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居室布置

在居室内,由于坐卧起居的需要,人们还布置了一些器物,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家具,不过当时还没有这一名称,而且器物种类与今天相比也有很大的差别。以下就目前所见文献及考古发掘材料对这一时期的室内设施及其变化情况作一个大略的说明。

床在当时不仅是睡眠用的卧具,而且还是人们谈话、办事时的主要坐具之一,因而成为居室内最主要的器物。汉魏时人刘熙所撰《释名》中专有一节为《释床帐》,其中对床的解释是:“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明确地指出床的这两种用途。一般情况下,坐、卧的床是并不混用的。由于用途不同,因此尺寸也有所不同,供睡眠用的床一般都较长,东汉末时人服虔所撰《通俗文》中讲:“床,三尺五曰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曰床。”[121]汉魏时的一尺约相当于24厘米,则八尺为192厘米,与现代床的长度相近似。为防止混淆,多称其为眠床。如南朝齐时,后军将军虞愿为官清廉,“褚渊常诣愿,不在,见其眠床上积尘埃,有书数帙”[122]。有些床装饰得十分豪华,南朝梁时人鱼弘,“有眠床一张,皆是蹙柏,四面周匝,无一有异,通用银镂金花寿福两重为脚”[123]。有些床的尺寸非常大,据《邺中记》记载,后赵统治者石虎的御床“辟方三丈”,堪称一时之最了。

用于坐的床则较短,为与睡卧用的眠床相区别,多称其为小床,亦称为榻、独坐、枰等。这一时期,人们在正式场合仍沿袭商、周以来的跪坐习俗,即双膝着地,臀部放在足跟上,上床前要脱去鞋,为便于上下,因此床的高度较低。《邺中记》中讲石虎皇宫中的床“高下六寸”,大概就是当时一般床的高度,这约合今天的15厘米,依今天的眼光看,是相当低了。由于床分单人坐、双人坐、多人共坐以及斜倚靠卧,因此其尺寸也大小不等。出土的一些形象资料中对此亦有所反映,辽阳上王家村晋代壁画墓及河北磁县北齐高润墓中的壁画皆主人所坐床的尺寸即相当大。[124]前述《通俗文》称榻长三尺五寸,只是当时较为普遍的一种尺寸,并不意味着都是这一尺寸。三尺五寸相当于84厘米,可以单人坐,亦可双人坐。辽阳出土几座墓葬壁画中男女主人对坐宴饮时所坐的方榻即与此尺寸相近。[125]

一般来讲,安排客人独坐一榻是表示对客人的尊重,这亦可称为独榻,如东晋时刘爰之被殷浩推荐给庾亮,“庾公甚忻然,便取为佐。既见,坐之独榻上与语”[126]。双人或多人共坐则被称为连榻,有时这被一些自视甚高的人认为是对自己的不重视,西晋时,“杜预拜征南将军,朝士悉至,皆在连榻坐。时亦有裴叔则。羊稚舒后至,曰:‘杜元凯乃复连榻坐客!’不坐便去。”[127]如供多人坐,则其长度似应在84厘米之上。比榻更小一点的坐具称独坐或枰,《释床帐》中称:“小者曰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枰,平也,以板作,其体平正也。”不过这些坐具名称的界限并不清楚,往往相互混淆。

在正式的场合中,除跪坐以外的其他坐姿都被认为是不合礼教的放荡行为,《礼记·曲礼上》特别指出:“坐毋箕。”箕坐,即臀部坐在床上或地上,两腿向前直伸或稍屈,呈簸箕形,故有此称,亦作箕踞。阮籍在司马昭的宴席上箕踞啸歌,就为礼法之士所指斥。西晋时外戚王济在与晋武帝下棋时采取箕坐的姿势,并将脚伸到棋局下,也被认为是对君王的不尊敬。[128]在非正式场合或个人独处时,也采取跪坐姿势,则被认为是礼教的楷模,如汉魏时的高士管宁坐一木榻50年,当膝处皆穿。[129]直到南北朝后期仍是如此,梁武帝萧衍的侄子萧藻,“性恬静,独处一室,床有膝痕,宗室衣冠,莫不楷模”[130]

不过在非正式场合或独处时,一般也可采取箕坐等其他坐姿。尤其在魏晋之际“竹林七贤”放达作风的影响下,许多名士也不再为礼法所束缚,如东晋时的方面大员温峤就时常与其长史卫永箕踞相对,饮酒纵谈。近年在江苏出土的竹林七贤画像砖,就形象地表现出他们的坐姿。[131]高坐道人在与王导谈论禅经玄理时,“恒偃卧其侧”,当严守礼法的卞望之到来后,他则“肃然改容”,端然正坐,当时人认为他这种因人而异的做法,处理得颇为得当。[132]能供人偃卧的床、榻,其长度当接近于眠床的长度。

制作床的主要材料是木板,但也有石制或玉制的。宋武帝刘裕时,曾有人进献石床;而据《邺中记》,十六国后赵石虎,“后宫别院中,有小形玉床”。南朝齐时还有玳瑁床。[133]床脚的形制有直脚、局脚(加工成弯曲状)之分,刘裕为提倡节俭,曾禁止在东、西堂使用有银涂钉的局脚床,而用加铁钉的直脚床。当时一般的床不一定上漆,只有比较讲究的床才上漆,上过漆的床则称漆床。局脚床、漆床等都是社会上层人士所使用的器物,据《晋东宫旧事》记载:“皇太子纳妃,有素柏局脚床、八板床、漆床。”[134]还有在床上镶嵌其他珍贵饰物的,北魏郢州刺史韩务曾向皇帝进献七宝床、象牙席。[135]

胡床是东汉时期由西域传入中原地区的一种轻便坐具,魏晋时期在中原地区颇为流行,《晋书·五行志》记载,西晋时,“贵人富室,必蓄其器。”西晋末,中原地区发生大规模战乱,随大批北方人民的南迁,胡床在江南地区也流传开来。胡床的基本形制与今天的马扎相似,其上部的两根横木间用绳条穿好,以供人坐,故亦称绳床。由于胡床可收可放,易于携带,使用便利,所以无论是平时在家还是外出游玩办事,甚至在战争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南朝梁时人庾肩吾的《咏胡床应教诗》:“传名乃外域,入用信中京。足欹形已正,文斜体自平。临堂对远客,命旅暂出征。何如淄馆下,淹留奉圣明。”不仅介绍了胡床的来源,而且谈到其形制及应用。当时人坐胡床是将臀部放在上面横木间绳条结成的床面上,小腿下垂,两脚放在地上,与现在人坐马扎的姿势相同。当时一般不称坐胡床,而称踞胡床,也即垂脚坐胡床。胡床的应用虽广,但多用于非正式场合,所以王恬踞胡床而没有采取通常的跪坐姿势,被视为对客人的不敬,在《世说新语》中被归入《简傲篇》;出身北方的侯景篡位后,在殿上设胡床,著靴垂脚坐,则被视为违背礼教的蛮夷风气。但由于胡床的普及、佛教徒跏趺和垂脚坐小床、在民族融合中少数民族箕坐的影响,以及玄学兴起后对名教的冲击,加之垂脚坐较跪坐舒适,因此人们逐渐增加小床的高度,开始在小床上垂脚坐。只是普通人家居室中的这一变化,在南北朝时才初露端倪,到唐代始较为显著。从魏晋开始的这种变化,对我国古代人们生活起居的影响颇为深远和重要。[136]

与坐姿变化有关的另一个器物是凭几,其又被称为倚几、隐几。[137]汉代的凭几与案几的形状相似,几面为长方形,只是几面较窄,两端各有一足或为栅状曲足,置于人的面前,在跪坐感觉疲倦时,就将肘部放在凭几上,以分散身体的重量,来减轻腿部的负担。在这一时期则流行一种三足的几,一般亦称其为凭几,但其与汉代凭几的形状相差甚多。目前所见最早的三足几出土于三国时期东吴右军师、左大司马朱然墓,几系木制,上有黑红色漆,几面呈扁平圆弧形,弧形弦长69.5厘米,几面宽12.9厘米,几高26厘米,下有三个蹄足,左、右端各有一足,后面正中有一足,其形状颇类似现代圈椅的椅背,只是没有椅座和椅腿。据认为这是当时的实用器物,也是目前所见同类器物中惟一可供实用的一件[138],此外则还发现有若干陶制的明器与壁画图像。[139]从朱然墓出土的三足几工艺已相当成熟,显见其不会是刚刚出现,至少可上推到东汉末期,只是目前尚未发现有关记载,尚待将来的考古资料来加以证实。

当人们跪坐时,臀部压在足跟处,身体重心位于着地的膝部与足部之间,而稍偏后一点,故在疲倦时就身体前倾,将肘部及前臂放在凭几上,这已在出土的汉代画像石中得到证实。三足几应用初期,亦是放在前面,供人凭倚用的,甘肃酒泉丁家闸5号墓壁画燕居行乐图中三足几就位于墓主人前面,主人跪坐,以手凭几,而南京象山7号墓中的陶凭几亦位于牛车厢的前部,显然也是供人向前倚靠的。[140]但到南北朝时期情况又有所变化,随胡床的普及和社会风气的改变,人们对于箕坐逐渐采取较为容忍的态度,前面提到的南朝梁时萧藻在独处时床有膝痕,因而被视为楷模,正从反面说明了箕坐的流行。

在箕坐时臀部放在床或席上,两腿前伸,上身的重量主要由臀部负担,因此身体重心就位于着地的足部至臀部的连线之外。为保持平衡,或屈膝,身体稍前倾,将手放在腿上,以分担上身重量;或屈膝后以手抱膝;或将手放在后面撑地;或向后依靠其他器物;这几种姿势在南京西善桥墓竹林七贤画像砖中都有所表现。对于身体较胖的人来说,显然是向后倚靠其他器物最舒适,出现于这一时期的隐囊就起到这种作用。与之相适应的则是三足几位置的变换,即从前面移到身后,从供人凭靠改为供人倚靠。南朝齐谢脁《咏乌皮隐几诗》称:“蟠木生附枝,刻削岂无施。取则龙文鼎,三趾献光仪。勿言素韦洁,白沙尚推移。曲躬奉微用,聊承终宴疲。”[141]既讲出几的特点,即三趾、曲躬,又讲出它的功用,即供人在疲倦时休息用,宴饮时在客人的前方有盛放食物的长几,隐几不可能放在前面,则只能位于身后。三足几的出现及其功用的改变,对于唐代以后带靠背椅子的产生,似亦不无影响。

前面已提及的隐囊,是用锦等织物作成外罩,内中实以丝绵等轻软之物,放在背后或身侧,以供人倚靠用。其形状及用途与今天的靠垫相似,但因它是在床上单独使用,故较现在的靠垫厚大。洛阳龙门宾阳洞北魏石刻中病维摩即斜倚隐囊而说法[142],传世《北齐校书图》侍女亦抱与之类似的隐囊。[143]

当时一般在床上都铺有席,以供人坐卧,也有将席铺在地上供人坐的,但在这一时期已不很普遍。东晋时广州刺史吴隐之归朝后,“以竹篷为屏风,坐无毡席”[144]。被认为是清廉俭朴的典范。席有用草编的,亦有用竹编的,不过当时席一般都是指草席。这时多用蒲草编席,由于蒲草又称莞草,故称以蒲草编成的席为蒲席或莞席。粗竹席称籧篨,是贫穷人家所使用的;细竹席称为簟,在江南地区亦称为笙,是富家的常用物品。一般是将蒲席垫在下边,将竹簟铺在上面,但由于蒲席性温,而竹簟性凉,故此三国吴时张纯赋席曰:“席以冬设,簟为夏施,揖让而坐,君子攸宜。”[145]表明当时亦随季节变化而改变席的铺设方式。江南地区将桃竹制成的席称为桃笙,因其篾细,可卷入筒中,是相当名贵的物品。除去草席与竹席以外,还有将象牙劈细后编织的席子,“车永为广州刺史,永子溢,使工作象牙细簟,工患之”[146]。西晋左思《吴都赋》中讲到江南的特产:“桃笙象簟,韬于筒中。”正是指的这两种极细巧珍贵的席。但这些特产只有少数上层社会人士才能享用,此外则还用于对倭国等外国的赐赠之物。当时一些比较考究的席子还以锦等织物缘边,十六国后赵石虎宫中所用的席就皆以锦缘边。

在天冷时,除席子外,亦铺设毡或褥等。西晋陆云诗称:“冬坐比肩毡。”[147]正反映了这一习俗。铺在眠床上的则称眠毡,“桓豹奴病劳冷,无毡可卧,桓车骑自撤己眠毡与之”[148]。亦称作卧具,“(谢)眺尝宿卫,还过候(江)革,时大雪,见革弊絮单席,而耽学不倦,嗟叹久之,乃脱所着襦,并手割半毡与革充卧具而去”[149]

刘熙《释名》称:“褥,人所坐亵辱也。”随其用途不同,分别称为大褥、承床褥、独坐褥、车褥、步舆褥等。一般用丝、麻织物制成,上层社会所用的多以锦制,或以锦缘边,所以曹操“茵褥取温,无有缘饰”则被视为他生活俭朴的主要表现之一。[150]除丝、麻织物外,还有以各种动物毛皮制作的皮褥。在汉代,一般毛皮制作的褥子属于普通物品,如朝廷高官使用,就被称为作风廉俭。在这一时期,除一般皮褥外,还有很高级的皮褥,如南朝齐高帝萧道成曾赐给褚渊白貂坐褥,其价格就在万钱以上。[151]

由于当时人主要采用跪坐姿势,因此不使用今天所用的高桌,而使用类似于今天炕桌形式的案、几。从近年来出土墓葬壁画中的宴饮图等可以看到其使用情况。[152]案与几在先秦时期是两类不同的器物,案主要用于盛放食物,几则用于放置书籍、杂物等。但到汉代其界限已开始模糊,所以东汉后期许慎《说文》中即将其混为一谈,称:“案,几属。”案不仅用来放食品,也放文书典籍,故亦有书案之称,曹操《上杂物疏》中即有纯银叁镂带漆画书案一枚。[153]放置奏疏文卷的还被称为奏案,孙权下决心抵抗曹操时就曾拔刀砍向面前的奏案。[154]魏晋以后,还曾将几案合为一词,并引申为文书律令的代称,如北魏时邢昕“既有才藻,兼长几案”[155]。即指其既有文学才能,还擅长处理文牍公务。上述书案、奏案与几案就用途而言,实际上都是在原来几的范围之内。盛放食物的仍称作案,如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出土的宫闱宴乐图漆案,就是一件相当精美的器物。应该说明的是,一般的案高约十几厘米,如辽宁朝阳袁台子东晋壁画墓中的漆案长64厘米,宽42.6厘米,高17.5厘米,上面放有14件食具,位于墓主人画像前,表示为主人所享用。[156]但另外还有一种无足或仅有短托梁的案,类似于今天的大托盘,可以将其连同上面盛放食物的器皿一同举起来,形容夫妻间相互尊敬的成语“举案齐眉”,所举的案就是那种无足案。

屋内的主要陈设还有承尘,刘熙《释名》讲:“承尘,施于上承尘土也。”由于当时还未架设天花板,为防止梁上的尘土落到身上,故在床顶上架设承尘。其形制类似天花板,只是覆盖面积较小,仅能护住人所坐卧的地方。

与承尘作用相似的是帷帐,但是帷帐顶多不是平顶,而是类似屋顶样的尖顶。另外,帷帐不仅有顶部,还环绕床的四周,与今天的蚊帐有类似之处。帷帐是由铁帐钩和木质帐杆支撑起的,50年代曾在洛阳出土有三国魏正始八年铭文的铁帐钩[157],结合近年来发现的一些壁画等形象资料,从而可以将当时帷帐的形状复原出来。[158]比帷帐小而且规模低的是小帐,因其形状像一个翻过来扣着的斗,又称斗帐。[159]辽宁辽阳上王家村晋墓壁画、河南邓县彩色画像砖墓中皆有斗帐的形象。[160]不过在这一时期有些规格很高的大帐,如下文石虎所用之帐亦称斗帐,因此不可一见斗帐即认为是小帐。在北朝后期一些规格很高的墓葬中出有平顶大帐的图像[161],似表示帷帐式样的改变。在堂前及四壁悬挂的丝织物亦称帷,既用于挡风,也用于装饰,有时还用以障蔽,如东晋穆帝即位时只有两岁,褚太后就在太极殿施白纱帷,抱着穆帝临朝听政。[162]

制作帷帐的材料很多,有锦、织成、绡、绫、纱、绢、罗、布等,颜色更是多姿多彩。一般家庭及较为俭朴的统治者大多使用布帐,如曹操为纠正当时大办婚事的陋俗,“公女适人,皆以皂帐”[163]。东晋元帝时,有人上奏请在太极殿施用绛帐,元帝下诏曰:“汉文(帝)以上书皂囊为帷,冬可青布,夏青疏。”[164]晋武帝曾禁止使用织成帐,在《晋令》中,还明令将锦帐列为禁物。但也有许多统治者十分奢华,十六国后赵石虎则堪称其中的代表。据《邺中记》记载:“石虎御床,辟方三丈。冬月,施熟锦流苏斗帐。四角安纯金龙头,衔五色流苏。或用青绨、光锦;或用黄绨、博山文锦;或用紫绨、大小光明锦。絮以房子绵一百二十斤,白缣为里,名曰复帐。”“春秋但施锦帐,里以五色缣,为夹帐帷。夏用单纱罗,或綦文丹罗,或紫文第五节 居室布置 - 图1,为单帐。”

屏风也是当时室内的主要陈设之一。这个名字已经将其用途反映出来,刘熙《释名》称:“屏风,言所以屏障风也。”屏风一般设在人的座位后面,大多以木制作,亦有四周为木框,中间为丝织品的。辽宁辽阳三道壕令支令张君墓中主人坐方床上,身后设屏风;辽阳上王家村晋墓壁画中主人所坐方榻的后、侧方设有曲尺状屏风。[165]木板多加以彩绘,山西大同北魏司马金龙墓出土的漆画屏风就相当精美。[166]当时一些有名画家的作品更是出类拔萃,三国时东吴统治者孙权曾使号称“八绝”之一的曹不兴画屏风,“(曹不兴)误落笔点素,因就以作蝇。既进御,权以为生蝇,举手弹之”[167]。足见其画技之妙。当时还有透明效果相当好的琉璃屏风与云母屏风,都属较为稀见的器物,流传至今的成语“吴牛喘月”,即由此而来。[168]屏风大多是整扇的,与近代的插屏相类似;但也有些配有金属合页的多扇屏风,与近代的屏风没有什么区别。十六国时还有可以改变高度的屏风,“石虎作金银钮屈戌屏风,衣以白缣,画义士、仙人、禽兽之像,赞者皆三十二言。高施则八尺,下施四尺,或施六尺,随意所欲也。”[169]有时在眠床边亦设屏风,东晋谢万任吴兴太守时,“其兄安时随至郡中,万眠常晏起,安清朝便往床前,扣屏风呼万起”[170]

与屏风作用相似而又移动方便的是步障。步障是在地面以漆竿等作为立柱,在柱头上牵拉绳索,在绳索上悬挂丝织物,多用于庭院或野外,但也常临时用于室内。北魏宁懋石室画像石刻中施用步障的形象即相当清晰[171],使我们对于步障的形状及其用法都能有所了解。东晋才女谢道韫在见客人时,就施用青绫步障,以自遮蔽。[172]西晋石崇与王恺斗富,王恺作紫丝布步障碧绫里40里,石崇则作锦步障50里来压倒王恺[173],他这种奢华的行为,也成为一时之最。

与屏风位置相反的是帘(其繁体字为竹字头下一个廉字,即簾),一般放在门口,在大殿上则置于座位之前。刘熙《释名》称:“帘,廉也,自障蔽为廉耻也。户帘施于户外。”南朝齐虞炎《咏帘诗》中“清露依檐垂,蛸丝当户密”[174],指的正是这种户帘。帘子一般都是用竹制成的,用布缘边,与现代的帘子差别不大,当时有不少人专门以织帘为生,南朝齐沈麟士一边织帘,一边读书,被称为织帘先生。[175]但有些帘的制作就十分考究,南朝宋时的宠臣戴明宝家产丰厚,其子骄淫,使人制作五色珠帘[176];十六国时许多统治者如前凉张骏、后赵石虎、前秦苻坚等皆以珍珠制帘,有的还悬挂玉佩。[177]

第五节 居室布置 - 图2

《女史箴图》(局部)

当时室内陈设的器物还有香炉、镜台以及盛放衣物、书籍的箧、厨(橱)、箱、匮(柜)等,限于篇幅,就不逐一详述了。


[1] 《三国志》卷6,《董卓传》裴松之注引华峤《汉书》。

[2] 《太平御览》卷827,《市》引陆机《洛阳记》。

[3] 应璩:《与程文信书》,《全三国文》卷30。

[4] 《续汉书·郡国志》引。

[5] 《洛阳伽蓝记》卷1,《城内》,范祥雍校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并参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初步勘查》,载《考古》1973年第4期。

[6] 《太平御览》卷195引。

[7] 《魏书》卷60,《韩麒麟传附子显宗传》。

[8] 《洛阳伽蓝记》卷1,《城内》。

[9] 宿白:《北魏洛阳城和北邙陵墓—鲜卑遗迹辑录之三》,载《文物》1978年第7期;段鹏琦:《汉魏洛阳城的几个问题》,收入《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城工作队:《北魏洛阳外廓城和水道的勘查》,载《考古》1993年第7期。

[10] 《北史》卷16,《太武五王传·广阳王建传附子嘉传》。

[11] 《魏书》卷8,《世宗纪》。按:关于北魏洛阳的里坊数字有三个不同的记载,据宿白先生考证,以《洛阳伽蓝记》所记的二百二十坊较接近实际(见前引论文)。

[12] 《洛阳伽蓝记》卷5,《城北》。

[13] 《魏书》卷68,《甄琛传》。

[14] 《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

[15] 《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

[16] 《洛阳伽蓝记》卷5,《城北》。

[17] 《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

[18] 《魏书》卷7下,《高祖纪(下)》。

[19] 《太平寰宇记》卷90,《江南东道二·升州》引《金陵记》。

[20] 参见朱大渭:《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套城》,载《齐鲁学刊》1987年第4期。

[21] 《资治通鉴》卷62,汉献帝建安元年八月。

[22] 黄留春:《许昌古城出土“四神”柱础》,《中原文物》1986年第4期。

[23] 《文选》卷6,另外,本段中的宫殿及官署位置,见《魏都赋》张载注。

[24] 《资治通鉴》卷86,晋怀帝永嘉元年五月。

[25] 《水经注》卷10,《浊漳水》。

[26] 《邺中记》,此书已佚,目前最好辑本为黄惠贤校本,收入《邺城暨北朝史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邺城联合考古工作队:《河北临漳邺北城遗址勘探发掘简报》,载《考古》1990年第7期。并参见乔文泉:《邺城考察研究史料》,收入《邺城暨北朝史研究》。

[28] 《邺中记》。

[29] 《北齐书》卷2,《神武纪(下)》。

[30] 黄惠贤:《辑校〈邺中记〉》附录一,本段以下引文同;并参见江达煌《邺城的几次重大营建与破坏》,收入《邺城暨北朝史研究》。

[31] 仙都苑原名华林园,北齐武成帝高湛加以修饰,并改名为仙都苑,但其与石虎时期的华林苑是同一园林,还是仅名称相同,目前尚未有定论。

[32] 《北齐书》卷8,《后主纪》。

[33] 《三国志》卷48,《吴主传》裴松之注引。

[34] 《晋书》卷79,《谢安传》。

[35] 《南史》卷22,《王昙首传附孙俭传》。

[36] 《南史》卷5,《齐本纪(下)》。

[37] 《南齐书》卷7,《东昏侯纪》。

[38] 《南史》卷5,《齐本纪(下)》。

[39] 《陈书》卷7,《后主纪》。

[40] 《资治通鉴》卷177,隋文帝开皇九年二月。

[41] 《魏书》卷95,《铁弗刘虎传》。

[42] 参见刘驰:《十六国官营手工业机构考》,载《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

[43] 《南齐书》卷44,《徐孝嗣传》。

[44] 《南史》卷5,《齐本纪(下)》。

[45] 由于在上一节论述城市时已对洛阳的情况大略作了介绍,限于篇幅,此处就从略了。

[46] 《后汉书》卷34,《梁统传附玄孙翼传》。

[47] 《太平御览》卷197,《园圃》引《西京杂记》。

[48] 《三国志》卷1,《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

[49] 《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50] 《太平御览》卷409,《交友(四)》引《向秀别传》。

[51] 《世说新语·简傲第二十四》,“钟士季精有才理”条引《文士传》。

[52] 《文选》卷43,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另外,有关竹林七贤与司马氏的关系,以及下文中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前贤已论述甚多,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

[53] 参见王毅:《园林与中国文化》第二编第二章,《士大夫出处仕隐的矛盾与隐逸文化的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本节内容还参考了此书的相关章节。

[54] 《世说新语·品藻第九》,“谢公云”条引。

[55] 《文选》卷45。

[56] 《宋书》卷54,《孔季恭传附子灵符传》。

[57] 《宋书》卷67,《谢灵运传》。

[58] 《世说新语·言语第二》,“孙绰赋遂初”条引《遂初赋叙》。

[59] 《江文通集汇注》卷5,《草木颂序》。

[60] 《庾子山集注》卷1。

[61] 《宋书》卷93,《隐逸·戴颙传》。

[62] 《洛阳伽蓝记》卷2,《城东》。

[63] 《南史》卷25,《到彦之传附曾孙溉传》。

[64]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17,《饮酒诗二十首之五》。

[65]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齐诗》卷4。

[66] 《世说新语·言语第二》,“顾长康从会稽还”条。当然,南渡的北方士族选择会稽郡建立园林,除取自然环境之意境外,还有着政治与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前贤已加以论述,此处从略。

[67] 《梁书》卷40,《到溉传》载梁元帝赠诗称赞到溉兄弟:“魏世重双丁,晋朝称二陆,何如今两到,复似凌寒竹。”

[68] 《世说新语·言语第二》,“孙绰赋遂初”条。

[69] 《晋书》卷79,《谢安传》。

[70] 《北史》卷35,《郑羲传附孙述祖传》。

[71] 《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条。

[72] 《北史》卷19,《献文六王传》。

[73] 《周书》卷42,《萧大圜传》。

[74] 《颜氏家训·治家第五》。

[75] 《世说新语·俭啬第二十九》,“王戎有好李”条。

[76] 《晋书》卷64,《简文三子传》。

[77] 《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

[78] 《宋书》卷94,《恩幸传》。

[79] 《魏书》卷93,《恩幸传》。

[80] 《晋书》卷68,《贺循传》。

[81] 《宋书》卷2,《武帝纪(中)》。

[82] 《晋书》卷68,《贺循传》。

[83] 那波利贞:《坞主考》,载《东亚人文学报》第2-4版,1943年;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载《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

[84] 《通典》卷3,《乡党》。

[85] 嘉峪关市文物清理小组:《嘉峪关汉画像砖墓》,载《文物》1972年第12期。

[86] 《梁书》卷51,《处士传》。

[87] 《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

[88] 宁夏固原博物馆:《彭阳新集北魏墓》,载《文物》1988年第9期。

[89]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编:《安平东汉壁画墓》,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90] 《晋书》卷43,《山涛传》。

[91] 《南齐书》卷23,《王俭传》;卷32,《张岱传》。

[92] 《世说新语·赏誉第八》,“蔡司徒在洛”条。

[93] 《宋书》卷57,《蔡廓传》。

[94] 《南齐书》卷32,《王琨传》。

[95] 《南齐书》卷53,《良政·裴昭明传》。

[96] 《隋书》卷24,《食货志》。

[97] 《南史》卷49,《庾杲之传》。

[98] 《南史》卷51,《梁宗室传(上)》:“(萧)宏都下有数十邸出悬钱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券,期讫便驱券主,夺其宅。都下东土百姓,失业非一。(梁武)帝后知,制悬券不得复驱除,自此后贫庶不复失居业。”

[99] 徐陵《与顾记室书》:“吾市徐枢宅,为钱四万,任人市估,文券历然。”(《全陈文》卷9)又,《南齐书》卷52,《文学·崔慰祖传》中所载的买者,实为中间人。

[100] 《魏书》卷79,《鹿悆传》。

[101] 《梁书》卷53,《良吏·孙谦传》。

[102] 《晋书》卷78,《孔愉传》。

[103] 《梁书》卷30,《裴子野传》。

[104] 《隋书》卷41,《高第五节 居室布置 - 图3传》。

[105] 《晋书》卷94,《隐逸传》。以下张忠、郭瑀皆见本传。

[106] 《魏书》卷19(上),《景穆十二王列传(上)》。

[107] 《南史》卷76,《隐逸传(下)》。

[108] 《颜氏家训·归心第十六》。

[109]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6。

[110] 裴启:《语林》卷4,周楞伽辑注本,文化艺术出版社。

[111] 《魏书》卷114,《释老志》。

[112] 《南史》卷70,《循吏·郭祖深传》。

[113] 法琳:《辩正论·十代奉佛篇》,较引自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第842页。

[114]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115]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初步勘查》,载《考古》1973年第4期。

[116] 《北史》卷33,《李灵传》。

[117] 《周书》卷42,《萧大圜传》。

[118] 《北史》卷33,《李义深传》。

[119] 《北齐书》卷42,《卢潜传》。

[120] 《南史》卷58《韦睿传附孙鼎传》:“鼎尽货田宅,寓居僧寺。”

[121] 《初学记》卷25,《床》引。

[122] 《南齐书》卷52,《良政·虞愿传》。

[123] 《南史》卷55,《夏侯详传附鱼弘传》。

[124] 李庆发:《辽阳上王家村晋代壁画墓清理简报》,载《文物》1959年第7期;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北齐高润墓》,载《考古》1979年第3期。

[125] 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两座壁画墓的清理工作简报》,载《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12期;王增新:《辽阳市棒台子二号壁画墓》,载《考古》1960年第1期。

[126] 《世说新语·排调第二十五》,“刘遵祖少为殷中军所知”条。

[127] 《世说新语·方正第五》,“杜预拜征南将军”条。

[128] 《晋书》卷42,《王浑传附子济传》。

[129] 《三国志》卷11,《管宁传》裴松之注引《高士传》:“管宁自越海及归,常坐一木榻,积五十年,未尝箕股,其榻上当膝处皆穿。”

[130] 《梁书》卷23,《长沙嗣王业传附弟藻传》。

[131] 南京博物院:《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及其砖刻壁画》,载《文物》1960年第8、9期合刊。

[132] 《世说新语·简傲第二十四》,“高坐道人于丞相坐”条及刘孝标注引《高坐传》。

[133] 《南史》卷41,《齐宗室·萧坦之传》。

[134] 《初学记》卷25,《床第五节 居室布置 - 图4或紫文第五节 居室布置 - 图5,为单帐。六》。

[135] 《魏书》卷42,《韩秀传附子务传》。

[136] 参见易水:《漫话胡床—家具谈往之三》,载《文物》1982年第10期;朱大渭:《胡床、小床和椅子》,载《文史知识》1989年第5期。

[137] 《北堂书钞》卷133《几》引张华《倚几铭》;隐几见后文。

[138]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马鞍山市文化局:《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86年第3期。

[139] 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南京近郊六朝墓的清理》,载《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洪晴玉:《关于冬寿墓的发现与研究》,载《考古》1959年第1期。

[140] 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嘉峪关晋墓的发掘》,载《文物》1979年第6期;《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12)·墓室壁画》图45;南京市博物馆:《南京象山5号、6号、7号墓清理简报》,载《文物》1972年第10期。

[141] 《艺文类聚》卷69,《几》引。

[142] 转引自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第151页。

[143] 《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1)·原始社会至南北朝绘画》图104。

[144] 《晋书》卷90,《良吏·吴隐之传》。

[145] 《三国志》卷56,《朱桓传》裴松之注引《文士传》。

[146] 《太平御览》卷708,《簟》引王隐《晋书》。

[147] 《太平御览》卷708,《毡》引。

[148] 《太平御览》卷708,《毡》引《俗说》。

[149] 《梁书》卷36,《江革传》。

[150] 《三国志》卷1,《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

[151] 《南齐书》卷23,《褚渊传附弟澄传》。

[152] 李文信:《辽阳发现三座壁画古墓》,载《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5期;王增新:《辽阳市棒台子二号壁画墓》(见前)。

[153]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卷1。

[154] 《三国志》卷54,《周瑜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155] 《魏书》卷85,《文苑·邢昕传》。

[156] 辽宁省博物馆文物队等:《朝阳袁台子东晋壁画墓》,载《文物》1984年第6期。

[157] 李宗道等:《洛阳16工区曹魏墓清理》,载《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158] 参见易水:《帐和帐钩—家具谈往之二》,载《文物》1980年第4期;卢兆荫:《略论两汉魏晋的帷帐》,载《考古》1984年第5期。

[159] 刘熙《释名》称:“小帐曰斗,形如覆斗也。”

[160] 李庆发:《辽阳上王家村晋代壁画墓清理简报》,载《文物》1959年第7期;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邓县彩色画像砖墓》,文物出版社1959年版。

[161] 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北齐离润墓》(见前)。

[162] 《晋书》卷8,《穆帝纪》。

[163] 《三国志》卷1,《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傅子》。

[164] 《太平御览》卷699,《帐》引《晋令》。

[165] 李文信:《辽阳发现三座壁画古墓》(见前);李庆发:《辽阳上王家村晋代壁画墓清理简报》(见前)。

[166] 山西省大同市博物馆等:《山西大同石家寨北魏司马金龙墓》,载《文物》1972年第3期。

[167] 《三国志》卷63,《赵达传》裴松之注引《吴录》。

[168] 裴启:《语林》。

[169] 《邺中记》。

[170] 《太平御览》卷701,《屏风》引《俗说》。

[171] 《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19)·石刻线画》图8。

[172] 《晋书》卷96,《列女·王凝之妻谢氏传》。

[173] 《世说新语·汰侈第三十》。

[174]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齐诗》卷5。

[175] 《南史》卷76,《隐逸·沈麟士传》。

[176] 《太平御览》卷700,《帘》引谢绰《拾遗》:“戴明宝历朝宠幸,家累千金,大儿娇淫,为五色珠帘,明宝不能禁之。”

[177] 《太平御览》卷700,《帘》引段龟龙《凉州记》;王嘉:《拾遗记》卷9,齐治平校注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