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何以成为散文(上)

    我们把先秦记录历史大事,王朝政治,重要人物的行为、语言、思想、事迹及各诸侯国之间纠纷缠斗的政治、军事、外交诸多事件的著作,称之为历史著作,又因为它们同时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我们又称之为历史散文。从记言的《尚书》到记事的《春秋》,从所谓“春秋三传”、《国语》到《战国策》,在先秦,史官随时笔录的枯燥的政府档案经过几个杰出人物的如椽巨笔,终于定格为彪炳千秋的史册,这些史学著作不仅是那个时代的史的记录,而且是那个时代哲学思想和文学成就的反映。其丰富的文化含量使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元典,成为历代学子的必读书目。

    《尚书》的“佶屈聱牙”我们可以放过,但孔子的《春秋》却有费点口舌的价值。“春”与“秋”为一年四季中的二季,春种秋收,春生秋杀,春秋代序为一个周期、一年,所以,“春秋”合称,就是指时间的运转。古代史最初的体例是编年的(按时间顺序依年编纂),故以“春秋”作为史著的通称。而《春秋》则特指据说为孔子根据鲁国史料编纂而成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该书记事从鲁隐公元年(前722)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共二百四十二年,此间的各国大事,都简要记录在其中了。

    但这部记录二百四十二年间大事的史书,文字却仅有一万六千多字,二百多年各诸侯国大事,其间纠结缠绕,勾心斗角,因果相联,人事相搅,多少复杂烦难,以一万六千余字当之,定须简洁而谨严,要言而不烦,一以当十。这就形成了《春秋》的“微言大义”。微言者,言语简洁而精省也,大义者,内涵丰富且包孕着主观倾向性也。这对事对人之“主观倾向性”褒贬,又往往是暗示而非明宣的,此所谓“《春秋》笔法”。《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显然孔子作《春秋》不仅为客观记叙史事,为后人索隐,更为表达自己的政治道德观点,并以之矫正世道人心,故《春秋》微言之中,有褒贬在焉。所以,“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但用一万六千余字写二百四十二年历史,可以想见其疏略简陋,这不是语言的锤炼所能避免的。所以,实际上,《春秋》并不能真正完成对春秋时期的历史记录,它只是一部“历史提纲”。王安石更直接批评它是“断烂朝报”。从叙述事实角度看,它实际上没有叙事,因为它没有“叙”,只有“记”,它只记录事件的孤零零的结果,而无起因、发生、发展之过程,更遑论其间的诸种因素的交互影响,包括各类人物的不同作用。就对事件的评论看,它亦没有论事,因为它没有“论”,只是过分依赖、迷信语言的多义性、丰富性,滥用其模糊性,在能指和所指之间增加无约束甚至无规则的随意联系,这给我们真正理解作者的思想倾向增加了难度。如“王正月”之“王”,在与“正月”连用时增加了它所指的义项,使之具有“尊王”的意味,就有些勉强。再如同为弑君,有的记为“人”(如文公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有的则无此“人”(如成公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文公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有“人”者表示“少数人”,被弑之君罪不该死,而这“少数人”倒有弑君之罪;无“人”者表示“举国共杀之”,罪有应得。这样费琢磨,也不够明确。至于某些为尊亲者讳的用词,更值得商榷。如“践土之盟”时,晋文公为盟主,召集诸侯大会,也通知周天子到会,主弱臣强,天子竟被诸侯呼来唤去,形同被挟,实为周天子一大耻辱,但孔子记曰“天王狩于河阳”,用一“狩”字,为之遮丑,这样做,能否起到“尊王”的作用,还很难说,而这种做法,遮盖了历史真相,倒是真的。实为史家所不宜取也。

    《春秋》既有这些叙事和论事上的不足和缺点,就须有人对之作阐释。被后人称之为“春秋三传”的《左传》、《公羊传》、《榖梁传》就是传释《春秋》的著作。

    这三部著作,《榖梁传》(鲁人榖梁赤作),《公羊传》(齐人公羊高作)乃是阐释《春秋》的微言大义的,是弥补《春秋》“论事”之不足,对《春秋》的“微言”作深文周纳的注释和阐释,有时不免穿凿附会,这两部著作实际上已不再是史学著作,而是政治学、伦理学著作。而《左传》则补《春秋》“叙事”之不足,史料既丰富多彩,格局又规模宏大(十九余万字),史学价值与文学价值都堪称一流。

    《左传》原称《春秋左氏传》,若标点为《〈春秋〉左氏传》,可明白地看出它与《春秋》的关系:它是以《春秋》一万六千余字为经、为纲,而自己为传、为目,补叙其历史原委的著作。当然,两者之间也不能做到事事对应,《春秋》中的有些经文《左传》并未注解;《春秋》中没有记载的事件,《左传》却也有补写,所以,也有人据此认为《左传》是独立著作,与《春秋》无关。如宋人黄震《黄氏日钞》卷三十一就说:“《左氏》虽依经作传,实则自为一书。甚至全年不及经文一字者有之,焉在其为释经哉?”但即便如此,《左传》“依经作传”的事实却是大家都承认的,而且左氏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价,在政治立场、伦理倡导等价值取舍方面也与《春秋》基本一致,至于在作传过程中,对历史事件的记录,左氏自己有所取舍,甚至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有些自己的见解,也未尝不可,左氏于为经作传之时,渐生自创一体的雄心,也在情理之中。

    《左传》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认为是鲁太史左丘明,但唐代以后,即有人对此说法提出怀疑。我们可以笼统地说,这部著作成书于战国初年,其作者已不可确考。

    《春秋》是编年体的断代史,依经作传的《左传》当然也是此种体例。它的记事上起鲁隐公元年(前722),下迄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比《春秋》多了十三年,共二百五十五年。另外,《左传》最后还有一节附记,署曰“悼之四年”,但所叙事迹至韩、魏灭智伯,已是鲁悼公十四年左右的事。所以也可以说《左传》记事下迄至悼公十四年(前454)。《左传》不是专史,但凡此二百六十多年间,各诸侯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风俗、人物诸多状况,在《左传》中皆有生动而具体的反映。要了解此间的历史,《左传》是最翔实、可信的材料。

    由于《左传》是在“叙事”上下工夫,这就使它有可能在叙事、写人及语言诸方面达到相当高的水准,取得与之相关的文学成就。事实上,《左传》在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中,不仅是以其巨大的史学成就为人重视,也因为其巨大的文学成就对后来的文学史产生巨大影响,从而为历代所推崇。

    如果说《春秋》是对历史事件“结果”的记录,并用谨慎选用词语的方法含蓄地表达对历史事件的评价;那么,《左传》则是对历史事件“过程”的记叙,并在记叙过程中“于叙事中寓褒贬”。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有趣的现象是,相较于《左传》对历史事件过程的生动、翔实的记叙而言,其对历史事件结果的记录反而显得草草——事实上,由于对历史事件过程的叙述已足够充分,对事件原因、发生、发展过程的描述已足够细致具体,其“结果”往往已是不言而喻——不需要太多的“言”即可“喻”之于读者。很显然,相较于《春秋》对历史事件结果的过分重视,《左传》的作者更关注对历史事件“原因”的探究。这种对“因果”的追寻,可以说是深入到了史学的本质,也就是说,《春秋》可以说是档案(历史事实的堆积),而《左传》则不仅是“史”(历史事实的堆积),而且是“学”(对历史的研究)。《左传》作者对历史“因果”的关注与追寻,使得史学真正成为科学。由此观之,《左传》作者在对史学的理解上,对史官(家)职责和素质的理解上,远超孔子之上,而《左传》的史学价值也远远超过《春秋》。

    而且,由于《左传》热心于对历史刨根究底,热心于对历史事实做细致的观察并记录在案,又出乎意料地使《左传》具有了极高的文学价值。这文学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叙事的成就上。它善于叙事,精于剪裁,详略得当,而且细节描写也大放异彩。在细节描写中,作者刻画了人物的性格,洞悉了事件发展的隐微动机。其对战争描写的擅长及取得的成就,更是历来为人称道。我们前面说到了,《左传》更关注历史事件的“因果”的追寻,所以,它写战争,并不把重点放在战争结果上,而是把关注点放在战争的背景、起因、交战各方战前的准备,政治、经济状况,人心向背,兵力部署,外交情况,将帅的性格与士兵的士气,战略战术的运用等等,围绕这些问题,作者把大量的历史事实网罗了进来并组织起来(这也就实现了对历史的记录)。而组织这些材料,并委婉周详、生动活泼地加以叙述,使之有跌宕起伏的情节、错综复杂的矛盾,张弛有致的节奏,突出明确的中心,兼之谨严而巧妙的结构,清晰而相扣的层次,《左传》的叙事艺术也就自然地凸显出来。

    与叙事艺术紧密相关,《左传》在写人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显然作者认识到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尤其是当事人,其品性、人格、性情、修养、见识等等,对历史事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所以,《左传》写人,也是为了“叙事”,为了更好地叙事,更好地说明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

    《左传》写人的方法,约略有四:一是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实际上,“说什么”和“做什么”是一个人性格的主要表现。二是把人物放在矛盾冲突之中,通过描写人物如何应对矛盾冲突,在矛盾冲突中的行为、思想、心理来展现人物性格。“如何做”“如何说”——也即“方式”的选择,是人物性格的又一突出表现。三是通过对比手法来衬托人物性格,把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对比着写,从而使各自性格特征在对比衬托中更加明显。四是细节描写。细节描写可以使我们对人物性格有更深入、更细致、更深刻、更近距离的了解。

    《左传》叙事、写人之成就,可以举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为例说明。《春秋》在此年月下只一句:“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只是把事件中的“结果”系于月、年,而整个事件过程及起因、发展则付诸阙如。而《左传》则以一“初”字领起追述,一下子就把事件起因追溯至四十年前(按:郑武公娶于申在武公十年,公元前761年,武公十四年(前757),庄公“寤生”,武公十七年(前754)生共叔段,公元前743年,庄公即位,公元前722年,即隐公元年,庄公克段于鄢。此据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及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而三十六年前庄公出生时的“寤生”(难产),乃是这一件历史大事的近乎微不足道的“因”,真令人感慨!不仅统治者内部所谓的神圣伦常之爱,被撕下了面具,甚至历史理性也会因此受到怀疑。

    就叙事言,《春秋》中的“郑伯克段于鄢”六个字,到了《左传》,就变成了七百多字的大文章:事件的起因、发生、发展,情节曲折而生动,具体而翔实;人物性格鲜明而突出。其写情节,自“庄公寤生”引起姜氏厌恶起,接叙姜氏“欲立”共叔段,为之请制,请京,收贰,完聚,将袭郑,庄公伐京,段出奔共,颍考叔献计,庄公母子隧而相见……环环相扣,层次清晰。故事的展开,矛盾的发展,人物的出场,都有条而不紊。其写人,则姜氏之偏执自私、乖戾狭隘,共叔段之飞扬跋扈、有恃无恐、无知愚蠢而野心勃勃,都在情节展开中自然地显示出来。尤其是郑庄公,其行事之周密,用心之险恶,处心积虑而不动声色,欲擒故纵而貌似忠厚,果断斩决而善待机会,深谋远虑而委曲求全,在其行事及语言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令人发粲的是整个事件结束后的最后一句“遂为母子如初”,一个“初”字,照应了全文开头的“初”,也让我们自然想到:这对母子,他们之间的“初”是什么样子呢?“如初”不过也仍然是内怀怨毒,尔虞我诈,互相拆台罢了。这出“其乐也融融”、“其乐也泄泄”的“隧而相见”闹剧,只不过是掩了天下人耳目,庄公得以保持“孝悌”之名,而姜氏仍可以养尊处优,过着寄生的贵妇人生活而已。这篇七百多字的奇文,以“初”始,以“初”终(后面一节“君子曰”与全文情节互不相关,其思想倾向又近于画蛇添足,置之勿论可也),首尾可对照,可对接,完然自足。文章结构之精妙,令人惊叹!

    《左传》艺术成就的第三个方面,是其语言上的特色。其叙述语言典雅、平实、简练丰润、含蓄畅达,曲折尽情。其人物语言,与人物的性格、修养、身份及其处境,在事件中的地位,十分贴切。其行人辞令(外交辞令),更是历来为人称道。我们看鲁僖公三十年(前630)的“烛之武退秦师”一节中烛之武对秦穆公的一段说辞: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

    面对着两个超级大国的围攻,弱小的郑国当然没有军事上的任何优势,烛之武在谈判桌上也可以说没有一点筹码。所以,他先坦率地承认,若秦晋再围攻下去,郑国必亡,郑国人自己也知道并准备接受这种结局。坦承自己国家的处境,让人觉得他老实而诚恳。然后烛之武话锋一转,“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亡郑固然对郑国是个灾难,但秦国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这一转折,就使得烛之武此番说辞,好像并非为郑国打算,而是在为秦君谋划。接着他站在秦国立场上先就秦郑关系展开分析:亡郑,对秦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舍郑(放郑国一码),对秦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秦郑关系不应该是敌对关系、你死我活关系,而应该是战略伙伴关系,或至少应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存在着共同利益和广阔的军事合作的前景。下文写到秦穆公退兵后,留下了杞子、逢孙、杨孙“戍之”,实际上,是在郑国建立了军事基地,既可两面夹击钳制晋国,又可作为秦国争霸中原的跳板。秦国确实是从“舍郑”中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在谈完了秦郑关系、化敌为友之后,烛之武又话锋一转,对秦穆公指出秦晋关系的脆弱性、秦晋两国根本利益的尖锐对立性。他也从两个方面分析。从过去看,晋负秦(晋惠公曾对秦穆公失信,晋人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行为秦穆公当然没有忘记);从未来看,晋阙秦。晋要强大争霸中原必先抑制秦国,使无后顾之忧;而秦要东向,也必先越过晋国这一关口。秦晋之间正因为根本利益互相对立,所以虽是邻居,常常搞些“秦晋之好”的联姻之类的双方心照不宣的把戏(穆公就是晋文公的岳丈),但世世交恶相斫不休的事实是不能掩盖的。三年以后(僖公三十二年、三十三年),秦谋袭郑,晋设伏于崤,使秦全军覆没,即可为烛之武预言注脚。

    上述事实客观存在,只不过穆公一时糊涂而未能了然。烛之武也只不过是给秦穆公提个醒,指出这个格局罢了。而在迷途中的穆公经烛之武的当头棒喝,幡然猛醒,结果是“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由此观之,烛之武对穆公所言皆是事实,且果然是于郑于秦,皆大欢喜。这类外交辞令,当然是最值得推重,与后来纵横捭阖之徒徒逞口舌,播乱是非,设阱陷人,构隙成奸,务为自利而损人的做法,有本质区别。

    从文法言,这段说辞,层次清晰。先退一步,为一层;谈秦郑关系为一层;谈秦晋关系又为一层;最后两句“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是总结性的话,为一层。凡四层。层层相续相扣。就烛之武立论的核心言,则不外乎“利害”二字。穆公何许人也?唯“利害”可以动之。所以,烛之武开口便是“有益于君”的“益”,中承“君亦无所害”的“害”,闭口则是“阙秦以利晋”的“阙”和“利”。一大段滔滔不绝之后,以四字收束:“唯君图之”。此君“图”什么?——唯“利”是“图”而已。秦穆公“图利”,烛之武乃说之以“利”,如此才能句句入耳,听之无厌,闻之心悦,最后言听计从,“与郑人盟”。而对与女婿昨日同盟、一旦决裂竟毫不介怀,毫无愧疚,亦可见穆公英雄加流氓的本色。再验之以三年以后(鲁僖公三十二、三十三年),穆公利用郑人信任而谋袭郑,亦毫不受信诺之约束。后来蔺相如廷斥秦王嬴政:“秦自穆公以来,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言之凿凿有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