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阅读本书之前,我先讲两则故事,分别是关于我的良师益友阿莫斯·特沃斯基(Amos Tversky)和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的,希望读者可以从中领会本书的大致内容。

特沃斯基的故事

即使是记不住几分钟前把钥匙放在哪里的人,生活中也会有很多难忘的时刻。其中有些事情是众所周知的,假如你和我的年纪差不多,那么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遇刺可以算是一件(当时你可能是大一新生,正在学校的体育馆里打篮球)。对于凡是能够阅读本书的人来说,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则是另外一个例子[当时你可能刚刚起床,正在收听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的报道,想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还有一些永远存留在记忆中的事情则与个人有关,比如婚礼或打高尔夫球一杆进洞。对我而言,丹尼尔·卡尼曼给我打过的一个电话可谓终生难忘。虽然我们俩常常通电话,但对通话内容我几乎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唯独这一次令我记忆犹新。那是1996年年初,卡尼曼打电话告诉我,他的朋友和搭档阿莫斯·特沃斯基已到了癌症晚期,大约只剩下6个月的生命了。当时我脑中一片空白,不得不把电话递给我的妻子,好平复一下自己的悲痛心情。不管是听到哪位好友即将离世的消息,我都会感到很震惊,但阿莫斯·特沃斯基绝不应该59岁就奔赴黄泉啊。他的桌子上只有并排摆放的一支笔,一个本子;他的论文和演讲精确得当,无懈可击;他绝不会就此离我们而去。

特沃斯基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直到自己无法再到办公室工作。在此之前,只有几个人知道实情,其中包括我的两个好友。除了我们的爱人,特沃斯基不让我们把他患病的消息告诉其他任何人,所以在那5个月里,我们常常只能彼此安慰,将这一可怕的消息深藏心底。

特沃斯基不想公开自己的健康状况,原因是不想在自己最后的日子里只做一个行将就木的人,他还有工作要完成。作为研究判断和决策行为的先行者,他和卡尼曼决定编辑一本专著,将他们俩与其他心理学家的论文汇集成册,命名为“选择、价值以及框架”(Choices, Values, and Frames)。特沃斯基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完成工作,陪伴家人,看篮球比赛。在这段时间里,特沃斯基不希望别人看望他,但与工作有关的来访除外。所以,在他去世的6个星期前,我以要完成一篇我们合著的论文这一牵强的理由拜访了他。我们研究了一会儿论文,又一起看了一场NBA(美国职业篮球联盟)季后赛。

特沃斯基几乎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表现得十分睿智,在对待疾病方面也是如此。[1]他咨询了斯坦福大学的多位专家,在得知病情的发展和结果后,他认为与其让毫无意义的治疗毁掉自己最后的时光,充其量只换来额外几个星期的生命,莫不如顺其自然。特沃斯基像往日一样睿智,他向他的肿瘤医师解释说,癌症并不是零和博弈。“对肿瘤不利的,对我也未必有益。”有一天,我打电话给特沃斯基,询问他的身体状况。他说:“说起来很有意思。得流感的时候,我们觉得难受得要死,但是真正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却感觉良好。”

特沃斯基于1996年6月去世,葬礼在他所居住的加州帕洛阿尔托举行。特沃斯基的儿子奥伦(Oren)在葬礼上读了特沃斯基去世前几天写给他的几句话:

我发现,在人生的最后时光,我们一直在谈论各种奇闻和故事,希望别人记住,至少是短暂地记住。我认为犹太教一直有个传统,即历史和智慧是通过奇闻逸事、有趣的故事,以及恰当的玩笑,而非讲课和历史书流传下来的。

在葬礼结束后的七日服丧期中,特沃斯基的家人在家里举办了一个传统的吊唁活动。那是一个周日下午,因为不想错过一场NBA季后赛的比赛结果,我们有几个人在吊唁期间跑到了有电视机的房间。我们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特沃斯基的儿子塔尔(Tal)主动说:“如果我的父亲还在,他肯定会赞成你们观看球赛,而把葬礼吊唁录下来。”

自1977年和特沃斯基相识以来,我坚持用一种方法来检验自己所写的每一篇论文,即:“特沃斯基会同意这篇论文发表吗?”我的朋友埃里克·约翰逊(Eric Johnson)——后文中会提到此人——可以证明,我们合写的一篇论文在期刊同意刊载后三年才得以发表。当时,期刊的编辑、评审人和埃里克都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但特沃斯基却因为其中一个观点而迟迟未表态。我不断地修改论文,可怜的埃里克的履历上若没有这篇论文则可能妨碍他的晋升。幸运的是,埃里克还写了其他几篇出色的论文,所以没有受到我的拖累,并且成功拿到了大学的终身教职。最后,特沃斯基终于认可了这篇论文。

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真践行了特沃斯基写给奥伦的话。本书读起来似乎并非出自经济学教授之手,它不是一本专著,重点也不在于要辩驳什么观点。当然,书中会涉及专业研究,可也不乏逸事,甚至还有好玩的故事,以及奇怪的笑话。

卡尼曼的故事

2001年年初,有一天我去丹尼尔·卡尼曼在伯克利的家里做客。我们像往常一样,坐在他家客厅闲聊。突然,卡尼曼想起来要给罗杰·洛温斯坦(Roger Lowenstein)打电话。罗杰是一位记者,著有《赌金者》(When Genius Failed)等畅销书,当时他正为《纽约时报杂志》(New York Times magazine)写一篇关于我的文章。他很自然地想要和我的老朋友卡尼曼聊一聊。当时我真是进退两难,是离开房间,还是听一下他们的谈话呢?卡尼曼对我说:“留下来听听吧,会很有意思的。”

采访开始了,聆听朋友讲述你的过去没什么可激动的,而听别人表扬你又总是觉得很尴尬。我随便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注意力也随之转移,直到我听到卡尼曼说:“哦,泰勒最大的优点或者说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他很懒。”

什么?真的吗?我从不否认自己很懒,但卡尼曼真的认为懒惰是我最大的优点吗?我朝卡尼曼又是摆手,又是摇头,但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极力夸赞我懒惰的好处。时至今日,卡尼曼仍然认为那是对我的高度赞许。他说,懒惰可以说明我所研究的问题具有非比寻常的吸引力,足以让我克服逃避工作的潜在倾向。唯有卡尼曼可以把我的懒惰说成是一个优点。

现在你已经知道了这一点,所以在阅读本书前,一定要牢记这本书是由一个懒人所著。因此,我只会将有趣的内容,至少是我认为有趣的内容写在这本书中,这一点卡尼曼可以做证。

[1] 特沃斯基在世时,心理学家中间流传着一个笑话,说特沃斯基发明了一个只有一道题的智力测试:你越早意识到他比你聪明,你就越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