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色欲第四 计六款

【题解】

《节色欲第四》六款,专谈节色欲以养生。李渔认为行乐之地,第一要数房中男女之事。但世人不善于处理它,往往惹起嫉妒纷争,反而成为祸害人的因由。即使有善于驾驭这种事的人,又未免过度沉溺其中,因而伤害身体,消耗精血以至枯竭,所以他从六个方面谈节色欲以保持身体健康。李渔所论,从养生学角度看,在三百多年以前,在当时中国性科学尚不发展的情况下,已经很不容易了。中国人忌谈性,尤其忌讳在公开的场合谈性,其初衷大概是怕“性乱”。其实,这不是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古人云,食色,性也。“食”与“色”是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原动力。问题在于如何科学地对待“性”。关于男女之事,《黄帝内经》也从人的生理生长过程谈“阴阳”调节,很有价值,值得借鉴:“帝曰:调此二者,奈何?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也。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故同出而名异耳。智者察同,愚者察异。愚者不足,智者有余。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惔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遵从人的自然生理的运动过程,行男女之事,既是人类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需要,又是人类应当享有的快乐。但是,绝不可过度,绝不可纵欲。

行乐之地,首数房中。而世人不善处之,往往启妒酿争,翻为祸人之具。即有善御者,又未免溺之过度〔1〕,因以伤身,精耗血枯,命随之绝。是善处不善处,其为无益于人者一也。至于养生之家,又有近姹、远色之二种〔2〕,各持一见,水火其词。噫,天既生男,何复生女,使人远之不得,近之不得,功罪难予,竟作千古不决之疑案哉!予请为息争止谤,立一公评,则谓阴阳之不可相无,犹天地之不可使半也。天苟去地,非止无地,亦并无天。江河湖海之不存,则日月奚自而藏?雨露凭何而泄?人但知藏日月者地也,不知生日月者亦地也;人但知泄雨露者地也,不知生雨露者亦地也。地能藏天之精,泄天之液,而不为天之害,反为天之助者,其故何居?则以天能用地,而不为地所用耳。天使地晦,则地不敢不晦;迨欲其明,则又不敢不明。水藏于地,而不假天之风,则波涛无据而起;土附于地,而不逢天之候,则草木何自而生?是天也者,用地之物也;犹男为一家之主,司出纳吐茹之权者也〔3〕。地也者,听天之物也;犹女备一人之用,执饮食寝处之劳者也。果若是,则房中之乐,何可一日无之?但顾其人之能用与否。我能用彼,则利莫大焉。参、苓、芪、术皆死药也〔4〕,以死药疗生人,犹以枯木接活树,求其气脉之贯,未易得也。黄婆、姹女皆活药也〔5〕,以活药治活人,犹以雌鸡抱雄卵,冀其血脉之通,不更易乎?凡借女色养身而反受其害者,皆是男为女用,反地为天者耳。倒持干戈,授人以柄,是被戮之人之过,与杀人者何尤?人问:执子之见,则老氏“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之说〔6〕,不几谬乎?予曰:正从此说参来,但为下一转语: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何也?人能摒绝嗜欲〔7〕,使声、色、货、利不至于前,则诱我者不至,我自不为人诱,苟非入山逃俗,能若是乎?使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乱也,十倍于常见可欲之人。不如日在可欲之中,与若辈习处,则是“司空见惯浑闲事”矣〔8〕,心之不乱,不大异于不见可欲而忽见可欲之人哉?老子之学,避世无为之学也;笠翁之学,家居有事之学也。二说并存,则游于方之内外,无适不可。

【注释】

〔1〕溺:沉迷不悟,过分,无节制。

〔2〕近姹(chà)、远色:即近美色、远美色。姹,美丽,此处当美色、美女讲。

〔3〕司出纳吐茹(rú)之权:即管理吃喝拉撒、收入支出的大权。纳,入。茹,吃。

〔4〕参、苓、芪(qí)、术(zhú):即人参、茯苓、黄芪、白术四味中药。

〔5〕黄婆、姹女:黄脸婆和美女。

〔6〕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老子》第三章有“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句,意思是说,不让老百姓看见逗起欲望的事情,民心就不乱。

〔7〕摒绝:摒弃、拒绝。嗜(shì)欲:喜好、欲望。

〔8〕司空见惯浑闲事:唐代孟棨《本事诗·情感》载,唐代司空李绅宴请刘禹锡,让歌女劝酒,刘即席赋诗《赠李司空妓》,有“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句。

【译文】

行乐之地,第一要数房中男女之事。但世人不善处理,往往惹起嫉妒纷争,反而成为祸害人的东西。即使有善于驾驭这种事的人,又未免过度沉溺其中,因而伤害身体,消耗精血以至枯竭,性命也随之送掉。这里所说的善于处理和不善于处理,它们无益于人,是一样的。至于养生家,又有近女色和远女色二种主张,各持己见,水火不容。噫,上苍既生育了男人,何必又生育女人,使人对她们远不得,近不得,功罪难定,竟成为千古不决的一件疑案呢!假如让我来平息争吵和谤讥,作一公断,那么我会说:阴与阳二者不可相离,犹如天与地二者不可成半。天如果离开地,不只是没有了地,也同时没有了天。江河湖海不存在了,那么日月在哪里保藏?雨露往何处流泄?人只知道保藏日月的是地,不知道生育日月的也是地;人只知道流泄雨露的是地,不知道生育雨露的也是地。地能够保藏天之精,流泄天之液,而不成为天的危害、反给天以帮助,其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天能用地,而不为地所用。天叫地晦暗,则地不敢不晦暗;当天要它明亮,它又不敢不明亮。水藏在地上,而如不借助天之风,则波涛就没有依据之力而涌动起来;土附着在地上,而如不碰上天造成的气候,则草木从何处生长出来?这就是说,天这东西,就是使用地的东西;犹如男为一家之主,拥有管理收入支出的大权一样。地这东西,就是听从天所使用的东西;犹如女人准备为一人所用,执掌饮食寝处的劳作。果然是如此的话,那么房中之乐,哪能一日没有呢?但这要看这个人能不能使用。我若能使用,则利莫大焉。人参、茯苓、黄芪、白术都是死药,用死药治疗活人,犹如用枯木嫁接活树,想求得它气脉通贯,不容易做到。黄脸婆、妙龄女,都是活药,用活药治活人,犹如用母鸡抱雄卵,希望它血脉贯通,不是更容易吗?凡借女色以养身而反受其害的,都是男为女所用,地反过来成为天了。你倒拿干戈锋刃对着自己,将把柄送给人家,这是被杀戮之人的过错,如何怪得杀人者?有人可能会问:按你的看法,老子所谓“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之说,不也几乎是谬误吗?我说:正是从老子学说参悟而来,但要转换一种说法:老子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我则稍变一下说法,谓“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为什么呢?人如能摒弃、杜绝嗜好、欲望,使得声、色、货、利不到眼前,那么诱惑我的东西不来,我当然不为人利诱,假若不是逃入深山躲避世俗,能够做到吗?假使终日不见可欲之事而一旦遇到,他心思扰乱,比常见可欲之事的那些人要多十倍。还不如天天处于可欲之事当中,与那些人和事在一起习以为常,那就成为“司空见惯浑闲事”了,此时他心思不乱,不大大不同于那些寻常不见可欲之事而忽然遇见可欲之事的人吗?老子的学说,是避世无为的学说;我李笠翁的学说,是家居有事的学说。两种学说并存,则无论游走于尘世之内还是尘世之外,全都适用。

节快乐过情之欲

【题解】

“节快乐过情之欲”,是说男女交欢,乐极而伤身,“此危道也”,因此必须有所节制,留有余地。

乐中行乐,乐莫大焉。使男子至乐,而为妇人者尚有他事萦心,则其为乐也,可无过情之虑。使男妇并处极乐之境,其为地也,又无一人一物搅挫其欢〔1〕,此危道也。决尽堤防之患,当刻刻虑之。然而但能行乐之人,即非能虑患之人;但能虑患之人,即是可以不必行乐之人。此论徒虚设耳。必须此等忧虑历过一遭,亲尝其苦,然后能行此乐。噫,求为三折肱之良医〔2〕,则囊中妙药存者鲜矣,不若早留余地之为善。

【注释】

〔1〕搅:扰乱。挫:挫折,失败。

〔2〕三折肱(ɡōnɡ)之良医:实践出真知、出技能。肱,由肘至肩的臂骨,若折断三次,自己就会有医治的经验了。语出《左传·定公十三年》:“二子将伐公,齐高强曰:‘三折肱知为良医。唯伐君为不可,民弗与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尽克也。克之,君将谁与?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听,遂伐公。国人助公,二子败,从而伐之。”

【译文】

在快乐之中行房中之乐,其乐趣是最大的。假使男子到至乐之境,而妇人还有其他事情萦绕心间,那么此时行乐,可以不用担心情欲过度。假使男女二人都处于极乐之境,其行乐之地又无一人一物影响他们寻欢,这就有点危险了。全面决堤的祸患,必须时时刻刻考虑到。然而只要是能够行房中之乐的人,就不是能够忧虑祸患的人;而凡能忧虑祸患者,就是可以不必行房中之乐的人。我的这个观点形同虚设。必须亲身经历过这种忧虑,自己尝尝这种苦头,然后才能行此乐。噫,若想成为久病之后的良医,囊中妙药存货不多了,不如早留余地为好。

节忧患伤情之欲

【题解】

“节忧患伤情之欲”,是说“忧中行乐,较之平时,其耗精损神也加倍”,故较平时稍加节制才好。

忧愁困苦之际,无事娱情,即念房中之乐。此非自好,时势迫之使然也。然忧中行乐,较之平时,其耗精损神也加倍。何也?体虽交而心不交,精未泄而气已泄。试强愁人以欢笑,其欢笑之苦更甚于愁,则知忧中行乐之可已。虽然,我能言之不能行之,但较平时稍节则可耳。

【译文】

当你忧愁困苦的时候,没有什么可以娱乐之事,就会想念房中之乐。这不是自己喜好,而是时势逼迫之下造成的。但是忧愁之中行乐,与平时相比较,加倍地耗精损神。为什么?身虽然相交而心没有相交,精液未泄而气力已泄。试想,勉强愁苦人去欢笑,他的欢笑之苦更甚于忧愁之苦,这就可知忧中行乐这种事不能做。虽说如此,我能说而不能行,只是比起平时来稍稍节制而已。

节饥饱方殷之欲

【题解】

“节饥饱方殷之欲”是说“饥、寒、醉、饱四时”,都不是男女交欢取乐的时候;尤其在“饥”与“饱”时更不可为。李渔从人体生理学的角度立论,有一定参考价值。

饥、寒、醉、饱四时,皆非取乐之候。然使情不能禁,必欲遂之,则寒可为也,饥不可为也;醉可为也,饱不可为也。以寒之为苦在外,饥之为苦在中,醉有酒力之可凭,饱无轻身之足据。总之,交媾者〔1〕,战也,枵腹者不可使战〔2〕;并处者,眠也,果腹者不可与眠。饥不在肠而饱不在腹,是为行乐之时矣。

【注释】

〔1〕交媾(ɡòu):性交,交配。通常指动物之间的性活动。

〔2〕枵(xiāo)腹:空腹,肚饥。

【译文】

饥、寒、醉、饱这四种情况,都不是房中取乐的适当时候。然而,假使情不自禁,定要做这事,那么寒可以做,饥不可做;醉可以做,饱不可做。因为寒之为苦在身体之外,饥之为苦在身体之中,醉有酒力可以凭借,饱却没有平时那种轻捷之身可以依据。总之,男女交媾,如同作战,饿着肚子不可战斗;男女同床,如同睡眠,吃得太饱不可与之即眠。不饥不饱,是行房中之乐的适当时候。

节劳苦初停之欲

【题解】

李渔在“节劳苦初停之欲”中所言,符合生理卫生学的基本原理;现代的性生理学,也要人们在过度疲惫时,勿急促行房事。

劳极思逸,人之情也,而非所论于耽酒嗜色之人〔1〕。世有喘息未定,即赴温柔乡者,是欲使五官百骸、精神气血,以及骨中之髓、肾内之精〔2〕,无一不劳而后已。此杀身之道也。疾发之迟缓虽不可知,总无不胎病于内者〔3〕。节之之法有缓急二种:能缓者,必过一夕二夕;不能缓者,则酣眠一觉以代一夕,酣眠二觉以代二夕。惟睡可以息劳,饮食居处皆不若也。

【注释】

〔1〕耽酒嗜色:沉溺于酒色。

〔2〕肾内之精:中医认为肾为精之舍,故曰“肾内之精”。

〔3〕胎病于内:作病于内。胎,作胎、孕育。

【译文】

劳顿过度而想休闲娱乐,是人之常情,不能叫作沉溺耽嗜于酒色的人。世上有那种劳顿之后喘息未定,就马上奔赴温柔之乡、寻床笫之乐的人,这是要想使得全身的五官百骸、精神气血,以及骨中之髓、肾内之精,全都处于劳苦状态才算完啊。这是杀身取祸之道。疾病发作的早晚虽然不能确知,总是有疾病之胎孕育体内了。节制它的方法有缓与急二种:能缓的,必要过一夜两夜再说;不能缓的,则要酣睡一觉权当休息一夜,酣睡两觉权当休息两夜。只有睡眠可以消解疲劳,饮食安坐都不如它。

节新婚乍御之欲

【题解】

李渔认为,洞房花烛夜,“新婚乍御”,容易“过情”;“过情”则失度,失度则伤身;故应节之。

新婚燕尔〔1〕,不必定在初娶,凡妇人未经御而乍御者〔2〕,即是新婚。无论是妻是妾,是婢是妓,其为燕尔之情则一也。乐莫乐于新相知,但观此一夕之为欢,可抵寻常之数夕,即知此一夕之所耗,亦可抵寻常之数夕。能保此夕不受燕尔之伤,始可以道新婚之乐。不则开荒辟昧,既以身任奇劳,献媚要功,又复躬承异瘁。终身不二色者,何难作背城一战;后宫多嬖侍者〔3〕,岂能为不败孤军?危哉!危哉!当筹所以善此矣。善此当用何法?曰:静之以心。虽曰燕尔新婚,只当行其故事。说大人,则藐之〔4〕,御新人,则旧之。仍以寻常女子相视,而不致大动其心。过此一夕二夕之后,反以新人视之,则可谓驾驭有方,而张弛合道者矣。

【注释】

〔1〕新婚燕尔:新婚之乐。《诗经·邶风·谷风》有“宴尔新昏,如兄如弟”、“宴尔新昏,不我屑矣”、“宴尔新昏,以我御穷”句。

〔2〕御:役使,驾驶。此处指男女之事。

〔3〕嬖(bì)侍者:受宠幸而侍奉皇帝的人。嬖,宠幸。

〔4〕说大人,则藐之:向大人进言,就得藐视他。《孟子·尽心下》:“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向大人进言,就得藐视他,不要把他看得那么巍巍然高不可及。)

【译文】

新婚燕尔之乐,不必一定在新婚之夜,凡未经交合的处女而初次与之交合,即是新婚。无论是妻是妾,是婢是妓,那新婚燕尔的情味是一样的。快乐没有比新交相知更快乐的了,只要看看这一夜的欢娱,可抵得上寻常的几夜,就知道这一夜的消耗,也可以抵得上寻常的几夜。若能保住这一夜不受新婚初交的伤害,才谈得上燕尔之乐。不然,初夜拓荒开垦,一方面既使得身体十分劳累,另一方面为讨新人喜悦又加倍承欢,就会异常疲瘁。终身不与二女交欢的,不难作背水一战;后宫藏有诸多佳丽的,哪能孤军作战而不败呢?危险啊!危险啊!应当考虑善策来应对呀。用什么办法妥善对付呢?我说:要静心。虽说是燕尔新婚,只当作例行旧事。向大人进言,就得藐视他;与新人相交,就视她为旧人。仍然以寻常女子看待,而不致过于动心。过了一夜二夜之后,反而以新人看待她,这就可以称之为驾驭有方,一张一弛,合乎规律了。

节隆冬盛暑之欲

【题解】

“节隆冬盛暑之欲”一款,李渔认为:严寒就寝,男女“贴身惟恐不密”,男子易于在“倚翠偎红之际”产生交欢欲念,此时房事往往过度,从而伤身,故要节制。

最宜节欲者隆冬,而最难节欲者亦是隆冬;最忌行乐者盛暑,而最便行乐者又是盛暑。何也?冬夜非人不暖,贴身惟恐不密,倚翠偎红之际,欲念所由生也。三时苦于褦襶〔1〕,九夏独喜轻便,袒裼裸裎之时,春心所由荡也。当此二时,劝人节欲,似乎不情,然反此即非保身之道。节之为言,明有度也;有度则寒暑不为灾,无度则温和亦致戾。节之为言,示能守也;能守则日与周旋而神旺,无守则略经点缀而魂摇。由有度而驯至能守,由能守而驯至自然,则无时不堪昵玉,有暇即可怜香。将鄙是集为可焚,而怪湖上笠翁之多事矣。

【注释】

〔1〕褦襶(nài dài):一种遮日的帽子。

【译文】

最应节欲的是隆冬时节,而最难节欲的也是隆冬时节;最忌行乐的是盛暑时节,而最便于行乐的又是盛暑时节。为什么?隆冬夜里非身贴身不暖和,贴身则惟恐不紧密,当此倚翠偎红之际,欲念就产生了。其他三季苦于衣冠束缚,唯有九夏独喜衣着轻便,袒身露体之时,春心因而激荡。当冬、夏二季,劝人节欲,似乎不近人情,然而不如此就不是保养身体之道。所谓节欲,是明确要有个度;有度,寒暑不会成为灾祸,无度,则温和也会导致病患。所谓节欲,是表示能守而不滥;能守,就是天天与女人周旋也精神健旺,无守,即使略加点缀也神魂摇荡。由有度而练到能守,由能守而练到自然,那就无论何时都可亲近女色,有闲暇即可怜香惜玉。那时将会认为拙著可以烧毁,而怪我湖上笠翁是多事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