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如有雷同,实属抄我

曾经说过:如有雷同,实属抄我。

绝对不是自大、骄傲,而是名字、书名不断的给人剽窃、盗用、模仿,已到了烦不胜烦的地步。在台湾,“温瑞安”三个字,曾经给人做了“注册商标”。每隔一段时候,就看见不同的出版社、用“温瑞安”三个字,出版了一些连温瑞安都没看过的“新书”。可笑的是:假温瑞安比真温瑞安“合法”,因为“假温瑞安”已在“中央标准局”注册。可怜的“真温瑞安”!

在香港,常有好友相告:某某书刊,某某电影/小说/电视剧、某某段落某某情节某某人名/兵器/派别/造型……是抄自我的那一本书那一段那一章那一回那一行……算了吧,气有鬼用?别人抄我,是给我面子。不过,入屋叫人,入庙拜神,打个招呼总是大家日后好相见吧?

在内地,翻版、盗印、伪作……更多不胜数,连打正旗号买下我版权的电视剧,内容情节也像是抄我人物而不像改编自我原著,真叫人啼笑皆非,叹为观止!

近几年来,我写我自己的,走我自己的路,已不知引起多少好友诤言/恶言/恫言,但我行我道,不必相送。我没打算独木桥他的阳关道,他也不必来阳关道我的独木桥。独行路,终不悔。远行要有远行的抱负,闯关要有闯关的勇决。假如这世上的人是不允可你有风格和有人格的生存着,便要更傲慢的生存下去,因为这是比较活得像自己的一种方式。

敬请见怪,这叫死性不改。

稿于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二日:会晤汉文、陈培良、吴文雄、谢志荣、侯、方、梁、何诸子,庆功“刀丛里的温瑞安”漫画集创刊号“杀了你好吗”首集报捷。

校于一九九零年一月十八日:“扫出来的兴”收入“希代”出版文集中。

再校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中国友谊出版社推出温瑞安金句精华录:“江湖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