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ICU的人员配备

(1)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2)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1以上。

(3)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