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夏代婚姻

一 鲧禹时多态多姿的婚制婚俗

夏代去原始社会未远,承氏族时期遗风,婚姻犹存过渡阶段多态多姿色彩,却又呈现出阶级社会的鲜明印记。

早在夏代国家产生前夕,氏族组织的固有机制,已经因氏族内部出现的等级差异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日益松懈瓦解。在婚制方面,也备受社会形态变化带来的频频冲击。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坐落在文献所称“夏墟”地域范围内,这里先后发现龙山文化晚期墓葬700余座,全是一色的土坑竖穴墓,绝大部分墓,头向东南,明显具有氏族公共墓地的性质,根据墓葬的分布排列,又可细分出若干不同大家族的茔域。但透过墓葬表象,却可以发现,氏族内部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消费经济原则已不复存在,尽管氏族成员同葬之一地,却约有87%的狭小墓穴几乎没有什么随葬品,而墓地内另又有约13%大中型土坑竖穴墓,有的随葬品竟达上百件之多。可见当时社会分配的不公,大量财富已被聚敛到少数大家族贵族之手。这批人在生前不仅社会地位居高不下,而且享有多妻的特权。如大型墓M3002、M3016、M2001的左右两侧都各有两座中型墓,死者是女性,佩戴精工镶嵌的头饰、臂饰,随葬彩绘陶瓶等物,她们应是大墓墓主的妻、妾,一夫多妻而异穴并葬。[15]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M527墓,还发现一夫二女同穴合葬现象。[16]从这类墓葬看,贵族妻妾虽共从一夫,死后却都有较丰厚的随葬品,家庭地位当比较平等。尽管她们从属于丈夫,但社会地位是明显高于氏族内其他一般成员的。当时流行于贵族阶层的一夫多妻现象,不纯粹出于男性的特权,倒是表示了氏族贵显身份地位的约定俗成,或者是出于团结部落共同体内其他氏族,娶其族中权贵女子以维系之。

但是在夏建国前后,母系制残余势力仍与父权制频频纠缠,东下冯遗址既有母子合葬墓(M510),又有父子合葬墓(M528),即是明显反映。两者的争斗关系有时表现得十分尖锐。传说夏禹的父亲“鲧复(腹)生禹”(《山海经·海内经》),鲧是男子,何能生子,《天问》即疑而问之:“伯鲧腹禹,夫何以变化?”[17]还有人怀疑鲧是禹母,不是男性。然《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有云:“鲧娶于有莘氏之女,名曰女嬉”;《世本》云:“鲧娶有辛氏女,谓之女志”;《今本竹书纪年》云:“鲧妻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苡而生禹。”鲧是有妻之夫,传说中讲得明明白白,若是女子生子,《天问》也就不会发问了。事实上,《天问》所问,乃是文明社会无法理解的太古历史事象。“伯鲧腹禹”的腹,当如《诗·谷风·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郑笺:“腹,怀抱也”,孔疏:“置之于腹,故为怀抱。”“何以变化”的化,亦指乳养之事,《尧典》“鸟兽孳尾”,注云:“乳化曰孳,交接曰尾。”腹、化皆指婴儿生下以后的事。是讲鲧这么个大男子,怎么装成个怀抱乳子的产翁。

这种产翁遗风,在一些原始少数民族中并不少见。《太平广记》卷四八三载:“南方有僚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又载:“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婿拥衾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云南志略》载,傣族“女子产子,洗后裹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一些学者指出,产翁之俗是父权制出现之后的产物,丈夫在妻子生育之后,采用模仿妇女生育和哺乳婴儿的姿态,以达到确认和维护父子血亲关系,加强父权的目的。[18]“鲧腹生禹”不就是指鲧装模作样当产翁吗?这种奴役女性,削弱和取代女性传统家庭地位的做法,实质上是父权制与旧有母系制争斗的反映,理所当然会遭到当时维护氏族制度的尧、舜的反对,史书有载尧斥“鲧为人负命毁族”,指斥鲧毁坏母系氏族的行为规范,舜又借故鲧“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干脆处死了鲧。[19]

如果说鲧是试图削弱传统母系婚姻制度遗风的惨败者,那么禹在这方面则应该说是成功的。禹为开辟夏代国家新纪元的奠基人,他的婚姻,充满了由父系制向父权制高级阶段过渡期间犹存的母系制余韵。禹一度因循旧俗,结识别的氏族女子,过氏族外婚制的走访婚生活。《战国策·赵策二》有谓“昔舜舞有苗,而禹袒入裸国”,“养欲而乐志”。《吕氏春秋·贵因》亦云:“禹之裸国,裸入衣出,因也。”所谓“裸国”,当指走访婚制的女方所在母系氏族。禹因循社会传统婚俗,袒入裸国,到女方氏族房中过夜,解衣裸体,其情状自不待言。这种“裸入衣出”的走访婚,纯属氏族外婚制的两性结合,既无共同的经济生活基础可言,男女双方也不必拘泥于“春从春游夜专夜”的。禹的配偶就不止一个,传说中的涂山女即其中一位。

禹与涂山女的情爱婚姻起自私相悦好的“野合”,即氏族对氏族的外婚制。据《天问》云:

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

台桑,地名,大概位于涂山附近,性质类于《诗·鄘风·桑中》所云:“期我乎桑中”,不同氏族男女“奔者不禁”[20],是男女幽会行淫的野外场所。禹与涂山女在台桑一见钟情,共效“野合”之欢。传说禹与涂山女两人一往情深,当再度相会不遇时,涂山女竟柔肠百转,歌以咏怀。《吕氏春秋·音初》叙述说:

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待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

由这段文字来看,禹与涂山女的关系已由偶然的“野合”而发展为氏族间的走访婚,禹在涂山氏族除了结识涂山女外,还有别的“妾”,即其他配偶,“涂山女令妾待禹”,可见一夫有几个配偶,配偶间关系和睦,尚没有萌发争风吃醋之心,也没有因之而影响到涂山女对禹的眷恋,“候人兮猗”,唱出了涂山女的柔情悱恻。看来,禹与涂山女的婚姻关系,已从非经常往来的走访婚形式,转化为比较稳定的对偶婚。据《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云:“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曰:‘吾娶也,必有应矣……’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取辛壬癸甲。”注引《吕氏春秋》云:“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辛壬癸甲是十干纪日。禹与涂山女私下约定,每隔六日禹即往女方氏族与涂山女共同生活辛壬癸甲四连日,这大概一方面出于当时对偶婚的性生活节制习尚,另一方面也与男方的社会公务有关;但男方委身到女方氏族日子的固定化,说明走访婚转为对偶婚,感情因素是不容忽视的内在促因之一。

禹所处时代,由于社会财富的增多和私有制的加剧,男性的社会作用日益加强,许多氏族的婚姻家庭制度相继向父权制转化,此可征之前述陶寺遗址。大概因发展中的不平衡性,涂山氏族仍处在母系制阶段,但涂山女与禹的婚姻照样免不了经受整个社会变革的冲击。《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淮南子》云:

禹治鸿水,通第二节 夏代婚姻 - 图1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

熊是禹氏族的图腾。禹与涂山女原本过的是夫从妇居的母系对偶婚生活,这则故事却记涂山女反而前往熊图腾的禹氏族从夫居,实在非同寻常。看来温情笃笃的涂山女,望夫族而不敢入,没有勇气越过母系婚制的俗障,最后作了一位殉情女。不过,涂山女生下的启最后归了禹,毕竟使禹取得父子血亲关系的确认,在与母系婚制争夺儿子出生优先权的归属方面,禹不仅喊出了“归我子”,而且无疑是成功了。

禹的婚姻,一度缠绵于涂山女,表现出母系制向父权制转变阶段多态多姿的色彩。但禹本人,似乎也因氏族内部的等级分化和个人权力的扩大,终以贵族阶级的头面人物身份,而享有父权制下一夫多妻的特权。《礼含文嘉》云:

禹卑宫室,垂意于沟恤,百谷用成,神龙至,灵龟服,玉女敬养,天赐妾。[21]

禹凭借其在部落联盟体内显赫的社会政治地位,不仅握有大量经济生产剩余积累,而且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招至“神龙至,灵龟服”的四方氏族部族的归附。“玉女敬养,天赐妾”,大概可用来说明这种多妻政治婚姻生活的成功。这与陶寺遗址所见氏族内男性权贵同时拥有多位佩饰华美的贵妇为妻,可相对照,正揭示了那一时期部族权贵多妻制的社会意义所在及其权贵婚姻家庭构成的通例。

总之,夏代国家建立过程中,鲧、禹的婚姻,代表着父权制替代母系制过渡阶段末叶婚制婚俗的前后不同时期变化色彩,有其社会大范围内的普遍意义,是与社会形态的演进轨迹紧相呼应的,透过种种历史传闻,有可能寻绎出其中内在的奥秘。

二 夏代王室婚姻

在夏一代,父权制的宗亲组织形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始传父爵,乃能光治先君之基业”[22]的禹子启,是创建夏代国家过程中的又一关键人物,他在排斥母系制,确立父权社会制度方面,表现远比禹坚决。

《墨子·非乐上》言启“淫溢康乐”。从史传看来,至少有两件事,可看出这位夏王的所为,反映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内涵。一件是《天问》中提到的“启棘宾商(帝),九辩九歌”[23]。棘读为亟,有屡次、数番之意。[24]此事即《山海经·大荒西经》所说:“夏后开(启)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郭璞注:“嫔,妇也,言献美人于天帝。”在提高父权制统治权威的同时,妇女屡屡成为启大施淫威的对象,甚至被任意用来做祭牲。这在母系制盛行时代是不能容忍的,标志着父权制的确立,从其起始即建立在奴役女性的基点上。另一件也是《天问》中提到的启“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具体史实已不得其详,但大体说来,“勤子”表明启确立了父权制的传子制度,“屠母”则象征两性对抗中母系制的惨败状态。

不过,夏代由母系全面转入父权社会,原来的氏族内部结构毕竟还相当强,宗亲集团对外以父系为代表,而联结其内部关系的纽带却每每仍是母系血亲集团。[25]夏王太康失国,失在失去王室妻族一方的支持,即是明显事例。《楚辞·离骚》记下了这则史事:

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扬雄《宗正卿箴》述同事云:

昔在夏时,太康不恭,有仍二女,五子家降。

《路史·后纪十三上》也记述说,太康“叶比于淫声”,“般游亡度”,“厥弟(子)五人御其母以从第二节 夏代婚姻 - 图2于洛第二节 夏代婚姻 - 图3”。上古母、妻同义。根据氏族结构形态,“五人御其母”,当指太康王室妻族与五个子氏族或兄弟氏族所组成的血亲集团。整个事情起因是“夏康娱以自纵”、“太康不恭”,造成“五子用失乎家巷”、“五子家降”的后果。讲太康不顾王室后忧,冷落妻室,另与有仍氏二女姿情游乐,终于失去了妻族血亲集团的支持,在外看来是失国,在内而言是断送了维系王室内聚的血亲纽带。

顾颉刚先生曾指出,从父系氏族社会直到奴隶制社会,妇女都是氏族和宗族里的一笔财产,在生产不发达的社会里,氏族和宗族要守住一笔财产是不容易的,所以从别的族里嫁来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其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辈可以娶她,甚至孙辈也可以娶她,这是团结同族的一个方法。[26]前述陶寺遗址的氏族贵显成员实行一夫多妻,也具有通过婚姻关系维系和团结血亲集团的用意。对于夏代权贵婚姻大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夏王太康不谋后图,造成妻室离去,意味着失去血亲集团的支持,导致王室内部结构体系的破坏,失国也就在所难免。

这样的事在夏代史上屡屡发生,如后羿代夏政,寒氏弄权,国家迭相颠覆诸事态,考其重要缘由,均是因血亲集团的得失所致。

后羿一名羿,也称夷羿,是东方有穷氏族落首酋。据《左传》襄公四年引《夏训》云:“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第二节 夏代婚姻 - 图4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注:“禹孙太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后羿乘夏衰落之际,一度取代了夏政权,但他“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还重用寒族出身的寒浞。后羿本有妻室纯狐,自取代夏政后,另恋上了洛滨女子,《天问》述其事说:“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惯用心计的寒浞,瞅准纯狐遭后羿冷落之机,“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与纯狐搭上关系,“因羿室”取得其血亲集团家众的支持。《天问》说:“浞娶纯狐,眩妻爰谋。”《路史·后纪十三上》说:“浞乃蒸取羿室纯狐,爰谋杀羿。”寒浞之所以能谋杀后羿,成功夺取国家权柄,就是通过烝取羿室纯狐的婚媾手段,对王室内部原有结构体系悄悄渗透,暗中进行再组合,实现其野心,最后与羿的家众一起,将羿“杀而享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27],把羿煮成肉羹,又逼羿子吞食,羿子悲伤不忍,被残害于国门。

但是,对于羿子的妻室,寒浞却采取了特殊的处置方式,只是夫死而归妇于母家[28],大概也是出于团结其族的目的。史传寒浞取得夏王室统治地位后,“因羿室”而与纯狐结为夫妻,生有二子,长子名寒浇,寒浇长大后又与原羿子之妻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关系。《天问》说:“惟浇在户,何求于嫂”,“女歧缝裳,而馆同爰止”。《路史·后纪十三上》谓寒浇“通于丘嫂歧,日康娱以自忘,馆同所止”。所谓丘嫂,据《汉书·楚元王传》注引孟康说:“亡女婿为丘婿,丘,空也,兄亡空有嫂也。”又引张晏说:“丘,大也,长嫂称也。”寒浇为寒浞长子,并无其兄,焉得有嫂,盖丘嫂女歧乃羿子之妻,寒浇与羿子实为同母异父,羿子被杀,女歧寡居,寒浇有此异父兄长,兄长之妻女歧当然也就是寒浇长嫂。寒浇与女歧的结合,是叔通嫂,然从年龄言,则属于少男眷恋大女。看来两人感情关系不错,女歧替寒浇缝补衣裳,寒浇则与女歧同居共宿而康娱自忘。这种婚媾是承氏族时期兄弟共妻遗风的变态,却又适应了“恢于夏家”的政治需要,有利于维系和加强当时以家族组织为基础的王室血亲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纽带。《路史·后纪十三上》有云:“少康灭浇及女歧”,可见后来夏太康侄孙少康复国,也是从打破这种政治联姻网络着手的。

利用婚姻方式团结诸族,是夏代立国之本,国家的兴衰存灭每每与这方面的成功与否紧相交织。少康中兴,与血亲集团有虞氏的支持做后盾分不开。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有虞氏以二姚妻少康,“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终于“复禹之绩”。同样,夏的覆灭,王室妻族的作梗是相当关键的因素。

夏末王桀的妻子名叫妹喜,一称末喜、末嬉,乃出自有施族落集团。《国语·晋语》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桀与妹喜的结合而得与有施氏联姻。两人一度爱得发狂,《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帝王世纪》形容桀“日夜与妹喜及宫女饮酒,常置妹喜于爇(膝)上;妹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裂缯,以顺适其意。”但好景不常,据《竹书纪年》云:

桀伐岷山,得女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

荒淫好色的桀又沉湎于与琬、琰的佼佼情爱之中,完全冷落了末喜。末喜的仇恨因之而生,引出一段与伊尹暗中结交,共同间夏的事末来。

伊尹出身有莘氏族落集团,曾“耕于有莘之野”[29]。商汤东巡时,他作为有莘氏媵臣入商而得到商的重用。[30]在此之前,伊尹与汤的关系已非同一般。《吕氏春秋·慎大》对伊尹与末喜串通,助商间夏有如下一段叙述:

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伊尹又复往视旷夏,听于末嬉。末嬉言曰:今昔天子梦西方有日,东方有日,两日相与斗,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伊尹以告汤。商涸旱,汤犹发师,以信伊尹之盟,故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未接刃而桀走,逐之至大沙,身体离散,为天下戮。

夏在西而商居东方,末喜与伊尹串通间夏,告以“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是暗暗把夏王桀的举动和军事防御底细泄露给了商汤,致使商师绕道夏的后方,从西面攻夏所不备,一举成功。因此,如果说夏灭亡的外因是出于商的兴起,那么桀弃婚姻的政治意义于不顾,失去王室妻族血亲集团的支持,则是其下台的重要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