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

我们会本能地对所爱的人温柔关怀,所以,你看,这样的冷漠刻薄,怎么会是深爱你的人?

APL集团,顶层会议室里。

此时,谈宗熠正在处理他来到APL遇见的第一个难题。

“谈先生,现在网络媒体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你肇事逃逸的新闻,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是啊,今早到现在,APL的股票就一直在下跌。”

“谈先生,这件事如果没有一个交代,我们董事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谈宗熠嘴角噙着淡淡的笑,目光极冷,静静地听着董事会成员的讨伐,脸上并无一丝急切或气愤。

他坐直了身体,是要开口说话的征兆,所有人都看向他,坐在左侧首位的高信达,一副看好戏的神态。

谈宗熠的目光一一扫过在座所有人,然后道:“最迟今天下午,警局就会破案,到时自然水落石出。”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就连高信达也皱起了眉。

“你怎么知道?”李董事问道。

谈宗熠冷然一笑:“事情既与我相关,该知道的我自然要知道。”他说完,站起来,居高临下道,“散会。”

他的办公室亦在顶层,与会议室面对面。这些年来,高信达怕被人非议,没敢搬入董事长办公室,因此,这里仍和外公当年在时一样。

谈宗熠站在落地窗前,从三十六楼上俯瞰,楼下的一切皆如蝼蚁,眺望远方,天空与云层似触手可及。然而,高处不胜寒,这浩渺的天地间,似乎只有他一个人了。旁人只是艳羡着他人居高临下睥睨众生的姿态,却不曾知道,等你真正身在高处的时候,感受到的不过是满目的空旷与清冷。

人世间的幸福,从来都不在高处。

许久后,他转过身,按下内线:“温茜,进来。”

穿着深色套裙的年轻女子走进来,站在他的书桌前,恭敬地道:“谈董。”

谈宗熠从抽屉里拿出优盘递给她:“拿给高信达。”

半小时后,高信达将优盘摔在了他的助理王泽脸上。王泽拾起优盘,不明所以地看着高信达。

“自己看!”高信达低吼。

视频里,一辆银白色的本田跟在一辆宾利后面,而这辆牌照尾号43的宾利,正是谈宗熠的车。视频一直拍到了四月八号那晚,谈宗熠从水湖镇经过集林路,银白色的本田一直紧随其后,剩下的,不用看也知道是什么了。

“让你跟着他,结果却被反跟踪,这么多天,居然一直没有察觉。”高信达越想越气,做了深呼吸后,才勉强压制住情绪,他瞪着王泽,“这点事都做不好,让你跟在我身边有什么用!”

王泽低下头,一脸羞愧惶恐。他找的是在这一行很有名气的人,真没想到,居然会被谈宗熠识破。

王泽低头站了半晌,等高信达的愤怒渐渐平息后,才开口问:“那高总,接下来怎么做?”

高信达看着他,目光阴鸷:“自然是谁撞的谁负责,与我们有干系?”

“是。”王泽答。

他犹豫片刻,又问道:“高总,那五个人呢?”

“在这个城市被劫算什么,何况,他也没被伤到,难道警察还会为这点事全世界搜人?”高信达看他一眼,“我再说一遍,这些通通与我们无关!”

王泽走后,高信达仍旧怒气难平,如果这优盘的内容被公开,他苦心经营多年的形象势必受到影响,大家也一定认为连车祸都是他一手导致,到时他百口莫辩。原本,他以为能让谈宗熠吃点苦头,结果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被他反手抽了一耳光。

此仇不报,誓不罢休。

肇事逃逸的真正凶手,是个小工厂的老板,大高个,看人时抬着下巴,有种小人得志的优越感,他斜眼看着王泽:“有什么事快说,还有一堆事等着我处理呢。”

王泽不说话,扔了几张照片到他的办公桌上。

那人低头看了眼照片,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你想要多少钱?”

关于那晚的事,他现在想起还心有余悸。集林路没有路灯,因施工原因更造成路况不好,恰逢那晚又下大雨,茫茫大雨中,视线所及之处都变得模糊。他开久了车,觉得有些困,就从口袋里摸烟出来,不过点烟的一瞬间,再抬头时就看见一个人飞快地跑到了他车前,他来不及刹车,就一头撞了上去。

“砰”一声响,震得他神经重重一跳,他坐在驾驶座上发呆,整个人都蒙了,四周静得只剩他的心跳声和喘息声。

随即,有人过来拍他的车窗。他哆嗦着开门下车,站在车前一看,眼前阵阵眩晕,差点就倒下了。

“喂,你怎么开的车?”他被人狠狠推了一下,抬头一看,这才发现身旁还围了五个人。

这五个人浑身湿淋淋的,衣衫破烂,脸上还挂了彩。

“他……他、他自、自己跑过来的,我、我……”他结结巴巴一句话也说不清。

那五个人把他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嚷着让他去警局,嚷着让他杀人偿命之类的话,末了,吵够了,其中一个人提出给钱解决,拿出钱来他们就当没看见,他求之不得,答应给每人十万封口费。

集林路还没装红绿灯和监控,何况当晚大雨,他车前的血迹很快就被冲刷掉了,只要他们五个人不说,就谁也不会知道。他提心吊胆过了几天,没想到警察为他找到了一个替死鬼,居然还是个什么董事长,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他原本还暗自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劫。

王泽不想与他多说话,丢下一句:“如果今天下午你不去自首,就等着警察上门找你,那样的话,情况可比自首要严重得多。”他说完转身就走。

这人其实和他们真没关系,高总让他安排个人跟踪谈宗熠,盯着他每天的行踪,顺便找几个人试试他现在的身手。车祸是意料之外的事,不过既然肇事凶手买通了那五个人,高总自然也愿意顺水推舟,让谈宗熠替他背了这黑锅。只是没想到这一切会被谈宗熠识破。

纪念和林喜儿一直在APL楼下,从九点钟等到现在,将近六个小时了。

此时,她们正拿着手机看直播——谈宗熠首次以APL董事长的身份召开记者会,并澄清肇事逃逸案。

一身黑色西装,越发衬得身材挺拔修长,眉目清峻,他站在台上,嘴角噙笑,神情疏冷,整个人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天生就适合这样的场合。

这一刻,纪念忽然觉得他离自己很遥远,那个她熟悉的、与她相爱的Able,似乎被他刻意藏了起来。她看着他,心里一阵酸楚难过。

“谈董事长,你出国十年,在这期间对APL一切事务都不熟悉,如今突然回来担任董事长,又是这样年轻,会不会担心没法令董事会及集团员工信服?”

“首先,我不是突然回来担任董事长一职,而是用了十年的时间准备。”

“谈董事长,据说之前APL的决策者高信达总经理是你的继父,那么,你担任APL董事长对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有影响?”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APL姓谈,我在此谢谢他这些年留在APL,为APL所做的一切。”

“谈董事长,关于肇事逃逸案,你还有什么要和大家说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永远不要自以为做过坏事后会无人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

……

虽然记者们的问题个个刁钻,但谈宗熠的回答始终滴水不漏。

林喜儿按下暂停键,看向纪念:“妞,你有没有发现,他说这话时,好像对着某个人说的,你看连目光都变了,冰冷狠戾。”

纪念闻言,仔细看着屏幕上他的眼睛,果然不假。

“豪门恩怨多。你说他不承认自己是Able,故意装作不认识你,会不会因为他和人结仇了,怕别人对你不利?”现在,林喜儿与纪念共进退,已经把谈宗熠当成了Able。

纪念皱眉看向她:“会不会你想多了,现在可是法治社会,谁还能对我怎么样啊。”

“哎呀,你可真单纯。”林喜儿伸了个懒腰,“不管什么年代,人都会为一己私欲做出一些龌龊阴暗的事情。”

林家虽不从商,但祖上一直从政,她的爷爷和父亲都是政界要人,与林家来往的人也都是权贵,她从小耳濡目染,在这方面,多少知道一点。

说起这些,纪念忽然想起了林喜儿自己的家事,于是问道:“你和你爸爸的关系现在怎么样?”

像林家这样的高干家庭,家教自然严格,可偏偏林喜儿性格张扬不羁,不听管教。她常说,青春苦短,恋爱要趁早,疯狂要趁早。早恋、翘课、离家出走,她什么都做过,为此,不知挨了多少训,可她仍然不知悔改。后来,更是为初恋男友彻底激怒了她的父亲林政南。

“就那样呗,他呀,恨不得从没生过我这个不孝女。”林喜儿虽然装作不在乎的样子,但眼睛里依旧有掩饰不住的失落。

这种感觉,纪念能够了解。

“快看快看,那是不是谈宗熠?”林喜儿大喊,打断了纪念的沉思。

纪念抬起头,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可不正是他?人群中,他是最气质卓然的。

他径直去了停车场,很快开着一辆迈巴赫出来。

林喜儿开车比纪念快,因此坐驾驶座,她见谈宗熠已经上路,立即驱车紧跟在后,第一次跟踪别人,纪念不由紧张起来,一双眼,紧紧盯着前方谈宗熠的车。

“对了,我记得Able以前是不开车的。”林喜儿忽然想起这件事来。

纪念点点头:“嗯,他说他不喜欢开车。”

四年未见,漫长得仿佛已过了一生,而他亦再世为人。

下午四点钟,大多数人还在写字楼里工作,路上车流量不大,透过车窗望出去,太阳已悄然西落,天空出现了大片的火烧云,灼烈灿烂,把湖面照得波光粼粼,瑰丽壮观。

谈宗熠等红绿灯时,眼角无意朝后一瞥,看见了那辆熟悉的牧马人,那辆车跟在他后面,与他保持着大约两百米的距离。他伸手揉了揉眼角,心底涌出一股酸楚,这酸楚顶得他胸腔微微发胀。

下了高架桥,谈宗熠忽地调转方向盘,重新转回市区,林喜儿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已过了红绿灯,她也顾不上遵守交通规则了,闯过红灯迅速追了上去。

“才从市区出来这又要回去,他想干吗啊?”林喜儿不解地嘀咕。

纪念看着她问:“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他见过你开车吗?知道你的车吗?”林喜儿问。

纪念摇摇头:“没有。”

她与他到现在也只见过两次面,两次都在警局,哪有机会看她开车?

“那就是咯,路上这么多车,他哪能注意到我们?再说,就算注意到车,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也看不清里面的人啊。”林喜儿说。

前方,谈宗熠的车开进了朝阳东区,这里算是G市的娱乐城,大大小小的酒吧、KTV,以及各种高端会所。

他把车开到一间会所前停下,然后开门下车,穿着制服的保安立即过来,他将车钥匙丢给他,然后大步走进去。

“绿野仙踪”,林喜儿看着这间会所的名字,随后也停下车。

她与纪念一起下车朝会所里走去,门前站着穿黑衣白裤的接待生,看见她们时,对方目光怪异,林喜儿与纪念的全部心思都在谈宗熠身上,因此并没在意,径直走向会所里。

会所里装潢优雅别致,是浪漫的法式风情,前台小姐穿鹅黄色低领长裙,衬得肤白如雪,林喜儿与纪念走过去时,她神色微微一怔。

林喜儿没等她开口,就主动问道:“刚才那位先生去了几楼,我们一起的。”

前台若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笑容甜美道:“你好,我们这是男士洗浴中心,两位要是等人,可以先在楼下大厅稍作休息。”

闻言,林喜儿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微微有些窘迫,她看了眼纪念,她也是一脸尴尬的神色,但仍不死心地朝楼上望去。

“不用了,我们还有事,谢谢你。”林喜儿看向前台,礼貌地道谢后,挽着纪念的胳膊,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们去车里等。”

纪念点点头,两人一起转身离开。

上了车,林喜儿一脚蹬掉自己的高跟鞋,盘起腿靠在位置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说:“我记得Able可从来不进这样的场所啊,这么有洁癖的人,怎么突然就转性了?”

纪念的头靠着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他既是她熟悉的Able,又是令她格外陌生的谈宗熠。这四年,像是她与他之间的一道分水岭,把他们原本的人生硬生生地截成了两段,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让他对她和自己都下了这样的狠心。

可是,她不会放弃,她要知道一切真相,即使他不再爱她了,她也要听见他亲口与她道别。

“喜儿。”纪念挪了挪身体,换了个稍微舒服的姿势,“我忽然想起,我与Able在一起三年,竟然对他一无所知,只沉溺在两个人的情爱里。”

春日的午后,阳光温暖,带着一丁点儿灼人的热度,晒得人浑身酥软,心情也跟着沉静温柔下来,林喜儿把脚翘在中控台上,仰着头眯起眼睛,顺着纪念的话,她想起一些事情,不由笑了起来:“那几年,你每次说起他,都是你们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总是说,Able做的菜真好吃,Able又带你去了什么有趣的地方,Able在你生病时抱着你,给你念童话,给你唱英文歌。”

大概真正的幸福,就是两个人在平淡的生活里,始终把彼此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对对方好,照顾他的生活和心情,不必惊心动魄,不必跌宕起伏,只要温情而长久。

在这样的时刻,还有人能与她聊这些,这对纪念而言,是莫大安慰,那些幸福温暖的时光,是她全部信心和勇气的来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太阳把人晒得没了力气,广播里放着九十年代的粤语歌,缠绵温柔的曲调听得人昏昏欲睡。

纪念是先醒来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才慢慢反应过来,车窗外,已是暮色四合,她霍地坐起来,打开门跳下车,绕着会所跑一圈,都没有看见谈宗熠的车。

她懊恼极了,耸拉着脑袋站在台阶下,身上披着的一条围巾,被风掀起了一半,短发散落,遮住半张脸,路灯与四周的霓虹灯交织成一片美丽的灯海,她置身其中,暗淡与明亮形成反差,像一幅画。

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G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一旁的狗仿佛要为主人助威似的,再一次“汪汪汪”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被一只狗袭击不说,又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女孩儿教训,就算是泥人也该生气了,何况纪念原本也是个犟脾气。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朝狗脸撒去,然后拍拍手站起来。

卡萨叫得更凶了,林喜儿见状,用力推了一把纪念,将她再次推倒在地上。

纪念如法炮制,不过这次沙子是撒向林喜儿的。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林喜儿哪里会是纪念的对手,很快就被纪念按在地上,纪念坐在她身上,压住她的两条胳膊,抿着唇恶狠狠地瞪她。林喜儿气红了眼眶,却要强得不肯哭出来。

半晌,纪念松开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穿上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后来她们在花园里再次遇见,纪念看见林喜儿乖巧地站在林太太身边时,她才知道她是主人家的孩子,纪时天与林先生在一旁寒暄,互相夸奖彼此的女儿,纪念偷偷抬眼打量林喜儿,生怕她会突然告状。

她不是怕纪时天责骂她,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丢脸啊。

林喜儿人小鬼大,似乎看穿了纪念的心思,抬头朝她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拉了拉林太太的手臂。

“妈妈,我喜欢这个小妹妹,能不能让她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她撒娇道。

林太太觉得好笑,看着纪念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小妹妹,或许你该喊人家小姐姐呢。”

林喜儿走上前一步,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平行地向纪念比画过去:“你看,她没我高。”

林太太笑起来,一旁的林先生闻言,便向纪时天打听纪念的岁数,两人一比较,发现林喜儿确实比纪念大了八个月。

“还真是妹妹呢。”林太太笑道,“那得问问妹妹愿不愿意留下来陪你玩呀。”

纪念云里雾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林喜儿怎么突然变了脸,她本能地摇头拒绝。

林喜儿瘪瘪嘴,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的爸爸,林先生蹲下来,拍了拍女儿的脑袋:“喜儿不许胡闹,小妹妹也是要回家的,下次,我们可以再邀请她来做客。”

“司机可以送她回家呀。”林喜儿不依不饶。

纪时天正想着要如何和林家处好关系,林喜儿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对他而言简直是再好不过。

于是,他立即说道:“念念,你不是常说一个人玩没意思吗?不如留在这和小姐姐一起玩。”

纪念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爸爸,她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人玩没意思了?

可纪时天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直接开口对林太太说:“念念调皮,还请林太太多担待。”

“不会不会,小孩子嘛,都是活泼爱玩的。”

原本林喜儿留下纪念是想要捉弄她,可偏偏她是那种不记仇的性格,很快就忘了两人之间的摩擦,反而很开心多了个妹妹陪自己玩。

她是很大方的小孩儿,不吃独食,不藏私,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拿出来和纪念一起分享,两个人就这样不打不相识,并成了好朋友。

从懵懂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到现在的后青春时期,纪念想,她何其幸运,能够拥有这样一个好姐妹。

她一直认为,林喜儿和Able都是生命对她额外的馈赠,是她人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深夜,谈宗熠独坐在院子里,桌子上放着半杯白水和一串一百零八颗菩提穿成的佛珠。

三年前,他患过严重失眠,连续三十四天不眠不休,脑子却依旧清醒,只觉得胸膛燃着烈火,仿佛要把自己烧死。

一个清晨,他决定开车出去转一转,原本是漫无目的的,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把车开到了香山脚下。

他停好车,沿着小路攀登,走了许久,忽然听见撞钟的声音,四周万籁俱寂,那一声声钟响,在山林间回荡,庄重肃穆,让人心不自觉沉静下来。循着钟声,谈宗熠一直走到山林深处,然后他看见一间很小的寺院,老旧的台阶,红色的木门,无不说明年代久远。

他拾阶而上,在门口,叩门三声。随即,有穿着袈裟的师傅前来开门。

寺庙里供素斋,谈宗熠与师傅们一起吃了早饭,之后,又与大家一起打坐。九点钟,完成寺庙的基本功课后,师傅们各自做自己的事去了,谈宗熠被方丈带去一间禅房。

他与方丈面对面坐下,窗外是高耸入云的树木,阳光从树的枝丫间斑驳地洒下,桌上放一壶茶,方丈替他斟茶,细小的茶叶在水底翻滚、舒展,渐渐有幽香的气味浮上来。

两人并不说话,端起杯子各自喝茶,也不觉尴尬,方丈翻着经书看,许久后,谈宗熠主动开口:“什么是佛?为什么要信佛?”

那段时间,是他最迷茫的时候。

“佛即是无。”方丈合上经书,看着他,“有人信佛是为逃避,有人信佛是为寄托,有人信佛是为赎罪,众人眼中的佛是不同的佛,但在我眼里,佛即是无,无处不是佛。”

年逾六十的方丈,静坐时仍身体笔直,慈眉善目,目光里透着一种了解众生万象的悲悯,谈宗熠呆坐良久,细细体会领悟方丈的话。

佛即是无。

此后每天清晨,谈宗熠都会驱车到山脚,然后徒步走上来,叩门进寺庙,参与师傅们的活动,再与方丈喝茶,偶尔聊天,但更多时候,他们都是相对静坐,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他的心事那么多,杂乱得像水草一般,相互缠绕纠结,紧紧地勒住他的心脏,一分分地收紧,令他痛苦不堪,然而,他却能在这里寻到一丝宁静。

那日起风,树叶被刮得簌簌作响,方丈转头,看向窗外,缓缓道:“一棵树,从幼苗到参天大树,要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它们心无旁骛,只一心成长,才得以牢牢扎根于地下,人也如此,万事纷杂,总有根可寻。”

谈宗熠静静看着方丈。

方丈回视着他,和蔼又坚定地说:“因果轮回。所有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但走下去,总有一条路,最后会回归你自己,远一点,无妨。”

方丈说完,喝尽杯子里的最后一滴茶,然后走出禅房,轻轻关上门。

谈宗熠一人在禅房独坐良久,看着窗外的树木,他一遍又一遍地想起方丈的话,仿佛有一双手,在无形中为他缓缓抚平心里如杂草般的纷乱心事。

他离开禅房,去佛前再三叩拜,跪在地上,他仰头望着佛,在这一刻,他内心得到安宁。

翌日一早,纪念起床时,林喜儿还在睡,她蹑手蹑脚地离开卧室,洗漱后做了早饭后才离开。

刚进局里,就迎上了郭海生他们,看见纪念,忙说:“走,去听课!”

“谁的课?”纪念问。

“省公安厅来的人,据说很有名气,协助刑警破过许多大案,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郭海生说。

纪念点点头道:“好,我把东西放下。”

纪念回办公室,把包放下,然后拿了本子和笔出来。

讲课的地方是在局里会议室,她去时,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台上站的是一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身材挺拔,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郭海生给纪念留了自己身边的位置,纪念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坐下,一旁的程齐,听得格外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她跟着程齐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了,每次遇见与案件有关的事,程齐都格外专注,纪念看得出,他是真正热爱这份工作的。

忽然间,她想起Able曾说过的一句话:对于我们所热爱的一切,我们会不由自主敬畏、温柔、虔诚、专注,生怕自己会有丝毫的亵渎。

——那么,你对我也是这样吗?

——是,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

纪念的心尖仿佛被狠狠扎了一下,疼得人呼吸一窒。

下班前,纪念借故需要用郭海生的电脑查东西,以便从文件夹里找出谈宗熠的住址,郭海生对她毫无戒备,起身将位置让给她,自己则出去抽烟休息。

纪念记下住址后,回到办公室,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刚走出去,就看见开着红色跑车过来的林喜儿。她穿着红色的毛衣和黑色阔腿裤,脚上搭一双高跟尖头鞋,懒懒地立在车门前,青春活力里透着几分小女人的性感,美得不像话,纪念生怕她再引起骚动,立即小跑过去,将她推回车里。

纪念关上车门,才想起什么,转头问道:“这是谁的车?”

“我的!”林喜儿打了个响指,“怎么样,漂亮吧?”

保时捷Cayman,外观足够张扬炫酷,线条流畅立体,完全符合她的喜好和眼光。

“我那车你用呗,奢侈!”纪念边系安全带边说她。

林喜儿白了她一眼,一脸嫌弃样道:“我可不要开你那大家伙。”

纪念:“……”

西宁路十一号。纪念看纸条上记着的住址,莫名觉得熟悉,忽然想起,这是她之前跑步经过的地方,G市最老最有特色的居民区。

林喜儿也很诧异:“我还以为他这样的Boss应该住在某别墅区呢。”

警局与西宁路相隔不远,一条直路开到底,再左转,然后过三个十字路口就是,开车大概二十分钟就到了。

她们找地方停好车,然后沿着人行道走过去,西宁路上房子很多,她们一左一右分两边找门牌号。最后,林喜儿在一扇红色的木门前,看见墙砖上挂着的十一号字样的绿牌子。

纪念跑过去,与她并肩站在一起,两人对视一眼,林喜儿抬手敲门,她刻意将声音敲得很响,许久后,确定里面没有动静,她们才松了一口气。

“谁先来?”林喜儿问。

纪念看了眼墙头,这种老式院落,墙头都不高,对她而言不是难事,于是她说:“我先来。”说完,又不放心地问了句,“你确定你行?”

“笑话,当年我可是能从我家二楼翻下去和你私会的好吗?”林喜儿不屑一顾。

纪念退后一段距离,弯下腰准备助跑,然后一个箭步跳上去,伸手牢牢攀住墙头,再一鼓作气,把力气集中在手臂上做支撑,单脚先跨上去。

隔着墙头,林喜儿听见纪念跳下地的声音。她重复着刚才纪念的那一套动作,很快也就翻过了墙头,落在院里。

“我确定他就是Able。”纪念背对着她说,声音微微发颤。

“嗯?”林喜儿不明所以。

纪念看着她面前的这棵桃树,心绪起伏,她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才开口:“Able曾和我说,他外婆和外公一辈子恩爱,外婆喜欢桃树,于是他外公就在两人结婚纪念日那天种了一棵桃树,几十年过去,早已枝繁叶茂,而他小时候最爱在桃树下缠着外公下棋。”

她语气哽咽,脑海里都是那日他与她坐在院子里说话的情景,她靠在他怀里,仰头看他,他低头在她额上轻轻一吻,眉眼里都是温柔。

九十年代的房子,看得出后来翻修过,但整体格局却没大动,楼下是客厅、餐厅、厨卫和一间书房,家具和地板是红木的,房间整洁干净,采光极好。

书房外搭着葡萄架,绿意盎然,果实累累,纪念站在书桌前发呆,心里充斥着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像是曾多次来到过这里。

“发什么呆呀,快来找证据。”林喜儿抬头催促她,“咦,这个柜子有锁,估计是很重要的东西,要不要撬开?”

纪念转身看了一眼,有点犹豫:“不好吧,我们先找找其他地方再说。”

书桌后整面墙都是书架,满满当当摆满书,纪念略略看了几眼,从易经佛学到国内外名著以及历史、游记,种类多而杂,她伸手一一拂过,对着阳光吹一口气,竟半点灰尘也没有。

“洁癖。”她自言自语,“Able也洁癖,又一个新证据。”

“性别同是男,纪小姐,这算不算也是证据?”讥讽冷淡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纪念惊得心脏重重一跳,呆愣几秒然后转过身,穿着白衬衫的谈宗熠,脸色冰冷,眉梢眼角都是怒气,他蹙眉看着自己,薄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线。

“Able!”林喜儿尖叫。

与照片上不同,真实的他,真的与Able一模一样,林喜儿上上下下非常仔细打量他,终于明白了纪念的坚持,实在太像了,仿若孪生兄弟。

纪念百感交集,眼眶一阵阵发热,林喜儿的反应证实了她的猜测,说明这一切不是她的妄想,不是她思念成痴。

谈宗熠身体站得笔直,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近乎冷漠地看着她们,一字一句问:“纪小姐,你有完没完?私闯民宅是犯法的,你的同事没有告诉过你吗?”

“你还不肯承认你是Able吗?”纪念迎着他的目光,神情坚定地看着他,“这张一模一样的脸,院子里的桃树,还有一尘不染的房间,你要怎么解释?”

谈宗熠淡淡看她一眼,随即垂下眼帘,拿出手机,快速按下几个键,接通之后,他开口:“我要报警……”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箭步冲过来的林喜儿将手机夺去,狠狠摔在地上。

“报警?你还真行!Able,就算想分手,你直说啊,说不想和纪念在一起,你想甩了她,装死算什么男人!你知道这几年她是怎么过的吗?她连你的葬礼都没出席,从你死的那天起,她就把自己锁在你们当初住的房子里,她坚信你会回来的,她一直在等你,而你却改头换面装作不认识她,你还算人吗?”林喜儿愤怒地质问,像护着幼崽的母鹰,目光凌厉,声音尖锐。

纪念的胸口剧痛,像压着重石,令人呼吸不畅,那股气从心底冲上来,她的喉咙、眼睛、脑袋都阵阵疼。

林喜儿说的往事历历在目,然而纪念并不是因为这些感到难过和委屈,为他受的苦她从不觉得苦,让她不能忍受的是,他竟对这一切冷眼旁观,甚至想要否认掉她这个人,否定掉他们之间她珍视的一切回忆。

“Able,就算你不再爱我,也要光明正大地和我告别,而不是装作不认识我。”她又站近一步,两人之间只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她抬头望他,紧咬着下唇,眼睛噙满泪水,仿佛随时会落下来。

谈宗熠的心脏一紧,不自觉地握紧了拳,他缓缓吸了口气,感觉胸膛里最柔软的一角如被针刺般的疼,令人大脑恍惚。

他垂下眼帘,不想再看她,余光中,他看见被风吹起的灰色窗纱幔,突然间,他想起了他的母亲。

很多年前,他母亲就站在靠窗的位置,出神地望着外面,他喊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听见,最后,他走过去,拽了拽她的衣角。

“妈妈。”他喊她。

她转过身,低头看他,神情还有些茫然,他忍不住问:“妈妈,你在想什么?”

他母亲蹲下来,摸了摸他的脸,笑容惆怅,她说:“妈妈在想,人活着啊,其实并不只代表自己一个人,所以,有时候一些看似个人的选择,最终却关乎着身边最亲密的几个人,看着他们因为自己受到伤害,这是最让人绝望痛苦的。可惜,妈妈好像明白得晚了。”

这些片段,像一枚炸弹,在他身体里引爆,巨大的声响把人震得发蒙,连疼都是后知后觉的。

“纪小姐,分手没有那么难以说出口,不爱一个人,也不需要受到全世界的唾弃,没有人会为此大费周章,不惜装死来与另一个人分开。我不过是凑巧像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死人还阳,那是戏剧里才有的情节。”太过剧烈的情绪,堆积在胸口,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人反而显得更木讷和冷漠。

我们会本能地对所爱的人温柔关怀,所以,你看,这样的冷漠刻薄,怎么会是深爱你的人?

春末初夏,阳光照在人身上,已略有炙热感,而纪念站在这里却忽然觉得冷,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冷气。就像是三年前,她站在医院里,穿着白袍的医生满脸歉意地看着她,然后指向身后的病床,对她说“我们尽力了”时一样,她觉得整个人都控制不住地打冷战。

怎么会?躺在那里的人绝不是Able。林喜儿掀开白布,捂着嘴巴痛哭时,她仍站在那儿,坚定地说:“不是他!”她死死地握住自己的拳头,冷得牙齿都在打颤,脚也冻僵了,立在原地,谁也拉不开她。

她望着躺在那儿的人,木然地重复:“不是他。”

然而,没有人相信她,大家还是神情哀伤地为他举行了葬礼,冰冷的墓碑上贴着他的照片,她拒绝看,拒绝听,她日日守在家里,可他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所有人都告诉她,你错了,墓碑下埋着的就是Able,Able是真的死了。

这次,她不相信还是她错了,眼前这个人分明就是Able,怎么会有人可以与另一人相像到这个地步,他一定是Able!

“喜儿,你说他是不是Able?”纪念转过身,拽住林喜儿的胳膊,急切地问她。

她力气很大,林喜儿的胳膊被她握得生疼,但她眉头也不皱一下,只是心疼地看着纪念,关切地喊着:“念念。”

“他是Able对不对?”纪念仍不死心。

谈宗熠的眉心蹙起,这世界上还有比她更固执的人吗?他别过头,不忍再看。

“念念……”林喜儿欲言又止。

Able在纪念心里有多重要,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不敢轻易开口。眼前这个人,的确与Able一模一样。可是,世间无奇不有,仅凭长相,她也不敢断定就是同一个人,何况,还是一个曾被医生宣布死亡,举行过葬礼的死人。

纪念寻求不到她要的肯定,转身再次走近谈宗熠,她红着眼眶站在他面前,拼命压抑着内心翻涌着的情绪,她仰头,乌黑的瞳孔里,蕴涵着水汽,小小的一张脸上写满坚持与倔强。

她缓缓地呼吸,然后开口说:“这三年,我从没有一刻相信你死了,从来没有,虽然我看见过你的尸体,我去过墓地,我在你的墓碑前坐过,可是,我心里始终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Able没有死,他没有死。”

她无声无息地流着泪,身体始终保持同一个姿势,仰头静静地看着他。

谈宗熠的指尖开始发颤,他不由自主地握拳,感觉身体里有股力量正不受控制地要迸发出来,即将摧毁他所有的决心和毅力。

林喜儿看着这一切,心里酸楚不已,她看了谈宗熠一眼,他站得笔直,像一座雕塑,无动于衷地看着在他面前流泪的女孩儿,她又气又伤心,一步跨到纪念身旁,伸手拥着她的肩膀,轻声喊:“念念。”

“念念,他不是Able,Able不会这样对你,他只是披着Able的皮囊而已。”林喜儿声音硬邦邦的,分明在生气,又或是故意想要激一激眼前这个男人。

然而,这一番话,却把谈宗熠即将迸发出的情绪又通通按了回去。她说的对,他不是Able,他不是。

“你信不信,都是你自己的事,纪小姐,不要因为你的私事打扰到别人的生活,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质。”他面无表情地说。

谈宗熠感到那一把插进他心口的刀,此刻又深了一些,疼得整个人都麻木了,他不过是凭着一点毅力说出这些话。

他的冷漠终于让纪念崩溃,她忍耐压抑到了极点,此时,再也受不了了。

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伸手去摸他的脸,他一时不防,让她的手覆盖在他的脸上,潮湿的、温热的触感,令他像被电击似的,一阵战栗,他反应过来忙要避开,然而脚的跨度太大,整个人都朝身后的台灯撞了去。

纪念不肯退让,硬着将他逼到墙壁前,她握着拳,像只绝望的小兽,有几分龇牙咧嘴的恨意。

“你以为换个名字就能把Able否认掉吗?没出息,胆小鬼,你越是装作不认识我,就越代表心虚,连被我碰一下都能吓成这个样子。你真想要和我断绝关系,就大大方方说你要分手,说你不爱我了,让我滚,这样算什么?还是说你怕我缠着你,不肯和你分手?是,我爱你,很爱很爱,可是,我也说过,只要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你随时可以离开,我绝对不会缠着你不放。可你不能骗我,尤其是以这样的方式,说分手,现在就说,只要你说了,我就走!”

那股凌厉的气,说到最后都泄了,变成悲愤、难过,她扯着嗓子喊出这一段话,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什么,她没有哭,以前哭得太多了,此刻反而哭不出来了,只觉得难受,像一团火在胸口烧着,连她都快要被烧没了。

纪念就是这样,看似瘦弱、文静,其实骨子里却拗得很,真正狠起来,说出的话就像一把把匕首,毫不留情地刺向你。谈宗熠此时成了被她刺的人,这样也好,刺向他,总比刺着她自己要好。

他用力抽出自己的手,看都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就要走,纪念看着他的背影,她再次伸手拉住他。

“脱衣服。”她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他,一字一句道,“把衣服脱下。”

林喜儿疑惑地看着她。

谈宗熠的身体不由自主僵了僵,片刻后,回头看她:“你疯了?”

“你敢不敢把衣服脱了?”她盯着他,拽着他衣服的手,骨节泛出青白的颜色。

“Able左胸有一道疤,是曾经为救我受的伤,你说你不是他,你把衣服脱了给我看。”她坚持,这一次,她一定要一切水落石出。

林喜儿也抬眼看向他,她听纪念提过,他们曾在伦敦的一间餐厅遇过暴乱,歹徒见人就砍,Able为救她受伤。

谈宗熠低着头,一束光从斜上方落下来,他的脸被照得仿若透明,谁也看不清此时他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表情。

林喜儿跟着紧张起来,突然间,一切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他缓缓抬起手臂,一粒粒解开衬衫的扣子。

房间里,静得只剩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谈宗熠解开衣扣,露出他赤裸的胸膛,古铜色的肌肤,皮肤表面光滑平整。

纪念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她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在寂静的房间里,仿佛刺在每个人的神经上,她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她静静地看着他胸前裸露的、光洁的肌肤。

许久后,她原本拽着谈宗熠衣服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再接着,她整个人都靠墙蹲了下来,蜷缩成一团,像失去了所有力气。

林喜儿走到她身边,陪着她蹲下来。

艾米莉·狄金森曾说,希望是长有羽毛的生灵,它笨拙,脆弱,叫人难堪,但它的确存在。

而现在,纪念的希望没有了。对于她来说,一切都结束了。这个人不是Able,不是纪念死灰复燃的希望。

谈宗熠转身,一步步朝二楼走去,他步伐沉重,像身上背了一座山。

他走上最后一个阶梯,一抬眼,就看见站在楼梯内侧的沈静微,她望着他,温柔痛惜的目光中夹杂着别的什么情绪,他看了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径直进了房间。

他在沙发上坐下,头微微后仰,像是累到了极点。

沈静微看着他,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阿熠,正常人不会这么冷漠地对待一个失去爱人的小姑娘。”

谈宗熠抬头,转头看她,疑惑而茫然。

“正常人面对这样的事,可能会烦躁,但也会好奇,会有同情心,会安慰,可你是为冷漠而冷漠,阿熠,纪念或许会为此怀疑。”沈静微有些担忧。

谈宗熠的神经绷到了极点,一直压抑的情绪差点就要迸发。他极力地克制着自己才忍住,他闭上眼睛,低声道:“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沈静微看着他,轻声叹息,这一声叹息里有她的痛心,她的心酸,还有她的宽容。

她转身出去前,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一个人,坐在老旧而宽大的沙发里,逆着光,光芒从窗帘的缝隙间洒进来,他的脸,在这一点点浮动的光影里,忽明忽暗。

她轻轻地关上门,尽量不让一丁点声音打扰到他。

这栋房子,是他外公以前的旧居,他童年时就住这里,这里有他外公外婆和母亲的痕迹,房子老旧,水管也多处漏水,他给它翻新过,房子里的家具和旧物却一件也没有扔,尽量地维持着它原来的样子。

他是念旧且长情的人,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她爱他这一点,可是,也恨这一点。

她靠门站着,楼下,寂静无声,她伸了个头出去看,纪念蹲在书房门口,像鸵鸟似的,整个人缩成一团,然而,她没有哭,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这样的静,让人心里压抑极了。

许久后,从楼下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纪念与林喜儿正在离开。

沈静微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能够放下来了。

“阿熠。”她一回头,见谈宗熠站在身后。

谈宗熠看着她:“她们走了?”

沈静微点头。

谈宗熠静默了片刻,然后转身,他走到第一层楼梯时,沈静微突然开口喊住他。

“阿熠,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你知道目前处境的。”她说。

谈宗熠心里一阵厌烦,反驳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心里明白沈静微说的是对的。可是,理智和感情是两码事,没有谁能理智地面对失去此生挚爱这种伤痛。

沈静微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下去,消失在转角,她从来都留不住他,所以,只好站在原地等他自己走回来,就像四年前一样。从十四岁开始,她第一次见到他就动心了,十几载岁月匆匆而过,她从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儿,走到现在的后青春期,依然对他初心不改。

林喜儿开车载纪念回家,到家后,她直接进了卧室,一声不吭地呆坐着,情景与Able刚去世时一样,林喜儿心里不安,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能说的话,她都说过八百遍了,可是无用,有些痛是没法被安慰的。

公寓楼下,谈宗熠坐在车里,仰头望向高处。她住二十八层,从下面向上看,其实每一层都一样,可他偏偏一眼就能望见她的阳台,她窗口透出来的灯光似乎也比别的窗口亮。

他不由得想,她现在做什么呢?以前他们在一起时,只要她心情不好,就爱一个人待着,或是出去散步。她明明怕黑,却从不开口说,特别倔强又爱使小性子。所以,每次她前脚出去,他后脚就跟着出去,走了一段路后,她转过身瞪他,他笑笑,快步走过去,不顾她的挣扎,将她按在怀里。

爱人之间的一点点小摩擦,总能用拥抱化解,靠在彼此怀里的那一霎,冰雪消融,只剩温柔绵长的情意。

突然间,她窗口的灯灭了,他想象着她一个人呆坐在黑暗中的样子,胸口一阵剧痛,他点一根烟,在窄小昏暗的车里静坐。

不能在她身边,他就以这种方式让自己离她更近一点。

翌日,纪念依旧早起看书,洗漱吃早饭,然后开车去上班,像每一个平常的日子一样。

纪念把车开到市中心,早高峰期间,道路拥堵不堪,她坐在车里,看着排成长龙的车子,心里忽然变得烦躁。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反复深呼吸,可是不行,心静不下来,藏在身体内的怪兽复活了,此时,正四处乱撞。

纪念调转车头,径直开车出了市区,上了高速后她一脚将油门踩到底,一路狂奔,大风将她的头发衣服吹得簌簌响,发丝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莫名地,这竟令她有一种奇异的快感。

她忍了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突然失控,她扯开嗓子大叫,风从她的嘴巴灌进来,堵在她的胸口,她张着嘴巴大口呼吸,心里烦躁不已,索性又大喊一声,直到声嘶力竭,喊破喉咙。

林喜儿在家越想越不放心,纪念走时太过平静,这样的平静反而像山雨欲来前的假象,她给她打了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最后决定去警局找她。

她进警局时,刚巧碰见买咖啡回来的郭海生,郭海生见到林喜儿,眼睛都直了,何曾在警局看见过这样标致的姑娘,换在平常,林喜儿还会和他调侃几句,但今天,实在没心情。

“请问你能带我去找一下纪念吗?”林喜儿走到他面前,礼貌地问。

纪念的朋友?郭海生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真是天赐良机。

于是,十分殷勤地道:“当然!”

路上,他没话找话:“你是纪念的朋友?”

林喜儿在心里翻白眼,但因为是纪念的同事,她不得不客气道:“我是她姐姐。”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纪念办公室,他像平常一样嚷嚷着:“纪念,有人找。”可推开半掩着的门,里面空无一人。

纪念不在警局,程齐也很郁闷,这样不请假擅自不来工作的情况从未有过,林喜儿担心纪念,也顾不得与他们解释什么,开着车就离开了。

下午三点钟,天空暮云沉沉,仿佛随时会有一场雨,林喜儿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找,突然间,灵光一闪,她想起了某个地方,一分钟也不敢耽搁,立即调转车头。

她家以前住的地方,后面有片海,纪念很喜欢那里,小时候她们经常在海边玩,那里是她们俩的秘密基地。果然,纪念就坐在沙滩上。

林喜儿停好车走过去,远远地就看见了她,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她盘腿坐着,目光望向远方,眼眶红肿得厉害,分明是大哭过,她的脸色难看,头发也乱七八糟,整个人都显得十分萎靡,连林喜儿走近都未发觉。

“哎呀。”林喜儿叫了一声,语气故作轻松道,“这么巧,你居然也在这儿。”

纪念转头看她一眼,木然道:“你来啦。”

她一点也不意外她会来,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谁担心她的话,那一定就是林喜儿。

林喜儿“嗯”了声,然后在她身旁坐下。

她们都不说话,静静地望着大海,暮云沉沉,似压在头顶上,无风,蔚蓝的海面不见一丝波浪起伏,视线尽头,天海仿佛连成一线,无边无际。

许久后,纪念突然开口:“你看,今天的天气和几年前我出事那天多像。”