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论生死与鬼神

《朱子答连嵩卿》(一)

所谓“天地之性即我之性,岂有死而遽亡之理?”此说亦未为非。但不知为此说者以天地为主耶?以我为主耶?

若以天地为主,则此性即自是天地间一个公共道理,更无人物彼此之间,死生古今之别。虽曰死而不亡,然非有我之得私矣。

若以我为主,则只是于自己身上认得一个精神,魂魄,有知有觉之物,即便目为己性,把持作弄,到死不肯放舍,谓之死而不亡。是乃私意之尤者。尚何足与语死生之说,性命之理哉?

释氏之学本是如此。今其徒之黠者往往自知其陋而稍讳之,却去上头别说一般玄妙道理。虽若滉漾不可致诘,然其归宿实不外此。

若果如此,则是一个天地性中,别有若干人物之性,每性各有界限,不相交杂,改名换姓,自生自死,更不由天地阴阳造化,而为天地阴阳者亦无所施其造化矣。是岂有此理乎?烦以此问子晦,渠必有说,却以见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