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获取数据透视表的数据源信息

数据透视表创建完成后,如果用户不慎将数据源删除了,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数据源找回。

2.9.1 显示数据透视表数据源的所有信息

示例2.12 显示数据透视表数据源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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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据透视表中的任意单元格上(如B5)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数据透视表选项】命令,调出【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如图2-6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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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中的【数据】选项卡,勾选【启用显示明细数据】复选框,如图2-67所示,单击【确定】按钮关闭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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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6 调出【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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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7 启用显示明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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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数据透视表的最后一个单元格(如D21),即可在新的工作表中重新生成原始的数据源,如图2-6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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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8 重新生成的数据源

2.9.2 显示数据透视表某个项目的明细数据

用户还可以只显示数据透视表某个项目的明细数据,用于特定数据的查询。

仍以图2-68所示的数据透视表为例,如果希望查询有关销售人员“林茂”的所有销售数据,只需双击数据透视表中“林茂汇总”行的最后一个单元格D12即可,如图2-6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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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9 显示数据透视表某个项目的明细数据

2.9.3 禁止显示数据源的明细数据

用户如果不希望显示数据源的任何明细数据,可以在【数据透视表选项】对话框的【数据】选项卡中取消对【启用显示明细数据】复选框的勾选。

【启用显示明细数据】命令被关闭后,如果双击数据透视表以期获得任何明细数据时则会出现错误提示,如图2-7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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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0 数据透视表错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