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由于教育的发展,使得秦汉时期的医学理论得到长足发展。同时各种战争、瘟疫、流行病,给医学家们提供了更多的临床机会。在婚姻一章中,我们曾指出过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的平均寿命一般不高,所以,封建统治者在追求长生过程中,除了信奉道教方术外,也比较注重医疗保健,这就使这个时期的医务制度也比以前更加完善。长足发展的医学理论、不断丰富的临床经验、比较完善的医务制度,构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医学的三个特点,反映了此时期医学方面取得的斐然成就。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许多为中国医学理论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医学家。东汉时,张仲景曾撰《伤寒杂病论》,至魏晋时,名医王叔和又对此书进行了加工和整理。他将这部书分为《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部,将传染病的辨证施治与一般杂病的脉因诊治分而述之,并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从而使这部医学著作对当时医疗实践起到了更好的指导作用,受到当时医家的推崇。[175]王叔和不但在整理前人的医学著作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而且还亲自撰写了《脉经》、《脉诀》、《脉赋》等著作和文章。特别是他所撰写的《脉经》,将人体脉搏跳动的各种细微差别加以区分,概括总结为24种脉象,并论述了各种脉象与所反映的病症之间的关系。《脉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脉学专著,它奠定了中医诊断学的理论基础。魏晋时期,还有一位著名的医学家皇甫谧,他在多年的医学研究、医疗实践的基础上,写了许多医学著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黄帝针灸甲乙经》。在这部书中,皇甫谧系统地总结了前代的针灸学成就,论述了人体的生理、病理、腧穴总数、部位、取穴、针法、适应症、禁忌症等,并纠正了前人记述穴位的错误之处,从而将祖国中医针灸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至两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许多医药学、方剂学方面的著作。两晋时期,葛洪曾撰《金匮药方》100卷,此书又称《玉函方》。在编写《玉函方》之后,他见到一些称为备急之方的书,既不能“穷诸病状”,又“兼多珍贵之药”[176],起不到备急之用,便又在《玉函方》的基础上,又编成《肘后备急方》。此书简明扼要,仅三卷,且书中所载,“率多易得之药,其不获已须买之者,亦皆贱价草石”[177],成为名副其实的“备急方”。南朝人陶弘景,在医学方面也有很多著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本草经集注》。在这部书中,他对《神农本草经》所录的365味药进行了整理和校订,并在此基础上,又将药物品种增到730味。在药物分类上,这部书把730种药分成玉石、草木、虫鱼、禽兽、果菜、米食、有名无用等七大类。这种分类方法比《神农本草经》按上、中、下三品分类的方法更加科学。此外,这部书中还在药物产地、采集时间、形态鉴别、炮制加工、贮存方法及临床应用等方面补充了许多新内容。《隋书·经籍志》中收录了医书256部,4510卷,其中医药方剂书占了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魏晋南北朝时人所作。这也反映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医学发展的水平。

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1

东晋王丹虎墓 出土丹丸及化学分析报告(南京药学院)

医学理论的发展,必然给医疗临床实践以有力的指导。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医的内科外科治疗都出现许多名医,他们在医疗实践中许多成功的事例,被人们广为称誉。

东汉三国时,华佗是有名的医生。有两个人,一个叫儿寻,一个叫李延,两个人都是头痛身热的病症,他们让华佗诊治。华佗认为二人症状虽同,病因却异,因而用不同的药,让儿寻下泄,让李延发汗,结果二人全都病愈。[178]南朝萧齐时,褚澄任吴郡太守。他擅长医术,有一次,萧道成的儿子得了病,便召褚澄前来诊治。褚澄手到病除。[179]南朝刘宋时,徐道度擅长医术,他有脚疾,行路不便,“宋文帝令乘小舆入殿,为诸皇子疗疾,无不绝验”[180],被宋文帝称为“天下五绝”之一。[181]徐道度子徐文伯,承其父医业,医术甚高。宋孝武帝路太后有病,一般医生都不知道得的是什么病。徐文伯看过后,说:“此石博小肠耳。”便配一水剂消石汤,路太后喝下祛病就好了。[182]所谓石博小肠,即今天所说肠结石。徐文伯不仅能诊断出其病,并能配制化石之药,可见其内科医术的高明。北魏时,徐謇的医术也很有名。他是徐文伯的弟弟,后被掠入北方。北魏献文帝听说他的医术,欲加以验证,便把一个病人放在帐中,让徐謇隔帐诊断。徐謇用脉诊之法,“深得病形,兼知色侯”[183]。清河(治今河北清河)东武城人崔彧,少年时曾随僧人学医,“教以《素问》九卷及《甲乙》,遂善医术。中山王英子略曾病,王显等不能疗。彧针之,抽针即愈”[184]。王显亦为北魏名医,他医不好的病却被崔彧用针扎好,可见其医术的高明。

魏晋南北朝时中医不仅能医治各种内科疾病,还被用于妇产科。《南史·张邵附徐文伯传》记载:有一次,宋后废帝出游,半路碰见一个孕妇。后废帝也懂医道,他为孕妇诊断,说她怀的是女孩。徐文伯诊后说:“腹有两子,一男一女,男左边,青黑,形小于女。”后废帝荒淫且残酷,想让人立刻将孕妇剖开验证。徐文伯说:“如果用刀斧劈开,恐怕将有变异,请让我用针为其催产。”胎儿应针而落,果然与徐文伯所说一模一样。徐文伯为救孕妇,不得已用针使其早产。这件事又表明中医用针为孕妇助产,这对于医治难产是有帮助的。《魏书·术艺·王显传》也记载:文昭皇后初怀宣武帝时,常感到心里不舒服。文明太后令徐謇、王显为皇后诊脉。徐謇认为是微风侵入内脏,应用汤药加针剂进行治疗。王显说:“案三部脉非有心疾,将是怀孕生男之象。”事实证明王显这次诊断正确。可见王显妇产科的临床经验比名医徐謇丰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医学成就最突出的要属中医外科医术。[185]由于医药学的发展,麻沸散的出现,以及对人体生理结构认识的提高,推动了中医外科医术的发达,使这个时期出现了许多惊人的外科医术病例,这些病例包括:

大型胸腹部手术两例。据《三国志·魏书·华佗传》注引《华佗别传》记载,有一个病人上腹切痛,十余日鬓眉脱落。经华佗诊断,认为是脾脏腐坏,便让病人饮药麻醉,将其腹部剖开,发现病人的脾果半腐坏。华佗将其腐坏部分切除后,“以膏傅疮”,饮之以药,一百日病愈。同书《华佗传》又载:有一士大夫得病,华佗诊后对他说:“君病深,当破腹取,但不能根治,十年后病复法,将不能治。与其破腹痛苦,不如注意调养,也能活十余年。”士大夫难以忍受疾病折磨,坚决要求动手术。经华佗剖腹治疗,病人好转,但十年后果然旧病复发而死。

上肢大手术三例。三国蜀将关羽曾为流矢射中,左臂受伤。后来伤口虽好,但每遇阴雨天,常觉骨痛。医生诊断说是由于“矢镞有毒,毒入于骨”所致,“当破臂作创,刮骨去毒,然后此患乃除耳。”关羽伸臂让医生动手术,血流盈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186]。西晋初年,卢钦的儿子卢浮手上长毒疮,医生认为毒疮难治,必须“截手”以全性命。经截肢手术后,卢浮果然安然无恙。[187]北魏末年,长孙道生的曾孙长孙子彦,年少时“坠马折臂,肘上骨起寸余”。医生“开肉锯骨,流血数升。子彦言戏自若,时以为逾于关羽”[188]

眼科大手术一例。据《晋书·景帝纪》载:“初,帝(即景帝)目有瘤疾,使医割之。”当平文钦之乱时,文钦之子文鸯勇冠三军,率骁骑突阵,“军中惊扰”。司马师惊急,“所病目突出”。他惧军心不安,用被蒙眼,痛甚,齿咬被破。司马师早年割去眼瘤,而视力不损,还能带兵打仗,可见这种极为精细复杂的手术在当时是成功的。

其他外科手术四例。据《晋书·魏咏之传》载:东晋魏咏之“生而兔缺”,即俗称豁嘴。他18岁时,听说荆州(治今湖北江陵)有医生能治此病,便去就医。医生告诉他:“可割而补之,但须百口进粥,不得语笑。”经医生进行割肉补缺的手术后,魏咏之又经过了“闭口不语,唯食薄粥”的一百天,终于被治好。这例外科手术,不仅医术很高,而且表明在1600多年前,我国已经有了整形外科。又据《晋书·温峤传》载:东晋温峤先有齿疾,请医生拔之,因中风而死。所谓中风,可能是消毒不严,形成细菌感染所致,也可能是病人未遵医嘱所造成的事故,不得而知。这个病例表明,当时已能进行较复杂的拔牙外科手术。刘宋末年,陈显达讨桂阳王刘休范,“矢中左眼,拔箭而镞不出”。一位姓潘的女医,“善禁,乃禁显达目中镞出之。”[189]“禁”指巫术禁呪,带有迷信色彩。其实可能是以手术取出眼中的箭头。北齐有人患脚跟肿痛,诸医皆不能治。徐之才为他解剖肿处,治疗后病愈。[190]

各种疮症四例。公元328年,刘曜在洛阳大败,“被创十余,通中者三”。胸腹部有三处被刺穿,其伤势之重可以想见。石勒令金疮医李永给予治疗,很快便好转。[191]宋武帝刘裕早年手上生疮,多年不愈。有一沙门医生给予黄色药面一包,并说:“此疮难治,非此药不能疗也。”刘裕用药面敷疮即愈。以后“征伐屡被伤,通中者数矣”,用此药治疗,“无不立愈”[192]。南齐有一老妇患疔疮,周身疼痛,皮肤上有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2黑无数。名医徐嗣伯给她服药后,老妇“痛势愈甚,跳投床者无数。须臾所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3处皆拔出钉,长寸许。以膏涂诸疮口,三日而复”[193]。北齐杨愔“背肿痛甚”,名医马嗣明特制药面和醋敷之,迅即愈。据称,马嗣明每以此药“治肿无不愈”[194]

治毒蛇、狂犬类咬伤三例。东汉末年,彭城夫人夜上厕所,被蝎子咬螫伤手,“呻吟无赖”。华佗以温汤浸泡其手,“数易汤,常令暖,其旦即愈”[195]。这是最早记载用热水浸泡散毒治毒虫咬伤的方法。大概汤中还加有消毒药,所以一夜即治愈。北齐末年,一女子被毒蛇咬伤,先手臂肿痛,“渐及半身,肢节俱肿,痛不可忍,呻吟尽夜不绝”。马嗣明医生为其处方,前后服汤剂十服,散剂一服,此女子半身肿消,手臂康复。[196]南朝刘宋时,张牧被疯狗咬伤,医生说:“宜食蛤蟆脍(即癞蛤蟆肉),牧甚难之。”其兄张畅含笑先尝,牧“因此乃食,疮亦即愈”[197]。癞蛤蟆本属五毒动物之一,但其肉无毒,中医用以治疗狂犬咬伤,或许有其他克毒中药在内。

上述十多例中医外科病例,除拔牙一人死亡原因存疑外,其余全部成功,其中有些外科手术即使用今天的标准看,也是难度较大的。这说明魏晋南北朝时期外科医术的发达。

医疗的主要作用是治病救人,改善人们体质,使人身体健康。而这种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社会一定的医务制度实现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形成了皇族、贵族、平民三级医务制度,使得医疗的上述作用在社会各阶层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两汉时期,皇室的医政主要由太医令管理。三国曹魏、孙吴都有太医令。西晋时太医令隶属宗正,东晋时改属门下省。宋、齐、梁、陈、北魏、北齐都置此官。太医令下有太医丞,药丞等。南北朝时,北魏置侍御师专门负责给皇帝及皇后看病。此外,还置尚药典御之官,总管皇家药物。北齐设尚药局,由尚药典御、尚药丞负责,总管皇家御药。下设侍御师、尚药监等官。西魏设太医司,隶属天官府。北周沿袭西魏。太医司由太医下大夫负责,掌医药之政令,多在禁中供职,负责诊治皇帝、皇后及大臣们的病患。太医下大夫下有小医下大夫、小医上士、医正上士、疡医上士、主药下士等官。这些医官全都由精通医道的名医担任。中央皇族医务系统的扩大,说明统治者对医药需求的扩大,也说明最高统治者医疗条件的优越。

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4

《脉经》(西晋 王叔和撰)

贵族阶层的医疗条件也相当优越,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庄园,各种药物自给自足。他们又有自己的随身保健医生,随时可以医治各种疾病。谢灵运《山居赋》中,多次出现与贵族医疗有关的记述。如,“《本草》所载,山泽不一。雷、桐是别,和、缓是悉。参核六根,五华九实。二冬并称而殊性,三建异形而同出。水香送秋而擢蒨,林兰近雪而扬猗。卷栢万代而不殒,茯苓千岁而方知。映红葩于绿蒂,茂素蕤于紫枝。既住年而增灵,亦驱妖而斥疵”[198]。这里所说的参核、六根、五花、九实、二冬、三建、水香、林兰、卷栢、茯苓,都是谢灵运庄园中产的药材。《山居赋》又载:“春秋有待,朝夕须资。既耕以饭,亦桑贸衣。艺菜富肴,采药救颓。自外何事,顺性靡违。”[199]这说明庄园主人吃饭、穿衣、医药都能自给自足。《山居赋》中还记载了采药的情景:“寻名山之奇药,越灵波而憩辕。采石上之地黄,摘竹下之天门。摭曾岭之细辛,拔幽涧之溪荪。访钟乳于洞穴,讯丹阳于红泉。”[200]士族高门有如此丰富的药物资源,的确使一般庶民百姓望尘莫及。士家大族们不仅占有丰富的药物资源,而且把一批医术高明的医生聚集在自己身边,真是医药不愁。最典型的例子是殷仲堪。陈郡殷氏是当时大族,殷仲堪任晋陵(治今江苏镇江)太守时,因其父多年生病,他便“躬学医术,究其精妙”[201]。他不但通医术,还在府中聚集了一批医术高超的医生。他任荆州(治今湖北江陵)刺史时,魏咏之的兔缺之病,就是他帐下的医生治好的。可见殷仲堪出任地方官有私人医生跟随。

庶民百姓的医疗条件与皇族、贵族不同。庶民的概念,包括贵族以外的寒门地主。这部分人的医疗条件也很不错,他们有病,可以光顾私人开设的医院。《晋书·孝友·颜含传》载:颜含之兄颜畿,“咸宁中得疾,就医自疗,遂死于医家。”同书《卫耴传》又载:贾后派人将卫耴逮捕杀害,卫耴的两个孙子卫璪、卫玠,“时在医家得免”。这里的“医家”,当指私人开设的医院。卫耴为大族,且在西晋政权中任要职,应属贵族。贵族有时也去“医家”就医,可见能去医家治病也算不错的医疗条件了。《魏书·术艺·李修传》载,李修的父亲李亮,少学医术,以后又从沙门僧坦学医,“针灸授药,莫不有效。徐、兖之间,多所救恤,四方疾苦,不远千里,竟往从之。亮大为厅事以舍病人,停车舆于下,时有死者,则就而棺殡,亲往吊视”。李亮行医,以救恤为任,前来就医者也不是士族高门。但他们也不是身无分文的赤贫者,他们起码要能支付得起廉价的医药费和食宿费用,否则,李亮作为一个普通医者,是无法担负得起这么多人的费用的。至于更下层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医疗条件大抵有以下三个:一个是按照《肘后备急方》之类的简便药方或是民间偏方,利用贱价草石和易得之药治病。千百年来,《肘后备急方》不断地被增补、流传,说明这类方剂书深受大众欢迎。第二是一些富于爱心和同情心的医生和仁者。三国时华佗所诊治的病人很多,其中有社会地位不高的平民和妇女。《梁书·儒林·严植之传》载:严植之“少尝山行,见一患者,植之问其姓名,不能答,载与俱归,为营医药,六日而死。植之为棺殓殡之,卒不知何许人也”。但是像华佗、严植之这样的人毕竟不多,而且即使他们终生行善,所救之人依然有限。这对广大贫苦患者连杯水车薪都谈不上,简直是滴水车薪。第三是朝廷的救济。在一些大灾发生过后,封建朝廷也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五月,京师疾疫,朝廷“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202]。元嘉二十四年(447年)六月,京邑疫疠,朝廷“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203]。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年)四月,京邑疾邑,“遣使按行,赐给医药。”[204]大明四年(460年)四月,孝武帝下诏:“都邑节气未调,疫疠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205]北魏皇兴四年(470年)三月,献文帝下诏说:“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广集良医,远采石药,欲以救护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206]延昌三年(514年)四月,宣武帝下诏:“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言念毁没,有酸怀抱。亡者不可复追,生病之徒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需之药,就治之。”[207]朝廷救济对缺医少药的灾民固然是件好事,但是第一,救济的次数毕竟不多;第二,救济的地区毕竟有限,所以并不能使百姓的医疗条件有多大的改善。从总的看,魏晋南北朝的医务制度,使皇族和贵族享有这个时期发达的医学成果,具有优越的医疗条件;寒门庶族地主次之;最痛苦的仍是广大的平民百姓。所以说,它仍是贵族地主的医疗制度。


[1] 《三国志·魏书》卷1,《武帝纪》。

[2] 《三国志·魏书》卷13,《王朗传附王肃传》注引《魏略》。

[3] 《三国志·魏书》卷3,《明帝纪》。

[4] 《三国志·蜀书》卷12,《许慈传》。

[5] 《三国志·吴书》卷2,《吴主传》。

[6] 《三国志·吴书》卷3,《三嗣主传》。

[7] 《宋书》卷14,《礼志》一。

[8] 《晋书》卷24,《职官志》。

[9] 《南齐书》卷9,《礼志》上。

[10] 《晋书》卷6,《元帝纪》。

[11] 《晋书》卷7,《成帝纪》。

[12] 《宋书》卷14,《礼志》一。

[13] 同上。

[14] 《宋书》卷64,《何承天传》。

[15] 《宋书》卷55,《傅隆传》论。

[16] 《南齐书》卷9,《礼志》上。

[17] 《南齐书》卷3,《武帝纪》。

[18] 《南齐书》卷9,《礼志》上。

[19] 同上。

[20] 《梁书》卷2,《武帝纪》中。

[21] 《陈书》卷1,《高祖纪》。

[22] 《陈书》卷33,《儒林·沈不害传》。

[23]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24] 《晋书》卷127,《慕容德载记》。

[25] 《晋书》卷126,《秃发利鹿孤载记》。

[26] 《晋书》卷121,《李雄载记》。

[27] 《晋书》卷121,《李班载记》。

[28] 《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

[29] 同上。

[30] 同上。

[31] 《晋书》卷86,《张轨传》。

[32] 《晋书》卷87,《凉武昭王李玄盛传》。

[33] 同上。

[34] 《北史》卷81,《儒林传序》。

[35] 同上。

[36] 《魏书》卷7,《高祖纪》。

[37] 《魏书》卷8,《世宗纪》。

[38] 《魏书》卷48,《高允传》。

[39] 《北史》卷81,《儒林传序》。

[40] 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41] 《魏书》卷78,《孙绍传》。

[42] 《北史》卷81,《儒林传序》。

[43] 《北齐书》卷4,《文宣帝序》。

[44] 《北史》卷81,《儒林传记》。

[45] 《周书》卷38,《李昶传》。

[46] 《周书》卷45,《儒林·乐逊传》。

[47] 《周书》卷45,《儒林传序》。

[48] 《三国志·魏书》卷24,《高柔传》。

[49] 《三国志·魏书》卷16,《杜畿传》及注引《魏略》。

[50] 《三国志·魏书》卷23,《杨俊传》。

[51] 《三国志·蜀书》卷12,《谯周传》。

[52] 《晋书》卷82,《虞溥传》。

[53] 《晋书》卷42,《唐彬传》。

[54] 《晋书》卷46,《李重传》。

[55] 《晋书》卷75,《范汪传》。

[56] 《晋书》卷75,《范汪附范宁传》。

[57] 同上。

[58] 《宋书》卷14,《礼志》一。

[59] 《宋书》卷66,《何尚之传》。

[60] 《魏书》卷46,《李矩传》。

[61] 《魏书》卷48,《高允传》。

[62] 《魏书》卷6,《显祖纪》。

[63] 《魏书》卷33,《贾彝附贾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5传》。

[64] 《魏书》卷57,《高祐传》。

[65] 《魏书》卷57,《崔挺附崔孝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6传》。

[66] 《三国志·魏书》卷13,《王肃传》注引《魏略》。

[67] 同上。

[68] 《晋书》卷91,《儒林·刘兆传》。

[69] 同上。

[70] 《晋书》卷91,《儒林·范宣传》。

[71] 同上。

[72] 《南齐书》卷39,《刘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7传》。

[73] 《北史》卷81,《儒林·徐遵明传》。

[74] 《晋书》卷94,《隐逸·杨轲传》。

[75] 《梁书》卷48,《儒林·伏曼容传》。

[76] 《南史》卷76,《隐逸·沈麟士、臧荣绪传》。

[77] 同上。

[78] 《高僧传》卷5,《竺僧朗传》。

[79] 《宋书》卷71,《徐湛之传》。

[80] 《陈书》卷9,《吴明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8传》。

[81] 《魏书》卷91,《术艺·殷绍传》。

[82] 《魏书》卷91,《术艺·崔彧传》。

[83] 《南齐书》卷39,《刘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9传》。

[84] 《魏书》卷84,《儒林·刁冲传》。

[85] 《晋书》卷94,《隐逸·霍原、郭瑀传》。

[86] 同上。

[87] 《南史》卷76,《隐逸·沈麟士传》。

[88] 《三国志·魏书》卷11,《管宁传》注引《魏略》。

[89] 《三国志·魏书》卷16,《杜畿传》注引《魏略》。

[90] 《三国志·吴书》卷8,《阚泽传》。

[91] 《三国志·吴书》卷12,《虞翻传》。

[92] 《晋书》卷91,《儒林·刘兆、杜夷传》。

[93] 同上。

[94] 《晋书》卷94,《隐逸·祈嘉、宋纤传》。

[95] 同上。

[96] 《北史》卷81,《儒林·张吾贵、李铉传》上。

[97] 同上。

[98] 《北史》卷82,《儒林·包恺、房晖远传》下。

[99] 同上。

[100] 《南史》卷71,《儒林·伏曼容、崔灵恩、沈德威传》。

[101] 同上。

[102] 同上。

[103] 《梁书》卷41,《王规附王褒传》。

[104] 《宋书》卷60,《王准之传》。

[105] 《魏书》卷47,《卢玄传》。

[106] 《三国志·魏书》卷27,《王昶传》。

[107] 《南史》卷30,《何尚之传》。

[108] 《南史》卷30,《何尚之传》。

[109] 《宋书》卷16,《礼志》三。

[110] 《宋书》卷66,《何尚之传》。

[111] 《南史》卷20,《谢弘微传及附传》。

[112] 同上。

[113] 同上。

[114] 同上。

[115] 同上。

[116] 《魏书》卷24,《崔玄伯传》。

[117] 同上。

[118] 《陈书》卷21,《孔奂传》。

[119] 《晋书》卷80,《王羲之传》。

[120] 《宋书》卷62,《王微传》。

[121] 《三国志·魏书》卷3,《明帝纪》。

[122] 《水经注》卷16,《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10水注》。

[123] 《三国志·蜀书》卷12,《许慈传》。

[124] 《晋书》卷91,《儒林传序》。

[125] 《文献通考》卷43,《学校考》。

[126] 《晋书》卷83,《车胤传》。

[127]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128] 《晋书》卷105,《石勒载记》下。

[129] 《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

[130] 《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

[131] 《宋书》卷64,《何承天传》。

[132] 《南齐书》卷22,《王俭传》;卷39,《陆澄传》。

[133] 《梁书》卷27,《明山宾传》;《南史》卷71,《严植之传》。

[134] 《魏书》卷4,《世祖纪》下。

[135] 《魏书》卷7,《高祖纪》。

[136] 《北齐书》卷4,《文宣帝纪》。

[137] 《周书》卷35,《薛慎传》。

[138] 《三国志·魏书》卷13,《王肃传》注引《魏略》。

[139] 《晋书》卷91,《儒林·刘兆传》。

[140] 《南史》卷71,《儒林·伏曼容传》。

[141] 《南史》卷71,《儒林·司马筠传》。

[142] 《南史》卷62,《贺第五节 医学的社会实践 - 图11传》。

[143] 《宋书》卷93,《隐逸·雷次宗传》。

[144] 《梁书》卷3,《武帝纪》下。

[145] 《全三国文》卷50。

[146] 《全晋文》卷72。

[147] 《弘明集》卷8,《灭惑论》。

[148] 《广弘明集》卷9,《辩惑篇》第二之五《笑道论》。

[149] 《高僧传》卷4,《义解·康僧渊传》。

[150] 《陈书》卷33,《儒林·张讥传》。

[151] 《北史》卷81,《儒林·孙灵晖传》。

[152] 《北史》卷81,《儒林·李业兴传》。

[153] 《魏书》卷53,《李孝伯传》。

[154] 《魏书》卷53,《李孝伯附李祥传》。

[155] 中书学即国子学前身。详见本章第一节。

[156] 《魏书》卷53,《李孝伯附李安世传》。

[157] 《抱朴子·外篇》卷15,《自叙》。

[158] 《晋书》卷72,《葛洪传》。

[159] 同上。

[160] 同上。

[161] 《南史》卷57,《范云附范缜传》。

[162] 《三国志·魏书》卷2,《文帝纪》。

[163] 《三国志·魏书》卷19,《陈思王曹植传》。倩,请。

[164] 《世说新语》卷上,《言语篇》。

[165] 宇文通:《庾信集序》,《全后周文》卷4。

[166] 《南史》卷72,《文学·祖冲之附祖皓传》。

[167] 同上。

[168] 《礼记·曲礼下》。

[169] 《南史》卷32,《张邵附徐文伯传》。

[170] 《北史》卷90,《艺术·徐蹇传》。

[171] 《南史》卷32,《张邵附徐文伯传》。

[172] 《北史》卷90,《艺术·徐蹇传》。

[173] 徐文伯的另一个弟弟徐嗣伯也是医生,见《南史》卷32,《张邵附徐嗣伯传》。

[174] 《北史》卷81,《儒林·徐遵明传》。

[175] 晋人皇甫谧说:“近代太医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选论甚精。”见其著作《黄帝针灸甲乙经序》。

[176] 《全晋文》卷116,引葛洪《肘后备急方序》。

[177] 同上。

[178] 《三国志·魏书》卷29,《方技·华佗传》。

[179] 《南齐书》卷23,《褚渊附褚澄传》。

[180] 《南史》卷32,《张邵附徐道度传》。宋文帝云:“天下有五绝,而皆出钱塘。”谓杜道鞠弹棋,范悦诗,褚欣远模书,褚胤围棋,徐道度疗疾。

[181] 同上。

[182] 《南史》卷32,《张邵附徐文伯传》。

[183] 《魏书》卷91,《术艺·徐謇传、崔彧传》。

[184] 同上。

[185] 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医外科,朱大谓《魏晋南北朝的中医外科医术》一文有详尽论述,见《文史哲》1990年第4期。本节外科部分主要依据此文。

[186] 《三国志·蜀书》卷36,《关羽传》。

[187] 《晋书》卷44,《卢钦附子浮传》。

[188] 《魏书》卷25,《长孙道生附曾孙子彦传》。

[189] 《南齐书》卷26,《陈显达传》。

[190] 《北史》卷90,《徐謇附徐之才传》。

[191]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192] 《宋书》卷27,《符瑞志》上。

[193] 《南史》卷32,《张邵附徐嗣伯传》。

[194] 《北史》卷90,《艺术·马嗣明传》。

[195] 《太平御览》卷742,《疾病部》引《魏略》。

[196] 《北史》卷90,《艺术·马嗣明传》。

[197] 《宋书》卷59,《张畅传》。按同书卷46《张邵附张畅传》,牧作枚。

[198] 《宋书》卷67,《谢灵运传》。

[199] 同上。

[200] 《宋书》卷67,《谢灵运传》。

[201] 《晋书》卷84,《殷仲堪传》。

[202] 《宋书》卷5,《文帝纪》。

[203] 同上。

[204] 《宋书》卷6,《孝武帝纪》。

[205] 同上。

[206] 《魏书》卷6,《显祖纪》。

[207] 《魏书》卷8,《世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