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一路知交尽掩门

因为“年青人周报”的陆凯声、卢咏珊的访谈,使我心湖内海里重又勾起了一段汹涌波涛。

十年前,曾在台遇上一劫(平生遇过不少大劫小劫,那一劫,算是较来势汹汹、余波涛涛的),所建立的“神州文社”数百人给一夕打散,我和小方给扣上“政治帽子”给关了起来,几乎就从此“不见天日”。而后,居然绝处逢生兼加死里逃生(主要可能是“当局”定罪“尴尬”,或是一念之仁,亦或是不欲老是抓住两个“烫手山竽”,但也不愿我们得以“逍遥自在”),所以诓我们先行离台返马,然后发布我们从未经审判过的“莫须有”的“叛乱”大罪,索性把这十分炙掌的“山竽”扔给大马政府。

这就可怕了。两个“惊弓之鸟”,几乎身无分文,“众叛亲离”下,而两人的互信也给长时间“离间挑拨”够了,闹垮了,整惨了,却要突然到另一个地去面对另一场“浩劫”。荒唐的是:这还是我们因向往中华文化精神而勇赴之地所一手摆布、设计和斥逐的。所以在“侦迅”过程里,我表达因关爱中华文化和中国文学致有种种文艺活动,居然给办案人员斥为:“你是华侨,凭啥‘爱国’!”这种闻言的痛心,足以使我本身整个价值体系为之崩裂。

大马是个反共的民主国家。以当地政府的势力,要逮捕我们,易如反掌,而台方在报上公布这等“亲共”大罪,我们纵能上诉得直恐怕也非伤即残了。当时,警方也确有传召我们,但一切程序依照法例而行,决无“逼人于绝、噬人于罪”的行为。我们自然杯弓蛇影、一夕数惊,其惨情、惶悚,看惯武侠小说的读者,绝对可以想像。

(莫忘了,当时,我身边还有好友小方,她曾遇到十分不公平、不公道、非人道的“待遇”。我之所以罹罪,足可以说是因为薄有文名和有点“虚权”之故,但小方完全是因为不肯像其他人一样忍心去“诬陷”一个好友——当时她已非我女友,这点大家都误解了——之故。我决不能让她再受冤屈,再入囹圄。这时际,我的数百名社友、数十名手足已“树倒猢狲散”,我这“猴儿王”在台的钱、人、甚至版权,也大都给“并吞”了。也别忘了,当时香港刚实行“即捕即解”,严格执行收紧移民留港法的当儿,我们在经济如此窘迫下,常只能留港三、五天至一、二周,就得被迫再“出门”他去。就算申请在港受雇居留,也得在大马当地办理,“风险”可想而知。如此居无定所,白眼处处,一路知交尽掩门的场面,足有三数年的流亡岁月,诸位对武侠小说情节耳熟能详的朋友,也一定可以想见。)

而今,一切都稳定下来了。我还是老样子,去到一个新环境,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不久之后,我又成了“个中人”,水乳交融,台湾可以来去自如了,在新马出入无碍,并已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这期间的惊变,不言可喻;朋友的相助,也尽在不言。想起当日被迫流连在马的日子,对大马政府能秉公而能明察秋毫的方式处理这件事,并以公正和审慎的态度来看待我的问题,使我不致于雪上加霜、冤沉海底,迄今还能给我无数的读者,在自由的空气下写自由的文章,我是感谢的。作为一个公民,我不能说有什么可报我出生的国家和她的信任,这是我应感到惭愧的。不过,作为一个以中文创作的作者,我能出身于大马但能自由自在的在中国大陆、港、台等数个不同地区里继续写作、发表、出版和从事文化推广的活动,或许也同时显现了大马政治、文化风气的多元弹性和可望程度,这样,我或已竭尽棉力对刀子作出了较迁回间接的回馈了吧?

由于这是在自由意志下自愿写下的文章,其间并无被迫或给勉强的成份,这就像长了羽翼的鸟翱翔在雨后的清空时,以徘徊苍来回忆母鸟的哺育。这啁啾谢意,也是发自内心的。

稿于一九九一年二月一日:收到中国大陆“三环出版社”苏斌来函谈印书事。

校于一九九一年三月三日:大马为治母病及梁恙而结识名大夫施小墨、气功师郑昆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