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套第五 计四款

【题解】

《脱套第五》讲涤除表演上的恶习。李渔举出“衣冠恶习”、“声音恶习”、“语言恶习”、“科诨恶习”等数种,分别以四款述之。李渔对当时戏曲舞台上的某些鄙俗表现和低劣风气痛加针砭。这实际上是纠正恶劣、低俗的舞台台风,树立积极、健康的舞台台风的问题,至今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戏场恶套,情事多端,不能枚纪。以极鄙极俗之关目,一人作之,千万人效之,以致一定不移,守为成格,殊可怪也。西子捧心,尚不可效,况效东施之颦乎?且戏场关目,全在出奇变相,令人不能悬拟。若人人如是,事事皆然,则彼未演出而我先知之,忧者不觉其可忧,苦者不觉其为苦,即能令人发笑,亦笑其雷同他剧,不出范围,非有新奇莫测之可喜也。扫除恶习,拔去眼钉,亦高人造福之一事耳。

【译文】

戏场的恶套,有诸多方面,不能一一记述。将极鄙极俗的关目,一人在前面作,千万人在后面效仿,以致坚定不移,成为定格,真是太奇怪了。西子捧心,尚且不可效仿,何况效东施之颦呢?而且戏场的关目,全在能够出奇变相,令人不能模拟。若人人如此,事事皆然,那么他还没有演出我就事先知道了,忧者不觉其可忧,苦者不觉其为苦,即使能够令人发笑,也笑得与其他戏剧雷同,跳不出窠臼,没有什么新奇莫测的可喜之处。扫除恶习,拔去眼钉,也是高人造福的一件事情。

衣冠恶习

【题解】

衣冠方面,李渔特别拈出“妇人之服,贵在轻柔,而近日舞衣,其坚硬有如盔甲”加以批评。其他,如对“云肩”之大且厚、“遮羞”之硬且坚、方巾与有带飘巾之乱施等等的批评,也都很有道理。

记予幼时观场,凡遇秀才赶考及谒见当涂贵人〔1〕,所衣之服,皆青素圆领,未有着蓝衫者,三十年来始见此服。近则蓝衫与青衫并用,即以之别君子小人。凡以正生、小生及外末脚色而为君子者,照旧衣青圆领,惟以净丑脚色而为小人者,则着蓝衫。此例始于何人,殊不可解。夫青衿〔2〕,朝廷之名器也〔3〕。以贤愚而论,则为圣人之徒者始得衣之;以贵贱而论,则备缙绅之选者始得衣之。名宦大贤尽于此出,何所见而为小人之服,必使净丑衣之?此戏场恶习所当首革者也。或仍照旧例,止用青衫而不设蓝衫。若照新例,则君子小人互用,万勿独归花面,而令士子蒙羞也。

【注释】

〔1〕当涂贵人:即权要之人。《韩非子·孤愤》:“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

〔2〕青衿:青色交领的长衫。古代学子和明清秀才的常服。

〔3〕名器:《左传·成公二年》:“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古人将表示等级的称号和表示礼制的钟、鼎以及车服等器物叫作名器。

【译文】

记得我小时候看戏,凡遇到秀才赶考以及谒见权要贵人,所穿的衣服,都是青素圆领,没有穿蓝衫的,三十年来才见到这种衣服。近来则蓝衫与青衫并用,即用它们来区别君子小人。凡以正生、小生及外末脚色而扮为君子的,照旧穿青圆领,唯有以净丑脚色而扮为小人的,则穿蓝衫。这种惯例始于何人,尚不知道。青色交领的长衫,乃是朝廷的名器。以贤愚来说,只有称得上圣人之徒者才能够穿它;以贵贱而论,则是那些准备做官为宦的人才得以穿它。名宦大贤全都穿着者,为什么见到的是小人之服,必使净丑角色穿上?这是戏场恶习所应当首先革除的。或者仍然依照旧例,只用青衫而不设蓝衫。若按照新例,则君子小人可以互用,万不要使之独归花面,而令士人学子蒙羞。

近来歌舞之衣,可谓穷奢极侈。富贵娱情之物,不得不然,似难责以俭朴。但有不可解者:妇人之服,贵在轻柔,而近日舞衣,其坚硬有如盔甲。云肩大而且厚〔1〕,面夹两层之外,又以销金锦缎围之。其下体前后二幅,名曰“遮羞”者,必以硬布裱骨而为之,此战场所用之物,名为“纸甲”者是也,歌台舞榭之上,胡为乎来哉?易以轻软之衣,使得随身环绕,似不容已。至于衣上所绣之物,止宜两种,勿及其他。上体凤鸟,下体云霞,此为定制。盖“霓裳羽衣”四字,业有成宪,非若点缀他衣,可以浑施色相者也。予非能创新,但能复古。

【注释】

〔1〕云肩:妇人的一种衣饰,披在肩上。

【译文】

近来歌舞之衣,可称得上穷奢极侈。富贵娱情之物,不得不这样,似乎难借俭朴与否进行指责。但有令人不可理解的地方:妇人之服,贵在轻柔,而近日的舞衣,就像盔甲那样坚硬。云肩大而且厚,面夹两层之外,又以销金锦缎把它围起来。她的下体前后二幅,名叫“遮羞”的,必用硬布裱骨而做成,这是战场所用的东西,名叫“纸甲”,歌台舞榭之上,为什么要用它?换成轻软的衣服,使得它能够随身环绕,非常贴身。至于衣服上面所绣之物,只适宜两种,不要有其他东西。上体是凤鸟,下体是云霞,这是定制。所谓“霓裳羽衣”四字,已经有惯常的规定,不像点缀其他衣服,可以浑施色相。我不能创新,只能复古。

方巾与有带飘巾〔1〕,同为儒者之服。飘巾儒雅风流,方巾老成持重,以之分别老少,可称得宜。近日梨园,每遇穷愁患难之士,即戴方巾,不知何所取义?至纱帽巾之有飘带者,制原不佳,戴于粗豪公子之首,果觉相称。至于软翅纱帽,极美观瞻,曩时《张生逾墙》等剧往往用之,近皆除去,亦不得其解。

【注释】

〔1〕方巾与有带飘巾:均为明代儒者(秀才等)所戴的软帽。

【译文】

方巾与有带的飘巾,同是儒者之服。飘巾儒雅风流,方巾老成持重,用它分别老少,可谓合宜。近日梨园之中,每遇到穷愁患难的人,就戴方巾,不知根据是什么?那有飘带的纱帽巾,制作得原不是很好,戴在粗豪公子的头上,果然觉得相称。至于软翅纱帽,极为美观,过去《张生逾墙》等剧往往用它,近来都除去了,也不得其解。

声音恶习

【题解】

关于声音恶习,李渔批评的是“凡系花面脚色,即作吴音”的怪现象。李渔主张,人物的发声要符合其脚色特点,为性格的塑造服务,倘若仅仅为了取笑而人为地让所有“花面脚色”都作“吴音”,那便与创造性格的宗旨背道而驰了。

花面口中,声音宜杂。如作各处乡语,及一切可憎可厌之声,无非为发笑计耳,然亦必须有故而然。如所演之剧,人系吴人,则作吴音,人系越人,则作越音,此从人起见者也。如演剧之地在吴则作吴音,在越则作越音,此从地起见者也。可怪近日之梨园,无论在南在北,在西在东,亦无论剧中之人生于何地,长于何方,凡系花面脚色,即作吴音,岂吴人尽属花面乎?此与净丑着蓝衫,同一覆盆之事也〔1〕。使范文正、韩襄毅诸公有灵〔2〕,闻此声,观此剧,未有不抱恨九原,而思痛革其弊者也。今三吴缙绅之居要路者〔3〕,欲易此俗,不过启吻之劳;从未有计及此者,度量优容,真不可及。且梨园尽属吴人,凡事皆能自顾,独此一着,不惟不自争气,偏欲故形其丑,岂非天下古今一绝大怪事乎?且三吴之音,止能通于三吴,出境言之,人多不解,求其发笑,而反使听者茫然,亦失计甚矣。吾请为词场易之〔4〕:花面声音,亦如生旦外末,悉作官音,止以话头惹笑,不必故作方言。即作方言,亦随地转。如在杭州,即学杭人之话,在徽州,即学徽人之话,使妇人小儿皆能识辨。识者多,则笑者众矣。

【注释】

〔1〕覆盆:盆子盖着,不透阳光。喻不白之冤。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有“仆以为覆盆何以望天”句。

〔2〕范文正:即范仲淹(989—1052),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死后谥文正。韩襄毅:即韩雍(1422—1478),明代正统、成化间大臣,亦吴县人,死后谥襄毅。

〔3〕三吴:宋代税安礼《历代地理指掌图》称苏州、湖州、常州为三吴。

〔4〕请:翼圣堂本作“请”,芥子园本作“故”。

【译文】

花面角色的口中,声音宜杂。如作各处乡语方言,及一切可憎可厌的声音,无非是为了使人发笑,然而也必须有缘有故。如所演之剧,人系吴人,则作吴音,人系越人,则作越语,这是从人来看。如演剧之地在吴则作吴音,在越则作越音,这是从地来看。奇怪的是近日之梨园,无论在南在北,在西在东,也无论剧中之人生于何地,长于何方,凡是花面角色,即作吴音,难道吴人都是花面吗?这与净丑穿蓝衫,同样是蒙不白之冤的事情。假使范仲淹、韩雍这些生于吴地的诸公有灵,听到此声,观看此剧,没有不抱恨九原,而想要痛革这种弊病的。今天三吴官宦身居要位者,想改变这种恶俗,不过是启齿之劳;然而从未有人打算这样做,如此宽宏大量,一般人真赶不上。而且梨园尽属吴人,凡事都能自顾,唯独这一着,不光自己不争气,偏要故意表现其丑形,岂不是天下古今一件绝大的怪事吗?况且三吴之音,只能通行于三吴,出了三吴地界,人多不懂吴音,以吴音求观众发笑,反而使听者茫然,这也太失算了。我请为词场改变这种恶俗:花面声音,也像生旦外末一样,都要说官话,只用话头惹笑,不必故意说方言。即使说方言,也应随地而转。如在杭州,即学杭人之话,在徽州,即学徽人之话,使妇人小儿都能识辨。识辨的人多,则笑的人就多。

语言恶习

【题解】

人物的语言,特别是宾白,也必须符合其性格特点,不能随便乱用。倘若如李渔所批评的,不管什么场合、不管何等人物,动不动就是“呀”、“且住”,或者废话连篇,尾后增尾,头上加头,岂不既损害人物性格,又让观众觉得俗不可耐?

白中有“呀”字,惊骇之声也。如意中并无此事,而猝然遇之,一向未见其人,而偶尔逢之,则用此字开口,以示异也。近日梨园不明此义,凡见一人,凡遇一事,不论意中意外,久逢乍逢,即用此字开口,甚有差人请客而客至,亦以“呀”字为接见之声者〔1〕,此等迷谬,尚可言乎?故为揭出,使知斟酌用之。

【注释】

〔1〕声者:翼圣堂本作“声者”,芥子园本作“声音”。

【译文】

宾白之中有“呀”字,是表达惊骇之声。如意料之中并无此事,而突然遇到,一向未见这个人,而偶尔相逢,则用这个字开口,以表示惊异。近日梨园却不明此义,凡见一人,凡遇一事,不论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久逢乍逢,就用这个“呀”字开口,甚至有派人请客而客到了,也以“呀”字为接见的声音的,这样的迷谬,还能说吗?所以把它揭示出来,使人们知道斟酌使用。

戏场惯用者,又有“且住”二字。此二字有两种用法。一则相反之事,用作过文,如正说此事,忽然想及彼事,彼事与此事势难并行,才想及而未曾出口,先以此二字截断前言,“且住”者,住此说以听彼说也。一则心上犹豫,假此以待沉吟,如此说自以为善,恐未尽善,务期必妥,当于是处寻非,故以此代心口相商。“且住”者,稍迟以待,不可竟行之意也。而今之梨园,不问是非好歹,开口说话,即用此二字作助语词,常有一段宾白之中,连说数十个“且住”者,此皆不详字义之故。一经点破,犯此病者鲜矣。

【译文】

戏场上惯用的,又有“且住”两个字。这两个字有两种用法。一是相反的事,用来作为过文,如正说这件事,忽然想到那件事,那件事与这件事势难并行,刚才想到而未曾出口,先以这两个字截断前面的话,所谓“且住”,停住这里的话以听那边说话。一是心上犹豫,借此以待沉吟,如这里说的话自以为好,恐怕不完全好,期望务必说得妥当,应当在此寻找不妥之处,所以用它代替心口相商。所谓“且住”,稍微迟缓以待考虑,不可立即去做的意思。而现今之梨园,不问是非好歹,开口说话,就用这两个字作助语词,常有一段宾白之中,连说几十个“且住”,这都是不能详细理解字义的缘故。一经点破,犯这毛病的人就少了。

上场引子下场诗,此一出戏文之首尾。尾后不可增尾,犹头上不可加头也。可怪近时新例,下场诗念毕,仍不落台,定增几句淡话,以极紧凑之文,翻成极宽缓之局。此义何居,令人不解。曲有尾声及下场诗者,以曲音散漫,不得几句紧腔,如何截得板住?白文冗杂,不得几句约语,如何结得话成?若使结过之后,又复说起,何如不收竟下之为愈乎?且首尾一理,诗后既可添话,则何不于引子之先,亦加几句说白,说完而后唱乎?此积习之最无理、最可厌者,急宜改革,然又不可尽革。如两人三人在场,二人先下,一人说话未了,必宜稍停以尽其说,此谓“吊场”,原系古格。然须万不得已,少此数句,必添以后一出戏文,或少此数句,即埋没从前说话之意者,方可如此。(亦有下场不及更衣者,故借此为缓兵计。)是龙足,非蛇足也。然只可偶一为之,若出出皆然,则是是貂皆可续矣,何世间狗尾之多乎?

【译文】

上场引子下场诗,这是一出戏文的首尾。尾巴之后不可增加尾巴,犹如头上不可再加头。奇怪的是近时新例,下场诗念完,仍不落幕,定要增加几句淡话,把极紧凑之文,翻成极宽缓之局。这是何意,令人费解。曲之所以有尾声以及下场诗,是因为曲音散漫,不用几句紧腔,如何能把板截住?白文冗杂,不用几句约略的话语,怎么能够把话结住?假若结过之后,又重新说起,哪里赶得上不用收尾几句话直接下场更好呢?而且首尾是一个道理,诗后既然可以添话,那么何不在引子之先,也加几句说白,说完而后唱呢?这种积习最无理、最可厌,应赶快改革,然而又不可完全革除。如两个人三个人在场,二人先下,一人说话未了,定应稍停以让他把话说完,这叫作“吊场”,原系古格。然而必须万不得已,少这几句,就须添加以后一出戏文,或者少这几句,就会埋没从前说话的意思,才可如此。(也有下场来不及更衣的,故意借此作为缓兵之计。)这是龙足,而非蛇足。但只可偶尔用一次,若每一出都如此,那就成了凡是貂都可以用狗尾来续了,何以世间狗尾如此之多呢?

科诨恶习

【题解】

科诨方面,陋习更多,如李渔所举出的:两人相殴,必使被殴者走脱,而误打劝解之人;主人偷香窃玉,馆童吃醋拈酸,说毕必以臀相向。这些,既俗套,又下作,应该革除。

插科打诨处,陋习更多,革之将不胜革,且见过即忘,不能悉记,略举数则罢了。如两人相殴,一胜一败,有人来劝,必使被殴者走脱,而误打劝解之人,《连环·掷戟》之董卓是也〔1〕。主人偷香窃玉,馆童吃醋拈酸,谓寻新不如守旧,说毕必以臀相向,如《玉簪》之进安、《西厢》之琴童是也〔2〕。戏中串戏,殊觉可厌,而优人惯增此种,其腔必效弋阳,《幽闺·旷野奇逢》之酒保是也。

【注释】

〔1〕《连环·掷戟》:即《连环记》中的一出。《连环记》为明代王济著,演汉末王允用貂蝉使连环计离间董卓、吕布故事。

〔2〕《玉簪》:即《玉簪记》,明代高濂著,演陈妙常故事。

【译文】

插科打诨的地方,陋习更多,革之将不胜革,而且见过就忘,不能完全记述,略举数则罢了。如两人互相殴打,一胜一败,有人来劝,必使被殴打的人走脱,而误打劝解的人,《连环·掷戟》的董卓就是这样。主人偷香窃玉,馆童吃醋拈酸,说寻新不如守旧,说完必以臀部相向,如《玉簪》的进安、《西厢》的琴童就是这样。戏中串戏,更是令人觉得可厌,而优人惯于增加这种戏,它的腔调必然效仿弋阳,《幽闺·旷野奇逢》的酒保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