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道路交通

一 道路交通网络

人类有意识修筑道路,盖起自进入定居生活阶段以后。最早出现的由人力铺设起的道路,一般见之于聚落和居室的周围,在广阔的野外未必有能力顾及。

江苏吴江龙南村一处5000年前的聚落遗址,即发现一条用碎陶片铺成的小路,长15米,通向一座住宅居址。[24]而中原地区,早在6000年前后,修筑道路已颇为普遍。陕西宝鸡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三片住宅群围绕中间一块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广场而布列,广场一带发现有四层路土的道路遗存,路面较平坦,其中第二层路土是用兽骨渣、碎小鹅卵石、碎陶片羼杂后铺垫起的,厚达8-12厘米,其下层路面还用火烧过,红烧土层厚达2厘米。[25]这当然不会是人们久踩自然形成的走道,而是出自居民共同体集体力量,有意识修筑的聚落内道路设施。陕西临潼姜寨一期聚落遗址,道路建设更显出一定规模,五片住宅群组成的一个较大氏族共同体,环一中心大广场分居。居住区内东南西北四面均有零星路土遗迹,有的路面是用料礓石铺垫起的,有的是用红烧土铺垫起的,还有一些则是人们自然踩踏而形成的。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广场西侧有两条平行的人工修筑长道,一条残长53.3米,道宽0.7米,路面平整坚硬,是用黄土夹大量料礓石筑起,有10厘米厚;另一条残长12.5米,道宽0.75-0.8米,筑法相同。[26]仰韶聚落居民共同体出于生活的便利和交往,已经重视公共道路的建设,道路有主次之别的初步规度,但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筑路大概还没有逾越聚落生活居住区而扩大到外界更广阔地域去。

到龙山文化晚期,道路的构筑又有新的进展。河南淮阳平粮台一座面积约3.4万多平方米的古城遗址内,专门筑有贯通城内外的大道和小道,大道宽达1.7米,路面用土和料礓石铺垫。为排除雨水和生活污水的潢积,出城门的路段下还埋敷陶排水管道。[27]可见当时的道路构筑已有了一些配套设施。完成这样的道路工程,必须动员起很大的社会力量,还得有体现多数人意志的统一规度,如果单单依赖个别人的努力是绝难办成的,不妨说这标志着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已经出现了。

夏代国家形成之始起,原始时期氏族部落成员在各自的聚落或城邑内合力筑路的传统之举,有可能上升为国家的具体实政之一,变为整个社会的带有强制性的政治劳役。修筑道路已不再局限在住地周围,逐渐扩大到整个统治区域。《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追叙了夏禹将国土划为九大行政区,以及组织全社会巨大人力物力开辟它们之间交通道路的旧事。《史记·夏本纪》和《尚书·禹贡》中,甚至还详载出所谓夏禹开通的九条陆道和九条水道。夏朝正是凭藉其建起的道路交通网络[28],实施其对领土的统治运作。《荀子·大略》谓禹乘车外出,“过十室之邑必下”。《说苑·君道》说:“禹出,见罪人,下车问而泣之。”国家的有关政令,也每每在交通要道口宣告,《夏书·胤征》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朝廷的宣令官手执木铎当道号令众民。交通道路网络的建起,对当时国家统治秩序的维持确应起有很大的作用。

夏代道路的铺筑颇为可观。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掘出一条属于夏史纪年范围内的道路,路面宽1.2-2米,厚5厘米,系用陶片和碎石子铺垫。[29]

偃师二里头夏代都城遗址,发现垂直相交的二纵二横主干大道四条,其中南北向的纵道宽达20米,残长近700米,西纵道残长200余米;东西向的南道与北道残长均超过300米以上,两路间距约400米,与南北向纵道围起的空间,面积达10.8万平方米,是宫城区所在,构成环城大路。[30]此外又有各类中小型道路,一般宽5-6米。有的道路是为鹅卵石铺成的石子路及红烧土路,还发现一条铺设讲究的石甬道,路面宽0.35-0.6米,甬道西部由石板铺砌,东部用鹅卵石砌成,路面平整,两侧保存有较硬的路土[31],道路铺筑规格甚高,与一般的土石路一起,构成邑内较为规范的道路交通网络。

商代的道路交通网络比夏代更为发达,其范围所达相当广大。《诗·商颂·玄鸟》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武丁孙子……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商王国标称其“正域彼四方”、“邦畿千里”,不是虚拟,早已是平面的发展。[32]

商代的道路设施有几大特色。

一是王邑内的道路建制堪称全国楷模。商人一再夸耀“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诗·商颂·殷武》),整饬的王朝国都,是四方的表率。《管子·桓公问篇》云:“汤有总街之庭,以观诽也。”总街是四通之道,宫室建于四通八达的道路旁,便于了解民情。偃师商城城内道路纵横交错[33],主次相配,构成棋盘式的交通网络。主干大道宽敞平直,路土坚硬细密,土质纯净,厚达半米左右;路面中间微鼓,两边稍低,便于雨水外淌。主干大道一般直贯城门,城门道的路土之下,还铺有木板盖顶的石壁排水沟,沟底用石板铺砌,内高外低,相互叠砌呈鱼鳞状,叠压顺序与水流方向一致。出城之后,沿城墙还有宽4.5米的顺城路。[34]这样一座经过严格规划而兴建的商王都,其道路设施的完善确可称为当时国家之首。此外,2000年底安阳洹北商城还发现了商代建制规格甚高的双向“双车道”和慢车道结合型道路,路面宽达8.35米,车辙痕迹清晰可见,轨距约2.2米,是当时通常的马车轨距,两侧为宽宽的便道。这条道路从南城槽外东段以南向东北方向延伸,至城的东南角折而又沿东城槽外向北延伸1000余米。在城内各居民聚居区之间,也有道路相连通。[35]

二是地方土著方国也重视道路的修筑。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现一段长近百米,宽3-6米的道路,与一“长廊路”相连,后者残长39米,宽1-2米,路面结构类似三合土,而且有排列有序的柱洞[36],属一长廊式通道,似乎专为地方土著贵族的生活便利而筑。可见商代地方国族的道路修筑水平也是不容低估的。

三是商代晚期已形成了以殷墟王邑为中心向四方辐射的国家道路交通大网络。

彭邦炯先生根据商代遗址的分布和甲骨文提供的材料,认为殷商王邑通往四面八方的交通道路主要有六条:

(一)东南行。是通往徐淮地区的大道,即甲骨文中关于征人方的往返路径,有的地段可能与今陇海路郑州至徐州、津浦路徐州至淮河北相合。

(二)东北行。是通往今卢龙及其以远辽宁朝阳等地的交通干道。

(三)东行。与山东益都古蒲姑有要道相通。另有水路估计可沿古黄河或济水而下。

(四)南行。与今湖北、湖南、江西等当时的国族之间有干道相连。

(五)西行。通往陕西,沿渭水可直至周邑丰镐或别的方国部落。此道能通车辆,决非小径。武王伐商即走此道。

(六)西北行。为逾越太行的要衢。商与西北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方、土方等交战,常有战报捷送王都。[37]

值得注意的是,殷商发达的陆上交通道路,对后来西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起了有力的作用。《汲冢周书·大聚解》载,“武王胜殷,抚国绥民,乃观于殷政”,周公告之以“相土地之宜,水土之便,营邑制命之曰大聚,……辟开修道”。交通大网络的开通实是殷商王朝一大政举,不会因政权迭改而完全荒废掉,史籍和西周铜器铭文恒见“周行”、“周道”一词,据杨升南先生研究,是指王国中心地区成周通向各地的平直宽阔道路,主要有向西及西南方、向东、向南、向东南、向北、向东北等几条干道。[38]不难看出,其中一些主要干道的大段走向和路段,是与殷商通往各地的道路相一致的。殷商筑成的“王道”,素来称得上宽广、平坦、正直[39],周人完全没有必要舍前功而另辟新道,且国力也不允许。所谓“观于殷政”,应该包括了效法殷商的路政;只不过周代的交通中心已由殷墟转移到了成周,其“辟开修道”主要是指成周地区交通道路的规度和修治,以与前朝业已建起的交通大网络合成一体。

二 殷商道路交通制度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 class="reference-link">(一)路守据点“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

古代王朝筑治的交通干道,专为贵族统治阶级政权利益服务,历来受到重视和保护。《诗·周颂·天作》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行”为古代道路之称;夷,平坦之意。这是周统治者申诫子孙要世代保护好平坦的岐道。然早在商代,贵族统治阶级对于其道路交通网络,已相当重视。殷商王朝不仅注重道路交通的开辟,还建立了一套相关的制度,从而成为后继者的楷模。

殷商王朝的道路利用率相当频繁,甲骨文中言往来行止之事多不胜举。如:

(1)己丑王不行自雀。(《合集》21901)

(2)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行东至河。(《合集》20610)

(3)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行来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方,不获。(《合集》20447)

(4)惟行南麓,擒有狐。(《甲》703)

(1)记商王是否取雀道出行。(2)贞问取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道东去黄河。(3)卜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道来与方遭遇,会没有所获。(4)言南麓道中猎获狐。又如:

丁巳卜,小雨,不行。(《佚》415)

庚寅卜,翌辛卯雨,壬辰行,雨。(《京人》2982)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戊出,有大雨。

□己出,□大雨。(《合集》30037)

四辞均卜问出行日的气象变化。当时道路的利用大都涉及征伐大事、方国来宾、出入王命、人员流动、贡纳交换、田猎畜牧等,事关王国统治的具体实施。有时路途遥远,出行既劳累又危险,生命无保障,安全甚成问题。甲骨文中也有事关出行安全的卜问,如:

辛亥卜,步,今日若。

壬子卜,今日步若。(《合集》21125)

甲申,贞王步。甲,王不步。

王于乙步。(《屯南》2177+2224)

辛未卜,行,贞王出亡忧。(《合集》22605)

连日反复卜问当天起步出行会否平安顺利,还是改日出行。又卜问王外出会否遭受祸忧。《周易·需卦》有云:“需于泥,致寇至”,“需于血,出自穴”,言旅途中身陷泥泞而遭遇盗寇,或投宿遇着坏人而遭劫挨打。[40]讲的也是旅途上的不安全。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武丁王朝之后,统治者设立据点以慎路守。那些常设性的军事据点,称为“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甲骨文云:

(1)辛巳贞,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癸未步自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8。(《合集》33150)

(2)癸亥贞,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9今日伐,王夕步自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0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1。(《合集》33149)

(3)癸亥贞,王其伐卢羊,告自大乙。甲子自上甲告十示又一牛,兹用。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2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3。(《屯南》994)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4

设“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6”慎路守(《合集》33149)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8的设置,以数目为序,编至四站,首站单称“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29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0”,第二站未见,第三、四站分别称为“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1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2”和“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3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4”。各站间保持有一定的距离,从上举(2)(3)辞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6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8的间隔距离有一日之程。如按《韩非子·难势》所云:“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则自首站至四站,可控路段约有200里至250里左右,从而形成交通道上有机防范网络。《说文》云:“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39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0也。”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云:“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1当为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2类。”但甲骨文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3应指防御木栅墙或土堞一类人工构筑设施。“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4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5”一般设在干道附近的高丘或山上。《说文》云:“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6,隗高也。”以其设立高处,故又称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7京”,甲骨文云:

贞王勿往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8京。(《乙》1215)

“京”指高敞之地,《尔雅·释丘》云:“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49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0”当设在自然高地。据甲骨文有云:

□□□,侑于五山,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1□,□月卜。(《合集》34167)

丁亥卜,侑于五山,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2,二月卜。(《合集》34168正)

两辞同卜一事,残辞互补,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3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4与五山相属,决知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6是在山丘或自然高地立木栅或筑土堞,用以慎守险恶路段。

晚商武丁以后各王一般都嗜好田猎,往往利用道路交通的方便从事此项活动。道路两侧草莱未辟,时有群兽出没,也就成了田猎的好场所,有一片甲骨文云:

癸未卜,王曰贞,有兕在行,其左射。获。(《合集》24391)

即是记道遇猛兕而左射之。据他辞有云:

丁丑,王卜,贞其振旅,延过于盂,往来亡灾。(《合集》36426)

知商王的田猎还有另一层意义,是振旅以慑远方,向周围方国族落炫耀武力,体现王威。《史记·殷本纪》记武乙一度远猎河渭之间,竟遭到雷击劈死。

商代田猎道途上还有不少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8”性质不同的过往守所,甲骨文称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59”,即次的初字,旧说“师所止也”[41]。《左传》庄公三年云:“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孔疏:“次亦止舍之名。”知“次”是超出三天里程以上的驻守之所。甲骨文“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0”都与各地族落与国的具体地名相系,如霍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1、寒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2、韦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3、永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4、宁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5、洛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6、屯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7、召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8、齐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69、淮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0等等,深及远方,并非局促于王都附近,既非商王临时设立,也不大可能由王朝直接委兵常驻其地。它们出现率频繁,当非宿后即废,地方色彩十分明显,平时当归属于各自的族落与国。由此推测,殷商王朝除了在中心统治区内干道上规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1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2”的路守据点外,地方族落与国有义务设立驻守之所,以供商王及官方人员过往寄止的不时之需,或保障王朝远方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旅舍“羁”

殷商时期,在王畿区范围内的干道上,王朝直接设置有食宿交通设施,专供贵族阶级人员过行寄舍,甲骨文称之为“羁”。其字构形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3,像系马于栅栏意;繁形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4(《合集》28162),从手持鞭,勒马驻止之意更显。羁有过行寄止义。《广雅·释诂》云:“羁,寄也。”《周礼·地官·遗人》云:“以待羁旅”,郑注:“羁旅,过行寄止者。”甲骨文“羁”用为专名,是殷商王朝设置于干道边的旅舍。许进雄先生释羁“可能是驿站一类之特别设置”[42],意亦近似。惟羁站非专供驿传之需,主要为官方旅舍。

羁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6”一样,也是按数目顺序编次:

贞至羁。(《合集》28163)

至二羁。(《合集》28160)

弜至三羁。(《合集》26157)

贞四羁。佑。(《合集》28158)

在五羁。(《合集》28153)

羁舍共设五站,首站与路守兵站“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8”一样,省却一字,乃当时语言使用习惯。如他辞云:“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79犬,此雨。二犬,此雨。三犬,此雨。”(《合集》31191),一犬也省称犬。一羁至五羁,应是顺道路编次的。据甲骨文云:

贞羁……五羁□……王受又。(《合集》28156)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0

羁站间的联系(《合集》28156)

辞有残缺,大意可知,一羁至五羁,自此及彼,由近而远,揭示出羁与羁之间的路程远近关系。各羁舍间应保持有一定的距离。《逸周书·大聚解》谓周观殷政,“辟开修道,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远旅来至”。《周礼·地官·遗人》云:“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诗·小雅·六月》“我服既成,于三十里”,毛传:“师日行三十里。”《管子·大匡》云:“三十里置遽委马。”后一说是指节级递送的驿传之制,在殷商尚未形成这种倒换车马和传者的驿传法,消息一般是由专人一送到底。以当时条件论,“二十里有舍”、“三十里有宿”,可能过密,羁与羁间似大体保持在50里距离,则第五羁已距王都250里左右之遥了,由此可知殷商王朝直接控制区的方圆半径约为300里范围。在此范围内的过行食宿寄止,可由王朝专设的羁舍提供便利,过此范围,力量不抵,大概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承担。甲骨文有云:

(1)……食众人于泞。(《合集》31990)

(2)丁卯,王其寻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1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2,其宿。(《粹》1199)

(3)庚申卜,翌日辛,王其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3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4,亡尤。(《屯南》2636)

(1)辞谓众人就食于泞地。(2)辞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5为族氏地名,西周初有“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6”尊(《三代》11·18·7),可以为证;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7指障塞;谓商王出行巡视,再宿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8族的障塞。(3)辞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89字,像一人在室中食肉状,有寄止食宿之义;大抵是言商王在路途中食宿于族邦邻地。

概言之,在殷商王都周围直接控制区约略三百里方圆半径范围内的干道上,官方专设有过行食宿的“羁”舍,其他各地或出此范围的远地,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提供过往食宿之便。

(三)驿传之制

殷商王朝与外地的消息往来传报,已逐渐建立起驿传之制。当时的驿传,不似后世节级传递,而是由专人一送抵的。吕思勉先生曾云:“通信之最早者为驿传,其初盖亦以便人行,后因其节级运送,人畜不劳,而其至可速,乃因之以传命。”[43]甲骨文所见外地消息传报朝中,都直接得之某地来者,不必靠二传三传乃至多传,如:

郑来告。(《天理》159)

三日乙酉有来自东画。(《合集》6665)

缶其来见王。(《殷缀》301)

先伯来告。(《乙》192)

贞其有来艰自沚。(《合集》5532)

犬来告有鹿,王往逐。(《屯南》997)

各方消息和来人均是直诣朝中,毋须周折。同样,王朝的使命也是委派重臣使者直送各地,如:

往西,多尹以王伐。(《丙编》76)

王使人于沚,若。(《合集》5530乙)

贞王使人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0,若。王占曰:吉若。(《合集》376)

呼雀往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1。(《丙编》56反)

贞使人于长。(《合集》5524)

贞使人于新。(《合集》5528)

贞使人于我。(《合集》5526)

贞使人于岳。(《合集》5520)

使人于望。(《合集》5535)

贞使人于禽。(《合集》5534)

贞使人于臿。(《合集》5536)

贞使人于鸟。(《合集》5529)

贞使人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2。(《合集》5532)

贞使人往于唐。(《合集》5544)

使人于眉。(《合集》7693)

贞使人于吴。(《合集》14474正)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3

使人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4(《合集》5536)

沚、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6、长、新、我、岳、望、禽、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7、鸟、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8、唐、眉、吴等,皆使者出使方国族落地名。[44]多尹、雀均为朝中重臣,身负商王的军政命令,出使西土各地,看不出有什么多级传递的痕象。

由于消息传报和使者往来,体现了王朝对下属各地的统治或对周边地区羁縻的具体实施,因此逐渐形成了最初形式的驿传之制,甲骨文称之为“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99[45],写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0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1,也写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2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3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4。其辞云:

贞弜共右示飨葬,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5来归。(《合集》296)

壬戌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6,贞亚旋其陟,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7入。

壬戌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8,贞其迟入。(《甲》3913)

癸卯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09,贞乎弘往比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0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1

癸卯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2,贞勿乎弘往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3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4。(《合集》667正)

己未贞,王令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5……于西土,亡。(《屯南》1049)

己卯贞,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6来羌,其用于父丁。(《英藏》2411,《屯南》725同卜)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7来归”、“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8入”的“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19”,用作动词,有迅速之意。[46]“令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0”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1”,用为人名,则指专门负责出入驿传者,以职相称。“乎弘往比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2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3”,是呼命弘前往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4地比合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5。“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6来羌”可能指某方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7者送致羌奴。凡此可见当时王朝抑或地方臣属与国,均有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8者之设,专职驿传之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29传地域所及范围广大,有一片祖庚祖甲时甲骨卜辞云:

己亥卜,中,贞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0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1令。丁亥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2……(《合集》23674)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3

48天后丁亥使命传到(《合集》23674)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4是黄昏掌灯时分。己亥日黄昏下达使命,直到丁亥日传到,前后隔了48天。若按《管子·大匡》说的“三十里置遽委马”计,单程约有1400里以上,离王都遥远之极;若算往返里程,也在700里开外了。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5者在商统治中心区的百里之内传命,可能是利用王朝在干道上专为贵族人员过行寄止而设的“羁”舍食宿,但到了远方,食宿就成问题了。有的地方榛莽未辟,人烟绝少,有的地方,虽有土著族邦,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6者却因身负重命,怕消息走漏,或安全上的原因,也不得不绕道而行。因此殷商王朝或在一些必要路段设立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7站,供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8者食宿,如甲骨文云:

丁未卜,食有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39。(《殷缀》57)

己亥贞,王在兹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0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1。(《屯南》2845)

上两辞的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2均作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3站讲。一辞谓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4站就食。另一辞记商王在设于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5地的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6站。他辞有云:

癸卯贞,旬亡忧。在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7旬。(《合集》33145)

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8旬的旬似通徇,有巡视之义。商王外出巡视,曾多次来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49地,可见这个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0站的重要性。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1站的性质不同于路守兵站“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2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3”,也不同于一般的过行寄止的“羁”舍,与地方族落与国所设守所“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4”亦有异,是王朝专为驿传而设,它加强了殷商统治者与各方间消息使命的往来之迅速传送,又多少解决了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5者过往途中的食宿和安全等具体问题。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6站所在,大概不一定位处干道,也不一定限于中心统治区,远距王都的要冲似亦设之。

要而述之,商代的交通地理观念主要表现为“四方观”,是基于王朝自中心王都向四外平面辐射扩张势力的现实背景,与夏代致力于自西向东横向发展而产生的所谓“四海观”不同。至殷商时期已形成了王都通向周围地区的交通网络,其道路交通制度的确立,正完全适应了这一时代特征,有三大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在交通干道的必要路冲,择山丘或自然高地,规立路守据点“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7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8”,以保障王朝道路的安全畅通。“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59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0”按数目顺序编次,自近而远共立四站,其间保持一定距离,控制路段大致在王都周围半径二三百里开外的范围。出此范围,各地族落与国有设立守所“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1”以保障王朝远方交通畅通的义务。

(二)在王朝二三百里方圆的中心统治区内,专设供贵族阶级人员过行食宿的“羁”舍。以王都为交通中枢,“羁”舍设在通往四方的干道上,也是按数顺序编次,由近而远共立五站。五站之外,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提供过往食宿之便。

(三)建立消息传报的“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2”传之制,但尚未形成节级传递,而是由专人送抵。“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3”传地域所涉范围广大,远逾“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4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5”和“羁”舍可控路段。为安全和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6者食宿之便,另有“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7”站之设。第三节 道路交通 - 图168者身份,既有直属殷商王朝者,又有属之地方族落与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