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一个人守一座城

——如果你做得比别人创新和成功,通常先迎接你的是讪笑和蔑视。

首先创作便是永恒的欢愉。如果不是为了这种愉悦,到目前为止,我仍是有廿一种可能不必从事创作工作、仍然可以活着。

写作既是一种痛苦(写的过程需要煎熬,而且得要忍受寂寞)的愉悦,那么,小说首先得要让人可以得到消遣或娱乐,也理所当然。读理论文章的、看杂文的、欣赏诗的,可以为了其他令人肃然起敬的理由,但看一部小说,通常不是为了产生太伟大的动机,只要过瘾、刺激和快乐,那就是小说所应给予人的天生职责。所以,写小说是一件“自娱娱人”的事,先求“自娱”,再求“娱人”;当然,写的不好,就成了“自愚愚人”了。

比人走了前一步,是幸福的,因为可以轻易引领后人,让读者觉得有新意。比同代人先行了十数步或数十步,那是悲哀的,或是疯狂的,我们随时都可以在历史、科学史、文学史上发现:那些走的太快但又是正确的人,他们那些可悲的遭遇或是根本就不遇的下场。

不过,就算只走先了一步,也得要长期坚持,才能望“秋后算帐”。对待自己所坚持的,纵一个人也要守一座城,大不了用野渡无人舟自横的姿态,横着横着,很容易就横成了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自欺欺人”了。

做一件创新的事,至少,也得要有一个人守一座城的勇气。

稿于一九八九年七月六日:“皇冠”主办“皇冠69丛书暨温瑞安超新派武侠系列小说发表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