酉终于庚申,也是30天的大月。他由此推测,“殷历既有连大月,也有连小月,而且其连大月与连小月可以紧接着出现”[315]

殷历大月有称“大今三月”(《合集》12528;12529正);小月有称“小三月”(《合集》20803;《东北》[316]13)、“小五月”(《合集》21637)、“小生七月”(《合集》7790),疑殷历大小月之分可能是逢单月为小月,双月为大月,所谓“大今三月”殆为二月的连大月,与当代历法单月大、双月小的大小月配置正相反。如五期甲骨文有云:

(1)甲午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8天邑商皿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89宁。

(2)乙丑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0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1宁。在九月。

(3)甲午卜,贞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2天邑商公宫卒,兹月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3宁。(《蔡缀》256)

裘锡圭先生指出,(1)辞的卜日甲午至(2)辞九月乙丑有32天,则甲午应是八月的首日,终于甲子共31天,为大月;若九月起自乙丑终于癸巳,则九月是29天的小月。[317]这为殷历单月通常是小月又增一例证。

《尔雅·释天》云:“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但从甲骨文得知,商代纪年不只称祀,也称岁或年,而称祀多见于晚期。如:

受来年黍。十一月。(《合集》7457)

年十月用。(《合集》14770)

□戌卜,出,贞自今十年又五,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4……(《合集》24610)

辛丑卜,大,贞今岁受年。二月。(《合集》24429)

来岁不其受年。(《合集》8659)

贞今来岁我不其受年。九月。(《合集》9654)

癸丑卜,贞二岁其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5(忧)。(《合集》20795)

辛未卜,贞自今三岁毋执。(《合集》20796)

贞其于十岁,乃有正。(《英藏》1300)

其隹今九祀正(征),。王占曰:引吉。(《合集》37854)

在二月,隹王十祀彡日,王来正(征)盂方白。(《合集》3739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6廿祀用,王受□。

用十祀。(《合集》29714)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7

小三月(左上)、小五月(左下)、小生七月(右)

(《东北》13、《合集》21637、《合集》7790)

胡厚宣师指出:“年与岁者,几乎为各期卜辞中所常见的普遍称谓,又安能谓殷无年岁之称而《尔雅》之说为不误乎。”[318]以上“今十年又五”、“二岁”、“今三岁”、“十岁”、“隹今九祀”、“隹王十祀”、“廿祀”等,皆指商代时王在位之年。[319]当年称“今岁”,下一年称“来年”、“来岁”;“今来岁”似为今年与来年之合称。年、岁、祀皆已含有太阳年之义。

年字甲骨文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8,是人禾作之形。《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99梁传》桓公三年云:“五谷皆熟为有年”,可见本之农业生产。严一萍先生云:“《尧典》分命羲和至四方,一为观测天象,正四仲中星,一为劝民农作。此与甲骨文帝四方风为求年,一脉相承。农事之暇,教民田狩,此又邦国政职之所系。”[320]惟《尧典》纪年称岁,岁为钺形,又用为岁星名,与辨星象、察季候一致,在观象授时方面显得比较原始,然置闰月调节节气,却是与甲骨文相通的。严一萍先生认为:“与其谓《尧典》袭甲文,无宁谓甲文承《尧典》也。”这很有见地。抑或《尧典》这套观象授时祭礼能上追夏代也未可知。

以上五端,表明《尧典》与甲骨文分别留有两个前后相次时代的史影,即自史前至殷商时期,黄河流域中原大地很早就形成为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人们认识了年岁与四时,已逐渐建立起一套“纪农协功”的传统礼俗。

四 纪时制

中原地区筑室而居的农业定居生活的确立,作息习俗即大致同时形成。史传尧时有壤父50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321]。舜时有善卷,“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0,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身足以休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322]。农耕生产方式与定居息息相关的关系,使人们在按照大自然安排的“作息时间表”进行生存活动的同时,自觉将“日作、夜息”作为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准则。人们“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息”[323],作息时间的社会化,和人们最初对日常生活事象的先后次序所作的分段纪时,无不反映着当时作息起居习俗的基本内涵。

人们最初的纪时,大概本之“日照昼,月照夜”[324],看到白天和黑夜循环交替,慢慢有了把白天和黑夜作为计量时间的一个基本概念,于是产生了“日”、“夕”的时间单位,后来出于对日夜交替现象的观察,又有更小时间单位的测定,《管子·庙合》云:“日有旦暮,夜有昏晨。”旦暮、昏晨恰恰代表了日夜交替界限的小时间段。这种时间概念的产生是相当早的。殷商时期纪时已十分系统化和制度化,当时的纪时,是一以一批代表一日之内不同时间单位段的名称词即“时称”来表示的。甲骨文中的时称,材料十分丰富,揭示了当时的纪时制度。

(一)甲骨文中的时称

甲骨文中的时称,以三四期廪辛康丁武乙文武丁时代和一期武丁时代所见最详备,其次是二期祖庚祖甲时代,而五期帝乙帝辛时代所见最少。

三四期甲骨文中常见一种语辞与祭名动词相组合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2”辞例,介于中间的几个字往往用于纪日纪时。如纪日:

乍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3今日甲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4。(《北美》37)

父甲岁,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5翌日辛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6。(《合集》27440)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7辛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8,又正。(《合集》30815)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0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0。(《怀特》B1393)

上列刻辞中,介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2”之间的文字都是纪祭祀的日子。也有小其时间单位段而用为纪时,如:

祝,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3今旦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4,正。(《珠》625)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6。(《合集》30837)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7食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8,王受又。(《屯南》2666)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19今壬……中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0。(《苏联》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2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3。(《合集》30894)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5。(《合集》30835)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7。(《合集》30886)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8今昏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29。(《合集》3083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2。(《合集》2705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5。(《合集》2752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7。(《合集》27401)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8今夙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39。(《安明》1685)

通过上举辞例,可以确定旦、朝、食日、中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0、昃、莫、昏、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2、夕、夙等12个时称。其中食日又称食(《粹》700)或大食(《库》209),时间介于朝与中日(也称日中,见《粹》682)之间,与昃、昏之间的小食(《乙》478)是对应的。这样可得13个时称,下面只对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5、夕、夙5个略加说明。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6字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8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4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1等形,从手持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2而日影投地,本意是揆日定方位,因恒行于日中,后又成为日中时分的专字。[325]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3字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5等形,有释苣、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6、烛等说,莫衷一是。[326]唐兰先生云:“其本义则人持屮木为火炬也,……为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7之初字,而其义则当于后世之热若爇。……或以纪时,……殆如上灯时候矣。”[327]此说最为得之。然则甲骨文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8从木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59,像人执火炬之形,实是后世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0、热若爇的初字。《诗·大雅·桑柔》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执热物而濯以解热,犹残遗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1字的执火炬的初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2为时称,他辞云:

王其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3入,不雨。

夕入,不雨。(《合集》28572)

夕通常是指整个夜间,但有时也指夜晚某个专门时段,上举两辞同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4、夕对文,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5是天黑后掌灯之时,夕当指更晚些的时间段。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6字从人从人跽形,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7亦声。传世商器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8庚”爵(《三代》15.27.8),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6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0字所从。《说文》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1,有所绝止,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2而识之也。”王献唐先生以为,此“乃从汉代点读书句为释,……彼时无此制,不能以此说也”[328]。段注《说文》谓“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3、主,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当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4”。《吕氏春秋·审分》云:“人主必审分。”《韩非子·扬权》云:“审名以定位。”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5字人形一跪一立,像一人跪坐息止,另一人侧立而伺之,中间一点意在定上下等级之分,主人与侍者的身份俨然可见。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6声求之,殆即后世的住字初形,惟甲骨文住乃象意兼声字,而后世住乃形声字。后世住从一人,此从二人形,乃繁简衍变现象。[329]住的本义是伺主息止,用为时称是取“日入而息”(《庄子·让王》)或“昏定”(《礼记·曲礼》)之义,指夜间人定息止之时。

甲骨文云:

其又妣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7入自己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8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79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3入自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6。(《合集》2752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7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8”与“住”时间相次(《合集》27522)

三辞同卜,知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8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0为彼此相近的三个时间段。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1在天黑后掌灯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2当在稍晚人定安息之时,夕则比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3要更晚些,或指夜半时了。也可能夕统指己日的整个夜间,是总起卜问提前一天己日夜间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5祭妣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7则具体落实到己日夜间举行祭祀妣庚的两个特指单位时间段。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8类似后世的“人定时”。汉简云:“人定时使坞上苣火一(通)。”[330]《后汉书·耿弇传》云:“自旦至昏……人定时步果引兵去。”汉代的人定时约当今之21至23时。准此,姑定晚商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199时约当今之19时前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0即住字,住时当21时前后,夕自在住时之后或统指整个当晚。[331]

夙字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1,为祈月之形。《说文》云:“夙,早敬也。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2,持事虽夕不休,早敬者也。”《诗·鄘风·定之方中》云:“星言夙驾。”《诗·召南·行露》云:“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3行露,岂不夙夜。”《笺》云:“夙,早也。”《尔雅·释诂》云:“朝、旦、夙、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4,早也。”露水之降约在清晨3时前后,天未启明而星月犹见,故夙时是下半夜至天明前之间的时段,为殷人早起祈月时。又《周礼·鸡人》云:“夜呼旦以叫百官”,郑注:“呼旦以警百官使夙兴”,是用夙字早敬之义,但由此也反映出夙应在旦前,却仍属夜间。

除了以上13个时称外,在三四期甲骨文中还可找到8个时称。

1.昼

甲午卜,鬯……

二卣。大吉。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5牛。

牢。

今日。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6。(《屯南》2392)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7字从聿从日,应释爇字,简体作昼。以上六辞同事异卜,今日与昼对卜,昼必指该日的某个时间单位段。《玉篇》云:“昼,知又切,日正中。”知昼为中日时分。

2.日西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8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09

于入自日西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0。(《合集》29713)

“入自日西”与甲骨文“入自日”、“入自夕”、“入自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1”例同,日西也是时称。日西约同于汉简“日西中时”(《居》1705),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2祭当日的午后,可能与日昃前后相当(今按,一释西借为乃,义亦通,则“日西”非时称,姑记存疑)。

3.郭兮

郭兮也称郭(《宁沪》1.8),或称兮(《通别二》东大3),是介于于昃和昏之间的时称。

4.会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4。(《合集》30956)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5丁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6。(《合集》31824)

战国玺印文字会字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7[332],与此形同。《尔雅·释诂》云:“会,合也。”据他辞“其至日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8”(《合集》27454)、“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1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0”(《安明》1768),辞例与“其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1”同,知会也是纪时之字。但会字从合,意义不显,疑与后世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2字义近,《说文》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3,望远合也,从日匕,匕,合”,段注:“与杳字义略近”。《说文》云:“杳,冥也。”甲骨文会字,从日从合,用作时称,与后世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4字义近,殆指暮色苍茫之时。

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8

丁巳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29今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0宜。

丁巳卜,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2宜。(《合集》32216)

辛亥卜,乙卯又升岁于祖乙。

辛亥卜,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3又。(《合集》32349)

癸未贞,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4乙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5方。

癸未贞,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7方。(《屯南》171)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8至。(《合集》32806)

己丑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39雨。(《合集》33915)

己丑贞,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1。(《合集》34544)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2告。(《合集》33015)

上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5,均一字之异构。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6为常见。从木从月,与莫、杳为同类字。又今夕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7同卜,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8亦时称,或与莫时邻接,今夕是当天夜间,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49则进一步落实到当天夜间的一个时辰。有学者释此字为木月、林月的析书,读为“生月”,指下一个月。然上举《合集》32349辛亥同卜第四天乙卯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0时又升岁祭祖乙,《屯南》171癸未同卜二天后乙酉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1时的事情,则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2为生月显然十分勉强。2002年小屯考古所工作站附近出土甲骨文有云:“己亥卜,庚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3燎于门,羊白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5的异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6应指庚子日傍晚某一小时间单位,即“庚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7时”,如果释为“庚子生月”,绝难讲得通。

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8

……今……昏……

丙寅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59,贞孟田,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0散,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1又雨。(《美国》S424)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2,从日从月从二木,从木与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3同,像日没入莽原而月始生之意,应释萌的本字。《汉书·历律志上》云:“孽萌万物”,颜师古注:“萌,始生也。”萌或指日落而月出之时。此版萌、昏同卜,萌与昏的时区应相邻近。

7.采(大采、小采)

甲子卜,弜至采用。(《屯南》4432)

采为一期大采或小采(见后)的省称,惟不知确指。

8.湄

湄至昏不雨。(《合集》29803)

湄、昏皆纪时词。湄读如昧,谓昧旦、昧爽之时,参照“旦至于昏不雨”(《合集》29781),湄为天未明的日出之际。《左传》昭公三年云:“昧旦不显。”《礼记·内则》云:“昧爽而朝,日出而退。”知昧旦、昧爽在日始出前的当刻,视觉上为太阳尚未露出地平线的东方欲启明之际,然在晚商大致属于旦的时间段范围,在今4时前后。

综上,三四期甲骨文中所见的时称略约为22个,分别代表了一天之中不同的时间段。这些时段若按时辰区隔顺序排列,大致上是互相衔接的,但也有一个时区跨另外两个时段的。如日西并跨了昃和郭兮两个时段。除此之外,还有某些时段是相交重叠的,如旦与湄、朝与大采、萌与小采、日中时分的中日、昼、爇三称。现把整理结果排列如下: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4

从22个时称所代表的时段中,去其重叠交叉的部分,可知当时是把一天分为十五时段。

关于日夜的分段情况,据《管子·庙会》云:“日有旦莫,夜有昏晨”,《国语·鲁语下》韦注:“日照昼,月照夜”,那么上述一天十五时段,代表白天的,自旦至莫(暮)共有九段,占15个时称,代表夜间的,自会至夙共有六段,占7个时称。这是三四期甲骨文所揭示的纪时情况。

再看一期武丁时的时称,同于三四期的有旦(《乙》64)、食日(《库》511)、大食(《合集》13450)、中日(《乙》478)、昃(《菁》4)、小食(《乙》478)、会(《京津》256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5(《安明》S157)、夕(《乙》6665)、夙(《北美》29反)等10个,另有异于三四期的时称13个:

1.眉:

丙辰卜,争,贞□见眉不雨,受年。(《合集》10144)

“见眉不雨”,犹言天见明时不雨。眉旧释蔑,谓细雨,恐不确,该字示意人目之眉形,当释为眉,读如昧旦、昧爽之昧,即三四期所见时称湄,谓日尚未出的天明前后。

2.丧:

甲子卜,争,翌乙[亥]不其雨。王占曰:其雨。乙丑夕雨小。丙寅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6雨。(《合集》6037正反)

翌乙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7,乎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8。(《合集》880正)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69为丧字,读为昧丧之丧。《小盂鼎铭》云:“隹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昧丧,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酉。明,王格周庙。……大采,三□入服酉。”昧丧即昧爽(《牧誓》)。“昧丧-明-大采”,可与三四期甲骨文“旦-朝-大采”的时间位序相对照。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0相当于日出前,在今4时前后,与眉时亦相当,大致均交迭于旦的时间段范围。

3.辳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1得令二人,辳。(《合集》21493)

辳,本意是以蜃器披除杂草,即《淮南子·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2论训》所谓“摩蜃而耨”。这个字即《说文》辳字引古文农,旧释晨字,不确。农为农作,用为时称,盖取意“日出而作”(《庄子·让王》),大体指日出清晨之际。

4.日出

癸巳卜,翌甲岁祖甲牡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3鬯一,于日出用。(《花东》426)

卜日是癸巳,日出属新一天甲午日太阳升起之时。

5.明、日明

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4

与明、日明同见下辞:

甲寅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5,贞翌乙卯易日。王占曰: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6勿雨。乙卯允明雾,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7,食日大星(晴)。(《合集》11506正反)

丙申卜,翌丁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8伐启。日明雾,大食日启。一月。(《库》209)

两辞均为卜晴启之事。明可称日明,食日也称大食日。明或与三四期的朝时相当。又严一萍先生认为,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7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0也是纪时词,前者大抵指明日,后者介于明和食日之间。[333]按占辞“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1勿雨”,而验辞记到了次日乙卯明时果然无雨只起雾一段时间,食日时就大晴了,可见,“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2”所纪时间约略相当明时或明时之后,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3为上文说到的眉的别构,读如昧旦、昧爽之昧,谓天明之际。

7.大采

癸亥卜,贞旬。一月昃雨自东,九日辛未大采,各二云自北,雷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4,大风自西,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5二云率雨,允,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6日……(《合集》21021)

[癸]亥于大采克。(《合集》21493)

大采与朝、明时相当。《国语·鲁语下》云:“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可证。

8.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7

己巳卜,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8雨。之……(《合集》13044)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89字疑三四期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1字之一形,为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2测影之构形,系日中时分的时称。

9.黄昃

……黄昃。(《合集》20260)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3日大启。昃亦雨自北,黄昃启。(《合集》20957)

乙丑黄昃雨自北。(《合集》20962)

癸酉,万入,畋。余女曰:宜。黄昃雨自东。休敝大寝。(《骨》[334]第65页-A)

从第二例看,黄昃晚于昃,当在太阳落下前后天色昏黄的暮时。

10.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4

癸卯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5,于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7燎。(《合集》15738)

贞翌丁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8,不其易日。(《合集》3521正)

或谓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299乃丧字,同于西周出现的时称昧丧,但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0与上揭丧字形迥异,余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1为三四期时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2的异构,殆在傍晚杳冥时。

1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3

丙午,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4卜,侑岁于父丁羊。(《合集》22093)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5疑为夕字之异构。

12.小采

癸巳卜,王,旬。四日丙申昃,雨自东,小采既,丁酉小至东□□□。二月。(《合集》20966)

“小采”一称“少采”(《合集》20800)。昃为太阳西偏之时,小采是在昃之后。

1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7

癸丑卜,王,贞旬。八(原脱日字)庚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8,允[335]雨自西,少,夕既。五月。(《合集》20966)

癸丑卜,贞旬。五月庚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09,允雨自西,夕既。(《合集》20964+21310)

上举12、13引《合集》20966两辞乃同版异日卜旬刻辞,与《合集》20964+21310是同日同事同卜。验辞“八日庚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0”与“四日丙申昃”对文,故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1必为时称无疑。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2像一人睡在室内床上呵呼嘘吸之意,从可声,盖寤的初文。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4的省形。《汉书·董仲舒传》云:“朕夙寤晨兴”,颜师古注:“夙,早也;寤,寐之觉也;兴,起也。”上两辞的夕,均指整夜而言。前面已经提到,甲骨文夙是早起之时,属于夜间的纪时。而这两条卜辞又记寤是“夕既”亦即夜间结束之前的纪时,那么寤是睡而未觉,似醒非醒之时,自当在夙之前。[336]两条卜辞的验辞谓庚申日的夜间寤时,果然从西面下起小雨,直到夜间终了才停止。根据这两条卜辞,知寤也是下半夜至天明之间的时段。

一期武丁时代的纪时整理排列如下: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5

武丁时代的时称有23个,将一天分为十五时段,其中白天自旦至黄昃分为十段,占16个时称,夜间自会至夙分为五段,占7个时称。

二期祖庚祖甲时代甲骨文中的时称所见不很多,只有9个,其中同于一期或三四期的有辳(农)(《合集》23226)、昼、日西、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6(《掇》2.137)、夕等6个,另有妹、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83个为该期始见。下面举例略述。

1.妹

辛未卜,□,贞夕卜不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19其□。王占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0□隹其妹……于……(《合集》24118)

通谓妹借为昧丧之昧。《小盂鼎铭》云:“辰在甲申昧丧,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酉。明,王各周庙。”则妹在明前。

2.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1

贞妣庚岁,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2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4,先日。(《合集》23326)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6”,类似三四期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8”,这种辞例早在一期就出现了,如:“庚申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29贞,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0今乙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1。”(《前》4.3.1)介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2……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3”中间的字大抵也是纪日纪时,但尚未形成惯例。“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5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6”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7,疑三四期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8即朝的异构,从禾与从屮无别。

3.昼

……卜,大,贞□□于父丁……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39……(《合集》22942)

昼见于前揭三四期卜辞,为中日时分。

4.日西

庚辰卜,大,贞来丁亥其燎丁于大室,勿日西既。(《合集》23340)

日西亦见于三四期,可能与日昃前后相当。

5.萌

6.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0

萌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1同见以下一版刻辞:

癸丑卜,行,贞翌甲寅毓祖乙岁,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2。兹用。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3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4。(《合集》2314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5即莫的异构,即今之暮字。此版癸丑贞问次日甲寅提前一天的傍晚预先酒祭祖乙,萌、莫同卜,与前揭昏、萌同卜,足证萌为傍晚日落月始生时。

二期所见9个时称的时间顺序如下:

……妹-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6……昼-日西……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8……夕

这是不完全的。

五期帝乙帝辛时代甲骨文中的时称更为鲜见,不成系统。今所见者有夕(《前》3.25.4)、妹2个。如:

乙丑卜,贞今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49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0。(《合集》41865)

今按,台湾李宗爇先生谓妹为否定词。亦备一说。

要之,甲骨文中的时称,一期有23个,将一天分为十五时段,其中白天十段,夜间五段。三四期有22个,一天分为十五段,其中白天九段,夜间六段。至于二、五期,缺载甚多,难窥全貌。

(二)分段纪时制反映的生活内涵

综合甲骨文中的时称,大致可得34个,就其性质,可分自然与人文两大类。

属自然者,是与日月运行相关,有19个:

旦、朝、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1、日出、中日(日中)、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2、昃、黄昃、日西、莫(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3)、会、昏

明、萌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5、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6

这一大类中,与日相关的有13个时称,与月相关的有4个时称,介于两者之间的有2个时称。

属人文者,是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活习俗相关,有15个:

辳(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7(丧)

大食(食日)、小食、住、寤、郭兮(郭)、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8(爇)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59、妹、眉、湄、大采、小采、夙

这一大类中,与生产相关的有2个时称,与生活相关的有6个时称,与风俗相关的有7个时称。

第一类与日相关的12个时称,显然出于对太阳周日视运动的观察,即根据太阳在一天中移动的不同位置及其在地面上不同的投影变化而来。

殷人十分注意对于太阳的观察,由于太阳在黄道上的周年视运动不是等速的,又由于地球自转的运动规律,导致了太阳在地球上每天的投影变化的不固定性。这种不固定性在日出、日落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夏天日出早、日落迟,冬天日出晚、日落早,日夜的时间也不平均,这些变化是可以直接感受到的。[337]

在甲骨文中,日出日落时的纪时远未定型,时间区段划分的变化波动也很大。表示日出前后的时称,一期有旦、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0、辳、明、大采,而旦、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1三者,及明与大采的时间段是重合的;至三四期时称有旦、湄、朝、大采,而旦与湄,朝与大采的时段又各相重合。表示日落前后的时称,一期有小采、黄昃、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2、会,而会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3的时段是相重合的;二期改称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4(暮);至三四期时称有萌、小采、莫(暮)、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5、昏等6个,其中萌与小采,会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6的时段是各相重合的。甲骨文中,围绕日出日落前后所见的时称变化,前后期有如此的不同,尤其是日出点,从一期的旦、眉、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7、辳4个时称,演变为三四期的旦、湄2个时称;日落点,从一期的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82个时称,又增加为三四期的会、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69、昏3个时称,这正是殷人已经感受到太阳周年视运动有其不固定性的明证,显然当时亦已觉察到太阳周日视运动的每天时间(主要指白天)并不是固定不移的。

调整时间分段以适应太阳视运动的不固定性,是晚商纪时制度中的一大特征。日出日落点前后的纪时日趋细密,而一天中其他时段的纪时却显得疏阔。从整体上看,白天的分段比夜间密;一期白天十段,夜间五段;三四期白天九段,夜间六段,夜间的分段从来没有超过白天。从个别时间区段范围看,一期上午有旦、辳、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0、食日(大食)五段,三四期调整为旦、朝、食日三段,这就说明,晚商的时间分段不是等间距的,时段之间的时间区划是不均匀的,晚商采用的只是一种不均匀的分段纪时制度。

但是,尽管晚商的纪时制度受太阳视运动不固定性的影响,表现为不均匀的分段纪时,然而,日中的时间却是比较恒定的。殷人对于日中的认识,其意义十分重大。

甲骨文中代表日中的时称,一期有中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12个,至三四期增至中日(也称日中)、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2三个。昼字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3,从手持一竿而日在下,是“立木为表以视日影”[338]的意思,指立木测度日影以定时辰。甲骨文爇字,是置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4揆日以测方位。古代测度日影,恒在日中进行。《周髀算经》卷上云:“日中,立杆测影。”《周礼正义·匠人》疏据《玉烛宝典》引《孝经》佚文云:“立八尺竿于中庭,日中度其日晷。”立杆测影定时辰和置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5揆日正方位,内容不同而形式相同,以其恒行于日中,故昼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6又成为日中时分的专字。[339]

日中三时称,中日的时间区段要稍长些,甲骨文云:

辛亥卜,翌日壬旦至食日不雨。

食日至中日不雨。

中日至郭兮不雨。(《屯南》824)

上述卜辞,旦-食日-中日-郭兮,占了几乎一个白天,它们之间的时间区段很大,中日恰代表了整个中午的一大段时区。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7的时间范围不会太大,昼是根据日影变化来测定时间,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8是“考日景以正四方”[340],都需以特定时间内的日影变化为其依据,因此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79虽然都是日中的时称,但它们所代表的时段要比中日的时区小些。从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0的时间测定是以原始天文仪器圭表测度日影为之准则,故其纪时似乎已达到分一级。这表明,当时虽然实行的是一种不均匀的分段纪时制度,但某些时段已渐趋恒定。这是殷人天文知识的积累在纪时制度中的反映,也是我国古代在认识自然规律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在晚商的纪时制度中还反映着殷人对于月的观察。时称明、萌、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2、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3等均与月有关,其中明、萌也与日有关。《诗·齐风·鸡鸣》云:“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这是古代对于日月的自然现象的观察和描绘。在甲骨文中,明指日出月落,萌指日落月出,二字对应,足见殷人观察之细微。还有一个时称夙,源自古代祈月的习俗,而这种祈拜也带有观察的性质,即《国语·鲁语上》所谓“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非是不在祀典”。

可注意者,与月有关的时称均以半亏的月形为构字要素,相比与日有关的时称均以太阳周日视运动的位置或投影变化为构字要素全然不同。这大概因为太阳的显著特征在其东起西落,月亮的显著特征不在其位置而在其盈亏,又以亏月为常见,故因特征相异而时称约定俗成基点亦异。甲骨文与月有关的时称均从半月形,正是基于视觉上月亮的显著特征。

应该指出的是,时称夕是介于住、寤之间的时段,但在殷人纪时制度中,有时也指整个夜间,甲骨文云:

丁卯卜,贞今夕雨。之夕允雨。(《合集》24770)

验辞的之夕是指命辞的今夕,即这个晚上。之夕,今夕,乃以小寓大,以局部概整体,以小段时间统全夜。这大概由于一夜之间月的变化很不显著,而半亏的月是为常形,故用夕字(半月形)以寓意于整个夜间了。

除此之外,在晚商的纪时制度中还有着丰富的人文社会学内容。前面提到的属人文的第二大类时称,大多出于当时生产和生活习俗的用语,它们之所以被用来纪时,在于它们实际包涵的内容,不外具有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既与当时的生活习俗和生产实践密切相关。

第二,同时也是约定俗成,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因此,这部分时称也是研究晚商社会风貌的好材料,具体而言,它们涉及到殷人的经济生活方式、社会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等各个方面。

大食(食日)和小食两个时称,一在上午,一在下午,本之于殷人一日两餐的生活方式,上午一餐称大食,似人们较注重上午的进食量,可能是为适应食后的力作,而下午一餐后时近日暮,“日入而息”,小食即可,在生产所获物质生活资料不太丰富的古代,殷人已能相应合理调节饮食生活。这原本也是习以为常的生活用语,以至被殷人纳为相应时间的纪时专字。云梦秦简《日书》和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纪时有“蚤(早)食”、“莫食”、“下爇”之称,流行至今的三餐制当是秦汉以来事。

住、寤、郭兮几个时称,间接反映了殷人的生活习俗,用为时称,有其约定俗成的意义。住指夜间人定息止之时。寤字是表示下半夜至黎明前的时间专词,本意指室内一人在床上呵呼嘘吸的睡眠状,而从字的构形可知,当时床榻的睡卧家具也已逐渐推广开来。郭兮也称郭,《说文》云:“郭,度也,民所度居也,”它本是反映筑室而居生活状况的用语。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4这个时称,指黄昏后的上灯时分,直接来自当时燃木照明的生活细节。《周礼·宫人》云:“凡寝中之事执烛。”《礼记·少仪》云:“主人执烛抱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5。”烛火照明是古代燃木照明的发展,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

时称农,反映了“摩蜃而耨”农耕生产状况,揭示出晚商农业生产力的水平,用来纪清晨时间,一方面说明“民之大事在农”[341],同时勾绘着“日出而作”的生产习作成俗。《国语·鲁语下》云:“自庶人以下,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息”,因此从时称农渗透着殷人生产实践活动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时间规律。时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6(丧),从树形,当也源自社会经济生产活动,可能与采桑养蚕有关。

时称眉、湄均本之眉形,盖借视觉上的朦胧或明亮感觉,属意于自然界曙光初露时刻的模糊景色,用指日出启明的旦时前后,人文色彩自寓其间。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7、大采、小采、夙四个时称,与晚商社会的宗教、风俗和生活文化相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8为坎骨之祭,殷人事鬼以祀。《国语·鲁语上》说:“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大概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89的宗教祭祀,是殷人的重要社会活动之一,是殷人社会交往的一种沟通方式,因而这个祭祀用语也一度被人们认同为纪时专字。

当然在古代文化发展史上,有的宗教风习不可能是终始因循,一成不变的,在一定历史时期之内,也会有所损益,有所改变,俗易风移,甚至还会从历史上消失。这在晚商纪时制度方面也有所反映。如一期的黄昃,到了三四期已经通称昏。时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0,行于武丁时代,像埋骨于坎,殷人事鬼,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1可能属于一种“二次葬”的宗教葬仪,表明这种坎骨之祭的宗教礼俗曾一度流行,但到祖庚祖甲以后,这个时称就消失了。它们正是古代文化发展史中损益的事例。

大采、小采的时称,源自晚商敬祈日月的礼俗。《国语·鲁语下》云:“天子大采朝日……日中考政……少采夕月……日入监九御……而后即安。”从大采、日中、少采(即小采)、日入等时间安排上看,与晚商的纪时顺序大体一致,故这种“大采朝日”、“少采夕月”的礼俗可以上溯到晚商。

时称夙本之于早起祈月的风俗,字则像一人跪而祈月之形,《说文》:“夙,早敬也。”不过敬祈日月未必天天进行,可能恒行于一岁或某月某个比较固定的日子,有人们所认识的天象标准为之依据,久之而成为常礼俗信。

要而述之,晚商的纪时制度是一种尚未定型的不均匀分段纪时制度,时段之间并非均匀等间距的,尤其在日出日落点上,前后期的时称变化波动比较大,重合的时间区段较多,这是由于受太阳周日视运动的不固定性造成的。

晚商的时称,白天以太阳的周日视运动位置和地面上的投影变化为其要素,夜间则以半亏的月形为其基点,同时也兼采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的用语。

日中三时称是凭藉原始天文仪器测度日影为之准则,故日中时分是比较恒定的时间标志。

晚商的纪时制度中有着丰富的人文社会学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经济生活方式、社会宗教信仰和作息起居生活习俗事象。

(三)纪日法与日界

晚商纪时制度中的起迄点问题,也就是晚商的日界问题。讨论这一问题,先应了解当时的纪日法及其一日的涵义。

“日”在甲骨文中有时单指白天,但在一般情况下通括一天的白天和黑夜两大时间段。当天称“今日”、“终日”、“即日”,夜晚通称“夕”,也有称“今夕”、“终夕”,未来日称“翌日”、“来日”“翌夕”、“来夕”、“生夕”,前日称“先日”,过去日称“昔日”。纪日法主要有四式,常见的一式是干支纪日法,即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所谓“十天干”,与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所谓“十二地支”依次搭配,组成六十个干支单位,用来纪日。甲骨文中有干支表: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合集》37986)

甲骨文干支表是中国最古老的“时宪书”,起有历日备查作用。一天用一个干支,自甲至癸,每十天称为一旬,六十个干支也即六旬。还有称“今旬”、“来旬”或“旬又几日干支”、“几旬又几日干支”,丝毫不乱。干支纪日法是中国上古先民的重大发明,60天一循环,周而复始,沿用至今,故也可称为“量天尺”,成为推算上古历日及有关天文年历的重要依据。干支纪日也可省为单用十干纪日,如: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2今日己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3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4来日己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5。(《屯南》4240)

翌日戊,湄日不雨。(《合集》38135)

戊辰卜,雨,自今三日庚雨,小。(《合集》19772)

戊子卜,于来戊用羌。(《合集》22045)

自今辛至来辛有大雨。(《合集》30048)

第二式是少量省为地支纪日的。有认为十二支是用来纪时辰,昔陈梦家先生首发其创,他举有下列两例:

甲申卜,今日亥不雨。(《粹》784)

王其田,以亥不雨。(《库》713)

他认为辞中的亥,“不是天干,不代表一天,恐怕指时刻”[342]。温少峰、袁庭栋两人也以这两例为证,说:“亥是表示一日之内的某个时间段落。”并进一步断定,“在卜辞中,决无用‘今日支’以称今日例,也无用地支以称任何一日之例”[343]。但是,从甲骨文看,并非如此,下面不妨略举六例:

贞丙午□来。

至于午先来。(《合集》419反)

今辛未王夕步。

今未勿夕步。(《合集》7772)

贞己巳勿宜。

贞翌巳勿宜。(《合集》40521)

乙丑卜,内,翌寅启。丙允启。(《合集》13140)

贞寅亡……三夕乙巳……(《京人》608)

甲戌,贞乙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6(忧)。

乙亥,贞子亡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7(忧)。(《合集》3472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8

地支纪日(《合集》40521)

“丙午”与“午”、“辛未”与“未”、“己巳”与“巳”同版分别对文,故午为丙午、未为辛未、巳为己巳之省。乙丑次日为丙寅,单称翌寅。乙巳前三天是壬寅,单称寅。甲戌及乙亥分别卜问次日乙亥及丙子无忧,用天干“乙”称“乙亥”,用地支“子”称“丙子”。以上均是十二支纪日的例证。所谓“无用地支以称任何一日之例”的断语,是不确切的。

更应指出,陈氏所举两辞的“亥”写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399,与亥作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0(《前》7.40.1)、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1(《粹》1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2(《京津》648)等形有别,据裘锡圭先生研究,当释万舞之万。[344]两辞应读作“甲申卜,今日万,不雨”,“王其田,以万,不雨”。可见,甲骨文中十二地支亦用来纪日,是没有用于纪时辰的例证的。

第三式是数称纪日法,如:

丁酉卜,出,贞五日雨。

辛丑卜,出,贞自五日雨。(《合集》24718)

旬有八日。(《合集》10976正)

三旬八日。(《库》227)

第四式是数称干支混合纪日法,如:

辛酉卜,今二夕雨,七日戊辰雨。(《合集》12509)

旬一日戊申至。(《库》1778)

百日有七旬有五日[庚]寅。(《合集》13753)

晚商一日的涵义,据甲骨文云:

乙卯卜,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3己。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4戊。

[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5]丁。(《合集》29748)

丙申卜,贞自今丙申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6报于丁。十二月。(《合集》1594)

己、戊、丁三日以干纪日而均名之“日”,皆指整日而言。晚商一个全日包括一个白天和一个夜晚,丙申日占卜,称当天夜里为“今丙申夕”,也可知殷人生活中是视一天一夜为一个全日。

下面讨论晚商的日界。既然晚商已将一个白天和一个夜晚统称之为一日,那么是先计白天还是先计夜晚,不可不辨清。此点甚为要紧,秩序一变,就将造成一天的误差。如:

癸未卜,争,贞翌甲申易日。之夕月有食,甲雾不雨。(《丙编》59正)

之夕月有食。(《丙编》60反)

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月食记录材料之一,可以精确到某日的夜间,若先计夜间,那么月食发生在甲申的夜里。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晚商是把夜间作为一日的后一段,白天作为一日的前一段,下辞可证:

癸酉卜,祐母己,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8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09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0。吉。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1今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2。大吉。兹用。

于翌日甲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3。(《合集》27454)

这是一事多卜之例。癸酉日卜祭母己,接着问今夕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4祭,还是第二天甲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5祭。“今夕”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6”,“翌日甲”用“于”,合于甲骨文中虚词语法的近称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7”而远称用“于”的常例。[345]故知今夕自指癸酉日占卜的当夜,夜以继日,就是次日甲了。换言之,就一个全日来说,是先计白天,后计夜晚。以此看癸未卜的那次月食,验辞“之夕月有食,甲雾不雨”,之夕是指上一日癸未日的夜间,不是甲申日的夜晚,明于此,也就消除了一天的误差。再如:

丁卯卜,雨不至于夕。

丁卯卜,雨其至于夕。子占曰:其至,亡翌戊。用。

己巳卜,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8,庚不雨。子占曰:其雨,亡司,夕雨。用。

己巳卜,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19,其雨。子占曰:今夕其雨,若。己雨,其于翌庚亡司。用。

己巳卜,雨不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0

己巳卜,雨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1巳。子占曰:其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2终日。用。(《花东》103)

“亡司”,司在此盖读如时。《庄子·齐物论》:“时夜”,《释文》引崔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3注:“时夜,司夜。”《广雅疏证·释言》:“时,伺也”,疏云:“时或作伺,通作司。”此版“亡司”与有具体确指的时间“夕”、“今夕”、“终日”为对,则“亡司”当读为“亡时”,指失时或不时。《白虎通·四时》:“时者,期也,阴阳消息之期也。”《汉书·五行志中上》“时雨若”,汉应劭注:“雨顺之”;唐颜师古注:“凡言时者,皆谓行得其道,则寒暑风雨以时应而顺之。”《论语·阳货》:“(孔子)好从事而亟失时。”《左传》昭公元年:“雪霜风雨之不时”,孔疏:“雨不下而霖不止,是雨不时也。”可见其意。此版第三、四条占辞的“亡司”,均是雨失时之谓。第四条占辞中的“若”字,虚词,词性为连词,有假设、假定、假如、如果的意义。读如延,延续之意。巳指己巳,地支纪日。

通观整版卜辞共六条,两两为对,都是正反对贞。丁卯一对卜问雨是否下到夕?子占龟视兆后说:要下到夜里,次日戊日没有雨。这一占语得到采用。己巳卜有二对,是接在丁卯后的第三天占卜的,第一对在地正反卜问次日庚日是否下雨?子占龟两条,可互补,一条说:庚日雨失时,却在己巳日占卜的当晚“夕”有雨。占语得到采用。另一条特指明前一条的“夕雨”为“今夕雨”,即己巳日当天夜间有雨。又继续说,假如己日当天下雨,第二天庚日就是雨失时。占语得到采用。第二对己巳日正反卜问雨会不会延续下己巳一整天?子占龟说:要延续终日。显然,“终日”指己巳日的整日,白天在先,“今夕”即当天夜里在后,统为一个全日。

晚商的一日是先计白天后计夜晚,那么纪时制度中白天的始点,也就是日界所在。当时白天是以时称旦为始。甲骨文云: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4今夙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5

[于翌日]旦[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6]。(《安明》1685)

所补残辞可参考“于翌日旦大雨”(《英藏》2336)。若从时间顺序上看,“今夙”近称“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7”,“翌日旦”远称“于”,正构成了晚商日界的周期起迄承接,旦为新一日开始,夙为上一日终结。又如:

癸戍夙伐,,不雉□。

癸于旦乃伐,,不雉人。(《合集》26897)

两辞同事同卜逆问,贞卜癸日于夙时还是于旦时出伐,挑选未来癸日进攻的具体时间。夙在夜间,为天明前早起祈月时,旦在日出天明之际,按旦为一日之始,夙为一日之终,理应旦在前而夙在后,但上例先言夙,后言旦,属于逆时问,盖癸日日子已定,只是选择具体进攻时辰而已。又如:

贞翌癸卯其雨。王占曰:癸其雨。三日癸丑允雨。

王其伐若,乙丑允伐,右卯眔左卯,隹夷牛。

王占曰:其夕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8明。(《合集》16131正反)

上揭两条商王的占辞,一条是“癸其雨”,验辞为第三日癸丑果然有雨。另一条是“其夕雨”,验辞为“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29明”,意即其夕的“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0明”果然有雨。可知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1(黄昏掌灯时)至下半夜到明时之前都是算在上一天的夜间的。再如:

癸巳卜,翌日甲岁祖甲牡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2鬯一,于日出。用。

甲午岁祖甲牡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3鬯一。

甲午卜,岁祖乙牝一,于日出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4。用。

乙未岁祖乙牝一,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5鬯一。(《花东》426)

“日出”亦为时称。癸巳日卜问第二天甲午日用一头雄牛和一卣鬯酒岁祭祖甲,定在日出时,祭日的十干名与祖名相一致;甲午日卜问用一头雌牛和一卣鬯酒岁祭祖乙也在日出时。以十干名与特祭的祖名一致例之,日出自属新一天乙未日开始。

1976年陕西省临潼零口出土武王时《利簋铭》云: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6征商,隹甲子朝,岁鼎克闻,夙有商。辛未,王在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7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8,易右史利金。

记甲子日自朝至夙攻克商,先朝后夙,一早一夜两个不同时辰,同属甲子日而不分指两天,说明当时周人也是把日出的朝旦作为一天的开始,夙自然不会是新一天之始。

《玉海》卷十二“周书月令”条引《尚书大传·甘誓》云:

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夜半为朔。

这里讲到“殷以鸡鸣为朔”,但甲骨文中并无“鸡鸣”的时称,这一时称实出自周人。《尚书·牧誓》有云:“牝鸡无晨。”《逸周书·周祝》有云:“鸡鸣而人为时。”那么,“鸡鸣”应在何时呢?其实,“牝鸡无晨”的晨时,并非指鸡初叫时,而是属意于鸡近晨时之鸣,即《史记·历书》说的“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大戴礼记·诰志》也说:“于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史记正义》谓:“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所谓“卒于丑”、“辰尽丑”是言日界,日始点都是明确定在平旦寅时,鸡鸣丑时是为一日之终。《史记·历书》强调的“鸡三号”,其实是接近晨时的讯号,《索隐》即说:“三号,三鸣也,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这可为《牧誓》“牝鸡无晨”作注,犹如同《汉书·五行志中上》唐颜师古解释的“晨谓晨时鸣也”。今日民间俗定鸡初号约当3时左右,仍属上一天,鸡叫三遍约在4-5时之间,东方已露鱼肚白,视觉上相当平旦之际,为新一日开始。《诗·齐风·鸡鸣》云:“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鸡既鸣”显然是在讲鸡叫第三遍而东方启明之时。《诗·郑风·女曰鸡鸣》云:“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可见,这里“鸡鸣”的时间段,相当于“昧旦”,是指“于时鸡三号,卒明”,类似于一期甲骨文中的旦时或日出时,以及三四期甲骨文中的旦时。要之,所谓“殷以鸡鸣为朔”,若释为鸡初鸣时,是怎么也不符合晚商日界的实际情况的,当理解为“鸡三号”的“昧旦”时,而所谓“夏以平旦为朔”,今从甲骨文材料来看,却倒是适合于晚商的。

应指出的是,太阳将要升出地平线的东方启明之际,在视觉上有一个“晨光始”现象,天文学上将那段时间称为“晨昏蒙影”(twilight)。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定义,“晨昏蒙影”现象,是由大气散射引起,与季节、地纬和海拔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日出前的“晨昏蒙影”,指曙光初露而天空所呈现出微弱光亮的时刻。日出前的“晨昏蒙影”前后可分为三种状态,一是太阳中心在地平下6°时称为“民用晨光始”,再至日出的一段时间,称为“民用晨昏蒙影”,天空明亮,可以进行户外作业。其次是太阳中心在地平下12°时称为“航海晨光始”,再至“民用晨光始”的一段时间,称为“航海晨昏蒙影”,此时周围景色模糊,星相陆续消失。三是太阳中心在地平下18°时称为“天文晨光始”,这时天空背景上开始显示日光影响,即将呈现白天景象。[346]我们考明甲骨文中的殷商日界,当时是把一天的开始定在旦时(相当今4-5时左右),以太阳将要升出地平线的东方启明之际,作为新一天开始的标志,正内涵了视觉上的“晨光始”现象,即天文学上所说明的三种日出前出现“晨昏蒙影”状态的那段时间。

最后要提出的,是英国爱尔兰顿辛克天文台江涛博士撰有《论我国史籍中记录下半夜观测时所用的日期》[347]一文,目的为了真正弄清楚中国古代一个干支日,到底是从黎明开始到下个黎明为止,还是从子夜到子夜,他特地从正史《汉书》至《明史》《天文志》中选取了发生在阴历十九日至三十日月亮掩食五星列宿的139条记录,经精确计算分析得出,下半夜月亮掩星的天文观测,有85%记的日期仍属于上一天,只有15%用的是新一天,并且凡记为新一天的,绝大多数场合出现在地方时间3点以后,或太阳地平纬度高于负35°的天明之际(平旦)。这一事实表明,在中国传统礼俗方面,通常是不以半夜或天未明前作为一日之始的。

总之,晚商日界是以纪时制度中的时称旦为其起始点(相当今4-5时左右),以太阳将要升出地平线的东方启明之际,作为新一天开始的标志,夙为上一日之终(相当今1-3时左右)。

今制晚商分段纪时制一览表如下:

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39


[1] 参见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地理编辑委员会:《中国自然地理——古地理》(上册),科学出版社,1984年。

[2] 周叔昆:《中原古文化与环境》,《中国生存环境历史演变规律研究》,海洋出版社,1993年。又周叔昆:《古环境与古文化》,见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皂角树——1992-1993年洛阳皂角树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30-138页。又宋豫秦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99-202页。

[3] 参见尹申平:《陕西新石器时代居民对环境的选择》,《中国考古学研究论集》,三秦出版社,1987年。

[4] 参见严文明:《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224-225页。

[5] 见《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

[6] 参见王宇信:《由〈史记〉鲧禹的失统谈鲧禹传说的史影》,《历史研究》1989年第6期。

[7] 参见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第74、86页。

[8] 参见赵芝荃:《略论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又杜金鹏:《新砦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夏文化再探讨随笔》,《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期,2001年。又赵青春:《新砦期的确认及其意义》,《中原文物》2002年第1期。

[9] 参见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33-137页。又严文明:《夏代的东方》,《夏史论丛》,齐鲁书社,1985年。又宋豫秦、李亚东:《“夷夏东西说”的考古学观察》,《夏文化研究论集》,中华书局,1996年。

[10] 参见郑杰祥:《夏史初探》,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99、200、246-247页。

[11] 《陶寺遗址发现尧舜时期古城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0年7月6日。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第二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2002年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12]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2002年工作汇报会纪要》,《夏商周断代工程简报》第133期,2003年3月10日。

[13] 《史记·夏本纪》。

[14] 《论语·泰伯》。

[15]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35页。又董琦:《王城岗堡毁因初探》,《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

[16] 参见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1999年河南新密市新砦遗址的考古新收获》,《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4期,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2000年。又赵青春、张松林、张家强、谢肃:《河南新密新砦遗址发现城墙和大型建筑》,《中国文物报》2004年3月3日。

[17] 袁广阔:《关于孟庄龙山城址毁因的思考》,《考古》2000年第3期。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1988年。

[19] 参见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皂角树——1992-1993年洛阳皂角树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03、130-138页。又叶万松、方孝廉:《洛阳市皂角树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4),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212页。又宋豫秦、郑光、韩玉玲、吴玉新:《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的环境信息》,《考古》2002年第12期。

[2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6页。又许宏、陈国梁:《偃师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2001),第197页。

[21] 参见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郑杰祥《夏史初探》;又严耕望:《夏代都居与二里头文化》,《大陆杂志》第61卷5期,1980年。

[22] 参见孙淼《夏商史稿》,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257-259页。

[23] 《左传》哀公元年。

[24] 《尚书·盘庚下》。

[25] 《左传》襄公四年。

[26] 郑光:《二里头遗址勘探发掘取得新进展》,《中国文物报》1992年10月18日。

[27]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二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第11页。

[28] 刘莉、陈星灿:《城——夏商时期对自然资源的控制问题》,《东南文化》2000年第3期。

[29] 《古文尚书·五子之歌》。

[30] 《国语·周语上》引。

[31]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第72、87-88页。

[32] 参见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观堂集林》卷十二,中华书局,1959年。又丁山:《商周史料考证》,中华书局,1988年第14-27页。又赵铁寒:《汤前八迁的新考证》,《大陆杂志》第27卷6期,1963年。

[33] 《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2年1月12日。

[34] 《城子崖遗址又有重大发现,龙山岳石周代城址重见天日》,《中国文物报》1990年7月26日。

[35] 《五莲丹土发现大汶口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1月17日。

[36] 《阳谷景阳岗龙山文化城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5),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150-151页。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山东阳谷景阳岗龙山文化城址调查与试掘》,《考古》1997年第5期。

[37] 《尉缭子·兵谈》。

[38]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河南新密市古城寨龙山文化城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第2期。

[39]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辉县市孟庄龙山文化遗址发掘简报》,《考古》2000年第3期。

[40]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

[41] 《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78页。

[4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掘》,《文物》1983年第3期。

[43] 《诗·商颂·玄鸟》。

[44] 参见顾颉刚:《畿服》,《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年,第1-19页。

[45]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3页。

[46] 参见郑绍宗:《河北考古发现研究与展望》,《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又唐云明:《试论邢台夏商文化遗址及其相关问题》,《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47] 天野元之助:《殷代产业に関する若干の问题》,《东方学报》(京都)第23册,1953年。

[48] 石璋如:《殷代的铸铜工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6本,1955年。

[49] 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蓝田怀珍坊商代遗址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3期。

[50] 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辽宁林西县大井古铜矿1976年度试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7),1983年。

[51]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铜岭遗址发掘队:《江西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第一期发掘简报》,《江西文物》1990年第3期。又《瑞昌铜岭矿冶遗址发掘获重大成果》,《中国文物报》1992年1月19日。

[52] 黄石市博物馆:《铜绿山古矿冶遗址》,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184-188页。又《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文物出版社,1983年,第92-96页。

[53] 港下大铜矿遗址发掘小组:《湖北阳新港下古矿井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1期。

[54] 杨立新:《皖南古代铜矿初步考察与研究》,《文物研究》第3期,1986年。

[55]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文物》1991年第10期。

[56] 参见金正耀:《晚商中原青铜的锡料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1987年第4期。又金正耀、杨锡璋、齐思(W.T.Chase)、平尾良光、马渊久夫、三轮嘉六:《中国两河流域青铜文明之间的联系——以出土商青铜器的铅同位素比值研究结果为考察中心》,《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又金正耀:《论商代青铜器中的特殊铅》,《殷墟发掘70周年学术纪念会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印,1998年。又金正耀:《跨入新世纪的中国铅同位素考古》,《中国文物报》2000年11月22日。又金正耀:《商代青铜器高放射成因铅原料的产地问题》,《中国文物报》2003年1月17日。

[57] 参见杨育彬:《郑州商城初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又裴明相:《郑州商代王城的布局及其文化内涵》、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商城外夯土墙基的调查与试掘》,《中原文物》1991年第1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外郭城的调查与试掘》,《考古》2004年第3期。

[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洹北商城的勘探与试掘》,《考古》2003年第5期。

[59] 《史记·殷本纪》。

[60] 《尚书正义·盘庚》,孔颖达疏引汉王肃说。

[61] 参见杨升南:《“殷人屡迁”辨析》,《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62] 《尚书·盘庚》。

[63] 申斌:《宏观物理测量技术在殷商考古工作中应用初探》,《殷都学刊》1985年第2期。

[64] 郑振香:《殷墟发掘六十年概述》,《考古》1988年第10期。

[65] 《尚书·盘庚》。

[66] 《史记·殷本纪》。

[67] 《尚书·立政》。

[68]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文物》1991年第10期。

[69] 参见彭适凡:《江西先秦考古》,江西高校出版社,1992年,第198-211页。

[70] 参见宋镇豪:《商代的道路交通制度》,《历史研究(未定稿)》1989年第11期。

[71] 《文选·幽通赋》注引。

[72] 参见孟繁峰:《曼葭及井陉的开通》,《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

[73] 参见刘起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0:《卜辞的河与〈禹贡〉大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1》,《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

[74]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2,旧释祸,此从裘锡圭先生《说“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3”》一文释忧,载见《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105页。

[75] 参见宋新潮:《殷商文化区域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00页。又叶文宪:《商代疆域新论》,《历史地理》第八辑,1990年。

[76] 参见殷之彝:《山东益都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77]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306页。岛邦男著,温天河、李寿林译:《殷墟卜辞研究》(中译本),台北鼎文书局,1975年版,第364页。

[78] 岛邦男著,温天河、李寿林译:《殷墟卜辞研究》,台北鼎文书局,1975年,第459页。

[79] 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第187页。

[80] 严一萍:《甲骨学》上册,台北艺文印书馆,1978年,第132-136页。

[81] 李学勤:《试论孤竹》,《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2期。又彭邦炯:《从商的竹国论及商代北疆诸氏》,《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82] 裘锡圭:《说殷墟卜辞的“奠”——试论商人处置服属者的一种方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3分册,1993年。

[83] 参见彭邦炯:《商史探微》,第六章“商王国的疆域四至”,重庆出版社,1988年,第179页。

[84]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5-286页。

[85]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321页。

[86] 巩启明:《西安袁家崖发现商代晚期墓葬》,《文物资料丛刊》(5),1981年。

[87] 《河北省三十年来的考古工作》,《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39页。

[88] 吴镇烽:《陕西金文汇编》(上),三秦出版社,1989年,第390页。又《集成》5575。

[89] 徐中舒:《四川彭县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4阳镇出土的殷代二觯》,《文物》1962年第6期。又《集成》6406。

[90] 参见曹家欣:《第四纪地质》,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19-123页。

[91] 庆阳地区博物馆:《甘肃省宁县阳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5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83年10期。

[92] 庄电一:《海原县发现新石器时代窟洞式房屋》,《光明日报》1988年6月24日。

[93] 张孝光:《陇东镇原常山遗址14号房子的复原》,《考古》1983年第5期。

[94] 安志敏:《“干兰”式建筑的考古研究》,《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

[95] 杨鸿勋:《河姆渡遗址早期木构工艺考察》,《建筑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

[9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

[97] 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3集,1983年。

[98]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河南灵宝西坡遗址105号仰韶文化房址》,《文物》2003年第8期。

[99] 杨鸿勋:《仰韶文化居住建筑发展问题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

[100]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址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2期。

[101]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秦安大地湾405号新石器时代房屋遗址》,《文物》1983年第11期。

[102] 谷菽:《’94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八里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文物天地》1995年第2期。又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河南邓州市八里岗遗址1992年的发掘与收获》,《考古》1997年第12期。又北京大学考古实习队、河南省南阳市文物研究所:《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第9期。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院、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1998年度发掘简报》,《文物》2000年第11期。

[103] 王杰:《史前建筑的新发现——推拉式屋门》,《文物天地》1996年第1期。

[104] 山东省博物馆、日照市文化馆东海峪发掘小组:《1975年东海峪遗址的发掘》,《考古》1976年第6期。

[105]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洛阳吉利东杨村遗址》,《考古》1983年第3期。

[10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临汝煤山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2年第4期。

[107]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

[108]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北方考古研究室:《民乐东灰山考古——四坝文化墓地的揭示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40页。

[109] 《尚书·书序上》,孙星衍疏。

[110] 《国语·周语上》引《夏书》、《左传》襄公四年。

[111] 参见杨希枚:《论先秦所谓姓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又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0-29页。

[112] 参见彭邦炯:《卜辞“作邑”蠡测》,《甲骨探史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第277页。

[113] 《尚书·盘庚下》。

[114] 《尚书·召诰》。

[115] 参见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与建筑有关的两个词——“门塾”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6”》,《出土文献研究续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116]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

[117] 分别见《合集》6057、6066、7866、28098、6798、7073。

[1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第6期。

[119] 《偃师商城考古再获新突破》,《中国文物报》1998年1月11日。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工作二队:《河南偃师商城小城发掘简报》;杜金鹏、王学荣、张良仁:《试论偃师商城小城的几个问题》,同载《考古》1999年第2期。

[120] 参见赵芝荃、徐殿魁:《偃师尸乡沟商城的发现与研究》,《中国古都研究》第3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又同:《偃师尸乡沟商代早期城址》,《中国考古学会第五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8年。又刘忠伏:《偃师商城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1),第221-222页。

[121] 参见刘忠伏:《偃师县商城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244-245页。

[122] 参见张雪莲、仇士华:《关于夏商周碳十四年代框架》,《华夏考古》2001年第3期。

[123]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外郭城的调查与试掘》,《考古》2004年第3期。

[124] 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商城城址的发掘》,《文物资料丛刊》(1),1979年。

[125] 陈嘉祥:《郑州商城外发现商代夯土墙》,《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82-183页。又《郑州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第187-188页。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商城外夯土墙基的调查与试掘》,《中原文物》1991年第1期。又宋国定、曾晓敏:《郑州商城宫殿遗址发现夏商界标》,《中国文物报》1999年8月18日。又袁广阔、曾晓敏:《论郑州商城内城和外郭城的关系》,《考古》2004年第3期。

[126] 唐际根、徐广德:《洹北花园庄遗址与盘庚迁殷问题》,《中国文物报》1999年4月14日。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洹北商城遗址背景资料》,2000年1月6日。又《安阳殷墟洹河北岸发现大型商代城址》,《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0年7月6日。又刘忠伏:《安阳洹北商城的发现及其意义》,《历史月刊》(台北)第148期,2000年5月1日。

[127] 郑振香:《殷墟发掘六十年概述》,《考古》1988年第10期。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40页。

[128] 参见殷玮璋、曹淑琴:《灵石商墓与丙国铜器》,《考古》1990年第7期。

[129] 杨绍舜:《山西石楼新征集到的几件商代青铜器》,《文物》1976年第2期。

[130] 彭邦炯:《并器、并氏与并州》,《考古与文物》1981年2期。

[131] 王字信:《西周甲骨探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16页。

[132] 戴尊德:《山西灵石县旌介村商代墓和青铜器》,《文物资料丛刊》(3),1980年。

[133] 见《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第94-95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13-114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第125-126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171-172页。又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垣曲县博物馆:《垣曲商城》(1985-1986年度勘察报告),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4页。

[13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48-153页。

[135] 《潞城发现商周古城遗址》,《中国文物报》1991年11月17日。

[136] 《敖汉旗发现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88年2月26日。

[137] 参见徐光翼:《赤峰英金河、阴河流域的石城遗址》,《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138] 张映文、吕智荣:《陕西清涧县李家崖古城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又戴应新、吕智荣:《清涧县李家崖青铜时代墓葬》,《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259页。

[139] 见《1963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的发掘》,《文物》1976年第1期。又《盘龙城1974年度田野考古纪要》、《从盘龙城商代宫殿遗址谈中国宫廷建筑发展的几个问题》,同见《文物》1976年第2期。又《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第184-185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第164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201-202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272-273页。又王劲、陈贤一:《试论商代盘龙城早期城市的形态与特征》,《湖北省考古学会论文选集》(一),1987年,第70-77页。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盘龙城——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九四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又刘森淼:《盘龙城外缘带状夯土遗迹的初步认识》,《武汉城市之根——商代盘龙城与武汉城市发展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出版社,2002年,第190-198页。

[140] 陈德安、罗亚平:《蜀国早期都城初露端倪》,《中国文物报》1989年9月15日。又《广汉县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10期。又《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5期。赵殿增:《近年巴蜀文化考古综述》,又孙智彬:《三星堆遗址性质补证》,同载《四川文物·广汉三星堆遗址研究专辑》,1989年。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祭祀坑》,文物出版社,1999年。

[141]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市博物馆:《成都十二桥商代建筑遗址第一期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12期。

[142] 李家和、李玉林:《清江县吴城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68-169页。又袭学峰:《清江县吴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人民日报》1987年7月23日。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西考古的世纪回顾与思考》,《文物》2000年第12期。又周广明、赵碧云:《吴城商代宗教、祭祀场所探究》,《南方文物》1994年第4期。

[143] 李玉林:《吴城商代龙窑》,《文物》1989年第1期。

[144] 江西省博物馆、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清江县博物馆:《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7期。又江西省博物馆、清江县博物馆:《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第四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资料丛刊》(2),1978年。又江西省文物工作队、吴城考古站、厦门大学人类学系八四级考古专业、清江县博物馆:《清江吴城遗址第六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江西历史文物》1987年第2期。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樟树市博物馆:《樟树吴城遗址第七次发掘简报》,《文物》1993年第7期。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考古专业、樟树市博物馆:《江西樟树吴城商代遗址第八次发掘简报》,《南方文物》1995年第1期。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樟树市博物馆:《江西樟树吴城商代遗址西城墙解剖的主要收获》,《南方文物》2003年第3期。

[145] 分见《合集》10136、7103反,《甲》2815,《京津》2013。

[146] 《史记·殷本纪》。

[147] 参见杨锡璋、杨宝成:《商代的青铜钺》,《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148] 杨贵金、张立东:《焦作市府城古城遗址调查报告》,《华夏考古》1994年第1期。《焦作府城发现商代早期城址》,《中国文物报》1999年12月19日。袁广阔、秦小丽、杨贵金:《河南焦作市府城遗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0年第2期。袁广阔、秦小丽:《河南焦作府城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0年第4期。《河南焦作府城商代早期城址》,《1999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34-36页。

[149]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又《中国考古学年鉴》(1984),第78-79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第109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第87-89页。

[150] 石家庄地区文化局文物普查组:《河北省石家庄地区的考古新发现》,《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15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152] 王武任、郁金城:《昌平县张营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151-152页。

[153] 何钦法:《岳阳县对门山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第210-211页。

[154]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简报》,《考古学报》1958年第4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新乡地区文管会、孟县文化馆:《河南孟县西后津遗址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

[155] 黄盛璋:《“个”形释意》,《中国文物报》1989年5月26日。

[156] 《陶寺遗址发现尧舜时期古城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0年7月6日。梁星彭:《山西考古的新突破——陶寺遗址发现早期城址遗迹》,《文物世界》2000年第5期。《黄河流域史前最大城址进一步探明》,《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8日。《山西襄汾陶寺文化城址》,《2001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2年。何驽、严志斌、宋建忠:《襄汾陶寺城址发掘显现暴力色彩》,《中国文物报》2003年1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第二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2002年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157] 许宏、赵海涛:《二里头遗址发现宫城城墙等重要遗存》,《中国文物报》2004年6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同载《考古》2004年第11期。

[158] 赵芝荃:《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2期。又参见郑光:《二里头遗址勘探发掘取得新进展》,《中国文物报》1992年10月18日。

[159]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138-146页。

[16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考古》1983年第3期。又许宏:《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的学术意义》,《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17日。

[16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162] 参见王学荣:《偃师商城“宫城”之新认识》,《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又杜金鹏:《偃师商城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82、86-88、121-124页。

[16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1984年春偃师尸乡沟商城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5年第4期。又杨鸿勋:《宫殿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第43-52页。

[16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第五号殿基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2期。

[16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第6期。又《偃师商城考古再获新突破》,《中国文物报》1998年1月11日。又杜金鹏、张良仁:《偃师商城发现商早期帝王池苑》,《中国文物报》1999年6月9日。

[166] 陈嘉祥:《郑州黄委会食堂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84页。

[167]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92年度郑州商城宫殿区发掘收获》,《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

[168] 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商代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期。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商代城内宫殿遗址区第一次发掘报告》,《文物》1983年第4期。又杨育彬:《郑州商城初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郑州商城——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

[16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安阳队:《洹北商城发现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8月23日。《洹北商城的考古新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又《河南安阳市洹北商城的勘探与试掘》、《河南安阳市洹北商城宫殿区一号基址发掘简报》,同载《考古》2003年第5期。

[17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44页。

[171] 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田野考古报告》第2册,1947年。又石璋如:《小屯第一本·殷虚建筑遗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9年。又石璋如:《河南安阳小屯殷代的三组基址》,《大陆杂志》第21卷1、2期,1960年。又石璋如:《小屯殷代丙组基址及其有关现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四种下册,1961年。又石璋如:《殷代的夯土、版筑与一般建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1分,1969年。又石璋如:《殷代的坛祀遗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1本3分,1980年。又陈志达:《安阳小屯殷代宫殿宗庙遗址探讨》,《文物资料丛刊》(10),1987年。

[172] 郑振香:《安阳殷墟大型宫殿基址的发掘》,《文物天地》1990年第3期。

[173] 胡厚宣师:《殷虚发掘》,上海学习生活出版社,1955年,图44。

[174]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472页。

[175] 参见钟柏生:《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7”》,《甲骨文论文集》第2辑,台中,1998年。

[176] 参见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与建筑有关的两个词——“门塾”与“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8”》,《出土文献研究续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177] 参见李济:《殷虚出土的工业成绩》,《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二本《殷商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5年。

[178] 佟伟华:《垣曲商城宫殿区再次发掘明确整体形状和布局》,《中国文物报》2003年6月27日。

[179] 参见王劲、陈贤一:《试论商代盘龙城早期城市的形态与特征》,《湖北省考古学会论文选集》(一),1987年。

[180] 张映文、吕智荣:《陕西清涧李家崖古城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

[181]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广汉三星堆遗址》,《考古学报》1987年第2期。

[182] 《礼记·中庸》。

[183] 许宏、陈国梁、赵海涛:《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又《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大型绿松石龙形器》,《中国文物报》2005年1月21日。又《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中心区的考古新发现》,《考古》2005年第7期。

[18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队:《河南偃师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考古》1983年第3期。

[18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同:《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四号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11期。

[186] 《礼记·礼器》。

[187] 参见王学荣:《2000年偃师商城遗址考古新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2001年。又王学荣、杜金鹏、李志鹏、曹慧奇:《偃师商城发掘商代早期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5日。又王学荣:《河南偃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考古》2002年第7期。

[188]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郑州商城——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483-506页。

[189] 《郑州商城——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册,第885-886页。

[190] 《郑州商城——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第507-519页。

[191] 陈焕玉:《郑州市石佛乡发现商代青铜器》,《华夏考古》1988年第1期。又《郑州发现商代前期宫殿遗址》,《中国文物报》1990年11月22日;又见《光明日报》1990年11月26日。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5年郑州小双桥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6年第3期。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小双桥遗址的调查与试掘》,《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又宋定国、曾晓敏:《郑州小双桥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6),第169-170页。又宋定国、李素婷:《郑州小双桥考古发掘又有新收获》,《中国文物报》2000年11月1日。又李素婷:《郑州市小双桥商代遗址和战国至汉代墓地》,《中国考古学年鉴》(2001),第199-200页。又宋定国:《郑州小双桥遗址出土陶器上的朱书》,《文物》2003年第5期。

[192] 《资治通鉴外纪》卷二《夏商纪》。

[193] 参见李恩玮:《商王祖乙居邢建都新考》,《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547页。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北邢台市葛家庄遗址1999年发掘简报》,《考古》2005年第2期。

[194] 参见朱凤瀚:《殷墟卜辞所见商王室宗庙制度》,《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

[19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殷墟考古又有重大突破》,《中国文物报》1997年8月31日。又唐际根:《安阳白家坟东地殷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8),第154-156页。

[196] 刘国祥、邵国田:《内蒙古敖汉旗发现夏家店下层文化中心性祭祀遗址》,《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2001年。

[19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盘龙城——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九四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26-128页。

[198]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20页。

[199] 南京博物院:《江苏铜山丘湾古遗址的发掘》,《考古》1973年第2期。又俞伟超:《铜山丘湾商代社祀遗迹的推定》,《考古》1973年第5期。

[200] 李家和、李玉林:《清江县吴城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68-169页。又袭学峰:《清江县吴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人民日报》1987年7月23日。又周广明、赵碧云:《吴城商代宗教祭祀场所探究》,《南方文物》1994年第4期。

[201] 张爱冰、宫希成:《滁州发掘商代大规模聚落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11月29日。

[202] 《礼记·祭法》。

[203] 《国语·鲁语上》。

[204] 《国语·楚语下》。

[20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第二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2002年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临汾行署文化局:《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Ⅱ区居住址1999-2000年发掘简报》,《考古》2003年第3期。

[206] 参见刘忠伏:《偃师县商城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244-245页。

[207] 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洹北商城的考古新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又《河南安阳市洹北商城的勘探与试掘》,《考古》2003年第5期。

[20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5年,图六七之11、15。

[209] 孟宪武、李贵昌:《殷墟北徐家桥村四合院式建筑基址考察》,见王宇信、宋镇豪主编:《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210]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垣曲县博物馆编著:《垣曲商城》(1985-1986年度勘察报告),科学出版社,1996年。又《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第94-95页。

[211] 信阳地区文管会、罗山县文化馆:《河南罗山县蟒张商代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1年第4期。又《罗山蟒张后李商周墓地第二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1年第4期。又《罗山蟒张后李商周墓地第三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8年第1期。又《罗山天湖商周墓地》,《考古学报》1986年第2期。

[212]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又殷之彝:《山东益都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又《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71-172页。

[2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214] 国家文物局考古领队培训班:《郑州西山仰韶时代城址的发掘》,《文物》1999年第7期。

[215]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临夏回族自治州文化局、东乡族自治县文化馆:《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216]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第18页。

[217] 《庄子外篇·田子方》。

[218] 吴汝柞:《初探龙山文化的社会性质》,《文物研究》1989年第5辑。又张学海:《寿光县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堡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第157页。

[219] 《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1年1月12日。

[220] 苏州博物馆、昆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苏昆山绰墩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东南文化》2000年第11期。

[221] 苏州博物馆、吴江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苏吴江龙南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第一、二次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第7期。

[2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年安阳后冈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223] 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3年第3集。

[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永城王油坊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7年第5集。

[225] 《杞县鹿台岗新石器时代至东周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1),第218页。又郑州大学考古专业、开封市文物工作队、杞县文物管理所:《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4年第8期。

[226]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河南济源苗店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6期。

[227] 石璋如:《小屯后五次发掘的重要发现》,《六同别录》上册,1945年。

[228]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38-42页。

[229] 方燕明:《禹州市瓦店龙山文化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8),第149页。

[230] 《朝阳热电厂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第138页。

[231] 《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第185页。

[232]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

[233] 许进雄:《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7年,第133页。

[234] 参见《考古》1988年第2期,第129页图一“偃师商城五号宫室发掘平面图”。其中第三种大坑似应有八坑,G1与G2间距过大,中间似少一坑,八坑左右相对称。

[235] 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23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安阳队:《洹北商城发现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8月23日。又《洹北商城的考古新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又《河南安阳市洹北商城宫殿区一号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3年第5期。

[237] 河南省文物工作队第一队:《八个月来的郑州文物工作概况》,《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9期。

[238] 《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23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9页。

[24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年安阳后冈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241]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75年安阳殷墟的新发现》,《考古》1976年第4期。

[2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24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编:《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9-20页。

[24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6年安阳小屯西北地发掘简报》,《考古》1987年第4期。

[245] 郑振香:《安阳殷墟大型宫殿基址的发掘》,《文物天地》1990年第3期。又王立早:《殷墟发掘一处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1990年2月22日。

[246] 石璋如:《殷代的夯土、版筑与一般建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1分,1969年。

[247] 参见胡厚宣师:《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上篇),《文物》1974年第7期。

[248] 石璋如:《小屯殷代的跪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6本上册,1965年。

[249] 石璋如、高去寻:《小屯·殷虚墓葬之一:北组墓葬》、《同之二:中组墓葬》、《同之三:南组墓葬·附北组墓补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1972年、1973年。今案,此三组葬坑未必尽为落成仪礼之遗存,其中当有别类祭祀遗存。

[25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第73-78、159-161页。

[251] 《夏县东下冯》,第52-58、100-103页。

[252] 《夏县东下冯》,第60页。

[253] 参见江章华等:《成都平原的早期古城址群——宝墩文化初论》,《中华文化论坛》1997年第4期。

[254]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广汉三星堆遗址》,《考古学报》1987年第2期。又江道元:《四川广汉文化的居住建筑初探》,《香港建筑》1988年第6期。

[255] 参见刘忠伏:《偃师县商城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244-245页。

[256] 《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257]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郑州市商代制陶遗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1年第4期。

[258]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

[259] 杨宝成:《内乡县黄龙庙岗商代遗址及战国秦汉墓葬》,《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第179-180页。

[26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261]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发掘队:《山东平阴朱家桥殷代遗址》,《考古》1961年第2期。

[262] 张映文、吕智荣:《陕西清涧县李家崖古城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又戴应新、吕智荣:《清涧县李家崖青铜时代墓葬》,《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259页。

[263] 《敖汉旗发现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88年2月26日。

[264]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市博物馆:《成都十二桥商代建筑遗址第一期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12期。

[265]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等:《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266] 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267]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肥西县古埂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5年第7期。

[26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年安阳后冈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269] 《河南新发掘一处龙山文化遗址》,《人民日报》1986年12月18日。

[270] 旅顺博物馆、辽宁省博物馆:《旅顺于家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学集刊》1981年第1集。

[271]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北考古队:《陕西绥德小官道龙山文化遗址的发掘》,《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5期。

[272] 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博物馆编:《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40页。

[273]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文物出版社,1961年。

[27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石楼岔沟原始文化遗存》,《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275]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8期。

[27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地区文物局:《陶寺遗址1983-1984年Ⅲ区居住址发掘的主要收获》,《考古》1986年第9期。又《山西襄汾陶寺文化城址》,《2001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26页。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第二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2002年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277] 《太平御览》卷一八八引。

[278] 据2004年1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举办“中国考古新发现学术论坛·2003”何驽先生报告。

[279] 据曹玮先生提供。

[280] 杨育彬、孙广清:《殷商王都考古研究四题》,《殷商文明暨纪念三星堆遗址发现7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281] 《郑州发现商代前期宫殿遗址》,《中国文物报》1990年11月22日。

[282] 邹衡:《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70、121页。

[28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5年安阳殷墟的新发现》,《考古》1976年第4期。

[284] 湖北省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专业盘龙城发掘队:《盘龙城1974年度田野考古纪要》,《文物》1976年第2期。

[285] 郭宝钧、林寿晋:《一九五二年秋洛阳东郊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5年第9册。

[286]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北考古队:《陕西绥德小官道龙山文化遗址的发掘》,《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5期。

[287] 《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3年第3集;《1979年安阳后冈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28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武功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8页。

[289] 闻一多:《天问疏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第86页。

[290] 西安半坡博物馆、武功县文化馆:《陕西武功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5年第2期。

[291] 杨鸿勋:《仰韶文化居住建筑发展问题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

[292] 《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第21、24、26页。

[293] 陈斌:《灯具的鼻祖——四千年前窑洞的壁灯》,《文物天地》1989年第2期。

[294]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第147页。

[295] 《陕西西乡李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一九六一年发掘报告》,《考古》1962年第6期。

[296]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北考古队:《陕西绥德小官道龙山文化遗址的发掘》,《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5期。

[29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马家湾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考古》1975年第2期。

[298] 郭大顺、张克举:《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

[299] 《文物》1975年第2期,第85页图九。

[300] 李济:《跪坐、蹲居和箕踞》,《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4本,1953年。

[301] 石璋如:《小屯殷代的跪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6本上册,1965年。

[302] 参见陈志达:《殷代王室玉器与玉石人物雕像》,《文物》1982年第12期。又杨涨:《中国古文物中所见人体造型艺术》,《文物》1987年第1期。

[303] 赵庄愚:《从星位岁差论证几部古典著作的星象年代及成书年代》,《科技史文集》第10辑《天文学史专辑》(3),1983年。

[304] 何驽、严志斌、王晓毅:《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现大型史前观象祭祀与宫殿遗迹》,《中国文物报》2004年2月20日。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大型建筑基址》,《考古》2004年第2期。

[305] 参见赤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49忠:《中国古代の宗教と文化——殷王朝の祭祀》,日本东京角川书店,1977年,第694页。

[306] 《国语·周语上》。

[307] 孙国维:《秘鲁的太阳神与太阳祭》,《外国奇风异俗》,世界知识出版社,1981年。

[308] 《日本古代の太阳祭祀と方位观》,《东アジアの古代文化》第24号,1980年,第82-83页。

[309] 别详拙作《甲骨文“出日”、“入日”考》,《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310]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227页。

[311] 参见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366-369页。

[312] 《国语·周语上》。

[313] 参见魏慈德:《十三月对甲骨文排谱的重要性》,《第十三届全国暨海峡两岸中国文字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第557页。

[314] 参见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第425页。

[315] 裘锡圭:《从一组卜辞看殷历月的长度和大小月的配置》,《揖芬集——张政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50先生九十华诞纪念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316] 宫长为:《东北师大所藏甲骨选释》,《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317] 见上揭裘锡圭文。

[318] 胡厚宣师:《殷代年岁称谓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第二册,1944年。

[319] 参见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第344、351页。

[320] 严一萍:《卜辞四方风新义》,《大陆杂志》第15卷第1期,1957年。

[321] 《逸士传》。

[322] 《庄子·让王》。

[323] 《国语·鲁语下》。

[324] 《国语·鲁语下》韦注。

[325] 别详拙作《释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51昼》,见《甲骨文和殷商史》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4-49页。

[326] 参见《甲骨文字集释》第三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五十,1966年,第869-876页。又王献唐《古文字中所见之火烛》,齐鲁书社,1979年,第17-52页。

[327] 见《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辅仁大学丛书之一,1939年,第48页。

[328] 见《古文字中所见之火烛》,第49页。

[329] 《说文》住字缺录,但立部有“立,住也”,知古文有住字。

[330] 见《居延汉简甲编》,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781号。(以下简称《居》)

[331] 参见拙作《释住》,《殷都学刊》1987年第2期。

[332] 见《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1980年,第9页。

[333] 见严一萍:《食日解》,刊《中国文字》新6期,1982年。

[334] 见[加拿大]William Charles White (怀履光):Bone Culture of Ancient China-An Archaeological Study of Bone Material from Northern Honan(《中国古代的骨文化》),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Canada,1945.

[335] 有学者把允字释为人,谓“第四节 居室设施与作息起居习俗 - 图452人”作时称连读。不确。原版藏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字首有一小圈,《京人·本文篇》有摹本,可参照。《合集》20965“丁酉卜,今二日雨。余曰:戊雨。昃,允雨自西”,句式与此同。

[336] 别详拙作《释寤》,《殷都学刊》1984年第4期。

[337] 参见《中国天文学简史》,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76年,第140-141页。

[338] 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索隐》。

[339] 别详拙作:《释爇昼》,《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340] 见《诗·大雅·公刘》,《诗集传》注。

[341] 《国语·周语上》。

[342] 见《殷虚卜辞综述》,第98页。

[343] 见温少峰、袁庭栋:《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第79页。

[344] 见《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附录《释万》,刊《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2辑。

[345]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227页。

[346] 《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0年,第35-36页。

[347] 《天文学报》第21卷第4期,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