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杀子报

西方文学中所谓“伊底怕斯情意结”(Oedipus Complex)就是“弑父恋母的心理纠结”。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剧,就是借古代希腊的神话故事改写而成的。故事大意是说:特拜斯(Thebes)的国王利尤斯(Laius),听到预言说自己即将诞生的儿子,长大后会杀其父、娶其母。于是,当皇后生下伊底怕斯(Oedipus)后,他就先下手为强,刺穿其足,扔弃在荒野里,料其必死。不料,弃婴却为他人所救,长大之后,因一次冲突而杀了一个老人,并夺了他的王位和妻子。这同时也可用作比喻在工业革命以后的西方人的代间关系,一种比较独立的(弃婴)和对立的(相互抗争)关系。

中国人则不一样。父母子女之间常常要互相“表演”孝道、“表示”孝念,儿女犯错时一力维护,但做对时又假意在人前责骂(同样也特别赞美他人的孩子)自已的孩子,以示“亲”、“疏”。标准的中国家庭不鼓励甚至不允可自己的“乖孩子”有太多自由活动的范围,不怕把他“惯坏了”,而表面是防他“学坏了”,其实是怕他培养了太多独立的个性,不听话。这完全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不管是为了“家”还是为了“孩子”,总之就是不可拂逆他的意旨。如果稍有拂逆(更不屑说是背叛了),便不惜杀子。“二十四孝”里,有的是牺牲自己以尽孝的故事,而中国人大为表扬这些事迹。中国神话里的大舜,受其父瞽叟嫉恨,时常无故毒打他,并要谋杀他,他明知而逆来顺受,绝不反抗,只时而向故母亡灵哭诉。这种一旦遇到利益间的冲突,不惜杀子求存,跟西方的弑父恋母,相映成趣。这虽然只能算是比喻,或只能作为一种象征,但这两种文化互相影响,互为冲击时,我们就看见神州浴血、不惜大量“杀子”以求“内部团结稳定”的惨象。

比较两种文化两代之间的关系,一是空前,一则绝后;杀父固然不孝,但杀子同样不仁。弑父是大逆不道,不过大家也一样听过杀子报吧?

孙隆基先生早在“中国文化的深层架构”中申述过这些论见。我则采用小说的技法深究其心里过程的趣味性。写好人、忠良、义士遭手下、朋友、同僚的背叛、出卖、暗算(我的作品也不例外),但同样的,恶人、坏蛋、奸佞之徒一样会有人对他背信弃义——只要他们一旦失势,恐怕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的更是屡见不鲜。这点有史为证,小说却常忽略。

稿于一九九零年七月五日:出版“我女友的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