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服第三 计三款

【题解】

《治服第三》三款“首饰”、“衣衫”、“鞋袜”谈首饰美和服装美,这是《闲情偶寄·声容部》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在正文之前的这段小序中,李渔谈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服装的文化内涵。人的衣着绝非简单的遮体避寒,而是一种深刻的文化现象。李渔通过对“衣以章身”四个字的解读,相当精彩地揭示了三百年前人们所能解读出来的服装的文化内容。李渔说:“章者,著也,非文采彰明之谓也。身非形体之身,乃智愚贤不肖之实备于躬,犹‘富润屋,德润身’之身也。”这就是说,“衣以章身”是说衣服的穿着不只是或主要不是生理学意义上的遮蔽人的肉体从而起防护、避寒的作用,而是主要表现了人的精神意义、文化蕴涵、道德风貌、身份做派,即所谓“智”、“愚”、“贤”、“不肖”,“富”、“贵”、“贫”、“贱”,“有德有行”、“无品无才”等等。服装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随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从新石器时代的“贯头衣”,秦汉的“深衣”,魏晋的九品官服,隋唐民间的“半臂”,宋代民间的“孝装”,辽、西夏、金的“胡服”,明代民间的“马甲”和钦定的“素粉平定巾”、“六合一统帽”,清代长袍外褂当胸加补子的官服,等等,有一个历史过程,从中可以看出不同时代丰富多彩的文化信息。然而三百多年以前李渔对衣服有那样深刻的理解,实在令人钦佩。

古云:“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俗云:“三代为宦,着衣吃饭。”古语今词,不谋而合,可见衣食二事之难也。饮食载于他卷,兹不具论,请言被服一事。寒贱之家,自羞褴褛,动以无钱置服为词,谓一朝发迹,男可翩翩裘马,妇则楚楚衣裳。孰知衣衫之附于人身,亦犹人身之附于其地。人与地习,久始相安,以极奢极美之服,而骤加俭朴之躯,则衣衫亦类生人,常有不服水土之患。宽者似窄,短者疑长,手欲出而袖使之藏,项宜伸而领为之曲,物不随人指使,遂如桎梏其身。“沐猴而冠”为人指笑者〔1〕,非沐猴不可着冠,以其着之不惯,头与冠不相称也。此犹粗浅之论,未及精微。“衣以章身”,请晰其解。章者,著也,非文采彰明之谓也。身非形体之身,乃智愚贤不肖之实备于躬,犹“富润屋,德润身”之身也〔2〕。同一衣也,富者服之章其富,贫者服之益章其贫;贵者服之章其贵,贱者服之益章其贱。有德有行之贤者,与无品无才之不肖者,其为章身也亦然。设有一大富长者于此,衣百结之衣,履踵决之履〔3〕,一种丰腴气象,自能跃出衣履之外,不问而知为长者。是敝服垢衣,亦能章人之富,况罗绮而文绣者乎?丐夫菜佣窃得美服而被焉,往往因之得祸,以服能章贫,不必定为短褐,有时亦在长裾耳。“富润屋,德润身”之解,亦复如是。富人所处之屋,不必尽为画栋雕梁,即居茅舍数椽,而过其门、入其室者,常见荜门圭窦之间〔4〕,自有一种旺气,所谓“润”也。公卿将相之后,子孙式微,所居门第未尝稍改,而经其地者,觉有冷气侵入,此家门枯槁之过,润之无其人也。从来读《大学》者,未得其解,释以雕镂粉藻之义。果如其言,则富人舍其旧居、另觅新居而加以雕镂粉藻;则有德之人亦将弃其旧身,另易新身而后谓之心广体胖乎?甚矣,读书之难,而章句训诂之学非易事也。予尝以此论见之说部,今复叙入《闲情》。噫,此等诠解,岂好闲情、作小说者所能道哉?偶寄云尔。

【注释】

〔1〕沐猴而冠:本指猕猴戴帽子装成人的样子。比喻徒有其表装扮得像个人物,而实际并不像。《史记·项羽本纪》:“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项王闻之,烹说者。”

〔2〕富润屋,德润身:富庶可以光泽房屋,德行可以滋润身体。语出《礼记·大学》。润,泽,使之有光泽。

〔3〕踵(zhǒnɡ)决:踵,脚后跟。决,溃,破。《庄子·让王》:“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

〔4〕荜(bì)门圭(ɡuī)窦:荜门,篱笆门。圭窦,小洞。圭是古代容量单位,一升的十万分之一。《左传·襄公十年》:“荜门圭窦之人,而皆陵其上。”

【译文】

古语称:“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俗话说:“三代为宦,着衣吃饭。”古语今词,不谋而合,可见衣食这两件事之难。饮食在别的篇章另外论述,这里不说,请让我说说穿着衣服这一件事。寒贱之家,以衣衫褴褛为羞,动不动就说无钱添置衣服,说有朝一日我们家发迹了,男子可骑骏马衣轻裘风姿翩翩,妇女则衣衫华美、楚楚动人。哪里知道衣衫穿在人身上,也如同人身之附着在生养他的地方一样。人在他生活的这个地方待久了,水土相服而相安,假如把极其奢美的衣服,突然间让俭朴的人穿在身上,那么衣衫也认生,常有不服水土的毛病。宽的似乎窄,短的疑心长,手想伸出来而袄袖偏让它藏着,脖子应该伸直而衣领偏叫它扭曲,东西不随人指使,好像身上加上了枷锁。“沐猴而冠”之所以被人指笑,不是沐猴不可以戴帽子,而是因为它戴着不习惯,头与帽子不相称。这还是粗浅之论,未触及精微之处。请让我解析“衣以章身”这句话。所谓“章”,就是彰显,而不是说“文采彰明”。“身”,不是说的肉体之身,而是说实际上在它上面负载着智愚贤不肖等等文化内涵,犹如“富润屋,德润身”的“身”。同一件衣服,富者穿上彰显他的富,贫者穿上更加显出他的贫;贵者穿上彰显他的贵,贱者穿上更加显出他的贱。对于德行高尚的贤者与无德无才的不肖者,“衣以章身”这句话中“章身”意思,也一样。假设有一个大富翁老先生在这里,身着补丁加补丁的破衣服,足穿露脚后跟的鞋子,然而一种丰腴气象,自能跃出衣服鞋子之外,不用问而知道他是一位富贵长者。这是说破衣敝服,也能彰显人的富贵,何况他穿绫罗锦缎而绣花的衣服呢?乞丐、佣人偷了美服穿在身上,往往因此而得祸,因为衣服能表现其贫贱,不必非得穿短衣粗麻,有时穿长袍大褂也能露出他的贫贱。对“富润屋,德润身”这句话的理解,也是如此。富人所住之屋,不必都是画栋雕梁,即使住在几间茅草房里,而过其门、入其室的人,常常能够在柴门破屋之间,表现出一种旺气,这就是所谓“润”的意思。公卿将相的后人,子孙家业败落,所居住的门第宅院没有什么改变,而经过那个地方的人,会觉得有一股冷气袭来,这是因为他家门衰败,再无人去滋润其家了。从来读《大学》的人,没有把“富润屋,德润身”这句话解析清楚,以雕镂粉藻之义注释它。如果真像他注释的那样,那么富人舍其旧居、另寻新居而加以雕镂粉藻;有德之人也抛却旧身、另换新身之后就可说心广体胖吗?厉害呀,读书之难,而章句训诂之学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曾把这些话写进小说,现在又把它放到《闲情偶寄》里了。唉,这样的诠解,岂是好闲情、作小说的人所能说出来的?偶寄而已。

首饰

【题解】

首饰,顾名思义,就是戴在人头上的装饰物。李渔专列一款阐述首饰的审美价值以及首饰佩戴的美学原则。人(尤其是女人)为什么要佩戴首饰?李渔以四个字概括之:“增娇益媚。”如果仅仅看重首饰的经济价值,满头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金银,并以此来夸富,那就走入了误区。李渔批评了首饰佩戴中那种“满头翡翠,环鬓金珠,但见金而不见人”的现象,提出要“以珠翠宝玉饰人”,而不是“以人饰珠翠宝玉”,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突出人的主体性。李渔还总结了首饰佩戴的一些形式美的规律。如,首饰的颜色应该同人的面色及头发的颜色相配合,或对比,或协调,以达到最佳审美效果。如为了突出头发的黑色,簪子的颜色“宜浅不宜深”;首饰的大小要适宜,形制要精当,使人看起来舒适娱目;首饰的佩戴要同周围环境和文化氛围相协调,等等。此外,李渔还提出首饰的形制“宜结实自然,不宜玲珑雕琢”,以佩戴起来“自然合宜”为上。假如方便,女子能够随季节的变化,根据“自然合宜”的原则,摘取时花数朵,随心插戴,也是很美、很惬意的事情。

首饰在中国起源很早,有的说,“古者,女子臻木为笄以约发,居丧以桑木为笄,皆长尺有二寸。沿至夏后,以铜为笄”,“钗者,古笄之遗像也”。后来,逐渐发展到用金、银、珠宝、犀角、玳瑁等贵重材料制作名目繁多、形状各异的钗、簪、耳坠、步摇、花胜(首饰名)、掩鬓(插于鬓角的片状饰物)等首饰。还有的用翠鸟翅及尾作首饰,用色如赤金的金龟虫作首饰。首饰本来是人的增娇益媚的头上饰物,但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首饰的佩戴也成为一个人贵贱高低的标志。如《晋令》中说:“妇人三品以上得服爵钗。”又说:“女奴不得服银钗。”另,《晋书·舆服志》中说:“贵人太平髻,七钿;公主、夫人五钿;世妇三钿。”《明会典》中说:“命妇首饰:一品金簪,五品镀金银簪,八品银间镀金簪。”

珠翠宝玉,妇人饰发之具也,然增娇益媚者以此,损娇掩媚者亦以此。所谓增娇益媚者,或是面容欠白,或是发色带黄,有此等奇珍异宝覆于其上,则光芒四射,能令肌发改观,与玉蕴于山而山灵、珠藏于泽而泽媚同一理也。若使肌白发黑之佳人满头翡翠、环鬓金珠,但见金而不见人,犹之花藏叶底,月在云中,是尽可出头露面之人,而故作藏头盖面之事。巨眼者见之,犹能略迹求真,谓其美丽当不止此,使去粉饰而全露天真,还不知如何妩媚;使遇皮相之流,止谈妆饰之离奇,不及姿容之窈窕,是以人饰珠翠宝玉,非以珠翠宝玉饰人也。故女子一生,戴珠顶翠之事,止可一月,万勿多时。所谓一月者,自作新妇于归之日始,至满月卸妆之日止。只此一月,亦是无可奈何。父母置办一场,翁姑婚娶一次,非此艳妆盛饰,不足以慰其心。过此以往,则当去桎梏而谢羁囚,终身不修苦行矣。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此二物者,则不可不求精善。富贵之家,无论多设金玉犀贝之属,各存其制,屡变其形,或数日一更,或一日一更,皆未尝不可。贫贱之家,力不能办金玉者,宁用骨角,勿用铜锡。骨角耐观,制之佳者,与犀贝无异,铜锡非止不雅,且能损发。簪珥之外,所当饰鬓者,莫妙于时花数朵,较之珠翠宝玉,非止雅俗判然,且亦生死迥别。《清平调》之首句云:“名花倾国两相欢〔1〕。”欢者,喜也,相欢者,彼既喜我,我亦喜彼之谓也。国色乃人中之花,名花乃花中之人,二物可称同调,正当晨夕与共者也。汉武云:“若得阿娇,贮之金屋〔2〕。”吾谓金屋可以不设,药栏花榭则断断应有,不可或无。富贵之家如得丽人,则当遍访名花,植于阃内〔3〕,使之旦夕相亲,珠围翠绕之荣不足道也。晨起簪花,听其自择。喜红则红,爱紫则紫,随心插戴,自然合宜,所谓两相欢也。寒素之家,如得美妇,屋旁稍有隙地,亦当种树栽花,以备点缀云鬟之用。他事可俭,此事独不可俭。妇人青春有几,男子遇色为难。尽有公侯将相、富室大家,或苦缘分之悭〔4〕,或病中宫之妒〔5〕,欲亲美色而毕世不能。我何人斯,而擅有此乐,不得一二事娱悦其心,不得一二物妆点其貌,是为暴殄天物,犹倾精米洁饭于粪壤之中也。即使赤贫之家,卓锥无地〔6〕,欲艺时花而不能者,亦当乞诸名园,购之担上。即使日费几文钱,不过少饮一杯酒,既悦妇人之心,复娱男子之目,便宜不亦多乎?更有俭于此者,近日吴门所制像生花〔7〕,穷精极巧,与树头摘下者无异,纯用通草,每朵不过数文,可备月余之用。绒绢所制者,价常倍之,反不若此物之精雅,又能肖真。而时人所好,偏在彼而不在此,岂物不论美恶,止论贵贱乎?噫,相士用人者,亦复如此,奚止于物。

【注释】

〔1〕名花倾国两相欢:李白《清平调词》(其三)的首句。

〔2〕若得阿娇,贮之金屋:阿娇,汉武帝的姑表妹,汉武帝即位后立她为皇后。《汉武故事》说,汉武帝刘彻四岁封胶东王,他的姑姑长公主把他抱在膝上,问:“儿欲得妇不?”胶东王曰:“欲得妇。”长公主指其女曰:“阿娇好不?”笑对曰:“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于是,“金屋藏娇”成为一个成语。

〔3〕阃(kǔn):门坎。

〔4〕悭(qiān):吝啬。

〔5〕中宫:正室。

〔6〕卓:立。

〔7〕吴门:今江苏苏州。

【译文】

珠翠宝玉,妇人妆饰头发的东西,然而能够增娇益媚的是它们,可以损娇掩媚的也是它们。所谓增娇益媚的意思是指,或是面容欠白,或是发色带黄,有这样的奇珍异宝戴在上面,就会光芒四射,能叫肌肤头发改变面貌,与玉蕴于山而山灵、珠藏于泽而泽媚是同一个道理。倘若让那些肌肤白、头发黑的美人满头翡翠、环鬓金珠,只见金而不见人,犹如花藏在叶底、月藏在云中,这样就成了让尽可以出头露面的人,而故意做那些藏头盖面的事。独具慧眼的人看了,还能够略去表面求其真迹,说她的美丽应当不止如此,假使去掉粉饰而全露天真,还不知怎样的妩媚呢;然而,若遇上没有什么见识的人,只谈妆饰的离奇,不懂姿容的窈窕之美,那就是以人来妆饰珠翠宝玉,而不是以珠翠宝玉妆饰人了。所以女子的一生,戴珠顶翠的事,只可一个月,千万不要太长时间。所谓一月,是说自作新娘嫁过来那天起,到满月卸妆那天止。只这一个月,也是无可奈何。父母置办一场,公婆迎娶一番,若不艳妆盛饰,不足以抚慰他们的心。过了这段时间以后,就应当去掉桎梏而解除羁绊,终身不再修炼苦行了。一簪一珥,就可以相伴一生。簪与珥这两件东西,不可不讲求精善。富贵人家,不妨多备些金玉犀贝之类的簪、珥,各式各样,不断变换佩戴,或几天一换,或一天一换,都未尝不可。贫贱人家,财力所限不能置办金簪玉珥,宁可用骨角,而不要用铜锡。骨角簪珥耐看,制作得好,与犀贝簪珥没有差别,铜锡不只是不雅,而且能损伤头发。簪珥之外,可以妆饰鬓发的,没有比几朵鲜花更妙的了,鲜花较之珠翠宝玉,不仅雅与俗判然两样,而且鲜活与死板迥然有别。李白《清平调》之首句说:“名花倾国两相欢。”所谓欢,就是喜,相欢,说的是她既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国色乃是人中之花,名花乃是花中之人,两者可称得上是同调,正可以朝夕与共。汉武帝说:“若得阿娇,贮之金屋。”我说金屋可以不造,药栏花榭则断断应当有,不可或缺。富贵人家如果得到佳人,就应当到处寻访名花,种植在院子里,使美人名花朝夕相亲,相比之下珠围翠绕的荣耀就不值得说了。早晨起来头上插戴什么鲜花,由她自己选择。喜欢红的就戴红花,喜欢紫的就戴紫花,随心所欲,自然合宜,这就是所谓两相欢。贫寒人家如果娶到美妇,屋旁稍有空闲之地,也应当种树栽花,以准备美妇插戴鲜花、点缀云鬟之用。其他事情可以节俭,唯独此事不可节俭。妇人的青春能有多少时光,男子得遇美色很难。许多公侯将相、富室大家的男子,有的苦于缘分薄,有的害怕正室夫人嫉妒,想亲近美色而一辈子也做不到。我是何人,而独享此乐,若不想出一两件事娱悦美妇之心,不拿出一两个物件妆饰美妇的面貌,岂不是暴殄天物,如同把精米洁饭倒进粪土之中。即使赤贫人家,足无立锥之地,连种鲜花也没有条件,也应当求助于名园,到卖花担子上购买。即使每天花费几文钱,不过是少喝一杯酒而已,既愉悦了妇人之心,又欢娱了男子之目,不也是很便宜的事吗?更有比这还要节俭的法子,近来苏州制作的“像生花”,极为精巧,与树上摘下来的鲜花没有什么差别,完全用通草作成,每朵花不过几文钱,可戴一个多月。用绒绢制作的,价钱贵一倍,反而不如通草的精雅,又能逼真。而时下人们所好,偏偏在绒绢之花而不在通草之花,岂非物不论美丑而只论贵贱吗?唉,挑人用人,也是如此,哪里只是对物。

吴门所制之花,花像生而叶不像生,户户皆然,殊不可解。若去其假叶而以真者缀之,则因叶真而花益真矣。亦是一法。

【译文】

苏州所制作的“像生花”,花像生而叶子不像生,户户都是如此,真不可理解。假若去掉它的假叶而以真叶缀在上面,那么就会因为叶真而花就更加真了。这也是一种方法。

时花之色,白为上,黄次之,淡红次之,最忌大红,尤忌木红。玫瑰,花之最香者也,而色太艳,止宜压在髻下,暗受其香,勿使花形全露,全露则类村妆,以村妇非红不爱也。

【译文】

鲜花的颜色,白色为上,黄色次之,淡红色又次之,最忌讳大红,尤其忌讳木红。玫瑰,是花之中最香的,而它的颜色太艳,只适宜压在发髻之下,暗里享受它的香味儿。不要让它的花形全露出来,若全露出来则类同村妇之妆,因为村妇往往非红不爱。

花中之茉莉,舍插鬓之外,一无所用。可见天之生此,原为助妆而设,妆可少乎?珠兰亦然。珠兰之妙,十倍茉莉,但不能处处皆有,是一恨事。

【译文】

鲜花之中的茉莉,除了插在鬓角之外,一无所用。可见老天爷产生这种花,原是为了帮助化妆用的,化妆少得了吗?珠兰也是一样。珠兰之妙,超过茉莉十倍,但是它不能处处都有,是一件遗憾的事。

予前论髻,欲人革去“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怪形,而以假髲作云龙等式。客有过之者,谓:吾侪立法,当使天下去赝存真,奈何教人为伪?予曰:生今之世,行古之道,立言则善,谁其从之?不若因势利导,使之渐近自然。妇人之首,不能无饰,自昔为然矣,与其饰以珠翠宝玉,不若饰之以髲。髲虽云假,原是妇人头上之物,以此为饰,可谓还其固有,又无穷奢极靡之滥费,与崇尚时花,鄙黜珠玉,同一理也。予岂不能为高世之论哉?虑其无裨人情耳〔1〕

【注释】

〔1〕裨(bì):益处。

【译文】

我在前面论发髻,要人们革除“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怪形,而用假发作云龙等样式。有位客人来访,说:我们这些人建立法则,应当使天下去假存真,为何教人作伪?我说:生活在今天,施行古人之道,立论是好的,但谁肯听从呢?不如因势利导,使人渐近自然。妇人之头,不能没有妆饰,自古就是如此,与其以珠翠宝玉妆饰,不如以假发来妆饰。假发虽说是假的,但它原是妇人头上的东西,用它来妆饰,可说是还其固有的样子,而又没有穷奢极靡的浪费,这与崇尚鲜花、鄙黜珠玉,是同一个道理。难道我就不能高谈阔论吗?只是顾虑它无补于人情而已。

簪之为色,宜浅不宜深,欲形其发之黑也。玉为上,犀之近黄者、蜜蜡之近白者次之,金银又次之,玛瑙琥珀皆所不取。簪头取像于物,如龙头、凤头、如意头、兰花头之类是也。但宜结实自然,不宜玲珑雕斫;宜于发相依附,不得昂首而作跳跃之形。盖簪头所以压发,服帖为佳,悬空则谬矣。

【译文】

簪子的颜色,宜浅不宜深,为的是衬托出头发之黑。玉质的最好,其次是犀簪中近于黄色的、蜜蜡之近于白色的,再次是金簪银簪,而玛瑙琥珀所制的簪子都不要采取。簪头模仿物的形象,如龙头、凤头、如意头、兰花头之类等等。但是应该结实自然,不应该玲珑雕斫;应该与头发互相依附,不得使它翘起头来而作跳跃之状。因为簪头是用来压住头发的,以服帖为好,若悬空就错了。

饰耳之环,愈小愈佳,或珠一粒,或金银一点,此家常佩戴之物,俗名“丁香”,肖其形也。若配盛妆艳服,不得不略大其形,但勿过丁香之一倍二倍。既当约小其形,复宜精雅其制,切忌为古时络索之样,时非元夕,何须耳上悬灯?若再饰以珠翠,则为福建之珠灯,丹阳之料丝灯矣。其为灯也犹可厌,况为耳上之环乎?

【译文】

妆饰耳朵的耳环,愈小愈好,或是珍珠一粒,或是金银一点,这是家常佩戴之物,俗名称为“丁香”,因为它像丁香的形状。假若要与盛妆艳服相配,耳环不得不略大一点儿,但不要超过丁香的一倍二倍。既应当使耳环形状小,又要讲究其制作的精雅,切忌作成古时候络索的样子,又不是元夕,何须在耳朵上悬挂灯笼?若是再妆饰上珠翠,那就成为福建的珠灯、丹阳的料丝灯了。它作为灯已很可厌,何况作为耳上之环呢?

衣衫

【题解】

“衣衫”一款,谈服装之美。李渔提出了许多精彩的见解,如:衣服要“贵洁”、“贵雅”,要“贵与貌相宜”,与他(她)的面色、体态相称,“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各人必须找到自己的“与貌相宜”的衣服;不同的人,面色黑白不同,皮肤粗细各异,所以就不能穿同样颜色、同样质料的衣服。衣服要与人的性别、年龄、文化素养、内在气质、社会角色等等相宜,李渔特别提到衣服与“少长男妇”即性别、年龄的关系,与“智愚贤不肖”即文化素养和内在气质的关系,等等。要做到“与貌相宜”,关键在于“相体裁衣”,面色白的,衣色可深可浅;面色黑的,宜深不宜浅,浅则愈形其黑矣;皮肤细的,衣服可精可粗,皮肤糙的,则宜粗不宜精,精则愈形其糙矣。李渔还注意到衣服的审美与实用的关系。当谈到女子的裙子的时候,一方面他强调裙子“行走自如,无缠身碍足之患”的实用性;另一方面他又强调裙子“湘纹易动,无风亦似飘摇”的审美性。他还特别注意衣服的色彩美。在谈“青色之妙”时,他提出要运用色彩的组合原理和心理效应来创造服装美。例如,可以通过色彩的对比来创造美的效果:面色白的,穿青色衣服,愈显得白;年少的穿它,愈显年少。可以通过色彩的融合或调和来掩饰丑或削弱丑的强度:面色黑的人穿青色衣服则不觉其黑,年纪老的穿青色衣服也不觉其老。可以通过色彩的心理学原理来创造衣服的审美效果:青色是最富大众性和平民化的颜色,正是青色给人的这种心理感受,可以转换成服装美学上青色衣服的如下审美效应——贫贱者衣之,是为贫贱之本等,富贵者衣之,又觉脱去繁华之习但存雅素之风,亦未尝失其富贵之本来。此外,李渔还注意到衣服色彩的流变,他描述了从明万历末到清康熙初五六十年间衣服色彩变化的情况:先是由银红、桃红变为大红,月白变为蓝;过些年,则由大红变为紫,蓝变为石青;再过些年,石青与紫已经非常少见,男女老少都穿青色的衣服了。李渔的这段描述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是我们研究古代服装色彩流变的重要参考资料。

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绮罗文绣之服,被垢蒙尘,反不若布服之鲜美,所谓贵洁不贵精也。红紫深艳之色,违时失尚,反不若浅淡之合宜,所谓贵雅不贵丽也。贵人之妇,宜披文采,寒俭之家,当衣缟素,所谓与人相称也。然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今试取鲜衣一袭,令少妇数人先后服之,定有一二中看,一二不中看者,以其面色与衣色有相称、不相称之别,非衣有公私向背于其间也。使贵人之妇之面色,不宜文采而宜缟素,必欲去缟素而就文采,不几与面为仇乎?故曰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面相宜。大约面色之最白最嫩,与体态之最轻盈者,斯无往而不宜。色之浅者显其淡,色之深者愈显其淡;衣之精者形其娇,衣之粗者愈形其娇。此等即非国色,亦去夷光、王嫱不远矣〔1〕,然当世有几人哉?稍近中材者,即当相体裁衣,不得混施色相矣。相体裁衣之法,变化多端,不应胶柱而论,然不得已而强言其略,则在务从其近而已。面颜近白者,衣色可深可浅;其近黑者,则不宜浅而独宜深,浅则愈彰其黑矣。肌肤近腻者,衣服可精可粗;其近糙者,则不宜精而独宜粗,精则愈形其糙矣。然而贫贱之家,求为精与深而不能,富贵之家欲为粗与浅而不可,则奈何?曰:不难。布苎有精粗深浅之别,绮罗文采亦有精粗深浅之别,非谓布苎必粗而罗绮必精,锦绣必深而缟素必浅也。绸与缎之体质不光、花纹突起者,即是精中之粗、深中之浅;布与苎之纱线紧密、漂染精工者,即是粗中之精、浅中之深。凡予所言,皆贵贱咸宜之事,既不详绣户而略衡门〔2〕,亦不私贫家而遗富室。盖美女未尝择地而生,佳人不能选夫而嫁,务使读是编者,人人有裨,则怜香惜玉之念,有同雨露之均施矣。

【注释】

〔1〕夷光:西施,名夷光,春秋末期越国美女,在国难当头之际,西施忍辱负重,以身许国,与郑旦一起由越王勾践献给吴王夫差,成为吴王最宠爱的妃子。王嫱:即汉代和亲匈奴的王昭君。

〔2〕衡门:横木为门,指贫寒之家。

【译文】

妇人的衣服,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绫罗绸缎绣花描卉的衣服,沾上污垢蒙上灰尘,反而不如布料衣服鲜美,这就是所谓贵洁不贵精。红紫深艳的丽色,违逆时尚,反而不如浅淡颜色合乎时宜,这就是所谓贵雅不贵丽。富贵人家的妇女,适宜穿着文采丽服,而寒俭人家的女人,则当穿着缟素之衣,这就是所谓与人相称。然而,人有其生成的脸面,脸面有其相配的衣服,衣服有其相配的颜色,这都有一定法度而不可移易。现在取出一套新鲜衣服,叫几位少妇先后穿上,一定会有一二位中看,一二位不中看,这是因为她的面色与衣色有相称、不相称的区别,而不是衣服本身有什么厚此薄彼的私心。假使贵妇的面色,不宜于文采而宜于缟素,倘必去其缟素而穿文采之服,那不是与她的脸面为仇吗?所以说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面相宜。大约面色之最白最嫩的女子,与体态之最轻盈的女子,无论怎样穿着而无不合宜。面色浅的显出她淡雅,面色深的愈加显出她的淡雅;精美的衣服表现出她的妩媚娇美,粗衣布衫愈加表现出她的妩媚娇美。这样的女子即使不是国色,也离西施、王嫱不远了,然而当世能有几个这样的美人呢?稍微接近中等人材的,就应当相体裁衣,不能胡乱施用色相了。相体裁衣的方法,变化多端,不应凝固其论而不知变通,但不得已而强说其大概,那就务必追求其近似而已。面色较白的,衣服颜色可深可浅;面色较黑的,衣服颜色就不宜浅而只宜深,若浅则愈加彰显出她的黑了。肌肤较细腻的,衣服可精可粗;肌肤较粗糙的,衣服就不宜精而只宜粗,若精则愈加表现出她的粗糙了。然而贫贱人家,想追求精与深而没有条件,富贵人家想求得粗与浅也不可能,怎么办?我说:不难。布麻有精粗深浅的区别,绮罗文采也有精粗深浅的不同,不是说布麻必然粗糙而绮罗文采必然精致,锦绣必然深雅而缟素必然浅俗。绸与缎之中体质不光滑、花纹有突起的,就是精中之粗、深中之浅;布与苎之中纱线紧密、漂染精工的,就是粗中之精、浅中之深。凡我所说的,都是富贵与贫贱适宜的事情,既不是对锦绣之户说得详细而贫寒之家说得简略,也不偏向贫家而遗漏富室。因为美女并不曾选择好地方出生,佳人也不能选择好丈夫再出嫁,务必使得读这部书的人,人人有益,这样我怜香惜玉的用心,就如雨露那样普施人间了。

迩来衣服之好尚,有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又有大背情理,可为人心世道之忧者,请并言之。其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大家富室,衣色皆尚青是已。(青非青也,元也。因避讳〔1〕,故易之。)记予儿时所见,女子之少者尚银红、桃红,稍长者尚月白,未几而银红、桃红皆变大红,月白变蓝,再变则大红变紫,蓝变石青。迨鼎革以后,则石青与紫皆罕见,无论少长男妇,皆衣青矣,可谓“齐变至鲁,鲁变至道”〔2〕,变之至善而无可复加者矣。其递变至此也,并非有意而然,不过人情好胜,一家浓似一家,一日深于一日,不知不觉,遂趋到尽头处耳。然青之为色,其妙多端,不能悉数。但就妇人所宜者而论,面白者衣之,其面愈白,面黑者衣之,其面亦不觉其黑,此其宜于貌者也。年少者衣之,其年愈少,年老者衣之,其年亦不觉甚老,此其宜于岁者也。贫贱者衣之,是为贫贱之本等,富贵者衣之,又觉脱去繁华之习,但存雅素之风,亦未尝失其富贵之本来,此其宜于分者也。他色之衣,极不耐污,略沾茶酒之色,稍侵油腻之痕,非染不能复着,染之即成旧衣。此色不然,惟其极浓也,凡淡乎此者,皆受其侵而不觉;惟其极深也,凡浅乎此者,皆纳其污而不辞,此又其宜于体而适于用者也。贫家止此一衣,无他美服相衬,亦未尝尽现底里,以覆其外者色原不艳,即使中衣敝垢,未甚相形也;如用他色于外,则一缕欠精,即彰其丑矣。富贵之家,凡有锦衣绣裳,皆可服之于内,风飘袂起,五色灿然,使一衣胜似一衣,非止不掩中藏,且莫能穷其底蕴。诗云“衣锦尚alt〔3〕,恶其文之著也。此独不然,止因外色最深,使里衣之文越著,有复古之美名,无泥古之实害。二八佳人,如欲华美其制,则青上洒线,青上堆花,较之他色更显。反复求之,衣色之妙,未有过于此者。后来即有所变,亦皆举一废百,不能事事咸宜,此予所谓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也。至于大背情理,可为人心世道之忧者,则零拼碎补之服,俗名呼为“水田衣”者是已。衣之有缝,古人非好为之,不得已也。人有肥瘠长短之不同,不能像体而织,是必制为全帛,剪碎而后成之。即此一条两条之缝,亦是人身赘瘤,万万不能去之,故强存其迹。赞神仙之美者,必曰“天衣无缝”,明言人间世上,多此一物故也。而今且以一条两条、广为数十百条,非止不似天衣,且不使类人间世上,然则愈趋愈下,将肖何物而后已乎?推原其始,亦非有意为之,盖由缝衣之奸匠,明为裁剪,暗作穿窬,逐段窃取而藏之,无由出脱,创为此制,以售其奸。不料人情厌常喜怪,不惟不攻其弊,且群然则而效之。毁成片者为零星小块,全帛何罪,使受寸磔之刑〔4〕?缝碎裂者为百衲僧衣,女子何辜,忽现出家之相?风俗好尚之迁移,常有关于气数,此制不昉于今〔5〕,而昉于崇祯末年。予见而诧之,尝谓人曰:“衣衫无故易形,殆有若或使之者,六合以内,得无有土崩瓦解之事乎?”未几而闯氛四起〔6〕,割裂中原,人谓予言不幸偶中。方今圣人御世,万国来归,车书一统之朝〔7〕,此等制度,自应潜革〔8〕。倘遇同心,谓刍荛之言〔9〕,不甚訾谬,交相劝谕,勿效前颦,则予为是言也,亦犹鸡鸣犬吠之声,不为无补于盛治耳。

【注释】

〔1〕避讳:康熙皇帝名玄烨,故避玄字,而写为“元”字。

〔2〕齐变至鲁,鲁变至道:齐一变,达到鲁的样子;鲁一变,就合于大道了。《论语·雍也》:“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3〕衣锦尚alt(jiǒnɡ):锦绣衣服外面罩上外衣。alt,罩在外面的单衣。语见《中庸》:“诗曰‘衣锦尚alt’,恶其文之著也。”

〔4〕寸磔(zhé)之刑:凌迟。磔,古代分裂肢体的一种酷刑。

〔5〕昉(fǎnɡ):起始。

〔6〕闯氛:李自成称李闯王,故称“闯氛”。

〔7〕车书一统:《礼记·中庸》:“子曰……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人同伦。”《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8〕潜革:改革。

〔9〕刍荛(ráo):割草打柴的人。《诗经·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译文】

近来衣服的流行趋向,既有大大胜过古昔,可以作为一定不移之法则的一面,也有非常违背情理,可以成为人心世道之忧患的一面,请让我一并论说。那所谓大大胜过古昔,可以作为一定不移之法则的,指的是大户人家富贵之室,其衣服的颜色都崇尚青色。(青不是青,而是元。因避皇帝之讳,所以把元改为青。)记得我儿时所见,年轻女子崇尚银红色、桃红色,稍年长一些的崇尚月白色,没过多少时间银红色、桃红色都变为大红色,月白色变为蓝色,再变则大红色变为紫色,蓝色变为石青色。等到大清鼎革以后,则石青色与紫色都很少见到了,无论男女老幼,都穿青色衣服了,真如孔老夫子所谓“齐变至鲁,鲁变至道”,变到至善状态而无可复加了。衣服的颜色递变至此,并非有意这样,不过是人情趋强好胜,一家比一家浓,一日比一日深,不知不觉,于是走到尽头处。然而,青作为一种颜色,其妙处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详细论述。只就妇人所适宜的来说吧,面色白的穿它,其面色愈白,面色黑的穿它,其面色也不觉得黑,这是说它宜于相貌。年纪轻的穿它,愈显得年轻,年纪老的穿它,也不觉得年纪很老,这是说它宜于年龄。贫贱的人穿它,表现了贫贱的本色,富贵的人穿它,又觉得脱去了繁华之积习,只存雅素之风,也未尝失去其富贵的本质,这是说它宜于身份。其他颜色的衣服,极不耐脏,略微沾上茶酒之色,稍稍沾上油腻之痕,若不送去染色就不能再穿,一染就成了旧衣服。青色则不然,因为它极浓,凡是比它淡的,都受它侵染而没有感觉到;因为它极深,凡是比它浅的,都能容纳它的污迹,这是说它宜于体而适于用。贫家只此一件衣服,没有其他美服相衬,也未曾尽露其底里,因为覆盖在外面的衣服颜色原不艳丽,即使里面的衣服破旧不洁,也显不出来;如果将其他颜色的衣服穿在外面,那么只要有一缕一丝不精当,就会露丑。富贵人家,凡是有锦衣绣裳的,都可穿在里面,风吹来,飘起襟袖,可以露出内衣之五色灿然,使得一衣之美胜过一衣,不只是掩盖不住里面的美丽,而且让人莫测其底蕴。诗云“衣锦尚alt”,说的是讨厌把华服彰显于外。这里却不是如此,只因外面衣服颜色最深,使里面的美衣越发显著,既有复古之美名,又无泥古之实害。妙龄佳人,如果想要使得衣服华美,则在青色上洒线,青色上堆花,比起其他颜色更为显著。反复推求,衣服颜色之妙,没有比青色更好的了。后来即使有所变化,也都是举一废百,不能事事都适宜,这就是我所谓大胜古昔,可以作为一定不移之法则的意思。至于所谓大背情理,可以成为人心世道之忧患的,则是指零拼碎补的服装,俗名称作“水田衣”的。衣服之有缝,不是古人喜欢这样,而是不得已而为之。人有胖瘦高矮之不同,不能按每个人形体的样子去织布,而是必须织为整块布,剪碎而后缝成衣服。即使这一条两条之缝,也如同人身上自然长出的赘瘤,实在不能去掉,因此勉强存留其痕迹。称赞神仙之美,必说他“天衣无缝”,明明是说人间世上,多此一物的缘故。而今天,从一条两条缝、扩展为数十百条缝,不但不像天衣,而且使它不像人间世上的衣服,如果这样愈演愈烈下去,将会像什么样子然后才停止呢?推究这种“水田衣”的起始,也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由于某些奸猾的缝衣匠,明地里裁剪,暗地里进行偷窃,逐段窃取布料而匿藏起来,没有办法推脱罪责,制造了“水田衣”这种体式,以售其奸谋。不料想人情厌恶常情喜欢怪异,不但不指责它的弊病,反而群起而效仿。把整块布毁成零星小块,整块布有什么罪,让它受此凌迟之刑?把碎裂的布块缝为百衲僧衣,女子有什么过错,让她们一下子都成了出家人的样子?风俗时尚的变迁,常常关乎气数,这种碎衣形制不是从今天开始,而是起于崇祯末年。当时我见后感到诧异,曾对人说:“衣衫无缘无故变易形制,大概有什么神力在促使,天地六合以内,是不是会有土崩瓦解的事情发生呢?”没有过多少时间而李自成造反,闯氛四起,割裂中原,人说我的话不幸而言中。当今,圣人统御世界,万国前来归附,车同轨书同文一统天下,这样的制度,自应改革。倘遇到同道,说我这草野之言,不怎么訾谬,请互相劝谕,不要再错误地效仿以前的衣服形制了,那么我的这些话,也还像是鸡鸣犬吠之声,不算是无补于盛世之治了。

云肩以护衣领,不使沾油,制之最善者也。但须与衣同色,近看则有,远观好像没有,斯为得体。即使难于一色,亦须不甚相悬。若衣色极深,而云肩极浅,或者衣色极浅,而云肩极深,则是身首判然,虽曰相连,实同异处,此最不相宜之事也。予又谓云肩之色,不惟与衣相同,更须里外合一,如外色是青,则夹里之色亦当用青,外色是蓝,则夹里之色亦当用蓝。何也?此物在肩,不能时时服帖,稍遇风飘,则夹里向外,有如飓风吹残叶,风卷败荷,美人之身不能不现历乱萧条之象矣。若使里外一色,则任其整齐颠倒,总无是患。然家常则已,出外见人,必须暗定以线,勿使与服相离,盖动而色纯,总不如不动之为愈也。

【译文】

云肩用来保护衣领,不使它沾上油污,它的创制是很好的事情。但云肩应该与衣服同色,近看则有,远观好像没有,这才得体。即使难于与衣服一色,也不要相差太远。假若衣服颜色极深,而云肩颜色极浅,或者衣服颜色极浅,而云肩颜色极深,那就身子脑袋判然为二,虽说相连一体,实际上如同身首异处,这是最不合宜的事情。我还认为云肩的颜色,不但要与衣服相同,更须里外合一,如果外面颜色是青色,那么衬里的颜色也应当用青色,外面颜色是蓝色,那么衬里的颜色也应当用蓝色。为什么?这件东西是穿在肩上的,若不能时时服帖,稍遇风吹,那么衬里翻到外边,就像飓风吹残叶,风卷败荷,美人的身子不能不现出凌乱萧条的景象来了。倘若使得里外一色,那么任凭它整齐还是颠倒,总没有这种忧患。然而,平时在家里可以,假如出外见人,就必须暗暗缝上几针将其固定,不让它与衣服脱离,活动时而颜色一致,总不如不活动为好。

妇人之妆,随家丰俭,独有价廉功倍之二物,必不可无。一曰半臂,俗呼“背褡”者是也;一曰束腰之带,俗呼“鸾绦”者是也。妇人之体,宜窄不宜宽,一着背褡,则宽者窄,而窄者愈显其窄矣。妇人之腰,宜细不宜粗,一束以带,则粗者细,而细者倍觉其细矣。背褡宜着于外,人皆知之;鸾绦宜束于内,人多未谙。带藏衣内,则虽有若无,似腰肢本细,非有物缩之使细也。

【译文】

妇人之装饰,要随家境的丰俭而行,但有价廉功倍的两件东西,必不可少。一件叫作半臂,俗称“背褡”的就是;一件是束腰之带,俗称“鸾绦”的就是。妇人之体型,宜窄不宜宽,一穿“背褡”,那就宽者变窄,而窄者愈显其窄了。妇人的腰肢,宜细不宜粗,一系上腰带,则粗者变细,而细者倍觉其细了。“背褡”应穿在外面,人都知道;系腰的鸾绦应扎在里面,人们大多不知道。腰带藏在衣内,那它虽有若无,好像腰肢本来就细,而不是有东西紧缩才使它细的。

裙制之精粗,惟视折纹之多寡。折多则行走自如,无缠身碍足之患;折少则往来局促,有拘挛桎梏之形;折多则湘纹易动,无风亦似飘飖;折少则胶柱难移,有态亦同木强。故衣服之料,他或可省,裙幅必不可省。古云:“裙拖八幅湘江水〔1〕。”幅既有八,则折纹之不少可知。予谓八幅之裙,宜于家常;人前美观,尚须十幅。盖裙幅之增,所费无几,况增其幅,必减其丝。惟细縠轻绡可以八幅十幅,厚重则为滞物,与幅减而折少者同矣。即使稍增其值,亦与他费不同。妇人之异于男子,全在下体。男子生而愿为之有室,其所以为室者,只在几希之间耳。掩藏秘器,爱护家珍,全在罗裙几幅,可不丰其料而美其制,以贻采葑采菲者诮乎〔2〕?近日吴门所尚“百裥裙”,可谓尽美。予谓此裙宜配盛服,又不宜于家常,惜物力也。较旧制稍增,较新制略减,人前十幅,家居八幅,则得丰俭之宜矣。吴门新式,又有所谓“月华裙”者,一裥之中,五色俱备,犹皎月之现光华也,予独怪而不取。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而又不甚美观。盖下体之服,宜淡不宜浓,宜纯不宜杂。予尝读旧诗,见“飘飏血色裙拖地”、“红裙妒杀石榴花”等句〔3〕,颇笑前人之笨。若果如是,则亦艳妆村妇而已矣,乌足动雅人韵士之心哉?惟近制“弹墨裙”,颇饶别致,然犹未获我心,嗣当别出新裁,以正同调。思而未制,不敢轻以误人也。

【注释】

〔1〕裙拖八幅湘江水:见李群玉《同郑相并歌姬小饮因以赠》:“裙拖八幅湘江水,鬓耸巫山一片云。”

〔2〕采葑采菲:葑和菲都是植物,菜蔬。《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3〕飘飏血色裙拖地:宋代诗僧惠洪《秋千》诗中之句。红裙妒杀石榴花:唐代诗人万楚《五日观妓》诗中之句。

【译文】

裙子的精粗,只看它折纹的多寡即可明了。折纹多则行走起来自如随意,没有缠身碍足的毛病;折纹少则活动起来局促,有束缚手脚桎梏身体之感;折纹多则裙摆湘纹易动,即使无风也好像飘飖多姿,折纹少则呆滞难移,形态活泼也如同木头一样僵硬。所以衣服之料,其他地方或许可省,而裙幅则必不可省。唐人李群玉诗云:“裙拖八幅湘江水。”裙幅既然有八个,那么可知它的折纹不少。我认为八幅之裙,适宜于家常穿着;倘若在人前显出它的美观,还须十幅才行。裙幅的增加,费不了几个钱,况且增加裙幅,必会减少它的丝料。唯有细软的皱纱和薄薄的轻绡可以八幅十幅,若厚重的裙料就成为滞重之物,与幅减而折少的裙子一样了。即使在裙子上稍微多花点儿钱,也与其他花费不同。妇人之不同于男子,全在下体。男子生来而希望有家室,其所以称为“室”,只在那微小的地方之间。掩藏其秘器,爱护自己的家珍,全靠那几幅罗裙,岂可不使得它材料丰富、制作精美,以免惹得关注女色的人讥笑呢?近日苏州所崇尚的“百裥裙”,可以说非常美丽了。我认为这种裙子适宜于配合盛服,而不宜于家常穿着,是因为要爱惜物力。比起旧式样稍微增加一些,比起新式样略微缩减一些,人前穿用十幅,家常穿用八幅,这样可以说得上丰俭合宜了。苏州新式样,又有所谓“月华裙”,一个裙褶里面,五色俱全,犹如皎洁的月亮放射光华,我却觉得怪异而不喜欢。此裙的人工物料,比做平常的裙子要多十倍,其暴殄天物,就不用说了,而又不太好看。因为下身的衣服,宜淡雅不宜浓艳,宜纯正不宜繁杂。我曾读旧诗,见“飘飏血色裙拖地”、“红裙妒杀石榴花”等句,颇笑前人太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也只是一个艳妆村妇而已,哪里足以感动雅人韵士的心呢?唯有近日裙子的样式“弹墨裙”,颇为别致,但是仍然不符合我的心意,我将别出新裁设计新样,以求正于同调。正在构思尚未制作,不敢轻易拿出来以免误人。

鞋袜

【题解】

“鞋袜”款谈鞋袜之美。因女人之足叫“金莲”,最小者,则曰“三寸金莲”,故女人之鞋曰“凤头”;而其袜亦称“凌波小袜”。但是,缠足是对女子的摧残;欣赏女子的小脚,是一种扭曲的、变态(病态)的审美心理。从“鞋袜”款及所附余怀的文章,可以获得一个重要知识,即中国古代女子(至少一部分女子)是穿“高底鞋”的,这与西方女子穿高跟鞋相仿。但她们的初衷大约是很不一样的。按照西方的传统,女子特别讲究形体美、线条美,她们的胸部和臀部都要有一种美的曲线突显出来,而一穿高跟鞋,自然就容易出这种效果,这是她们的高跟鞋的审美作用。而按照中国五代女子开始缠足之后的传统,小脚是一种美,而且愈小愈美。不但缠之使小,而且要用其他手段制造脚小的效果,于是高底鞋派上用场了:“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愈瘦,可谓制之尽美又尽善者矣”;有了高底“大者亦小”,没有高底“小者亦大”。这是中国古代女子高底鞋的审美作用。

男子所着之履,俗名为鞋,女子亦名为鞋。男子饰足之衣,俗名为袜,女子独易其名曰褶〔1〕,其实褶即袜也。古云“凌波小袜”〔2〕,其名最雅,不识后人何故易之?袜色尚白,尚浅红;鞋色尚深红,今复尚青,可谓制之尽美者矣。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谓制之尽美又尽善者矣。然足之大者,往往以此藏拙,埋没作者一段初心,是止供丑妇效颦,非为佳人助力。近有矫其弊者,窄小金莲,皆用平底,使与伪造者有别。殊不知此制一设,则人人向高底乞灵,高底之为物也,遂成百世不祧之祀〔3〕,有之则大者亦小,无之则小者亦大。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指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吾谓高底不宜尽去,只在减损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则本体现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则痛而不能行矣。我以极薄极小者形之,则似鹤立鸡群,不求异而自异。世岂有高底如钱,不扭捏而能行之大脚乎?

【注释】

〔1〕褶(zhě):旧时女子的膝袜,或称褶裤。

〔2〕凌波小袜:语见曹植《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3〕祧(tiāo):继承上代。

【译文】

男子所穿之履,俗名为鞋,女子穿的也名为鞋。男子饰脚之衣,俗名为袜,女子装饰脚的则改名叫褶,其实褶就是袜。古语所谓“凌波小袜”,其名最雅,不知后人为什么要改换?袜子的颜色崇尚白色,崇尚浅红色;鞋子的颜色崇尚深红色,现在又崇尚青色,其形制可称得上是尽美了。鞋是高底的,使得脚小的显得更小,脚瘦的显得越发瘦,其形制不止尽美,又可称得上是尽善了。然而脚大的,往往以高底藏拙,埋没了作者一段初衷,似乎高底只供丑妇效颦,而不是为佳人增美。近来有人出来矫正这种弊病,让脚小如金莲的那些女人,都穿平底鞋,以使她们与脚大而弄虚作假的女人区别开来。殊不知这种形制一设,则人人向高底乞灵求助,从此高底这种东西,倒成为百世不祧的祖宗而受祭祀了,有它则脚大者也显得小,无它则脚小者也显得大。曾经有穿三寸无底之鞋的小脚女子,与穿四五寸有底之鞋的大脚女子站在一起,反而觉得四五寸的小,而三寸的大,因为鞋有高底则她的指尖向下,而秃者也疑为尖,鞋无高底则她的玉笋般的小脚朝天,而尖者也好似秃。我认为高底不宜一概去掉,只是要减损一部分就可以了。脚大的人,高底宜厚而不宜薄,若薄,她的大脚就现出来了;宜大而不宜小,若小则脚痛而不能走路了。我形容那些脚极薄极小的女子,就好像鹤立鸡群,不求特异而自然特异。世上难道有高底如钱、不扭捏而能走的大脚吗?

古人取义命名,纤毫不爽,如前所云,以“蟠龙”名髻,“乌云”为发之类是也。独于妇人之足,取义命名,皆与实事相反。何也?足者,形之最小者也;莲者,花之最大者也;而名妇人之足者,必曰“金莲”,名最小之足者,则曰“三寸金莲”。使妇人之足,果如莲瓣之为形,则其阔而大也,尚可言乎?极小极窄之莲瓣,岂止三寸而已乎?此“金莲”之义之不可解也。从来名妇人之鞋者,必曰“凤头”。世人顾名思义,遂以金银制凤,缀于鞋尖以实之。试思凤之为物,止能小于大鹏;方之众鸟,不几洋洋乎大观也哉?以之名鞋,虽曰赞美之词,实类讥讽之迹。如曰“凤头”二字,但肖其形,凤之头锐而身大,是以得名;然则众鸟之头,尽有锐于凤者,何故不以命名,而独有取于凤?且凤较他鸟,其首独昂,妇人趾尖,妙在低而能伏,使如凤凰之昂首,其形尚可观乎?此“凤头”之义之不可解者也。若是,则古人之命名取义,果何所见而云然?岂终不可解乎?曰:有说焉。妇人裹足之制,非由前古,盖后来添设之事也。其命名之初,妇人之足亦犹男子之足,使其果如莲瓣之稍尖,凤头之稍锐,亦可谓古之小脚。无其制而能约小其形,较之今人,殆有过焉者矣。吾谓“凤头”、“金莲”等字相传已久,其名未可遽易,然止可呼其名,万勿肖其实;如肖其实,则极不美观,而为前人所误矣。不宁惟是,凤为羽虫之长,与龙比肩,乃帝王饰衣饰器之物也,以之饰足,无乃大亵名器乎?尝见妇人绣袜,每作龙凤之形,皆昧理僭分之大者〔1〕,不可不为拈破。近日女子鞋头,不缀凤而缀珠,可称善变。珠出水底,宜在凌波袜下,且似粟之珠,价不甚昂,缀一粒于鞋尖,满足俱呈宝色。使登歌舞之氍毹〔2〕,则为走盘之珠;使作阳台之云雨,则为掌上之珠。然作始者见不及此,亦犹衣色之变青,不知其然而然,所谓暗合道妙者也。予友余子澹心,向著《鞋袜辨》一篇,考缠足之从来,核妇履之原制,精而且确,足与此说相发明,附载于后。

【注释】

〔1〕僭(jiàn):超越本分。

〔2〕氍毹(qú shū):一种织有花纹图案的毛毯。在明代,氍毹逐渐演变为对舞台的习称。当时昆曲盛行,江南官员、富户蓄优成风,时称“家乐”或“家班”,在家中习演昆曲。而演出多于厅堂中所铺的红地毯上进行,久之则成风俗,故舞台称“氍毹”。

【译文】

古人根据事义来命名,纤毫不差,如前面所说的,用“蟠龙”命名髻,“乌云”命名发之类,就是如此。只是在妇人之足的取义命名上,与实际情况相反。为何这样说?脚是形状最小的;莲是花之最大的;而妇人的脚,必称为“金莲”,称最小的脚,必称为“三寸金莲”。假使妇人的脚,的确像莲瓣那样的形状,那么它的阔而大,还能说吗?极小极窄的莲瓣,岂止三寸而已吗?这是“金莲”之义不可理解的地方。从来称呼妇人的鞋,必名为“凤头”。世人顾名思义,于是以金银制成凤鸟状,缀于鞋尖而坐实它。试想,凤凰作为一种鸟,只能小于大鹏;与众鸟相比,不几乎洋洋大观,是个庞然大物吗?用它来命名鞋,虽说是赞美之词,实际上类同讥讽。如果说“凤头”二字,只是形容其形状,凤凰的头尖而身大,因此起了这个名;然而众鸟之头,很多比凤凰还尖,为什么不以它们命名,而独取于凤凰?而且凤凰比起其他鸟,它的头特别昂起,而妇人的趾尖,妙在低而能伏下去,假使像凤凰那样昂首,它的形状还可看吗?这是“凤头”之义不可理解的地方。若是这样,那么古人的命名取义,究竟是见了什么而那样说呢?难道这是终究不可解的问题吗?我认为:其中有说道。妇人裹足的制度,并非由远古而来,而是后来增添的事情。它命名之初,妇人的脚也同男子的脚一样,假使它果然如莲瓣那样稍尖,如凤头那样稍锐,也可称为古代的小脚了。没有裹足的制度而能把脚形约束得小,与今人比较,大概强多了。我想,“凤头”、“金莲”等字相传已经久远了,这名字不可一下子就改,然而只可呼其名,千万不要仿效它的实际形状;如仿效它的实际形状,那就极不美观,而为前人所误导了。不仅如此,凤凰为飞禽之长,可以与龙比肩,乃是帝王妆饰衣服妆饰器具的东西,用它来妆饰脚,这不是大大地亵渎名器吗?曾见妇人的绣袜,每每作龙凤的形状,这都是昧于情理僭越规范的严重表现,不可不将它点破。近日女子的鞋头,不缀凤头而缀珍珠,可称为善变。珍珠出于水底,很适宜在凌波袜下,而且像粟子大小的珍珠,价钱不甚昂贵,在鞋尖缀一粒,满脚都呈现宝色。假使让她登歌台舞榭表演,那就成为走盘之珠了;假使作阳台云雨之事,那就成为掌上之珠了。但创始者见不到这些,就像衣色之变青,不知它是自然而然,所谓暗合自然之道的微妙。我的朋友余澹心先生,曾写过一篇《鞋袜辨》,考证缠足的历史,核查妇履的原制,精当而且确凿,足以与我的这些说法相互发明,兹附录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