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了解思维,是提高思维力的前提(7)

理论上说,分类越详尽越好。但有些思维方式在训练与应用的过程中并不需要严格区分,一是很多思维方式总是共同起作用,二是有些思维方式统一在某种思维方式之中。

1984年钱学森在全国首届思维科学讨论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思维形态应包括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和社会思维四个部分。

一般来说,对于思维的分类有如下几种:

按思维的媒介的不同,分成直观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语词逻辑思维;

按思维的方向不同,分为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

按思维的结果功能不同,分为再现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按思维的逻辑性,分为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

按思维的科学性,分为经验思维和理论思维;

按思维的结构,分为单一思维和综合思维;

按思维的主体,分为个体思维和社会思维。

七种重要思维

1系统思维

(1)概念

系统是一个概念,反映了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识论,即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相结合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其局部的简单相加。这一概念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某种本质属性,有无限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其内容就是系统论或系统学。系统论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论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掌握的最高级思维模式。

系统思维是指以系统论为思维基本模式的思维形态,它不同于创造思维或形象思维等本能思维形态。系统思维能极大地简化人们对事物的认知,给我们带来整体观。

按照历史时期来划分,可以把系统思维方式的演变区分为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古代整体系统思维方式——近代机械系统思维方式——辩证系统思维方式——现代复杂系统思维方式。

(2)方法

①整体法

整体法是指:在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始终从整体来考虑,把整体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让任何部分的东西凌驾于整体之上。

整体法要求把思考问题的方向对准全局和整体,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如果在应该运用整体思维进行思维的时候,而不用整体思维法,那么无论在宏观或是微观方面,都会受到损失。

②结构法

进行系统思维时,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由各部分组成,部分与部分之间组合是否合理,对系统有很大影响。这就是系统中的结构问题。

好的结构,是指一个系统内部的组成部分组织合理,是有机的联系。

③要素法

每一个系统都由各种各样的因素构成,其中相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因素称之为构成要素。要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转、发挥最好的作用或处于最佳状态,必须对各要素考察周全和充分,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