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机智地模糊应对

模糊应对的核心是使用模糊语言,使自己有一定的灵活性,力避被动,争取主动。词语“方便”、“最近”、“大约”等即是模糊语言。比如,有的企业领导为了纠正某种不良倾向,又不至于使矛盾激化,便使用模糊语言说:“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单位的纪律状况总的看来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志比较自觉,但也有极个别同志表现较差”这里,最近、绝大多数、极个别就是模糊语言。

为什么要说模糊的话

这里说的“模糊语言”是不是同“说话要清晰准确”的要求自相矛盾呢?不然。这里讲的模糊语言是交谈中的一种策略,前提是交谈者并不是表述不清,而是为了某种需要和不便,人为地制造模糊。

在交际中使用模糊语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话不必说得太直、太具体,就可以达到目的。如说得太死、太具体,反而容易被动。

例如,一对恋人上街时,男的突然想起忘了一件东西,说:“请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这个“一会儿”,到底有多长?是五分钟、十分钟,还是十五分钟,没有确定的意义,但对方会很准确地理解为不太长的一段时间,会耐心等待。

这种说法,不比使用确定的语言表述要好。如说:“请等我五分钟。”结果因为某种原因,耽搁了十分钟,而对方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的话,就可能造成不愉快。

在日常生活中恰当地使用模糊语言,能使自己有一定的灵活性。

(2)从交际策略的需要出发,有意识地使用模糊语言,能争取主动。

比如,朋友邀请你去做客,你自己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就可以说:

“大约在中秋节前后,我一定去一趟。”这样很灵活,可以在中秋节前,也可以在中秋节后。

在外交上这种情况就更多一些。如国际交往中,一方领导人当面向另一方领导人发出访问邀请,如果这一邀请事先未商定,被邀请的一方对于是否应邀没有把握,而出于礼貌又不便当场拒绝,则通常说:“我很高兴接受您的邀请,将在方便的时候访问贵国。”这样,如果日后无意往访,可用各种“不方便”为托词。

再如,对突发事件,在尚未弄清来龙去脉,又不得不立即作出反应时,也需要这种伸缩性很大的模糊语言。也有人称之为“外交字眼”。如:“我们注意到XX事态的发展。”“我们注意到了贵国领导人的讲话。”“注意到了”只表示“知道了”,但并未讲明自己的观点,使自己拥有主动权。

对本来已经清楚的事实或想法,出于某种策略的考虑,故意使用含义广泛的模糊语言,可以使你的话具有某种弹性,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模糊应对产生的效果

模糊应对,是一种权宜之计。使用此法时,只能表面模糊,内心应十分清楚,因此,要做到心中有数。

1.严守秘密

1945年美国在日本投下了两颗原子弹后,美国新闻界一个突出的话题是猜测苏联有没有原子弹以及有多少颗。当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率代表团访问美国时,在下榻的宾馆门前被一群美国记者包围,有记者问莫洛托夫:“苏联有多少原子弹?”莫洛托夫用了一个简单的英语单词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单词是:“足够!”“足够”这一模糊概念,既可以回避有多少颗原子弹这个在当时不便公开的秘密,又表达了苏联人民的自尊和力量。这样的回答言简意赅,恰到好处。

2.摆脱困境

模糊应对的妙用在于其答所不能答,在进退两难的窘境中得以进退自如。

南齐时,有个书法家王僧虔,是晋代王羲之的四世族孙,他的行书楷书继承祖法,造诣颇深。当时,南齐太祖萧道成也擅长书法,而且自命不凡,不乐意自己的书法逊于臣子。一天,萧道成提出与王僧虔比试书法。写毕,萧道成傲然问王僧虔说:“你评一评,咱俩谁第一,谁第二?”王僧虔既不愿贬低自己,又不愿得罪皇帝,略思片刻后说:“臣的书法,人臣中第一;陛下的书法,皇帝中第一。”萧道成听了这番语义不明确的模糊话,只好一笑了之。

模糊应对就是这样,它在应对刁难时,令人捉摸不透说者话语中的真正内涵。它总是给人似是而非,雾里看花的印象。同时由于模糊,使得语言具有伸缩性、变通性,当遇到在一定条件下很难解决的问题时,变不可能为可能,使不可容的问题变得相容和一致。

3.保护隐私

一次,我国一位领导人在印度总统府举行记者招待会。会上有位女记者问他:“您已是62岁的老人,看上去气色却异常好,您如何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是否经常运动,或者有特别饮食?”

这位领导回答说:“谢谢你,我是一个东方人,我是按东方人生活方式生活的。”

显然,这位领导必须回答这个记者的刁难提问,但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自己的饮食起居规律告诉对方,于是用模糊语言进行回答,保护了隐私。

4.平息争议

模糊应对,体现出急智。情急生智,往往有妙招。著名足球运动员迪戈·马拉多纳在与英格兰球队相遇时,踢进了一粒颇有争议的“问题球”。

当记者问马拉多纳,那个球是手球还是头球时,马拉多纳机敏地回答:“手球有一半是迪戈的,头球有一半是马拉多纳的。”这个回答颇有心计,如果他直言不讳地承认是手球,那么对裁判的有效判决无疑是“恩将仇报”。但如拒不承认,又有失“世界最佳球员”的风度。而这妙不可言的“一半”与“一半”,等于既承认了球是手臂撞入的,颇有“明人不做暗事”的大将风度,又在规则上维护了裁判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