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汉时关

    刘宋时的鲍照,就热衷于写边塞诗,我们知道他是一个生命力极强却又被时代压抑住了的人物。那种险仄的语言气流是他冲突的精神欲望的体现。其实呢,鲍照时代的“边塞”已不是在国之“边”,也无有“塞”。“北伐”是那个时代的主题,但除了个别雄桀之士如刘裕、如桓温,坐拥江南温柔的南朝是缺少曹植式的“幽并游侠儿”(《白马篇》)与鲍照的“但今塞上儿,知我独为雄”的丈夫的(《代陈思王白马篇》)。“马毛缩如猬,角弓不可张”(鲍照《代出自蓟北门行》)的边塞苦况,是令江南人士闭目惶拒的。来自北方的王谢大家族,一家专攻书法,一家雕章琢句,名士取代了英雄,儒雅风流,迷恋江南,乐不思乡。他们被“文”化了,也弱化了。再没有“西北望”的勇气与兴致了。

    这种情况到唐人那里有了大的改观。初唐的杨炯就已写出了“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从军行》)的豪放之语,后来高適更写出了“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的英雄之言。南朝的崇文贬武倾向一变而为扬武卑文。就连十分内秀与懦弱的王维,也有过“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使至塞上》)的英雄式行为,并写过一些颇有质量的边塞诗,数量也有三十多首,“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何等雄迈?“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更是千古流传(《使至塞上》)。这只能看作是时代之赐了。这是一个奋发向上的时代,热气腾腾而使人热血沸腾的时代,一个外向的时代,一个由宫廷走上江山塞漠,由内心体验走向外部世界的时代,一个小桥流水人家与铁马秋风塞北合为一体六合一统四海为家的时代;一个诗、酒、山水、金戈铁马交响的时代。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王翰《凉州词》其一)

    是悲怆,却也洒脱;是感叹,却更豪放。连战死沙场也是以美酒与音乐为伴,浪漫到了骨子里。

    被称为“七绝圣手”的王昌龄(698—757?),此类诗似更出色,请看《从军行七首》中的几首:

    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坐海风秋。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其一)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其二)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其四)

    是的,从这些诗人的诗里,我们知道唐人的视野与胸怀。他们的世界是那么广大,那么高远,不仅是外延上的,而且是内涵上的:这世界是丰富的,多姿多彩的,主题复杂,形态多样,他们的内心世界也因此而充实,充实而广大。

    王昌龄的七言绝句“无一篇不佳”(杨慎《升庵诗话》)在唐人中只有李白一人能称敌手,不论什么题材,不论何种情感,他都能用二十八字表达之,且曲曲折折又淋淋漓漓。以下的这一首,足抵一篇史论: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

    时空交错。时间如风中流沙,掠过关塞;关塞之上,碧空中的那轮孤月,荒凉已久。可是啊,那万里长征的人仍未归来。我们好似那深闺中的凄凄惶惶楚楚可怜的女子,从秦望到汉,从汉盼到唐,而伊人不归。边境千年,战氛难靖。种族要生存,要繁衍,文化要保持,要发展,我们的壮士万里戍边,一去不还。为什么民族与民族之间总是兵戎相见?总是上疆场,彼此弯弓月?广袤的边塞,为什么总是“流遍了,郊原血”?总是“沙头空照征人骨”?为什么不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实现民族之间的相安?在一连串的疑问之后,几乎是应和着我们的期待——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终于写出了这种愿望。对战争的厌倦,对弥漫着硝烟的人类历史的悲悯,对“和平”的祈祷。

    王昌龄除了边塞诗外,还写了数量可观质量上乘的描写女性的诗。他使那些美人的美永恒定格了。战争与女人,对男人而言是够刺激的题材,王昌龄是兴味盎然的。但好战而能归于和平,好色而能归于怜惜,王昌龄终于是一个有境界有高格的男性诗人。

    唐薛用弱《集异记》卷二曾记有一则王昌龄与王之涣、高適“旗亭画壁”的故事:

    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適、王之涣齐名,共诣旗亭贳酒。忽有伶讴官十数人会宴,三人私约曰:“我辈各擅诗名,今观诸伶讴,若诗入歌辞多者为优。”俄一伶唱“寒雨连江夜入吴”,昌龄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又一伶讴“开箧泪沾臆”,适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寻又一伶讴“奉帚平明金殿开”,昌龄又画壁曰:“二绝句。”之涣因指诸妓中最佳者曰:“此子所唱,如非我诗,终身不敢与争衡矣。”须臾双鬟发声,则“黄河远上白云间”。之涣揶揄二子曰:“田舍奴,我岂妄哉?”因大谐笑,饮醉竟日。

    这真是一个令人神往的时刻,这个时刻只能镶嵌在那个浪漫而明朗的时代。那是我们民族的春天。

    王之涣(688—742),字季凌,《全唐诗》仅存他的诗六首,但据说他的诗多“歌从军,吟出塞”,是一个典型的边塞诗人。这“黄河远上白云间”,即是王之涣那首被誉为唐人绝句压卷之作的《凉州词》: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绝句能写得风浪蕴藉,已是神品,而要写得气势磅礴,又从气势磅礴再转为幽深绵缈,实在是众多高手措手不及的。而这首绝句却做到了。唐代的诗人,创造了太多的神话。或者,我应该说,那个时代,孕产了太多的神话一样的诗人,他们使不可能变成了现实,使诗歌创作变成了神话的诞生。

    王之涣更有名的可能是《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日月不息,江河滔滔,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唐人的日月,唐人的山河,唐人的眼光,唐人的精神!

    唐人边塞诗的大家,首推高適(702?—765)与岑参(715—770)。高適的代表作是《燕歌行》,一首乐府旧题诗。高適字达夫,他的个性确也有孔子所谓“无可无不可”式的通达,庄子的无是无非的随缘。他写诗,“多胸臆语”(《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旧唐书·高適传》),“虽乏小巧,终是大才”(《吴礼部诗话》引时天彝评),旧传说他年过五十才留意篇什,不知有什么根据,而据我们今天读到的他的作品,好诗则恰好都在五十岁之前,五十岁以后他官位渐高,好诗渐少,反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大作了。他的诗题材多样。边塞诗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他以一首《燕歌行》而成了唐代边塞诗的领军人物,并与另一位纯粹边塞诗人岑参并称“高岑”。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这诗作于开元二十六年,那时他虽然生活困顿,但毕竟正当三十五岁的壮盛之年,生命力旺盛而气质澎湃,有这样的气势滔滔的作品正当其时。此诗虽序曰为张守珪为契丹所败而作,但并不专咏一事,而是对当代边事的全面概括与反思。即此一点就可知高適的心胸之宽广与手眼之高卓。此诗揭示了一组矛盾:民族矛盾,将卒矛盾以及戍边士卒的内心矛盾(报国之志与思乡之情的矛盾);刻画了一干人物:上至天子,中至将帅,下至士卒及闺妇;描摹了一串场景:出师之际,交战之间,边塞的生活风俗图与风景画。描绘时既粗犷又细致;抒情时有自豪有愤怒;议论时既雄壮又悲惋。苍凉深沉,雄健高亢,有直截了当的对比:“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怒形于色;有指桑骂槐的揶揄:“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几乎把唐代边疆那些雄桀不可一世的强梁将帅们一笔抹杀。当然高適写此诗时尚未依人为幕府,所以他能如此超然,如此平视那些赳赳武夫。到他后来依哥舒翰以后,他的腔调也就一变蔑视而为崇拜了。余恕诚先生把唐代边塞诗分为“战士之歌”与“军幕文士之歌”两类,盖高適在入幕之前所写的边塞诗,为“战士之歌”,用战士之眼光,抒战士之情感。而后期,则一文士——一有人身依附关系的文士耳。

    高適的名作,还有作于四十八岁(天宝十载)的《封丘作》,这是最能体现他个人气质的作品,艺术上也很圆熟,叙述式的赋体,应是他最拿手的,最能体现其浑灏流转磊磊落落的个人气质。他的送别诗颇有特色,人人熟知的送别董庭兰的《别董大》中的名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正是他性格中旷达一面的典型体现:“不愁前路”。他半生蹉跎,一事无成,却从来没有焦虑,这真是一个有着特别心志与气质的人物,这样的人物,也是那个时代的特产吧。而那个时代也没有亏待他,他的人生之路在后半生终于柳暗花明,在年近五十时“豁然开朗”,直接坐到了部长级的宝座。“有唐已(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旧唐书·高適传》)。庄子说“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像高適这样无可无不可的人物(他甚至求丐自给也不以为意),正是天机深者。且看他的《送别》:

    昨夜离心正郁陶,三更白露西风高。萤飞木落何淅沥,此时梦见西归客。曙钟寥亮三四声,东邻嘶马使人惊。揽衣出户一相送,唯见归云纵复横。

    《唐诗解》析此诗曰:“此叙不忍别之情。夫念离而忧,思深如梦,候钟而起,闻马而惊,当未别之时已不胜情矣,况既别之后所见为归云,能无惆怅乎?”(卷十六)但此诗最让人难忘的还是从中体现出来的高適个人的性情,他“离心郁陶”之时,仍然那么洒脱奔放,不粘不滞。“揽衣出户一相送”,我们看到的是潇洒俊爽,是豪放旷达,拎得起,放得下,似乎缠绵难断,却又似一丝不挂。似乎浓于酒,却又似乎淡如水。他的情怀中,真是无小儿女态。

    与高適齐名的岑参,若就边塞诗而言,其成绩应在高適之上,他是属于余恕诚先生分类中“军幕文士之歌”中的最典型代表。就其自身情感特征、及文体风格言,他与李白很相似,只是他尚有藩篱,尚有规矩,尚有分寸,不像李白那样无法无天,没大没小。岑参若再狂放一些,比如酒量再大一些,酒后大言狂言再多一些,再不着边际一些,眼界再广一些,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一些,气量再大一些,性情再真实一些,他就是李白了。但这都不可能,李白的出身与他的出身差异很大,李白的狂放豪奢有其家庭物质基础,而岑参少年丧父,靠自己勤奋出人头地。所以李白一生只求事业只求所谓建功立业,而不知产业家业;而岑参则把功成名就与改变“贫贱”联系在一起,“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与李白的“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将进酒》)是有不同的追求取向的。盖李白的志向为实现人生价值,完成自身的最大发展;而岑参的志向则与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地位紧密相联,所以,岑参在幕府不免谀主,有小鸟依人之态;而李白则视万乘亦若僚友,“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此则岑参万不及李白处。

    但若以诗言,岑参自有自己的特色与贡献,他的天性中,最特殊的一点是“好奇”。杜甫《渼陂行》说“岑参兄弟皆好奇”,好奇的人往往也好炫耀,他就是这样的人,他把边塞的艰苦化为“奇”,再以炫耀的口吻向人道出。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写雪,写寒,写送别,《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写风,写寒,写战争,都不是厌恶与悲伤,而是惊奇与惊喜,也因此才有那有名的梨花之喻。白雪天山,荒凉奇寒,在岑参心中,不是一大心病,而是一大骄傲!他的内心里,为自己设定的潜在读者,一定是内地之人,未有出塞经验之人,他在向他们炫耀:这边塞的种种奇观,种种怪异,种种神奇;边塞将士们的种种伟大,种种艰苦,种种卓绝,种种浪漫与豪情,种种侠骨与柔肠,他的潜台词是,这一切发生在边荒的人生风景,你们知道吗?他在向他们宣告:我来了,我看见了!

    岑参的诗,正是以他亲身经历为素材,也让我们“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