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黑人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

    一八五二年,美国的《民族时代》上连载了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国又译为《黑奴吁天录》)。小说一经刊载,在美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废奴呼声日益高涨。人们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导致南北战争的原因之一。就连林肯总统也承认这一点,他说斯托夫人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是小主人童年的伙伴和小奴仆。由于汤姆善良忠诚,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帖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出逃。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他与妻子会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支持伊丽莎逃走,自己却甘愿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一次,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圣·克莱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圣·克莱便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善良的汤姆很快和伊娃建立了感情,不幸的是伊娃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圣·克莱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这次,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

    莱格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汤姆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后,引起了世界性的轰动。人们不仅仅对奴隶的悲惨境遇投以极大的同情,许多人还自觉投入到了废奴运动中。从这部小说的巨大影响中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罪恶史。

    自从美洲被发现后,大量殖民者蜂拥而至。当地的印第安人几乎被屠杀和奴役殆尽,美洲的劳动力极度紧缺。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殖民主义者想出了罪恶的一招——到非洲贩卖黑奴。

    奴隶贩子带着武器潜入非洲黑人部落,像获取猎物一样将黑人掠走,然后装船运往美洲,高价出售给种植园或矿区。由于这种捕掠黑人行动受到了黑人的顽强抵抗和高度警惕,奴隶贩子不断被打死打伤。因此,奴隶贩子想出了更毒辣的一招:买通当地黑人头领或雇佣一些愚昧的黑人,让他们出去捕获黑人,自己只管看押、运送和贩卖这些黑人。

    当捕获的黑人达到一定数量后,奴隶贩子们便用铁链将黑人串在一起,有的还用铁丝从黑人肩胛骨处串起来,然后将他们塞进拥挤、密不透风的船舱里,漂洋过海运往美洲大陆。黑人们像猪一样被关在船下,饥饿、闷热、疾病、瘟疫无情地吞噬着他们的生命。在奴隶贩子眼中,他们根本不是人。不堪忍受的黑人只要有些许反抗,就会受到砍头、挖心、断手足、鞭打、抛入大海喂鱼等种种残酷的处罚。非人的折磨使这些黑人到达美洲后,死伤过半。

    黑人们被当做商品,抬到集市上标价出售。我们从下面这则广告可以窥其一斑:

    一七六九年,殖民主义者贴出了一张贩卖黑人的广告,原文是这样的:一七六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查尔顿,下月三日,星期四,将拍卖九十四个年轻、健康的黑奴。其中,成年男子三十九个,成年女子二十四人,男孩十五人,女孩十六人。

    有的奴隶主在挑选奴隶时像挑选牲口一样拍拍奴隶的身子,掰开奴隶的嘴看看牙口。奴隶主挑好奴隶后开始与奴隶贩子讨价还价。他们讨价的标准除了奴隶与奴隶比较外,还用奴隶与牲口进行比较。成交后,奴隶主用自家的铁链换下奴隶贩子的绳索,然后像牵一头牛一样把奴隶牵回家。

    在奴隶主眼中,奴隶根本不是人,只是一份财产、一件工具。

    奴隶们在奴隶主庄园干最重的活儿,吃最差的饭,住最破的屋子。从许多奴隶主的墓穴中考古发现,殉葬的奴隶大多是壮年奴隶,但从他们的骨骼发育和牙齿磨损状况看,他们和七十岁的老人差不多。这是由于他们长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吃粗硬的、没有营养的食物造成的。

    奴隶主对奴隶的处罚相当残忍,鞭打、日晒、挨饿是轻的,重的将被剁足、剜眼、烙印,甚至残忍地杀死。为了生存,当时非洲部落对未成年的孩子进行的训练有强健身体、野外生存、挨打、日晒、挨饿等,目的是为了能逃脱奴隶贩子的追捕,或者一旦被贩卖成奴隶,也有足够的毅力抵抗奴隶主的折磨。

    奴隶的自由被奴隶主剥夺了,连做人的权利也同样被剥夺了。

    奴隶生下的孩子一出生就是奴隶,孩子的生死也掌握在奴隶主手中。奴隶主认为孩子不吉利,孩子就会被扔到野外或当场处死。奴隶主认为孩子长大后会为自己带来财富,那孩子只好悲惨地活下去。许多女奴不忍心让孩子遭受自己所受的罪,私下将孩子处死。侥幸能长到五岁的孩子,就得接受怎样做好奴隶的培训,包括干活、服从、忠诚等内容。等孩子长到奴隶主认可的年龄时,要么像成人一样干活;要么被卖给其他奴隶主,从此,母子分离,再无相见之日。

    在共同的生活中,男女奴隶自然会产生爱情。“仁慈”的奴隶主会说:“我赐予你们幸福吧!”背后,奴隶主会得意地说:“为了报恩,你们会死心塌地为我卖命,我还会得到几个不花钱的小奴隶。”遇到残暴的奴隶主,他会将当事奴隶当众狠狠地惩罚一顿,以惩戒其他奴隶。然后,会想方设法拆散有情人,或把一方卖了,或把一方强行配给另一个人。

    女奴隶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劳动,还要承受男主人的欺凌。许多有姿色的女奴屡遭主人强暴,她们生下的孩子仍是奴隶,她们的待遇也没有丝毫改观。屈辱愤恨的女奴只好把气撒在“杂种”孩子身上。她们往往亲手掐死“孽种”后,心理上又背负杀死亲骨肉的痛苦与折磨。

    为了对付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奴隶主除了用酷刑外,还用更无耻的方法进行限制。奴隶主会从奴隶中挑几位忠于自己的奴隶,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的助手,让他们监视、控制奴隶。这样一来,许多奴隶认为只要“表现”好,就能得到主人的善待,便千方百计讨好主人,不惜出卖同胞。这样既巩固了奴隶主的统治,又瓦解了奴隶的斗志和团结。

    奴隶们的血与泪筑就了资本主义的大厦,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从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里都淌着肮脏的血。

    面对歧视与压迫,奴隶们的反抗一直没有停止过。今天,我们也欣慰地看到,汤姆叔叔的小屋谁也不会忘记,许多正直的人正在致力于汤姆叔叔人身与精神双重解放的事业。

    约翰·布朗

    一八五九年十二月二日,在查尔斯顿的刑场上,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面对面前的绞刑台,毫无惧色,他大义凛然地对前来观看的群众说:

    “我坚信,这块罪恶土地上的罪行除了用鲜血之外,是不会被清除的!黑人一定会取得自由!”

    他,就是约翰·布朗,令世界上所有黑人永远铭记的一个名字。

    约翰·布朗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托林顿镇一个白人农民家庭中。他出生时,在美国南部盛行着一种野蛮和黑暗的奴隶制种植园,黑奴的处境与牲畜没有什么两样,奴隶主蔑称他们是“会讲话的牲畜”。这种黑暗的制度自然会激起黑奴的反抗和富有正义感的白人的同情。约翰的父亲就是一个白人废奴主义者,所以他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同情黑人的悲惨遭遇,憎恶奴隶制。

    由于家境贫寒,约翰读了几年书后就开始工作,但在工作之余他仍然忘我地阅读一些宣传革命和民主的书籍,越看越觉得黑人待遇不公平。一八三五年,约翰由于个人不懈的努力,当上了一家银行的董事,有了些积蓄,他筹办了一所黑人学校,想把这所学校办成黑人反对奴隶制的基地,为反对奴隶制斗争做准备。

    一八五一年一月,在约翰的积极组织下,反奴隶制黑人武装团体“美国基列人同盟”成立,有四十四名黑人参加。盟约规定:盟员必须携带武器,如遭逮捕,全体成员团结一致,进行反抗,决不再做白人的工具。

    一八五一年,在南方奴隶主的操纵下,国会通过了反动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规定让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两地区的居民自行决定他们自己居住的地区应为蓄奴州还是自由州。南方奴隶主组织了大批武装匪徒,企图用武力控制选举,建立奴隶制。北方的废奴主义者也拿起武器,来到堪萨斯,决心把这里变为自由州。双方展开了搏斗。一次,当废奴派正开会时,几百名蓄奴派武装匪徒突然闯了进来,当场杀害了许多人。堪萨斯处于恐怖中,眼看有成为蓄奴州的危险。

    约翰·布朗听到这个消息,立刻行动起来。他虽年过半百,身体还有病,仍然像年轻人一样充满战斗的热情。他带着儿子、女婿和另外几名勇士来到了堪萨斯。一八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夜晚,布朗带人闯进匪徒们的巢穴,当场处死了杀害废奴主义者的五名凶手。随后,布朗带领手下的战士隐蔽在深山里,昼伏夜出,不断袭击蓄奴派的据点。匪徒们被布朗神出鬼没的游击队打得晕头转向。经过废奴派的斗争,堪萨斯终于成为自由州。

    一八五五年八月,布朗怀抱着被蓄奴主义分子打死的爱子,悲痛欲绝。他发誓:一定要为废奴事业奋斗到底!

    布朗来到波士顿和其他东部、北部地区,筹集资金和征集人员,广泛地宣传废奴主义。此时,他致力于在弗吉尼亚山区建立一个大本营,以此向外辐射,扩大废奴运动的规模,以便以熊熊火焰焚尽蓄奴主义者。由于布朗在废奴运动中的势力和威望,他被推选为废奴运动武装力量总司令和未来政府的首脑。

    约翰·布朗领导的废奴运动活动神出鬼没,一会儿来到密苏里州,烧毁那里的奴隶主庄园,放走奴隶;一会儿,又来到哈普斯渡口,攻占那里的军火库,夺取武器,武装黑奴。忽东忽西,令农奴主摸不清他的位置。

    一八五九年,约翰·布朗来到弗吉尼亚州,他决定在这里举行武装起义,起义军要进攻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弗吉尼亚西部的哈普斯渡口。因为这里位于马里兰州同弗吉尼亚州的交界处,又是波托马克河和申南多亚河的汇合处,周围是群山、沼泽和丛林,地势十分险要,是南北交通要道。而且,那里还有一个很大的军火库,一旦夺到手便可把奴隶武装起来。他计划夺取哈普斯渡口进入山区开展游击战,然后举行更大规模的武装起义,彻底推翻奴隶制。这支仅有二十二人的小队伍,以无畏的精神勇猛地扑向哈普斯,仅用了几个小时,他们便俘虏了全部驻军,控制了整个城镇,还擒获了当地的几个庄园主,把庄园里的黑奴都解放了出来。

    这时,闻讯赶来的军队包围了他们。布朗和战士们被困在军火库里。尽管敌人的力量非常强大,约翰·布朗只有二十二个人,但他们不畏强暴,与对方展开了生死搏斗。经过两天一夜的激战,大部分起义战士壮烈牺牲了,其中包括布朗的四个儿子。布朗依然没有屈服,他镇定地站在一个死去的儿子身边,一只手紧握另一个即将死去的儿子的手,一只手还在拿枪向敌人射击。最后他身负重伤被俘。

    “你们这些残害黑人的刽子手,没有任何权力审判我。恰恰相反,站在审判台上的不应是我,而应该是你们!”

    二十七日,布朗躺在担架上,在政府的法院痛斥审判官,猛烈抨击奴隶制和奴隶主,坚信自己是正义的。十二月二日,布朗被法庭以莫须有的罪名处以绞刑。

    布朗的死震动了整个美国。北方人民在他就刑的时刻为他做了祈祷,并敲响了教堂的大钟。不久,美国的街头巷尾出现了一首名为“约翰·布朗永远鼓舞着我们前进”的歌曲。此歌后来成了南北战争中的一首战歌,激励着北方的战士们奋勇向前,最终取得了胜利。

    林肯

    一八六五年四月十四日晚上,美国华盛顿城福特大剧院人头攒动,在剧目上演前几分钟,一位身材修长的男子同其夫人迈着愉快的步履,走进包厢。剧院里的观众立即起立欢呼,掌声响彻全场,持续不断。

    忽然,一个黑影冲进包厢,对着那个男人“砰”的一枪,男人应声倒地,观众发出了惊呼。

    随着这一声枪响,美国黑人的解放者永远地离开了他们。这个人就是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

    阿伯拉罕·林肯,生于一八○九年二月十二日,出身于肯塔基州一个穷苦的农家,自小就参加劳动,同时抓紧一切机会刻苦自学。艰苦的农家生活使他形成了顽强的性格和诚实、淳朴的优良品格。长大后,他当过伐木工、船工、邮务员、测量员和士兵。在各种工作中,他都以诚实而闻名。

    一次,林肯到一家小店买东西,回来一算,发现小店多找给他一角二分钱,又马上返回小店把这钱还给了店主。店主看着林肯离去的身影,不禁暗自夸奖:

    “真是一个诚实的小伙子!”

    一八三六年,林肯通过刻苦的自学,考取了律师资格。在后来二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他经常帮助人平反冤案。与此同时,他又连续八年当选为伊利诺伊州议员,并于一八四七年被选为国会议员。一八六○年,林肯以“劈栅栏木条候选人”的朴实绰号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他的废奴主张和优良品格赢得了广大人民的支持,从而在竞选中一举击败对手,当选为第十六届美国总统。

    就在林肯宣誓就任美国总统的当天,南方的十一个州却成立了另一个“美国联邦政府”,还选举出了一个总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当时美国南北方的经济发展是不一样的。北方以工业为主,资本主义发达;南方以农业为主,种植场的劳力都是黑人奴隶。林肯是废除黑奴的积极支持者,当然要受到南方种植场奴隶主的反对。

    林肯对这一分裂局势,毫不犹豫,下令征兵讨伐,广大美国人民积极响应。林肯原想召七万五千名,报名的人数却超过了十倍。这支部队作战勇猛,士气高涨,可惜没有出色的将领,第一仗就被南方军打得大败,一直退到华盛顿近郊,直接威胁到首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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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解放黑奴!”

    林肯为了挽回败局,下定决心,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颁布了《解放令》,规定美国所有奴隶都成为自由人,由政府和军队保护,他们可以平等地参加工作,包括参加军队。

    这个法令大大激发了黑人的积极性,大批黑奴逃离庄园,投奔联邦军队,使联邦军队人员数量和士气大增,战争也马上开始向有利于北方军方面转化。一八六三年七月二日,北方军在葛底斯堡大败南方军,成为南北战争的转折点。从此,南方军的失败已经成为了必然。

    七月四日,林肯收到西线指挥官格兰特的来电:维克斯堡四万南方军兵败投降。林肯十分高兴,马上授予格兰特中将军衔,以后又任命他为联邦军总司令。

    决战的时刻到了。格兰特兵分四路向南方进军:派海军封锁东面的大西洋沿岸;派谢尔曼率十万大军直插南方军后方;派谢里登率骑兵包抄南方军的西路;自己亲率大军直接向南进击。一八六四年九月后,谢尔曼军攻克南方重镇亚特兰大和重要港口萨尔纳,包围了南方军。南方军登时乱作一团。“总统”急忙从海上逃跑,总司令匆匆带兵向西突围,但谢里登的北方军骑兵挡住了去路。南方军被逼无奈,只得于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打出白旗,向格兰特投降。不久,南方军队残部全部投降。南北战争结束。

    正当美国人民欢庆南北战争的胜利时,林肯却被南方派来的刺客给杀害了。他的遗体被运回家乡安葬,沿途成千上万的群众顶着寒风,冒着大雨,久久地默立在路旁,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送行,向英雄志哀。一百多年之后,一九八二年美国举行民意测验,要求人们在美国历届的四十位总统中挑选一位“最佳总统”时,名列前茅的就是林肯。

    这不仅仅是因为林肯解放了黑奴,才令人民尊敬和爱戴,读了下面故事,你也许会对林肯的人格魅力有更多的了解。

    林肯是美国历任总统中最有幽默感的一位。一八六○年,林肯作为共和党的候选人,参加了总统竞选。林肯的对手、民主党人道格拉斯是个大富翁。他租用了漂亮的竞选列车,在车后安上一尊大炮,每到一站鸣炮三十二响,加上乐队奏乐,声势之大超过美国历史上任何一次竞选。道格拉斯洋洋得意地说:

    “我要让林肯这个乡下佬闻闻我的贵族气味。”

    林肯没有专车,他买票乘车。每到一站,朋友们为他准备一辆耕田用的马拉车。他发表竞选演说时讲:

    “有人写信问我有多少财产。我有一位妻子和三个儿子,都是无价之宝。此外,还租有一个办公室,室内有桌子一张,椅子三把,墙角还有大书架一个,架上的书值得每人一读。我本人既穷又瘦,脸蛋很长,不会发福。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依靠的,惟一可依靠的就是你们。”

    还有一次,斯蒂芬·道格拉斯借林肯并不出众的外表大发议论,说他是两面派。林肯答道:

    “现在,让听众来评评看。要是我有另一副面孔的话,您认为我会戴这副面孔吗?”

    一天,有位外国外交官看见林肯在擦自己的靴子。“嗯,总统先生,你常擦你自己的靴子吗?”

    “是啊,”林肯答道,“你擦谁的靴子呢?”

    林肯的讲话是极简短、极朴素的。这往往使那些滔滔不绝的讲演家很瞧不起。葛底斯堡战役后,决定为死难烈士举行盛大葬礼。掩葬委员会发给总统一张普通的请帖,他们以为他是不会来的,但林肯答应了。既然总统来,那一定要讲演的,但他们已经请了著名演说家艾佛瑞特来做这件事,因此,他们又给林肯写了信,说在艾佛瑞特演说完毕之后,他们希望他“随便讲几句适当的话”。这是一个侮辱,但林肯平静地接受了。两星期内,他在穿衣、刮脸、吃点心时也想着怎样演说。演说稿改了两三次,他仍不满意。到了葬礼的前一天晚上,他还在做最后的修改,然后半夜找到他的同僚高声朗诵。走进会场时,他骑在马上仍把头低到胸前默想着演说词。那位艾佛瑞特讲演了两个多小时,将近结束时,林肯不安地掏出旧式眼镜,又一次看他的讲稿。他的演说开始了,一位记者支上三脚架准备拍摄照片,等一切就绪的时候,林肯已走下讲台。这段时间只有两分钟,而掌声却持续了十分钟。后人给予极高评价的那份演说词,在今天译成中文,也不过四百字。

    美国南北战争初期北军的失败,给林肯带来了极大的烦恼。这天,有一位养伤的团长直接向总统恳求准假,因为他的妻子遇难,生命垂危,林肯厉声斥责他:“你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期吗?战争!苦难和死亡压迫着我们,家庭的感情在和平的时候会使人快活,但现在它没有任何意义了!”团长失望地回旅馆休息。翌日清晨,天还没亮,忽然有人叩房门,团长开门一看,却是总统本人。林肯握住团长的手说:“亲爱的团长,我昨夜太粗鲁了。对那些献身国家、特别是有困难的人,不应该这样做。我一夜懊悔,不能入睡,现在请你原谅。”林肯替他向陆军部请了假,并亲自乘车送那位团长到码头。

    有一次,一个小伙子坐在陆军部的大楼前,林肯见了问他干什么,小伙子回答:“我在前方打仗受伤,来领军饷,他们不理我,那狗婊子养的林肯现在也不来管我了。”

    林肯听了,安详地问他:“你有证件吗?我是个律师,看你的证件是否有效。”小伙子递过证件,林肯看完说:“你到三○八号房间找安东尼先生,他会帮助你办理一切。”

    小伙子进了陆军部大楼,看门人问他:“你刚才和谁讲话了?”

    “跟一个自称律师的臭老头。”

    “什么臭老头,他是总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