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曲第三 计六款

【题解】

这一节五款是谈如何教演员唱曲的。李渔集戏曲作家、戏班班主、“优师”、导演于一身,有着丰富的艺术经验。他自称“曲中之老奴,歌中之黠婢”,凭借“作一生柳七,交无数周郎”的阅历和体验,道出常人所道不出的精彩见解。其实,不只言传身教,而且无形的熏陶也会使人受益无穷,演员在李渔这样的“优师”和导演身边长期生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潜移默化,自有长进。然而,亦需演员自己刻苦磨练,才能成为真正的表演艺术家。明李开先《词谑》中记载了颜容刻苦练功的故事。颜容实际上是一个“下海”的票友:“……乃良家子,性好为戏,每登场,务备极情态;喉音响亮,又足以助之。尝与众扮《赵氏孤儿》戏文,容为公孙杵臼,见听者无戚容,归即左手捋须,右手打其两颊尽赤,取一穿衣镜,抱一木雕孤儿,说一番,唱一番,哭一番,其孤苦感怆,真有可怜之色、难已之情。异日复为此戏,千百人哭皆失声。归,又至镜前,含笑深揖曰:‘颜容,真可观矣!’”倘若没有在穿衣镜前,怀抱木雕孤儿,说一番、唱一番、哭一番的训练和如此投入的情感体验,绝不会有“千百人哭皆失声”的巨大成功。还有一个例子。明末清初的侯方域《马伶传》写南京一个名叫马锦的演员,因演《鸣凤记》中严嵩这个奸臣而不如别的演员演得好,便到京城一个相国(也是奸臣)家,为其门卒三年,服侍相国,察其举止,聆其语言,揣摩其形态,体验其心理。三年后重新扮演严嵩这个角色,大获成功,连三年前扮演严嵩比他强的那个演员,也要拜他为师。为了演好一个角色,刻苦磨练三年,令人钦佩!

声音之道,幽渺难知。予作一生柳七〔1〕,交无数周郎,虽未能如曲子相公身都通显,然论其生平制作,塞满人间,亦类此君之不可收拾〔2〕。然究竟于声音之道未尝尽解,所能解者,不过词学之章句,音理之皮毛,比之观场矮人,略高寸许,人赞美而我先之,我憎丑而人和之,举世不察,遂群然许为知音。噫,音岂易知者哉?人问:既不知音,何以制曲?予曰:酿酒之家,不必尽知酒味,然秫多水少则醇alt〔3〕,曲好糵精则香冽〔4〕,此理则易谙也;此理既谙,则杜康不难为矣〔5〕。造弓造矢之人,未必尽娴决拾〔6〕,然曲而劲者利于矢,直而锐者宜于鹄〔7〕,此道则易明也;既明此道,即世为弓人矢人可矣。虽然,山民善跋,水民善涉,术疏则巧者亦拙,业久则粗者亦精;填过数十种新词,悉付优人,听其歌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8〕,况为朱墨所从出者乎?粗者自然拂耳,精者自能娱神,是其中菽麦亦稍辨矣。语云:“耕当问奴,织当访婢〔9〕。”予虽不敏,亦曲中之老奴,歌中之黠婢也〔10〕。请述所知,以备裁择。

【注释】

〔1〕柳七:即宋代词人柳永(987?—1055?),字耆卿,初号三变,因排行七,又称柳七。祖籍河东(今属山西),后移居崇安(今属福建)。他的词当时可谓家喻户晓。

〔2〕此君之不可收拾:五代词人和凝,官至太子太保,封鲁国公,人称“曲子相公”,他少时好作艳词,后来悔其少作,想收集销毁旧作,终因流散太广而不可收拾。

〔3〕秫(shú):黏高粱,有的地区就指高粱。高粱为造酒的粮食。

〔4〕糵(niè):酿酒的曲。

〔5〕杜康:传说中的酿酒鼻祖。《说文解字·巾部》:“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

〔6〕决拾:射箭的工具,此处即指射箭。

〔7〕鹄(hú):箭靶的中心。

〔8〕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语见晋傅玄《少傅箴》。

〔9〕耕当问奴,织当访婢:语见《宋书·沈庆之传》。

〔10〕黠(xiá):机灵,聪明而狡猾。

【译文】

声音之中的道理,幽渺而难以知晓。我作了一生词坛柳七,结交无数顾曲周郎,虽然未能如五代曲子相公和凝那样一生通达显贵,但是论我的生平制作,充满人间,也类似此君之不可收拾。然而,我究竟对于声音之道未曾全部解透,所能理解的,不过是词学的章句,音理的皮毛,比起观场矮人,略微高上寸许,人所赞扬美的东西而我比他们占先,我所憎恶丑的东西而别人与我应和,举世之人没有明察,于是大家都推许我为知音。唉,“音”难道是易“知”的吗?有人问:既然不能知音,怎样填词制曲?我说:酿酒之家,不必尽知酒味,然而,秫多水少那酒就会醇alt,曲好糵精那酒就会香冽,这个道理容易明白;这个理既然明白,那么造酒的杜康就不难作了。造弓造矢的人,未必都熟练射箭,然而箭弓曲而劲者利于放矢,箭矢直而锐者宜于中靶,这个道理则是容易明白的;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么一辈子做弓人矢人就够格了。虽然如此,山民善于跋攀,水民善于涉渡,技术粗疏则巧者也拙,业务经久则粗者也精;填过数十种新词,都付诸优人演出,听他们的歌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何况从朱墨当中出来的呢?粗疏的听起来自然逆耳,精熟的听起来自能娱神,这就是说其中不辨菽麦的愚笨无知者也能稍懂个中底里了。俗话说:“耕当问奴,织当访婢。”我虽然不聪明,也是曲中一个老奴,歌中一个侍婢。请让我述其所知,以备人们裁择。

解明曲意

【题解】

“解明曲意”的主旨是要求演员在学唱一支曲子时,必须首先理解曲意,如此,才能“唱出口时,俨然此种神情,问者是问,答者是答,悲者黯然魂销而不致反有喜色,欢者怡然自得而不见稍有瘁容”。因为表演是艺术,而艺术是要逼真地传达情感,而不是如木偶般机械地发声吐字。此款中令人最感兴趣的是李渔关于“死音”、“活曲”的见解。他认为那种不解曲意,“口唱而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此之谓无情之曲”,也即“死音”;只有解明曲意,全身心地、全神贯注地演唱,才是“活曲”。这里的“死”、“活”二字,道出了艺术的真谛。在我看来,艺术(审美)本来就是一种生命活动。它是人类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类生命的一种活动形式。“活”是生命的显著标志,“死”则意味着生命的消失。“死音”,犹如行尸走肉,无生命可言,无美可言,自然也即无艺术可言;只有“活曲”,有生命流注其中,才美,才是真正的艺术。真正的艺术家,是把自己的生命投入艺术之中的,他的艺术就是他的生命的一部分。据古德济《托尔斯泰评传》记述,俄国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说过:“只有当你每次浸下了笔,就像把一块肉浸到墨水瓶里的时候,你才应该写作。”演员的表演亦如是。清代著名小生演员徐小香有“活公瑾”之称,为什么?因为他用自己的生命去演周瑜,因而把人物演活了;就连“冠上雉尾”,也流注着生命,“观者咸觉其栩栩欲活”。现代著名武生演员盖叫天有“活武松”之称,也是因为他把自己的生命化为角色(武松)的生命。

唱曲宜有曲情,曲情者,曲中之情节也。解明情节,知其意之所在,则唱出口时,俨然此种神情,问者是问,答者是答,悲者黯然魂销而不致反有喜色,欢者怡然自得而不见稍有瘁容。且其声音齿颊之间,各种俱有分别,此所谓曲情是也。吾观今世学曲者,始则诵读,继则歌咏,歌咏既成而事毕矣。至于讲解二字,非特废而不行,亦且从无此例。有终日唱此曲,终年唱此曲,甚至一生唱此曲,而不知此曲所言何事,所指何人。口唱而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此所谓无情之曲,与蒙童背书,同一勉强而非自然者也。虽腔板极正,喉舌齿牙极清,终是第二、第三等词曲,非登峰造极之技也。欲唱好曲者,必先求明师讲明曲义。师或不解,不妨转询文人,得其义而后唱。唱时以精神贯串其中,务求酷肖。若是,则同一唱也,同一曲也,其转腔换字之间,别有一种声口,举目回头之际,另是一副神情,较之时优,自然迥别。变死音为活曲,化歌者为文人,只在能解二字,解之时义大矣哉!

【译文】

唱曲的时候应该有曲情,所谓曲情,就是曲中的情节。明了情节,知道它的意思所在,那么唱出口来的时候,俨然是这种神情,问者是问,答者是答,悲痛时黯然魂销而不致反而面有喜色,欢快时怡然自得而不会现出些许悲瘁之容。而且演员的声音口齿面颊之间,各种情形都有分别,这就是所谓曲情。我看现在学曲的人,开始时诵读,接着就是歌咏,歌咏完了而事情也就完了。至于曲情的讲解两个字,不但废弃而不实行,而且从来没有这个惯例。有的人一天到晚唱这个曲子,一年到头唱这个曲子,甚至一生一世唱这个曲子,却不知道这个曲子所说的是什么事,所指的是什么人。口唱而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这就是所谓无情之曲,这与蒙童背书,同是一种勉强做作的机械行为而不是自然而然的心灵活动。虽然发声腔板极正,喉舌齿牙极为清明,终究是第二、第三等词曲,不是登峰造极的技能。要想唱好曲的人,必须先求明师讲明曲义。老师或许有不解之处,不妨转而请教文人,明白了它的意思然后再唱。唱的时候要全神贯串其中,务必求得酷肖。若是这样,那么同是一唱,同是一曲,它的转腔换字之间,就会别有一种声口,举目回头之际,就会另是一副神情,与时俗优人比起来,自会判然两样。变死音为活曲,化歌者为文人,只在能够理解几个字,理解的意义真是太大了!

调熟字音

【题解】

“调熟字音”和下一款“字忌模糊”是专讲演员表演时的发声吐字的技巧的。李渔摸透了汉字的发声规律,并且非常贴切地运用于戏曲演员的演唱之中。当然,李渔之前也有人对此提出过很好的见解,明代沈宠绥《度曲须知》就谈到字的发音可以有“头、腹、尾”三个成分,例如“箫”字的“头”是“西”,“腹”是“鏖”,“尾”是“呜”。唱“箫”字时,要把上述三个成分唱出来,不过,“尾音十居五、六,腹音十有二、三,若字头之音,则十且不能及一”。李渔吸收、继承了沈氏的思想,提出曲文每个字的演唱要注意“出口”(“字头”)、“收音”(“字尾”)、“余音”(“尾后”)。如唱“箫”字时,“出口”(“字头”)是“西”,“收音”(“字尾”)是“夭”,“余音”(“尾后”)是“乌”。熟悉演唱的人一比较就会知道,李渔所提出的“出口”、“收音”、“余音”的演唱发声方法,比沈宠绥的方法,观众听起来更清晰。因为,沈氏的“尾”、“腹”、“头”的时间比例不尽合理。

调平仄,别阴阳,学歌之首务也。然世上歌童解此二事者,百不得一。不过口传心授,依样葫芦,求其师不甚谬,则习而不察,亦可以混过一生。独有必不可少之一事,较阴阳平仄为稍难,又不得因其难而忽视者,则为“出口”、“收音”二诀窍。世间有一字,即有一字之头,所谓出口者是也;有一字,即有一字之尾,所谓收音者是也。尾后又有余音,收煞此字,方能了局。譬如吹箫、姓萧诸“箫”字,本音为箫,其出口之字头与收音之字尾,并不是“箫”。若出口作“箫”,收音作“箫”,其中间一段正音并不是“箫”,而反为别一字之音矣。且出口作“箫”,其音一泄而尽,曲之缓者,如何接得下板?故必有一字为之头,以备出口之用,有一字为之尾,以备收音之用,又有一字为余音,以备煞板之用。字头为何?“西”字是也。字尾为何?“夭”字是也。尾后余音为何?“乌”字是也。字字皆然,不能枚纪〔1〕。《弦索辨讹》等书载此颇详〔2〕,阅之自得。要知此等字头、字尾及余音,乃天造地设,自然而然,非后人扭捏而成者也,但观切字之法,即知之矣。《篇海》、《字汇》等书〔3〕,逐字载有注脚,以两字切成一字。其两字者,上一字即为字头,出口者也;下一字即为字尾,收音者也;但不及余音之一字耳。无此上下二字,切不出中间一字,其为天造地设可知。此理不明,如何唱曲?出口一错,即差谬到底,唱此字而讹为彼字,可使知音者听乎?故教曲必先审音。即使不能尽解,亦须讲明此义,使知字有头尾以及余音,则不敢轻易开口,每字必询,久之自能惯熟。“曲有误,周郎顾。”苟明此道,即遇最刻之周郎,亦不能拂情而左顾矣〔4〕。字头、字尾及余音,皆为慢曲而设,一字一板或一字数板者,皆不可无。其快板曲,止有正音,不及头尾。缓音长曲之字,若无头尾,非止不合韵,唱者亦大费精神,但看青衿赞礼之法〔5〕,即知之矣。“拜”、“兴”二字皆属长音。“拜”字出口以至收音,必俟其人揖毕而跪,跪毕而拜,为时甚久。若止唱一“拜”字到底,则其音一泄而尽,不当歇而不得不歇,失傧相之体矣〔6〕。得其窍者,以“不”“爱”二字代之。“不”乃“拜”之头,“爱”乃“拜”之尾,中间恰好是一“拜”字。以一字而延数晷〔7〕,则气力不足;分为三字,即有余矣。“兴”字亦然,以“希”、“因”二字代之。赞礼且然,况于唱曲?婉譬曲喻,以至于此,总出一片苦心。审乐诸公,定须怜我。字头、字尾及余音,皆须隐而不现,使听者闻之,但有其音,并无其字,始称善用头尾者;一有字迹,则沾泥带水,有不如无矣。

【注释】

〔1〕枚纪:一个一个地记下来。

〔2〕《弦索辨讹》:一部研究戏曲演唱格律的专著,明代沈宠绥著。

〔3〕《篇海》:即《四声篇海》,韵书,金代韩孝彦著。《字汇》:即明代梅膺祚著的一部字书。

〔4〕拂:违背,拂逆。左顾:小看,卑视。

〔5〕青衿赞礼之法:指典礼时司仪的发音方法。青衿,青领的衣服,学子所服,后以青衿泛指读书人。《诗经·郑风·子衿》有“青青子衿”句。赞礼,典礼的司仪。

〔6〕傧相:接待宾客之人。《周礼·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傧)相之礼。”

〔7〕晷(ɡuǐ):日影。引申为时光。

【译文】

学歌首先要致力于调协平仄、区别阴阳。然而世上歌童了解这两件事情的,一百人里面不一定有一个。不过是口传心授,依样画葫芦,求其老师没有什么大错,则习而不察,也可以混过一生。只有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比起阴阳平仄来稍微难一些,又不能因其难而忽视的,就是“出口”、“收音”二个诀窍。世间有一个字,就有一个字的字头,即所谓出口;有一个字,就有一个字的字尾,即所谓收音。字尾之后又有余音,收煞这个字,才能了局。譬如吹箫、姓萧的诸“箫”字,它的本音是箫,它的出口的字头与收音的字尾,并不是“箫”。如果出口作“箫”,收音作“箫”,其中间一段正音并不是“箫”,反而是别的一个字的字音。而且出口作“箫”,它的音一泄而尽,词曲里面舒缓的曲子,如何能够接得下板?所以必须有一个字作为它的头,以备出口之用,有一字作为它的尾,以备收音之用,又有一个字作为它的余音,以备煞板之用。它的字头是什么?就是“西”字。字尾是什么?就是“夭”字。尾后余音是什么?就是“乌”字。字字都是如此,不能一一记述。《弦索辨讹》等书对此记载颇为详细,阅读之后自然就会明白。要知道这种字头、字尾及余音,乃是天造地设,自然而然,并非后人扭捏而成的,只要看一看切字之法,就知道了。《篇海》、《字汇》等书,逐字载有注脚,以两个字切成一个字。所谓两个字,上一个字就是字头,即出口;下一个字就是字尾,即收音;但没有说到余音这个字。没有这上下两个字,切不出中间一个字,可知其为天造地设。不明白这个道理,如何唱曲?出口一错,就会错到底,唱这个字而错讹为那个字,还能使知音者听吗?所以教授歌曲必先审音。即使不能完全理解,也须讲明这个意思,使演员知道字有头尾以及余音,那就不敢轻易开口,每字必要查询,时间久了自然能够惯熟。“曲有误,周郎顾。”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即使遇到最苛刻的周郎,也不能违背情理而被小看了。字头、字尾及余音,都是为慢曲而设,一字一板或一字数板的,都不能没有。那快板的曲子,只有正音,没有头尾。缓音长曲的字,假如没有头尾,不光不合韵,唱的人也大费精神,只要看一看典礼时司仪的发音方法,就明白了。“拜”、“兴”二个字都属于长音。“拜”字的出口以至收音,必须等到跪拜者揖毕而跪,跪毕而拜,为时很久。倘若只唱一个“拜”字到底,那么它的音一泄而尽,不应当歇而不得不歇,失掉傧相之体了。得到它窍门的人,以“不”“爱”二个字来代替它。“不”乃是“拜”之头,“爱”乃是“拜”之尾,中间恰好是一个“拜”字。以一个字而延续好长一段时光,则气力不足;分为三个字,就有余了。“兴”字也是如此,以“希”、“因”二个字代替它。赞礼尚且是这样,何况唱曲呢?婉譬曲喻,以至于这样,总是出于一片苦心。审度音乐的诸公,一定要怜惜我。字头、字尾及余音,都须要隐而不现,使观众听了,只听到它的那个音,却现不出那个字,这才称得上善用头尾者;一旦有了字的痕迹,就沾泥带水,有不如无了。

字忌模糊

【题解】

“字忌模糊”一款,李渔提出“有口”、“无口”的问题,是说演员演唱时出口要分明,吐字要清楚,要字正腔圆。

学唱之人,勿论巧拙,只看有口无口〔1〕;听曲之人,慢讲精粗,先问有字无字。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哉?哑人亦能唱曲,听其呼号之声即可见矣。常有唱完一曲,听者止闻其声,辨不出一字者,令人闷杀。此非唱曲之料,选材者任其咎,非本优之罪也。舌本生成,似难强造,然于开口学曲之初,先能净其齿颊,使出口之际,字字分明,然后使工腔板,此回天大力,无异点铁成金,然百中遇一,不能多也。

【注释】

〔1〕有口无口:与下文“有字无字”是说唱曲要字正腔圆、字音清晰。

【译文】

学唱曲的人,勿论巧拙,只看他有口无口;听曲的人,慢讲精粗,先问他有字无字。字从口中发出,有字就是有口。如果出口不分明,有字如同无字,这就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巴有什么区别?哑巴也能唱曲,听他呼号之声就可知道。常有唱完一个曲子,听的人只听见他的声,而辨不出一个字,令人闷杀。这不是唱曲的料,责任在选材者,而不是这个演员的罪过。舌头本是生成的,似乎难以强造,但是在开口学曲之初,先要净其齿颊,使他出口的时候,字字分明,然后使他在腔板上下功夫,这是回天大力,无异于点铁成金,然而一百人里面才可能遇见一个,多不了。

曲严分合

【题解】

“曲严分合”说的是优师与导演在授曲的时候,一定要叫演员明了合唱的曲子与独唱的曲子的分别,明了它们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寓意,才能在表演中准确表达其艺术内涵。

舞台艺术作为综合性的艺术,其综合性的好坏就表现在舞台上的各个成分是否配合默契。李渔在以下三款中提到了合唱与独唱的“分合”,戏场锣鼓的协调,丝、竹、肉(演唱与伴奏)的一致等等。

同场之曲〔1〕,定宜同场,独唱之曲,还须独唱,词意分明,不可犯也。常有数人登场,每人一只之曲,而众口同声以出之者,在授曲之人,原有浅深二意:浅者虑其冷静,故以发越见长〔2〕;深者示不参差,欲以翕如见好〔3〕。尝见《琵琶·赏月》一折,自“长空万里”以至“几处寒衣织未成”,俱作合唱之曲,谛听其声,如出一口,无高低断续之痕者,虽曰良工心苦,然作者深心,于兹埋没。此折之妙,全在共对月光,各谈心事,曲既分唱,身段即可分做,是清淡之内原有波澜。若混作同场,则无所见其情,亦无可施其态矣。惟“峭寒生”二曲可以同唱,首四曲定该分唱,况有“合前”数句振起神情,原不虑其太冷。他剧类此者甚多,举一可以概百。戏场之曲,虽属一人而可以同唱者,惟《行路》、《出师》等剧,不问词理异同,皆可使众声合一。场面似闹,曲声亦宜闹,静之则相反矣。

【注释】

〔1〕同场之曲:指合唱、齐唱。

〔2〕发越:发声宏扬。

〔3〕翕(xī)如:声音柔顺。翕,和顺,协调。

【译文】

合唱的曲子,一定要宜于合唱,独唱的曲子,还须要独唱,词意须要分明,不可违犯。常常有几个人登场,每人一支的曲子,而众口同声唱出来,在教授唱曲的人,原有浅深二个意思:浅者顾虑它冷静,因此以发声宏越见长;深者表示它不参差无序,想以声音柔顺见好。曾见演出《琵琶·赏月》这一折时,自“长空万里”以至“几处寒衣织未成”,都作合唱之曲,谛听它的声,如出一口,没有高低断续之痕,虽说是良工用心很苦,然而作者的深心,却在这里埋没了。此折之妙,全在共对月光,各人谈各人的心事,曲既然是分唱,身段就可以分做,在清淡之中又包含着波澜。若是混作合唱,就无所见其情,也无可施其态了。唯有“峭寒生”二支曲子可以合唱,开头的四支曲子一定要分唱,况且有“合前”几句振发起神情,原不该顾虑其太冷。其他剧类似的情况很多,举一可以概百。戏场的曲子,虽属一人之曲而可以同唱的,唯有《行路》、《出师》等剧,不问词理的异同,都可以使众声合一。场面似乎热闹,曲声也应热闹,使它安静则相反了。

锣鼓忌杂

【题解】

这一款谈演出中锣鼓与其他关节的协调问题。李渔批评了戏场锣鼓“当敲不敲,不当敲而敲”,“宜重而轻,宜轻反重”,锣鼓“盖过声音”,“戏房吹合之声高于场上之曲”的毛病,说此中“亦具至理,非老于优孟者不知”,足见一场演出作为综合艺术,无论哪个环节都是重要的,都必须各尽其职,才能完美无缺。

戏场锣鼓,筋节所关,当敲不敲,不当敲而敲,与宜重而轻,宜轻反重者,均足令戏文减价。此中亦具至理,非老于优孟者不知。最忌在要紧关头,忽然打断。如说白未了之际,曲调初起之时,横敲乱打,盖却声音,使听白者少听数句,以致前后情事不连,审音者未闻起调,不知以后所唱何曲。打断曲文,罪犹可恕,抹杀宾白,情理难容。予观场每见此等,故为揭出。又有一出戏文将了,止余数句宾白未完,而此未完之数句,又系关键所在,乃戏房锣鼓早已催促收场,使说与不说同者,殊可痛恨。故疾徐轻重之间,不可不急讲也。场上之人将要说白,见锣鼓未歇,宜少停以待之,不则过难专委,曲、白、锣鼓,均分其咎矣。

【译文】

戏场的锣鼓,关乎戏的筋节,该敲不敲,不该敲而敲,以及该重而轻,该轻反重,都足以令戏文降低其价值。这里面也有深刻的道理,非梨园老手不知。最忌讳的是在要紧关头,忽然打断。譬如,说白未了的当口,曲调初起的当口,横敲乱打,把声音全都盖住了,使得听白的人少听几句话,以致前后情事连贯不起来,欣赏音乐的人听不到起调,不知以后所唱的是什么曲子。打断曲文,罪过还可宽恕,抹杀宾白,情理实在难容。我看戏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所以特地指出来。还有,一出戏文将完,只剩下几句宾白未说完,而这未说完的几句,又是关键所在,无奈戏房锣鼓早已催促收场,使得说与不说一个样,尤令人痛恨。所以疾徐轻重之间,不能不急忙讲出来。场上的演员将要说白的时候,看见锣鼓未歇,可以少停一时以待锣鼓歇下来,不然的话,这个过错难以只归咎于哪一个,曲、白、锣鼓,共同承担责任。

吹合宜低

【题解】

李渔在“吹合宜低”中,着重说的是“丝、竹、肉”即弦乐、管乐、人唱三者如何配合。他提出的原则是:“须以肉为主,而丝竹副之,使不出自然者亦渐近自然,始有主行客随之妙。”李渔还谈到优师教演员唱曲的方法。这里又使我想起李开先《词谑》中所写优师周全授徒的情形:徐州人周全,善唱南北词……曾授二徒:一徐锁,一王明,皆兖人也,亦能传其妙。人每有从之者,先令唱一两曲,其声属宫属商,则就其近似者而教之。教必以昏夜,师徒对坐,点一炷香,师执之,高举则声随之高,香住则声住,低亦如是。盖唱词惟在抑扬中节,非香,则用口说,一心听说,一心唱词,未免相夺;若以目视香,词则心口相应也。在当时的条件下,周全可谓一个善于因材施教,而且方法巧妙的戏曲教师;即使在今天,亦可列入优秀。

丝、竹、肉三音〔1〕,向皆孤行独立,未有合用之者,合之自近年始。三籁齐鸣〔2〕,天人合一,亦金声玉振之遗意也〔3〕,未尝不佳;但须以肉为主,而丝竹副之,使不出自然者亦渐近自然,始有主行客随之妙。迩来戏房吹合之声,皆高于场上之曲,反以丝竹为主,而曲声和之,是座客非为听歌而来,乃听鼓乐而至矣。从来名优教曲,总使声与乐齐,箫笛高一字,曲亦高一字,箫笛低一字,曲亦低一字。然相同之中,即有高低轻重之别,以其教曲之初,即以箫笛代口,引之使唱,原系声随箫笛,非以箫笛随声,习久成性,一到场上,不知不觉而以曲随箫笛矣。正之当用何法?曰:家常理曲,不用吹合,止于场上用之,则有吹合亦唱,无吹合亦唱,不靠吹合为主。譬之小儿学行,终日倚墙靠壁,舍此不能举步,一旦去其墙壁,偏使独行,行过一次两次,则虽见墙壁而不靠矣。以予见论之,和箫和笛之时,当比曲低一字,曲声高于吹合,则丝竹之声亦变为肉,寻其附和之痕而不得矣。正音之法,有过此者乎?然此法不宜概行,当视唱曲之人之本领。如一班之中,有一二喉音最亮者,以此法行之,其余中人以下之材,俱照常格。倘不分高下,一例举行,则良法不终,而怪予立言之误矣。

【注释】

〔1〕丝:弦乐。竹:管乐。肉:人唱。

〔2〕三籁(lài):按庄子《齐物论》的说法,是天籁、地籁、人籁。此处指丝、竹、肉三种声音。簌,指从孔穴中发出的声音。

〔3〕金声玉振:《孟子·万章下》:“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

【译文】

丝、竹、肉即弦乐、管乐和人唱三种声音,一向都孤行独立,没有合在一起用的,合用,自近年开始。三籁齐鸣,天人合一,也是金声玉振的遗意,未尝不好;但是须要以人唱为主,而弦乐与管乐作为辅助,使得不乖离自然,而且渐近自然,这才有主行客随之妙。近来戏房的吹合伴奏之声,都高于场上演唱之曲,反而以丝竹为主,而唱曲之声附和它了,这就使观众觉得不是为听歌而来,乃是为听鼓乐而至了。从来有名的优师教授唱曲,总是使得唱曲之声与伴奏之乐齐一,箫笛高一字,曲也高一字,箫笛低一字,曲也低一字。然而相同之中,有高低轻重之别,因为在教授唱曲之初,就以箫笛代口,引领歌童学唱,原是唱声随附箫笛,不是箫笛随附唱声,时间久了养成习惯,一到场上,不知不觉而以唱曲之声随附箫笛了。纠正它应当用什么方法?回答是:家常唱曲时,不用吹合伴奏,只在戏场之上用它,这样,有吹合伴奏也唱,无吹合伴奏也唱,不以吹合为主。就像小孩子学走路,整天倚墙靠壁,离开它不能迈步,一旦离开墙壁,偏要叫他自己走,走过一次两次,则虽见墙壁也不去依靠了。在我看来,当用箫笛伴奏的时候,应当比唱曲低一字,唱曲之声高于伴奏,那就使得丝竹之声也融为肉声,再寻找它的附和之痕就找不到了。正音的方法,有比这更好的吗?然而这个方法不能一概而论,应当看唱曲者的本领随机而行。如一班之中,有一两个喉音最亮的,按这个方法来做,其余中等以下的人材,都要依照常格行事。倘若不分高下,一律实行,那么这个好方法最终得不到好效果,反而怪我立言有误了。

吹合之声,场上可少,教曲学唱之时,一定不可少,以其能代师口,而司熔铸变化之权也。何则?不用箫笛,止凭口授,则师唱一遍,徒亦唱一遍,师住口而徒亦住口,聪慧者数遍即熟,资质稍钝者,非数十百遍不能,以师徒之间无一转相授受之人也。自有此物,只须师教数遍,齿牙稍利,即有箫笛引之。随箫随笛之际,若曰无师,则轻重疾徐之间,原有法脉准绳,引人归于胜地;若曰有师,则师口并无一字,已将此曲交付其徒。先则人随箫笛,后则箫笛随人,是金蝉脱壳之法也。“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1〕。箫笛二物,即曲中之尹公他也。但庾公之斯与子濯孺子,昔未见面,而今同在一堂耳。若是,则吹合之力讵可少哉〔2〕?予恐此书一出,好事者过听予言,谬视箫笛为可弃,故复补论及此。

【注释】

〔1〕“庾公之斯”以下几句:语出《孟子·离娄下》,说庾公之斯、尹公之他、子濯孺子三个人递相学习:“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即子濯孺子)。”这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子濯孺子受郑派遣攻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有病,心想必死无疑;后得知追者乃是向他的徒弟尹公之他学射的庾公之斯,便放下心来——“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果然念师徒之谊不杀子濯孺子。

〔2〕讵(jù):岂。

【译文】

吹合伴奏之声,场上可少,而教曲学唱的时候,一定不可少,因为它能代替优师之口,而掌握熔铸变化之权啊。为什么?不用箫笛,只凭口授,那么优师唱一遍,徒弟也唱一遍,优师住口而徒弟也住口,聪慧的人几遍就熟了,资质稍嫌愚钝的人,非得数十百遍不行,这是因为师徒之间没有一个转相授受的人。自从有了箫笛吹合伴奏,只需优师教几遍,齿牙稍利的徒弟,就可由箫笛引领唱曲。随箫随笛的时候,看似没有优师,实则轻重疾徐之间,原有法脉准绳,引领徒弟达到理想之地;若说有优师在,而优师之口并没有一个字,就已将此曲交付他的徒弟了。起先是人随箫笛,后来则是箫笛随人,这是金蝉脱壳之法啊。“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箫笛这两件东西,就是曲中的尹公之他啊。但是庾公之斯与子濯孺子,过去未曾见面,而现在则同在一堂了。若是这样,那么吹合伴奏之力岂是可以缺少的?我怕此书一出,好事的人过分解读我的话,错以为箫笛为可弃之物,所以又补充论述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