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饮啜第三 计六款

【题解】

“调饮啜”之六款,一方面申说了“调饮食”以养生的自古以来的道理;另一方面阐发了中国医家一个十分重要、直到今天人们仍然挂在嘴边不断念叨的思想,即药补不如食补。所谓“调饮食”以养生,是说:既要顺其自然——喜欢吃的多吃、不喜欢的少吃;又要控制欲望——再喜欢的食物也不要吃过量,再不爱吃而对身体有益的,也要吃一些;特别是在哀时、怒时、倦时、闷时不要急着吃……这些是自古以来再通俗、再平常不过的道理,如《黄帝内经》所说“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所谓“药补不如食补”,是说食物——五谷杂粮、各种菜蔬和肉类,是最好的药物,它们已经包含了人体所需要的众多养分,也包含了抑制和医治身体各种疾病的诸种元素。

在李渔看来,饮食是人生的一种审美享受,若违背这一宗旨,那就可能变成一种惩罚、一种折磨,“所好非所食,所食非所好,曾皙睹羊枣而不得咽,曹刿鄙肉食而偏与谋,则饮食之事亦太苦矣”,实则无益。这十分符合《黄帝内经》所说应保持食物营养均衡的思想:“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是故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苦,心气喘满,肾气不衡。味过于甘,脾气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骨气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营养均衡,酸、咸、苦、甘、辛,五味调和,是非常重要的养生方法。

《食物本草》一书〔1〕,养生家必需之物。然翻阅一过,即当置之。若留匕箸之旁〔2〕,日备考核,宜食之物则食之,否则相戒勿用,吾恐所好非所食,所食非所好,曾皙睹羊枣而不得咽〔3〕,曹刿鄙肉食而偏与谋〔4〕,则饮食之事亦太苦矣。尝有性不宜食而口偏嗜之,因惑《本草》之言,遂以疑虑致疾者。弓蛇之为祟〔5〕,岂仅在形似之间哉!食色,性也,欲藉饮食养生,则以不离乎性者近是。

【注释】

〔1〕《食物本草》:明孝宗于弘治十六年(1503)敕命重修《本草》,两年后,刘文泰主持的《本草品汇精要》和《食物本草》编纂完成。《食物本草》共分四卷,收录食物386种,每种下分列性味、功效、主治及用法,并附工笔彩图,对研究中国传统食物疗法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

〔2〕匕箸(zhù):中国的取食工具,筷子。宋代陆游《对食有感》有“食至举匕箸,饱则舍而起”句。

〔3〕曾皙(xī)睹羊枣而不得咽:曾皙看见所喜欢的羊枣而不能吃。《孟子·尽心下》:“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曾皙,即曾点,字皙,是鄫太子巫的曾孙,宗圣曾参的父亲,孔子的早期弟子之一。

〔4〕曹刿(ɡuì)鄙肉食:曹刿鄙视食肉。《左传·庄公十年》:“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遂入见。”

〔5〕弓蛇之为祟(suì):这里说的是“杯弓蛇影”的典故:有人以为杯中有蛇,饮而得病;后来知道那所谓杯中之蛇其实是挂在墙上的弓箭的影子。典出《晋书·乐广传》:“见杯中有蛇,意甚恶之,既饮而疾。”祟,原指鬼怪或鬼怪人,借指不正当的行动。

【译文】

《食物本草》这本书,是养生家必需之物。但把它翻阅一遍,即可置之一边。若把它放在碗筷旁以备天天考索:适宜于吃的才吃,不然就互相告诫不可食用……倘如此,我怕喜欢的食物不能吃,而所吃的却并不喜欢,就像《孟子》中所说的曾皙喜欢吃羊枣,他的儿子曾参看见羊枣也不忍吃,《左传》中说的曹刿鄙视吃肉却偏要给他,那么,饮食也就太苦了。曾经有人面对食物,依其性不宜吃,他却特喜欢,惑于《食物本草》书上说的话,疑虑重重而得了病。“杯弓蛇影”的祟害,难道仅仅是形似吗?食与色,这是人的天性啊。想借饮食以养生,若不离其天性那就差不多了。

爱食者多食

【题解】

所谓“爱食者多食”,是说饮食要自然而然。喜欢吃的东西,大半是身体所需要的东西。从生理健康讲,“爱食者多食”也有好处,生平爱食之物,即可养身,不必再查《本草》。若执拗“本本”上的固理,也可能有害。

生平爱食之物,即可养身,不必再查《本草》。春秋之时,并无《本草》,孔子性嗜姜,即不撤姜食〔1〕,性嗜酱,即不得其酱不食,皆随性之所好,非有考据而然。孔子于姜、酱二物,每食不离,未闻以多致疾。可见性好之物,多食不为祟也。但亦有调剂君臣之法,不可不知。“肉虽多,不使胜食气〔2〕。”此即调剂君臣之法。肉与食较,则食为君而肉为臣;姜、酱与肉较,则又肉为君而姜、酱为臣矣。虽有好不好之分,然君臣之位不可乱也。他物类是。

【注释】

〔1〕“孔子性嗜姜”二句:孔子喜欢吃姜,每顿饭都不离这样食物。《论语·乡党》:“不撤姜食,不多食”,“每食必姜。”

〔2〕“肉虽多”二句:孔子说:“肉虽然多,而吃它不应超过主要的食物。”语见《论语·乡党》。

【译文】

平生爱吃的食物,就可以养身,不必再查《食物本草》。春秋时,并无《食物本草》,孔子喜吃姜,吃饭时不撤姜,爱吃酱,吃饭若无酱就不吃,这都是随性之所好,而非书本考据得来。孔子对于姜、酱二物,每顿饭都离不开,没有听说他因此而得病。可见生性喜爱的食物,多吃不会有什么危害。但也应有调剂主次的原则,不可不知。孔子说:“肉虽然多,而吃它不应超过主要的食物。”这就是调剂主次之法。肉与主食相比较,主食是主要的而肉是次要的;姜、酱与肉相比较,则肉为主而姜、酱为次。虽有好与不好之分,但主次之位不可乱。其他食物类似。

怕食者少食

【题解】

所谓“怕食者少食”,是说不喜欢的食物,就要少吃;因为不喜欢吃的东西,也常常是身体不宜者,所以要顺其自然而少吃,不然,食物凝滞肠胃,不能克化,即成病根,急宜消导。

凡食一物而凝滞胸膛、不能克化者,即是病根,急宜消导。世间只有瞑眩之药〔1〕,岂有瞑眩之食乎?喜食之物,必无是患,强半皆所恶也。故性恶之物即当少食,不食更宜。

【注释】

〔1〕瞑眩(xuàn)之药:若药吃了不让人眩晕,那就治不好病。这就是平常人们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孟子·滕文公上》引《书经》上的话:“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

【译文】

凡是一种食物在胸膛里凝滞而不能消化,就是病根,应及早想法消滞导积。世间只有吃得让人眩晕的药物,哪里有导致眩晕的食物呢?喜欢吃的食物必不会有这毛病,大半是因为吃了自己厌恶的东西所致。所以,生性不喜欢的食物,就应少吃,不吃更好。

太饥勿饱

【题解】

“太饥勿饱”和下面的“太饱勿饥”两款,是强调“欲调饮食,先匀饥饱”。首先说的是不要饿得太厉害才吃饭,大约饿到七分而得食,斯为酌中之度;倘若饿过七分而不得食,猛吃一顿,则使脾气受伤,数月之调和,不敌一朝之紊乱矣。

欲调饮食,先匀饥饱。大约饥至七分而得食,斯为酌中之度,先时则早,过时则迟。然七分之饥,亦当予以七分之饱,如田畴之水〔1〕,务与禾苗相称,所需几何,则灌注几何,太多反能伤稼,此平时养生之火候也。有时迫于繁冗〔2〕,饥过七分而不得食,遂至九分十分者,是谓太饥。其为食也,宁失之少,勿犯于多。多则饥饱相搏而脾气受伤,数月之调和,不敌一朝之紊乱矣〔3〕

【注释】

〔1〕田畴(chóu):泛指田地。

〔2〕繁冗(rǒnɡ):繁杂,烦琐冗长。

〔3〕紊乱:扰紊,扰乱。

【译文】

要想调节饮食,先要使得饥饱均匀。大约饿到七分时吃饭,是比较适中的度,先于此时则早,后于此时则迟。然而饿到七分饥,也应吃到七分饱,犹如稻田里的水,必须与禾苗相称,需要多少,就灌入多少,太多反而伤害庄稼,这就是平时养生的火候。有时迫于繁冗事务,饿过七分还不得吃饭,甚至饿到九分十分,这就饿过了头。此时用饭,宁肯少些,切勿太多。若多,则饥饱相互争斗而使脾气受伤,几个月的调养也不敌一朝脾胃紊乱失调啊。

太饱勿饥

【题解】

“太饱勿饥”强调饮食不要饕餮太甚、失之太饱。此款与“太饥勿饱”,都是说饮食必须保持平衡、合理,不饥不饱,不暴不偏,才能健康。

饥饱之度,不得过于七分是已。然又岂无饕餮太甚〔1〕,其腹果然之时?是则失之太饱。其调饥之法,亦复如前,宁丰勿啬。若谓逾时不久,积食难消,以养鹰之法处之〔2〕,故使饥肠欲绝,则似大熟之后,忽遇奇荒。贫民之饥可耐也,富民之饥不可耐也,疾病之生多由于此。从来善养生者,必不以身为戏。

【注释】

〔1〕饕餮(tāo tiè):传说中的一种贪吃的猛兽,常见于青铜器上,用作纹饰,称为饕餮纹。饕餮往往成为贪吃的标志。

〔2〕以养鹰之法处之:用养鹰的办法处置。

【译文】

饥饱之间的度,上下不得超过七分。然而,就没有大吃大喝而肚子涨得滚圆的时候吗?若这样,就吃得太多太饱了。调和饥饱的方法,也如前述,宁可丰足不可欠缺。假如说饭时刚过不久,积食难以消化,就用养鹰的办法处置,故意使饥肠欲绝,就好像大丰收以后,忽然遇上大荒年。贫民之饥可以忍耐,富人之饥不可忍耐。疾病的发生常常由于这个缘故。从来善于养生的人,绝不拿性命当儿戏。

怒时哀时勿食

【题解】

“怒时哀时勿食”,是说人在怒时食物易下而难消,哀时既难消亦难下,这时进食,必然有害健康,俱宜暂过一时,候其势之稍杀再吃饭。这是饮食卫生的一条重要建议。

喜怒哀乐之始发,均非进食之时。然在喜乐犹可,在哀怒则必不可。怒时食物易下而难消,哀时食物难消亦难下,俱宜暂过一时,候其势之稍杀〔1〕。饮食无论迟早,总以入肠消化之时为度。早食而不消,不若迟食而即消。不消即为患,消则可免一餐之忧矣。

【注释】

〔1〕稍杀:稍微减弱。

【译文】

喜怒哀乐刚起的时候,都不是进食的时机。然而在喜乐的时候还可以,在哀怒的时候则绝不可以。人在怒时食物容易下肚却难以消化,人在哀时食物既难消化也难下肚,都应暂过一时,等哀怒之势稍微消减再说。饮食无论迟早,总应该以能够入肠消化的时候为适度。早吃而不消化,还不如晚吃而及时消化。不消化就是病患,消化就可以免除一餐之忧了。

倦时闷时勿食

【题解】

疲倦时进食易瞌睡,瞌睡则食停而不下;烦闷时进食易恶心,恶心则呕逆随之。所以,要避免倦时闷时进食而导致消化不良。

倦时勿食,防瞌睡也。瞌睡则食停于中,而不得下。烦闷时勿食,避恶心也。恶心则非特不下,而呕逆随之。食一物,务得一物之用。得其用则受益,不得其用,岂止不受益而已哉!

【译文】

困倦时不要吃食物,是为了防止食后瞌睡。瞌睡则食物停于胃中,而不能往下走。烦闷时不要进食,是为了避免恶心。恶心则食物不但不往下走,而且可能跟着就会呕吐。吃一种食物,务必得到一种食物的效用。得到它的效用则受益,若得不到,岂止是不受益就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