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的歌声

    “乐府”作为一个词,一个概念,它首先是政府官署的名称,这种官署,据说在秦时即有,但史籍所载,却是始于汉,尤其盛旺于武帝时。武帝是个雄才大略却又不失浪漫情怀的君主,他坚忍残酷却又颇有艺术情调。据说他希望乐府这个机关能为他“观民风,知厚薄”做点事,但这大概还是满脑冬烘的班固的道德猜想。

    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汉书·礼乐志》)。

    在这客观的记录里,我们可以想见武帝当时的神采,都尉而名之曰“协律”,或因协律而设“都尉”,使我想起曹操曾将他组建的专业盗墓队的头头封官为“摸金校尉”,事虽不类,却都极有幽默感,是大手笔的创造,是体制的掌控者自己拿体制的严肃性开玩笑。

    这李延年李都尉自从有了这个官办的艺术公司,就把当代著名作家司马相如等人拉到旗下,成为签约作家与歌手,加以包装,此后的官方政治活动里,就有了经常性的演出活动,古代“礼乐”政治在大汉复活了。据说,在一次大型祭祀天神的活动中,七十个童男女组成的童音合唱团,从黄昏一直唱到天亮,嘹亮的歌声引得神光天降,聚集祠坛,武帝遥望而拜,参加祭祀的数百文武官员都肃然起敬,又惊又怕。真正是“天人感应”了。——当然,这又可能只是班固笔下的道德神话。

    但这一类《郊祀歌》、《安世房中歌》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正如今天的大型合唱团,所唱所演,除了具有仪式的意义外,艺术的感染力往往不足,娱神的成分多,娱人的成分少。武帝本人除了在这种神人同欢天人同庆的场合,大约也不会去欣赏。我们注意这段话里有“采诗”一说,《汉书·艺文志》也有“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至民间采那些“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歌谣,才是乐府机关最有价值的工作,武帝大约也最看重这部分工作,以他的个性,他最喜爱的也应该是这些赵代之讴,秦楚之风。

    有关《诗经》成书的“采诗说”,乃出于猜测与臆断,而汉乐府机关的“采诗”,却是实实在在的政府行为,且有专门的机构主其事。有意思的是,班固在“采诗”的后面,还有两个字“夜诵”,为什么要“夜诵”呢?颜师古的解释是:“夜诵者,其言辞或秘不可宣露,故于夜中歌诵也。”这“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却要采来,还要夜诵,可见其魅力。但又是什么使这些诗歌“秘不可宣露”呢?不外乎两点:一是于国家政治有冲突,有暴露性、抨击性、批判性;二是于国家道德有冲突,有破坏性、诱惑性、示范性。既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当然是个人的,人性的,所以,一方面它与现有价值体系有不尽相符之处,甚至有大冲突,一方面却有极大的艺术诱力。

    这协律都尉李延年及各届乐府令,乐府工作人员,都大有“雪夜闭门读禁书”的大快乐呢!

    魏晋以后,人们就直接把由乐府机关收集、整理、演唱的这些诗歌径称之为“乐府”了,“乐府”二字的意义,至此一变而为一种入乐的诗体的名称。

    我们现在一般都说《诗经》中的“国风”乃民歌,但这并不能让所有的人都认同。“国风”中的情感与生活,确实往往并不是下层人民的。但汉乐府中的民歌,确实是民歌,因为它的内容就是下层人民的生活与情感。在汉乐府中有三分之一属于叙事诗(这也与《诗经》的基本属于抒情诗有大不同),而这些叙事诗所叙之事,并非朝廷国家之事,而是小民日常之事:

    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当言,未及得言,不知泪下一何翩翩。“属累君两三孤子,莫我儿饥且寒,有过慎莫笪笞,行当折摇,思复念之!”

    乱曰:抱时无衣,襦复无里。闭门塞牖,舍孤儿到市。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从乞求与孤儿买饵。对交啼泣,泪不可止:“我欲不伤悲,不能已。”探怀中钱,持授交。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徘徊空舍中,“行复尔耳!弃置勿复道。”(《妇病行》)

    被生活如此煎熬而至于走投无路夫妻父子不相保的,必是下层细民。从艺术上看,叙事时口吻亲切而至于啰唆碎屑,真实而至于口吻紊乱,这正是原生态的民歌。而其中体现出来的汉代政治的残酷,也颇能让我们明白这些诗只能“夜诵”的原因。

    与此相近的还有《孤儿行》与《东门行》。《孤儿行》其啰唆碎屑层次混乱比《妇病行》有过之而无不及。艺术最是难以言说的东西,最无规则的东西。一般而言,啰唆碎屑层次混乱是最不堪的,但在这里,恰恰成为它魅力的成因。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讲究悌道的汉代兄弟阋墙的故事,孤弱的弟弟在失怙之后,简直成了兄嫂的奴仆。——这是道德的崩溃。

    《东门行》不啰唆不碎屑层次也清晰了,但语气上还是疙里疙瘩,像“咄!行!吾去为迟!”读起来不像诗,唱起来大概更不成调。但这也正是民间的声口。其内容则是写一个铤而走险的丈夫与其逆来顺受的妻子的一段对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下层人民已到了不反抗无以生存的地步。——这是政治的黑暗。

    有意思的是,《孤儿行》的结尾是:“兄嫂难与久居”。《东门行》的结尾是“白发时下难久居”,一是道德崩溃家不能居,一是政治黑暗国不能居。国虽在,却已无小民的生路;家虽在,却已非孤儿的庇护,这是隐藏着的国破家亡。堂堂大汉,泱泱中华,煌煌文明,却“内瓤里尽上来了”。这乐府机关收集的民歌,对汉武帝的文治武功,有莫大的嘲讽。

    当然,汉乐府中并不全是这种横眉冷对苦大仇深之作,字字顿挫血,声声哽咽泪。更多的,是风情摇曳之作,浪漫风流之调。这可以看出吾民族在最强盛的时代的浪漫情怀与乐观精神,以及这个民族内在的精神力量与气质: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长歌行》)

    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远道不可思,宿昔梦见之。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他乡各异县,展转不相见。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入门各自媚,谁肯相为言!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其中意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饮马长城窟行》)

    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令我白头。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古歌》)

    这是多么流畅婉转的歌!它确实不像《诗经》那样高贵雍容,但它有自己的平易与亲切。这是普通人的情感,没有更多的国家价值负载,这使得它们更加纯粹,如同人类的童心,绝假纯真,最初一念。

    《诗经》中的抒情也往往带有道德意味,有伦理的诉求在着。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诗经》中的第一首《关雎》和汉乐府中的《江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笔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何等自然活泼?但马上就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道德之言代替。“参差荇菜,左右流之”何等自由放任!但“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却又显得沉重压抑,并且暗含着道德上的象征意义。尤其是最后接连出现的“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和“窈窕淑女,钟鼓乐之”。“琴瑟”与“钟鼓”,明显的引入了社会价值。

    而汉乐府的《江南》则一任真心流动,毫不节制,毫不惭愧: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采莲”者,采怜也,找对象也。鱼戏莲叶者,男女调情相戏也。可惊异的是,后面四句只说这调情一事,既可见江南水乡男女风情,也可见作者津津乐道唯此一事,而不知其他。道德意味的淡化,日常情趣、大众情怀的表达,成为汉乐府区别于《诗经》的一大特征。

    《诗经》的伦理美使其成为民族的经典,成为“大我”的情怀。而汉乐府中的抒情诗,一看便知,纯属那种最个性的“小我”的瞬间情怀:

    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何用问遗君?双珠瑇瑁簪,用玉绍缭之。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妇呼豨!秋风肃肃晨风飔,东方须臾高知之。(《有所思》)

    先是爱如火,后是恨似刀。一件爱的礼物,几乎是用爱心装饰而成;而一旦决绝,折断它,摧毁它,焚烧它,便是灰烬也要当风扬尽,不留一丝痕迹。这岂是伤心?这简直是毁心,即使心如死灰,还要扬走这份成灰的心。这是真正的爱与爱之痛,没有一点比兴,没有一点隐喻,她就说她的爱。

    再看《上邪》——“上邪”者,“天啊”也,这是少女吁天录: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一首直抒胸臆的诗歌,一位大胆泼辣热情如火的少女,向她所爱的男子发出了炽热的爱的誓言:“我要和你相爱!”“我欲”二字,不仅见出她的主动,而且还看得出她的很自我的个性。这一“我欲”还包含着“我要,谁能阻挡”的意思。而后面用一连串绝不可能出现的假设,来作为“与君绝”的条件,不仅逻辑上否定了“与君绝”的可能,而且,从思想意识上讲,这样的表白,简直置天翻地覆于不顾,完全的爱情至上。对她而言,只有爱是不能忘记的。

    这种激烈、刚烈,甚至使得《诗经》中类似的诗歌相形见绌。使《诗经》相形见绌的还不仅体现在对这种被恩格斯称为最个性的情感——爱情的描写上。生命意识在汉乐府里也达到了新的深度。《诗经》里没有直接的生命咏叹,只有含蓄而轻描淡写的类似“今我不乐,日月其除”(《唐风·蟋蟀》)的表述。而以下两首在汉代流行的丧歌,却让我们在《古诗十九首》之前,就已“惊心动魄”: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薤露》)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蒿里》)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歌词太简单了,但感动人的东西往往就是简单的,震撼我们,使我们幡然猛醒的,往往就是那一掌猛击:这简单的歌词唤醒了我们内心的恐惧、遗憾、不平以及无奈,还要什么繁华?死亡的微笑已使所有的似锦繁花瞬间飘零。

    据《后汉书》卷六十一《周举传》记载,东汉末年外戚梁商在洛水边大宴宾客,

    商与亲昵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薤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

    我们不知道这《薤露》的乐调是什么样子,怎么个唱法了,但让酒酣耳热极欢尽乐的一帮权贵“乐极生悲”怆然涕下,岂非是因了这歌词的那种直透人心的大悲凉!?

    虽然死如秋叶之叹息,生却仍能如夏花之绚烂。我们读过了汉乐府中的恨,汉乐府中的爱,汉乐府中的死,现在我们来看看汉乐府中的“美”——那是生命的华丽,是华丽的生命。是生的热烈,生的绚烂,是青春之火的燃烧,如此美艳,又如此只可远视而不可亵玩——我是说汉乐府中最脍炙人口的《陌上桑》——你看这题目,就是春天的气息,就是生命的气息,就是田野上的风与阳光,是的,此诗就是与太阳一同开始的: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使君谢罗敷,宁可共载不。罗敷前置辞:“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史,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这是中国文学画廊中最美的少女,体态美与道德美的完美典范。但若仅仅如此,她还不算特别,她的特别在于她充溢的青春活力,机智,顽皮,活泼,单纯。面对丑恶,她正义在胸却并不动用正义,道德在侧却并不依仗道德——她几乎是凭借自己天赋的聪明,和与美丽俱来的自信,就挫败了强大的对手。我要强调说,她并不需要社会道德体系对她进行维护,她有足够的自卫能力,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如果贞洁是美丽的最好伴侣,她拥有了。但我还要说,这并不重要。这首诗并不要表达这样的意见。这首诗不是在高唱道德赞歌,它既不歌唱道德对好人的庇护,也没歌唱好人的道德,它高唱的是美的赞歌。在全诗三叠里,描写罗敷美貌的第一叠是作者写得最卖力也最精彩的,简直是眉飞色舞兴高采烈——作者对此兴致最高兴趣最大,所以,写起来文采也最为浓烈。是的,这首诗的可爱处,正在于它不是一个道德题材——这正是我说的汉乐府与《诗经》区别的一个最好例证。汉乐府把这么好的、严肃的道德题材都弄成轻喜剧了,它的价值取向可见一斑。《诗经》是孜孜不倦地在日常小事中找寻道德意义的。

    当美丽的罗敷在众目睽睽之下自信甚至自得地展示自己的美丽时,她是反传统的,她自豪于她的美,也自得于她的美颠倒众生。而当她碰到太守时,她实际上面临着双重的考验:道德的考验与智慧的考验。作为一名普通人家的少女(她后面的夸夫乃是出自虚构:我们无法想象一位“朝大夫”的私眷能独自一人去采桑,且还能让那么多不相干的下层人来围观),她有可能凭着美貌攀龙附凤,趋炎附势,牺牲正常的自然的情感去“爱”一个委琐丑陋的老男人。但她经受住了这种一般人都难以经受的道德考验。这本来是一个大题目,是一个正大光明的题目,是一个可以大做文章使之成为道德典范事例的事件,但作者却轻易地弃掷了,并不想在这个主题上有什么作为。相反,作者把重点放在了“智慧的考验”上:我们知道,弱势者反抗强势者的侵凌,往往是悲剧结局(而这悲剧结局正为道德家所津津乐道)。罗敷反抗太守,自然也面临这样的危险。但她却似乎根本没有在意这种危险:太守在罗敷的美貌面前尚且有所退避,他没有自己上前,而是派了一个小吏前来探口风;而罗敷则直接走到太守面前,严词斥责之后,依样画葫芦地对他进行嘲讽与调侃:你有权势,我的丈夫也有。只不过,我丈夫是一个相貌堂堂的、皮肤白皙的、美髯飘飘的……美男子啊!你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委琐破碎黑不溜秋连胡子也不长的嘴脸吧!

    你看,罗敷并没有对太守作明确的过多的道德审判,并且也决不对自己的品行作道德夸耀,一句“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轻轻提起旋又丢在一边。我罗敷就算爱有权有势既富且贵的男人,我也已有这样的丈夫了,我还爱美的丈夫呢!我也有了。你怎么着?就你这小样?

    这乡下小女子,不是在斥责太守的道德水平,而是在嘲讽他的体貌丑陋!太守虽然自得于自己的权势,在美丽的少女面前,却不能无自卑于自己的长相!

    这是美对丑的胜利,智慧对权势的胜利,这是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而且,这美丽而聪慧的小女子在取胜时,并没有动用正义、道德等公共武器。她是孤胆英雄——这是她一个人的战争,一个人的胜利,一个人的光荣,一个人的美丽。

    但另一方面,那么一位单纯、活泼、青春,阳光一样的女孩,面对来自权贵的调戏,表现得如此非凡——我是说智力与道德的双重非凡,不仅让我们惊讶于她的个人天赋,甚至对人性的高贵都生出了信心。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于在悲剧作品中体会人性的崇高,在喜剧作品中调侃人性的弱点,但《陌上桑》却让我们有了新的经验:它是喜剧的,但它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讽刺那个可怜又可鄙的太守的道德丑陋,而是要展现一位少女的人性美丽。是的,它不是为了撕破丑,而是为了表扬美——虽然它是喜剧。从这个角度看,它又是独特的。

    《陌上桑》是美的喜剧。而汉乐府中最伟大的作品,《孔雀东南飞》——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长的叙事诗,被《艺苑卮言》称之为“长篇之圣”——中,同样美丽无双的少妇刘兰芝,则以自己柔弱的生命演绎出英雄般的大悲剧。与罗敷不同的是,罗敷是个社会角色相对单纯的少女,而刘兰芝则是社会角色相当复杂的少妇——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中,这个角色确实是过于复杂了:“少妇”有这样多重的身份以及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妻子,儿媳,嫂子,等等,并且,在这些身份里,“儿媳”的角色是最为重要的,也就是说,做好“儿媳”比做好“妻子”更重要,不幸的是,也更难。汉代庐江府的小女子刘兰芝及其父母,显然深知这一点,所以,在她做少女时就为将来做个好媳妇而刻苦学习,其学习的知识范围包括当代的一切女红,甚至还扩大到了传统文化、诗书礼乐等等“素质教育”的范围:“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然后,十七岁时,好像取得嫁人资格的她嫁给了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用她母亲的话说是“谓言无誓违”——自以为这样终于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值得提醒的是,她做妻子是很成功的,成功到她的丈夫焦仲卿认为,在其他方面不大成功、也不大可能成功的他,唯一感到幸运的是“幸复得此妇”,并且要和她“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也就是说,要和她生生死死在一起,最后还真的以死殉情(顺便说一下,这样的好男人在传统中国绝对是稀有元素。)当然更要说明的是,她做家族的媳妇也是尽心尽力且成功的:她勤劳(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能干(三日断五匹)、顺从(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她被驱遣之后,仍然谦恭地与驱遣她的婆婆告别,语涉关心;与小姑的告别更可以见出她平日与小姑相处时相亲相得之状,以及离别时的难舍难分真情。但即便如此,刘兰芝仍然在焦家,是“心中常苦悲”,并在委曲求全几年后,终于被驱遣。现代学者极力想分析焦母驱遣刘兰芝的心理原因,但这并不十分重要,因为,只要一个婆婆有了这样的权力,她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她不喜欢,她就可以这样做,而不喜欢,往往是没有什么摆得上桌面的原因的。比如后来陆游母亲所做的那样。因此,具体的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权力。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焦母在对待刘兰芝时是孤立的,是不得人心的,连家族中的人心也不得。但她仍然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她作为家长,她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权力。刘兰芝的兄长也有这样的权力。所以,这一悲剧的意义,在于揭示出中国古代封建家庭内部的道德危机,揭示出封建社会的家庭道德内蕴含的不道德与残忍。在汉代“七出之律”里,在《礼记·内则》里,这些以道德律令形式存在着的,在世俗世界中发挥着至高无上的现实作用的观念中,确实包含着严重的不道德。而这种残忍的不道德的屠刀,现在砍杀的乃是如此美丽、可爱的妻子与如此忠厚笃诚知冷知热的丈夫。他们那么善良,那么热爱生活,那么与世无争与人为善,这是一对人性的可人,并蒂的人性的花朵。一边是屠刀,一边是美善,如此强烈的反差,就会产生强烈的悲剧效果。当这对年轻恩爱的小夫妻完全合礼合法地被践踏时,除了诗人的同情与愤怒,社会毫无愧作,当事者毫无罪恶感,亦不受任何惩罚——无论是法律的还是道德的,这是令人震惊的。我们也就有可能在震惊过后,在悲剧过后,认识一些真理——其实,真理往往也就是一些常识,也就是一些基本的人性,对人性的起码尊重。

    非常有意思的是,与罗敷一样,刘兰芝同样是一个内心极有分寸的女子。就像罗敷知道她如何获胜一样,刘兰芝则知道她无法取胜——无论对婆婆还是对兄长。他们背后的社会资源与体制支持太强大,而她,只有爱情与个体的尊严。但是,最后,刘兰芝还是发现了比制度更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死”。是的,“死”可以使她获得尊严,可以使她重申自己的意志,可以保护她的爱情与婚姻,还可以表示她对社会道德体系的蔑视与反抗。于是,爱与死与美,得到了最完美的结合:刘兰芝身穿绚丽的嫁妆,上身是绣夹裙,下身是单罗衫,腰若流丸素,耳著明月铛,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注意,这是多么美艳鲜活的生命啊——然后她揽起裙摆,脱去丝履,玉足一点,举身赴清池。这又是何等惊艳的一跳!我们发现,她赴死的动作在诗人的笔下是如此灿烂优美,照亮了那个寂静的夜晚;如此令人目眩神迷,拂去了我们心中的阴霾。我们几乎忘了这是死亡,而是惊呆于这极美的一瞬,这是生命最绚烂的一瞬,这是美艳的生命最美艳的一瞬。然后,她那美丽的灵魂从水中升起,与她的所爱,一样殉情而死的忠厚的焦仲卿——顺便问一句,陪伴刘兰芝这样绝代佳人的,除了忠厚,还有更好的品行吗——变成鸳鸯,双双对对,“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死亡变成了新生,死门变成了生门,通过死亡,他们蜕变成鸳鸯,摆脱了人间的桎梏,获得了自由。

    这是美,是爱,是死,是自由。一首诗而呈奉出这样的主题,非“伟大”一词,不足以当之。

    汉乐府中的罗敷与刘兰芝,两个中国文学中的最美的女人,一个是我们的喜,一个是我们的悲。一个让我们乐,一个让我们痛。一个是我们的日出,一个是我们的月落。她们都是我们的爱。我们记住了罗敷阳光般的前额,我们也记住了刘兰芝那些晶莹透明的泪水。是的,最后,我想提醒读者的是,在读《孔雀东南飞》的时候,好好地注视刘兰芝的泪水,用我们的人性去温热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